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作者简介:慕朵生,男,独立学者,曾创办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并任总编。 |
“不自由,毋宁死”
——陈寅恪“三纲六纪”论小说
作者:慕朵生
来源:“春秋学微”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五月十九日己未
耶稣2024年6月24日
前几日,几位朋友一起聊天,期间说到学术之坏令人忧虑,又及陈寅恪先生“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我的大体意见为,陈先生关于“三纲六纪”的观点,是他关于吾国古典文化的一个描述性的事实判断,不是他认可或赞同“三纲六纪”的价值判断,相反他是以“不自由,毋宁死”来批判“三纲六纪”的。
这两天,我又再次认真拜读了陈先生《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简称《挽序》,1927年),以及与之强相关的《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简称《碑铭》,1929年)和《对科学院的答复》(简称《答复》,1953年)并查阅了一些相关的材料,觉得有必要再就陈先生“三纲六纪”说,粗浅地写出来、申论些,以为自己的思考和留存。
其一,陈先生将“三纲六纪”视为“中国文化之定义”,视角是比较独特的,也是比较深刻的,关键是大体可以成立的。
我理解,陈先生此处所说的“定义”,当是核心或要义的意思,即是说中国文化根本的理念或观念。吾国文化长于人事,而短于天道,是故社会伦理学说比较发达,而宗教哲学学说比较匮乏。社会伦理学说注重人际关系,需要处置种种耦合对待的人际关系。吾国文化处置耦合对待的人伦关系,往往长于规制、控制和强制,而缺乏对等、契约、自由之精神——即使有得一点,也多是隐而不彰。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是吾国文化中最典型的关于规制、控制和强制的人伦理念。我们都知道,在一个社会中,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这三种关系,都是自然的、必有的、基本的人际关系,因而也就都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关系,需要予以必要的规范,必有基本的理念。从现代文明的观点看,“三纲”这样具有如此强烈的规制、控制和强制色彩的人伦理念,或者具有如此强烈依附、从属、奴役色彩的人伦理念,应该是一种前现代的、不合理的人伦理念,是一种不文明的、不道德的人伦理念。
我并不是说,像“三纲”这样的霸道的人伦理念,唯独古代中国才有。事实上,古代很多国度和文明,包括古希腊文明,都有类似的人伦理念——只不过或多或少、或强或弱的程度差别而已。前几日我写了篇“世界的印度化是可能的,甚或是现成的”,绝不是美化印度学问,更不是美化现代印度,而是说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曾经而且未来也会受到印度学问的影响。事实上,印度文明有很多糟糕的东西,其种姓奴隶制度的“三纲”色彩,就绝不比中国的“三纲”弱。拿“夫为妻纲”来说,《摩奴法典》第五卷第148节就说:“妇女少年时应该从父;青年时从夫;夫死从子;无子从丈夫的近亲族——没有这些近亲族,从国王。妇女始终不应该随意自主。”
至于“六纪”,是关于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六伦的规范,所谓“敬诸父兄,六纪道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是也。这样的“六纪”,不像“三纲”那样具有强烈的规制、控制和强制的色彩,有些合乎人性和情理成份在里面,但同样缺乏对等、契约、自由的韵味。
陈先生将“三纲六纪”视为“中国文化之定义”,可谓抓住了吾国文化长于人事、长于强制的特质,是非常符合实际的。这样深刻的总结和观点,非陈先生这样博学深思、洞明事理的大儒,非熟稔数千年来吾国政治社会运作历史并有一番痛彻心扉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非具有东西文化交汇、中外思想碰撞之时代背景和学习经历和感悟,是不能如此一语中的、清晰明白的。
“三纲六纪”,特别是“三纲”,实在是吾国文化的沉重枷锁,是一个长长的文明赘疣和历史阴影。我想,陈先生作出这样的总结,或是“爱之弥深,责之弥切”,或是有为而作吧。无论如何,其内心都必是极度痛苦和焦虑的吧!
