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作者简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曾任职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经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复旦大学儒学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儒学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共和与君主—康有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学史》《儒家伦理与中国社会》,主编《何谓普世?谁之价值?》等。 |
刘逢禄论《左氏春秋》之得失与晚清今古学之争
作者:曾亦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原载于《复旦大学学报》(2009.1,第1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三月廿二日丙戌
耶稣2015年5月10日
【摘要】中国古代之学术有经学与道学之不同。自西汉末年以降,经学内部乃有今古之争,其争论的焦点主要体现为《公羊》与《左氏》之争。至清代晚期,此种争论愈演愈烈,直接影响到晚清学术发展的基本脉络,以及传统学术到现代学术的转型。在这种争论中,刘逢禄作为今文经学的代表人物,其对《左氏春秋》的研究,以及当时学者对刘逢禄的踵述与批评,涉及社会、政治的各个方面,直接影响到晚清社会思潮的转向。然而,历来学者通常局限于对晚清学术的个案研究,忽视了从整体上把握清代学术的发展脉络,譬如刘逢禄对晚清社会、政治思潮的巨大影响。本文主要由刘逢禄的《左氏春秋》学入手,具体考察了其影响晚清今古之争的诸多方面。
中国古代之学术,除宋明道学外,又有汉唐与有清一代之经学。经学的主要问题在于今古之争,自西汉末年以降,今古之争主要体现为《公羊》与《左氏》之争。至清代晚期,由于社会现实问题的激化,此种争论愈演愈烈,不仅主导了晚清学术发展的基本脉络,甚至影响到传统学术到现代学术的转型。在这种争论中,刘逢禄作为常州学派的代表人物,其经学研究,尤其是其对《左氏春秋》的批评,对晚清今古学之争起着至为关键的影响。
一、历史上关于《左氏》的争论及唐、宋学者的新见解
《左氏》为《春秋》经之传,抑或别为一史,历来是今文家与古文家聚讼不已的问题。站在古文家的立场,《左氏》为孔子同时人左丘明所作,是解释孔子圣经的传,应称做《春秋左氏传》;而站在今文家的立场,《左氏》不过为记述过去历史事实之书籍,不应称为《左氏传》,而与《吕氏春秋》、《虞氏春秋》性质相同,当称为《左氏春秋》。至于更激进的今文学者,干脆指斥《左氏》乃刘歆之篡伪。可以说,围绕《左氏》展开的争论一直延续至清末民初,都未得到妥当解决。
唐中叶以前,《春秋》学研究实际上不过是《公羊》、《穀梁》、《左氏》三传各别的研究,即释传以通经。至代宗大历年间(766-779),以啖助、赵匡所开创的新《春秋》学派,对以《五经正义》为代表的官方经学进行挑战,其兼采三传、进而舍传求经的治学方法,不仅直接影响到后来的《春秋》学研究,而且直接开启了后世的疑古学风,对于宋代义理之学的兴起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1.啖、赵、陆论三传得失
啖、赵、陆以前,学有专门,《公羊》、《穀梁》与《左氏》三传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彼此相诋议,势同水火,实未有平心论三传得失者。盖自前汉以降,由传而通经乃治《春秋》之津筏故也。至大历间,啖、赵、陆诸子以直探本经为鹄的,遂能平议三传得失。不过,观其所论,多偏袒《公》、《穀》二传,而不慊《左氏》为多,故无怪乎清之公羊家颇引为己助也。
其一,关于口授与著竹帛。
自汉哀、平以后,今学据口说,古学宗传记,各以为近乎圣人,而啖、陆之徒于兹二说各有抑扬。
啖助曰:“古之解说,悉是口传,自汉以来乃为章句。”[1]可见,不独《公》、《穀》二传最初是口传,《左氏》亦然,故啖氏又曰:“三传之义本皆口传,后之学者乃着竹帛,而以祖师之目题之。”[2] 口授能得圣人大义,此固《公》、《穀》之所长,而《左氏》亦传大义。啖助曰:“左氏得此数国之史以授门人,义则口传,未形竹帛,后代学者乃演而通之,总而合之,编次年月以为传记。”[3]故《左氏》叙事独详,然非仅为记实,实则演《左氏》之义也。可见,三传皆得圣人之义,故《新唐书》卷二○○乃谓“三家言经,各有回舛,然犹悉本之圣人,其得与失盖十五,义或缪误”,以圣人而定三传得失,此啖、陆之徒兼采三传之所本也。
故啖、陆之徒,固扬《左氏》能得圣人大义,然其对口说的重视,亦颇为清代公羊家据以排击古文家。
其二,论《左氏》叙事虽多、释意殊少。
《左氏》叙事独详,此其长处,啖助扬之曰:“博采诸家,叙事尤备,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以求意,经文可知。”[4]不过,啖氏又认为《左氏》本为口说,故今所见之传记之文实左氏门人弟子所为,故不得以“亲见夫子”为辞,且多“是非交错,混然难证”、“妄有附益,故多迂诞”之病。如此,《左氏》叙事之详,是其长也,然不免舛误,亦其所短也。
