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
一、指导思想
我们所要维护的,是人民的自由、人类的良知、人性的尊严;我们所要追求的,是政治社会以及人自身的和谐,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的身心和谐;我们所要建设的,是一个以仁本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民主自由宪政法治的新中华。
仁本主义以儒佛道为三大统,其中佛道为辅统,儒家为主统,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程朱王子(阳明)等历代圣王和圣人为道统的传承序列,政统学统皆从道统开出。
仁本主义以王道为政治追求,以大同为最高理想,强调民意、传统(历史文化)、天道三重合法性,并以民意合法性为最重要最基础最根本的合法性。在王道德治的初级阶段,民主法治不可或缺。
仁本主义认为,以儒家为主体融合西方文明成果是历史大趋势,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民主应是民意合法性最不坏的制度保障。同时,民意以及合乎民意的政权都要接受道统的导向。
仁本主义承认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有相当的普世性,但认为仁义礼智信等五常道和仁义、中庸、诚信诸原则是更高的普适价值,具有更高的宽容性、文明性、科学性、真理性,具有丰富的道德精神、制度精神和科学精神。
仁本主义主张,在意识形态上返儒家之本,在制度建设上开民主之新。反本开新,才能更好地重塑民族尊严、重造中华辉煌、重展真正的中华大国风范。
仁本主义理论体系包括儒家的本体论、人性论、方法论、生命观、世界观、价值观等等,对于一切实践活动诸多生活、社会、政治、科学等等实践,都具有最高的指导性作用和纲领性意义。
仁本主义以内圣学为个体建设安身立命的内宅,以外王学为社会提供长治久安的正道。无论对个体还是群体,无论对中华民族还是对全体人类,仁本主义都是最好的“家”。仁本主义在哲学上以人为本,在政治上以民为本,同时又以“仁”为人之本和民之本,所追求的是比人本主义更高级、更辉煌的人类新一轮的文明。
二、基本义理
以下仁本主义之义理和价值,都是人类文明特别是政治文明的核心要素,谨作一简单的阐述和申明。
仁本:仁,于生命为本性,于人类为本心、即人的生命本质和本质生命,于宇宙为本体,即道体。它超越物质、意识而又兼具物质意识的双重性质,现象界的一切都是它生生不息的显化和新新不已的作用。仁,即《易经》之乾元、《中庸》之诚、《大学》之至善、程朱之天理、阳明之良知。
仁,相当于佛教的真如、道家的太极----所证略异,所指则同。儒佛道三家的差异,根本就在于对此心体、性体、道体的认知和定义上。仁本主义以仁为本、为体、为第一性、为最高原则和信仰。仁本主义的体用关系即形而上与形而下、本体与现象、道与器、天与人、圣与王的关系是:体用不二,即体即用,全体大用。
中庸:中庸之道,简称中道。中,中正;庸释为用,中庸就是“用中”的意思。《中庸》郑玄注:“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庸又寓恒常、平常之意。常道不变,真理不怪。中庸是方法论也是价值观。仁义原则大中至正,具有至高无上的普世性和普适性,即是中庸之道。五常道、三达德、九经等都可以说是中庸的具体内容和主要表现。
诚信:足食,足兵,民信之,三者都很重要,信尤为重要,是儒家政治的基本要求。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在这里,诚,被提高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易经》的乾元、孔子的仁、《大学》的至善、程朱的天理、阳明的良知同等“级别”。诚信原则可与仁义、中庸并列。
和谐:仁本主义可分为内圣与外王,内圣学为个体建筑安心立命的栖居,追求的是生命的和谐、身心的和谐;外王学为社会提供长治久安的道路,追求的是政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易经》说“正德利用厚生为和”,和谐,是正己之德、利物之用、厚民之生的自然结果。
王道:民主政治是法治,王道政治是德治;民主政治独重民意合法性,王道政治兼求民意、传统、天道三重合法性。民意与天道有交叉,民意也在某种程度上代表天意,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两者又有区别,天道合法性涵盖而又高于民意合法性。民意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则是相对的,常有待于道统的校正。王道三通和天下归往,是王道的真义。
另外,科学如利刃有两面性,用之得当,可成为造福人类的利器和利民利国的盛业。《尚书大禹谟》曰:“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利物之用,利用自然资源,厚民之生,使民众生活富足。平治天下三大事,正德第一位,“利用”、“厚生”不可少,正德必须通过“利用”、“厚生”去体现。利用和厚生,又离不开物质的开发科技的进步。道济天下离不开智周万物,科学方面的格物致知开物成务,事关国计民生,也是王道题中应有之义。良知(高尚的道德)、良制(优越的制度)与“良器”(发达的科技)共同成就王道政治。
德治:道德挂帅的政治,即礼治,即“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贤能政治。德治建立在健全完善的法治基础之上,涵盖法治又高于法治(可以说法治是德治的初级阶段),良好的制度公正的法律是德治题中应有之义。与法治不同的是,德治社会以仁本主义为指导思想和最高价值标准。
