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勇作者简介:夏勇,西元一九六一年生于湖北荆州,一九七八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毕业留校任教,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师从林向荣教授。曾任专业技术职务: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环球法律评论》主编、东方公益诉讼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等。曾在中央党政部门工作。 |
巴山深处的良知——纪念林向荣老师逝世十周年(节选)
作者:夏勇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三月廿四日乙未
耶稣2019年4月28日
(1928-2008)
戊戌八月(2018年9月),林向荣[1]先生逝世十载。同学们相约文祭,开启了我记忆的闸门。随涛泛舟,静夜重逢,且行且记,缀连成篇。夏勇[2]谨按
一、混沌开兮幸遇良师
初识先生,在1979年上半年,大学一年级下学期。学校请了一位叫一圆一亿的日本教授做系列讲座,吸引我的却是一位中国老师。他戴厚厚的黑边圆框眼镜,年过半百,枯发后仰,矮壮苍肃。衣着朴旧而规整,领扣严正。走路昂首而若思,健步如仪。声音洪亮而内敛,字字铿锵。相言随和而寡淡,不怒自威。这个印象,与稀稀烂烂的校园环境、松松垮垮的川腔川调对比鲜明,符合十七八岁少年对大学老师的臆想,成了先生在我心中永恒的定格影像。虽说后来接触多了,也见过光膀子打蒲扇一类的模样,但每当想起他,总是这个样子。如同熟人圈里每每说及,觉得还是称“林老师”顺当,且近乎专称。倘用别的称谓,包括“林先生”,倒不知所云了。
和林老师单独接触,始于大学三年级做学年论文,林老师是指导教师。我自拟选题“论中国封建专制与封建法律”,上报不久,年级办回话说,教研室同意写这个题目,并定下交稿时限。这个题目,其实不是一个学识和阅历尚浅的年轻人所能驾驭的。当年选这么个题目、学校老师也鼓励写,除了喜好历史,主要是追随时务。
那时候的高频亮词,还不是“改革开放”,而是解放思想。解放思想落到实处,就是解放人,开解对人的禁锢束缚,是谓松绑。对农民兄弟来讲,主要是手脚松绑,能自己种地,能到养活人的地方做苦力。对社会大众来讲,主要是身子松绑,淡化血统论、出身论,从革干革军革群、地富反坏右等身份板块里解脱出来,走向平等人格。对高层及知识界来讲,除了摘帽平反、免于挨整,主要是头脑松绑,重新界定善恶是非。当时的流行语是“拨乱返正”、“把林彪‘四人帮’颠倒的是非重新颠倒过来”,可是,要返的“正”是什么,要重新颠倒哪些是非,却不是一下子能明白的。文革是我们这个民族难以言说的共同经历和命里劫数,也是一种发源久远、深致周流的政治文化,重新认识,谈何容易。
我手头留存一份1979年2月学校发给七八级班组的油印资料《学术动态简报》,从中可见,西南政法学院虽深处巴山,当时却在思想理论的前沿研讨。这样的研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有一批像胡光院长、杨景凡先生那样忧国忧民、鼓励探索的前辈,有一批像林老师那样有学问、守良知的读书人。这是值得我们永远感恩的。
(学校发给每个班组的学习资料)
1978年西政复校时,许多老师刚从农场、干校、监狱回来,有的与家小还未团聚。老师们重返讲台,带来浓烈的解放与反省气息。讲授中国法制史的张警老师是民国老派学者,严谨深邃,但走上讲台,瘦弱的身子在破旧的中山装里激动得颤抖,令人满心酸楚。多数老师讲起课来,不论什么专业,都免不了情不自禁放声控诉。有的课,比如国家与法理论,本来是维辛斯基版本,讲着讲着便疑窦丛生,变成自我批判了。有的老师讲课激情洋溢,信马由缰回不到本题,还自问“讲到哪个地方啦”?尴尬得收不了场。我印象很深的,还有一位教刑事诉讼法的女老师,讲到有关章节,岔到自己的遭遇,几度咽泣讲不下去,同学们则低头沉思,静场默侯。
林老师这位早年投身革命的“历史反革命”,复校时只是“半解放”,仍然背着沉重的政治包袱,师母及孩子们都还在老家乡下。直到1986年,也就是七八级毕业四年后,林老师长达三十多年的所谓历史问题才得以平反。复校头三年,林老师没有上讲台,但学生们已然诵其文、达其闻。1979年、1980年、1981年,林老师在《西南政法学院学报》(后改名《现代法学》)发表了三篇犹如荆棘鸟绝唱的理论文章,分述法制概念、诬告反坐、三权分立,站到了解放思想、推进民主法制的最前沿(详见后文)。
(1980年林向荣、李光灿、李步云、杨景凡、杨和钰等先生合影)
当时,民主法制讨论热还在酝酿,都说“要法治、不要人治”,但究竟什么是法治、要什么样的法治,却不大清楚。流行的十六字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针对无法无天讲的,没有涉及法律可不可依,即良法恶法问题。当时以为,只要结束动乱、恢复法律秩序,就万事大吉了。林老师在西政学报1979年第1期发表《法制一词含义的初步探讨》,提出警惕对法制概念的“形式主义的解释”,强调现代法制或法治的核心是“主权在民”、“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国家权力来自法”。文章认为,只有把法制理解为合法的体系,才能把社会生活纳入法律的轨道;只有人民的法律,人民才会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贯彻执行和严格监督;离开这个基本点,便无真正的法制可言。这篇文章提醒人们,要分清民主的法制与专制的法制,注意法律制度的合法性,反对恶法亦法,强调在法制建设启动之初,应该对现代法制的原则、秩序、体系有一个战略性、格局性的思考和把握。
