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笑非作者简介:吴飞,字笑非,号太常、经礼堂,男,辛酉年(西历1981年)生,山东济南人。业郑学,尊周书院(网站)、道里书院(网站)管理员。出版有《汉学读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4月)《礼学拾级》(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2月)。 |
知识分子、科举、现代政治
作者:吴笑非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八月廿七日戊午
耶稣2015年10月9日
問:知識分子為何多怨言?
答:本質是科舉制喪失的問題。你想他們本來應當是中國的管理者,現在卻要被素來瞧不起的胥吏管,他們能服氣嗎?
問:科舉不是廢了很久了嗎?
答:科舉是廢了很久,但心理不會一時改變。別說他們至今還在讀昔日文人發牢騷的書,就算那些書沒人看,他們所處的經濟地位和知識資本,就足以決定他們的思維方式。
問:但現代公知要的是多黨制,是民主,不是科舉制。
答:那是現代政治學限制了他們的思維,限制了他們對自身價值或利益的思考。或者說,民主或多黨制的要求,本質上是對人的要求,而不是對人對己一致的要求。
問:要求還要分對人對己嗎?
答:大不一樣。單向對人的要求,是自外的要求,他要求多黨民主,是要你放權,然後他想象中自己可以參與,就像穿越劇中大家不會把自己想象成部曲奴婢,只會把自己想象成公主闊少一般,他只是默認自己可以在多黨制民主選舉中拔得頭籌或施展言論自由與民更始,若一日政府真放權了,真向他討教了,他是要伺機保留置身事外的權力,以便利益最大化的。若是對人對己相同的要求就不然了,公知們就要代入自己去權衡了,如果多元化了,競選靠的是嘴、錢、媒體,甚至是臉蛋、金主、後台,那我的理念真能討好百姓嗎?甚至有沒有人給我傳播都是問題了,民主體制並不妨礙明星被雪藏,而你在得勢之前也不過一知識分子嘛。而且你可以相信,他們再高呼民主甚至民粹,等到那一天,他們絕對是精英主義的,他們絕不會盲目認為人民就是真理。
問:您讚同科舉,但科舉時代的儒生就是公知啊,而且事實上言論更極端,影響更惡劣,朋黨更嚴重啊。
答:我不否認古典科舉制沒能解決這些問題,但至少科舉制實實在在給了他們那些權力,確切說,只要你文章好,你不通過科舉都可以干涉政府權力。就現代政治正確而言,至少是實實在在給了的,而不是像代議制或協商會議一般表面上給了,暗地裡又奪了的。當然,宋明的政治有朋黨,形成了一些不能觸犯的權力中心,這我承認。
問:好吧,權力是另一回事,那風聞奏事呢?
答:首先這是風憲官的事,且國初是要求有實據的,是後來的權力博弈以及客觀因素,放開了風議的底線。這種言論開放,固然相對今日英美民族主義流行的政治正確是太過了,但考慮到文官不是錦衣衛,沒有情報偵緝能力,風聞也是那個時代體現言官職業的唯一途徑。當年大儒們是倡導周制的,是要取消言官,而讓所有官員都有言責的,放在今天有點行政取代政治的味道,但從代議制實踐來看,自有其道理。我不認為科舉制是一個完美的制度,但如果運用得當,至少知識分子中的精英人物會得到鍛煉。
問:什麼鍛煉呢?
答:他們不是熱衷政治嗎?科舉制就把政權實實在在放到他手上。然後呢?精英人物會從中落實自己的理想,檢驗自己的理論,他們會得到提高。缺乏真才實學的人則只能黜退,他可以不服,但公眾查查他的履歷,足以自行判斷。至少,他不能在自己無能的基礎上還裝得信心滿滿。從長久看,會讓知識分子務實。
問:但科層陷阱是存在的,人都有不能勝任的行政級別,不是嗎?
答:是的,古代靠的是特科徵辟,在科考範圍內可以捐個監生來繞過會試。科舉並不解決一切問題,他只是承認了知識分子的價值,并給予政權而已。至於得才用才,那仍然是靠政府的組織能力。
問:那和代議制民主有什麼本質不同?請不要說什麼教化,現代政治不談教化的。
答:資格開放和資格認證。
問:你說科舉制同時開放資格而又認證資格,這不是矛盾的嗎?
