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法律史知识体系的背景下,瞿同祖用法律儒家化对中国刑律的发展趋势做了描述,所解释的是始自汉代但是兴于魏晋的引礼入法现象,具体就是用礼来修改刑律。法律儒家化的解释前提是春秋战国以来的礼、刑分离,当德、礼、政、刑从周礼中分化后,礼融入法才有基本前提。
在人类历史上,能够持续的提供思想演进与文明成长的共识性元素,是经典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而这些元素的增强和力量呈现,又是在永恒的解释之中得以实现的。所以,我们对经学复兴的理解与期待,只能在更高的哲学诠释的意义上来进行,而不能退居或者坚守在文献整理的古典学堡垒之中。
笔者认为,强调“双重本体”的“双重性”之于现代中国有它的必要性,但进一步的归约工作也可能带来某种局限。在现代世界中拯救“家”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论域,发挥“家”的力量才能够形成一种“健全个体”,同时,“亲亲”才能够发展出一种生命共同体的文化,一种温暖世界的文化。
本文试图站在局外人立场来分析儒家治道的预设、原理、原则及其关系结构,认为儒家治道建立在中国文化的此岸取向这一基本预设之上,其最高价值原理可概括为天下原理、文明原理和大同原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德治原则、贤能原则、人伦原则、礼法原则、风化原则、义利原则、民本原则等七条原则,儒家治道的一系列具体措施,皆可视为此七原···
荀子的“约定俗成”思想蕴涵着一般“契约”观念,可运用于政治哲学的“社会契约”问题;而这又与“社会正义”问题密切相关,即隶属于儒家正义论的“仁→义→礼”理论结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契约乃是“约定俗成”的结果,既涉及正当性原则,即社会契约必须基于仁爱精神;又涉及适宜性原则,即社会契约必须基于特定时代的基本生活方式。
《易经》一方面被尊为经之首、道之源,另一方面又被视为简单幼稚、充满神秘色彩的卜筮之书。这种集褒贬于一身的矛盾评价之所以从古至今广泛流传,究其根本,是因为对《易经》的先验之维缺乏理解。带着对先验诸特征及其作为工作方法的理解,本文回到易学研究的历史当中,清除其中的歧途和迷思,汲取先哲在先验路向上作出的开创性贡献,···
中国近现代前夜的明清之季是一个社会思潮异常活跃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不仅出现了走向现代的个体的“欲本主义”,与之相伴的,还有回归传统的生命共同体的“家本主义”。这与其说体现了一种所谓的“双重本体”,不如说在新时期“身体转向”大背景下,开启了一种“一身开二门”的以身为基的“二本一体”。
《伦理约编》是晚清经学家廖平所作伦理学讲义。在该书中,他用进化的方式重构了儒家经典中的伦理思想。首先,他将《仪礼·丧服》中的尊卑伦理主体,构拟为具有时间维度的进化符号。以此为线索,廖平把《荀子》“礼有三本”说,拆分为从“奉一天”到“礼三本”的历时结构,使得孔子创制之“礼”成为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进化法则。最后,廖平又···
“绝地天通”与其说是历史事件毋宁说是宗教事件,仅从历史、哲学角度去探究还远远不够。我们应从宗教层面切入,结合神话及其相关文献记载进行综合讨论,才能真正做到对“绝地天通”的全面理解。这不仅是巫觋专职化、王权神圣化的逻辑起点,而且促使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的古代国家宗教逐渐形成并日益成熟,也使原始宗教的核心要素得···
《儒者论法》一书是朱勇教授基于儒者立场对于中国法律传统的思考,梳理中国古代法律“忠君”“治官”“约民”等历史传统,总结中国古代法律“德法共治”“权利换和谐”“则天立法”等基本特征,发掘中国古代国家治理“官法同构”的制度逻辑,明确“祖制”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发挥的国家根本法作用,阐释宗族法在中国古代基层社会中的有效治理作用,以祖制···
通过以儒诠经,赋予伊斯兰教以独特的中华文化内涵,使中国伊斯兰教具有鲜明的儒家气象。通过以经诠儒,用伊斯兰教丰富儒家思想。伊斯兰教以先天来降、后天复归的环形世界观理解宇宙变化及人的生活世界的转换。伊斯兰教的存在论关乎存在与本质,存在具有多种层级、多种样态的思想,为儒家形而上学提供了新的视角。
近十数年,作为一种消失已久的传统思想范畴,家国天下之说、修齐治平之论再次进入当代人的视野,重新成为流行的政治和学术话语。这种情形表明了传统思想的丰富性与当代性,同时也展现了历史与现实联系的多种可能性。而如何看待和处理这种历史与现实的关联,对于论者和读者都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游吉是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位有意识地系统探讨人性问题的人物,其人性论思想及其主要贡献表现在四个方面。。游吉的人性论,不但是殷周之际以来人文主义和人性论思潮的新进展,也对其后的学术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构成了中国人性论史上的重要链环,但它一直没有引起学者们的足够重视,诚为憾事!
我的发言内容包括“一个缘起,三个层级,五个步骤”:一个缘起,是我对教师这个职业的思考;三个层级,是说现在高校里边都存在着三个层次的教育;五个步骤,则是我对哲学书院教育理念的一点思考。
异姓继承是中国继承法史领域内的重大问题。无论是宗族陈规,还是国家法令,民初中国的法定继承都排斥异姓养子。该时期的龙泉司法档案却呈现,异姓继承人可借助增加族产换取宗族对其继承的接受。
根据《孟子字义疏证》所论,戴震主张的“以情絜情”,没有了格物致知,连正心诚意都付之阙如,却让情自带一种天然的“不爽失”。他以“人无有不善”反对程朱之“性无有不善”,坚持的并非性善论,而是人善论。他又反对荀子的礼义在外,将礼义收归人性,看起来是想维护孟子内在化的路线,实则将礼义世界坍陷于人心之中,而人心又陷溺于血气之中。
东海先生所列蒋庆先生五大思想错误,或出于不了解,或出于误解,皆非蒋庆先生思想之错,多因世人好议论而不好深入读书思索以道听途说以讹传讹所致。至于两位先生于儒学之不同见解,也确然存在,然并非冰火不容,多由对儒学义理之理解体证不同所致,唯在求同存异,然后交由时间和世人去评判,如此而已。
蒋庆思想大错有五:一是将天道人格神化,二是将内圣外王视为并列关系,三是认为内圣外王对人性认知有别,四是将儒家与宗教乃至伊教相比对,五是过度贬低自由主义和西方文明。这五大错误,都有违儒理易理。
就本质属性而论,儒学社团的参与主体属民间派,儒学社团具有身份中介性、人员多元性、业务灵活性、话题实用性的突出特点。新时代儒学社团的使命担当是:在讲清楚儒学与中国、讲清楚儒学与时代的基础上,发掘提炼儒学核心价值理念,促进儒学与当代社会的“双向互动”,实现儒学融入国民教育、滋养文艺创作、深入生产生活,推动儒学的生活···
香港民主是“一国两制”的一个部分,必须依据并服务于这一宪制前提和框架。新选制就是将香港民主的“爱国”前提条件予以制度上的清晰化,是对香港民主文化与民主社会基础的重构。香港民主的评判指标也不再唯西方马首是瞻,而是回归“一国两制”的制度框架,而投票率只是评价香港民主质量的一个指标,将其过分凸显恰恰反映了香港民主文化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