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春秋公羊传》译注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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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9 2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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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

作者简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曾任职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经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复旦大学儒学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儒学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共和与君主—康有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学史》《儒家伦理与中国社会》,主编《何谓普世?谁之价值?》等。

《春秋公羊传》译注前言

作者:曾亦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 

时间:西历2017年4月25日

 

 

 

书名:《春秋公羊传》

作者:黄铭、曾亦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2016年9月1日

 


前言

 

案,《汉书·艺文志》云:“《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则《春秋古经》与《经》不同。盖《经》即《公羊》、《穀梁》所据之《春秋经》,记载鲁隐元年至哀十四年间之事,凡二百四十二年;至于《春秋古经》,疑为《左氏》学者所称之古文经,所载史事至哀十六年“孔丘卒”为止,凡二百四十四年事。

 

一、“春秋”之名

 

相传孔子作《春秋》。然孔子之前,旧有“春秋”之目。盖上古时,凡记事之书,俱可名为《春秋》也。

 

孔颖达《左传正义》云:

 

“春秋”之名,经无所见,唯传记有之。昭二年,韩起聘鲁,称“见《鲁春秋》”。《外传·晋语》司马侯对晋悼公云:“羊舌肸习于《春秋》。”《楚语》申叔时论傅太子之法云:“教之以《春秋》。”《礼·坊记》云:“《鲁春秋》记晋丧曰‘其君之子奚齐’。”又《经解》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凡此诸文所说,皆在孔子之前,则知未修之时旧有“春秋”之目。其名起远,亦难得而详。

 

可见,迟至先秦时,诸国史书已颇名为“春秋”矣。

 

除孔氏所引书外,先秦古书已颇有言及“春秋”之书者。庄七年《公羊传》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礼记·坊记》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此言鲁国有《春秋》也。又据《墨子·明鬼下》,周、燕、宋、齐俱有《春秋》。又,诸家多引《墨子》“吾见百国《春秋》”之说。可见,此时诸国俱有《春秋》也。

 

此外,先秦时又颇有泛称《春秋》者。《管子·法法》云:“故《春秋》之记,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者矣。”《山权数》云:“《春秋》者,所以记成败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云:“《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战国策·燕策》载苏代语云:“今臣逃而纷齐、赵,始可著于《春秋》。”载乐毅语云:“臣闻贤明之君,功立而不废,故著于《春秋》。”《国语·楚语上》载申叔时语云:“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晋语七》载司马侯语云:“羊舌肸习于《春秋》。”皆在孔子之前。据此,当时凡言诸国史记者,俱名“春秋”矣。

 

盖“春秋”本国史之名,然其时私家著述,乃至后世史家,亦颇取“春秋”以名其书。先秦已有《虞氏春秋》、《吕氏春秋》、《晏子春秋》、《李氏春秋》等,此后,又有西汉陆贾《楚汉春秋》、东汉赵晔《吴越春秋》、晋司马彪《九州岛春秋》、习凿齿《汉晋阳秋》、孙盛《晋阳秋》[1]与《魏氏春秋》、檀道鸾《续晋阳秋》、魏崔鸿《十六国春秋》、清吴任臣《十国春秋》等,则后世学者犹以“春秋”名诸史也。

 

先秦时,诸国史记不独以“春秋”为通名,又别有专名者。《孟子·离娄下》云:“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至于魏,则有《竹书纪年》。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则“春秋”者,又似为鲁史之专名也。

 

孔颖达《左传正义》云:

 

案《外传》,申叔时、司马侯乃是晋、楚之人,其言皆云“春秋”,不言“乘”与“梼杌”。然则“春秋”是其大名,晋、楚私立别号,鲁无别号,故守其本名。

 

孔氏盖以“春秋”为通名耳。刘知几亦曰:“然则《乘》与《纪年》、《梼杌》,其皆《春秋》之别名者乎!”(《史通·六家》)据此,则诸国史记皆有《春秋》之大名,至于《梼杌》、《乘》、《纪年》之名,不过别号耳。

 

可见,先秦时“春秋”之名,实兼有二义,盖既为鲁史记之专名,又为诸国史记之通名也。

 

其一,鲁史记之名。孔子因鲁史以作《春秋》,其名或因其旧。《汉书·艺文志》云:“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汉书·司马迁传》云:“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论辑其本事以为之传。”俱谓孔子前本有《鲁春秋》,孔子盖因之而作《春秋》也。其后,赵岐、卢钦、《隋志》、陆德明、颜师古、苏轼、吕大奎、家铉翁、邵宝、王阳明等,皆从此说。

 

其二,诸国史记之名。《公羊传》徐彦疏引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感精符》、《考异邮》、《说题辞》具有其文。”盖自公羊家立场而言,孔子修《春秋》,乃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损益四代,而为通天下万世之新制,故不当独据鲁史,亦据诸国之史也。是以《春秋》据一国之史,亦足以施于万国也;虽取于二百四十二年断代之事,犹足以通诸万世也。

 

然不论《春秋》为鲁史记,抑或为诸国史记,俱记事之书也。洎乎孔子据旧史记而成《春秋》,“春秋”遂成一专名矣。且孔子作《春秋》,因史事而加王心,大异于记事之史,故公羊家谓《春秋》为经,实以《春秋》非仅详于史事者,实别有微言大义存焉。

 

是以孔子所成《春秋》,固为专名也。然其得名为《春秋》,当有不同于史记之义者。后世论孔子《春秋》之得名,大致有如下数说:

 

其一,错举四时为名。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

 

“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

 

孔颖达疏云:

 

年有四时,不可遍举四字以为书号,故交错互举,取“春秋”二字,以为所记之名也。春先于夏,秋先于冬,举先可以及后,言春足以兼夏,言秋足以见冬,故举二字以包四时也。“春秋”二字是此书之总名,虽举“春秋”二字,其实包冬夏四时之义。四时之内,一切万物生植孕育,尽在其中。《春秋》之书,无物不包,无事不记,与四时义同,故谓此书为《春秋》。

 

杜预虽张古学门户,然其“错举”说,则似平实近理,故皮锡瑞《春秋通论》亦谓“此说得之”。

 

其二,春生而秋成。《公羊传》徐彦疏云:

 

问曰:案《三统历》云:“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名《春秋》。”贾、服依此以解‘春秋’之义,不审何氏何名《春秋》乎?答曰:《公羊》、何氏与贾、服不异,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而《春秋说》云“始于春,终于秋,故曰《春秋》”者,道春为生物之始,而秋为成物之终,故云“始于春,终于秋,故曰《春秋》”也。

