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燕作者简介:孙海燕,笔名孙齐鲁,男,西元一九七八年出生,山东鄄城人,中山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现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中国思想史、人性论等,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陆门禅影下的慈湖心学——一种以人物为轴心的儒家心学发展史研究》。 |
来自历史深处的人性呼唤——孝道
原标题:《广东省社科院孙海燕:来自历史深处的人性呼唤——孝道》
演讲者:孙海燕
来源:“一默书房”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三月十九日甲申
耶稣2020年4月11日
有道是“百善孝为先”。儒家孝道就像胎记一样,印在了每一个传统中国人的心里。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的“宪法”,是中华文明的底色。在国外生活多年的当代学者李晨阳说,假如要找一个在中西社会伦理方面意见反差最大的问题,那就应该是关于家庭方面的孝道了。
▼孙海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曾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国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儒家哲学,中国思想史。
——为什么说孝道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孝道在人性个体的心理发生中经历了哪些阶段?
——中华民族何以历史性地选择了孝道?
——经过“五四”以来的各种批判,在当前世界文明发展大势以及与其他文明的比较中,应如何重新审视儒家的传统孝道?
在清远书香节·云书香月,与您分享高端传统文化国学公益班第十三课——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孙海燕博士,从孝道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讲起,畅谈儒家孝道的心理、历史发生及现代反思。
以下是高端传统文化国学公益班第十三课摘录:
(本文约两万五千字,预计阅读时间2小时)
一、孝道: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一)孝是儒家的诸德之本、修行之基
儒家提倡仁、义、礼、智、信、忠、孝等诸多道德品质,但孝道是各种德行最具根本性的一项,是人提升道德修养的出发点。
作为一个中国人,也最能体会到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之情,以及子女对父母的感恩、孺慕之情。《诗经》中就有这样的话:“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说父母生养我们的恩德,我们一生一世都报答不尽。正是从这样一种对父母的感恩戴德出发,儒家有一个基本共识:“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儒家认为,人生在天地之间,所受的最大、最直接的恩情,往往来源于生养自己的父母。生之为人,如果连生养抚育了你、甚至为你奉献了整个生命的父母都不尊敬感恩,这是和你的人性和道德相悖的,也是不可思议的。反过来,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一点都不孝顺,却对其人感恩戴德、毕恭毕敬,大家就会觉得很奇怪,甚至怀疑你在背后是不是想贪图人家什么别的东西,因为在儒家看来这是很不正常的,是违背正常人性的。
《论语•学而》中孔子的弟子有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君子要成就一番德业,首先应抓住一些最根本的东西,才能走上儒家之道。儒家之道的根本是什么呢?就是孝悌,即对父母的孝和对兄长的悌。这里大家要留意一下,“其为仁之本欤”一句中的“为”字,最好不要翻译成“是”,而要与“仁”字连起来读——“为仁”,也就是追求仁道、实践仁道的意思。
孟子也说过“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的话。一个人不孝顺自己的父母,就失去基本的做人资格。他还认为君子有“三乐”,其中第一乐就是“父母俱存,兄弟无故”,意思是对一个人而言,只要父母还活着,兄弟也未有什么大的变故,就是人生的一大乐事。记得在一电视访谈节目中,主持人采访一位导演:“你认为人生最让你感到幸福的事是什么?”这位导演回答说:我每一次回到家,进门的时候还能喊一声妈,还有人能答应,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了。我觉得这个回答很感人,很符合儒家做人的基本精神。
清朝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记载了一个樵夫,在母亲就要入殓的时候说的几句话,很质朴,却让人有一种泫然欲泪的感觉。他说:“哭一声叫一声,儿的声音娘惯听,如何娘不应?”所以说,我们中国人特别能体验到父母和儿女之间的这种真情,孝道可以说无论贵贱,妇孺皆知,这当与儒家长期的化民成俗有很大关系。梁漱溟先生曾说:“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另一位现代著名新儒家徐复观先生也说:“以儒家为正统的中国思想,其最高理念是仁,而最有社会生活实践意义的却是孝。”我觉得这句话分辨得非常好。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这句话,牵涉到儒学的两个核心概念,一个是“孝”,一个是“仁”,二者究竟哪一个更重要呢?我想是这样,如果用一个字概括儒家的精神核心,那当然是“仁”。因为“仁”下面还有众多的次一级德行,像智、忠、悌、勇、义等等,其中当然也包括孝,但它们毕竟都只是分别强调了“仁”的某个侧面。在更多情况下,“仁”是表述“全德”的一个概念,即所有的德行集于一身才叫作“仁”。孔子说过,“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我们似乎也可以说,“仁者必有孝,孝者不必有仁”。与之相应,“仁”指向了一种“成己成物”的精神状态,这是体现为一种极高的道德品格与境界。连孔子自己也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认为自己也达不到“仁”的要求。“孝”与“仁”的关系,如果拿一棵大树来作比方,“孝”就是大树的根,它是这棵大树成长过程中首先要发育和表现出来的,而“仁”是否就是这棵大树的树干呢?不是。“仁”不是树的任何一个具体部分,如果非要比喻的话,只能说“仁”是树的种子,它包含了这棵树未来的一切,是这棵树所具有的内在生命力。从这种意义上说,仁又是孝的根本,孝只是仁这一内在生命力在人性中初级表现,所以是最基础的。可见“为仁之本”的“本”,应该是“基础”“发端”的意思,并不能简单地说“孝”比“仁”更重要和根本。
记得有一朋友问我:孝既然是儒家最根本的道德,那么,一个人是不是为了孝顺父母就可以去抢劫杀人?我说,这一点你可能理解错了,孝道只是儒家最基本的道德,它不是至上性的,其本身也是要受更高的道德原则之约束。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做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辜的人,即使是事后能得到了整个天下,也是不可以去做的,又何况仅仅是为了一己对父母的孝道?可见,儒家虽然认为孝敬父母是人为之人的根本,但决不会支持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父母去干一些坑蒙拐骗、杀人越货的恶事,因为后者恰恰是陷父母于不义,乃大不孝也。
(二)孝是儒家全面安排人间秩序的“至德要道”
孝不仅仅是儒家的一种私人德行,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儒家有一部经典叫做《孝经》,一定意义上可视为中国传统治理的“宪法”。
《孝经》开篇说,“仲尼居,曾子侍”。孔子坐在那里,他的学生曾子在旁边陪坐。“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古圣先王有一些最基本的德行和最基本的道理,用来使天下百安居和睦,从上到下没有什么怨言。你知道是什么吗?“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孝经·开宗明义章》)“避席”是古代的一种礼节。曾子本来坐在老师孔子旁边的席子上,忽听到老师说得有点郑重其事,就知道老师要给他讲一些重要道理了,所以立刻站起来聆听。孔子教训他说,孝是一个人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的起点,这种德行必须要贯穿在人生命的始终。其中“无念尔祖,聿修厥德”两句出自《诗经》中《大雅·文王》,是个反问句,意思是说,你难道不应该追念你的祖先文王,不断加强你的道德修养吗?这可能是周公教育成王要效法祖父文王的话。以儒家的观念,为人子孙者能够继承先祖遗风,做到慎终追远,就是对孝道最好的践行。
到了孟子,就更加强调孝道的意义。他说:“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像尧舜这个高的德行,他们安抚天下的大道,说起来也很简单,无非是孝悌而已。又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每个人都做到孝顺自己的亲人,尊敬自己的兄长,天下就没有什么纷争了。孟子还专门告诉我们,通常认为哪几点是不孝顺的:“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在世俗看来,平日游手好闲,不锻炼保养身体,也不思进取,吊儿郎当的;整天打麻将,整天喝酒;习惯争名夺利,娶了媳妇忘了娘;整天声色犬马,让父母感到羞愧;打架斗殴,让父母不得安生,凡此种种,都是不孝。
在孔子的诸多弟子中,最能传承“孝”这一德行的,要数曾子。据说曾子的父亲曾皙辞世时,曾子“泪如涌泉,水浆不入口者七日”,以后“每读《丧礼》,泣下沾襟”。我觉得曾子的性格有点像金庸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中的男主人公郭靖,笃实而愚钝,没有小聪明,但能够担大任,可以说是“质胜于文”。他是孔门弟子年龄最小的,孔子评论他说“参也鲁”,“参”是曾子的名,“鲁”是迟钝的意思,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脑子不够灵活。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说有一次曾子耘瓜,也就是给瓜地松土,不小心把瓜秧的根弄断了。他父亲也蛮狠的,提着棍子就往他背上打,结果竟把曾子打昏过去了。等曾子苏醒后,他却以一副欢快的表情感谢他父亲,说都是做儿子的不好,惹得您如此教训我,您老人家没被儿子气着吧?