啖氏又谓《左氏》“叙事虽多,释意殊少”,[5]“习《左氏》者,皆疑经存传,谈其事迹,翫其文彩,如览史籍,不复知有《春秋》微旨”。[6]这种批评基本上重复了晋王接以来以经、史判分三传的观点,亦为清公羊家所力主,如刘申受认为“经不待事而著”,廖季平认为“解经则当严谨,今有经者多阙,乃侈陈杂事琐细,与经多不相干”等。
不过,综观啖氏之说,其于三传基本上是各有抑扬。譬如,啖氏谓《左氏》初为口传,故亦得圣人大义,此其回护左氏家也;又谓《左氏》因门人弟子之误,而叙事多,释意少,又迁就公羊家也。
其三,论《公》、《穀》钩深文义、曲生条例。
啖助认为,《公羊》、《穀梁》二传就发明经义而言优于《左氏》,然其弊则在于钩深文义,曲生条例。在啖氏看来,《春秋》固有一字褒贬之例,但二传却是将此夸大了,而有“繁碎”之病。
《左氏》家亦言例,然《左氏》例与《公》、《穀》例最大的不同,则在于《左氏》不以日月为例,而《公》、《穀》二家言日月例尤详。啖氏在这个问题上则采《左氏》家说,甚至认为公羊家极其重要的“三世异辞”说不过是史事记载上的的“久远遗落”而已,并非别有深意,因此,啖氏在三传的取舍原则上,甚至主张“凡《公》、《穀》日月时例,一切不取”。
2.赵匡“左氏非丘明”说
今学与古学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左氏》传《春秋》与否”的问题,此问题自西汉博士提出以后,便以不同的方式屡屡被讨论。从刘歆的“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到范升的“《左氏》不祖孔子,而出于丘明”,及王接“《左氏》赡富,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都可以看作对此问题不同形式地重复。不过,此时尚谓《左氏》为丘明所作,只是不传《春秋》而已。至唐赵匡,始论左氏与《论语》之左丘明并非同一人,[7]宋之王安石、陈振孙、郑樵皆祖此说。凡此,皆为清儒辟古学所张本。
关于左丘明其人的最早记载,见于《论语·公冶长》:“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慝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仅从此段文字而言,看不出左丘明与《春秋》有何关系,且大致类似于孔子所称述的老彭、伯夷一类的前贤,至少也不会晚于孔子。而把左丘明与《左氏春秋》联系起来,主要见于《史记》、《汉书》等。[8]
此外,司马迁又认为左丘明作《国语》,其《报任安书》及《史记·太史公自序》俱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班固《司马迁传》又称“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论辑其本事以为之传,又纂异同为《国语》”,后人因此认为《左传》与《国语》为《春秋》之内外传,同为左丘明一人所作。至清刘逢禄,更指《左传》即为《古文春秋国语》,而康有为甚至认为《左传》乃刘歆割裂《国语》之伪作。
赵匡对《左氏》作者的意见,见于《春秋集传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一文中。赵匡虽兼采三传,然此文主要是辟《左氏》家的见解,故此所提出的“左氏非丘明”之说亦为后世《公羊》家所乐道。
赵匡虽然提出“左氏非丘明”之说,但证据却嫌不足,然其开创之功实不没。后人多有承其说者,如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刘安世《元城语录》、元程端学《春秋本义》、清崔述《洙泗考信录》、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等,皆颇推衍此说,可见赵匡对《春秋》学研究有着极重要的贡献。[9]
啖、赵、陆之新《春秋》学,一方面,自是对两汉以来专门之学的反动,而以一种取舍三传或兼采三传的姿态而直探本经;另一方面,又是对东汉以后寖盛的《左氏》学的反动,因此,啖氏多取《公》、《穀》二传,而斥《左氏》尤多,故《新唐书·啖助传》谓啖氏“爱《公》、《穀》二家,以《左氏》解义多谬”。这两方面态度直接影响到宋以后《春秋》学的研究。
3.刘敞对《左氏》之批评
刘敞沿袭中唐以来“直探经旨”之学风,而每自出新意,不同于三传。然敞又不同于宋初另一重要的《春秋》家孙复,《四库提要》谓“复沿啖、赵之余波,几于尽废三传。敞则不尽从传,亦不尽废传,故所训释,为远胜于复焉”,又谓敞之《春秋权衡》“进退诸说,往往依经立义,不似复之意为断制”。可见,敞之为论,稍有取于三传者焉。
其一,《春秋》褒贬与鲁史旧文。
刘敞祖王接、赵匡之说,重申经史之分别。在刘敞看来,《左传》以史解经,不免把史法与《春秋》笔削之法混同起来。进而,他对《左氏》家以《春秋》为鲁史旧文之说进行了批评,如其批评杜预之说曰:“苟唯文之所害则刊而正之,其余皆因而不改,则何贵于圣人之作《春秋》也?而传又何以云‘非圣人莫能修之’乎?”[10]刘敞与杜氏的区别在于,在杜氏认为是鲁史原样(旧文)的地方,而刘敞则认为孔子实际上作了有意的修改,从而体现了《春秋》的义旨。
刘氏据此申论经与史之关系云:“故《春秋》一也,鲁人记之,则为史;仲尼修之,则为经。经出于史,而史非经也。史可以为经,而经非史也。”[11]
其二,论《左传》五十凡。