 

案《左传》孔疏引贾逵语云:“取法阴阳之中,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此说本出于刘歆《三统历》。《汉书·律历志》云:“歆察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且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礼义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刘歆、贾逵、服虔之说,似与杜预不同。然徐彦以《公羊》、何氏之说与贾、服不异,而谓《春秋说》亦然。盖春生秋成,万物受中以生,而人君动作亦当不失中,此先民共有之世界经验,宜乎今古文家所同也。

 

若此二说,则孔子以“春秋”名其制作,取义殆同于诸国史记,似未见别有深义焉。故后世颇有学者别考“春秋”之深义者,有如下数说:

 

其一,以《春秋》当一王之法,其命名有赏刑、褒贬之义。董仲舒《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云:“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郑樵则曰:“取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又曰:“一褒一贬,若春若秋。”此义盖出于襄二十年《左传》与《周礼·春官》。

 

其二,与《春秋》成书时间有关,即春作而秋成。徐彦疏引《春秋说》云:“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以其书春作秋作,故云《春秋》。”然徐彦本人不同意此说,庄七年疏云:“旧解云‘孔子修之,春作秋成,谓之《春秋》’者,失之远矣。”此说专以“春秋”得名系于孔子,然孔子前实有“春秋”之通名,则此说甚狭,尤未必合于旧史之义。此说虽出公羊家言,然与《公羊传》引“不修《春秋》”之文不合。

 

其三,“奉始养终”之说。此说出于《论衡·正说篇》,云:“春者,岁之始;秋者,其终也。《春秋》之经可以奉始养终,故号为《春秋》。”

 

其四,“与日月并行而不息”之义。此徐彦疏之另一说也。

 

哀十四年传: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

 

何注:待圣汉之王以为法,乐其贯于百王而不灭,名与日月并行而不息。

 

徐疏:制作《春秋》之义,谓制《春秋》之中赏善罚恶之义也。《春秋》者,赏善恶之书,有国家者最所急务,是以贯通于百王而不灭绝矣,故孔子为后王作之。云“名与日月并行而不息”者,谓名之曰《春秋》,其合于天地之利,生成万物之义,凡为君者不得不尔,故曰“名与日月并行而不息”也。

 

盖《春秋》之义,圣王之法也。斯义斯法,虽因春秋三世之诸国史记旧文,历春至秋,三时而成,然其“赏善罚恶”之功,则流播于千秋万世,春去秋来,生生不息,故君子所乐在乎此也。此说既得“春秋”通名之义,又深探圣心,得孔子制作专名之义。是以诸说中,此说虽有扬高凿深之嫌,然亦属近理。

 

近人于省吾《岁时起源初考》别有一说,谓上古时仅春、秋二时,而无冬、夏二时,故古人以春秋总括一年。古史以“春秋”为名,良以此焉。

 

二、孔子与《春秋》

 

《春秋》本为旧史,不过记事之书而已,后经孔子之笔削,遂得为经矣。盖经虽承旧史,然非为记事而作,以其别有圣人之义例存焉。此说实为今、古文家所共许,自古皆然,非若今日治孔子者,专据《论语》,而不知有《春秋》,适自狭陋耳。

 

庄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公羊传》云:

 

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

 

可见,《公羊传》明谓《春秋》有“修”与“不修”之别。盖“不修”之《春秋》,即孔子所据旧史也;若今《春秋》所见“星霣如雨”一语,实出孔子所修也。

 

不修《春秋》有二。其一,鲁史记也。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即此说也。且《春秋》上记隐,下至于哀之获麟,所记史事全以鲁为主,则《春秋》显与鲁史记最有关系。

 

其二,百二十国宝书。司马迁《十二诸侯年表序》云:“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又,《公羊传》徐疏引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孔颖达《左传正义》引沈文阿语云:“《严氏春秋》引《观周篇》云:孔子将修《春秋》,与左丘明乘,如周,观书于周史,归而修《春秋》之经,丘明为之传,共为表里。”此数说皆以孔子兼采诸国史记,至有百二十国书之多。

 

至于君子修《春秋》,亦有二说:

 

其一,孔子作《春秋》。此说最为普遍,无论今、古文家,俱无异辞。如《春秋繁露·俞序》云:“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春秋纬·考异邮》云:“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握诚图》云:“孔子作《春秋》,陈天人之际,记异考符。”《元命苞》云:“孔子曰:丘作《春秋》,始于元,终于麟,王道成也。”《演孔图》云:“丘作《春秋》,天授《演孔图》。”《说题辞》云:“孔子作《春秋》,一万八千字,九月而书成。”《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因史记作《春秋》。”《盐铁论·相刺》云:“孔子曰:东西南北七十说而不能用,然后退而修王道,作《春秋》,垂之万世之后,天下折中焉。”《说苑·贵德》云:“于是退作《春秋》,明素王之道。”《至公》云:“(夫子)退而修《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芥之患,人事浃,王道备,精和圣制,上通于天而麟至。”杨雄《剧秦美新》云:“仲尼不遭用,《春秋》因斯发。”《论衡·超奇》云:“孔子得史记以作《春秋》。”又云:“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定贤》云:“孔子不王,作《春秋》以明意。”《书虚》云:“使孔子得王,《春秋》不作。”《齐世》云:“至周之时,人民久薄,故孔子作《春秋》。”《效力》云:“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作《春秋》,秘书微文,无所不定。”可见,汉人莫不视《春秋》出于孔子也。

 

今人尚信《孟子》,其中有谓“孔子作《春秋》”之语。至于《公羊传》,其中实有明文。如上引庄七年《公羊传》所言“君子”,汉人多以为指孔子。王充曰:

 

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时鲁史记,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者,谓孔子也。孔子修之,“星如雨”。(《论衡·艺增篇》)

 

则《公羊传》尚未明言孔子修《春秋》,而王充乃申言之矣。

 

又,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羊传》云:

 

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

 

前言孔子削旧史而成《春秋》,此则言孔子以《春秋》为信史而笔其旧也。据此,“孔子作《春秋》”,《公羊传》可谓言之确凿矣。近人熊十力亦云:“是孔子自明述作之怀,为七十子之徒转相传授,《孟子》、《公羊》并见称引,绝不容疑。”

 

又,哀十四年,西狩获麟。《公羊传》云:

 

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

 

此谓孔子作《春秋》甚明,且谓孔子《春秋》,非详于记事,乃制义也。

 

其二,周公成《春秋》之书法。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云:

 

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

 

今文家尊孔子,以《春秋》义例悉出于孔子。然古文家欲尊《左氏》,乃有周公发凡之说,盖以义例之大端归于周公也,是以孔子虽修《春秋》,不过遵循“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而已。

 

可见,三传唯《公羊传》有“孔子作《春秋》”之明文,又谓获麟为异,盖天示以周之将亡也,是以孔子因以伤“吾道穷矣”,遂作《春秋》。据此,孔子作《春秋》之时间,当在哀十四年。何休注云:

 

麟者,大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没之征,故云尔。

 

盖麟本圣人之类,而孔子以麟自比,乃伤斯文将坠,此道不行,遂作《春秋》以垂法后世焉。故徐彦疏云:

 

《公羊》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春秋》,至九月而止笔。

 

然公羊家尚有一说。晋孔衍(369-423)另有《公羊传》本,其中有云: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何以书?记异也。今麟非常之兽,其为非常之兽,奈何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然则孰为而至?为孔子之作《春秋》。(《左传正义》孔疏引)

 

显然,此传本与何休所据《公羊传》不同,其对“获麟”之解释,亦与何休不同。盖此本以孔子作《春秋》,成素王之功,故麟为瑞应而至也。据此,孔子实前于获麟而作《春秋》也。

 

范宁亦同此说。其《穀梁传》序谓“先王之道既弘,麟感而来应。因事备而终篇,故绝笔于斯年”。杨士勋伸其说云:“杜预解《左氏》,以为获麟而作《春秋》。今范氏以作《春秋》然后麟至者,以麟是神灵之物,非圣不臻。故《论语》云:‘夙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礼器》云:‘升中于天,而凤皇降,龟龙假。’《公羊传》曰:‘麟有王者则至。’《援神契》曰:‘德至鸟兽则麒麟臻。’是非有明王,则五灵不至也。当孔子之世,周室陵迟,天下丧乱,岂有神灵之物无故而自来?明为仲尼修《春秋》,麟应而至也。然则仲尼并修六艺,何故不致诸瑞者?”

 

然此说与汉代《左氏》说同。案哀十四年孔疏云:“贾逵、服虔、颍容等皆以为孔子自卫反鲁,考正礼乐,修《春秋》,约以周礼,三年文成致麟,麟感而至。”又,杜序孔疏云:“服虔云:‘夫子以哀十一年自卫反鲁而作《春秋》,约之以礼,故有麟应而至。’”徐彦疏亦云:“《左氏》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盖孔子于哀十一年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故杨士勋云:“先儒郑众、贾逵之徒,以为仲尼修《春秋》,约之以《周礼》,修母致子,故独得麟也。”可见,贾、服之徒,盖以孔子先作《春秋》而致麟也。[2]

 

对此,杜预颇不谓然,其《春秋经传集解》序云:

 

或曰:《春秋》之作,《左传》及《穀梁》无明文。说者以为仲尼自卫反鲁,修《春秋》,立素王,丘明为素臣。言《公羊》者,亦云黜周而王鲁,危行言孙,以辟当时之害,故微其文,隐其义。《公羊》经止获麟,而《左氏》经终孔丘卒,敢问所安?

 

答曰:异乎余所闻!仲尼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此制作之本意也。叹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盖伤时王之政也。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今麟出非其时,虚其应而失其归,此圣人所以为感也。绝笔于获麟之一句者,所感而起,固所以为终也。……子路欲使门人为臣,孔子以为欺天。而云仲尼素王,丘明素臣,又非通论也。先儒以为制作三年,文成致麟,既已妖妄。又引经以至仲尼卒,亦又近诬。据《公羊》经止获麟,而《左氏》小邾射不在三叛之数,故余以为感麟而作。作起获麟,则文止于所起,为得其实。至于“反袂拭面”,称“吾道穷”,亦无取焉。

 

盖汉魏人习于孔子素王之说,不独今文家,虽古文家亦然。贾逵《春秋序》云:“孔子览史记,就是非之说,立素王之法。”郑玄《六艺论》云:“孔子既西狩获麟,自号素王,为后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3]此诚杜预所讥也。今文家谓孔子伤麟死而作《春秋》,则孔子以麟自况也;而古文家谓孔子成《春秋》而麟来,麟为书成之瑞应。麟死,则周为新矣,故孔子作《春秋》;麟来,则《春秋》成,而为新王矣。二说实同,皆以孔子为素王也。

 

故杜预谓二说俱非。盖孔子伤周政之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其欲制作久矣;其后感麟之至,自叹圣人生非其时,道无所行,功无所济,与麟死相类,乃作《春秋》矣。是则杜预犹取《公羊》“感麟而作”之说,至于《左氏》之汉师旧说,则以为妖妄近诬矣。

 

《春秋》文辞简约,若不通以传,则不过流水账簿而已,别无深意可寻,焉能以经视之哉!至于释经之传,则有《公》、《谷》、《邹》、《夹》等,其中以《公羊》陈义最高,且书法曲折,思辨入微,遂得先立于学官矣。观乎有汉一代之政治施设,虽颇仍秦旧,然其大纲,毕竟由《公羊》绎出。其后两千年间,《公羊》虽未尽为独尊,学者亦不尽为颛门之学,然上至朝廷之议论,至于政治之规摹,下及百姓之日用,概莫不见《公羊》施化之溥博矣。

 

三、口说与载籍

 

孔子据鲁史旧文作《春秋》,而其微言大义,则口授之,至汉乃著于竹帛,斯为《公羊传》也。徐彦疏云:

 

孔子至圣,观无穷,知秦无道,将必燔书,故《春秋》之说口授子夏。度秦至汉,乃着竹帛。

 

盖孔门弟子中,传经最有功者,莫过于子夏。《孝经·钩命决》谓孔子“以《春秋》属商”,而此后传此经者,主要在公羊氏一门。故后儒将《公羊传》溯源于子夏,尚属近理。

 

至于孔子口传而不载籍者,徐疏犹据谶说,以为孔子避秦燔书之祸故也。然此说实出于何休《解诂》。隐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公羊传》云:“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解诂》云:

 

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故有所失也。

 

又,定元年,春,王。《公羊传》云:“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解诂》亦云:

 

此孔子畏时君,上以讳尊隆恩,下以辟害容身,慎之至也。

 

《公羊传》说甚明,而邵公“辟害容身”之说,实可从中衍出。则自传、注、疏以下,皆以《公羊传》本于孔子口说,至于其中缘由,则因孔子避祸故也。即便揆诸今人之情,此说亦属近理也。