在老师们的感召下,学生们的研讨如火如荼。作为“新三届”,西政七八级是一个特殊的历史群体,来自五湖四海。论职业,有工农商学兵,也有知青、游民;论出身,有革干革军革群,也有地富反坏右;论学历,有老三届中学生甚至工农兵大学生,也有小学没念完的自学成才者;论年龄,有已奔不惑的三个孩子的父亲,也有十五六岁的懵懂少年。这样的学生构成,不仅在世界法律教育史上,而且在整个人类的教育史上,都是罕见的。来自不同职业工种、社会阶层、学历程度、年龄经历且差别极为悬殊的人们,仅凭高考成绩,便一起走进校园,从此改变命运。这样的政治决策,连同实现现代化、摘帽平反等决策,确实深触人心,诚如《诗》颂,“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奇幻跌宕的社会变革和命运转折,激发了学生们的自觉反省,校园里,讨论辩论、书文做诗,一时蔚然成风。蒋庆同学还自贴墙报《回到马克思》,给人诸多启发。
在我的记忆里,那是一个松绑开智、重新体认善恶是非、朝气蓬勃追求光明的年代。官方话语与人心所向榫接卯合,塑造了那个年代沉郁而勃发、厚重而干净、粗蛮而梦幻的独特气质,反省与觉醒,犹如躁动于母亲疲惫躯体里的一对孪生儿。青年学生多怀有对民主法制、自由平等的纯真向往,尤其是学政法的学生,似乎天降大任,建设民主法制的时代重担已然落在肩上,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还记得,西政校刊上有一个图解古汉字“灋”的独角兽标识,依许慎《说文解字》所云“平之如水”“触不直”,既表示公平正义,是为原则;又表示刚直不阿,是为行动。虽比后来流行的一些校训显得简陋,却深触内心。可以说,“新三届”不论后来每个人的际遇、质地怎样变换,他们的青春记忆里,民主法制、自由平等总是染着玫瑰般的绚烂色彩,就像劳筋骨、苦心志总被看作人生最美好的事情。他们个人良知的蒙昧与开启、泯灭与持守,终归绕不开那一段重新认识善恶是非的青春岁月。现在的青年学生见多识广,或许会觉得,法治比人治好、民主比专制好、平等比特权好,正如富裕比贫困好、安定比动乱好、和平比战争好那样,不过是些常识公理。可是,这些常识公理真要经由内心自觉、化为良知信念,还是着实不易的。我想,这大概是知识与良知的最大不同吧。
除了受到解放思想氛围的感染、老师和同学研讨的启发,我想写封建专制与封建法律这个题目的直接动因和理论根由,是当时中央文件、报刊杂志上有个流行论断:我国封建专制、家长制的时间长、流毒深,这是发生文革、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根本原因,当务之急便是“肃清封建专制主义余毒”。至于封建一词确否、中国自秦以降究竟有没有封建制度,封建何以同专制挂钩,封建专制主义又何以流毒至今,我并没有去思考。
题目得到学校认可后,便急忙动手了。这是我头一次写论文,脑子里完全没有学术规范的概念,也不晓得史学研究的讲究。似乎读史就是为了用史,就是为了用历史资料去论证几个主流观点。“以史为镜”实际上成了以史为据、借古喻今。论文大体上是当作大批判文章来写的,更遑论从文化的视角看待中国古代法了。其实,古代资料也没读多少。学校的图书馆正在清点复建,起初我主要看的,是批林批孔留下来的活页本《评法批儒学习资料》,以及两报一刊及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谈古论今的文章。林老师的法制文章我并没有完全读懂,老是在人治、法治、礼治说里打转转。只知人治为专制,不知专制也可以搞法治,而且还可以像商鞅韩非那样,用法治把专制弄得更加酷烈卑鄙。所以,论文的主旨,一方面,试图找出古代法律的专制主义表征,比如皇权、等级、专横、随意、残酷,以便于肃清流毒;一方面,又愤然指责专制主义破坏法制,皇权超越法律,好像法律又不是帝王之具,不该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了。
(西政七八级六班部分同学合影)
1978年西政一分币值的菜票可买一份咸菜
这篇肤浅敷时的文章,写得激情洋溢,居然两万多字,还请家乡一位做打字员的中学同学打印出来。文章上交年级办,按学科归口到法制史教研室。那时候师生亲近,有些学科的老师到学生宿舍,商量论文修改,有的还逗留到熄灯时分。焦急等待中,年级办通知我去林老师家“取论文”。
林老师住在中美合作所展览馆背后杨家山的教工宿舍,往西边,就是白公馆、渣滓洞了。进门往右径入一间小屋,屋里一张书桌,一边挨床、一边傍凳,中设一把旧藤椅。这样的书房兼卧室兼会客室,成了此后多年我常往的一个“道场”。后来搬家了、直到去世,我到书房吊唁,清贫疏简的样式大致未变。记得每次到老师家,就直接进那间小屋坐下谈事。谈完事,他开始静默,等我起身,便送到门口,但从不挽留,也不出门。我谈完便走,连客厅也不看一眼,只在门外转身,微鞠一躬。他点头示意,也不说话。这样重复无数次的径入径出,没有废话、没有拉扯,看似呆板单调、没人情味,却成了我与老师相处最温馨、最宝贵的记忆。
那天谈话很直接。林老师面无表情看着窗外,以特有的磁性嗓音,字正腔圆、慢悠悠地说,选题和内容都不错,看得出下了功夫;内容有些空,专制主义、皇权与法制的关系不是那么简单;恩格斯论述过东方专制主义,可以找原著读读。最后他说,字数多了,应砍到一万字以下,最好六七千字,这样也好给刊物投稿。我回答说,不能为了发表就删改。林老师加重语气说,没有商量余地。还说文贵在精,老子《道德经》也就五千言。
