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笑非作者简介:吴飞,字笑非,号太常、经礼堂,男,辛酉年(西历1981年)生,山东济南人。业郑学,尊周书院(网站)、道里书院(网站)管理员。出版有《汉学读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4月)《礼学拾级》(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2月)。 |
明朝朱子春秋學提要 甲、朱子春秋學
作者:吴笑非
来源:“尊周書院”微信公众号
明朝朱子春秋學提要
【今日有先生談及朱子春秋學,或許是近代術語的緣故?把朱子的“只是據他有這箇事在”“如此等,義却自分明”,解讀為經、史的差異。果如此說,則孔子稱“不若見諸實事”,又曰“知某罪某”,講謂聖人亦惑於經史之別乎?然則非聖人惑之也,西人惑之耳。蓋中國論史,以為義自分明,故所謂其事則史,所謂資治通鑒者,亦不過說事之餘,略示興衰去取而已,豈若洋人之鴻篇巨論也?然則洋人既謂史論必比肩哲學,縱橫上下,而今人以其經學,則不得不以史料之不足道,而以為實事之無關議論也。然豈古人之道乎?諸君猶不知,則賀景瞻(仲軾)《春秋歸義》為朱子春秋學之殿軍,可以一觀。史論春秋者,則張天如《春秋三書》為其巨擘焉。】
甲、朱子春秋學
朱子論《春秋》無多,要在天理以推求,《春秋》皆實事,大義自分明。若求一字一辭之例,則破碎穿鑿,又豈知聖人肚裏事?
一、朱子春秋有從古學來者
1、如曰:“《春秋》是當時實事”。又曰“人道《春秋》難曉,據某理會來,無難曉處,只是據他有這箇事在,據他載得恁地,但自看今年有甚麽事,明年有甚麽事,禮樂征伐不知是自天子出,自諸侯出,自大夫出,只是恁地。”案:此漢公羊家“見諸實事”之說。
2、朱子曰:“《春秋》大槩,自成襄以前,舊史不全,有舛逸,故所記各有不同。若昭哀以後,皆聖人親見其事,故記得其實,不至於有遺處。如何却説聖人予其爵,削其爵,賞其功,罰其罪,是甚説話?”案:此《公羊》三世說。
3、駁《胡傳》夏時冠周月。“文定春秋説夫子以夏時冠月,以周正紀事,謂如公即位,依舊是十一月,只是孔子改正作春正月,某便不敢信。據今周禮,有正月,有正歲,則周實是元改作春正月。夫子所謂行夏之時,只是為他不順,欲改從建寅。如孟子説七八月之間旱,這斷然是五六月。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這分明是九月、十月若,直是十一月、十二月時,寒自過了,何用更造橋梁?古人只是寒時造橋度人,若暖時又只是教人自從水裏過。”“周正之説,孟子所謂七八月,乃今之五六月。所謂十一月十二月,乃今之九月十月。是周人固已改月矣。但天時不可改,故書云秋大熟未穫,此即正是今時之秋,葢非酉戌之月,則未有以見夫歲之大熟而未穫也。以此考之,今《春秋》月數乃魯史之舊文,而四時之序,則孔子之微意。伊川所謂假天時以立義者,正謂此也。若謂周人初不改月,則未有明據,故文定只以商秦二事為證。以彼之博洽精勤,所取猶止於此,則無他可考必矣。”
4、異内外。公子益師卒,朱子曰:“内大夫卒,而畧外大夫,是别内外之辭。”