答:代議制有兩大封閉性,一個是暗含的,一個是顯明的,您不知道嗎?首先不管什麼形態的民主,代議制民主,人民民主,直接民主,選票是開放的,但權力不是開放的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不同的。民主只是承諾選舉權,憲法只是規定了代議制,而被選舉權是通過權力博弈產生的,從來不被寫到憲法中的。大家知道,被選舉人的提名是政黨決定的。也就是說,作為個人,您只有消費選票的權力(雖然消費能力是極低的),但政黨卻有經營選票的能力。很遺憾,政黨不是法人,這個市場也不反對壟斷。
問:那麼取消政黨政治呢?
答:首先在小政府觀念下,國家的整合是通過政黨完成的,取消政黨,對某些國家(包括美國、我國)就意味著國家解體。其次,政黨是自然產物,取消的只是政黨名義,但朋黨,包括一黨制內部的派系,會自行產生。最後,票選是有利可圖的市場,怎麼可能不出現企業來合夥牟利呢?難道近代經濟學都白學了嗎?當然,政黨只是企業,上頭還有控股公司,因為選票和資本是可以在黑市兌換的啊。總之,對性別、財富、職業的開放,開放的只是選舉權,而科舉開放的是被選舉權,在古代,我們已經對男性士農工商開放了,今天擴展到保姆、打工仔、拾荒者有何不可呢?代議制還有一個不開放啊,就是行政權、司法權,這是憲法規定的。就是說,你獲得了黨的支持,成為了議員,但你的權力仍然是在政黨提名的候選人中選擇委任行政人員,和間接委任司法人員,如果您不是把議會席位坐穿或者非常熱衷交際並且是骨灰級黨粉,您並不比選民更了解未來的行政、司法人員。當然,您可以立法,且不說現代的提案大都是行政機構提交的,也不說還有上院的元老來限制您的決議,您的立法還可能被大法官駁回。那麼法官是什麼人呢?是民選的嗎?人們好說三權分立是為了權力制衡,那是法國人不懂事,三權分立本質上是三角穩定。對於英國而言,英國習慣法來自歷代英王命令及其議會決議(完全不同於歐洲大陸),所以司法權是歷代國王的榮耀。立法權由上下兩院分享,上院是貴族,下院是新興資本家,是光榮革命的成果。
問:那麼行政權呢?您提倡科舉,那不是有公務員考試了嗎?
答:是的,行政權是因為行政或曰管理能力而形成的權力,他本身是中性的,可以服務於國王,也可以服務於革命黨(歐洲人還很善於二者的轉變),當然也可以行政取代政治,成為一個被現代政治所反省和監督的替罪羊(大家難道不該奇怪,為什麼不是反省貴族制或政黨制嗎)。我承認儒生或知識分子致力于行政權或曰參與公務員考試是件好事,但顯然知識分子不做那種事。我不認為這種不作為是正當的,但正如古代儒生瞧不起胥吏,把他們稱為濁流,今日的知識分子所以夢想立法機構的選舉,也不過是因為瞧不起現代胥吏,也就是各級官僚,在中國,也就是黨所培養的各級官僚,這很大程度上是他們反體制的動因。唯一遺憾的的共和國並沒有司法、上院、官僚形成的鐵三角,如果有,他們就不會打反體制的旗號了。但是要說明,我承認這種情緒的合理性,尤其現代知識分子,比古代儒生更正當。因為現代科層要遠多於古代,還基本是對上負責制,因為現代科層制來自上世紀初的企業管理(這個時間段大家明白嗎?)。宋明以降的中國,胥吏是沒有仕途的,這是相對周秦漢唐制度的倒退,所以古代儒生鄙事胥吏是有制度因素的。但漢唐胥吏靠業務能力獲得升遷,和今日公務員一樣。對於文人或知識分子而言,這是不舒服的,在科層拉長,對上責任嚴格的今天,尤其為知識分子所不忍。而科舉制的官員與現代民選官員是類似的,他們直接對主權者負責,而且工作不是業務性的,而是政策性的,顯然這更合知識分子的自我定位。所以,就科舉產生的官員的責任和思維方式而言,科舉制無法和公務員考試對應。官員是發政施令者,這個對應現代詞彙,屬於立法權。只不過古代官員同時或間接負責實施,并承擔實施責任,兼任了今天的行政權、司法權。
問:您是說三權分立不如科舉制時代的官僚機制嗎?
