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场国民平权运动(秋风)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0-04-1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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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
作者简介:姚中秋,笔名秋风,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陕西人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教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华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发现儒家》《国史纲目》《儒家宪政主义传统》《嵌入文明:中国自由主义之省思》《为儒家鼓与呼》《论语大义浅说》《尧舜之道:中国文明的诞生》《孝经大义》等,译有《哈耶克传》等,主持编译《奥地利学派译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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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隆重开幕。今年两会,既无重要选举事项,也无重大法律修订事项,不像去年那样经济形势尚不明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人民委派的最高议事机构的代表,似当利用这一难得的议政、参政机会,对中国当前所面临的一个深层次制度问题进行思考、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国民权利的不平等。
过去三十年来,由于企业家精神得到释放,由于民众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一定扩展、保障,中国经济实现了奇迹般的增长,社会也恢复了活力。计划时代所造成的不同群体之间权利绝对不平等状态,因此有所改观。尽管如此,不平等现象在当代中国仍然广泛存在,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城乡居民权利、福利的不平等。更加令人不安的是,权力深度介入的经济增长过程似乎在扩大这种不平等,而不是缩小它。
应当说,过去几年来,社会、政府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政府也已经为此而采取了一些措施。就在本届两会之前,就有若干措施出台。
最值得一提的当然是本次人大会议将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最大的修改之处是将全国和省、自治区农村与城市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从目前的4比1,一步调整为1:1。这一修订惠及占据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村居民,将大大地推动国民政治权利的平等。
令人遗憾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决定,对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如何参加现工作地的县乡直接选举的问题,暂不列入修订范围。但很显然,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涉及上亿流动人口,尤其是是在外长期打工的农民工的政治权利。如果这些人口不能便利地在工作所在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则代表权1:1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国民平权除了涉及权利,也涉及福利。从五十年代以来,政府就建立了一套福利制度,但不同社会群体所享有的福利严重地不平等,公共服务、医疗、教育等领域无不如此。尤其是,乡村居民几乎不享有什么国家福利。过去几年来,政府开始改变这种局面。
就在两会开幕前,有关部门再次公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个意见稿把“教育公平”原则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之一是,“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具体地说,纲要试图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域差距、群体间差距。比如,刚要提出,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纲要特别提出,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为保证教育公平,纲要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但是,这些增进教育公平的措施如何能够变成有效的政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当进行深入讨论,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策。
城乡居民在权利和福利方面的不平等,都与户籍制度直接相关。就在两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撰文提出,要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舆论据此推测,户籍制度改革可能迈出实质性步伐。
3月2日,全国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3家报纸发表共同社论,则表达了社会舆论对户籍制度的共同意见。该社论提请两会代表与委员们,善用手中权力,加快户籍改革进度,逐步以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取代现行僵化的户籍制度,直至最终将其彻底消除。那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这方面能否有所作为?
按照法定职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应在推动国民权利、福利平等的方面有所作为,因为,权利与福利的不平等是当代中国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举例来说,人们目前一致认为,经济结构需要大调整,问题是,如果不同群体间的权利和福利严重不平等,由农民和城市底层民众构成的人口的大多数无从享受福利,没有消费能力,经济结构调整就无从谈起。当然,社会不平等也会对社会、社会秩序的稳定构成威胁。
宪法已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温家宝总理在春节团拜会上说,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而平等是尊严和幸福的基础。当代中国需要一场国民平权运动,近些年,社会上已就此形成强大舆论,政府已在此范畴内采取了不少措施。现在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形成政治共识,两会就是形成这种共识的良好政治机会。
原载于中国新闻周刊,2010/3/8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m.katywinge.com)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