这件事传到孔子耳朵里,夫子很生气,对其他门人说,如果这个曾参再来我这里,你们不要让他进门。曾子自以为做的没什么不对,就托人打探老师何以对自己生这么大的气。后来孔子教训他说,当年大舜侍奉他的父亲瞽瞍,父亲平常使唤他的时候,大舜随叫随到,但当父亲暴怒之下要杀大舜的时候,大舜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所以说,一个善于尽孝道的人,如果老爸用小木条抽你,你就受着吧,如果用大棒打你,就赶紧逃得远远的。现在你曾子侍奉父亲,父亲在暴怒之下拿大棒打你,你宁可被打死也不逃,万一真的被打死了,你父亲就没有了儿子,你这不是陷父亲于不义吗?要是这样,你的罪过不更大吗?曾子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心悦诚服地向老师认错。
曾子在儒家孝道史上的意义,在于把孝道这一家庭伦理,延伸到家国天下的制度建构,使孝道具有了某种普遍性意义。除《孝经》之外,《礼记》中也多处记载了曾子谈论孝道的话,譬如:“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故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临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乎亲,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一个人的身体是父母身体的延续,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在使用父母遗留给自己的身体,能不敬吗?站无站相,坐无坐相,对国家不忠诚,在岗位上不尽心尽责,和朋友交往不讲信用,打仗的时候畏畏缩缩,致使父母的名声受到连累,你能不重视吗?你看,曾子的这段话,可以说把“孝”的内涵无限放大了,似乎人的一切德行和事业,都可归结到孝道上来,孝道一下子成了人生的目的、过程和归宿。
(三)孝是中华民族的宗教性信仰
关于儒学是不是宗教,多年来国内学界有不少争议,这牵涉到“宗教”概念本身的定义问题。多数学者认为儒学不是宗教,至少不是西方基督教那样信奉超自然神灵的宗教,但他们同时认为,儒家思想能够像宗教那样,为人们提供一种安身立命的功能。
我觉得儒家思想中,最能起到宗教性作用的,也是孝道。如上面所引用《孝经》中孔子的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一个人应对父母尽孝道,这是天经地义,没什么商量的余地,也不用逻辑论证的。《孝经·感应章》:“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说一个人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到了极点,就能够和天地鬼神相互感通。上句话说得有点玄乎,它主要针对统治者来说的——一个君主能够奉行孝道,整个国家民政风俗都变得非常不一般。晋元帝为《孝经传》作序,说“天经地义,圣人不加;原始要终,莫逾孝道。能使甘泉自涌,邻火不焚,地出黄金,天降神女;感通之至,良有可称。”这是说,在孝道问题上,圣人也没有什么再多加补充的了;一言以蔽之,人类的德行没有超过孝道的。一个人奉行孝道到了极点,就会福气无穷,乃至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奇迹出现。
顺便提一下《二十四孝》。《二十四孝》是在元代出现的,目的虽是为了劝善,却严重违背了儒家的理性主义传统,其中有的故事过于极端,已不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比如“郭巨埋儿”,讲的是东汉有个人叫郭巨,因为家里穷,养不起母亲,就跟他妻子商量,决心挖坑把儿子埋掉,以便省下来口粮来奉养母亲。结果坑挖到了最后,竟然挖出一坛金子。有了这坛金子,当然一切就皆大欢喜,郭巨不必再担心没有粮食奉养母亲,自然也不用埋儿子了。再比如“啮指痛心”,说曾子去山上打柴时,家里忽然来了客人,他的母亲咬一下自己的手指头,在山中的打柴曾子心里就感应到了。他马上回到家里,果然见来了客人。凡此种种,都无疑将孝心神秘化了。当然,这种对孝道的宗教化宣传,对于在民间社会传播孝文化是有好处的。
宋代理学家朱熹说:“孝悌者,天之所以命我而不能不然之事也。”意思说,孝悌这一德行,是上天赋予我的命令,人想不做都控制不住。明代的阳明后学杨起元在《孝经序》中说:“虽书生贱士,持诵是经,且足以感灵祗,致瑞应。是至德无贤愚,要道无贵贱,虽一物之微,率此足以格天享帝,而况于人乎,二况于士大夫,而上至于崇贵乎?”所谓“感灵祗,致瑞应”,是说人的孝心足以感动神灵,获得各种各样的好报应。在当时,三教合一是总体性风气,不但儒家这样认为,一些信佛学道的人也会讲这类东西。就普通民众看,大家也不再分什么儒释道,这是民间社会的劝善传统。一直到现代社会,社会上一些宣讲传统文化的讲座,也往往会宣扬孝道的各种神异性。有人甚至讲,你每天早上起来,坚持给父母磕几个头,就是锻炼身体的最好方法,什么病痛都会慢慢好的。
正统的儒家对这种说教持什么态度呢,他们也并不完全排斥,因为这些内容虽然不尽符合儒家的理性传统,但从效果看,确实能够有效地维系和改善民众的道德水平。清代的林则徐写有一篇《十无益》箴言,其中一条是“父母不孝,奉神无益”,一个人连父母都不孝顺,整天到寺庙里烧香拜佛也没有什么益处。因为儒家是真切地体验到,在这个人世间,只有父母对孩子才是最无私的,甚至可以把身上的器官都捐给你。人不知道孝敬父母,整天神经兮兮地到庙里拜佛拜菩萨,可能只是水月镜花、痴心妄想。当年李自成举兵起义的时候,一句著名口号是“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也似乎在向世人宣示,他的起义不是犯上作乱,而是让孝悌等人伦之道遍行于天下。他这是为自己的行为争取一种道德合法性。
西方文化对孝道的认识完全不一样。曾经担任过国际中国哲学会会长的李晨阳,在国外生活了几十年,他说,假如要找一个在中西社会伦理方面意见反差最大的问题,那就应该是关于家庭方面的孝道了。换句话说,孝道是中、西方文化最明显的一个不同点。站在传统儒家的立场看,几乎所有的西方人都不知孝道为何物,统统都是些不孝之徒。平心而论,我们也大可不必这样议论西方人,人家是另外一种文化系统,有自己安身立命的解决方式。一般而言,每个民族在文化起步时,都有孝敬父母的天然倾向。但随着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一些其他因素可能会冲淡或破坏了这种原始的亲子之情。这些其他因素,可能是特殊的历史事件,也可能是特殊的宗教信仰。比如,在早期的犹太文明中,对上帝的无上信仰就扭曲、疏远了这一最原始的亲子感情。《圣经·旧约》有一章叫《出埃及记》,讲的是犹太人在逃离埃及的路途中,上帝与民族领袖摩西定了十条约法,即著名的“摩西十诫”,其中第五诫就是上帝要求摩西要带领族人孝敬父母,这是犹太人的十大信条之一。然而,他们对父母的孝敬之情,远远不能同人对神的信爱之情相比。在此之前,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为了得到神的爱,心甘情愿地要亲手杀死自己的独生爱子以撒,将其作为牺牲献祭给上帝耶和华。不难想象,这一著名事件,一旦被记录在《圣经》中,代代相传,将会给一个民族的亲子关系造成永久性的影响。
在《新约》中,耶稣曾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有一次耶稣正在向人们传道,有人忽然告诉他说你母亲来看你了。耶稣对此置若罔闻,反问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和母亲了。(见《马太福音》)
耶稣这种对母亲冷漠态度,与儒家大舜的“终身慕父母”构成了何其鲜明的对比!但在基督徒看来,这却又是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按照《圣经》的教义,不仅人是由上帝造的,人在大地上所享有的一切一切,归根结底也都是上帝赐的。所以,人应该首先要感恩上帝,不能因为你世俗的父母生你养你,就把“天上的父”给忘了。可见,基督教是把神与人的宗教关系放在了第一位,重来世胜于重今生。在家庭生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可以非常淡,彼此大体上在保持一种身份平等的朋友关系。我曾在美国夏威夷大学做过一段访学,期间曾体验了一下那里的教会活动,亲眼见那些华裔基督徒喊他的儿子、儿媳妇为弟兄或小妹,他们要淡化这种亲情伦理,追求在上帝面前的人人平等。