答:首先,中國和西方的話語是不同的,古代中國的法律包括令,政府的決策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法對於中國,只是行為底線,我們並不放大法令的意義。同時中國是廣土眾民的國家,我們一直尊重區域人群的多元性,所以不僅政府法令,就算是大明律,也要照顧地方本俗來執行。古代的官員要受律令的訓練,但尊重本俗斷案也是朝廷令甲,結果就是春秋決獄,或政簡刑清息事寧人。更重要的,科舉制使得所有官員都有議政權,由於古代沒有成文界定,所以凡讀書人,不論有無功名,也都可以參與議政。一個提案究竟獲得多大範圍的議論,取決於粉絲數。比如藩屬事宜範圍會很小,那時候沒什麼人熱心,除非有人借機倒閣。而議禮是儒生的能事,記名的都有幾百人。在中國的觀念中,作為底線的法的設立、執行(包括了立法、行政、司法權)不過是行政事務而已,而高端的制度(類似今日憲法訴訟)則是要求諸五經、祖制的儒生人人都有發言權的。今人喜歡擔心,如果兩權合一,法就可以亂立。這種恐懼來自向國王爭權的時代,是來自絕對主義君主的恐懼。但天子卻是必須服從禮制的,禮制一半來自經學,說白了也就是儒生當時公認的解釋體系,一般來自先朝慣例,但解釋權仍在儒生。所以,除了開國皇帝由權威滿格,可以獨斷專行,後世嗣君都是被儒生團體裹脅的,不聽話是要挨罵的,再硬氣死後也要罵死你。所以一時儒生流行的觀念,就是王朝當下的法律。別說沒有提案權的天子,就是壟斷朝綱的權臣,也很難挑戰之。那麼您所看到的科舉時代的政治混亂,恰在於缺乏美國大法官那樣的傾向保守和獨立於民主、政黨機制的勢力。立法權和行政權是分離的,行政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令執行,他既不能把自己的利益變現為法令,當然也不可能遏制立法者把他們的意志變現為法令或阻止其執行。誰來控制立法權?是大法官。當然,行政部門是掌握人事權的,如何防止其濫用呢?除了更周密的或更多打補丁的立法,就是考司法系統的監察。誰來制衡司法權呢?只有立法權,但對法及其是否違憲的解釋權卻屬於司法權。所以,美國體制的優勢在於獨立於民選的,凌駕立法、行政的司法權。而一般事務的關鍵掌握在國會。我讚成這種正體的穩定性,但我對非民選終身法官的合法性持保留態度,也許現代人可以接受一個特殊階層但古代中國不能。古典中國的政治正確是儒生來自選舉(漢朝的察舉或宋明的科舉),儒生掌握一切權力,社會的穩定性依賴於儒生的共識。至於立法的是非,行政的得失,司法的正誤,是訴諸公論的。這個結構經常會失效,而天子又無權解散政府,連接受辭呈都是不可能的,於是只好訴諸錦衣衛。所以古典政治中的暴力,說起來很荒唐,但又是必要的機關。今天在不太順境的國家,也會失效,唯一好在現代的主權者沒什麼負擔。當然,說到美國,不要忘了那也是個大國,來自民主的國會為什麼不會和大法官對掐呢?理論上難道不可以為了真理,為了民主,為了進步而一戰嗎?憲法及其歷代修正與翻來覆去的解釋,為什麼亦然是不可觸犯的呢?因為政黨制。政黨贏得議會選舉,然後任命自己的政府、總統,以及大法官。也就是說,實現立法、行政、司法的一體化。或者說,三權分立的憲政結構,只是西洋理想的展示,而政黨制度才是權力結構的自然演變。如果我們學不到西方的政黨力量,而要效顰三權分立的話,面對的將是立憲戰爭(回想民國)。所以我們應當感謝國父,革命雖然尚未成功,但他給了我們兩個有能力的黨,才使我們有機會享受繁榮,雖然我反對政黨政治。
問:是反對一黨還是多黨制?