5、災異、感應。“則月揜日而日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脩德行政,用賢去奸,能使陽盛足以勝隂,隂衰不能侵陽,則日月之行,雖或當食,而月常避日,故其遲速髙下必有參差而不正相合者,所以當食而不食也。若國無政,則當食必食,雖曰行有常度,而實為非常之變矣。故《春秋》日食必書。”又:“書山崩地震螽螟之類,知災異有所自致也。”
6、討賊。“臣弑其君,人倫之大變,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誅之,况鄰國乎?故夫子雖已告老,而猶請哀公討之。”案:稱天理,引論語,與漢學不同,然討賊一也。
7、朱子曰:“凡魯君被弑則書薨而以不地著之,葢臣子隠諱之義,聖人之微意也。”案:此出《公》《穀》。
8、朱子曰:“佗之弑君,不見於經,亦是魯史無之耳。”“佗,踰年之君,不曰陳侯,以賊誅也。”案:此從《左氏》說。
9、復仇。朱子曰:“以直報怨者,不以私害公,不以曲勝直,當報則報,不當報則止,一觀夫理之當然。聖人之心,終不使人忘怨而没其報復之名者,亦以見乎君父之讐,有不得不報者,而伸夫忠臣孝子之心也。若於其所怨而反報之以徳,誠若忠且厚矣,而於君父之讐,亦將有時而忘之,豈不悖夫理之甚也哉?或曰:君父之讐亦有當報不當報之别乎?曰:周禮有之。殺人而義者令勿讐,此不當報者也。《春秋傳》曰:父不受誅,子復讐可也。此當報者也。當報而報,不當報而止,是即所謂直也。”
10、謹妾母。朱子曰:僖公成風與晉簡文帝鄭太后一也,皆所以著妾母之義。汪氏曰:“朱子於《綱目》書尊帝母、貴人為太后,又或書立貴嬪某氏為皇后,或曰立婕妤某氏為皇后,或曰立婢某氏為后,葢取法《春秋》譏成風之例。然《春秋》隱其辭,而《綱目》直斥本稱者,《春秋》乃本國之史,而《綱目》則筆削前代之史,故不同也。”
11、大夫盟。朱子曰:五霸既衰,湨梁之會,諸侯出會而大夫自盟,這固自是差異不好。
二、有從道學來者
1、罪私盟。朱子曰:“如蔑之書而私盟之罪自見。”案:《公》《穀》有惡盟之義,蓋譏其亂是用長而已,未必以爲諸侯不得私相盟也。《左氏》、《周禮》不譏會盟。故程子曰:“盟誓以結信,出於人情,先王所不禁也。後世屢盟而不信,則罪也。”案:亦可謂善斷三傳者也。朱子罪私盟,蓋以《周禮》有司盟主之,故謂不告司盟者爲私盟也。予未見朱子自證,皇朝唐荊川有之,諸君可參。竊謂司約、司盟雖有掌凡邦國之文,不過二下士,七在官者而已,以二司十八人,貳於市朝則可,詛於諸侯則不可。然周禮之意,諸侯小事聽其會盟,大事訟於訝士可也。
2、諸侯自貶。朱子曰:“杞國最小,《春秋》所書,初稱侯,已而稱伯,已而稱子,葢其朝覲貢賦之屬,率以子男之禮從事,聖人因其實而書之,非貶之也。滕國亦小,初書侯,已而書子,解者以為桓公弑君之賊,不合朝之,故貶稱子。然自此以後,一向書子,使聖人實惡其黨惡,則當止貶其一身,其子孫何罪?一例貶之,豈所謂惡惡止其身邪?春秋之世,朝覲往來,其禮極繁,大國務吞并,有可以辦,小國侵削之餘,何從而辦之?其自降為子,而一切從省,亦何足怪?若謂聖人貶之,則當時大國滅典禮,叛君父,務吞并者,常書公書侯不貶,而此獨責備於不能自存之小國,何聖人畏强陵弱,尊大抑小,不公之甚?”又曰:“是時時王已不能行黜陟之典,就使能黜陟諸侯,當時亦不止一滕之可黜。”案:《左氏》杜注、《穀梁》范注,皆以時王所黜。