中国的佛教也是讲孝道的,但也与儒家有一些关系。《梵网经》说“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也说“父母恩德,无量无边,不孝之愆,卒难陈报。”佛家也有很多“孝经”,比如《地藏菩萨本愿经》《杂宝藏经》《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佛说孝子经》《优婆塞戒经》《佛说睒子经》,其中有的佛经可能是中国人伪造的。我们对此不作太多辩证。
这里想说明的是,佛家的孝道和儒家的孝道很不一样,另有他的一番特殊道理。儒家的孝道,乃基于一种血缘亲情,并不断强化和依赖这种亲情,藉此成就一种更大的孝。这是一种世间法。佛家认为他们的孝比儒家的孝更广泛、更深刻,也更彻底,佛家的孝道主要不是物质、情感和伦理的回报和供养,而是一种“出世间”的孝道。什么是出世的孝道呢?说到底,是要劝说父母皈依三宝,转变心性,乃至跳出六道轮回、成就佛果。因为佛教认为任何世界都是因缘而起,本性为空,不可执着,这必然是要断舍利,要抛弃人间的世俗爱恨的,它毕竟是一种注重求解脱、出轮回、证涅槃的宗教。据说佛陀不在一棵桑树下连住两夜,因为怕对这棵树产生依恋的感情。当年佛陀释迦牟尼不顾家庭的反对,连王位也看不上,为了悟众生如何解脱生死这一“大师因缘”,毅然决然地出家修道。此固然是大丈夫事,但我们回头想想他的父亲净饭王和妻子耶输陀罗等人在当时是何等的痛苦,就知道他的孝与儒家的孝有着多么大的不同。尤其是佛家强调三世因果和六道轮回,这么一来,任何生物都可能是你前世的父母,所以佛家要守“不杀生”之戒,宣扬“众生平等”,我们也无怪乎佛家认为这种孝更广大更深刻了。在我看来,讲缘起性空、轮回解脱、涅槃寂静,才是佛教的根本教旨,世俗的孝道对佛教而言最多只是一种方便法门,是众多伦理中的一种,这与儒家将孝道当做为自己的信仰,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正因为此,佛教传到中国之后,一直受到儒家的批判,像韩愈、欧阳修这些大文学家都是批佛的急先锋,至于程颐、朱熹等儒者对佛教的批评就更不在话下,程颐认为“佛家只是以生死恐动人,圣贤以生死为本分事”,不可以担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任。依照儒家的观念,一个人被父母含辛茹苦地拉扯大,你就不能不尽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不结婚不生子,就抛弃父母到深山古庙里去修行了,这算什么事呢?说什么为了修道啊,断烦恼啊,乃至“只怕自己不成佛,不怕没有众生度”之类,这都是你自私自利的表现,你要可怜天下父母心!所以,宋代的儒家陆九渊就批评佛家即使标榜普度众生,终归不过是为了一己解脱,在本质上仍是自私的。后来王阳明也认为佛教教人“不着相”,为此要出家修行,其实反而“着了相”,因为佛家怕受父子、君臣、夫妻这些东西的连累,而儒家不怕这些,因为在儒家看来,名教之中自有乐地,何必奈尔!与父亲相处就“孝”,与君王相处就“忠”,并享受这种德性的完成。这种德性的完成本身就是人生的意义和目的,是人之为人的本分事。
受儒家的长期批评与攻击,佛教自然受不了。为了能够在中国立足,佛家不得不向儒家靠拢,出现某种程度的所谓“中国化”,提倡一种“在世出世”悟道方式。记载了六祖惠能说法的《坛经》就不同于西方的佛教经典,把佛教很大程度地中国化了。禅宗与原始佛教最大的不同,在于消解了鬼神、来世等观念,把成佛的标志归结到心性的大彻大悟上,后者说到底这是一种觉悟心境的证得。在西方的原始佛教,要成佛是要出离的,一个人多世修行也未必能成佛。但按照中国的佛教,你要想觉悟成佛,反而不能真的去西方求净土,关键是要“当下一悟”。惠能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又说:“心平何劳持戒,行直何用修禅,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一个人心平气和就不用持戒了,直道而行就不用修禅了,你感受到父母之恩就去孝敬父母,要坚守人间道义就会以悲悯之心与人相处。这不是更接近儒家伦理了吗?当然,佛教这种“中国化”也很可能是不自觉的,因为一些僧人在出家之前,都受到儒家孝道等伦理的潜在影响。到了现代社会,佛教面对着更大的挑战,包括现代科学,也更加不得不改革,太虚法师提倡“人间佛教”,主张佛教应为现世社会服务,这样一来,就不免更重视对儒家孝道的提倡了。
再来看一下道家。总体上看,道家是以三代之“礼乐文明”反对者的姿态出现的,对儒家的一整套政治伦理比较反感,认为靠这些东西办不成事,一切都枉费心力,只会使社会和人心越来越乱。老子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似乎道家只反对仁义,不反对的孝慈。但道家的孝慈,更多指的是一种原始亲情,是发生在伦理规范之前的一种素朴之心,这与儒家复杂的孝慈伦理是有极大不同的。后来的庄子,就更加追求一种精神人格上的自我超越与成就,常常依赖神奇的幻想力量。你也不好简单地说他是反对孝慈还是提倡孝慈,他要追求的一种超越了善恶二元对立的逍遥境界。
后来出现的道教,更强调对身体的保养,追求的长生久视,得道成仙,孝道等人间伦理不是信徒们所关心的东西。但道教到了后来,也受不了儒家的冲击,不得不向儒家妥协。道教在宋代出现过一部叫《太上感应篇》的书,就劝人积德行善,以获得好的报应。但积什么德、行什么善,已几乎全是儒家的“忠孝仁义”之类的东西。全真教的丘处机就曾经劝成吉思汗向天下推广孝道。可见全真教也相当程度地儒家化了,当然他们也有很多未儒家化的东西。我经常爬咱们清远的太和古洞,山上的桃源仙馆是属于道教建筑,门口有一副楹联写得很有意思,它说:“途判圣凡,概淡利名原道德;格严功过,须知忠孝即神仙。”道家当然是极其重视淡泊名利的,儒家在实质上对此也不反对。但道教讲什么“忠孝即神仙”,无疑是受了儒家伦理的影响。
二、孝道在人性个体中的心理发生
概念上要界定一下,作为一种价值观念的孝道,主要表现为子女对父母长辈应有的一种尊敬心态、道德义务及赡养行为的观念。这种观念是在人类心智发展到一种较高的程度,具有了理性思维能力之后才出现的。下面我就对此做一些诠释。
我这个人从来不相信什么上帝造人,相对而言,还是比较认同生物进化论的,即人是从类人猿等高级生物进化而来的。在我看来,人性的发展跟人的神经系统特别是大脑皮层的进化密不可分。人类之外的动物有孝心吗?我们古代认为是有的,《中庸》就说“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也有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乌鸦反哺和羔羊跪乳,所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其实生物学家至今也未发现乌鸦的反哺现象,乌鸦的心智水平也决定了它不会有“报恩”心理,当然更不能践行什么“孝道”了。“羔羊跪乳”的说法更是人类从自身的观念出发对动物行为所作的一种价值联想。因为羔羊哺乳期的身高特点,以及与母体的身高落差,就决定了跪着吃乳比较方便。
大家知道,人类个体智力的发展,可以说是人类整体智力发展的缩影,了解儿童智力的发生过程,有助于我们了解史前人类智力的发展。上世纪著名的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对儿童智力的发生就做出了具有说服力的研究,较好地解释了儿童思维的发生过程。这对我们分析孝道在人类个体中的发生过程是极有帮助的。
首先,在母腹中的胎儿,通过脐带输送营养物质和排泄物,得以完成自己的新陈代谢。此阶段的胎儿完全处在一种主客不分的混沌中,当然无所谓“孝道”。婴儿刚生下来,已有了感知能力,比如哪儿舒服,哪儿温暖,他都是有感觉的,尽管他对这一“感觉”本身完全没有自我“感觉”。这个时候,婴儿只具有一种“直观动作思维”,吮吸乳汁的满足感和母亲的形象是浑然一体的,他与母亲的交往,主要是一种以物理、化学能量为递质的生物反应。这阶段也同样不会有孝道。
但在此生理欲求的促使下,随着孩子认知能力的提高,到了知觉表象阶段(1~12月),母亲长期的抚养哺育使孩子对其逐渐有了依恋感和亲近感,开始是乳头和温暖的腹部,接着是母亲的脸,继而又扩展到整个母亲形象。这是一种“具体形象思维”,已渐渐有了主体与客体之分。这个时候,母亲的形象与奶水、温暖、舒适、安全等正面体验在婴儿头脑中已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婴儿对母亲的感知基本稳定,对母亲这一客体的总体知觉也逐步形成。
再到记忆表象阶段(约1岁到3岁),母亲即使不喂养孩子,孩子也会因为看到母亲的形象而产生愉悦、满足、安全感,反之就焦虑不安。随着孩子的成长,尤其是长时记忆的获得,这种满足感逐渐演化为对母亲的感激、爱慕、崇拜等正面情感。这个时候孩子的主客世界已经分开了,能够对某事物或某个人产生一种肯定性或否定性情感。譬如,孩子甚至会因为做了惹母亲生气的事情而感到内疚。