 

考《公羊传》一书,何休以为“齐人语”者,凡二十四处,唯“是月”一条为“鲁人语”。可见,汉人以《公羊传》为齐学,则未为诬也;且以口说故,乃杂有齐人之语。如隐五年注云:“登,读言得。得来之者,齐人语也。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庄二十八年注云:“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盖《公羊传》若早著于竹帛,当不若是杂有齐人语也。

 

又,《春秋经》多有阙文,而《公羊传》常以“无闻焉尔”释之,此亦口说之证。故襄二年疏云:“《公羊》之义,口授相传,五世以后方着竹帛,是以传家数云无闻焉尔。”盖《公羊传》文体采用问答形式,足为口说之确证,其有阙者,不过弟子无闻于师故也。

 

徐疏又引戴宏序云:

 

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

 

戴序叙述《公羊传》传授次第,最为明白。公羊家颇乐引其说,盖以师徒授受之确,足以证《公羊传》之真也;至于《左氏》,则“则师徒相传,又无其人”,故不得不尚文字也。

 

《汉书·艺文志》著录《公羊传》十一卷,班固自注曰:“公羊子,齐人。”颜师古注曰:“名高。”此说至宋罗璧始有异论。罗璧《拾遗》云:“公羊、穀梁自训高、赤作传外,更不见有此姓。万见春谓皆姜字切韵脚,疑为姜姓假托。”然《四库提要》驳其说云:“邾为邾娄,披为勃鞮,木为弥牟,殖为舌职,记载音讹,经典原是有事。至弟子记其先师,子孙述其祖父,必不至竟迷本字,别用合声。璧之所言,殊为好异。”又云:“程端学《春秋本义》竟指高为汉初人,则讲学家臆断之词,更不足与辨矣。”廖平因谓公、谷俱为卜之双声,羊、梁又商之迭韵,以为齐、鲁同音异字,实均子夏一人。

 

其实,《礼记·杂记》中即有“公羊贾”之人,或疑公羊贾即《论语》之公明贾,而公羊高即《孟子》之公明高也。公明高,盖曾子弟子也,亦从子夏受经。盖羊与明音近,此说或可通。《汉书·古今人表》有公羊、穀梁列四等,必实有其人可知。可见,旧说未可轻议也。

 

至于口说之载籍,徐疏据戴宏序,以为景帝时始著于竹帛。此说于《公羊传》文亦有证焉。哀三年,《公羊》之经作“季孙斯、叔孙州雠帅师城开阳”,而《左氏》作“启阳”,徐疏以为,“开者,为汉景帝讳也”。可见,《公羊》著于竹帛,当在景帝时,或在景帝后也。又,案《汉书·外戚传》,景帝六年,立太子荣母为皇后,大行奏疏引《公羊》云:“‘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今太子母号宜为皇后。”段熙仲以为,大行非博士,无与于口授,其所称引必据载籍也。可见,《公羊》著于竹帛,当在景帝六年前。又,《韩诗外传》文字多有与《公羊》同者,而韩婴与董子同时,则知《公羊》著于竹帛当不晚于此时。

 

《四库提要》以为,《公羊传》不尽出于公羊高,至于着竹帛,则悉本注、疏之说,以为“《传》确为寿撰,而胡毋子都助成之”也。

 

四、授受源流

 

1.先秦

 

《春秋》诸传中,《公羊》最早行于世。其授受源流,最初盖出于子夏。《史记·孔子世家》云:“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孝经·钩命诀》云:“以《春秋》属商”。商,子夏字也。董子《春秋繁露·俞序》载子夏语云:“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史迁《太史公自序》亦引子夏此语。徐彦谓孔子以《春秋》口授子夏,又引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可见,子夏不独为《公羊》先师,实传《公羊》之初祖也。

 

子夏之后,善言《春秋》者莫过于孟子。孟子以后,荀子论六经要旨,亦及《春秋》。刘师培尝考二书同异,谓“何邵公所作《解诂》,亦多用《荀子》之文”。其后,董子《繁露》之文,颇有同于《荀子》者。如《循天之道》言古人“霜降而逆女,冰泮而杀内”,又言“新牡十日而一游于房”,与《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内、十日一御之说合;《玉杯》言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与《荀子·礼论》“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之文同;又,《竹林》言“先王之制,有大丧者三年不呼其门,顺其志之不在事也”,亦与《大略》“父母之丧,三年不事”之义合。董子乃《公羊》先师,其说丧礼、昏礼与荀子俱合,而荀子之学出于子夏,则荀子抑或传《公羊》之先师欤?

 

徐彦引戴宏《春秋说》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又,隐二年何休注云:“《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记于竹帛。”皆以先秦传《公羊传》者,皆公羊氏一门。然《公羊传》中又颇记子沈子[4]、子司马子[5]、子女子[6]、子北宫子[7],高子[8]、鲁子[9]之语,可见,先秦传授《公羊》者,殆未必尽出于公羊氏也。

 

2.西汉

 

汉景时,《公羊传》由公羊寿与其弟子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史记·儒林列传》云:

 

胡毋生,齐人也。孝景时为博士,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

 

胡毋生老归教授于齐地,受其学者必伙,然唯公孙弘以取汉相而显于世耳。

 

公孙弘,菑川薛人。武帝初,弘年已六十,以贤良征为博士,后病免归。元光五年,复以贤良文学征,以策对擢为第一,拜为博士。后位至丞相,爵平津侯。《汉书·儒林传》谓弘受胡毋生《公羊春秋》,本传则谓弘“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汉志》著录有《公羊杂记》八十三篇,不知即《杂说》否?