3、郊、禘、大雩。“《春秋》書郊禘,大意不過見魯僭禮耳。”“郊,祭天。禘,天子宗廟之大祭,追祭太祖之所自出於太廟,而以太祖配之也。”“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國内山川,只縁是他屬我,故祭得他,若不屬我,氣便不與之交感,如何祭得?”案:此從程子說:“成王尊周公,故賜魯重祭,得郊、禘、大雩。大雩,雩于上帝,用盛樂也。諸侯雩于境内之山川耳。成王之賜,魯公之受,皆失道也。故夫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案:漢學以天子諸侯皆有禘、祫,自禰至於始祖皆饗之。又天子祭天有郊,有禘,有饗。宋儒因王子雍,唯南郊祭天、明堂饗帝而已。故以禘爲宗廟專稱,又禮記言禘其祖之所自出,故程子有此說。漢時鄭注有“天子雩上帝,諸侯以下雩上公。”而《公》《穀》注但曰旱祭。或程子受之《公》《穀》,故以魯不得大雩,而其大雩者則僭天子矣。朱子從之。
4、焚咸丘。朱子曰:“盡物取之,出其不意,聖人不為也。”案:出程子曰:“古者昆蟲蟄而後火田,去莾翳,以逐禽獸,非竭山林而焚之也。咸丘,地名。焚咸丘,如盡焚其地,見其廣之甚也。”案:此用《左氏》說,以爲魯地。《公》《穀》以爲火攻,不同。
5、朱子曰:“程子以薄昭之言證桓公之為兄,而荀卿嘗謂桓公殺兄以爭國,其言固出於薄昭之前,未可以此證其必然。但以公榖《春秋》所書之文為據,參以夫子答子路、子貢之言斷之,葢聖人之於人,功罪不相掩,今但稱管仲之功,而不言其罪,則可見不死子糾之難,無害於義,而桓公子糾之長少,亦從以明矣。”
6、問:莊公與齊桓會盟,《春秋》不譏?朱子曰:凡事貴諸始,莊公親見襄公殺其父,既不能復讎,反與之燕會,又為之主婚,豈特不能復而已?既親見讎人如此,到桓公時又自隔一重了,如何更責他不報?見讎在面前不曽報得,更欲報之於其子若孫,非惟事有所不可也,自做得没氣勢。又况齊桓公率諸侯尊周室,以義而舉,莊公雖欲不赴其盟,會豈可得哉?事又當權个時勢,義理輕重。若桓公無事自來召諸侯,莊公不赴可也。今桓公名為尊王室,若莊公不赴,非是叛齊,乃叛周也。《春秋》只是據事如此寫在,如何見他譏與不譏?又問:使莊公當初自能舉兵殺了襄公,還可更赴桓公之會否?曰:他若是能殺襄公,他却自會做霸主,不用去隨桓公。若是如此,便是這事結絶了。
7、稱桓文。朱子曰:“齊桓晉文所以有功於王室者,當時楚最强大,時復加兵於鄭,鄭則在王畿之内,楚在春秋時,他國皆不及其强。向非桓文有以遏之,則周室為其所并矣。”“齊桓公死,楚侵中國,得晉文公攔遏住,如横流泛濫,硬做隄防,不然中國為渰浸必矣。”案:朱子雖深於孟子,未嘗以爲無道桓文之事,較郝仲輿罪桓文之説允矣。
8、責成季。朱子曰:“《春秋》書季子來歸,恐只是因舊史之文書之,如此寛看尚可。若謂《春秋》謹嚴,便没理會。或只是魯亂已甚,後來季友立得僖公,再整頓得個社稷起,有此大功,故取之,與取管仲意同。又曰:季子來歸,如髙子來盟,齊仲孫來之類,當時魯國内亂,得一季子歸國,則國人皆有慰望之意,故魯史喜而書之,夫子直書史家之辭。其實季子無狀,觀於成風事之可見。一書季子來歸,而季氏得政,權去公室之漸,皆由此起矣。”
9、無義戰。朱子曰:“諸侯有罪,則天子討而正之。故《春秋》每書諸侯戰伐之事,必加譏貶以著其擅興之罪,無有以為合於義而許之者,但就中彼善於此者則有之,召陵之師之類是也。”案:此自孟子來。又曰“如葵丘之會,召陵之師,自是好,本末自是别。”