回来后,我冷静下来修改,如同地里薅草间苗,终于删去许多无关紧要的古文引证、文学佐料,同时惊觉,用大量文献去论证的几个观点,其实都是人所共知的,了无新意。功夫似乎只在论证过程,尤在运用资料的简繁粗细。用家乡带来的200格稿纸,下面垫一张深蓝色复写纸,抄出来还有近万字。上交时似心有不甘,便在标题上加了个“略”字,成了“略论中国封建专制与封建法律”,大概想表示肚子里还有货吧。
现在看来,做这篇文章虽追随时务,却并没有触碰到深层的古代法理。老师肯定的,不过是追求民主的价值取向。老师指出的简单化问题,其实就是没弄懂究竟何谓专制、何谓民主。五四运动以来“德先生”的威名、人民当家作主的信条、以及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落在我们脑子里的,只有专制不好、民主好一类简单的价值执着,而且,还要在清算封建专制主义的同时,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假民主、假自由、假平等做一通批判。自由、平等、民主这些大词,犹如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爱情,虽美丽、新鲜、炙热,却抽象飘渺,无从把握,于是,便只有凭借对其反面的专制独裁作近乎随意的历史批判,获得价值体认的快感。这样一种非白即黑的价值先定,其实妨碍了静下心来认真阅读复杂的中国历史,也妨碍了细心体会松绑解放对于民主法制的真切意义。并不懂得思想解放之历史意义在于人的解放,而非仅仅用实践去检验某个真理,或者提高经济生产效率,也不懂得民主法制建设应当着眼于老百姓的开智解蔽、自尊自强,着眼于老百姓权利的成长与强大。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这篇文章由法制史教研室推荐到杨景凡先生那里,杨老约我到家里谈了一次,大意说批判古人要慎重,还鼓励我多读与法律无关的书。杨老的这次谈话,2001年我在《忆杨老》一文里写过。从内江县法院实习回来,看到这篇文章收入西政编印的《七八级学年论文选》。这是我头一次看到自己的作品印入集子,但文章删到五六千字,乃林老师御笔亲为。与复写稿一一对照,竟有割肉般的疼痛,但几天下来,多看几遍,便渐觉简约松快了,甚至隐约觉出音乐般的旋律节奏。我想,那应该是老师的节奏吧。古云大道至简,文章一旦删繁就简、平易家常,到底值几斤几两,自己也就心知肚明了。回想这大半辈子的笔墨生涯,我偏好磨文章,有时磨过人家忍耐的底线,无疑与老师的早年开示有关。
二、郁郁文兮良识哺与
同林老师多些接触,因于写大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还是林老师。这得从外国史的学习与研究说起。
到了大学三、四年级,或许是受到一些年长同学的影响,我的兴致转到外国历史。想来有趣,那时候研读外国历史,初始动因,一是为了读懂革命领袖的著作,二是为了批判对立面。这也成了读史的两条进路。这样的进路,对我们这辈人的知识构成、历史观念有着潜在而复杂的影响。
当时的风气提倡干部读马列,而非搞GDP。马恩列斯毛的著作当圣经来读,里面涉及的外国历史,尤其马克思、恩格斯著作涉及的欧洲史,如《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德意志意识形态》《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还有巴黎公社、共产国际等,老师们津津乐道,学生们也有些着迷。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论,中国缺一个资本主义阶段,没有多少资本主义可反,只能反封建。为了批判作为社会主义对立面的资本主义,占领意识形态阵地,恐怕也只能薄国史而厚欧史,主要从欧史里面找材料。大约因于这个缘故,涉外的历史文献资料,起初多是作为批判材料编写的,不是什么人都能看。封面的左上角通常有黑体字“内部资料供批判用”,有的还标有密级。
在这样的背景下,读史谈不上阅读文明,而是怀着某种庄严与警惕,体会和学习阶级斗争的历史。对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先贴上阶级的、敌友的标签,再按需取用,是谓批判史学、批判法学。问题是,有时候批来批去,反倒明白了、会通了对方的一些道理,且觉知出有些道理实属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并非对手的专利,也不该任由对手专享。不同的文化场景和历史进路,似乎只在问道得道的先后深浅以及表述风格和政治文化特色。这个情形,有点像某些欧美大学开设汉学、东方学,本可在所谓“缺失式比较”中增强西方文化的优越感、自信感,却免不了总有些欧美学生真的学进去了,甚至迷上了。
作为法科学生必修科目的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律思想史这两门课,由于戴着“外字号”“西字号”的帽子,敌情时发,从五十年代中后期便受到冲击乃至取缔,后来便销声匿迹了。改革开放打开国门,虽不至涉外必嫌、涉外必异,但政法教育与研究仍然敏感。西政七八级是作为“绝密专业”招进来的,这两门课的内容又主要讲欧美日,即所谓西方的制度和思想,这就不免更加敏感了。我留校工作后才知道,西政七八级很早就上中国法制史,但直到四年级才排上这两门外字号的课,且思想史还放在选修,主要是因为担心学生的“辨别力”不强,上早了容易中毒。所以,第一学年讲维辛斯基版“国家与法理论”,还特别开设了一门称作“马克思主义文风”的课。这次追忆林老师,看到1979年学校写的一份关于请一圆一亿教授来讲学的报告材料,里面大量笔墨用在反复论证邀请西方学者来讲西方资本主义宪法的必要性,并就一些论题提前打预防针消毒。据说,这位日本教授先是在北京转了一圈,几个著名高校只请他吃饭,不敢请他讲课。