刘敞对《左传》颇多不满,不仅否定左丘明授经于孔子,而且对杜预总结的传自周公的《左传》五十凡提出了批评。
首先,敞同样主张以例治《春秋》。他本人有《春秋说例》一书,列《春秋》例共四十九条,惜乎此书已亡佚,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仅辑出二十五条。另外,观其《春秋权衡》、《春秋传》、《春秋意林》,亦见其以例治《春秋》,且归纳有诸多凡例。
其次,敞反对“周公定例”之说,认为当属孔子所创制。
再次,敞对杜预所说的“五十凡”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刘氏认为“五十凡”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史书之旧”,本来就是解旧史的;一类则为左丘明自己解经所加。
又,杜预以“凡”为周公之正例,而孔子所定则为变例,刘敞则指出,即便就“凡”而言,仍然存在着许多例外的情况。如宣七年,公会齐侯伐莱。《左传》曰:“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 刘氏则曰:“非也。古者行师,非无奇术秘策以绐人者也。诸侯相率而讨罪伐畔,则是与谋已,焉有连兵合众,人君亲将而曰不与谋者哉?且用《左氏》考之,凡先谋而后伐者称会多矣,不必云及也。此其自相反者,吾既言之矣。”[12]
4.赵汸对史法与圣人笔削之法的区分
唐陆淳撰《春秋纂例》,以为《左氏》为史,而不得为释《春秋》经之传。此说以经、史分别《左氏》与《春秋》,又较王接说进一层也。皮鹿门《春秋通论》云:“陆氏自言其所作《集传》,不取《左氏》无经之传之义,治《春秋》者皆当知此义,分别《春秋》是经,《左氏》是传。离之双美,合之两伤,经本不待传而明,故汉代《春秋》立学者,止有《公羊》,并无《左氏》,而《春秋》经未尝不明。”此处皮氏谓《左氏》为传者,非以其为类于《公》、《穀》之“训诂之传”,而止为记事之“载记之传”也。
以经、史区别《春秋》与《左氏》的做法,直接影响到黄泽、赵汸对经、史不同书法的讨论。
大致言之,中唐以后治《春秋》之学者有两种取向:
其有兼取三传者,则臆决无据,流遁失中。其厌于寻绎者,则欲尽舍三传,直究遗经,分异乖离,莫知统纪。[13]
因此,至元中叶以后,黄泽、赵汸师徒开始试图回归三传本身,即从三传互补的角度从事《春秋》学研究。他们治《春秋》的取向既不同于啖、赵“兼取三传”之学,也不同于孙复、刘敞“尽舍三传”之学。
黄泽治《春秋》,基本上立足于三传,而各有取舍。大致而言,一方面,因左氏亲见国史,《春秋》经旨可由所载事实而见。不过,《左氏》记载史实,自有记事之法,此为史法。孔子笔削鲁史旧文,自有其书法,而与史法绝不同。因此,黄泽明确将作为鲁史旧文的《春秋》与孔子笔削之《春秋》区分开来,其中自有事实相同而意义不同者,亦有是非相同而别有隐微处。黄泽此种对史法与圣人笔削之法的区分盖本诸刘敞,而赵汸之学实承此而来。赵汸对此说道:
《左氏》有见于史,其所发皆史例也,故常主史以释经,是不知笔削之有义也。《公羊》、《穀梁》有见于经,其所传者犹有经之佚义焉,故据经以生义,是不知其文则史也。[14]
《左氏》存“鲁史遗法”,其蔽所在则“以史法为经文之书法”;而《公》、《穀》虽得“孔子笔削之旨”,“亦不知有史例之当言”,即不知别有所谓史法。大致在赵汸看来,孔子据鲁史旧文所修之《春秋》经,既有“史官一定之法”,又有“孔子笔削之旨”,三传之中,《左氏》明史法,《公》、《穀》得经义,各有所蔽。
自东汉以后,治《左氏》亦自言例,与《公》、《穀》之例各争是非。其后王接、赵匡之徒,虽以经、史区别《公》、《穀》与《左氏》,要之,不过以《公》、《穀》传圣人微旨,而《左氏》徒记其事实而已。至黄泽、赵汸师徒,则两是之,以《左氏》例为纪事之法,《公》、《穀》例为笔削之体,而共为圣经之祐护。此说虽不作左右袒,然其绪余实可远溯王接、赵匡,而颇为清公羊家所乐道。
清中叶以后,今古纷争再起,此说竟成为今学攻古学最为有力的理据之一。
二、《左氏春秋考证》与《后证》
乾隆五十二年(1787),刘逢禄时仅12岁,即对《左氏》产生疑问。逢禄自叙其早年为学曰:“余年十二,读《左氏春秋》,疑其书法是非多失大义。继读《公羊》子董子书,乃恍然于《春秋》非记事之书,不必待《左氏》而明。左氏为战国时人,故其书终三家分晋,而续经乃刘歆妄作也。”[15]逢禄幼年时的这种认识显然代表了唐、宋以后攻《左氏》者之基本立,即攻其书法,而肯定其史实,即以《左氏》是史非经也。其子承宽谓逢禄13岁即精研《公羊传》及何休《解诂》,尽通其条例。[16]诚若此说,逢禄可谓早慧也。
刘逢禄论《左氏》得失之书有三,为《箴膏肓评》、《左氏春秋考证》及《后证》,皆成于嘉庆十七年(1812)。[17]
《箴膏肓评》上承《穀梁废疾申何》,以“申何难郑”为旨。何休作《左氏膏肓》十卷,郑玄作《箴膏肓》,而所存不过百之一二,又服虔有《膏肓释疴》十卷,尽亡。就何、郑关于《左氏》的争论,基本上没有涉及刘歆作伪的问题,后世攻驳《左氏》者也大都在经、史分别上作文章,故逢禄虽然一方面肯定何休申李育意以破《左氏》,另一方面,又谓“然何君于《左氏》未能深著其原,于刘歆等之附会,本在议而勿辨之科”,[18]其目的皆“为护持《公羊》家言计耳”[19]。因此,刘氏在《箴膏肓评》主要是“援群书所引何、郑之论三十余篇评之,更推其未及者证之”,关于刘歆伪说虽稍有涉及,尚非主要关注之点。
