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辉】是国中“陷阱”还是天下“园林”? ——小议地方政府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吉州窑遗址的保护建设工作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5-01-31 21:24:49
标签:
罗辉

作者简介:罗辉,男,西历一九六八年生,江西吉安人,现供职于吉安县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是国中“陷阱”还是天下“园林”?—小议地方政府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吉州窑遗址的保护建设工作

作者:罗辉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时间:甲午年腊月十一

           西历2015年1月30日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二章有一段孟子和齐宣王如下精彩的对话: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犹以为小也。”

 

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

 

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关之內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这段精彩对话用现在通俗的话说大概是这样的:齐宣王问孟子说,我在城郊建有园林才四十里见方,可是百姓都觉得我这园林占地面积太大了,而周文王的园林占地有七十里见方,可是当时的百姓却还嫌文王的园林占地面积太小,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孟子回答齐宣王说,文王的园林虽然有七十里见方那么大,可是割草砍柴的可以去,捕鸟打野兽的也可以去,那是与百姓共同享用的,所以百姓认为太小,不是很自然的吗?而你在国都郊区那个园林虽仅四十里见方,可是杀了其中的麋鹿,就如同犯了杀人之罪;这不就像是在国內设设下了一个四十里见方的陷阱,百姓嫌那太大了,不是很应该吗?

 

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在位者,要在他所管辖的地方划某一个特殊的区域或禁区,看来是要非常非常谨慎啊!否则,一不小心,就成了国中“陷阱”了!

 

在我们吉安县就有象齐宣王这样的一个“园林”,它就成了我们国中的一个“陷阱”。这个“园林”就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吉州窑遗址。

 

吉州窑遗址怎么就成了一个“陷阱”了呢?亲爱的读者,请不要急,先听我慢慢地道来。

 

1、吉州窑遗址的介绍

 

吉州窑遗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历史上吉州窑又名永和窑、东昌窑,其所在地永和镇为旧东昌县治,历史悠久。吉州窑从创烧至今1200余年,因其停烧后在永和镇遗留下大片连绵罗列的“窑包”而命名为吉州窑遗址。吉州窑遗址是我国历史上吉州窑体系的中心生产地带,为宋代极负盛誉、具有特色的民间综合性瓷窑。其制瓷技术兼采众长、技艺高超,形成了产品丰富、装饰技法多样、地方色彩浓厚的特色。其代表性的产品是色彩斑斓、富于变化的窑变黑釉瓷和自然清新、具有鲜活民间艺术风格的釉下白地彩绘瓷,并创烧了剪纸贴花、木叶贴花等技艺独特、雅俗相宜、最具艺术感染力的产品。

 

吉州窑在我国陶瓷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推动我国古代瓷业生产,积累制作技艺方面作出了巨大成就。北宋末南宋初,北人大量入赣带来了北方的生产技术。吉州窑受北方制瓷技术影响很大,其器物在北宋时多仿定窑,南宋时受建州、龙泉窑的影响较大,其白地黑花釉下彩、绿釉及红釉等制品直接渊源于磁州窑的工艺,其印花装饰工艺及覆烧工业继承了定窑的传统。据专家们研究,吉州窑的黑釉,在掌握氧化铁的结晶和硅酸的釉药变化以及火侯、温度冷却时间等方面,都胜过建州窑。吉州窑在学习定窑、磁州窑、龙泉窑、建窑、景德镇窑等姐妹窑艺术的同时,博采众长,又独具风格,创造出“木叶贴花”、“剪纸贴花”独一无二的名贵产品。吉州窑的艺术装饰还和产品的实际用途相统一,简练淳朴、内容健康,既有科学的美学观点,又有很高的实用价值,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美色,是民间艺术宝库中的一支奇葩。吉州窑结晶装饰手段和应用和发展,为瓷器从图案装饰走向更高级的釉料装饰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吉州窑的釉下彩绘瓷的烧造技法,为景德镇釉下彩青花瓷器的产生开辟了道路;“景德镇陶工,故多永和人”,吉州窑的陶工制陶生产经验和景德镇的技艺交流融合,推动了景德镇瓷业的发展。

 