 

其时明《春秋》者,又有董仲舒。仲舒,赵人,少治《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汉书·五行志》云:“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则胡毋生与董仲舒,俱以治《春秋》而为博士,而仲舒尤为儒者宗矣。

 

然董仲舒之学,授受不明。汉人以胡毋生、董仲舒平列,如《汉书·儒林传》谓二人“同业”,郑玄《六艺论》亦以胡、董并称。然至徐彦,乃以仲舒为胡毋生弟子,“胡毋生本虽以《公羊》经、传传授董氏,犹自别作《条例》”。胡毋生之书,既有《公羊章句》,又有《条例》,而仲舒受于子都者,盖《章句》耳,至于《条例》,至汉末何休乃远绍之。观乎董书,有“《春秋》无达辞”之说,殆疏于条例之学耳。

 

其后治《公羊》者,多出于仲舒之门。《汉书·儒林传》云:

 

胡毋生,字子都,齐人也。治《公羊春秋》,为景帝博士。与董仲舒同业,董仲舒著书称其德。年老,归教于齐,齐之言《春秋》者宗事之,公孙弘亦颇受焉。而董生为江都相,自有传。弟子遂之者,兰陵褚大、东平赢公、广川段仲、温吕步舒。大至梁相,步舒丞相长史,唯赢公守学不失师法,为昭帝谏大夫,授东海孟卿、鲁眭孟。

 

班固此说,极易致人误会。盖仅据此段文字,褚大、赢公、段仲、吕步舒等,既可视为胡毋生弟子,亦可作董仲舒弟子。若如前说,整个两汉公羊博士官学,悉为胡毋生之传矣。范晔即持此说,曰:

 

齐胡母子都传《公羊春秋》,授东平赢公,赢公授东海孟卿,孟卿授鲁人眭孟,眭孟授东海严彭祖、鲁人颜安乐。(《后汉书·儒林传》)

 

其后,《隋书·经籍志》亦祖范说。

 

案,《史记·儒林列传》云:“仲舒弟子遂者:兰陵褚大、广川殷忠[10]、温吕步舒。”又云:“董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下愚。”可见,史公明以吕步舒等为仲舒弟子也。又,《汉书·眭弘传》云:“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可见,《汉书·儒林传》所叙次诸弟子,当承“董生为江都相,自有传”一语而来。又,郑玄《六艺论》云:“治《公羊》者胡毋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眭孟,眭孟弟子严彭祖及颜安乐,安乐弟子阴丰、刘向、王彦。”陆德明《释文序录》云:“兰陵褚大、东平赢公、广川段仲、温吕步舒,皆仲舒弟子。”皆直谓褚大、赢公以下为仲舒弟子,足见范晔误读班书也。

 

仲舒弟子颇众。据《汉书》本传,仲舒“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可见其弟子之伙。弟子遂者,有兰陵褚大、东平赢公、广川段仲、温吕步舒,唯赢公“守学不失师法”。赢公传孟卿与眭弘。[11]

 

孟卿,东海人。从萧奋学礼,又从赢公受《春秋》。弟子有后苍、疏广等,世传《后氏礼》、《疏氏春秋》,皆出孟卿也。后苍说《礼》数万言,号曰《后苍曲台记》。疏广,字仲翁,东海兰陵人。《汉书》本传称其“少好学,明《春秋》,家居教授,学得自远方至。征为博士、太中大夫。”广授管路。其子孟喜,从田王孙学《易》。

 

眭弘,字孟,鲁国蕃人。据《汉书》本传,弘“少时好侠,斗鸡走马,长乃变节,从赢公受《春秋》。以明经为议郎,至符节令”。昭帝时,弘推《春秋》之义,以为“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帝命”,因受诛焉。其后,宣帝即位,以应弘“从匹夫为天子”之说,乃征弘子为郎。又据《儒林传》,弘有弟子百余人,唯严彭祖、颜安乐为明,然质问疑谊,各持所见。弘曰:“《春秋》之意,在二子矣!”弘死,彭祖、安乐各颛门教授,由是《公羊》有严、颜之学,俱立于学官,而董学亦因分为二矣。

 

严彭祖,字公子,东海下邳人。宣帝时为博士,尝为河南、东郡太守,以高第入为左冯翊,迁太子太傅。《汉书·儒林传》称其“廉直不事权贵”。严氏之著述,《汉志》未见著录,《隋志》则著录有《春秋公羊传》十二卷,新、旧《唐志》犹著录有五卷。《隋志》又著录其《春秋左氏图》十卷,两《唐志》则作《春秋图》七卷。

 

颜安乐,字公孙,一字翁孙。鲁国薛人。眭弘姊子。安乐家贫,为学精力,官至齐郡太守,后为雠家所杀。《汉志》著录其《公羊颜氏记》十一篇,然未见于《隋志》,疑此时已佚矣。

 

彭祖以后,据《汉书·儒林传》,“授琅邪王中,为元帝少府,家世传业。中授同郡公孙文、东门云。云为荆州刺史,文东平太傅,徒众尤盛”,则彭祖传王中,而中授公孙文、东门云也。

 

至于安乐一系,据《汉书·儒林传》,“安乐授淮阳泠丰[12]次君、淄川任公。公为少府,丰淄川太守,由是颜家有泠、任之学。始贡禹事赢公,成于眭孟,至御史大夫。疏广事孟卿,至太子太傅,皆自有传。广授琅邪管路,路为御史中丞。禹授颖川堂溪惠,惠授泰山冥都,都为丞相史。都与路又事颜安乐,故颜氏有管、冥之学。路授孙宝,为大司农,自有传。丰授马宫、琅邪左咸。咸为郡守九卿,徒众尤甚。宫至大司徒,自有传”。又据郑玄《六艺论》,安乐弟子尚有刘向与王彦。

 

马宫,字游卿,东海戚人,历官太守、大司徒、太师等职,与王莽相善。王莽篡汉,马宫为太子师。《汉书》本传称其“治《严氏春秋》”,然《儒林传》又称其为泠丰弟子,则属安乐一系也,二说未知孰是。

 

孙宝,字子严,颖川鄢陵人。据《汉书》本传,宝奏疏多用《礼》、《论语》,用《春秋》者仅一处。

 

左咸,与王莽相友善。据《汉书·王莽传》,王莽立六经祭酒,而咸为《春秋》祭酒。

 

3.东汉

 

东汉建武初,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而《春秋》有严、颜二博士,然以严氏为盛。据范晔《后汉书·儒林传》,习《严氏春秋》者有丁恭、周泽、钟兴、樊儵、张霸、甄宇、楼望、程曾、致恽、徐穉等。

 

丁恭,字子然,山阳东缗人。习《公羊严氏春秋》。建武初,为谏议大夫、博士,封关内侯。诸生自远方至者,著录数千人,当世称为大儒。太常楼望、侍中承宫、长水校尉樊鯈等,皆受业于恭。

 

樊儵(?—67年),字长鱼,南阳湖阳人,以外戚封侯。父宏,为光武之舅,封长罗侯。《后汉书》本传谓儵“就侍中丁恭受《公羊严氏春秋》”,又谓其“删定《公羊严氏春秋》章句,世号‘樊侯学’”。门徒前后有三千余人,其中,颖川李修、九江夏勤,皆位至三公。

 

