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昌】物化是对人最大的亵渎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5-12-02 0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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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昌

作者简介:王瑞昌,字乃徵,号米湾,西元一九六四年生,河南鲁阳人,北京大学哲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教授。长期主讲儒学经典及中国哲学于高校及民间公益文化机构。曾访学北美、台湾,研习人文,传播儒学及中国文化。著有《陈确评传》《追望儒风》等。



物化是对人最大的亵渎

作者:王瑞昌 (米湾)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原载于大同吧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十月廿日辛亥

             耶稣2015年12月1日

 


否定人的超越性,把人视为物,恰恰是对人最大的不尊重,使得真正的大我无法发挥作用。


获得个人的尊严,无疑是现代文明努力的成果,不论是重视个体,解放个性,还是自由经济,甚至民主法治,其实都涵盖在个人尊严之中,建立在个人的获得尊严的基础之上。

 

不可否认,不论中西,在传统时代,政治、宗教、伦理对个人的压制都是比较大的。直到现代性建立的过程中,才提出个人解放的思想,这种思想,也是从西方传统中开掘出来的。中国在五四时代也同样提出反对传统礼教,学科学、学民主的思想。当时许多思想家、知识分子都对中国传统持否定态度,认为中国传统中无法发掘出对个人的尊重。

 

但是那个时代的反传统思潮,毕竟有它特殊的历史原因,有历史合理性。但是今天回过头来看有严重的偏颇。中国传统和西方现代思想中对于人格尊严,对于人性的尊重,可能在层次上有不同,但根本上并不相违背。

 

如前所言,中国传统社会中,特别是世俗社会中,对个人的压制确实比较多。但是在哲学思想领域,对于个人还是很尊重的,从孔孟、到陆象山、王阳明等等,都是如此。孔子教学生,从不强迫他必须怎么样,而是激发他从小我走向大我,使个体和群体有机结合,从而超越自然的、经验的我,达到超越性的自我。而这种超越性,正是人获得尊严的一部分。易学中的三才理论,蕴含着人“顶天立地”的意思,“立地”,是经验性的、自然性的我的价值实现,而“顶天”则正是真正的我、超越性的我的实现。所以,儒家肯定大我,也肯定经验性的自我。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无论是孔孟之道,还是陆象山的本心说,王阳明的良知说等等,一个人要悟道,要探求良知,一定是要通过个体才能实现,最终也必然指向个人的超越性部分。

 

一个人怎么样才能够有尊严,怎么样才是真正尊重个人,可能每个人的看法不同,每一种文化的认识也不同,因此对于个人主义的理解也很难相同。如果仅仅把人看作自然之物,看作欲望、情感等等的集合体,以这样的个人去追求个人权利、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其实是一种消极形态的个人主义。今天流行的功利主义潮流,正是这种思想的表现。这不仅是对个人的认识不全面,同样也是对西方个人主义的认识不全面。

 

功利主义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否定了人的超越性,把人降为物,这种物化,恰恰不是人获得尊严的方式,而是对人最大的亵渎。



责任编辑:梁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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