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将伊斯兰教作为考察儒教的参照系,或许会更合理一些

栏目:思想评论
发布时间:2017-06-29 16: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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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

作者简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曾任职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经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复旦大学儒学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儒学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共和与君主—康有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学史》《儒家伦理与中国社会》,主编《何谓普世?谁之价值?》等。

将伊斯兰教作为考察儒教的参照系,或许会更合理一些

作者:曾亦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

时间:西历2017年6月29日


编者按:西历2017年5月23日,上海研究院“延长思考”人文社科思想交流平台召开“儒家哲学的多维形态”研讨会。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的多位学者参与讨论,研讨会由上海研究院合作处处长朱承教授主持,澎湃新闻发表了会议记录。这是曾亦教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现授权 发表。】

 

  


最初我看到朱承拟的会议题目,我觉得可能有两种读法:


其一,把儒家或儒学等同于哲学,可以说,现在研究儒家的学者基本上是来自哲学系的;


其二,则将儒家视为一种更具统摄力的概念,哲学乃至文学、史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都可以从儒家中发展出来——说得更直白些,将来儒家应该发展出其儒家文学、儒家史学、儒家政治学以及儒家法学等各种学科门类,而不限于儒家哲学。


 

我主要讲三点。


首先,关于经学的废止与哲学的出现。


从晚清开始,中国经历了一个传统学术到现代学术的转变,大致从1903、1904年前后,清政府进行了学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后果是引入了西方学科。


譬如在高等学堂中,除了将传统学术以经学科的名目保留下来外,还另设了政法科、文学科、医科、工科、农科等西方科目。不难看到,传统学制中统摄一切的经学科的地位大大降低了,只是与众多西方学科并列而已。


其后至民国初年,又发生了第二次学制改革。这次改革是蔡元培主导的,其主要措施不仅废止了中、小学的读经,而且在大学里也把经学科罢除了,即将传统学术的研究内容散入文、史、哲这三个西方学科。


譬如,《诗》归文学研究,《春秋》、《尚书》归史学研究,而《易》则归哲学研究。并且,当时学界主要运用西方人的方法来研究这些传统经典,至于传统的经学研究方法则被彻底摒除了。


可见,现代意义的儒家哲学就这么出现了,完全是晚清至民国学制改革的后果。这是我讲的第一点。

 

其次,如何从事经学研究。


现在距蔡元培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一百年左右,我们重新从事经学研究,我觉得至少有着两方面的意义:不仅将更多的传统经典纳入我们的研究范围,还意味着以一种不同于西方学科的方法去研究这些经典,这主要是指对传统经学研究方法的借鉴。


此外,对经学的兴趣也与民族复兴的大势有关,换言之,如果我们依然贫弱挨打,肯定不会觉得传统的东西好,反而会视之为替罪羊,而这正是一百多年来我们的先辈一直在做的事情。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从事经学研究,其中以《礼》和《春秋》为主。在这研究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必须突破以前的文、史、哲的学科局限。


我们在座的都出身哲学,而在中国思想史上,最接近哲学这种学科形态的,一个是宋明理学,一个则是魏晋玄学。后者不算是儒家,前者依据的经典不过是“四书”而已,相对于整个儒家经典而言,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已。


这就造成了一种结果,许多声称研究儒家哲学的学者,其实只是掌握了较小部分的儒家思想而已,甚至还谈不上主导部分。


譬如,经学最喜欢研究的就是婚姻、家庭、宗族和国家这些领域,但这在儒家哲学看来,简直太不哲学了,结果造成了不少声称搞儒家哲学的学者只是“瞎子摸象”,不过揣摩影像而已,更遑论得儒家之全体。

 

此外,现在很多研究儒学的学者,喜欢运用西方哲学的方法,这种错误非常普遍。


什么是西方哲学呢?我认为,其本质上不过脱胎于古希腊和基督教的思想,因此,他们那套看待世界的角度和理解事物的方法与中国古人相去极其遥远,运用这套角度和方法来理解儒家及其思想,显然是不具有正当性的。这是我讲的第二点。