10、責里克。朱子曰:晉里克事,只以《春秋》所書,未見其是非。國語載驪姬隂託里克之妻,其後里克守不定,遂有中立之説,他當時只難里克,克若不變,太子可安,由是觀之,里克之罪明矣。天下無中立之事,自家若排得他退,便用排退他,若奈何不得,便用自死。今驪姬一許他中立,他便求生避禍,正如隋髙祖簒周,韋孝寛初甚不能平,一見衆人被殺,便去降他。問里克當獻公在時不能極力理會,及獻公死後,却殺奚齊,此亦未是?曰:這般事便是難説。獻公在日,與他説不聽,又怎生奈何得他?後來亦用理會,只是不合殺了他。
11、責荀息。朱子曰:“獻公欲廢申生,立奚齊,荀息便謂君命立之,臣安敢貳,不能諫君以義,大段不是,只是辨得一死,亦是難事。”
12、朱子曰:“諸侯滅國,未嘗書名。衛侯燬滅邢,説者以為滅同姓之故。今經文只隔夏四月癸酉一句,便書衛侯燬卒,恐是因而傳寫之誤,亦未可知。”案:滅同姓名,三傳所同,朱子但不信凡例耳。
13、晉文譎。朱子曰:“晉侯侵曹,晉侯伐衛,皆是文公譎處,考之《左氏》可見,皆所以致楚師也。又曰:晉文公詭譎,如侵曹伐衛,皆是當時出亡不禮之私,却只名謂治其從楚。如書晉侯伐衛,辭意可見。又書楚人救衛。如書救皆是美意,中國之諸侯,晉以私伐之,乃反使楚人來救。如晉侯侵曹,晉侯伐衛,楚人救衛,其辭皆聖人筆削,要來此處看義理。今又作《春秋》義,都只是論利害。”“文公伐衛以致楚,而隂謀以取勝,故夫子稱譎而不正。”案:此用筆削、凡例處,見朱子亦自不免也,然救例尚從古說耳。
14、喪中吉服。問:康王釋喪服而被袞冕,諸家皆以為禮之變,獨蘇氏以為失禮,未知當此際合如何區處?朱子曰:天子諸侯之禮,與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學之語,謂此類耳。如伊訓元祀十有二月朔,亦是新喪,伊尹以奉祀王祗見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漢唐新王即位,皆行冊禮,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新君,葢易世傳授,國之大事,當嚴其禮,而王侯以國為家,雖先君之喪,猶以為已私服也。
15、晉侯伐秦。朱子曰:謂書晉侯而以常情待晉襄,書秦人而以王事責秦穆,恐未必如此。程子所謂微辭隱義,未易言也。案:不信一字之例耳。
16、公孫敖如京師,不至而復,丙戌,奔莒。朱子曰:“只不至而復,便是大不恭。魯亦不再使人往,皆罪也。文定只貶他從己氏之過,經文元不及此事。”案:此體貼經文輕重甚是,從婦人無關是非。
17、朱子曰:惠公仲子,想是惠公之妾。僖公成風,却是僖公之母,不可一例論,不必如孫明復之説。
18、論季文子。朱子曰: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可謂慮事詳審,而宜無過舉矣。而宣公簒立,文子乃不能討,反為之使齊而納賂焉,豈非私意起,而反惑與?
19、邲之戰。朱子曰:“《左傳》分謗事,近世士大夫多是如,此只要狥人情。如荀林父邲之役,先縠違命而濟,乃謂與其專罪,六人同之,是何等見識?當時為林父者,只合按兵不動,召先縠而誅之。”
20、朱子曰:“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宋人及楚人平,《春秋》責其叛中國而從夷狄爾。罪其貳霸,非是。《春秋》豈率天下諸侯以從三王之罪人哉?”
