【慕朵生】“陈桓弑其君”与“孔子作《春秋》”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23-11-02 2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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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朵生

作者简介:慕朵生,男,独立学者,曾创办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并任总编。

“陈桓弑其君”与“孔子作《春秋》”

作者:慕朵生

来源:“春秋学微”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四年岁次癸卯九月十五日庚申

          耶稣2023年10月29日

 

孔子者,五千年中华文明之中心也。所谓“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即是以孔子为中心,孔子之前两千五百年——有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是也,孔子之后两千五百年——有孟荀董何程朱陆王是也。

 

《春秋》为中华文明之大宪章!“孔子作《春秋》”是中华文明史上的转折时刻、关键时刻、经典时刻和巅峰时刻!促成“孔子作《春秋》”的直接原因和重要事件,则是“陈恒弑其君”——齐国执政大夫陈成子弑杀其国君齐简公。

 

 

 

我们知道,自周平王东迁雒邑、周王朝进入乱世,王纲失坠、礼乐崩坏,诸侯力争、生民涂炭,已有两千五百多年历史的中华文明遭遇空前的危机。天生孔子,以斯文在兹、以仁为己任,壮年栖栖遑遑周游列国推行王道、奔走救世,干七十余君而莫能用,晚年自卫反鲁后不再以从政为意,转而以制作典籍、教授学生为事,所以守先待后、继往开来也。

 

但是,鲁哀公十四年夏四月发生的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迫使早已悬车致仕多年的孔子再次积极行动起来: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论语·宪问》)

 

君臣有义、父子有亲乃人伦之大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乃文明之丕变,天理所不容、王法所必禁,人人得而诛之。

 

当是之时,“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天下为无道,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力能讨之,讨之可也”(《说苑·修文篇》)。所以,孔子沐浴斋戒、慨然而朝,请鲁哀公出讨陈恒即陈成子。鲁国之政由“三桓”即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家世卿把持,哀公不敢自专,让孔子去告知“三恒”。“三恒”与陈桓本是一丘之貉,自然不会同意出讨之。

 

 

 

此时的孔子,早已深知自己“言之不用、道之不行”,更深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的现象天下滔滔者皆是也,且“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周易·坤文言》)。要预防或惩治“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必须辩察和警示这一现象的罪恶和危害,必须立法明道、防微杜渐。

 

正因如此,孔子在朝请出讨陈成子的同时即着手收集文献,并集毕生思想德性之精华制作《春秋》,目的就是从道义上、礼法上和根本上、长远上预防与惩治“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之类的世间罪恶。关于这点,孟子的体会最深刻,表述也最简洁清晰: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滕文公下》)

 

《中庸》云“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即不是君王不制作礼乐、不颁布制度、不订正文献等。孔子并非不知道制作文献、绳治天下是天子之事而君王之权,但圣人者天心也,悲悯天人、当仁不让,既忧世衰道微、惧邪说暴行,则不得已冒天下之大不韪,以庶人布衣制作《春秋》。

 

孔子之所以发出“知我罪我其惟《春秋》”的慨叹,就是因为他清醒地预见到:凡是理解的人自然会认为自己是为了推明王道、拯救天下;不理解的人必然会指责自己僭越王权、擅作典章——事实上后人的确围绕孔子慨叹的这个问题,发生了不少的争议。

 

 

 

当然,孔子作《春秋》的目的并不单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这一类或一时的邪说暴行,而是为了预防和惩治人世间、千百世的所有的邪说暴行。

 

从根本上说,《春秋》是“拨乱反正”之书,凡乱必治、凡恶必惩,最终要平治天下。所以说“拨乱世反诸正莫近于《春秋》”和“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公羊传·哀公十四年》),是为天下立法、为万世垂宪。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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