宋元时期,吉州窑同全国各名窑产品一样,是当时外贸的主要商品之一。其产品从北宋开始外销,南宋及元代是吉州窑兴旺发达、外销瓷数量壮大的历史时期。吉州窑瓷品中的木叶纹、剪纸贴花及各类黑釉窑变瓷、彩绘瓷及玩具等,由于风格独特、制作精良而备受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为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外来和文化交作出了一定贡献。现散存各国的吉州窑产品,多为当时的贸易品,很多国家都将其列为国宝级的藏品。英国珍藏的凤首白瓷瓶“堪称瓷中宝物”,日本东京博物馆收藏的吉州窑彩绘花瓶、玳瑁盏、木叶天目盏被其列为国宝。韩国国立中央博物馆陈列的四十二件吉州窑瓷器,被称为稀世珍品。在美国波斯顿美术馆收藏的黑釉剔花瓶和黑釉描彩壶,德国、荷兰等国家的博物馆收藏有吉州永和窑口出产的葵花黑釉黄斑碗、黑釉描彩罐、兔毫地梅花剪纸纹盏、木叶贴花碗等,这些吉州窑陶瓷精品大多列为国宝级文物,备受他们的青睐。时至今日,许多国家的收藏界,尤其是日本收藏家,对吉州窑陶瓷产品仍然是神往不已。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对吉州窑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和重点勘探,确认遗址分布范围东至赣江西岸,西到现永和中学东侧,南止塔里前村,北则在林家园南面,分布面积约2.8平方公里。并认为是一处古代瓷窑和聚落相混的综合性遗址,包含晚唐五代至宋元时期的窑业堆积(当地人称之为“窑包”)、作坊遗迹、永和镇古街道、建筑遗址以及其他时期的地上、地下的历史遗存等。遗址呈现分布面积大、点多而密集、文化内涵丰富等特征。各窑包星罗棋布,延绵成岭。有窑包24座,窑址总面积80,500平方米,堆积726,800立方米,是我国目前面积及保存量最大、种类最多、堆积物最丰富、保存最好的瓷窑遗址之一,因而2001年6月,国务院根据吉安县地方政府的申报批准吉州窑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与吉州窑遗址重合而存在的永和镇则一直是吉安县历史上重要市镇。永和镇位于地处赣江中游西岸,吉泰盆地中心。秦属庐陵县;东汉初平二年(191),属东昌县,曾因设为县治而开埠,故永和又称“东昌”;三国为吴地,属安丰县;隋开皇十年(591),属泰和县;唐武德五年(622)属东昌县;唐武德八年(625),属太和县;北宋元丰年间属庐陵县,至1914年庐陵县改名吉安县,永和镇隶属不变。永和凭借隔江青原山丰富的瓷土资源和优越交通条件,唐末五代,“民聚其地,耕且陶焉”,发展成为我国古代江南地区举世闻名的综合性瓷窑场—吉州窑。周显德年(954—960)初,开始有管理机构。宋景德年间(1004—1007)成为镇市,设有监镇司掌管瓷窑事项,已经很是繁荣。至南宋,吉州窑陶瓷业进一步发展,使永和镇的经济、文化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辉煌时期。发达的制瓷业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使得永和在宋朝,特别是南宋时期,“窑工逾万”,“附而居者至数千家,民物繁庶,舟车幅辏”,“盖生齿之繁,文物之丽,地利而人和,实西南之一都会也”,与广东佛山、湖北武昌齐名为“天下三镇”。

 

永和镇人才辈出,人文底蕴深厚。一代文宗欧阳修的祖籍地欧桂里在永和镇境内;南唐时因欧阳修的祖父欧阳偃、叔祖父欧阳仪、父亲欧阳晔接连考中进士,官方把永和所在的乡改名为“儒林乡”,从此此称谓一直沿用到民国初年。北宋忠烈欧阳珣坚决抗金,奉使割地,宁违皇命,被金人活活烧死,名传千古。南宋三朝重臣、宰相周必大大既是政治家、又是文学家;致仕回乡后主持用活字印术刊刻宋代著名的四大类书之一的《文苑英华》1000卷、《欧阳文忠公集》153卷,为我国最早使用活字印刷术的学者,为中华文化传播有巨大贡献。一代儒宗欧阳守道为白鹭洲书院首任山长,培养了文天祥、邓光荐、刘辰翁等一代俊杰。永和是民族英雄文天祥的祖居之地,他的夫人欧阳氏也是永和人,文天祥与永和镇有非常深的渊源。直到今天,永和留下许多有关文天祥动人的故事。庐陵成为“文章节义之邦”,永和可能要占上很大一份呢。