至《左氏春秋考证》与《后证》二书,刘氏在其中所形成的一些论点对晚清今、古学之争影响极大,值得充分重视。二书体例不同。《考证》节录《左氏》之文,一一进行驳斥;而《后证》则具列史籍中论《左氏》之文,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汉书·艺文志》、《刘歆传》、《王莽传》、《儒林传》、《房凤传》、《后汉书·郑兴传》、《贾逵传》、《范升传》、《李育传》、《班彪传》、《说文解字》序、刘向《别录》、《经典释文》等,条分缕析,极具史料价值。
刘氏对《左氏》的批驳,上承晋、宋以来以经、史论《左氏》得失之论,即以《左氏》得之在史,而《左氏》之失则在经,而发刘歆作伪之旨。逢禄以《左氏》所得在史,又以《左氏》所失在经也,盖承元赵汸之绪余也。盖《左氏》本为史书,后人“增设条例,推衍事迹”,以与《春秋》经相比附,故刘氏云:
事固有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者。余欲以《春秋》还之《春秋》,《左氏》还之《左氏》,而删其书法凡例,及论断之谬于大义、孤章绝句之依附经文者,冀以存《左氏》之本真。
在刘氏看来,唯有删削后人所附益于《左氏》者,还《左氏》之本真,此不独《春秋》之幸,亦《左氏》之幸也。
后人之所附益者,刘逢禄基本上完全归之于刘歆的作伪,由此而重新澄清了今、古之争的一系列问题。兹逐一一析论如下:
1.《左氏》作者与两丘明
刘氏在《左氏》作者问题上稍不同于前人。赵匡以前,不论今学、古学,对于左丘明撰《左氏》殆无疑义,而其所疑者主要在于左丘明与孔子的关系。至赵匡,始怀疑《左氏》作者与《论语》中孔子所称道的左丘明并非同一人,而兼及对《史记》的可信度提出了置疑。
刘逢禄采取的做法不同于赵匡。一方面,刘氏完全肯定《史记》的说法,即认为《史记·太史公自序》所提到的撰有《国语》的左丘明与《十二诸侯年表》中提到的“惧人人异端”而作《左氏春秋》的左丘明认为是同一人。另一方面,又据《左氏》所载鲁悼公之事,断言此鲁君子左丘明当生悼公以后。这样就出现了两个左丘明,一为《论语》中孔子引以自比、大致早于孔子的左丘明,另一为晚于孔子、大致生于鲁悼之后的左丘明。可见,刘氏实在是另辟蹊径而否定了《左氏》作者与孔子的关联。这样,《左氏》未得圣人口授微旨,自不为《春秋》之传。如《后证》明此义云:
《论语》之左邱明好恶与圣人同,其亲见夫子,或在夫子前,俱不可知。若为《左氏春秋》者,则当时夫子弟子传说已异,且鲁悼已称谥,必非《论语》之左邱,其好恶亦大异圣人,知为失明之邱明。犹光武讳秀,刘歆亦可更名秀,嘉亲公为刘歆,祁烈伯亦为刘歆也。
在东汉以后,攘辟《左氏》之学者,如范升、赵匡等,其锋芒所至,常不免累及史公。然史公之学,颇得胶西之论,毕竟公羊得其助力为多。是以刘氏如此处理,关键就在于重新肯定了《史记》的价值,从而将其批驳的焦点集中于古学奉为始祖的刘歆,以及颇受其影响的《汉书》等史籍。[20]其后,康有为亦信《史记》,而不信《汉书》,甚至以为今所见之《汉书》,非班固旧本,实出于刘歆伪造。[21]
2.《左氏春秋》与《春秋左氏传》
据史迁《十二诸侯年表序》,《左氏》之名为《左氏春秋》,而与《铎氏春秋》、《虞氏春秋》、《吕氏春秋》一类的诸子书相等,谈不上传圣人微旨。这在今文家看来,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故逢禄《后证》云:
夫子之经书于竹帛,微言大义不可以书见,则游夏之徒传之。邱明盖生鲁悼之后,徒见夫子之经及史记晋乘之类,而未闻口受微旨。当时口说多异,因具论其事实,不具者阙之。曰鲁君子,则非弟子也。曰:《左氏春秋》与《铎氏》、《虞氏》、《吕氏》并列,则非传《春秋》也,故曰《左氏春秋》,旧名也。曰《春秋左氏传》,则刘歆所改也。
又云:
太史公时名《左氏春秋》,盖与晏子、铎氏、虞氏、吕氏之书同名,非传之体也。《左氏传》之名,盖始于刘歆《七略》。
史籍关于传《春秋》者在七十弟子之列,这是左氏家无法否认的。因此,左氏家只能通过采取拨高《左氏》作者丘明地位的做法,而压服《公羊》,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鲁君子左邱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汉书·艺文志序》中丘明与孔子共观鲁史之语、《刘歆传》“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孔子家语·观周篇》“孔子将修《春秋》,与左邱明乘,如周观书于周史,归而修《春秋》之经,邱明为之传,共为表里”,诸如此类,都是左氏家所乐言。那么,对于公羊家来说,就强调史籍谓丘明为“鲁君子”,表明非孔子弟子,则不在得圣人口受微旨之列,其所作《左氏》只能称做《左氏春秋》,而不得谓为《春秋左氏传》。
然陈灃据《汉书·翟方进传》“方进虽受《穀梁》,然好《左氏传》”之语,以为西汉已有“左氏传”之称,非东汉以讹传讹者也。[22]
《史记》关于《左氏》的记载最古,自然最可信。既然《史记》之记载为真,那么,此后之诸种史籍,因为受到刘歆伪窜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左氏家引以为助时,就不那么有力了。这也是刘逢禄全力维护《史记》的原因所在。后来,康有为继承了这种做法,即以《史记》中相关记载来证明刘歆之伪。
3.秘府《左氏》与民间《左氏》
左氏之学自刘歆以后始大显于世,故其所依经籍《左氏》之真伪,遂成千古之疑问。大致言之,关于《左氏》传本之发现,共有三说:
其一,汉代藏于秘府,为刘歆所发现。[23]