张霸[13],字伯饶,蜀郡成都人。《后汉书·张霸传》谓其“七岁通《春秋》”,后师樊儵,受《严氏春秋》,遂博览五经。又以樊氏所删《严氏春秋》犹多繁辞,更加删减,定为二十万言,更名为“张氏学”。年七十,以疾卒。其子楷,字公超,张霸中子。《张霸传》称其“通《严氏春秋》、《古文尚书》,门徒常百人”,然“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撰有《尚书注》。年七十,卒于家。

 

周泽,字稚都,北海安丘人。少习《严氏春秋》,隐居教授,门徒常数百人。建武末,征试博士。中元十年,拜太常。

 

钟兴,字次文,汝南汝阳人也,少从丁恭受《严氏春秋》。光武时,“诏令定《春秋》章句,去其复重,以授皇太子。又使宗室诸侯从兴受章句”。封关内侯,兴自以无功,固辞不受。

 

甄宇,字长文,北海安丘人。习《严氏春秋》,教授常数百人。建武中,征拜为博士。甄传业于子普,普传子承。承尤笃学,未尝视家事,讲授常数百人。诸儒以承三世传业,莫不归服之。其后,子孙传学不绝。

 

楼望(20-100年),字次子,陈留雍丘人。官至大司农。少习《严氏春秋》,教授不倦,世称儒宗,诸生著录九千余人。《儒林传》称其卒时“会葬者数千人,儒家以为荣”。

 

程曾,字秀升,豫章南昌人。受业长安,习《严氏春秋》,积十余年,还家讲授。著书百余篇,皆五经通难,又作《孟子章句》。

 

郅恽,字君章,汝南西平人。《后汉书》本传谓其“及长,理《韩诗》、《严氏春秋》,明天文历数”。

 

徐穉,字孺子,南昌人,学《严氏春秋》、《京氏易》、《欧阳尚书》,兼综风角、《河图》、《七纬》诸学,与陈蕃相友善,朝廷屡征不就,耕稼而食。

 

刘佑,字伯祖,中山安国人。学《严氏春秋》、《小戴礼》、《古文尚书》。

 

闾葵班,字宣高,处士,治《严氏春秋》。

 

祝睦(96-164年),字符德,济阴己氏人,治《韩诗》、《严氏春秋》,官山阳太守。

 

孔宙(102-163年),字季将,为孔子十九世孙孔融之父,治《严氏春秋》。其子融,《隋志》著录有《春秋杂议难》五卷。

 

樊敏,字仲达,巴郡太守,治《严氏春秋》。

 

严,字少通,东牟侯相,习《严氏春秋冯君章句》。《冯君章句》之名,仅见于《严碑》及杜佑《通典》。杜佑《通典》云:“冯君八万言章句。”[14]

 

习《颜氏春秋》者较少,仅有张玄、唐檀数人而已。

 

张玄,字君夏,河内河阳人。《后汉书·儒林传》称其“少习《颜氏春秋》,兼通数家法。……清净无欲,专心经书,方其讲问,乃不食终日。及有难者,辄为张数家之说,令择从所安。诸儒皆伏其多通,著录千余人”。会《颜氏》博士缺,玄试策第一,拜为博士。后以兼说《严氏》、《冥氏》,乃罢其《颜氏》博士。

 

唐檀,字子产,江西南昌人。《后汉书·方术传》谓其“少游太学,习《京氏易》、《韩诗》、《颜氏春秋》,尤好灾异星占。后还乡里,教授常百余人”,着有《唐子》二十八篇。

 

此外,东汉尚有一些公羊学者,师承不明,似不属严、颜二家。

 

李育,字符春,扶风漆人。《后汉书·儒林传》谓其“少习《公羊春秋》。沉思专精,博览书传,知名太学,深为同郡班固所重。……尝避地教授,门徒数百”。李育虽为今文学者,然亦颇涉猎古文学,曾读《左传》,“虽乐文采,然谓不得圣人深意”。传惟称习《公羊春秋》,不名严、颜。《儒林传》谓其“以为前世陈元、范升之徒,更相非折,而多引图谶,不据理体,于是作《难左氏义》四十一事”。章帝建初元年,举为议郎,后拜为博士。四年,诏与诸儒论五经于白虎观,李育以《公羊》义难贾逵,往返皆有理证,最为通儒。汉末何休与其师博士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难二传,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与《穀梁废疾》。李育、羊弼既为博士,当不出严、颜二家之外,然邵公作《解诂》,乃追述胡毋生条例,而对严、颜深致不满,则何氏或别有所受焉。康南海则以为,“董子之学见于《繁露》,胡毋生之说传于何休”[15],亦以邵公宗胡毋生也。

 

班超(31-102年),字仲升,扶风平陵人,班彪子。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超持《公羊春秋》,多所窥览。”而其兄班固汇辑《白虎通义》,其中《春秋》义多引《公羊》说,至其所撰《汉书》之《律历志》、《五行志》亦十数次称引董仲舒之说。

 

杨终(?-100年),字子山,蜀郡成都人。《后汉书》本传谓其“年十三,为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诣京师受业,习《春秋》”。当时唯《公羊春秋》立于学官,则杨终于京师所学,自当为《公羊春秋》也。杨终尝上书章帝,谓“宣帝博征群儒,论定五经于石渠阁。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宜如石渠阁故事,永为后世则”。其后白虎观会议,盖起于杨终之议也。其时终因事系狱,博士赵博、校书郎班固、贾逵等,乃谓终深晓《春秋》,学多异闻,终乃得与于白虎观会议。着有《春秋外传》十二篇,改定章句十五万言。其本传略载其论议,颇用公羊义。

 

王充(27-104年),字仲任,会稽上虞人。《后汉书》本传称其“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班氏父子皆习《春秋》,充受业于太学,则亦受《公羊春秋》也。观其《论衡》,多用《公羊》义可知。不过,充亦颇用《左传》、《穀梁》说,此盖其“好博览而不守章句”也。

 

冯绲,字鸿卿,巴郡宕渠人。《后汉书》本传谓其“少学《春秋》、《司马兵法》”,李贤注引《谢承书》云:“绲学《公羊春秋》。”唐晏《两汉三国学案》叙述《韩诗》派时,谓有冯绲碑云:“少耽学问,习父业,治《春秋》严氏、《韩诗》仓氏。”

 

公沙穆,字文乂,北海胶东人。《后汉书·方术传》谓穆“长习《韩诗》、《公羊春秋》,尤锐思河洛推步之术”。

 

第五元先,京兆人,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郑玄尝师事之。

 