再发展下去,母亲即使不在眼前,当孩子脑中浮现出“母亲”这一表象或语言时,同样会产生幸福、温暖、安全感。此时孩子的认知水平已经发展到记忆表象阶段甚至到了低级的抽象符号阶段,对母亲已初步形成了一种较稳固的情感心理结构,人性中的情感欲求的层面已初步形成。但孩子的这种情感,仍是以对母亲的记忆表象(“心象”)为心理“递质”的,并非建立在作为抽象思维为基础的“孝道”观念上。如果说这种正面的感情就是“孝”,那么孩子对奶瓶的依恋感激之情也是“孝”了。此时的母亲形象,正如孩子所用的奶瓶一样,是与自己需要哺育、爱抚等生理欲求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说得难听一点,这时的孩子“有奶就是娘”,不会有“儿女应该对父母尽孝”之类的理性自觉,孝道观念仍然远远没有产生。
不难理解,处在生理欲求水平阶段的孩子,正如一些爬行类动物一样,其生命体征主要表现为对外界各类能量的索取,其心智完全是“生理自我中心”的。需要指出的是,对母亲产生了“依恋”“感恩”等原始情感的孩子,尽管仍没有“孝道”观念,但他的这种情感心理,相对于刚出生时的那种主客不分的感知体验相比,距后来“孝道”的出现,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实现了一次人性层面的跨越。
因为仅仅处在生理需求水平的孩子,正如很多爬行类动物一样,其心智完全是“生理自我中心主义”的,生命的需求主要表现为对外界能量的索取。而当孩子对母亲有了稳定的依恋感后,会在情感上觉得母子是一体的,从而“企盼”母亲能够幸福平安,以便继续喂养关爱自己,尽管他对这种“企盼”本身仍缺乏自觉意识。这时,他能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来人性心理结构中的“生理自我中心”,而产生一种高于生理欲求的“情感欲求”。后者是更高一级的心理欲求模式,是对前者的延长、深化、升华和超越。在此亲情支配下,孩子能够主动做出一些对母亲有利的事情。比如在自己食欲尚未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会分享食物给母亲吃。我们不妨说,孩子把自己尚需要的食物献给母亲,是他人性中的情感欲求在一定程度上战胜了生理欲求。到了此时,孩子对母子“亲情”已基本定型了。
但到了此时,我们仍不能说孩子已能向母亲“尽孝道”,因为促成其对母亲“奉献”行为的,乃是一种情感而非理性的力量。当然,这种建立在“记忆表象”基础上的情感需求,已是一种崭新的需求样态,它尽管尚未达到理性自觉的程度,但与此前以物质化学反应为内容的生理需求相比,无疑要复杂和高级得多了,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从生物的心理发展看,正是幼体对母体之情感需求的出现,建立了一种母子间的“情感交互利他”的人性心理模式。
从生物心理的进化链条来看,人性中这种“情感交互利他”模式的出现,拉开了人类与一般高等动物的心智距离,为将来“孝道”之出现提供了心理基础。有了这种模式,就能将愈发将母子命运紧紧捆绑在一起,乃至有团结对敌、互相救助的可能,这种情感欲求中的亲子之情,可以理解为一种进化的适应,使人类大大提高了与其他动物的竞争能力,以及应付各类环境的生存能力。在一些高等动物中,尽管也有这种互助行为,但主要是单向度的,既母体对幼体的,父亲对幼体尚不明显,且往往是在特定的育幼时期体现得比较明显。此时孩子的心智,已与灵长类的高等动物相当,接近于原始人类了。但在这一阶段,任何原始人类的人性还都没有受到文化的塑造。不管亚洲的黄种人,欧洲的白种人,还是非洲的黑人,他们对于父母的感恩心理都是一样的。
对父母的这种原始情感,它最初不过是涓涓细流,后来在家庭生活中越积越厚,最终成为儒家孝道的人性基础,发展出情感和道德的长江大河。这当然是一个很漫长,也很难考究的、具体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关于这方面,在《孟子》中有一段话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孟子说,上古的时候,有不知道埋葬自己父母的人,父母死了后,就常常把尸体随便抛弃在沟壑里。曾几何时,终于出现了一个先知先觉的人。当他把亲人的尸体扔到山沟里之后,过了几天,又经过这里,看到狐狸、苍蝇等啃噬亲人的尸骨。忽然之间,内心迸发出了一种难以遏制的惭愧心情:这可是曾经抚养了我一辈子的人啊,我怎么能让他死后遭到如此待遇?于是回去拿个农具之类的东西,挖个一个坑,用席子把父母的尸体埋葬了。
孟子的这段话,可能有想象的成分,但具有一定的文化人类学意义。应该指出,他所叙述的这种由对死去亲人抛尸荒野的内疚之情而引发出来的丧礼,算得上是人性的一大觉醒。这种觉醒,比当今世界上任何一项科技发明都伟大得多,它代表了一种人性的不同层次的超越。用后来儒家的话来说,这叫做“礼生于情”。“礼”是人内在情感的外在形式化。
我们的冯达文老师在一默的讲座,开篇就讲儒家的“世间情”,这实际上是在讲儒家最重要的特征。什么是世间情?就是儒家真切体验到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最真挚的人间感情,并把这种感情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提升道德修养的根基。这里的“世间”,是与宗教中所谓的天国或来世相对而言的。——儒家根本不相信有基督教的“上帝”之类的造物主,不寄望于超自然力量的拯救,也不追求死后进入的天国,而是把生命的意义安顿在现世,安顿在人际的情感中,安顿在人的心性中。这种情感以父母与子女的亲情为基础,以此为圆心不断向往扩充、流淌。我们常说,六经之教原本人情,儒家所谓的“经礼三百,曲礼三千”,都是圣人“因情制礼”的结果,也就是把人的真实情感加以客观化、公共化,从而产生了各种相应的礼节。这种“礼”就是情感向理性的一种过度形态。
当孩子到了成年阶段,智力发展到抽象思维阶段或符号思维阶段,同时不断受到社会化教育,就会在生理欲求、情感欲求的基础上产生出理智欲求,渐渐具备了独立的道德理性。理智欲求不但不断突破生理中心,而且调节着情感欲求。在情感的基础上又产生一种理性。万事追求一种心安理得,心安是情感,理得是理性。这是儒家的一大观念。比如说我爱自己的父母,省吃俭用报答他们,这是我的情感欲求战胜了生理欲求。但我无论我如何爱我的父母,也不能够为了自己的父母去干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又是理性对情感的一种制约。
著名作家林语堂说:“一个自然人必定会爱自己的子女,但只有受文化熏陶的人,才会孝养父母。”母爱尤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无私、最真挚的伟大情感。实际上,母爱并非纯粹的情感心理,而是包含由生殖荷尔蒙介导发生的育幼欲望心理。一些哺乳动物,甚至鸟类都在进化中出现了程度不同的育幼欲望。有些哺乳动物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舍去生命。只是这些动物仅在刚生养这个孩子的时候对其有很深的情感,等到孩子一长大就形同陌路了,不像母亲对孩子的爱是维持一生的。我们说,尽管父母爱自己的儿女,很多情况下是出于天性,儿女孝顺父母,对父母尽责是一种人性,是通过各类教育逐渐被培养出来的。
有个“心灵鸡汤”式的小故事是这样说的:
一少年因为母亲不能答应自己的要求,与母亲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了。四处游荡一阵后,夜幕降临,饿扁了肚子的他身无分文,不知不觉在一路边的面摊前站了很久。老板娘看他很可怜,喊他坐下,送他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吃。少年感恩戴德地感谢不已。老板娘问他怎么一个人来到这里,他把与母亲吵架出走的事说了。老板娘听了,生着气说:早知这样,这碗面也不让你吃了。给你一碗面,就这样千恩万谢,你母亲每天好吃好喝伺候你,你却一点没放在心上。习惯了索取,就忘了感恩。少年听了,怔了半响,一言不发,流着泪往家里走。
小孩子有时候真的是这样,你成天把他(她)当着小皇帝、小公主伺候着,他就会习以为常,觉得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自己反而更加要这要那,一旦愿望得不到满足还对父母心生怨恨。儒家的孝道教育就是这样,它要不断点醒你,要你知道父母之恩,要在你的内心中种下一棵爱的根苗,最终灌注为你真真实实的人性。
通常来说,一个孩子生在传统中国社会,自小受到儒家文化的陶冶熏染,“入则孝,出则悌”等伦理观念在心理扎下根来,原始的自然情感也会不断得到强化和认同,乃至认为儿女对父母尽孝乃天经地义之事。即便父母不再像当年那样哺育、关爱自己,他也能自觉地恪守孝道。此时,支配其孝道行为的,已不是(或主要不是)情感上的“交互利他”,而是一种从人性的高处下贯而来的理性力量,成熟的“孝道”至此也就真正出现了。
