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宋仁宗的曹皇后确实嫁过人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20-04-14 00:34:38
标签:宋仁宗、曹皇后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宋仁宗的曹皇后确实嫁过人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三月十九日甲申

          耶稣2020年4月11日

 

 

 

(《清平乐》里的的曹皇后)

 

正在播出的电视剧《清平乐》讲到被立为皇后的曹丹姝在入宫之前,曾有过一段不愉快的婚史。这并不是编剧的虚构,历史上的宋仁宗第二任皇后曹氏确实结过婚。

 

据宋人笔记《甲申杂记》,曹氏的第一任丈夫叫做李植,“自少年好道,不乐婚宦”,但李植与曹氏有婚约,“及礼席之日,曹氏已入门,化先逾垣而走,曹氏复归”,新婚之日,李植居然逃走了。后来曹氏便回到娘家,未久又选入皇室,立为仁宗皇帝的皇后。她的前夫李植呢?“自放田野,往来关中、洛阳、汝州,人以为有道之士也”,不少官员还慕名拜会他。

 

 

 

仁宗的母后刘太后,早年在民间时也结过一次婚。《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刘氏始嫁蜀人龚美,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刘后先嫁给四川人龚美,因龚美贫穷,养不起老婆,便让刘氏改嫁了。经人牵线,刘氏改嫁襄王赵元侃。赵元侃是谁?就是后来的宋真宗。真宗即位后,先后封刘氏为美人、修仪、德妃,最后立为皇后。龚美呢,被认作刘后之兄,改姓刘。

 

 

 

(《清平乐》里的刘太后)

 

宋朝还有一位皇后出身更卑微,当过士大夫的侍妾,那就是徽宗的皇后韦氏。韦氏是绍兴人,姐姐是宰相苏颂家的老婢,她本人也曾服侍过苏颂,一日,她为苏颂侍寝,却因患有尿遗之症,尿了苏颂一床。苏颂说,这是富贵相。将她送入京。后来宋哲宗从民间选了二十名女子,赐给诸王,韦氏也入选,入了端王府。再后来,端王继位,便是宋徽宗。韦氏为徽宗生了一个孩子,叫做赵构,即宋高宗。

 

事见《宋人轶事汇编》记载:“显仁本会稽人。绍圣苏丞相颂致仕,居丹阳,有老婢韦,后出家为尼,其妹即显仁也。亦尝给事苏丞相家,初携登颂榻,通夕遗溺不已,颂曰:‘此大贵相,非此能住,宜入京。’会哲宗择室女二十,分赐诸王,显仁在选,入端王宫,一幸生太上。”

 

靖康之变中,韦氏随徽宗被掠北上,高宗即皇帝位后,遥尊她为“宣和皇后”。绍兴十二年(1142),宋金订立《绍兴和议》,韦氏回到南宋。

 

“二婚”女性也可以当皇后,说明以宋人的思想观念,女性并不会因为改嫁而受歧视。

 

 

 

许多朋友可能都会以为,宋朝女性地位低下,不许改嫁再适,因为宋朝盛行程朱理学,而程朱理学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妇人失节,即是失节。宋朝女性受程朱理学束缚,嫁人之后只能从一而终,如果改嫁,则为主流社会所不容。但,这样的看法,是完全不合史实的,至少存在着三重误解。

 

第一重误解:夸大了程朱理学在宋代的影响力。实际上,程朱理学只是宋代众多学术门派的其中一个学派而已,除了程朱理学,宋朝还有蜀学、关学、心学、新学,等等。理学的影响力在宋代并不大,甚至一度被朝廷列为伪学,禁止传播。那么它怎么可能有力量束缚宋朝的女性?

 

第二重误解:误会了程朱理学的主张。其实,程颐并不反对妇女再适,他有一个侄女,不幸成了寡妇,程父帮她再嫁,程颐因此盛赞父亲“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朱熹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他在《答李敬子余国秀》说:“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承认女性再嫁,是“圣人不能禁”的事。

 

第三重误解:误判了宋朝女性改嫁的情况。事实是,在宋代,女性改嫁是很常见的事情,宋史学者张邦炜先生说:“宋代妇女再嫁者不是极少,而是极多”;“宋代对于妇女改嫁绝非愈禁愈严,相反倒是限制愈来愈小,越放越宽。”张先生统计过南宋人洪迈《夷坚志》所载女性的婚姻状况,结果发现:“单单一部《夷坚志》中所载宋代妇女改嫁的事竟达六十一例之多,其中再嫁者五十五人,三嫁者六人。这虽属管中窥豹,但由此亦可想见其时社会风尚之一斑。”(参见张邦炜《宋代妇女再嫁问题探讨》)

 

 

 

宋代的社会风气并不以再嫁为耻,对再嫁妇女也绝无歧视之意。在宋人笔记《孙氏记》中,有一位年轻女性孙氏,初嫁一轻狂少年,再嫁老秀才张复,三嫁官员周默。三嫁的经历并没有影响她受封为命妇。《孙氏记》作者评价说:“妇人女子有节义,皆可记也。如孙氏,近世亦稀有也。为妇则壁立不可乱,俾夫能改过立世,终为命妇也,宜也。”三嫁,仍然可以被当成是有节义的妇人女子。

 

最能反映宋朝社会并未歧视再嫁女的事例,是刘皇后、曹皇后与韦皇后都是“二婚”女性,嫁过人的身份并不妨碍她们改嫁入皇室,并成为皇后。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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