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儒家思想与人权标准(余樟法)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4-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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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据报道,新任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何亚非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表示,儒家思想同人权标准同等重要,这两者之间并不冲突,而是一种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据说,这是中国官员首次在国际场合公开表达类似观点。

这个表态,同时肯定了人权标准和儒家思想的重要性,值得“肯定”,我们应该表示欢迎。不过我也要依理如实地指出,将儒家思想与人权标准“同等”起来,对儒家的认知仍然是肤浅的,仅从政治的、制度、“外用”的层面理解儒家,没有分清体用关系,不知根本,不识“大体”。

如果说人权是普世价值的话,维护人权、尊重人格、特别关注人格建设的儒家仁本主义,无疑具有更高的普世性和普适性,可以涵盖、主导人权价值。注意,在民主制“出现”之前,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历代儒化的政权在尊重人格、维护民权的方面做得都算是好的。古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人权、人格标准,我们不能以此苛求古人。

人权标准作为一种现代性的制度规范,属于“礼”的范畴。礼以义为质、以仁为本,故其精神具有普遍性,而标准则有一定的可变性,古今标准不可能完全一致,
把古代标准放在今天,当然落后,以现代标准要求古代,未免苛刻。

可以说,人权标准仅是“仁”这一根本原则在政治层面的现代性表现,堪称现代仁政的主要标准。现代西方的人权标准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文明,无意中默契了儒家外王学的精髓。

从清朝中后期开始,“华夷”已经颠倒,在政治上,西方越来越趋于文明,趋于华,中国却越来越退向野蛮,变成夷,这真是:中华非华,西夷非夷,中华变夷,西夷变华。

尊儒,将儒家思想与人权标准“同等”起来,可以视为中国重新回归“中华”的一种努力,只可惜目前这一努力太也“有限”,犹豫不决,进一退三,原因在于缺乏文化、道德力量的支持,儒家被工具化了,说是尊儒,实为利用---即使利用也是最肤浅、最恶劣、最“不经心”的利用,比古代儒化的王朝差老鼻子远了。

真正的儒家,对仁义原则、良知本性,信解行证,缺一不可。就是尊儒,首先也必须建立在一定的了解和理解的基础上。现政府各级领导中没有一个真正的儒者,连略微儒化的领导也十分希有,大多数人身上根本没有儒味,也根本不了解儒家,不知道儒家好在那里。怎么可能真正尊儒呢。

别说上达“大体”,便是儒家“下学”层面的“用”,纵有了解,也极肤浅,便是能发“儒家思想同人权标准同等重要”之类肤浅之言的官员也万中无一。所以话说回来,知道“儒家思想同人权标准同等重要”并说出来,在现体制内,算是很难得的有识之士了,比那些将两者对立起来的学者,更是高明十万倍。2010-3-20东海老人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m.katywinge.com)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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