关于何为“真正”和“成熟”的孝道,这里还要再举一个特殊的例子。——这个例子其实是我独撰的。让我们还是顺着刚才说的那个孩子的成长说吧。当这个孩子成年之后,儒家的孝道观已经深植心中,母亲却突然告诉孩子:自己不是他的亲生母亲,只是他的养母;他的亲生母亲当年因无力养活他而将他遗弃,是自己收养了他。与此同时,养母告诉了这个孩子的生母所在,要求孩子去尽孝道。不难想象,孩子刚听到此事时的内心震颤。但依照儒家的教义,他会同时向养母和生母尽孝道。但是,我要在此指出其间的一个重大不同,——虽然孩子对生母和养母同是“尽孝道”,但此“孝道”他在身上生成的人性轨迹是很不一样的。对养母尽孝,经历的反而是一种正常的人性轨迹,即经由生理欲求不断被满足,然后对母亲依恋之情的出现,继而是母子间产生情感性的“交互利他”,接着成长过程中受儒家文化的孝道教化而有了孝道,最后是这种孝道观念内化为人性之后而出现理智欲求层面的孝道实践。其过程是由生理→感恩心理(情感)→孝道文化(理性)→孝行。而对生母尽孝,则由于特殊的成长经历,使他失去了常规的孝道进化历程。他对生母之尽孝,至少在开始时完全是在“孝道”观念支配下的一种理性行为,此过程是由孝道直接转化成了一种孝行。与之相关,他对生母的情感也不同于因生理欲求的满足而滋生的自然情感,而是在孝道观念作用下衍生的道德情感,后者乃是一种理性的情感。但如果从人性发展的角度看,只有当这种理性化情感在人性总体中处于支配地位时,才标志着理智欲求的真正成熟。而作为一种道德观念的孝道,正是以人性中理智欲求的成熟为背景的。
儒家思想史上所描述的,大舜的父亲、(继)母昆弟不爱大舜,甚至陷害大舜,大舜却能孝心不改,做出“以德报怨”的孝行。这都是因为道德理性完全战胜了自然情感。当然,大舜所体现的孝道,仍然是建立在“父母爱自己的儿女是天性,父母对子女的爱总体上远远大于子女对父母的爱”这一宏观的人类学背景之上的。如果世界上的父母都像大舜的父母对待大舜那样对待自己的子女,儒家的“孝道”也就失去了人类学基础,决无出现的可能了。
一个人接受儒家孝道的过程,就是文化塑造人性的过程。这种接受,一开始多是经过个人无意识的家庭、社会教育。正如孟子所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其实因为生活在中国这个环境中,不用你专门教育,子女可能自然而然的对父母产生一种感恩照顾的孝道心理。
儒家孝道在个体人性中的形成,固然也反映了人性由生理、情感等低等欲求向理智欲求的进化。但一个传统中国人能够体认并践行孝道,主要还是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孝道作为一种客观的思想样态,主要是依靠文化的绵延来传递的。这种文化绵延,是一种与生物遗传截然不同的社会遗传。
三、孝道在中华民族群体人性中的生成
上面谈的是个体生命的心理发生,以及儒家孝道在个人生命中的扎根与成熟。那么,在具体的历史行程中,我们这个民族的群体人性,即民族性格又是如何一步步选择了孝道呢?这就牵涉到华夏先民与自然环境、社会组织、历史事件、政治制度、文化传承等诸多因素的交互关系。从群体人性发展的角度看,以下三个方面,对儒家孝道的产生尤为关键。
第一,农业文明下的家庭生活是孝道产生的温床。黄河中下游地区是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核心地带,此地区是以河流灌溉的广阔平原为主体,物产丰富,尤其适合农作物生长,形成了精耕细作的农耕文明。农耕文明必须依赖稳固的地缘、亲缘生存,这使得中华民族率先形成了稳固的家庭结构。在家庭中,父母生育抚养子女,子女赡养年老的父母,以此实现代代相传,家庭和谐,家族生息。这是孝道得以产生的诸多条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
钱穆先生有本书叫《中国文化史导论》,他在该书《序言》中说,一种民族文化之产生,最初与其所处的地理环境有重大关系。与希腊、罗马文化建立在商业文化上不同,后来成为中华文明主干的中原文化是一种农耕文化。农耕文明更多地依赖于气候、雨泽、土壤,其生活方式是静定而自足的,人性心理并无强烈的“对立感”,不像商业文明、游牧民族那样致力于“争独立”“尚自由”“求富强”“主扩张”,而是追求“天人相应”“物我一体”“顺”“和”,尤其注重亲族和谐、安分守己,期望子孙绵延而生生不息。
对农业文明来说,父母长辈除了扶养照顾年幼的孩子之外,其生存经验十分重要。这种经验与原始的对父母长辈的亲情敬畏感结合起来,在氏族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尊敬长老的习俗和制度。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亲情的有效性被一再强化,家族氏族也就不断扩大,用以调节家族内部关系的礼仪也就不可避免。这一重大心理走向,最终演化为法天敬祖的亲缘文化。这是整个中华文明的底色,也是儒家孝道产生的温床。
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就说过,每个特定地区因应它的特定环境可以作许多选择,等选定了以后就变成了文化的基本调子了。这个基调就等于生物的基因,人的群体里面也有基因留下的特定消息,不断的传递下去,形成特定的应付方法,在没有其他新的条件、新的情况发生以前,就会不断用老的方法应付下去。不但一个人如此,一代一代也是如此,这种延续性即造成智慧的延续。延续本身是一种制约,制约使得文化对那些问题的处理拥有特定的方式。
很显然,中原地区的农业文明,有力地保护了家庭家族中的血缘关系,而这一血缘关系与原始的祖先崇拜心理混合在一起,为后来孝道的产生了心理基础。这种心理基础,逐渐成了一种思维模式和情感模式,可以说对古代先民的影响是深入骨髓。不遇到巨大的社会变革,就很难从这种生存模式中跳出来。在后面,我们还会谈到,近代以来西方的工业文明,恰恰对这种生存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冲击,经过20世纪翻天覆地的社会变革,已经很大程度上动摇了传统孝道的社会基础。
第二,社会政治层面的宗法制度。
早在夏、商时代,孝道已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当时的孝道还与原始宗教、礼俗、祖先崇拜等混杂在一起,带有强烈的宗教性和功利性。由于夏代缺乏文字资料,我们很难分析当时人的孝道心理,但商代的甲骨文,能够帮我了解一些上古人的孝道心理。从文字训诂来看,“孝”字的原始意义就是孝敬父母。许慎《说文解字》“老部”云:“孝,善事父母也。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在甲骨文中孝字“像老人扶子之状。子女善事老人则孝。”金文的字形也大体上一样。可见,“孝”字的字形与字义,在商朝已经基本确定了。
有道是“殷人尚鬼”,商人从王公贵族到下层百姓,普遍信仰鬼神,全社会巫风很盛。按照陈来等学者的分析,商朝已经不是原始的巫觋文化,而是一种自然宗教。自然宗教与巫觋文化最大的不同,乃在于后者是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诸神世界,形成了一套复杂的神人沟通方式。殷代最崇拜的神是天神,“帝”或“上帝”是天地间的最高主宰。殷王祈求时,必须举行祭祀的仪式,但真正祭祀的是先祖,不是上帝。这种祭祀主要是企图通过祖先与“上帝”沟通来获得保佑。从这种意义上说,商人祭祀无异于通过祖先的亡灵来贿赂上帝。祭祀者仿佛在告诉祖先的亡灵:祖先们呐,你看我们这些后辈们又给你敬献丰盛祭品啦,你们享用之后,要在上帝面前帮助我们说好话,要上帝始终保佑我们,给我们消灾降福,让我们风调雨顺,让我们的统治直到永远。
相对于商朝,周代的孝道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统治阶层。与商人对祖先亡灵的讨好、贿赂心态相比,周代统治者的祭祀不完全是为了让祖先亡灵继续保佑自己,而是更强调一种报恩与学习心态,尤其要后人追慕先祖的教训和德行,以达到国家治理的效果。在这个时候,周代统治已不太相信“上帝”的命令,即所谓的“天命”了,不再迷信什么“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之类的话。因为从历史经验看,他们的先祖周文王、武王等人正是依靠自己的德行以获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的,最终“以德易暴”,推翻了商纣王的统治。周王朝建立之后,商朝的一些部族仍然不服,甚至发动反叛,周公等统治者一方面要平息叛乱,安抚那些反叛的人心,一方面又深入总结商朝灭亡的教训,为周政权的合法性做出一番解释。正如徐复观在《中国人性论史》一书中所论述的那样,武王、周公等周初统治者在克商之后,根本没有那种战胜者的趾高气扬、飞扬跋扈的心态,而是代之以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这种老成持重的忧患意识,使他们最终提出了一种比商代更高明的统治理念,概括来说,这种理念就是“以德治国”。在周人看来,“天命靡常,唯德是依”,“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帝”或“天”已不是哪个王朝的固定保护神,而变成了一个裁判人间是非正义的至高裁判者。一个王朝能否天命永续,根本不在于如何贿赂、讨好上帝,而在于统治者能否崇德敬礼,能否“敬德保民”,后者才是真正的王道之基。周人所说的“敬德”,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慎终追远”的祖先崇拜。
