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原道》第十二辑“郑家栋事件”编者按

栏目:《原道》第12辑
发布时间:2005-05-2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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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

作者简介:陈明,男,西元一九六二年生,湖南长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副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湘潭大学碧泉书院教授。一九九四年创办《原道》辑刊任主编至二〇二二年。著有《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儒者之维》《文化儒学》《浮生论学——李泽厚陈明对谈录》《儒教与公民社会》《儒家文明论稿》《易庸学通义》《江山辽阔立多时》,主编有“原道文丛”若干种。

  
   郑的过错及其责任自有法律裁判。同样,这里刊发的议论文字其观点、方法的是非对错相信读者心中也自有分辨。我想讲三点。
  
   一是郑的身份问题,即他与儒学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在作者笔下,郑被说成儒和非儒两种身份。实际情况并不那么简单。我认为,对儒学,他既不是毫无认同的纯粹知识研究者,否则他不会将自己的书命名为《断裂的传统》,不会在牟宗三先生去世后充满怅惘和无奈的写下“没有圣贤的时代”,其对儒学和新儒学研究也不可能达到那样一种深度;同样的根据也表明,他也并不是那种“道之将废也,文不在兹乎”的儒学及其文化理想的自觉承担;准确的说,他是将信将疑欲疑还信欲信还疑。这实际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一般心态,不完全由于个体性格、由于十年文革的影响、由于很早就受到新儒家的接引。事实上,这样一种将信将疑欲疑还信欲信还疑的无地彷徨六神无主的心态乃是晚清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十分普遍的精神症候。一方面是内忧外患国势日颓,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狂飙突进席卷全球,作为既有理性又有情感的读书人其迷惘痛苦可想而知!所以,喃喃着出“可爱的不可信,可信的不可爱”的王国维只好选择昆明湖池水作为生命的最后归宿。
  
   这并不是要为郑开脱——事实上也不可能。因为个体行为在道德法律上是否正当并不能够决定其所认同的理念所从事的事业在道德法律上是否正当。人的行为根本上说是由人性决定的,而人性十分复杂。法官律师可能犯罪,这并不表明他们对法律认知不透;牧师神甫可能堕落,这并不表明他们对上帝信仰不诚。野兽天使都在内心,就像儒学说,义胜于利则为君子,利胜于义则为小人。神灵或圣贤的教导,作为知识掌握与作为教条接受对行为的影响力度或许有别,但是,“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如果谁因为对传统或西方某某价值理念有了一定信仰认同,就以为自己道成肉身所作所为跟那价值理念一样纯粹崇高,不仅自己享有道德豁免权而且拥有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的资格,那就实在太过愚蠢虚伪了。
  
   上面是第二点。如果仅仅如此,那也只是小丑跳梁一笑置之可也,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第三点就要讲,那些对郑家栋事件幸灾乐祸兴奋莫名的人们实际是要以破代立。所要否定的,在所谓的“自由主义者”那里是儒学的现代意义和生机;在所谓的“原教旨主义者”那里,则是对儒学的学术研究和建设。否定儒学的现代意义和生机,是为了给全盘西化扫平道路;否定对儒学的学术研究和建设,是为了证明他们对儒教信仰最坚定。问题的要害在于这种胡搅蛮缠扭曲了儒学与现实生活的真正关系。在文化被作为软实力使用的今天,文化认同问题,能够指望舶来品承担么?没有对当代世界的理性分析和把握,把儒学当成无所不能的宝葫芦迷信,跟义和团的巫术咒语又有什么两样?到底是要救国救民还是要陷民族于万劫不复?
        
        ……

   最后我想说,作为郑家栋的朋友和同行,在发表过他多篇文章的这本辑刊上讨论所谓郑家栋事件,实在叫人心情沉重!
 
   陈明 
   2005年8月29日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m.katywinge.com)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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