其二,陈先生将“三纲六纪”视为“中国文化之定义”,是个事实判断,不是价值判断,绝无为之辩白甚至以为宝贝的意思。
我模糊地记得,如今似有些所谓的学术家,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国学家或儒学家,将陈先生视“三纲六纪”为“中国文化之定义”的观点,判为陈先生认同和赞许“三纲六纪”,且引陈先生观点作为自己认同和赞许“三纲六纪”的外援,甚至将之拿来论证“三纲六纪”对现代思想道德建设的积极意义。我必须说,这种种的胡说,实是对陈先生“三纲六纪”说的一个极大误解,也是对陈先生本人的一个极大侮辱。
通观和再思《挽序》,盖陈先生之意:凡是一种文化,必有一定理念;凡是一定理念,必有一定表现;凡是一定表现,必有一定依托;文化依托不变,文化理念不变;文化依托即变,文化理念必变——依托之最重要者则为社会制度特别是经济制度。陈先生由此基本理论出发,谓吾国文化之根本理念,即是“三纲六纪”;吾国数千年来社会经济制度未尝大变,则“三纲六纪”理念不曾动摇;近世数十年来,吾国社会经济制度既然动摇崩塌,则“三纲六纪自然”无所凭依;既然无所凭依,自会销沉沦丧,根本就无待外来文化的冲击——即使今天仍然有人为之聒噪力持,也终究是无可救药、必然死亡的。
上面的这一段,我没有添加什么,几乎全是陈先生的意思。我节略出来稍加解释,用以说明陈先生的观点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容不得半点的歪曲。“三纲六纪”是吾国文化的根本理念,随着传统社会经济制度的崩溃而走向死亡,这是陈先生就吾国文化根本理念及其历史变迁,所作出的一个描述性、总结性的事实判断,不是一个带有褒贬性、倾向性的价值判断。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陈先生本人至少是在《挽序》中,绝没有任何赞同和支持“三纲六纪”的表示和含义。凡是认为陈先生在《挽序》一文中赞同和支持“三纲六纪”的人,要么是误读误解,要么不知不解,要么恶意曲解,皆厚诬圣贤而遗毒后人,而不可与议者也。
其三,陈先生将“三纲六纪”视为“中国文化之定义”,实在是将其作为一个批判的靶子,其心念念的乃是“不自由,毋宁死”。
那么,陈先生《挽序》一文没有任何价值趋向吗?还是有的,而且是很强烈的。首先,陈先生作为旷世大儒,清醒沉静的客观描述了作为“中国文化之定义”的“三纲六纪”必将甚至已然败亡的大势,没有任何的同情和惋惜——尽管我相信他已经对之做了“同情的了解”,实际上就代表了陈先生对“三纲六纪”是不以为然的、不甚满意的,而且认为其败亡是不足为惜的。简言之,我认为陈先生是反对“三纲六纪”的,而且是反对维系和延续“三纲六纪”的。
那么,陈先生为什么在《挽序》一文中又认为观堂是身殉于“三纲六纪”且加以褒奖之呢?我觉得,陈先生认为观堂身殉“三纲六纪”是事实,褒奖观堂身殉“三纲六纪”也是事实,但绝不是在褒奖“三纲六纪”观念。陈先生认为,凡是一种文化,必有一种精神;凡是一种精神,必有凝聚或托命之人,或说将之视为生命甚至高于生命的人。此文化和精神劫尽变穷、魂飞魄散,则其凝聚和托命之人,亦必与之共命而同进——王观堂就是这样的人,此王观堂所以不得不死也,亦远非流俗恩荣哀怨猥琐龌龊之人所能理解者也。
那么,陈先生赞赏的不是“三纲六纪”,而是赞赏王观堂忠贞于其文化、精神和信仰这种行动——这意味着什么呢?《碑铭》说: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呜呼!树兹石于讲舍,系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节,诉真宰之茫茫。来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彰。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简言之,陈先生认为士之读书治学,最重要的脱离“俗谛”即权力和流俗的桎梏,不因之偃仰起伏,不与之同流合污,不受之束缚禁锢,不为之低吟高歌,而是敢于追求真理、坚持真理、发扬真理。脱离俗谛、追求真理,最关键的是要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要有“独立自由之意志”,甚至为了坚持真理而“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
因此,我们大体可以说,陈先生虽然不赞同“三纲六纪”,不以“三纲六纪”为真理,但赞同王观堂这种为了自己的“真理”即文化、精神和信仰毅然赴死、义不受辱的精神,认为这是一种自由意志、自由精神。这种自由意志和自由精神,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而对于那些士大夫或知识分子,更是值得珍贵。所以《碑铭》24年后的《答复》一文重申说:“我认为研究学术,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必须脱掉‘俗谛之桎梏’,真理才能发挥。‘受俗谛之桎梏’,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研究学术。”
总言之,陈先生《挽序》《碑铭》《答复》三文思想连贯、信念坚定,即他的“三纲六纪”说,是他关于吾国古典文化的一个描述性的事实判断,不是他认可或赞同“三纲六纪”的价值判断,相反他是以“不自由,毋宁死”来批判“三纲六纪”的。
再言之,凡人必有风格,但有风格未必有风度,有风度未必有风骨,有风骨未必有风范。陈先生者,集风格、风度、风骨于一身而能风范长存于万世者也。其能风范长存于万世者无他,以其学问的门庭上高标“不自由,毋宁死”也。然则,今日以陈先生赞同“三纲六纪”之人,皆陈先生之罪人也!
【後案:为了阅读方便,在同日公号附陈先生《挽序》《碑铭》。同时,我也就“不自由、毋宁死”词语在中国的流传史,做了一个片段的、简单的梳理,同附同日公号,曰《“不自由、毋宁死”词语流布散见摘录》。】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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