与此同时,周人在推翻商朝之后,施行分封亲族的宗法制度,各大诸侯国掌权者多是文王的亲戚和子孙,国是家庭的扩大和延伸,所以官长要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自己的臣民,臣民要像爱护父母一样爱护自己的官长。这是一种家国同构的统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推行一种普遍化的孝道,追念各诸侯国共同的先祖,定期举行各类祭祀之礼,就成为加强国家统治,维护王室权威的重要方式。从此之后,儒家的孝道已经被高度政治化、法制化了,它不仅是维系一个家庭和家族的伦理、情感纽带,同时也成为了一种治国方略和政治法律。
经过儒家的深化与弘扬,到了秦汉之后,孝道就成为国家大一统社会的治国方针,并逐渐深入民间社会。自汉代开始,统治者就标榜“以孝治天下”,汉代皇帝死后的谥号都有个“孝”字,称孝什么帝。当时还没有后来的科举考试制度,在选举人才方面,施行的是察举制,其中孝廉是主要的科目之一,一个人只要孝顺又正直,就可以被推荐做官了。所谓“举孝廉”,就是在社会上遴选“孝子廉吏”充入政府管理系统。大家应该读过晋代李密的著名文章《陈情表》,知道李密之所以能够辞官不作,理由是“圣朝以孝治天下”,而与他相依为命的祖母无人照顾。在那个时候,践行孝道要身体力行,不能随便找个保姆之类的由别人代劳。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李密选择先为祖母尽孝,也得到了皇帝的认可。待他祖母去世之后,他才肯出来做官。
第三,轴心时代的文化选择。“轴心时代”的理论,是西方著名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的一种历史文化假说。他认为,在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大约1000年中,在东西方几乎同时涌现了一批影响后世文明根本走向的伟大人物,代表性人物如印度的佛陀,中国的孔子、老子和西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及犹太民族的先知等。这些文化巨人提出的思想,为未来的文明奠定了最基本的格局,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其后各民族历史文化的基本走向。
我个人的见解是,几大轴心期文明之所以能对后世产生影响深远的文化,原因当然很复杂,但共同点在于,它们本质上都完成了一种对生命意义的自觉建构,也就是把人为什么活着,怎么活这个问题初步给回答了。在中国,孔子通过反省周文之弊,最终把周公创制的主要偏向外在制度的“礼”,安顿在内在的人心上,为“礼”找到了一个内在的力量之源,并将“礼”的完成归结到人格的成就上。这一人心中的力量之源,就是“仁”。“仁”与“礼”的不同是多方面的,它比“礼”更内在、更根本,也更有普遍性,不仅是贵族阶级所具有的,也是一切人都具有而且应该去努力实现的。孔子的“仁”有着丰富内涵,其中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他自觉意识到子女与父母的这种自然情感力量,将其作为人性向善的基石和动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观念化、公理化,最终发展出一整套安排人间秩序的价值系统。
佛家认为,佛陀释迦牟尼的住世,乃为“一大事因缘”,佛陀的“大事”,是要为众生的生死问题寻求一个彻底的解脱。古人有句概括孔子对历史贡献的话,叫做“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我个人对这句话的解读是,孔子的出现也像佛陀的“住世“一样,是中国文化的“大事因缘”。但与佛陀适成鲜明对照的是,孔子主要回答了如何生的问题,他在现世完成了对一个民族从肉身到精神的安顿。这种由“礼”向“仁”的转向,乃基于对生命的自觉反省而有的人性洞察,这也可以说是帕森斯所谓“哲学的突破”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为人类在此世找到了安身立命的源头和方向。
到了孟子,明确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的“孝治”思想。最重要的,孟子还把孝之情感心理作为论证性善的一种论据,认为随着孩提良知的萌发,“见父自然知孝”(见到父亲,你不用教,自然而然地就知道孝了)。这种将“孝”视为天性的思路,无疑将“性善”先验化了。由于时代的限制,孟子无法自觉意识到对父母的亲敬之情虽然是“孝”的心理基础,但“孝道”观念却来自于华夏先民的生存经验,是“三代”以来礼乐文化长期孕育的人性期望。这种文化通过一种族群的历史经验和生活习性,被以孝道的形式传递下来后,成为民族文化心理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李泽厚先生的“历史本体论”则认为,这先天的理性仍然来自经验,但“它是由人类极其漫长的历史积累和沉积(即积淀),通过文化而产生来的人的内在情感—思想的心理形式。所以它对个体来说是先验的,对人类总体则仍由经验积淀而成。其特征则是理性对感性的行为、欲望以及生存的绝对主宰和支配。所以称之为‘理性的凝聚’。它在开始阶段(如原始人群和今日儿童的道德心理)都是通由外在强迫即学习、遵循某种伦理秩序、规范而后才逐渐变为内在的意识、观念和情感。从而,这也可说是由伦理(外在社会规范、要求、秩序、制度)而道德(内在的心理形式、自由意志),由‘礼’而‘仁’。人性能力由经验而先验,由传统、教育而心理。”
应该肯定,孟子所说的孩提之童“见父知孝“的良知,并不是孩子自身体悟出来的,而是一种历史的继承和社会遗传,从而随着自己的心智的发展,就逐渐融进自己的道德理性中去了。对于个人而言,这种知孝知悌的情感似乎是天赋的,它们是先于经验的。但实际上则是人类族群在历史发展中不断积淀的产物。人类个体学习这种道德理性的过程,就是一种“先验”变“经验”的过程。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常教育孩子要这样要那样,这实际上是告诉他们一些价值规范,这些条条框框对孩子而言其实是一种先验的东西,是社会遗传的一些东西,它来自于漫长的历史文化。但等到孩子意识到道德伦理本身的价值并自觉按照伦理规范去做的时候,先验的教条就变成了活生生的生命体验,这就是“先验”有在个体中变成了“经验”。
四、对孝道的人性、文化发生史反思
从上面的论说可以看出,孝道文化本来是与华夏民族在历史实践中人性的具体进程,即中华民族的生存境遇、社会结构、文化心理等诸多因素紧密结合一起的,故在其产生后,对中华民族的精神凝聚、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生幸福等起到无可估量的正面价值。事实上,像中国人这样,将父母的慈爱与子女的孝道以及整个民族文化的基本理念捆绑在一起,特别凸显孝道在价值系统中的基础地位,这在世界文明中是少之又少的。我们要深入了解儒家孝道的特色,就应该有意识地跳出儒家的思维惯性和价值世界,从世界文明发展大势以及和其他文明的比较中,从更具有根本性的人性的发生发展中,来审视儒家孝道的特长与不足。
不难想象,这种孝道文化,需要与中国的基本国情为支撑,才能被发扬光大。若上述一些因素变了,则势必发生相应的变化。试想,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中缺乏孝道的传统,养老各方面都靠政府和社会而不是家庭,精神信仰靠宗教而不是伦理,在这样的国情中,强行提倡儒家的孝道,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欧美等大多数西方国家,并不如中国人这样重视孝道,甚至没有孝道文化。这又能给我什么启示呢?