徐淑,字迫进,广陵海西人。习《孟氏易》、《公羊春秋》、《礼记》、《周官》。

 

荀爽(128-190年),字慈明,一名谞,颍州颍阴人。荀子十二代孙,荀淑子。幼而好学,年十二,能通《春秋》、《论语》,耽思经书,至于庆吊不行,征命不应。延熹九年(166),拜郎中。《后汉书》本传谓其“后遭党锢,隐于海上,又南遁汉滨,积十余年,以著述为事,遂称为硕儒”。董卓时,为司空,与司徒王允等谋诛董卓。着《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又集汉事成败可鉴戒者,谓之《汉语》。又作《公羊问》及《辩谶》,并它所论叙,题为《新书》。凡百余篇,今多所亡缺。延熹九年对策,爽引《春秋》经传,多用《公羊》义,亦稍涉《左氏》,而《穀梁》则不用一条。其《公羊问》,阮孝绪《七录》及两《唐志》著录为《春秋公羊问答》五卷,《隋志》云:“《春秋公羊传问答》五卷,荀爽问,魏安平太守徐钦答。”故从其著述及对策来看,爽应为公羊学者。

 

李咸,字符章,汝南西平人,习《鲁诗》、《春秋公羊传》、《三礼》。

 

綦母君,东莞人,治《公羊春秋》。

 

赵昱,字符达,琅邪人。从綦母君学《公羊春秋》,至历年潜思,不窥园圃。

 

尹宙(115-177年),字周南,《尹宙碑》谓其“治《公羊春秋经》,博通书传”。

 

戴宏,字符襄,济北刚县人。生于桓、灵之季,然不见于《后汉书·儒林传》,唯《吴佑传》有云:“佑迁胶东侯相,时济北戴宏父为县丞,宏年十六,从在丞舍。佑每行园,尝闻讽诵之音,奇而厚之,亦与为友,卒成儒宗,知名东夏,官至酒泉太守。”案佑与梁冀、李固、马融同时,则宏亦当与陈蕃、何休同时也。徐彦疏引戴宏《春秋说》序,此为《公羊传》在先秦传承之最早记载。何休《公羊解诂》序云:“恨先师观听不决,多随二创。”徐彦以为,“此先师,戴宏等也。……今戴宏作《解疑论》而难《左氏》,不得《左氏》之理,不能以正义决之,故云‘观听不决’、‘多随二创’者,上文云‘至有背经、任意、反传违戾’者,与《公羊》为一创;又云‘援引他经失其句读’者,又与《公羊》为一创。今戴宏作《解疑论》,多随此二事,故曰‘多随二创’也。”由此可见,戴宏尝撰《解疑论》,以攻《左氏》,然不得《左氏》之理也。玉函山房辑有《解疑论》一卷,仅三条,一则述《公羊》源流,一则可略见其《春秋》学。

 

刘睦,袭封北海靖王,少好学,博通书传,光武爱之。着有《春秋旨义终始论》。

 

五、大义与微言

 

“微言”与“大义”之名,最初见于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其言曰:

 

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终而大义乖。

 

其后,《汉书·艺文志》亦云:“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16]盖用刘歆之说也。可见,微言与大义二词,本出于古文家言。范宁《穀梁传》云:“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其说稍不同,然俱以微言与大义不同也。

 

且据刘歆之说,唯孔子及身始有微言,至其没而微言遂绝;若七十子者,唯能传孔子大义而已,至七十子之后,则大义亦相乖离矣。可见,微言高于大义也。是以后世公羊家以微言、大义别三传高下,亦未始不出于刘歆之言也。

 

然“微言”与“大义”之内涵,至清人乃得明确界说。皮鹿门《春秋通论》云:

 

《春秋》有大义,有微言。所谓大义者,诛讨乱贼以戒后世是也;所谓微言者,改立法制以致太平是也。

 

自公羊家而言,《春秋》之义,既有大义,又有微言,二者不同。

 

皮氏又云:

 

惟《公羊》兼传大义、微言,《穀梁》不传微言,但传大义,《左氏》并不传义,特以记事详赡,有可以证《春秋》之义者,故三传并行不废。

 

其先,班固有“汉初学《左氏》者,惟传训诂”之语,皮氏据此,乃谓《左氏》“初不传微言、大义可知”,以《左氏》本不过记事之书而已。至于《穀梁》,但传大义,不传微言。盖自公羊家视之,《公羊》优于《穀梁》、《左氏》,而为《春秋》之传者,正在此也。

 

“微言”与“大义”此种内涵,或可溯源于孟子。《离娄下》云: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则《春秋》不专记齐桓、晋文之事,又别有义焉,实出于孔子王心所加也。

 

又,《滕文公下》云: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按公羊家旧说,“罪我者”,以孔子无位,而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行天子褒贬进退之事,此所谓微言也;“知我者”,《春秋》诛讨乱臣贼子,大义凛然,人所共见,此所谓大义也。

 

盖大义者,犹今人所谓“普世价值”也。天不变,道亦不变,君臣父子之纪纲,数千年以来,莫之能易,此即大义也。故孔子持之以褒贬进退当世大人,直陈其事,张大其义而已。唯以讳尊隆恩、避害容身之故,又不得不为此“微似之语”。此为微言一也。《春秋》据鲁而叙齐桓、晋文之事,然“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此“王鲁”之说,乃书法之尤可怪者。此为微言二也。孔子当晚周之衰敝,欲拨乱反正,遂损周文而用殷质,然以无位之故,不得不托《春秋》以明制作之本意,且垂法于后世也。是则“素王改制”者,为微言三也。何休“三科九旨”之说,独《公羊》能发之,而《穀梁》、《左氏》唯明大义,不达斯旨,故“三科九旨”者,亦微言之四也。

 

以上诸项,皆公羊家之旧说。此外,清孔广森尚有一说。

 

桓二年,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传》曰:“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孔氏《春秋公羊通义》释云:

 

复发传者,与益师义异。彼为详略例,近辞详,远辞略;此为讳例,近辞微,远辞显。各有所施也。

 

又,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孔氏《通义》释云:

 

世疏者其恩杀。若桓之无王,庄之不复雠、纳鼎、归宝,文姜淫泆,皆得质言之以立其义。移于所见之世,则义有所尊,恩有所讳。定公受国于季氏,不敢明其篡;昭公取同姓,不忍斥其恶。是以《春秋》正名分、诛乱贼之大用,必托始于所传闻世而后可施也。近者微辞,远者目言,以义始之,以仁终之,别其世而不乱,斯异其辞而不糅。