答:是反對政黨這種法定而又在憲法之外的權力組織,且這個組織還不承擔法人責任。當然,我承認政黨是許多國家實現全國一體化組織,和立法行政司法一體化的方式,就權力演化規律而言,是不可替代的。我國和西洋國家一樣,都是政黨膨脹,而政府弱小的狀態,從權利的角度,這是合理的。在政府結構不可能正常調動權力的情況下,宣揚非黨派政治,是會帶來國家動蕩的。西方宣揚小政府,是因為沒有法律限制其政黨的大,且政黨早已龐大(最遲十九世紀末),所謂小政府,不過是管管胥吏而已,也壓縮不了行政成本。至於政黨政治的格局,所謂一黨兩黨多黨,其實就是壟斷市場的可能性。一黨制,就是一頭壟斷。兩黨制,就是形成了兩個壟斷中心,對英美而言,是共同的利益體系下有兩種不同的側重,就會形成兩個中心。這就像漢朝今、古文一樣。一黨制、兩黨制並不排斥多黨制,只是壟斷尚且穩定,小黨插不進去罷了。一個強勢國家,肯定形成一黨獨大,或更容易被政治正確接納的一個政黨聯盟獨大的局面,或者是兩黨輪流執政局面。多黨制如果不能形成一個聯盟獨大或兩大陣營輪替的局面,就意味著這個國家政局動蕩,公眾缺乏共識。原因很簡單,因為三體問題是非線性的。另外,一黨壟斷可能解體,這不是什麼民主化多元化,而是一黨內部的分派,然後各自選擇口號罷了。一黨制很難長期穩定,因為一黨的維持,在於吸納了太多分歧以維持一黨的團結。當維持無法承受的時候,就要破裂。相對而言,兩黨如果已經穩定下來,也就是產生了共識,反倒是穩定的,因為任何次要觀念都會被媒體(兩黨的喉舌)劃分,然後自行站隊,從而被吸納到兩邊。英美由於近代歷史的幸運,沒有經歷革命和外國干涉,所以自然產生了兩黨框架,他們的共識更為明確,所以是冷戰和文明衝突的先鋒。而經歷了革命或外國干涉入侵的歐洲國家,雖然可以形成自由世界、多元化之類的共識,但不是英美那種戰鬥力滿滿的共識。當然,這也是大陸國家和島國的不同。
問:那麼取消政黨,是否是現代政治的可選項呢?
答:制度上只能取消政黨名義,就是大家都已個人身份參與政治。當然,這麼做也就取消了民主制度,因為沒得玩了。當政治家還原為個人,或純粹由於思想、經驗相近而產生的團隊的時候,他們就對大眾隱身了。那發現可他們,選拔他們的,就只有科舉制。或者如果一定要保留個票選的形式也無妨,但他們只能通過科舉被大眾所識別。當然,朋黨的消滅,在於精英的自我修養。權力的演化更像市場,聯合壟斷當然是個人的近優解。
問:也就是說,無朋黨的政治只能是科舉的,而票選的民主政治只能是政黨政治?
答:是的。
問:那麼反過來呢?在政黨政治的框架下,把科舉制樹立為民主選舉的前提,是否會起到制衡甚至消解政黨利益或曰政黨分歧的作用呢?