 

大文豪苏东坡被贬往海南岛,被朝廷召回溯赣江而上时曾驻足永和,在永和题了“清都台”匾额和《清都观》诗,在这里会见了泰和农学家曾安止,为其所著《禾谱》补写了农具图,作《秧马歌》。经济的繁荣,名人的影响,使历史上永和的文化、教育十分发达,崇尚读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风气,出现了“业医又业儒”、“不做官不要钱”的“读书堂”和兄弟和睦、谦让、孝亲的“友恭堂”等人文佳话,形成了深厚的地方文化。据不完全统计,自隋唐开科取士以来,永和镇考中进士有16人。此外,杨万里、胡铨、刘辰翁等名人与永和有深厚渊源,留下许多动人的故事;明代的王阳明、解缙等,都写过描述永和风物的诗文。

 

永和古镇因窑业而兴盛,为宋元时期著名商业、手工业市镇,同时古镇在历史上又是人杰汇萃之地,佛家和道家人物也纷纷在此建立道场,传播佛道文化。古代永和著名的佛道道场有本觉寺、智度寺、慧灯寺、宝寿寺、清都观、辅顺庙、普济庵、灵佑古庙、沿江祠、欧阳总管祠等。著名仙释人物众多,法师有净圆、蕴香、明初学佛人仰以为南禅领袖的东山上人、祖宏、僧照、起旻、自明等,道士有道冲、凝然、子和、日新、德元、如鼎等,仙家有匡和叔侄、欧阳觉化等。

 

永和古镇因陶瓷业而兴盛,吉州窑于元末终烧之后,明清至今,永和镇凭其优越地理位置和浓厚文化底蕴,仍张显其顽强的生命力。现留下的文物保护单位除吉州窑遗址外,有始建于唐代的本觉寺塔、始建于南唐的清都观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曾山故居、曾家贞节牌坊、曾家敦睦堂、智度塔、东昌井、堆花井、觉群社旧址等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保存下来的濒赣江而建的永和古镇其他建筑构筑物街道、古码头、古渡口、古村落集中连片,古朴典雅,延绵达一千米多长。街市、里坊、官署、书院、寺观庙宇等建筑类型丰富、历史脉络清晰,且有一定数量的历史遗存相印证,集中反映了古代市镇商业、手工业的发展特点。素称“六街三市”中的迎仙街和米行街(现合称横街)、锡器街、莲池街等至今仍基本完整保存。现存清至民国时期建(构)筑有近百处,其布局、结构、木雕镂刻及石雕等技术较高,蕴含丰富的传统文化元素。街、巷、院、路,大多以窑弃匣瓦铺筑地面,为古瓷镇的一大特色。街道一些建筑、店铺及其招牌、店名等还反映了建国后的合作社、“文革”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永和的历史建筑除了传统的天井式民居外,部分建筑还采用了赣中地区特有的独立中小型民居,并为解决厅房内的采光、通风而创造了天门、天窗等特殊的采光方式,明显带有江西省中部的地方建筑风格。

 

2007年7月,永和古镇被定为江西省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村),2014年成为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永和古镇以丰厚的儒家传统文化、吉州窑陶瓷文化,以及有一定影响的佛家、道家文化和特色历史建筑,成为博大精深的庐陵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此自由称性的庐陵文化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又成了一个什么样子呢?

 

2、吉州窑遗址成了国中一巨大“陷阱”

 

可是,名扬海内外的吉州窑遗址并没有给人们尤其地方百姓带来什么实质的重大利益,反而将无数的干部和群众陷入了违纪、违法以至犯罪的深渊中去了!聪明的读者,从前面您看到我向您介绍吉州窑遗址及永和古镇那丰厚的文化底蕴,可能您心动了,甚至内心打上了主意“百闻不如一见”,想要来实地考察一番呢!怎么又笔锋一转,说它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将无数的干部和群众陷入了违纪、违法以至犯罪的深渊中去了?请您不要急,还是让我来多费一点口舌。

 