21、朱子曰:周制,一夫受田百畝,而與同溝共井之人通力合作,計畝均收,大率民得其九,公取其一,故謂之徹。魯自宣公税畝,又逐畝什取其一,則為十而取二矣。
22、汪氏曰:朱子綱目於七雄稱王,皆書曰某君。漢以後僭國稱帝者,皆書曰某主。葢取法於《春秋》呉楚書子之義也。然吳楚稱子,特從天子所封之本爵,而黙其僭號也。後世僭國,非有朝廷封爵,而自稱皇帝,故但曰某主耳。
23、欒書。朱子曰:“文定之意,葢以為欒書執國之政,而厲公無道如此,亦不得坐視。為書之計,厲公可廢而不可弑也。”
24、朱子曰:“宣公之時,楚莊甚强,主盟中國。”“襄公之世,晉悼公出來整頓一番,楚始退去。”
25、不伐喪。朱子曰:《春秋》分明處,只是晉士匄侵齊,至榖,聞齊侯卒,乃還。這分明是與他。
26、朱子曰:《春秋》權臣得衆者,皆是厚施於民。朱子曰:論語,孔子曰天下有道,并祿去公室二章,疑皆定公時語。
27、治戎狄。晉荀吴帥師敗狄于大鹵。朱子曰:至于太原,言逐出之而已,不窮追也。先王治戎狄之法如此。
28、墮三都。朱子語録:三家孟氏最弱,季氏最强。强者墮之,而弱者反不可墮者,强者不覺,而弱者覺之故也。或問:墮三都事,費郈已墮,而成不可墮,是不用夫子,至於此否?曰:既不用,却何故圍成?當時夫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則費、郈之墮,出於不意。及公歛處父不肯墮成,次第喚醒了叔季二家,便做這事不成。及齊人以女樂歸之,遂行,不然,當别有處置也。且費、郈之叛,薦為叔、季之害,故叔、季自欲墮之。公歛在成,方有功於孟氏,則孟氏之不肯墮宜矣。今按如公榖説,則圍成非孔子意,必不知之也夫?
29、蒯聵。朱子曰:“夷齊皆求合乎天理之正,而即乎人心之安,視棄其國猶敝屣爾。若衛輒之據國拒父,而惟恐失之,其不可同年而語明矣。”又曰:“蒯瞶父子之事,其進退可否,只看輒之心如何爾。若輒有拒父之心,則固無可論。若有避父之心,則衛之臣子,以君臣之義,當拒蒯瞶而輔之。若其必辭,則請命而更立君可矣。設若輒賢而不聽其去,則為輒者,又當權輕重而處之,使君臣父子之間,道並行而不相背。苟不能然,則逃之而已矣,但不可有毫髪私意於其間耳。”汪氏曰:“二劉、張氏之説固善,然皆泥於書世子之義,故疑《左氏》之説。然楚商臣、蔡般弑君,而書世子,豈亦與之乎?竊考蒯聵忘父之喪,而致他人使之讒,忘子之親,至迫以兵而必奪之位,其於人倫天理,泯滅幾盡,則其恥南子之淫行而欲殺之,固有是事。朱子《集註》於《論語》二章,皆以蒯聵欲殺母得罪於父,則《左傳》未可盡廢也。詳觀經文,書趙鞅帥師納衛世子于戚,不曰世子復歸,而書納,則蒯聵有罪明矣。”案:惜朱子之義,必待筆法之辨而明。
30、吳孟子。朱子曰:孔子不可自謂諱君之惡,又不可以娶同姓為知禮,故受以為過而不辭。或問昭公娶同姓之事,若天王舉法則如何斷?曰:此非昭公故為之,當時吳盛强,中國無霸,昭公藉其勢,不得已而然,非貪其色也。天王舉法,則罪固不免,亦須原情,自有處置。况不曰孟姬,而曰孟子,昭公亦已自知其非矣。