其二,北平侯张苍所献。
其三,鲁恭王坏孔子宅得之。
上述三说,皆未足深信,而今所见《左氏》传本,实始于刘歆之校秘书,则断无疑矣。至于刘歆所发书,系其作伪,抑或汉世别有传本流行,唯刘歆所见止古字耳,殆未可知也。
《史记》中未曾提到《左氏》的传授问题,当范升谓《左氏》“师徒相传,又无其人”时,古学派亦无如之何,只好强调传记的可靠性。可见,在刘歆校秘府中书,发见古文《左氏》之前,民间是否早已有《左氏》流传,这是颇为可疑的。
然而,在《汉书》的记载中,却肯定了在秘府《左氏》之外,民间已有《左氏》流行,并且还提及传授《左氏》的经师。对此,简单的态度是完全可以否定此类说法的,但是,历来今文家对《汉书》基本上采取两分的态度,刘逢禄亦然。《后证》云:
此《春秋》、《国语》,史公所据古文旧本,非《艺文志》所云《春秋古经》十二篇、《左氏传》三十卷者也。以年表所载事实,与今《左氏》多违,知今本非史公所见之旧也。
逢禄从维护《史记》的角度,[24]自然要肯定《左氏》的存在,而且认为是古文旧本,只不过不同于《汉书·艺文志》所载的《左氏》经、传而已。又云:
《古经》十二篇,盖刘歆以秘府古文书之,而小变博士所习,或析闵公自为一篇,或附续经为一篇,俱不可知,总之非古本也。
可见,《汉书》所载之《春秋古经》实非史公所见之古本,乃刘歆所伪。又云:
若《左氏春秋》非出孔壁,民间亦有,但非引文解经,转相发明,如歆所托之章句义理浅陋名为《春秋左氏传》者耳。
《刘歆传》谓歆从翟方进受《左氏》,质问大义,这表明在刘歆作伪之前即有《左氏》流传民间。逢禄完全接受了《汉书》的这一说法。而《刘歆传》又谓“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这在逢禄看来,“今本《左氏》书法及比年依经饰左、缘左、增左,非歆所附益之明证乎?”这恰恰证实了刘歆的作伪。
因此,一方面,刘逢禄认为《汉书》的记载受刘歆《七略》的影响,如《艺文志》所载《左氏传》三十卷,《左氏微》二篇,《张氏微》十篇,《虞氏微》传二篇,凡此皆刘歆之伪托;另一方面,又肯定《汉书》的某些记述,如在秘府《左氏》之前有所谓古文《左氏》,非出自孔壁,而民间素所传习,太史公、西汉博士皆得见之,因为这类说法,适足以证成刘歆之作伪。这样,逢禄最大限度利用了古学所乐于引用的《汉书》有关资料,又同时证成了古学所依据的《左氏》不过是刘歆之伪窜而已。
4.《左氏》传授次第之伪
《左氏》出自丘明,此或有据焉,然自此以后,传习脉络不明,故东汉范升谓《左氏》“师徒相传,又无其人”,此西汉博士之所共见,而古文家亦莫如之何也。
至《汉书·儒林传》,乃将《左氏》源流上溯至汉初的张苍,并历叙自汉初张苍、贾谊以下《左氏》之传授,而《后证》一一驳证之,以张苍、贾谊、张敞之列传皆无明文谓其修《左氏》,逢禄以此为刘歆之谋,以为“不托之名臣大儒,则其书不尊不信也”。《儒林传》之说稍有本于刘歆者,盖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即有言赵国贯公于民间习《左氏》之学。
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则采刘向伪《别录》与《汉书·儒林传》之说,而推衍其说云:“左邱明作传以授曾申,申传卫人吴起,起传其子期,期传楚人铎椒,椒传赵人虞卿,卿传同郡荀况,况传武威张苍,苍传洛阳贾谊,谊传至其孙嘉,嘉传赵人贯公,贯公传其少子长卿,长卿传京兆尹张敞及侍御史张禹。”逢禄《后证》驳之云:
然《左氏》传授不见太史公书,班固别传亦无征。当东汉初,范升廷争,以为师徒相传又无其人,若果出于《别录》,刘歆之徒及郑兴父子、贾逵、陈元、郑元诸人欲申《左氏》者多矣,何无一言及之。曾申即曾西,曾子之子,羞称管仲,必非为《左氏》之学者。吴起,曾事子夏,或《左氏》多采其文。《姚姬传》以《左氏》言魏氏事造饰尤甚,盖吴起为之以媚君者尤多,要非《左氏》再传弟子也。张苍非荀卿弟子,贾生亦非张苍弟子。贯公《毛诗》之学,亦非贾嘉弟子。嘉果以《左氏》为传《春秋》,授受详明如此,何不言诸朝为立博士,此又从《贾谊传》增设之。嘉与史公善,当武帝时,贯公为献王时弟子,必非嘉弟子。《史记》、《汉书》具在,而歆之徒博采名儒,牵合佚书,妄造此文。
此《左氏》先秦传授次第始见于陆德明《经典释文》,而托本于西汉刘向《别录》,然东汉陈元、郑兴父子、贾逵诸人,皆申《左氏》之有力者,然无一言及之,可见此所托之《别录》为伪。
5.《左氏》凡例之增设与《公羊》义之迷乱
杜预定周公“五十凡”与孔子变例之前,郑、贾之徒亦治《左氏》条例。如贾徽作《左氏条例》二十一篇,《后汉书·贾逵传》谓“逵悉传父业”,则贾逵治《左氏》亦明条例也。《郑兴传》谓兴“少学《公羊春秋》,晚善《左氏》。天凤中,将门人从刘歆讲正大义,歆使撰条例、章句、训诂及校三统术。世言《左氏》者多祖于兴。兴子众作《春秋杂记条例》”,则郑兴于《左氏》书法、凡例之属,亦有所附益矣。而刘歆使兴撰条例,足见歆于《左氏》章句、训诂之学外,亦主条例也。
史籍于刘歆增设条例,其文不显。据《刘歆传》,此前治《左氏》者“传训故而已”,至刘歆,“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则《左氏》章句之学自歆始也。殆歆期以郑兴、贾徽,其后始有条例之作,而歆本人则未暇治之。然逢禄《后证》乃云:
歆引《左氏》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始具,则今本《左氏》书法及比年依经饰左、缘左、增左,非歆所附益之明证乎?