说到此地,我们就不得不要来谈文物保护的行话,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吉州窑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法》)规定,凡是一个不可移动文物点被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就要制定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和建控制地带。“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2001年6月,国务院将吉州窑遗址立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后,吉安县文物部们就开始对之作宣传及保护工作,2004年12月吉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吉州窑遗址保护管理暂时办法》,2005年3月,《吉州窑遗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从此,政府就全面杜绝了地方土管部们和建设规划部们审批群众使用土地。我们想想,偌大的一个市镇,群众不准建房子,并且还不准修建水泥硬化性的道路,在现在这样的经济社会,群众怎么受得了。作为一般老百姓,要体现他的人生价值,无非就是两件最重要的事,生儿子和做房子。生儿子既是为了繁衍后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是为了养儿防老;而做新房子,不但是人类的一个基本安居要求,如果把房子建得漂亮一的,也是体现了自已存在的意义或价值,这不仅是作为一个寻常百姓的基本生活态度和原则,也是一种普世价值,任任何人也是不该剥夺的。而现在《暂行办法》和《吉州窑遗址保护规划》一出台,群众的基本需求变成了非法,自然会引起冲突了。

 

大家心知肚明,所以冲突开始是悄悄进行,先是发现比较偏僻于主干马路有群众建房,让县级文物部们得知后,就不得不去制止,比如上门做工作或发个《停建通知书》之类,但基层政府一般是不太配合工作。你想想,整个镇区就这样一划,不能批任何地基了,早就引起基层不高兴了,谁还支持你的工作,没有公开怂踊群众以搅混水就算不错了。这种悄悄的冲突所以一般就是不了了之,只要不要让上级文物部们知道就行了,当然主要指所谓的文物执法检查。而公开的冲突是在2006年,有一户人家家就住在马路旁边,家中小孩渐渐大了,也是向政府批地基批不到的情况下就想在原有房子上加层,但按文物保护工作的说法也是不允许的。所以在县文物部们多次采取各种方法阻止了不的情况下,文化部们组织了一大批人去将之拆了一部分,而基层政府的干部也仅是来做看客。从这方面来看,这其中就牵扯到多少人?违法、渎职、玩忽职守,这一“陷阱”是不是把许多人陷成了违纪、违法?!

 

其实早在1957年的时候,江西省人民政府就将吉州窑遗址列为了省文物保护单位,那时的保护对象仅是遗址范围内的24座窑包,规定窑包坡角外延15米为其保护范围。作为省保单位,也就是说凡是要在保护范围内构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都是不允许的,即使是文物保护部们也不行,如果要建设文物保护有的建筑物,也必须是要经过省级文物部们的审批通过。但过去的这个文物法执行得怎么样我们不去讨论了,就现在去看一看靠近窑包边的这许多房子就知道了。所以可以说,早在1957年以来,因为吉州窑遗址就不知有多少人被陷成了违纪、违法以至犯罪分子了。

 

冲突是会升级的。人民群众基本的居住生活要求得不到,而看临近边的群众,一栋栋越来越漂亮的小洋房迅速竖立起来,群众们可能实在是忍不住了,大概2010年刚入夏左右,永和镇一下子冒出许多群众都在建新房或新加层,陡然之间问题扩大和升级,最后发展到县主要领导也出来了参加处理。但当时主要还是采取息事宁人方式处理,对新建房的人家采取拆迁补偿方式处理,对加层户则是不了了之,上次被拆除的加层户这次也趁机如愿地加建了一层。我们又来看看,又有造成多少人违纪、违法了?!

 

可是,这又算什么!更大的破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行动还在后头呢?但那也是有了非常冠冕堂皇或者可以说非常充足的理由。

 

2011年10月,吉安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吉州窑遗址暨永和省级示范镇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吉办发[2011]41号),并成立了吉州窑遗址保护暨永和省级示范镇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整个工程的指挥、调度、督导及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宗旨是以传承、保护、利用庐陵文化、陶瓷文化、古镇文化为宗旨,以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目标,结合吉州窑遗址的保护展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带动周边居民增收致富,切实解决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方案分三期建设,方式无非是政府搞工程项目常用套路,征地、拆迁、建设。第一期方案主要建设内容:敦锦公路改线建设,吉州窑博物馆建设,宋街改造,东昌路西街改造,吉州窑遗址公园,吉州陶苑(陶苑、陶冶坊、舒翁轩)建设,东昌路(新镇段)改造,文化广场建设。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地方政府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来办事,而是公然违犯文物法,聘请没有文物保护资质单位做设计方案以及施工方案,而且不通过国家文物局的审批,然而就一边设计一边施工。只是为了向争取国家文物局保护资金,将那初步的设计方案编成《吉州窑遗址保护展示方案(一期)》,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而施工设计方案则一个也没有报国家文物部门审批,或许还来不及上报吧,毕竟对领导做工作来说,要雷厉风行才好。同时,政府也以这种所谓“雷厉风行”的作风,对吉州窑遗址保护范围内居民建房需求进行了处理和安置,客观上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建房这个难题。