随着改革开放迈开步子,研读外国东西的动因和进路也有了明显变化。虽不像九十年代、特别是加入WTO之际,提倡国家立法“与国际接轨”,但“参考借鉴”的提法已出离禁区。于是,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律思想史学科名正言顺地恢复起来。但是,怎么教这两门课,仍然是个问题。当时的主流教材蓝本是苏式的《国家与法权通史》,实际上讲的是列宁、斯大林的国家理论。
四年级上学期,林老师给七八级讲授外国法制史,在近两百人的简易大教室。从罗马法、日耳曼法到教会法、普通法,从英国法谚、自由大宪章到法国人权宣言、拿破仑法典、德国民法典,再到日本兰学、明治维新,配以林老师浑厚铿锵、抑扬顿挫的标准国语和行云流水、精准疏朗的学术语式,学生们听得如痴如醉,乃至每次宣布下课时,都舍不得离堂。
林老师的教学展示了一个新天地,一个读史、用史的新天地,一个阅读文明、阅读世界的新天地,影响深刻而隽永。学生们感受到的、体悟到的,我想,不光是严谨的专业精神、矜持的学问尊严,还有对文明的敬畏、对文化的觉知。七八级学生对外法史兴趣大增,毕业论文选题也多往这边靠,还受“名额限制”。有些同学的毕业志向选择,也直接受到林老师的影响。梁治平同学回忆说,当年报考外法史研究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听了林老师的课。
我想写外国宪法的题目,找林老师请教。他说要先定写国别的、断代的还是专题的,不要泛泛而论,写一个题目就写透。他先是说可以写日本,我说日本学的欧美。他又说,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很有特点,值得研究,并随口点了几本书,说图书馆里有。记得一本是雷宾南翻译的戴雪《英宪精义》,另一本也是翻译的,符礼门《英吉利宪法的成长》,还有就是王世杰、钱端升的《比较宪法》、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
这几本书为民国旧版,混合着书香和霉味,盖“西南联合大学”图章,大约是抗战后流转到重庆的旧物,文革中幸存下来。这类书如同善本,借不出来,也没有复印机,只得每天去图书馆“坐班”,抄做卡片。图书馆里有一位熟悉古旧书的老太太,慈眉善目,眼镜总是搭在鼻尖上,有时还着人给我倒杯开水。再稍晚些时侯,重庆解放碑、两路口的书店和有些杂货店,突然有几大批民国旧版书低价甩卖,有的还论斤论捆卖,多是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的淡黄色小开本。林老师点到的这几本书竟也能淘到了。我至今不清楚这个大水漫灌式的卖书渠道是从哪里来的。有的书是库存的,有的却是用过的,盖有或公或私的图章,甚至还有“乡村建设研究院”“汉阳兵工厂图书室”的章子。或许,也是抗战时期裹挟入川的吧。后来,重庆坊间又出了几批大开本的港台版影印本,图书馆买来作为“内部资料”阅览。还有一些私下传借的未公开出版的资料,如湖北财院曾广载先生编写的《外国宪法讲义》,我从西政教外国宪法的郑老师那里借得。曾广载老先生学问深厚,虽未面谒,但我受益良多。他的讲义是当时国内学者写的最好的外国宪法教材,与民国旧书相比,胜在材料新鲜和丰富,与港台书相比,胜在适合内地读者的需求和口味。
(民国商务版《比较宪法》《政治典范》)(盖有“汉阳兵工厂图书室”印章的《社约论考》)
写作过程中,林老师说,研究外国要读外文原版书,学校正计划购买。他借给我一本日文书,书名记不得了,我也没看进去。他说,学会五十音图就可以查字典读,还说,日文汉字多,梁启超不会日文,写文章也能用日文资料。近代中国许多词汇就是这样从日文借过来的。林老师把这个现象称为“词侨归国”。2001年9月,我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演讲《中国的公法学问》,着重介绍近代中国公法词汇与日文的关系,用的资料多是那个时候开始积累的。里面,有我对老师的致敬和思念。
阅读英国宪法史,极大冲击了我自小灌进脑子里的“革命”观念。此前,改良、保守皆负面词,与阶级的“软弱性”“落后性”“不彻底性”、甚至道德瑕疵相关联,似乎只有法国大革命、巴黎公社、美国独立战争、俄国十月革命,才能荡涤旧世界的污泥浊水,才是光辉榜样,也才值得献身。现在,看到英国社会进步的取得,通过温和改良、依靠制度渐进、而不是血腥的暴力革命,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同时,在我们奉为圭臬的阶级革命、阶级斗争中,英国的宪制传统可以像一条源远流长的江河,不论社会政治矛盾和阶级力量对比如何跌宕起伏,经济、科技、文化如何发展变化,都有一种稳定、浑厚而超越的力量,以不变应万变,以万变成不变。无成文宪法而能成宪法之事,无暴力革命而能维新旧邦,这里面的道道,着实激发了我的兴趣。
那时候,我还不知保守主义,只是把保守性、连续性和相应的柔性作为英国宪法的表征,同时,在朦胧中思考,中国有哪些东西是可保可守的,哪些东西是不可保不可守的,可保可守的如何进入宪法,不可保不可守的如何远离宪法。
我读的那些清末民初的旧书里,弥漫着赞美英国、日本君主立宪的浓郁情调,似乎中国在丧权辱国、民族危亡之际,皇帝若是汉人、不是满人,清末立宪就能成功,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更不会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马克思列宁主义”了。那么,清末立宪与英国立宪能不能做个比较研究?