逢禄显以刘歆增饰《左氏》,除比年依经,为章句之学外,尚以后来《左氏》之书法亦为刘歆所附益。又谓《汉书·艺文志》所载《左氏微》二篇,乃“歆所造书法凡例之类也”,则逢禄以歆亦为条例也。不过,此说似嫌武断,别无所据。
刘歆以经附传,至有改经、续经之事,故《左氏》经、传多有不合。如庄二十六年,《左氏》传文曰:“秋,虢人侵晋。冬,虢人又侵晋。”《考证》引杜预注云:
此年《经》、《传》各自言其事者,或《经》是直文,或策书虽存,而简牍散落,不究其本末,故《传》不复申解,但言《传》事而已。
又引孔颖达疏云:
曹杀大夫,宋、齐伐徐,或须说其所以。此去邱明已远,或是简版散落,不复能知故耳。上二十年亦传不解经,彼经皆是直文,故就此一说,言下以明上。
逢禄《考证》云:
左氏后于圣人,未能尽见列国宝书,又未闻口授微言大义,惟取所见载籍,如晋《乘》、楚《梼杌》等,相错编年为之,本不必比附夫子之经,故往往比年阙事。刘歆强以为传《春秋》,或缘经饰说,或缘《左氏》本文,前后事或兼采他书以实其年。如此年之文,或即用《左氏》文,而损春夏秋冬之时,遂不暇比附经文,更缀数语,要之,皆出点窜文采,便陋不足乱真也。然歆虽略改经文,颠倒《左氏》二书,犹不相合,《汉志》所列《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左氏传》三十卷是也。自贾逵以后,分经附传,又非刘歆之旧,而附益改窜之迹益明矣。[25]
《左氏》本不解《春秋》,至刘歆,始引传文解经,而有章句之学,然不免“比年阙事”,“附益改窜之迹亦明”,而《春秋》大义乖矣。故逢禄《考证》自谓“余年十二,读《左氏春秋》,疑其书法是非,多失大义。继读《公羊》及董子书,乃恍然于《春秋》非记事之书,不必待《左氏》而明”。
刘歆之徒除分经附传,为章句之学外,又增设书法条例。《考证》颇有叙及因刘歆所增设书法而导致迷乱《春秋》大义者。如隐元年《左氏》传文:“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考证》云:
此类皆袭《公羊》而昧其义例,增周字亦不辞。
此为《左氏》之不明于《公羊》义例者。又《左氏》传文:“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考证》云:
未王命云者,欲乱以《春秋》当新王之义也。
此为《左氏》之乱《公羊》义例者。又《左氏》传文:“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考证》云:
此类皆故作体例,以文饰不书之事,意谓惟《左氏》真亲见不修《春秋》,非《公羊》所及耳。不知《春秋》城筑悉书,重民力也。若果无君命,而擅兴工作,又当变文以诛之。且费伯为费庈父,亦缘古文钟鼎有庈父鼎而记之。城郎非疆运田之义,何为帅师乎?
案此条经文不书,本《传》之“自言其事”而已,本不解经,而刘歆于此乃增益“不书”之例,盖于无例处而别生例也。又隐三年《左氏》传文:“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考证》云:
且子遭弑,安能享国,以此为义,岂大居正之君子所言。此故与《公羊》为难,以殷礼有兄终弟及之道,实非义命也,欲破危不得葬之例耳。《宋世家》亦引此文,而论赞仍引《公羊》义正之,朱子亦以《公羊》为君子大义,而斥此论之妄。卓哉!
此盖《左氏》之破大居正之义与危不得葬例耳。又隐八年《左氏》传文:“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考证》云:
欲迷疾始灭之义,故言卒而后有氏族。入极时本无氏也,不知经有追书之法,且《公羊》所谓氏,乃公子非展氏也。
此为《左氏》之迷《公羊》义也。又宣九年《左氏》传文:“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考证》云:
自此言出,而仗马寒蝉者得志矣,非《论语》比干、《春秋》拨乱世之义也。
此为《左氏》之非《论语》、《春秋》之义也。
故刘歆增设《左氏》书法,不独乱史书之真,而于孔子《春秋》之大义,或昧,或非,或迷,或乱,其害有不可甚言者。逢禄《考证》一书极论刘歆作伪之害,如谓“自伪书法出,而纵秦桧之奸,掣武穆之柄,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又谓“歆视余分闰位为正统,宜其为国师嘉新公矣”,盖观乎刘歆之为人,可见其学术矣。其后,康有为亦持此说,“若知为刘歆引传解经,伪造书法,据《史记》以难《汉书》,则《左氏》但为记事之书,无预《春秋》之义,虽有百贾逵之徒,何能措一辞乎?《左氏》书法之义与《公》、《穀》颉颃,斯固歆目睹《公》、《穀》之争,但有所长,便可自立,故伪造书法,诸‘书’、‘故书’、‘不书’,时用《公》、《穀》日月例为之,伪《毛诗》、《周官》以为之证,此所以丰蔀二千年而莫之知。自是《左氏》大兴,二传渐微”。[26]
三、《左氏》学与晚清学术中的今古问题
自西汉末年以后,今古之争主要体现为《公羊》与《左氏》之争,虽自魏源之后,此种争论进一步扩展到《诗》、《书》乃至整个六经,但重心始终在《春秋》,这一点实未有改变,这大概与今、古学者对“孔子作《春秋》”这一共同认识是有关的。唐、宋以降,会通三传乃至舍传求经之学风主导了《春秋》学的研究,至清嘉、道年间,刘逢禄、宋翔凤诸辈虽以复西汉专门之学为志,以述何宗董为要旨,然又多引唐、宋人议论为助,至于“规何”、“从《穀》”之论调亦在所多有,而其志皆在攻《左氏》也。观其所论,虽似以得失二分处《左氏》,甚至对《左氏》之言例亦曲意含容,然其会归处皆不过祖述晋王接区别经史之论调而已。[27]
刘逢禄作为清代今文经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一方面上承汉、晋、唐、宋诸《春秋》家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其开辟的经学研究新路向,尤其是其对《左氏春秋》的批评,简言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影响到晚清经学的发展。