自由:自由是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也是儒家文化的核心精神:内圣学致良知,追求的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内在自由(即人格自由、道德自由),外王学“致良制”,追求的是家齐国治天下平进而“范围天地、曲成万物”的外在自由(即政治自由、社会自由)。两种自由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另外,儒家尊重并且追求某种文化政治权威,但认为权威必须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民众利益民众权利而存在,同时任何权威都必须是可控、可以得到有效限制的。
民本:是仁本主义的政治精神。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之言,在现代社会可以翻译为:民为重国家次之党为轻。主权在民,国为民而建;政权为民,权为民所赋。国民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和政党的存在,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国民的利益。爱党爱国爱民族都必须落实到爱民上来。
民主:民本思想的真正落实,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理想在国家层面的局部实现,有赖于民主制的保障。只有通过定期、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这一权力更替规则,才能把主权在民、执政为民的政治道德落实到制度层面中去。
同时,通过儒家经典的深入学习和全面普及,仁本主义就会对民意产生导良作用,成为民意的主要背景。而儒学作为学校的一级学科和选拔考察官吏的重要标准,其教化作用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选举者与被选举者的认识能力和德智水平都会得到大幅度上升。
以儒立宪、以仁立国、以德立官的儒式民主,是具备三重合法性的具有德治追求和大同理想的民主,是可以取资本主义、自由主义的优势而去其不足和弊端的民主。这才是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
平等:《中庸》说:天命之谓性。良知乃天之所命的人之本性。人人皆有良知,“人人皆可以为尧舜”,故人人良知平等,人格平等,这是儒家平等观的形而上学基础。也就是说,良知源于天赋,平等来自良知。据此,国民的人格----即人作为权力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平等,应该平等地享有法律保障的各项公民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基本主张
为了落实上述仁本主义基本理念,本着为国民为民族负责的精神,谨就政治体制、文化导向、公民权利及社会发展等等各方面提出主张如下:
儒家组织:成立中华儒学会----一个特别权威的学术团体,相当于政府的顾问委员会。它集中最优秀的儒学人才和各界德高望重之士,以研究、弘扬、实践儒学为宗旨,以儒家义理为制度建设、法律修订、政策制定以及经济文化教育科学等各个领域的实践提供指导性意见。
尊孔建庙:孔子是儒家文化的最高代表、中华道德的最佳典范。尊孔,是尊重文化、信仰良知的重要象征。有必要在全国各地建设孔庙,为学习、宣传、弘扬儒学和为各地儒者聚会交流提供道场。而在各种庄重场所悬挂孔像,把祭孔典礼上升为每年一度的国家大典,都是尊孔的最好表现。
儒学教化:建设儒家学统。将儒学列为一级学科,将儒家经典列为大中小学校的必读书和官员从政入门书,以之作为各级干部思想品德教育与历史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创办儒家大学,集中、重点培养各种儒学人才;开展各种形式的全民读经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官民的儒学水平和道德修养。
修订宪法:中国的现行宪法已违背时代潮流和民意要求,根据“礼以义起”和“礼,时为大”的原则,有加以修正的必要。中国宪法,必须充分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彰显仁本主义价值,确立儒家的意识形态地位,符合道德原则和普适价值,下通民意,横贯现代,纵承道统。
民主选举:秉承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宗旨,国家各级行政首长由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产生,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
以德治官:道德,首先用来自治,“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其次用来治官,“春秋责备贤者”,这是儒家道德的特色。政治权力、社会文化地位越高,责任就越重,道德要求也就水涨船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德面前则不平等。一方面政治家及文化人应该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责人从宽律己从严;另一方面,国家要制订各种纪律规范,对政治家及文化人高标准严要求,逐步把不道德者从政界学界淘汰出去。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司法独立: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