更耐人寻味的是,文革宣告结束后,“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进行到底”的热情骤然降了下来,三中全会宣布,“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那么,怎样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阶级矛盾?如何把一个高度组织化、国家化的先进阶级的先锋队及其列宁式的领袖集团纳入民主法制轨道?能不能考虑英国式的立宪、形成制度化的阶级调和、阶级妥协?于是,我想做一个英国与中国的“比较研究”。
有一天,我到林老师家汇报这些想法时,他按下话头,说得很委婉,大意是,写外国就把外国写清楚,把来龙去脉讲明白;外国的东西对我们有借鉴意义,但外国的东西有的和中国有联系,有的没有联系,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写英国,就一心一意写英国。言下之意,就是不要乱联系、瞎比较。这当头一棒,让我清醒了许多,还特别在日记里记下“专门”、“可比性”。林老师还问到我毕业后想做什么,我说想做学问。他说,做学问,贵在精专,小题大做比大题小做好;不要想一下子解决什么大的理论问题;学生写论文,就是练逻辑思维、文字功夫,做到文从字顺。没想到,他说的这些话,多年后,成了我常常在学生们面前叨唠的话题。
细细想来,我当时的问题,往轻里说,是不知深浅,往重里说,是气浮根浅、思想混乱,没有认识世界,就想改造世界。尤其是,写宪法文章,却没有把什么是宪法这样的基本问题弄明白,所以就敢拉郎配、瞎比较了。现在祭奠老师,回味旧题,我想,对宪法历史及其比较研究的认知,该是比从前明白些了。
有一种法律被称作宪法,乃因其源起为约法,是各类社会主体通过法律立下的共识,以达成一个结构性动态平衡,其中没有任何一方拥有绝对权威和特权。这个制度结构的关键,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倘若对执政者的管控达到一定程度,且有明确、一致、有效的规范,按公开、公正、法定的程序,便可言民主、言法治了。英国1215年《大宪章》被认作现代宪法的起源,乃因它限制执政者的绝对权威和特权,而非执政者自觉约束自己,是“对”君主立宪,而非“由”君主立宪。它又被称作“自由大宪章”,乃因它缔造了一种限制执政者抓人、掠财、舆论等特权的社会制度结构,在这个结构里,权力弱势者能够获得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财产自由、表达自由。此类自由以权利概念来表达,宪法也就成了所谓“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词源为“结构”(constitute),正是这个道理。
近几百年来全世界都喜欢念叨的主权在民、人格尊严、自由平等、分权制衡等原则,乃是从这样的制度结构里生发出来的。至于这个结构里的具体制度设计和语言表述,则要看各个国家的历史发展道路、各类文化的哲学理论特色。这样的结构及原则,是宪法之为宪法的根本。识别一项法律是不是宪法性的法律,识别一项判例或习惯是不是宪法性的判例或习惯,识别一项权利是不是宪法性的权利,识别一种政治体制是不是宪制,只能以这样的结构及原则为依据,而不能仅依其名称来判定。同理,对不同国家的宪法及其历史作真正有意义的比较研究,也只能以这样的结构及原则为依归,不能仅看其名称。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结构及原则,英国无成文宪法而成宪法之事、无法律冠宪法之名而得宪法之实。正是因为没有这样的结构及原则,我们不宜把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垂宪乃后、确实对皇权有一定制约作用的政治伦理看作宪法原则,不宜把中国历史上数千年超稳定的社会政治制度看作宪法制度,不宜把标榜国之根基、政之大法且万世不易的唐律、明律、清律等看作宪法。
打掉比较研究方案后,我的态度谦逊、收敛了许多。论文起的标题叫《英宪特点初探》,大意讲十三世纪以来的英国宪法制度如何相沿渐进,英国人如何重视历史传统,政治习惯如何进入宪法。该文也作为优秀论文收录到西政编印的《七八级毕业论文选》。后来在北大做博士论文《人权概念起源》,把英国人的“历史权利”作为一个独特类型占去较大篇幅,正是基于在西政的学习。每当看到那些文字,便想起当年林老师在我选题、读书、思考和写作上的点拨。
1982年7月,我毕业留校,在西政法制史教研室外国法制史教学组工作,林老师是组长。头个学期只交给我一件事:收集整理民国以来的资料,双周碰一次头,为编写教学参考书和教学大纲作准备。提交资料目录后,林老师要我每篇写个五百字左右的内容提要,附在复印件上,分阶段开会,逐篇口头陈述入选或不入选的理由。讨论后,入选的每篇内容提要,林老师都亲笔修改。
起初,我觉得没甚意思,但这件事做下来,才觉得归纳提炼、口头表达的功夫都有提高,对菁芜错杂的所谓学术成果,也差不多能识别大家小家、混家抄家了,比如,大陆刊物上的罗马法文章,知道了首选陈朝璧、邱汉平、周枬的。林老师修改内容提要,时常令我难堪,因为我自以为能写大文章了,几百字的提要还被改得没脾气。现在想来,老师是在不动声色地教我练基本功。