 

最后,应该以何种方式从事儒家的比较研究。


我们现在从事经学研究,一方面自然应该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和方法,这主要是指清人的成果和方法;另一方面,还可以借鉴其他文明的成果和方法进行比较性研究,这是我们可能比清人站得更高更远的优势。


这一百多年来,我们都是站在西方思想的角度对儒家为主体的中国思想进行比较性研究,但问题在于,西方思想虽然对近现代中国影响巨大,远非其他外来思想可比,然而,作为对中国思想的理解和诠释而言,却未必是最恰当的,因为中、西思想之间的相似度实在太小了。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邓小平开启的改革开放,传统思想及其研究也开始复兴。此间无论是反哺大陆的港台新儒学,还是后来持续的关于儒家与宗教的讨论,其中都有一个基本的参照系,即西方哲学和基督教。


对大陆学者来说,要么运用西方的概念和问题意识来理解和建构中国思想,要么基于基督教对神的理解而否定儒家的宗教性,其实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因为他们都试图通过一个最遥远、最异质、最少相似度的西方思想来理解和诠释中国思想。


当然,我们若从西方思想对近现代中国的巨大影响来重建当代的中国思想,或许有其合理性,但是,如果因此认为可以延伸到对古代中国思想的理解和诠释,则完全没有正当性可言。

 

那么,这个理解和诠释的恰当角度应该在哪里呢?我们必须要明白一点,儒家是一种面对现实的经世致用的学说,即通过正视现实中的方方面面问题,并且有能力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这才是整全的儒家。


历来学者对于儒家“经世致用”这一点,虽有认识,但都过于浅薄。在我们看来,儒家作为“经世致用”的学说,根本在于其整全性。时下那些借助西方哲学和宗教的视角,将儒家理解为某种哲学或者某种个体人格完善的道德学说,都是极其片面和狭隘的。


这种认识因而导致了对孔子的矮化,即仅仅视其为某种道德完满的圣人,而不是文明的开创者和立法者。


在我看来,只有公羊家那里对孔子的理解,才能真正理解儒家“经世致用”的特质。

 

前面朱承讲到儒教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大陆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讨论的,直到最近这些年,更多人虽然不再从事无聊的理论争论,而是具体从事儒教方面的实践活动。


不过,迄今为止关于儒教的理论探讨和实践,还有很大缺陷,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心目中的参照系还是基督教和西方哲学。

 

其实,我们不妨换一个参照系,譬如将伊斯兰教作为考察儒教的参照系,或许会更合理一些。为什么呢?


无论是孔子作为改制立法的教主,还是通过《春秋》以垂法万世的法制原理以及具体化的历朝法律,包括执行这些法律或依据经义决事的儒家学者,都非常接近伊斯兰教。


而以基督教为参照系来理解的儒家,则仅仅变成一个解决安身立命的道德学说。换言之,基督教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后来的流变中,从来没有试图取代世俗国家来解决现实的种种问题,反而始终保持某种相对于世俗世界的超越性,他们从来没有试图发展出一套完备的宗教律法来取代世俗国家的律法,他们始终停留在道德律令的层面。

 

对于儒家来说,道德法则如果不同时成为现实社会中的法条,则永远是软弱无力的。


因此,自汉以后,儒家通过学校和科举,培养了一代又一代掌握《礼》与《春秋》的学者,而且,运用对经义的理解去制订具体、完备乃至琐细的法条,并积极执行和运用这些法条,从而使儒家学者成为类似“欧莱玛”那样真正掌握世俗权力的专家或学者。


可以说,古代的儒家学者无须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只是通过对儒家经义的理解,就足以处理包括司法和立法在内的复杂现实问题。


这是我讲的最后一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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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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