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中华文明的救赎:重建乡村文化

栏目:谏议策论
发布时间:2014-08-20 21: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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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朵生

作者简介:慕朵生,男,独立学者,曾创办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并任总编。


中华文明的救赎:重建乡村文化

作者:慕朵生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

时间:甲午年七月二十四日

             西历2014年8月19日

 


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农村文化建设则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因为,文化是精神的家园,没有文化的农村,就是没有灵魂的废墟、没有希望的田野。更重要的是,重建乡村文化,还是中国文化的一种自我救赎!

 

传统中国是一个“乡土中国”,中华文明是一种农耕文明,千百年来农村一直就是中国文化的源头和载体,数以亿计农民躬身践行的仁义、孝悌、忠信、和谐等优美价值观念,以及自组织的社会秩序和良善的风俗习惯,既维系着古典中国的文化传承,又构成了现代中国的文化根基。

 

 然而,现代中国社会变迁的本质是农耕文明转变为工商文明的过程。在这一历史运势之下,中国农村先是发生了土地革命、联产承包、乡镇企业等系列重大变革,继而又出现了人口城镇化和流动化交织并进的汹涌浪潮——规模之大、速度之快为人类历史所罕见,农村文化建设因此经历种种阵痛。对此,已故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痛心疾首地说:“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本来包含着赖以维持其健全性的习惯、制度、道德、人才,但在过去百年中不断受到冲洗,结果只剩下贫穷、疾病、压迫和痛苦。”

 

阵痛的主要表现:一是具有道德、礼仪以及治理权威的传统乡绅阶层逐渐消亡,农村社会秩序不得不越来越依靠行政力量进行运转,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官民矛盾,以至于频繁发生因官方征集宅基地、土地等纠纷而引发的命案甚至群体性事件。此外,村委会和村支部等农村基层组织(非基层政权),又常为强势的家族、宗族甚至黑社会性质的势力所把持,欺压良善、为非作歹——而在过去,他们都会受到乡绅阶层的有力抗衡与制约。

 

 二是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定居或打工,留守人员被称为是“三八六零六一部队”,既多为妇女、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因此农村出现家庭“空巢化”、社区“空壳化”、生活“空虚化”的“三空”现象,部分留守的青壮年参与赌博、吸毒、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愈来愈突出,而以耶教为代表的洋教,以及各种五花八门的邪教,则趁留守人员文化精神生活空虚之际而日渐泛滥。

 

 三是随着物质化、商业化的发展,农民经济利益、商业规则、权利观念、诉讼意识等大幅提升,相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传统道德伦理观念日渐淡化。即是说,农村正在由一个充满温情的“熟人社会”,变成一个人情冷漠、人际疏离的“陌生人社会”。

 

 与此同时,政府职能缺位、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文化产品短缺以及文化人才匮乏等,严重滞后了农村的文化建设,以至于只能为农民提供“演演电影看看戏、打打乒乓下下棋、翻翻报纸猜猜迷”之类形式上的文化生活服务,缺少价值和精神上的人文关怀,很难收到“以人为本”、“以文化人”的效果。

 

  “国以农为本,民以食为天。”妥善解决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农村文化建设则是再造中华文明新辉煌的重要内容——这是费孝通先生在长期观察研究“乡土中国”基础上,而且是在多年之前就提出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即实现中国的“乡土重建”和“文化自觉”。

 

推动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摈弃“改造农民”的偏颇认识。无论是民国时期晏阳初的“教育中心”、卢作孚的“经济中心”、梁漱溟的“文化中心”等乡村建设主张,还是目前“送法下乡”、“文化下乡”、“科技下乡”、“卫生下乡”以及近几年提出的“儒学下乡”等流行做法,都想当然地把农民视为“被改造者”,未能将其作为创造和建设农村文化的主体,因而未能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现在,“严重的问题不是教育农民”,而是不仅要尊重并激发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自觉意识和创造能力,而且要诚心向农民学习和请教。须知,在这个被“西方化”和“现代化”的社会里,农民,唯有农民,才是在生命、生存、生活中“人伦日用而不知”地保留着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基本底色的群体!城里人,特别是那些“有知识没文化,有文化没信仰,有信仰没行动”的知识分子,在质朴的农民面前,应该保持谦卑和敬意!

 

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其次要树立“立足土地”的牢固观念。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源于土地的文化才是农民生活所需且喜闻乐见的文化。因此,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不是向农村介绍和输入什么“新文化”,而是接续和抢救日渐式微甚至已经断层的乡规民约、乡绅治理、家谱祠堂、祭祖认宗、婚丧嫁娶、集市庙会、节日节气等农村文化传统——这些才是农民所创造,且最贴近农民生活的文化。

 

  此外,当前中国农村出现了一股“农民被城镇化”甚至强行“赶农民上楼”的可怕现象,这是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的误解和扭曲,不仅破坏了农村传统的聚落形态和建筑风貌,而且违背了城镇化自然演进的历史规律,既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又造成了大量人财物的浪费,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第三要探讨“走出乡村”的创新路径。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等扶助性措施必可不少,但更重要的是支持农村文化借助各自区域、传统、特色等优势,打造品牌,提升魅力,既吸引外地人旅游参观,又走出乡村、走入城市、走向全国演艺交流,使之与城市文化平等相待、互相学习、彼此融合、共同发展,一起成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城市文化的确需要向农村文化学习,由农村文化来平衡!须知,农村文化,特别是农村传统文化,既保持着乡土底色,又保持着质朴本色,原本就与中国文化相与一体、不甚分别。相反,当今以城市题材为中心,以城市精英为受众,以物质主义、产业主义、消费主义、娱乐主义为特征的城市文化,虚无、浮夸、空洞、滥情,任其一头独大下去,对中国文化和价值观念而言,将是一场严重的灾难!换而言之,就是要以农村文化之“质”,来救城市文化之“文”,使中国文化做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从近期看是为农村人口城镇化和流动化提供了更大动力——这对农村文化建设而言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从长远看是为城镇人口返回农村既“逆城市化”奠定了制度基础——这对农村文化建设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在此大背景下,重建农村文化的任务更加突出、意义更加重大,可谓时不我待,必须砥砺前行。也唯有成功重建农村文化,才能矫正城市文化的方向偏颇和一头独大,才能使中国文化更健全、更健康,才能使中华文明在完成自我救赎的基础上再造新的历史辉煌!

 

责任编辑:李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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