第一,应该自觉摒弃文化中的沙文主义倾向,承认人性发展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任何人都有因父母生养、哺育而有对父母的感恩之心,并有回报父母的心理倾向,此即孟子所谓的“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这是跨文化的人性情感。即此而言,孝道有其普遍性及合理性的一面,任何文明都存在开掘、彰显“孝道”的人性潜能。只不过我们中国的儒家由于一些特殊的历史背景,把它发扬光大了,并形成了一种比较系统的学说,最终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心灵。但对其他民族而言,潜能终归是一种潜能,这种潜能否被进一步开显,以及开显到何种程度,则由该民族生存中具体的历史情势等诸多原因造成。文化起源的因素是十分复杂的,很多时候,这种人性潜能可能被其他的历史文化行程所打断。比如说西方接受了基督教,上帝命令孩子长大后要离开父母自己去生活,这种情况下孝道还怎么实施?
我有个朋友是基督徒,她在美国的夏威夷定居20年了,我感觉她道德水平很高,甚至可以说完全是无私的,但后来她把年老的母亲单独放在离家10多公里的一处公寓。我起初很不能理解,心想老母亲背井离乡投奔你来了,结果你把她一个人扔在那里,说难听点,在那里死了几天都没人知道。后来我看这位老人家生活得还挺开心,她自己也能买菜做饭,每天的精神寄托就是用收音机听“福音”,戴着老花镜一段一段地读《圣经》。她一次还对我说,原来在大陆,老公死的时候是那个惨样,现在自己完全不怕死了,死了之后就和上帝在一起,永生了。我当时心里感叹,宗教的影响真的太大了。佛教也同样如此,一个人成家立业之后,很多时候就要到深山老林里去修行了,哪有什么天伦之乐?但在佛教看来,你如何让父母信佛出轮回才是真正的孝。
学者李泽厚多次说过:“伦理作为外在规范和秩序,它们是历史的产物。因时空、环境而大有不同,有很明显的相对性。我说过多次,例如原始部落有的杀老、弃老,有的却尊老、敬老,它们都决定于当时当地的经验功利(为节约食物而杀老和保存经验而敬老)。二者虽矛盾对立,但都是为了维护某一时空环境下的群体的生存延续而产生的伦理要求和行为规范,在当时当地都是道德的。”
种种文化差异也告诉我们,要彻底解决各种文明的冲突,最终还是要从反思人性开始。因为文化的产生过程,就是人性的形成过程,当然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即人性的形成过程,也恰恰是文化的形成过程。不管是古今中外的人性,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避苦求乐。儒家讲究孝道,乃至整个儒家文化,也是都为了避苦求乐,是通过成就自己的道德人格,实现人类在人间社会的各种美好理想。基督教强调对上帝的“信”“望”“爱”,为了死后重回天堂的永生,也都是基于避苦求乐的人性。无论这两种情感或伦理有如何大的不同,但都有着对赋予自己生命者以感恩戴德的心理。只不过儒者感谢的是生养自己的天地父母,基督徒是创造了万物与人的上帝。二者都展现了一种对“恩主”的敬爱感情,这是不同文化背后的共同的人性倾向。
徐复观先生有这样几句话,我是经常引用的,也是我要给大家说的一个结论性的话。他说:“人性蕴储着无限的多样性。因人性所凭借以自觉的外缘条件之不同,所凭借以发展的外缘条件之不同,于是人性总不会同时作全面的均衡发展,而所成就的常是偏于人性之某一面,这便形成了世界文化的各种不同性格。我相信由各种文化的不断接触互往,人类文化能向近于‘全’的方面去发展。但不能赞成以一种文化性格作尺度而抹杀其余的文化的武断态度。”
从一定意义上说,我的这一儒家孝道的讲座,可算是为徐先生这段话做了一个例证。正如前面说的,因为特殊的历史背景,儒家把人性中对父母的这种情感上升为孝道并发扬光大了,但不能要求世界上的每个民族都如此,他们有自己另外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当然,话又说回来,即使世界上其它各国都不重视孝道,也绝不意味着中国人的孝道就是一种落后的文化,中华民族的根与魂就安置在这里。
西方著名现象学家马克斯·舍勒也说过,人是一个向世界无限开放的“X”。所谓无限开放,是说人性的发展并没有即定的路线和目的,而是有着无限的可能。我的观点是,并不是所有的子女对父母的自然情感都能发展出孝道,它需要具体的历史机缘。孝道也不是现代西方社会的最基本伦理。我们不能因为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历史境遇,发展出了孝道伦理,就依此为标杆去衡量其他文化的优劣,否则即陷入一种先入为主的傲慢与偏见。我们当然更不要一厢情愿地认为别的国家都应该放弃他们的文化,转而来学习我们这种孝道的伦理。
第二,从每一种文化在功能上的系统性出发,自觉反思不同文化的利与弊。
一般来说,每种文化都有相对自足的一面,都是与本民族的心智水平和社会需要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文化经历的磨难越多,历史越长,涉及的人数越多,地域越广,往往也越复杂和成熟,也越成为一个高度自洽的系统。除非在外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或受到另一种异质的,更具竞争力的文明,使本民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一般都很难自觉去反省发现这种文化的不足与限制,更多的是,只会以为自己内在的努力不够。以儒家文明为骨干的中华文明,恰恰具有上述特征,是一个具有高度自洽性的文化系统。正如以上所讲的,孝道文化作为儒家文化系统的核心要素,是与中华民族的生存境遇、社会结构、文化心理等紧密结合一起的,故在其产生之后,在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根深叶茂。我们也很少对这种孝道文化的不足加以反省。
在后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儒家孝道却遭到一批文化“启蒙者”前所未有的猛烈批判。当时许多人把中国近代以来的屈辱都归结为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的错误,认为家庭是万恶之源,康有为、谭嗣同这些人都有这种说法。陈独秀更说“万恶孝为首”(传统上一直宣扬“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要孩子对父母尽孝,致使中国积贫积弱,受尽欺凌。
有人列出了十条反对孝的理由。
1、“孝”违反人权。2、“孝”排斥爱和博爱。3、“孝”混淆是非。4、“孝”违反自然。5、“孝”荼毒人性。6、“孝”遮蔽道德责任。7、“孝”因循守旧。8、“孝”压制理性。9、“孝”培养奴性。10、“孝”剥夺幸福。
应该说,这些批评都是以西方文化为标准来评价中国孝道的。比如说,第一条说“孝”违反人权,为什么呢?按照西方的观念,父母对子女根本没有什么恩,为什么要求孩子听命赡养父母呢?关于这点,中国人乍一听,可能会觉得大逆不道,父母生养孩子,对孩子怎么么会没有恩呢?但生活在另一价值系统的西方人不这样想。传统信奉基督教的人,就认为世界的一切都是由上帝造的,追根溯源,人真正应该感恩的只能是上帝。另一问题,现代人讲究契约。康德就认为,父母未得到子女同意,就生下他们,所以就有责任将他们抚养成人,但并无要求子女偿还的道德正当性。因为孩子并没有同意父母生下他们啊,所以当孩子长大自立之后,亲子之间固然还有血缘关系和一定的感情,但没有了必然的伦理关系,如果还要继续来往,那就主要是契约关系了。
第二条,说“孝”排斥爱和博爱。泛泛地说儒家排斥爱和博爱,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儒家对父母的孝,正是根源于对父母的爱。问题在于,与基督教的博爱和墨家提倡的“兼爱”不同,儒家讲究“差等之爱”,每个人首先要爱的自己父母,对自己的父母负责,然后再推己及人,最终达到“民胞物与”“万物一体”之爱。就实际效果看,不仅人的能力有限,感情也有限,对外人的爱也就越来越稀薄了,最终更多的人只能成就一种自私的、小圈子的爱。至少在理论上,基督教的爱就很不一样,它首先要爱上帝,其次才是“爱人如己”。耶稣甚至说,要为你的仇敌祈祷,别人打了你的右脸,就把左脸也伸过去让他打。以此为据,就有人批判儒家的爱太自私,不够博大。第三条“孝”混淆是非。最典型的例子是孔子主张子为父隐,一个父亲偷了过羊,儿子不要去控告父亲,以免破坏了父子天伦之情。在重律法和契约的西方文化看来,这种“亲亲相隐”的行为肯定是坏的,混淆是非,在现代尤其会助长裙带关系,包庇主义,导致社会的腐败和混乱。这个问题的谁是谁非,我不多说了,在十年前,国内思想界围绕这个话题有一场争锋相对的争论,武汉大学的郭齐勇和邓晓芒两位讲授各执一端。如果大家感兴趣,大家可以上网搜索看一下。
