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中华宪政纲要(征求意见稿)

栏目:儒教(儒家)与宪政
发布时间:2011-07-0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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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中华宪政纲要(征求意见稿)

作者:余东海

 

一、指导思想


我们所要维护的是人类的良知,人性的尊严,人民的自由;我们所要追求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我们所要建设的,是一个以仁本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民主自由的新中华。

 

仁本主义以儒家为主统,以佛家、道家和自由主义为辅助性文化系统,佛道为宗教辅统,自由主义为政治辅统。独尊中道,一主三辅,以仁为本,海纳百川。

 

仁本主义强调民意和道统的合法性,坚持王道政治,追求大同理想。仁本主义认为,以儒为主融合西方文明成果是历史大趋势,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民主应是民意合法性最不坏的制度保障。同时,合乎民意的政权还要接受道统的导向。

 

仁本主义承认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观有相当的普世性,但认为仁义礼智信是更高的普适价值,具有更高的宽容性、文明性、科学性、真理性,具有更加丰富的道德精神、制度精神和科学精神。

 

仁本主义主张,在意识形态上返儒家之本,在制度建设上开民主之新。反本开新,才能更好地重塑民族尊严,重造中华辉煌,重展真正的中华大国风范。

 

仁本主义理论体系包括儒家本体观、生命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对于社会、政治、科学、道德等一切实践活动,具有最高的指导性作用和纲领性意义。

 

仁本主义以内圣学为个体建设安身立命的内宅,以外王学为社会提供长治久安的大道。无论对个体还是群体,中华民族还是全体人类,仁本主义都是最好的家。仁本主义以仁为人之本,所追求的是比人本主义更加辉煌的人类文明新一轮。

 

二、基本原则


以下仁本主义之义理,都是人类文明特别是政治文明的核心要素,谨作一简单的阐述和申明。

 

仁本:仁,于人类为本心,是人的生命本质和本质生命;于宇宙为本体,即道体。它超越物质意识而又兼具物质意识的双重信息,现象界的一切都是它生生不息的显化和新新不已的作用。仁即《易经》之乾元、《中庸》之诚、《大学》之至善、程朱之天理、阳明之良知。

 

仁,相当于佛教的真如和道家的太极,所证略异,所指则同。儒佛道三家的根本差异就在于对此心体和道体的认知上。仁本主义以仁为本体、为第一性、为最高原则和信仰。仁本主义的体用关系即形而上与形而下、本体与现象、道与器、天与人的关系是:体用不二,即体即用,全体大用。

 

中庸:中庸之道简称中道。中,中正;庸释为用,中庸就是“用中”之意。《中庸》郑玄注:“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庸又寓恒常、平常之意。常道不变,为恒常,真理不怪,为平常。中庸是方法论也是价值观,具有至高无上的普世性和普适性。

 

诚信:足食,足兵,民信,三者都很重要,信尤为重要,是儒家政治的基本要求。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里的诚,被提高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易经》的乾元、孔子的仁、《大学》的至善、程朱的天理、阳明的良知同等级别。诚信原则可与仁义、中庸并列。

 

和谐:仁本主义可分为内圣与外王两大范畴,内圣学为个体建筑安心立命的栖居,追求的是身心的和谐;外王学为社会提供长治久安的道路,追求的是政治社会的和谐。《大禹谟》说:“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和谐,是正己之德、利物之用和厚民之生的自然结果。

 

利物之用是利用自然资源,厚民之生是使民众生活富足。平治天下三大事,正德第一位,利用厚生不可少,正德必须通过利用厚生去体现。利用和厚生,又离不开物质的开发和科技的进步。科学方面的格物致知开物成务,事关国计民生,也是王道题中应有之义。良知、良制与良器(发达的科技)共同成就王道政治。

 

王道:民主政治是法治,王道政治是德治;民主政治独重民意合法性,王道政治最重道统合法性,道统合法性兼含民意和传统的合法性。政治上,天意民意不二,民意所向即是天意。王者往也,天下归往,四方所往,即民意所向。当然,这里的民意是真正的民意,是没有邪说误导、暴力恐吓的自由状态的民意。

 

关于王道,《春秋繁露》说得最为全面:“王者皇也,王者方也,王者匡也,王者黄也,王者往也。是故王意不普大而皇,则道不能正直而方。道不能正直而方,则德不能匡运周遍。德不匡运周遍,则美不能黄。美不能黄,则四方不能往。四方不能往,则不全于王。”四方不往、民意不向则王道亏缺。

 

德治:道德挂帅的政治即礼制,即“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贤能政治。德治建立在健全完善的法治之基础上,涵盖法治又高于法治,法治也可以视为德治的初级阶段,公正的法律是德治题中应有之义。

 

自由:自由是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也是儒家文化的核心精神,内圣学致良知,追求的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自由,外王学“致良制”,追求的是家齐国治天下平的政治自由。两种自由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民本:是仁本主义政治原则。孟子说“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在现代社会可以翻译为:民为重,国家次之,党为轻。主权在民,国为民而建;政权为民,权为民所赋。国民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和政党的存在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国民的利益,爱党爱国爱民族都必须落实到爱民上来。

 

民主:民本思想的真正落实,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理想的实现,有赖于民主的保障。只有通过定期、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这一权力更替规则,才能把主权在民、执政为民的政治道德落实到制度层面去。

 