 

上述这些项目于2013年初基本完成以后,又进行了一批项目,如吉州窑遗址龙窑、马蹄窑遗址保护棚,本觉寺塔、清都观维修,吉州窑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宋街、西街业态整治,东昌二路建设等等。除本觉寺岭龙窑遗址保护棚、本觉寺塔和清都观维修施工方案通过了国家和省级文物部门的审批外,其他的项目没有通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

 

这个动作,闹得可够大了!那又要牵扯到多少人呢?我想是没法计数的。在工程进行当中又有层出不穷的参观学习考察,还有上级部们的文物执法检查,包括还有全国人大组织的文物执法检查。“保护文物,人人有责”,这是《文物法》明确讲的,更何况是国家干部。要细算起来,从地方基层政府一直向上至少到省里吧,有多少领导干部来过?用《文物法》一衡,多多少少都有责任?只不过是大小不同而已!而文物部们,从基层县级,可能一直到国家文物局,又有多少人脱得了干系?也是程度不同而已。而那些层出不穷的所谓参观、学习和考察,也搞得众多官员、干部不得安息,真所谓“官不聊生”!2012年成立了吉州窑管理局,我们以为是针对吉州窑遗址保护而设立(因为按照《吉州窑遗址保护规划》是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居然不是履行对吉州窑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而是为那些“参观、学习和考察”摆POSE、摆摊子、插旗子……

 

在吉州窑遗址要搞建设,无论是政府或群众,都这样地文物保护方面违犯法律法规;然而要搞建设,免不了要划拨土地、做各种规划设计,是否又都遵守了国土部门、建设部门的法律法规,那也是不得而知。那这个吉州窑遗址,是不是又要把这两个部门的多少人陷进来!?是不是也数不清的?

 

一般小偷,如果在吉州窑遗址保护范围之内盗挖文物,被公安部门抓到后,通过法院量刑定罪,轻则少说也要三、五年,重则达十年。而地方政府和一般群众,却公然违犯《文物法》,我想在这里至少还包括《土地法》和《建设法》。在吉州窑遗址保护范围之内大兴土木,将古代文化遗址到处任意地挖开,置法律尊严何在!又如何让广大干部人民群众树立对法律的敬畏!2014年7月,国家文物局向下级文物部们下发了《关于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是不是因为各级领导知道这个《文物法》正要修改而无所谓呢!

 

保护古代文化遗产,本来是一件好事,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尤其在当今国际讲究文化软实力的今天!可是搞成这个样子并不是一件好事了,并且也还是没有完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与遗址保护管理的矛盾问题。目前的拆迁、征地、建工程,将已征的范围圈起来毕竟还只是遗址很小的一部分,想是已经经投入了几个亿了,那资金又从哪里来?还要继续投入多少?谁来买单?能获得一个怎样的结果?这都不由不令人怀疑!

 

3、让国中“陷阱”成为天下“园林”

 

现在吉州窑遗址已经有一小部分是建成一定公园规模了,但国中“陷阱”的情形并没有改变,政府建起了围墙,已经把人民群众隔在了外面,这样一来人民群众共同的文化遗产不就成了一少部分人谋利益的工具了?其实也不用着急,还不一定能谋得到利益呢。投入的越多,需要维护的人力物力自然也越多,还不一定能形成良性循环啊!

 