 

孔氏盖以《春秋》之义为一,即正名分、诛乱贼也。然恩有隆杀,尊有远近,三世自当异辞。故此义得申于所传闻世,无所忌讳,斯为大义;而屈于所见之世,“不敢明其篡”,“不忍斥其恶”,斯为微言。《春秋》当一王之法,虽常抑于所见世,然犹得伸于所传闻世也。

 

是以孔氏所谓微言者,即《传》所谓“微辞”也。定元年,春,王。《传》云:“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

 

至于司马迁言孔子“着《春秋》,不切论当世而微其词也。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史记·匈奴传赞》)、“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十二诸侯年表序》),亦微辞也。又,《十二诸侯年表序》谓铎椒为《铎氏微》,司马贞《索隐》释云:“名《铎氏微》者,春秋有微婉之词故也。”则微辞者,微婉之词也。董子《春秋繁露》有言“婉词”者,亦与此义同。

 

又,荀子谓“《春秋》之微也”,“《春秋》约而不速”(《劝学篇》),“《春秋》言是微也”(《儒效篇》),皆以《春秋》之微在其言辞也。而史公《十二诸侯年表序》谓孔子作《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其义亦同。凡此,又以《春秋》“一字褒贬”之文为微言也。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玉杯篇》释“微”有二义:一为微言,如逐季氏言又雩、逄丑父宜诛、纪季可贤,及诡词移词之类,即史公所谓“忌讳之辞”也。另一为微旨,如劝忠则罪盾、劝孝则罪止之类,盖事别善恶之细,行防纤芥之萌,寓意微眇,使人湛思反道,比贯连类,以得其意,所以治人也。《荀子》杨倞注云:“微,谓儒之微旨。一字为褒贬,微其文,隐其旨。”则微旨者,即“一字褒贬”之法也。苏氏颇嫉清季诸儒之说“微言”,曰:“近人好侈微言,不知微言随圣人而徂,非亲炙传受,未易有闻,故曰‘仲尼没而微言绝’。若微旨则固而推而得之,而一以进善绝恶为主,非必张惶幽渺,索之隐怪也。”则苏氏以为,后世治《春秋》者,只可推求微旨,不可妄道微言也。

 

曾亦序于沪上

 

注释:

 

[1]陽秋即春秋,避晉簡文帝皇后鄭春諱而改。

 

[2]司馬遷尚有一說,蓋以孔子厄於陳、蔡時作《春秋》,則在哀六年,而與獲麟絕無關係也。

 

[3]《春秋經傳集解》序孔疏引。

 

[4]見隱十一年、莊十一年及定元年傳文。

 

[5]見莊三十年傳文。

 

[6]見閔元年傳文。

 

[7]見哀四年傳文。

 

[8]見文四年傳文。

 

[9]“魯子”凡六見,即莊三年、二十三年、僖五年、十九年、二十四年、二十八年傳文,遠較其餘先師為多,似不合常理。對此,黃開國以為,“魯子”非指一人,實為“魯地治《春秋》的學者的通稱,應該主要是對《穀梁》學的先師的尊稱”。(參見黃開國:《公羊學發展史》,第47頁)

 

[10]《史記》之殷忠與《漢書》之段仲,當是一人。《史記集解》引徐廣曰:“殷,一作段,又作瑕也。”“殷”與“段”,殆字形相近而誤耳。

 

[11]《史記》、《漢書》以孟卿、眭弘俱為贏公弟子,《後漢書》则以贏公傳孟卿,孟卿傳眭弘,亦誤。

 

[12]泠豐,或作陰豐。據畢沅《傳經表》,“《六藝論》‘泠’作‘陰’,諸書皆本之,未知誰誤”。

 

[13]前漢又有東萊張霸,據《漢書·儒林傳》,世所傳《百兩篇》者,即出於張霸,蓋霸析合《尚書》二十九篇以為數十,又採《左氏傳》、《書敘》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數簡,文意淺陋。成帝時求其古文者,霸以能為《百兩》征,以天子所藏中書校之,非是。

 

[14]引自朱彝尊:《經義考》卷171。

 

[15]張伯楨:《南海師承記》,《康有為全集》第二,第212頁。

 

[16]微言者,《漢書》李奇注云:“隱微不顯之言也。”顏師古注云:“精微要妙之言耳。”皆未達清人說“微言”之旨。

 

【内容简介】

 

《春秋公羊传》为儒家十三经之一,是专门解释《春秋》的一部典籍,其起讫年代与《春秋》一致,即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其释史十分简略,而着重阐释《春秋》所谓的“微言大义”,用问答的方式解经。《公羊传》的作者旧题是战国时齐人公羊高,他受学于孔子弟子子夏,后来成为传《春秋》的三大家之一。公羊学大盛于西汉,历代注疏研究均不乏其人,名家有董仲舒,何休,清代常州学派与康有为等。本次出版我们约请国内公羊学研究著名学者上海同济大学曾亦教授和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黄铭对全书进行详尽注释与翻译。顾及义例阐发与普及串讲两个层面,是《春秋公羊传》的较好普及读本。

 

【作者简介】

 

曾亦,男,1969年6月生,湖南新化人。曾任职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1],经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复旦大学儒学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儒学会副会长[2],复旦大学上海儒学院副院长兼秘书长

 

黄铭,江苏常熟人,中国哲学博士,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曾就读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2003年至2013年),获学士与博士学位。又在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从事博士后工作(2013年至2015年)。2015年至2016年在中山大学博雅学院访学。

 

【图书推荐】

 

黄铭、曾亦译注的《春秋公羊传》为儒家十三经之一,是专门解释《春秋》的一部典籍,其起讫年代与《春秋》一致,即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其释史十分简略,而着重阐释《春秋》所谓的“微言大义”,用问答的方式解经。《公羊传》的作者旧题是战国时齐人公羊高,他受学于孔子弟子子夏,后来成为传《春秋》的三大家之一。公羊学大盛于西汉,历代注疏研究均不乏其人,名家有董仲舒,何休,清代常州学派与康有为等。本次出版我们约请国内公羊学研究*名学者上海同济大学曾亦教授对全书进行详尽注释与翻译。顾及义例阐发与普及串讲两个层面,是《春秋公羊传》的较好普及读本。

 

【目录】

 

前言

隐公第一

桓公第二

庄公第三

闵公第四

僖公第五

文公第六

宣公第七

成公第八

襄公第九

昭公第十一

定公第十一

哀公第十二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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