31、獲麟。朱子曰:《春秋》獲麟,某不敢指定是書成感麟,亦不敢指定是感麟作,大槩出非其時,被人殺了,是不祥。
32、朱子曰:“《春秋》以形而下者説上那形而上者去。”“《春秋》皆亂世之事,聖人一切裁之以天理。”“周衰,王者之賞罰不行於天下,諸侯强凌弱,衆暴寡,是非善惡由是不明,人欲肆而天理滅矣。夫子因魯史而脩《春秋》,代王者之賞罰,是是而非非,善善而惡惡,誅姦諛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是故《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
三、論文定過處
《安國春秋》明天理,正人心,扶三綱,叙九法,體用該貫,有剛大正直之氣。
問《胡春秋》如何?曰:《胡春秋》大義正,但《春秋》自難理會。《胡春秋傳》有牽强處,然議論有開合精神,亦有過當處。
或有解《春秋》者,專以日月為褒貶,書時月則以為貶,書日則以為褒,穿鑿得全無義理。若胡文定公所解,乃是以義理穿鑿,故可觀。
問胡文定據孟子“《春秋》,天子之事”一句作骨,如此則是聖人有意誅賞?曰:文定是如此説,道理也是恁地,但聖人只是書放那裏,使後世因此去考見道理如何便為是如何便為,不是若説道聖人當時之意,説他當如此,我便書這一字以褒之,他當如彼,我便書那一字以貶之,則恐聖人不解恁地。
二程子未出時,便有胡安定、孫泰山、石徂徠,觀其推明治道,直是凛凛然可畏。《春秋》本是嚴底文字,聖人此書之作,遏人欲於横流,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貶,恰如大辟罪人,事在欵司,極是嚴緊,一字不敢胡亂下。使聖人作經,有今人巧曲意思,聖人亦不解作得。
某平生不敢説《春秋》,若説時,只是將胡文定説扶持説去,畢竟去聖人千百年後,如何知聖人之心。
問:今欲看《春秋》,且將胡文定説為正,如何?曰:便是他亦有太過處。蘇子由教人只讀《左傳》,只是他《春秋》亦自分曉。且如公與夫人如齊,畢竟是理會甚事,自可見。又如季氏逐昭公,畢竟因甚如此。今理會得一箇義理後,將他事來處置合於義理者為是,不合於義理者為非,亦有喚做是而未盡善者,亦有謂之不是而彼善於此者,且如讀史記便見得秦之所以亡,漢之所以興。及至後來劉項事,又知劉之所以得,項之所以失,不難判斷。只是《春秋》却精細,也都不説破,教後人自將義理去折衷。
四、義自分明,筆法、凡例則穿鑿。
人道《春秋》難曉,據某理會來,無難曉處,只是據他有這箇事在,據他載得恁地,但自看今年有甚麽事,明年有甚麽事,禮樂征伐不知是自天子出,自諸侯出,自大夫出,只是恁地。而今却要去一字半字上理會褒貶,却要去求聖人之意,你如何知得他肚裏事?