其一,由“述何”至“规何”,进而上溯至宗董,此种自东汉回归西汉的学术进路与公羊家对社会政治现实问题的关注相表里,直接影响到晚清的思想风潮。其中,魏源、康有为对董仲舒的研究最有代表性,与之相反,反对今文经学的古文家则试图通过批评何休以及重新阐释董仲舒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董、何之间的异同,素不为学者所重视,然自清中叶以后,随着常州今文学派之兴起,开始注意到董、何之间的差异。刘逢禄早期在讨论何、郑之间的争论时,完全以申何为宗旨。1805年,刘逢禄撰成其最重要的著作《春秋公羊何氏释例》一书,即以发明劭公义例为宗旨。此时已涉及到如何处理董、何关系的问题,一方面,他认为,董、何之书“若合符节”,另一方面,他在讨论张三世例时,有“鲁愈微,而《春秋》之化益广,内诸夏,不言鄙疆是也”一段,其下有小字注文曰:“董子《观德篇》云:‘稻之会,先内卫。’《奉本篇》云:‘诸侯伐哀者,皆言我。’俱胜何氏注义。”可见,逢禄此时认为董氏优于何氏。
1809年,逢禄又撰成《解诂笺》一书。此书开始对何氏进行了“匡弼”,共胪列五十余条以批评何休。其序自谓“余初为《何氏释例》,专明墨守之学,既又申其条理,广其异义,以裨何氏之未备”,不过,这种“裨何氏之未备”的说法,却未必得到当时其他公羊学者的认同,如陈立即批评这种做法是“自乱家法”。
刘逢禄在《解诂笺》中表现出来的倾向对以后公羊学的发展,影响极深远。此种影响大致有两方面:一方面,如陈立等,强调胡、董、何之一致,因此,回到劭公,即是回到西汉家法。另一方面,如龚、魏、康之徒,则由劭公进一步回到董子,这就事实上造成了这样一种认识,即董、何之间是有差异的。至于古文家,也是抓住董、何之间的差异而批评三世、改制之说乃出自公羊末学。
刘逢禄之后,魏源撰《董子春秋发微》,自谓“发挥《公羊》之微言大谊,而补胡毋生《条例》、何劭公《解诂》所未备也”。可以说,清代公羊学至魏源乃有一根本转折,即由何休转向董子。盖魏源倡言复古,不独由东汉之古学复归于西汉之今学,亦将由东汉之何学复归于西汉之董学。其后,康有为盖承魏源绪余,乃以述董为标旨。
宋人推崇孟子为孔子嫡传,而康有为则尊董仲舒在孟子之上,盖康氏欲变法,则不得不尊《公羊》改制之说。并且,宋以后学者多尊孟,故牵引孟子以就《公羊》;又雅不欲夷之变夏,故上尊孔子,不得不推孟子、《公羊》也。康氏《春秋董氏学》自序云:“其传师最详,其去先秦不远,然则欲学《公羊》者,舍董生安归?”甚至以董子有过于孟、荀者,“故所发言,轶荀超孟,实为儒学群书之所无。若微董生,安从复窥孔子之大道哉!”“因董子以通《公羊》,因《公羊》以通《春秋》,因《春秋》以通‘六经’,而窥孔子之道本”。[28]康氏是以推尊董子,以为汉四百治术出于董子,犹元、明以后五百年治术、言语出于朱子也。[29]
其二,刘逢禄《解诂笺》中对何休的批评导致了其对《穀梁》的重视,并认为《穀梁传》同样是圣人之传,这种牵引《穀梁传》以释《春秋》的“从《穀》”立场,多少带有唐、宋人会通三传的意味,这多少消解了逢禄等人标榜的专门之学这一路向,而为晚清混通群书的学风提供了可能。
学者素以《公羊》为今学根本,而廖平则以《穀梁》根本,遂以此区别今、古之不同。又以地域区分《公羊》、《穀梁》,《公羊》为齐学,《穀梁》为鲁学,盖鲁一变而至于齐,是以《穀梁》乃圣门之嫡传也。廖平又以制度区别今古,遂以《王制》一篇与《穀梁》合。[30]而康氏谓孔子改制之学,不独传在《公羊》,亦见诸《穀梁》,汉世四百年政事皆本之,又推许刘逢禄、陈立、钟文烝有发明之功。[31]
其三,逢禄批评《左氏》的最后落脚点在刘歆作伪上,这为后来康有为假攻伪经而行变法之实提供了学术上的根据。
逢禄攻刘歆,主要就其伪《左氏》例而已,至康有为,则攻刘歆遍伪群经,不独伪例,至于史实、制度,莫不作伪。[32]康氏谓“《左氏春秋》至歆校秘书时乃见,则向来人间不见可知。歆治《左氏》,乃始引传文以解经,则今本《左氏》书法,及比年依经饰《左》缘《左》,为歆改《左氏》明证”[33],又颇引刘逢禄之语,如谓“得魏氏源《诗古微》,刘氏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反覆证勘,乃大悟刘歆之作伪”。[34]凡此,皆见康氏之攻刘歆,与逢禄有莫大关系,非尽如后来学者以为概出于廖平之说也。
政治上作为保皇派的康有为以推衍逢禄之说为能事,而革命派的章太炎则站在古文经学的立场,撰有《春秋左传读》,对逢禄《左氏》不传《春秋》之说,多所驳难,至谓逢禄“以《公羊传》佞谀满洲”。[35]太炎攻逢禄尤力,尚撰有《左氏春秋考证砭》、《砭后证》、《驳箴膏肓评》,自谓“乃因刘氏三书,《驳箴膏肓评》以申郑说,《砭左氏春秋考证》以明《传》意,《砭后证》以明称‘传’之有据,授受之不妄”。[36]而同为革命派的刘师培则撰有《读左劄记》,谓“刘氏所言未足为信”[37],又称章氏《春秋左传读叙录》“明晳辨章,足以箝申受之口”[38]。此外,保守派的叶德辉亦极恶康、梁,遂攻逢禄《左氏春秋考证》“不过以空文攻驳《汉志》而已,儿童辨日,岂足以服左氏之心耶?”至于龚自珍《左传决疣》、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则“窃刘氏之绪余耳”。[39]而作为今文家殿军的皮锡瑞则折衷诸家之说,谓“刘氏以为刘歆改窜传文,虽未见其必然,而《左氏传》不解经,则杜、孔极袒《左氏》者,亦不能为之辨”,又称“近人有驳刘氏者,皆强说不足据”。[40]
不过,当时古文家不尽明白康氏攻刘歆之用心。盖康氏欲攻刘歆之伪经恰恰导致中国数千年之专制政治,遂致中国长处于据乱世,而不得进化于升平、太平也。康氏《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序对此说道:“若无伪古学之变,《公羊》不微,则魏晋十六国之时,即可进至升平,则今或至太平久矣。自刘歆作《左传》,攻《公羊》,而微言绝。”[41]可见,康氏之极意攻诋刘歆,欲为其师法西方张目也。