接下来第四条“孝”违反自然,第五条“孝”荼毒人性,第五条是“孝”剥夺幸福。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一条,就是说孝违背人性。为什么说违背人性呢?我们前面不是说,儒家的孝道根源于子女对父母的感恩敬爱之情吗?但反对者却认为,按照自然规律,父母的爱远远大于对孩子的爱,但你儒家偏偏主张反哺,要感恩父母,听命于父母,这就违背自然。这些批判不能说没有一定道理,它是从传统孝道的流弊来说的。我们当然也承认,传统孝道,也确实在历史上导致了数不清的悲剧,给子女带来了很多痛苦。举例来说,大家都知道长诗《孔雀东南飞》的故事,焦仲卿和刘兰芝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但因为婆婆看不惯媳妇,所以棒打鸳鸯,导致夫妻双双殉情自杀。还有宋代大诗人陆游和唐琬的爱情故事,陆游很爱他的妻子唐婉,但因为他母亲不喜欢,陆游很无奈,但母命难违啊,最终就把妻子休掉了,唐婉也改嫁他人,不久就郁郁而终。
第六条是孝遮蔽道德责任。一方面老人本来应该自己养活自己的,却盼着子女养活照顾,这就是逃避责任。第七条是因循守旧,以及第八条压制理性,第十条培养奴性,这三条都比较意思上相近。传统中国的讲究老成持重,缺乏冒险精神。孔子就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中国的因循守旧很大程度上和孝道有关系,导致老人政治,压抑年轻人的独立性,使整个民族缺乏创造性。
西方思想家罗素甚至认为:“孝道和族权或许是孔子伦理中最大的弱点,孔子伦理中与常理相去太远的也就在于此。家族意识会削弱人的公共精神,赋予长者过多的权力会导致旧势力的肆虐。”罗素等人不知道,孝道和族权固然束缚了人了,但也解决了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问题,维护了社会秩序,没有社会秩序,一个这么大的国家,如何绵延生息,如何保持安定团结。难道要中国人都去改信上帝吗?传统中国人也没有这个条件呀。可见,我们不能超越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做一些缺乏历史理性的批判。
对于儒家孝道的批判,有一些是可以同情的理解的,但也有很多完全是以西方价值观为标准来抨击,未必合适。比如儒家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无后”之后的不孝是什么?阿谀父母。阿谀奉承父母,什么都顺着父母,不敢指出父母的过错,在儒家看来这也是不孝的。所以儒家重视孝道,将其作为天经地义,在这个文化领域中是有无比正义性的。当然社会发生变革了,有些地方需要改正,但作为一种文化传统,泛泛地说它不好,甚至把它妖魔化,这是不理性的。
从民族整体人性的发展看,孝道这种德性的膨胀与凸显,也可能使人性中的其他方面相对萎缩,即降低其他理智欲求样态出现的可能性。可见“肯定即是否定”,一个民族文化优势,也可能成为人性发展的限制。任何一个民族在某种特殊的文化被发展出来后,都有将其夸大化、普世化、经典化的倾向,中国的孝道被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这也不是儒家一个学派的问题,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如此。文化差异太大了,我们绝不能说最重视孝道的民族就是最优等的民族,反之就是最劣等的民族,因为一些其他民族虽然不提倡孝道,但可以基于自己的发展境遇,各自用一套文化来弥补和替代它。
有位叫安乐哲的哲学家指出:“(犹太教)耶和华、(基督教)上帝、(伊斯兰教)安拉为我们人生赋予意义。与此很不一样,对儒家哲学体系来说,人生的意义与人生中所建立的关系是同步产生和形成的。人在自己家庭关系上达到的对待关系的至善程度,既是人、社会乃至宇宙意义的起点也是它们的根本源头。”也就是说儒家不是强调有一个超越的神来监督人的一言一行,而是凭着自己的良知来行事,终极关怀安置在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中。基督徒的终极关怀是在天上而非人间,是死后的灵魂得救,这与儒家在现世追求“天伦之乐”的价值观无疑形成了鲜明对比。或者换个角度看,基督徒是把他们的“孝”,不是献给自己的父母,而是献给他们天上的“父”了。这样才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性,才能得永生,死后才能进天堂。
一些基督徒跟我说,你曾说你信仰儒家、信仰孔子,那么你的罪怎么解决?孔子也不能解决人的最罪啊!就觉得很可笑也很蛮横,我说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什么罪,因为我确实不信人违背上帝就是有罪的。中国不是这样一种信仰,中国的上帝也不是基督教的上帝,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文化系统。我说我不否认你们,你们也不要轻易诽谤儒家,不要盲目否认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第三,自觉在文化比较中反思未来的人性建构之路。
在人性发展的诸多可能性中,世界上如果没有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出现,孝道也可以完全不产生或者说是以另一种颇为不同的方式产生,儒家所谓的“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这样理直气壮的陈词,当然也完全可以不出现。
今天的中国人应该如何发扬这种孝道文化,将这种文化发扬到什么程度,就必须与变化着的社会现实及世界文明的大势结合起来加以思考。我觉得一大原因是农耕民族和乡土文明,社会结构主要是静态的,西方工业文明的侵蚀下,传统的乡村中国的消失、宗法家族的解构以及家庭的小型化都让今天的中国人无法复原传统的孝道。重家庭、重亲情、重孝道的心理必然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弱化。这一点要理性的看待。孔子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对这类话,我们更应该“抽象的继承”。因为从生存经验看,在这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的社会,父母的知识更新往往赶不上儿女。所以很多具体事情,不必唯父母是从。但对父母的亲敬感恩之情,则必须一以贯之。可以肯定的是,孝道作为一种植根于人性的价值选择,具有划时代的精神价值。只要父母对孩子的生养与慈爱的天性不变,孩子对父母的感恩之心就不会变,家庭生活的基本格局也就不会变,这种产生孝道的精神就会永远延续下去。植根于中国民族历史深处的孝道既然成为一个民族伦理的核心地带,我们要自觉地经之营之,因革损益之,使之继续成为民族精神的基石。
著名文化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说:“马克斯·韦伯提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于是,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找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孝道正是儒家文明为中华民族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与西方基督教信仰是西方人为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一样。这种对人性的探索,是对生命意义的解答。答案有千万种不同,也没有优劣对错之分,但又不能说没有精粗深浅之不同。但是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文明强加给人家,因为每个民族的历史形成不一样,需要自己不断开拓视野,不断文化融合,作为一种自主的选择。
总而言之,人性是人类在文明发展的复杂历程中逐步建构起来的。孝道作为一种具体的文化样态和人性内容,在儒家思想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现,成为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标识。儒家的孝道脱胎于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母体,是人性理智需求的诸多潜能性中发皇出来的一种具体观念。此观念形成之后,又经过社会文化的传承内化于人性,融化在一代代人的心理——文化结构中,成为中华文明的底色,也是中国人之为中国人的最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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