《春秋》大㫖,其可見者,誅亂臣,討賊子,尊王室,内諸夏,貴王賤霸而已。未必字字有義也。想孔子當時只要備二三百年之事,故取史文寫在這裏,何嘗云某事用某法,某事用某例耶?且如書會盟侵伐,大意不過見諸侯擅興自肆耳。書郊禘,大意不過見魯僭禮耳。至如三卜、四卜、牛傷、牛死,是失禮之中又失禮也。如不郊猶三望,是不必望而猶望也,如書仲遂卒猶繹,是不必繹而猶繹也。如此等,義却自分明。
《春秋》只是直載當時之事,要見當時治亂興衰,非是於一字上定褒貶。初間王政不行,天下都無統屬。及五伯出來扶持,方有統屬,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到後來五伯又衰,政自大夫出。到孔子時,皇帝王伯之道掃地,故孔子作《春秋》,據他事實寫在那裏,教人見得當時事是如此,安知用舊史與不用舊史?今硬説那箇字是孔子文,那箇字是舊史文,如何驗得?更聖人所書好惡自易見,如葵丘之會,召陵之師,踐土之盟,自是好,本末自是别。及後來五伯既衰,溴梁之盟,大夫亦出與諸侯之會,這箇自是差異不好。今要去一字兩字上討意思,甚至以日月爵氏名字上皆寓褒貶。如王人子突救衛,自是衛當救,當時是有箇子突,孔子因存他名字。今諸公解,却道王人本不書字,縁其救衛,故書字。孟子説,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説得極是了。又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此等皆看得地步濶。聖人之意,只是如此,不解恁地細碎。
春秋初時,天王尚畧有戰伐之屬,到後來都無了,只是諸侯抗衡。諸侯纔不奈何,又被大夫出來做。大夫纔不奈何,又被陪臣出來做。《春秋》是聖人據魯史以書其事,使人自觀之以為鑒戒爾。其事則齊桓晉文有足稱,其義則誅亂臣賊子。若欲推求一字之間,以為聖人褒善貶惡專在於是,竊恐不是聖人之意。如書即位者,是魯君行即位之禮。繼故不書即位者,是不行即位之禮。若桓公之書即位,則是桓公自正其即位之禮耳。其他崩薨卒葬亦無意義。
或人論《春秋》,以為多有變例,所以前後所書之法多有不同。曰:此惡可信?聖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貶惡,示萬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説以誅人,未幾又用此説以賞人,使天下後世皆求之而莫識其意,是乃後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為也,曾謂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
《春秋傳》例多不可信。聖人記事,安有許多義例?如書伐國,惡諸侯之擅興。書山崩地震螽蝗之類,知災異有所自致也。
朱子曰:《春秋》之書且據《左氏》,當時天下大亂,聖人且據實而書之,其是非得失,付諸後世公論,葢有言外之意。若必於一字一辭之間求褒貶所在,竊恐不然。齊桓晉文所以有功於王室者,葢當時楚最强大,時復加兵於鄭,鄭則在王畿之内,又伐陸渾之戎,觀兵周疆,其勢與六國不同。葢六國勢均力敵,不敢先動。楚在春秋時,他國皆不及其强,向非桓文有以遏之,則周室為其所并矣。又諸侯不朝聘於周,而周反下聘於列國,是甚道理?
程子所謂《春秋》大義數十,炳如日星者,如成宋亂、宋災故之類,乃是聖人直著,誅貶自是分明。如胡氏謂書晉侯為以常情待晉襄,書秦人為以王事責秦穆處,却恐未必如此,須是已之心果與聖人之心神交心契,始可斷他所書之㫖,不然則未易言也。程子所謂微辭隱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耳。
或有解《春秋》者,專以日月為褒貶,書時月則以為貶,書日則以為褒,穿鑿得全無義理。若胡文定公所解,乃是以義理穿鑿,故可觀。
問於《春秋》未有説何也?曰:《春秋》是當時實事,孔子書之,後世諸儒學未至,而各立已意,正横渠所謂非理明義精而治之,故其説多鑿是也。惟伊川程子以為經世之大法,得其旨矣。然其間極有無定,當難處置處,今不若且存取胡氏本子與後世看,縱未能盡得之,然不中不逺矣。
問讀《春秋》之法,朱子曰:只是據經所書之事迹而準折以先王之道,某是某非,某人是底,猶有未是處,不是底,又有彼善於此處,自將道理折衷便見。只是聖人言語細密,要人子細斟量考索耳。看《春秋》固當以類例相通,然亦先須隨事觀理,反復涵泳,令胷次開闊,義理通貫,方有意味。看《春秋》且須看得一部《左傳》,首尾意思通貫,方能畧見聖人筆削,與當時事之大意。
《春秋》大義數十,如成宋亂、宋災故之類,乃是聖人直著,諸貶自是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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