通过儒家经典的深入学习和全面普及,仁本主义会对民意产生导良作用,成为民意的主要背景。而儒学作为学校的一级学科和选拔考察官吏的重要标准,其教化作用将会得到充分发挥,选举者与被选举者的都会得到大幅上升。以儒立国、以仁立宪、以德立官的儒式民主,是可以取自由主义的优势而去其弊端的民主,是具有中华特色的民主。

 

平等:《中庸》说:“天命之谓性”,良知即天命本性。人人皆有良知,人人皆可以为尧舜,故人人良知平等,这是儒家平等观的形而上基础。据此,国民的人格即人作为权力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平等,应该平等享有法律保障的各项公民权利。

 

三、主要主张


为了落实上述仁本主义基本理念,本着为国民和民族负责的精神,谨就政治体制、文化导向、公民权利及社会发展等等各方面提出主张如下:

 

儒家组织:成立中华儒学会,集中最优秀的儒学人才和各界德高望重之士,以研究、弘扬、实践儒学为宗旨,以儒学义理为制度建设、法律修订、政策制定以及经济文化教育科学等各个领域的实践提供指导性意见。

 

尊孔建庙:孔子是中华文化的最高代表和中华道德的最佳典范。尊孔,是尊重文化、尊崇良知的重要象征。要在全国各地建设孔庙,为学习、宣传、弘扬儒学,为各地儒者聚会交流提供道场。要在各种庄重场所悬挂孔像,把祭孔典礼上升为每年一度的国家大典。

 

新兴科举:在新的基础上恢复科举制,创办儒家大学,建设儒家学统,集中培养各种儒学人才。小中大学皆以儒家经典为第一学科,知识人必读,从政者必考,这一点与古代科举相同。但经学只是基础课,大中小学其它学习考试内容自当与时俱进,合时代潮流,与世界接轨。

 

修订宪法:现行宪法违背宪政精神和时代要求,完全不合时宜,有加以修正的必要。中国宪法必须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彰显仁本主义价值,符合中华道德原则和普适价值,下通民意,上承道统,横贯现代。

 

民主选举:秉承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宗旨,各级行政首长由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产生,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

 

注意,在成熟的儒家社会,唯有“学而优”之士才能获得入仕资格,只有于民于国有大功德的“仕而优”者,通过重重民意筛选,才有资格成为国家领导的候选人。如舜禹先由四岳群臣举荐,再由前任天子尧和舜长期试用,最后通过民众“投票”才正式登基。初级阶段有些方面可以从简,一些要求不妨降低。

 

以德治官:道德首先自治,“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其次治官,“春秋责备贤者”,这是儒家道德的两大特色。政治社会地位越高,责任越重,道德要求就水涨船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礼的约束对象则不平等,国家要制订各种纪律规范,对政治家及文化人高标准严要求,逐步把不道德者从政界学界淘汰出去。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司法独立: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

 

保障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生效已经61周年了,中国政府要担当起作为起草和签约国的责任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各项正当权利,包括人身、思想、信仰、言论、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居住、迁徙、生活、娱乐、集会、结社、出版、新闻、游行示威、罢工等等自由和权利。

 

言论自由:落实思想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各门各派学说、各种异议异己言论包括反儒家反政府言论的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思想的问题思想解决,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私有主体:实行公有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科技高度发展,物质极大繁荣,一切按需分配,劳动成了人类第一需要,同时儒家教化大行,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在此之前,在太平世到来之前,应以私有制为基础,国有、集体等公有经济为补充,并将国民私有财产权入宪。

 

阳光大法: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各级政府官员包括国家领导人的家庭资产都要按规定申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以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监督权的行使,让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的义务和责任,从而相当程度地保证公务员的廉洁。作为配套措施,对于拒不申报和申报不实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社会保障:健全福利保障制度,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保证“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军队国有:军队是人民的军队、国家的军队,必须保持政治中立,只效忠国家和宪法。政党组织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

 

环境保护:儒家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亲亲仁民爱物,仁爱有序而无限,爱物包括爱护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结语


由于缺乏良性的文化导向,一百年来,汲取西方制度精粹的追求归于失败。而儒家文化被打倒,道德信仰沦为真空,唯物主义暴力革命阶级斗争之类学说乘虚而入,导致百年来风雨沧桑,人祸交替。

 

儒家认为,靠聚敛和压迫取得的富强是举而不坚、坚而不久的,靠暴力和欺诈维持的稳定是弱不禁风、不堪一击的,违背公平正义原则的发展是不科学不可持续的,没有民意基础和道德理想的政权是没有前途的。

 

道德是人类文明的核心,儒家是中华文化的代表。儒家与中华,一而二,二而一。马列主义中国固然不是中华,自由主义中国也不是中华,架空马列、经济挂帅的中国同样不是中华。只有仁本主义中国,才是代表人民利益和中华文明的真中华。

 

如果说坚持原教旨马克思主义为极左,走修正主义自由化道路为极右,那么,在仁本主义指导下汲取西方民主精华,则堪称第三条道路。在各种历史条件的局限下,儒家已经创造了几千年的文明辉煌,经过现代化升级的儒家,如果有付诸实践的机会,所创造的文明辉煌将不可限量。

 

儒家近期目标是儒化中国,远景规划建设儒家中国,进而儒化世界,将人类社会导入“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的太平大同,将整个地球建设成为政治、社会、物质、精神都高度文明的良知世界。


东海儒者余樟法 2010-12-15造于南宁,2014-8-20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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