总之,刘逢禄对《左氏春秋》的研究,以及清季学者对刘逢禄的踵述与批评,涉及社会、政治的各个方面,直接影响到当时社会思潮的转向。历来学者多只注意到晚清学术的个案研究,譬如康有为与廖平之间的学术公案,完全忽视了晚清思潮实可上溯至刘逢禄的经学研究,从而未能更全面把握到今文经学的内在学术脉络,以及对晚清学术与思想乃至后来新思想、新文化的巨大作用。
【注释】
[1] 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卷一,《三传得失议》。
[2] 同上。
[3] 同上。
[4] 同上。
[5] 同上。
[6] 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卷一,《啖氏集传集注义》。
[7] 此前即便就啖助而言,尚依旧说,“以左氏为丘明,受经于仲尼”。(赵匡《春秋集传纂例》卷一《赵氏损益义》)然《新唐书·啖助传》则误以为啖氏之说,非也。
[8] 参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汉书·艺文志》、《刘歆传》,此外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引沈文阿语。
[9] 《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载:“‘左氏即是丘明否?’曰:‘《传》中无丘明字,不可考。’”可见赵匡对宋人的影响。
[10] 刘敞:《春秋权衡》卷1。
[11] 刘敞:《春秋权衡》卷4。
[12] 刘敞:《春秋权衡》卷5。
[13] 赵汸:《春秋集传》序。
[14] 赵汸:《春秋集传》序。
[15] 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
[16] 刘承宽:《先府君行述》,《刘礼部集》。
[17] 张广庆:《武进刘逢禄年谱》,台湾学生书局,1997年,第70—72页。
[18] 刘逢禄:《箴膏肓评》、《左氏春秋考证》及《后证》三书并《叙》。
[19] 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11。
[20] 其后如皮鹿门谓“太史公书成于汉武帝时经学初昌明、极纯正时代,间及经学,皆可信据”,(皮锡瑞撰,周予同注释:《经学历史》,中华书局,2004年,第58页)并历引《史记》所载经说以驳古学家言。
[21]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四,《全集》第一集,第417页。康氏甚至攻“班固浮华之士,经术本浅,其修《汉书》,全用歆书,不取者仅二万许言,其陷溺于歆学久矣”,(同上,第六,第430页)这实际上彻底否定了《汉书》的价值。
[22] 陈灃:《东塾读书记》,卷10。
[23] 参见《汉书·刘歆传》。
[24] 不过,后来康有为攻《史记》,而不攻史公,以《史记》中言古文者皆刘歆所窜。(朱一新:《朱侍御答康长孺书》,《康有为全集》第一集,第317页)且其论刘歆之伪时,其重要证据即在于史公不言史籍之残缺,又刘歆之伪书史迁亦不及言之,此康氏之信史公如此。
[25] 以前学者素来以杜预作《经传集解》,始分经附传,今逢禄乃谓始于贾逵。
[26]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十,《全集》第一集,第471,472页。
[27] 南海谓汉以前只有今学,无古学,自魏、晋至清,有古学、朱学,不知今学,至道、咸之后,始有今学。(康有为:《答朱蓉生书》,《康有为全集》第一集,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22页)
[28] 康有为:《春秋董氏学》自序,《全集》第二集,第307页。
[29] 康有为:《春秋董氏学》卷七,《全集》第二集,第416页。
[30] 参见廖平《今古学考》。
[31]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十,《全集》第一集,第472页。
[32] 康氏如此说道,“歆造古文以遍伪诸经,无使一经有缺,至于《论语》、《孝经》亦复不遗”。(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三下,《全集》第一集,第402页。
[33]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六,《全集》第一集,第430页。
[34]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四,《全集》第一集,第417页。
[35] 章太炎:《检论·学隐》,《章太炎全集》卷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36] 章太炎:《驳箴膏肓评》叙,《章太炎全集》卷二。
[37] 刘师培:《刘申叔先生遗书》之一。
[38] 刘师培:《答章太炎论左传书》,《刘申叔先生遗书》之三。
[39] 叶德辉:《輶轩今语评》,《翼教丛编》卷6。
[40] 皮锡瑞:《春秋通论·论左氏传不解经杜孔已明言之刘逢禄考证尤详晰》。
[41] 康有为:《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卷一,《全集》第六集,第18页。
责任编辑:葛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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