留校任教时我未满二十一岁,心猿意马,思绪像翻飞的风筝。严师在旁,埋进历史资料,渐觉厚重岑静,仿佛一块大石头压住了风筝线,不在理想的天空无际翻飞,也同现实的地物保持距离。后来,就老老实实跟林老师读研究生了。
三、严慈仁兮古风君子
追忆林老师,首先想到的是“严”字。林老师的严格、严谨、严肃,令人冒汗。我自幼对听课有抵触,后来念到博士,也没有认真听过多少课。但是,跟林老师读外法史研究生,他的课未敢逃过一堂。
林老师上专业课法学史,用的教材是碧海纯一、伊藤正己、村上淳一1976年的本子,上课方法是让学生当面一段一段把日文念出译出,再分析讨论。这是要硬功夫的。上课时,只有何力同学和我这两个“开门弟子”,谁也逃不掉。好在何兄学习能力强,且睿智仁厚,常施以援手。后来在北大念书时听过两回沈宗灵老师的研究生比较法课,教材是达维的《当代世界主要法系》英文本,也是点名让学生一段一段译讲,但上课压力并不大。因为学生有二十来位,且中译本已出版,可预习参看。
林老师的严是多方面的,比上课更严的是文字。杨老曾说,凡老林过手的稿子,就放心了。林老师改过的稿子都是满天星,但通常只改前面几页,让你举一反三。这是我最受教益的。文理亦事理,做文章与做事做人是相通的。这让我想起某位大领导当年招考勤杂工,仅要求半小时写篇作文。有人质疑勤杂工考文章,他讲的理由是,写不清楚,就做不清楚。
(林老师修改的文稿)
1982年,学校进了一批外文书,组织翻译《大陆法系》《法国法与英国法》《英国法渊源》等书,译稿既要给英文专家校对,也要经林老师审核通过。林老师审核通常不看英文原文,但提出的文字修改意见,一对照原文,却惊人地准确。这看似天方夜谭,也偶招微词,却实际发生了。我想,这全凭极高的文字功夫,包括文字背后的逻辑能力和学识积累。比如,《大陆法系》译者顾培东同学至今记得,书中有一段列举国家名称,译稿误将“Austrian”(奥地利)译成“澳大利亚”。林老师没看原文,就直接改成“奥地利”,因为澳大利亚作为英美法系国家,是不可能跑到大陆法系去的。
说到翻译,记忆里还有一件事。林老师曾质疑现代汉语“进行”一词,说这个词是那些翻译家的汉语功夫不济而生造出来的,比如,“进行学习”“进行开会”“进行立法”“进行恋爱”。我试着在译文里变换句式,删去“进行”,果其然也。
林老师的严,在学生圈子里出了名。他带的研究生都有些怕他。他有意见或不满时,极少说话,多是冷眉静默,让你自己去想。有的研究生定期去老师家里汇报时,紧张得几番半路折回。写论文是一道脱几层皮的生死坎,有的论文还被推迟答辩。但林老师的严,不是墨守成规,不是不让你闯荡,而是严谨求真,刻求新意,不可肤浅花哨。这样的严,其实是一种呵护。
师生关系也是极“正规”的。林老师门下,从来没有在读学生给老师送礼的概念。倘若有那样的事,肯定会被看作对老师的侵侮。我到林老师的“道场”皆径入径出,只有一次说“天不早了,吃个便饭吧”,那是我研究生毕业要走的时候,在“七十二家”新居。上桌方知师母已精心备了酒菜,但席间喝闷酒,基本无话。离开西政十多年后,我从美国留学回来,偶尔听说林老师人老了、变随和了。不过,从王人博同学在葬礼悼词里讲述的为老师置办七十寿筵的情况看,他们享受的待遇并不比我当年宽松多少。
留校工作后,方知林老师对自己的要求至为苛严,对别人,其实是宽慈而仁爱的。我想,这也是一种对自己的严吧。
林老师的严对事不对人,且当面锣对面鼓。我从不曾听过他在背后讲小话。即便偶尔私下忆起文革期间挨过当年同学、现为同事的某教授当众暴打,也断不肯说出施暴者的姓名。
林老师与老一辈同行的友情,令我辈惭愧。林老师常挂在嘴边的,是法律史尤其是外法史学界东南西北中的一些老同行,尤其每次开会回来,都要念叨多次。林老师说起老同行,皆由衷赞赏。或闻蜚短流长,即前辩护,或以冷眉。对老同行的高足,亦赞许有加。我们在巴山深处,虽不曾面谒,对有些前辈的学术长项、研究重点,包括遇过什么事、挨过什么整、甚至招了几个学生,却已知晓七八分,不禁“心向往之”。
(林老师与外法史学会张伟仁先生、徐轶民先生、陈盛清先生、林榕年先生合影)
中国人民大学林榕年先生曾任外法史学会会长,同林老师是老同学、老朋友,人称“北林南林”。1991年春夏之交,我在北大法律学系做完博士论文征求校外专家评审意见时,拜访了林榕年先生并奉上论文。不久,系里老师告诉我,评审意见里只有一份人民大学林先生的评价是“negative"的,而且很厉害,说是没有首先对人权作阶级分析。那个时候,人民大学的吴树青先生刚来北大做校长,大家有些紧张。好在同属人民大学的许崇德先生、吕世伦先生,还有郭道晖、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江平、黄子毅、蓝永蔚诸位先生的评审意见给得不错,才有惊无险获准答辩。事后见面闲谈时,我给林老师提起这件事,他呵呵一笑,说“这老兄就这样。有说不好的,也好嘛。”
那个时候的法律史学会特别是外法史学会,是公认的君子学会,不曾有过脸红内讧。我想,这主要不是因为那辈人历经劫难、看淡荣辱,不屑于业内的拼狠顶真,而是因为有一批做人做事都讲究的前辈。林榕年先生不徇私情,也是一例。
