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文利】权力、媒体与言路之通塞——旁观曲阜“大教堂”事

栏目:曲阜建耶教堂暨十学者《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0-12-30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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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文利

作者简介:任文利,笔名温厉,男,西元一九七二年生,内蒙古锡林浩特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东方道德研究所副研究员。著有《心学的形上学问题探本》(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治道的历史之维:明代政治世界中的儒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等。


     
    权力、媒体与言路之通塞——旁观曲阜“大教堂”事
    作者:温厉
    来源:儒教复兴论坛
     
    
    初见曲阜建大教堂,很是惊异,亦觉此事非常蹊跷。虽然新闻的来源非常“可靠”,源自新华网——不知是否可视同新华社,然媒体历来与赋予其“言责”的权力一样,公信力不足。昔年至曲阜拜谒三孔,见当地无高层建筑,曾向“文保”单位询及此事,被告以曲阜之城市规划中明确规定,所有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孔庙大成殿。虽然只是出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考虑,然此规定无疑是“善意”的,至少可以保有中国古典建筑的空旷之美。消息称,大教堂高四十余米,且距孔庙仅三公里。虽不排除权力拥有者时常头脑发热而无视于法律法规,然如此悖谬,仍不免令人狐疑。
    
    
    儒门之“意见书”公布后,权力很快作出了回应,消息散播的渠道仍是新华网,然前此眉眼尚属清晰的距孔庙三公里、高达四十余米、哥特式大教堂,影像倏忽间如海市蜃楼般模糊了——惟有一规划中的教堂,一切待定。
    
    
    同样的消息来源,同样的散播渠道,前后两条截然相反的消息,公众该相信哪一条呢?令人称奇的是,来源也好,渠道也好,竟没有任何人对这种前后不一致作出解释,称奇。
     
    
    媒体意味着什么?儒家历来重视“言路”之通塞,以其关乎“公是非于天下”,“是非”不是人们头脑中想象、口舌中争论的是非,而首先基于“真相”的传达。
     
    
    于今日史家颇以“专制”闻名之明代而言,有所谓“邸报”。“邸报”不同于今日之文件传达,而是古之士大夫参政、议政之各种声音的汇集与传达,包括被权力所冷落、无视乃至被切责的各种声音。邸报之传播亦非所谓“机密”,无论中央、地方,对于朝政有关切者均可从不同的渠道获得。此自然令部分权力掌控者感到“不便”,尝试取消“邸报”之传播,然尚不得不有所借口,借口于“邸报”相关内容关乎北方防务的军事机密。此举遭致儒家士大夫之反拨,爲备于“邸报”之取消而造成的言路之闭塞,东林及相关士人独立编辑“疏钞”、“邸钞”以保持“言路”之畅通,从而最终达到“公是非于天下”的目的。
     
    
    今日从事传播学研究之人多视有明“邸报”爲今日“现代”传媒之前身,然对于“邸报”的功能与精神实质甚乏真切的体会。儒家士人则不同,当报纸、杂志这种西方新媒介传入中国之时,迅即爲儒家士人所接受,晚清各种报纸、杂志的纷纷涌现,主之者多爲儒家士人,正以其关涉于“公是非于天下”。
     
    
    言路之通塞与儒家之历史观念是相辅相成的。如果说言路之“公是非于天下”所凸显者爲当世之是非,历史所述则是“公是非于天下万世”——历史绝非今日史家所称之盲目的必然,与权力世界的卑之无甚高论的角斗,无“正义”,无“公是非”的历史不成其爲历史,只成其爲“小说家”言。此二者体现了儒家的政治理念,且不徒停留于理念之中,在有明之政治建制中是有所体现的。言官(台谏)乃至邸报的设置意在于前者,翰林院之设置意在于后者。二者本密不可分,故而在明代与权力拥有者激争是非,言官失职之时,居于史馆的翰林院编修、修撰们多会群起而争之,以求“公是非于天下”,乃至“万世”。此制度设计以权力世界之“自性”,在现实政治世界中或不免于折扣,然儒家之“公是非于天下万世”的政治理念从未因此而销铄。
     
    
    我们今日的权力拥有者,缺乏一些聪明,总是将各种各样责任揽于自己的身上。曲阜之“大教堂”从清晰到模糊,或许体现的是媒体之缺乏公信力(在获得足够的真相之前,无从判断),然权力既大包大揽,给予公众的信息则是权力之缺乏公信力。
     
    
    媒体之缺乏公信力似亦无奈,它被权力所赋予的权利本无其职业所规定的“公是非于天下”的使命,其职业也仅仅成爲养家糊口的例行“公”事。
     
    
    儒门“意见书”之诉求尚属简单,“大教堂”是否可以建不妨去“争”,“公是非”之实质即“争是非”,“言路”之通塞与否本身就是一个不同意见是否能够获得充分表达的权利的问题。然作爲表达意见的权利拥有者的儒门一方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主体——一个被宣布“死亡”多年的主体。其所主张的对于“孔庙”的权利已被宣布爲“遗产”。“遗产”云者,其权利拥有者已经死去。既被视为“遗产”,其遗产继承人主张继承权则再正当不过了。曲阜孔庙略见特殊,历史上始终兼具孔子“家庙”的性质。这种特殊性使遗产继承者尚属明确,即孔氏后裔。孔氏后裔虽是天然的权利主张者,但因孔子特殊的历史地位,作为“遗产”拥有者的孔氏后裔,并无随意处置此项“遗产”的权利。散布于各地的孔庙则不同,然既有继承人主张其相关权利,权力也好,公众也好,应该去认真考虑其主张、诉求是否合理。
    
     来源:儒教复兴论坛http://www.rjfx.net/dispbbs.asp?boardID=4&ID=1230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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