为什么对于吉州窑遗址这个文化遗产的保护变成了国中“陷阱”,而不是成为天下“园林”?从文物保护的工作中我们能够认识到,这其中不但存在法律法规的问题,还存在政府工作以什么为本的问题,也就是一直以来我们政府提倡的“以人为本”的观念是不是能在干部工作中得到实施。比如在吉州窑遗址的保护工作中,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吉州窑遗址虽然是文化遗产,但毕竟还是物,不是人。作为任何一个国家、政府制订的任何一项措施以至法律、法规和制度,首先必须坚持的是“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原则,这不仅是我们国家奉行的公理,也是一切其他的国家和社会制度都要奉行的公理。由此,政府在将吉州窑遗址划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时候,是不是首先要与当地群众沟通,让群众知道文物保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更要让基层政府、村委会、村小组的工作人员认识和理解,以便取得各方面力量的认可和支持?甚至可以在此基层上引导群众初步形成自治形式,让群众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而不是政府一厢情愿地把自己想当然的做法强加给群众,造成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对立。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二章中劝导梁惠王实行王道政治时引用《诗经》上的话说:“《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史勿亟,庶民子來。’”我们地方政府好多年前就提出了“开放、开明”的口号,果真能够如此的话,政府则可以制订良法良制来引导当地人民群众,群众自然“开始规划保护遗产,仔细建造巧妙安排。全镇百姓都來干,几天建成速度快。保护遗产政府不着急,百姓起劲自动都来。”天下“园林”岂不是无为而成!

 

关于具体如何来保护象吉州窑遗址这类大遗址保护,西方博物馆学者有早就有较深入地研究。他们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提出了生态博物馆的模式,我以为这种模式完全可以拿来借鉴,并试着提点意见,以供智者参考。

 

所谓生态博物馆,按照倡导者法国希微曾下的定义是:“生态博物馆是由地方当局和居民共同筹划、建造和运作的设施。地方当局负责提供专家、设备和资金,而当地人民则依靠他们自己的意愿、知识和个人力量推动工作。所以生态博物馆是地方人民关注自己的一面镜子,以寻求把他们祖祖辈辈在各个生态领域获得的成就作出解释。它也是当地居民让参观者拿着的一面镜子以便更好地了解当地的产业、生活习惯和共同崇敬的事物”(中国博物馆学基础》第1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1993年美国博物馆学者亚克钦印第安社区生态博物馆计划董事会成员南茜•福勒对什么是生态博物馆的解释是:“生态博物馆是管理教育、文化和机能变化的机构,有时称邻里博物馆或街区博物馆。它既是考察文化机构性质与结构的框架,又是使其民主化的过程”,把博物馆和社区生活的各方面联系起来,这是生态博物馆的基本信念。(转引《中国博物馆》1993年第4期。)。

 

因此我以为,把生态博物馆理念引入吉州窑遗址的保护,就是把吉州窑遗址保护范围作为一个社区理解和运作。即这时候的永和古镇的古街区、古民居和村(居)民就是吉州窑遗址保护融为一体。而不是要把遗址保护范围的房屋全部拆迁和移民。对遗址的保护与管理可以通过组成文物保护行政机构,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研究机构,并引导永和古镇的村(居)民共同来管理和保护。对于吉州窑遗址保护范围的地上、地下文化遗迹、遗存,可以采取传统理念的方式,也就是按照《规划》保护理念来进行。当然也包括文物保护管理与研究机构引导、帮助社区居民对其所居古建筑的保护维修。而对于吉州窑遗址保护范围内千百年来人们所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研究部门也应化大力气去发掘、整理,并物色年青一点的人去传承。不但要发掘整理历史人物的故事、传说和地方传说故事、民风习俗,也要引导好当地居民举办的已经有的龙灯、龙舟赛、庙会、诸神朝拜等。要把永和古镇和吉州窑历史上的各种故事、传说、革命故事、民风习俗等编写小戏、诗歌、文学等各种形式,并拿出表演。既要做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示工作,也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展示和传承工作。要深入到当地群众中去,和群众打成一片要完成以上保护、展示和表演工作,使地方群众能够真正感觉到他们是其中真正的表演者和保护者,以便达到真正地对吉州窑遗址的保护、展示和利用,实现我国博物馆事业一直提倡的“三贴近”原则,更好地让我们的文物保护政策和国家工作人员接触地气。

 

要做到以上这些,当然不但要研究切实可行的良法、良制,地方基层政治体制的变革也是有必要的,作为政府还可以此为契机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在基层的试点试验,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象吉州窑遗址这样的大遗址全国一定不少,是把它们建成国中“陷阱”还是天下“园林”就在我们为政者的一念之间啊!所以在位者不得不要来考虑我们现行的政治制度及政府工作形式,以至良性法律法规制度的制订。一个可以说是最不起眼的文物保护工作就可以使无数的人沦为了“陷阱”中的违法者,更何况其他部门的工作呢?有时我想,西方耶教的“原罪论”之说,是不是就是这样形成的呢?

 

甲午年十二月七日

 

西历2015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姚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