胡适之先生曾言,做学问要在不疑处有疑,待人要在有疑处不疑。“待人不疑”显然高出“用人不疑”,我想,根子还是“待己不疑”吧,如王阳明所云“我心光明”。
不过,林老师绝非那种和稀泥、讨巧便、得苟且的人。在待人接物上,林老师是有洁癖的,眼里揉不得沙子。实际上,他工作和生活的圈子很小,用他的话说,有些人老死不相往来,有些话打死也不说,有些饭打死也不吃。诚可谓,“见善称之,如恐不及,见不善斥之,如恐不尽。”正因为这样的讲究,林老师晚年享有一个令人羡慕、却难以复制的融工作和生活为一体的小圈子,大家相处自然,同气相求,相惜相怜,亲同兄弟姊妹、父母子女。尤为感佩的,是林老师与杨老之间的深厚情谊,诚可谓,仁、义、礼、智、信,字字皆涵。从林老师写的《沉重悼念杨主任》一文,不难窥见。据说,有一次,教研室几位同事及家属去歌乐山公墓给杨老扫墓,林老师在墓前喃喃自语:杨主任,我也快了,至多两三年、四五年、七八年。同事家属在一旁打趣说:啷咯越说越长,还是不想死哈?
林老师对学生严也有讲究。我没见过林老师当面夸过谁,包括我自己,但学生们在老师心里都是宝贝疙瘩,各有特点优长。老师在背后悄悄说起每个学生,皆啧啧赞许,对工作、生活亦必挂问,总是“好啊好啊”,且不容别人说三道四,像对自己的孩子。周健同学在回忆文章里深情讲述了林老师如何招他入门的,其实,这样的动人故事还很多。杨老追悼会结束后,林老师说“替杨老”送我到机场,那一次我才觉得林老师真的老了,不禁戚戚然。他一路上仰头念叨一些学生:谁谁谁调走了,谁谁谁在哪里,谁谁谁怎么了,如数家珍。里面多数人我听来陌生,直到几年后林老师葬礼上才有幸得见。我不知该用“师道”、还是用“父慈”来形容,只知做老师的这样念着学生,真好。
(1985年外法史年会与学生合影)
林老师对家人也是慈厚的。林老师有家长制作风。大约1986年落实政策前后,大儿子二儿子(小儿子自幼过继别人)从老家乡下转户口来重庆团聚,在父亲面前像老鼠见猫。但偶尔听到老师说孩子们因为自己的遭遇而耽误了,还有一次私下夸两儿子在车队、在图书馆如何如何上进,我觉得心里暖乎乎的。师母田老师也是以怕林老师出名,傍晚散步一前一后拉得老远,蔚为西政一景。可是,同林老师做了多年邻居的杨和钰老师女儿回忆说,去世前到高滩岩西南医院探望,林老师说他最放心不下的是田阿姨,说着就流泪了,还坚持下床送客到电梯口,然后是一个日本式的鞠躬,真让人受不了。
1982年秋,我跟林老师去安徽大学参加外国法制史教材研讨会。那时,社会松绑,流动暴增,但交通陈陋,火车疲缓拥挤,从重庆经贵阳、长沙、鹰潭至合肥,穿山爬岭,小站频停,还要在贵阳留宿换车,在鹰潭再换车,耗时两三天。车厢里背筐扛包的民工兄弟多,站票比坐票多,抢座、霸座、侯座也多,有时座位底下也铺报纸睡人,到车厢连接部接水喝、上厕所,往往得奋臂扒挤,犹如在沼泽行进。能买上卧铺,便脱离苦海了。按出差规定,林老师可以享受卧铺,我只能坐硬座。学校订票时,林老师却坚持“官兵平等”,一起买硬座,中途我几次替他换卧铺,皆被严拒。这一路往返,时坐时立,困顿艰辛,斯文难矜,无以详述。回来后,在教研室会议上,杨老严厉批评我,说“老林两个脚杆都肿了,本来让你跟去,是要照顾老林的,反而还要老林照顾”。
研究生毕业前几个月,校方发表征询分配意向,我明知法制史教研室师资奇缺,却填了参加全国统一分配、不留校。那段时间我怕见林老师,他见到我,什么也不说。杨和钰老师打趣说,“这师徒俩老是打肚皮官司”。人一生,内心深处都有些隐秘的歉疚与伤痛,没有留校“服其劳”,一直是我心中不愿触及的敏感地带。先生去世时,我看到他书桌的玻璃板下压在显眼处的一张照片,是1982年10月在黄山的合影,里面有我,不禁心头一紧。
(1982年10月外法史教材研讨会与同行合影。
前排:潘詁周先生,林向荣先生,胡大展先生。后排:彭诚先生,林榕年先生,由嵘先生及夏勇)
毕业分配过程中,我经历了一些折腾,林老师都在远处看着,没说过一句责备的话。毕业后的一天,我在家乡收到四川省政府颁发的《外国法制史教学大纲》获奖证书,还有几十元的稿费。翻遍包裹,找不到只言片语,但邮单上的字却十分熟悉,是林老师古拙的钢笔字。按当时的邮寄填单制度,无疑是老师亲自去邮局填写的。
我考入北大后,林老师来京开会,住在蓟门桥附近的招待所,要我陪他去看一位住在马连道的老朋友的遗孀,说“她要来看我,这怎么行”。出门乘公共汽车挤不上去,也不愿再去挤。我虽年近而立,却依然懵懂、不会来事,我们只得拿着地图往南走。时值盛夏,林老师年过花甲,途中在路边林子里歇了两三次,还讲到这位老友好像没等到平反就去世了。那时的马连道四处是菜地、工地,好不容易找到,已是傍晚。女主人过上自己的日子,忆起亡夫,流下眼泪。林老师很克制地拉了几句家常,大约十分钟就起身道别了。回来路上,林老师说,原本以为见面会抱头痛哭一场,看她日子过得还可以,也就放心了。
世上有这样一种人,凡事总克着自己,为别人着想。他们宁愿别人对不住自己,也不会对不住别人。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愿看着别人受苦受累,更不愿别人因自己而受苦受累。他们企望以同苦共难、甚至苛受更大苦难麻烦,去化解、分担别人的苦难麻烦。这样的人,默默担当的是普通人朴淳恻隐、却孱弱易泯的良知,而非自认的天降大任,细心守护的是人之作为人将心比心的尊严,而非让人不成其为人的专横跋扈的权势。荣华富贵、歌功颂德见不着他们的影子,困窘危难、门庭萧疏却必有他们现身。这样的人,才是古之真君子。