保障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生效已经61周年了,中国政府应该也必须担当起作为起草和签约国的责任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各种正当权利,包括人身、思想、信仰、言论、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居住、迁徙、生活、娱乐、集会、结社、出版、新闻、游行示威、罢工等等自由和权利。
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各门各派学说、各种异议异己言论包括反儒家反政府言论的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道并行而不悖”,思想的问题思想解决,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经济制度:实行公有制必须具备一个历史条件,即科技高度发展,物质极大繁荣,一切按需分配,劳动成了人们的第一需要,同时儒家教化大行,社会成员普遍良知大开品德高尚,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在此之前,即在太平世到来之前,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国有、集体等公有经济作为补充。
阳光大法: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各级政府官员包括国家领导人的家庭资产都要按规定申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以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监督权的行使,让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的义务和责任,从而相当程度地保证公务员的廉洁。作为配套措施,对于拒不申报和申报不实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社会保障:建立健全的福利保障制度,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保证“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军队国有:军队是人民的军队、国家的军队,保持政治中立,只效忠国家和宪法,不效忠于任何政党与个人。政党组织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
环境保护:儒家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亲亲仁民爱物,仁爱有序而无限,爱物,即热爱万物包括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本是题中应有之义。
有必要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结语
由于缺乏良性的文化导向,一百年来,汲取西方制度精粹的追求归于失败。而儒家被打倒,文化、道德、信仰沦为真空,唯物主义、暴力革命、阶级斗争之类学说乘虚而入,导致百年来的风雨沧桑人祸交替。
儒家认为,靠聚敛和压迫取得的富强是举而不坚坚而不久的,靠暴力和欺诈维持的稳定是弱不禁风不堪一击的,违背公平正义原则的发展是不科学不可持续的,没有民意基础道德理想的政权是没有前途和反中华的。
道德是人类文明的核心,儒家是中华文化的代表。儒家与中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马列主义社会主义中国固然不是中华,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中国也不是中华,架空马列经济挂帅的中国同样不是中华。
只有仁本主义中国,才是代表人民利益和人类文明的真正中华。如果说“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为极左,全面走自由主义道路为极右,那么,在仁本主义指导下汲取西方民主精华,则堪称中间道路或第三条道路。在古代大多数王朝外儒内法、阳儒阴法的情况下,儒家已经创造了几千年的文明辉煌,而今儒家经过现代化升级,如果政治上内外一体同仁,所创造的新一轮辉煌将会怎样的不可限量。
儒家的近期目标是儒化政党儒化中国,远景规划是“儒家中国”儒化世界,将人类社会导入“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的、“天下远近大小若一”的太平大同世,将整个地球建设成为物质、科学、精神都高度文明的良知国。
东海儒者余樟法2010-12-15于南宁
首发于儒学联合论坛,发表于《儒家邮报》第147期
2011-7-3订正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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