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作者简介:慕朵生,男,独立学者,曾创办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并任总编。 |
《春秋》是全体大用之书
作者:慕朵生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原载“春秋学微”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三年岁次癸卯六月廿九日乙巳
耶稣2023年8月15日
说《春秋》是史书、经书、王书、礼书、刑书、政书、宪书云云,皆是就《春秋》之某一特色和优长而表出其某一体某一用。
程颐曾认为:“《诗》《书》《易》言圣人之道备矣,何以复作《春秋》?盖《春秋》圣人之用也。《诗》《书》《易》如律,《春秋》如断案;《诗》《书》《易》如药方,《春秋》如治法。”(《二程集·春秋录拾遗》)
马一浮也指出:“《易》本隐以之显,即是从体起用。《春秋》推见至隐,即是摄用归体。故《易》是全体,《春秋》是大用。”(《泰和宜山会语·论六艺统摄于一心》)
程、马之论,皆突出了《春秋》之为用,但弱化或遗失了《春秋》之大体。
事实上,《春秋》非一体一用之书,亦非以他经为体、自经为用之书。司马迁说“《春秋》成文数万,其旨数千。万物散聚皆在《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
即是说,尽管《春秋》只有短短数万字,但却蕴含着丰富的原理和意义,经纬天地、范围万物。
《春秋》“奉天”,尊上帝也,这是神学论;《春秋》“奉元”,元本体也,这是本体论——兼有奉天神学和奉元哲学的学问,是关于“永恒法”即统御宇宙自然的学问,亦即是有大体和本源的学问。
至于《春秋》之用,修己安人、内圣外王,治理国政、平治天下,举凡人伦物等无不在范围之中,因此是治理人事人伦的“自然法”。[1]
董仲舒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春秋繁露·十指》)又说:“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效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春秋繁露·精华》)
《春秋》能“无不有”和“尽天下”,所以是有体有用且自有体用之书,而《春秋》学则是儒家的全体大用之学。
[1]此处关于“永恒法”“自然法”的描述,借用了米湾兄与我讨论《春秋》体用问题时的说法而略有修润之。不敢掠美,特此志之。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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