细细想来,我们这些后辈,做人做事讲究的越来越少了。特别是一旦成绩做大、或染权势,便容易和光同尘、浇淳散朴,真该感到羞愧。
四、孤默隐兮玉壶冰心
五、啼唱绝兮文章道义
(以上两部分因篇幅所限从略)
结语
林老师是巴山深处的一位普通教师。林老师的故事,林老师和我们的故事,是巴山深处的一个普通故事。里面涉及的虽为读书人,且在法学的小圈子,却是一个时代的共同记忆。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那个时代过去了么?
我们真的懂那个时代么?
有时代的记忆,未必懂得时代。好比有人生的记忆,未必懂得人生。狄更斯《双城记》云:“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其实,时代无所谓好坏。时代称谓不过文字符号,时代变迁不过相对而言。秦时明月汉时关,安教胡马度阴山?对一个活生生的人来讲,真正有意义的,是自己生命时限里面的际遇与觉知。也就是,你遇到什么人、遇过什么事,读到什么书、懂得什么理。这大概是人们常说的时运吧。
我们这辈人的时运,在赶上了改革开放。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这个时运百年不遇,千载难逢。从1978年上大学算起,我们这几十年走得激情洋溢、忙忙碌碌,以为一切顺理成章,只怕事情做不完,步子不够快,好像上了一辆目标既伟大又模糊、却快速奔驰的火车,很少停下来认真想一想:我们从哪里来?已走到哪里?该到哪里去?能到哪里去?倘停坐深想,便算上天的又一眷顾了。
我们这几十年,其实是跟着林老师那辈读书人走过来的。这条路,往前看,是改革开放,往后看,是走出文革。他们之所以有时候像个谜,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历史的谜底,在我们心中还没有完全破解。孟子说不虑而知为良知,王阳明说是非之心为良知,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这样的界说似乎简单了。
我有幸认识的林老师、还有杨景凡先生、陈守一先生等前辈老师,早年冒着生命危险投身共产主义革命,在酷烈的政治斗争中幸存下来,晚年松绑解放,仍然奋发工作、真诚思考。在任何时候,即便是非颠倒、尊严受辱,良知底线遭到不堪的挑战,他们都本着原旨初心,最大限度守住自己的斯文清贵,始终谦慈仁厚、克己奉公、兢兢业业,真是不容易的。他们的思考和反省,加上他们做人做事的风范,其价值远远超越了法学的樊篱。坚守良知,是他们留下的宝贵启示,也是加持给我们的正念伟力。
(2008年9月追悼会)
纪念林老师,我想了多年,不知怎么做才好。一是因为我从写大学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到读研究生,从成年到参加工作,都跟着他,里面的情感难以言说,也不愿言说,好比把美丽的唐诗宋词译成白话、外国话,是舍不得去做的。二是怕落入俗套,弄得大词连连、尘嚣滚滚,与老师低调朴素的风范相忤,让他不高兴。倘若那样,还是宁留梦中忆,不道与旁人吧。
感谢师弟师妹牵头十年文祭之约,让我有机会走近老师,也走近自己。写着写着,竟难歇笔。这里面有向老人家还欠债的因素,更多的,还是忆昔感今,歙辟本心。
师容师声,肃峻若岩。师行师文,清奇若兰。心之忧矣,曷维其已。心之忧矣,报无琼琚。心之忧矣我歌且谣。
风雨连江过野山,
清声慈范棘丛间。
十年但信不孤默,
天上良知算等闲。
(2018年冬于北京)
注释:
[1]林向荣(1928—2008),河北昌黎人,1948年考入台湾大学哲学系,参加中共地下党工作。195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分配到西南政法学院工作。曾任西南政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法学研究所所长、《外国法研究》主编,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人大常委等职务。
[2]夏勇,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61年生于湖北荆州,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毕业留校任教,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师从林向荣教授。曾任专业技术职务: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环球法律评论》主编、东方公益诉讼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等。曾在中央党政部门工作。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