答:如果以科舉制授予政務員資質,再通過民選給予具體職務,那這個民選就可以設計得更合理,範圍縮小,而參與度增加。比如某人通過科舉獲得出身,他填報參選法官(這個會要求他有相關專業認證)。當然,科舉制也要從小官做起,大概可以參選某市區的法官吧,那選民限定在所在區即可。這比提名委員會任命要政治正確很多吧(不過提名委員會可以抑制政黨干涉,經驗可取)。至少選民知道他將來要服務於自己,也知道他將來要對自己負擔什麼責任。如此,也就是選舉權不變,被選舉權交給科舉出身和直接治下公民,那政黨的整合意義自然無所伸展,也就被消解了。
問:您提到了科舉出身可以參選法官,那麼司法權如何保障呢?
答:司法包含兩個層面,一是憲法及國家風俗政策方向的導向,一是一般案件的處理。後者納入選舉比形成封閉的獨立王國要好,因為他不涉及國家的大是大非,但卻會形成法官律師階層的集體既得利益。至於大的方面,古代屬於禮學的範疇,要通過廷議解決,落實到今天,就是在京官員共同裁決,今天則可以藉助網絡進行更廣泛的辯論。我個人雖不認為過度的民主有助於弄清問題,但科舉會提高經典的效用,辯論可以視為經典致用的傳播,至於結果如何,反正提案的都是科舉出身嘛,如果一個國家會因為一兩個辯論而興衰,這個民族也太奇葩了。
問:如果是民事訴訟中牽扯到憲法解釋的問題呢?
答:這種情況一般與行政或立法有關,古代有封駁、復議、登聞鼓,最後還是落實到廷議。
問:也就是說,一切大問題都靠官僚開會解決,那官僚是否壟斷了本屬於公民的權力呢?
答:代議制本身就是權力讓渡。科舉制解決的只是權力的開放和準入,他並不被讓渡更多,也不必被讓渡更少。
問:那權力如何制衡呢?如果一個人提案立法,同時又是這個法的執行者,又有憲法解釋權?
答:如果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法人,您認為如何呢?比如一個政黨,或一個小團體?古典體制不講制衡,但有分工,布政、刑獄、督察,還有科道,官員原則上只能在官法官常範圍內行使權力,其升遷亦有部門限定。如果您說他們可以跨部門勾結,這我承認。如果你說出身選舉的有任期限制和政績要求的官員會更傾向於相互勾結以求簡便,我也承認。終身法官、長任期元老也是解決方案,或者說白了,貴族理論上也是一種選擇,但那是古典學不能接受的。
問:如果只能在現存政黨政治基礎上建立科舉制,您認為怎樣的政黨政治更合適?
答:科舉制需要一個基本但簡單的共識,如果各黨能夠接受,我覺得無所謂,因為科舉制本生會自己創造共識。如果創造不了,那就是不是科舉,或者說根本沒有樹立起科舉的地位來。
問:政黨達成共識容易嗎?
答:所以我說簡單的初始共識,即:尊經尊賢。其他洋人的椅子,可以在這個框架下爭奪。
問:獨裁或民主,或者一元化與多元化不需要提及嗎?
答:不需要。名義上一元還是多元,口號而已,現代國家尊重本俗嗎?尊重公民個人的宗教自由嗎(比如同時信耶教和拜孔子)?尊重公民個人的政治訴求嗎(比如我支持甲黨的政策乙,同時喜歡丙黨的候選人丁,我憑什麼不可以服從自己的良知呢)?現代定義的自由,只有教會傳教的自由,只有政黨壟斷的自由罷了。我不能說忠於教會或黨派沒有義理,但這義理太feudal了,中國自秦漢以後是強調奉公的,中國人適應不了。沒有自主,連報國都無門,還談什麼多元化?獨裁或民主,是基於國家狀態的權力演化。順境中的國家,比如英國,不是因為革命,而是國王意識到,他可以,權力的讓渡直到讓渡到虛君共和,並不損害他的利益,相反可以減少對他的威脅,就如教宗不必和世俗國王或總統爭權一樣。逆境中的國家則相反,雅各賓黨或督政府控制不了國家,應付不了王黨和反法同盟,就需要有拿破崙,哪怕他成為國王。也就是說,如果國家順境,上下利益一致(對外發展),那民主就是好的選擇。如果國家逆境,缺乏共識或外敵環伺,那就需要強人來整合這個國家。介乎兩者之間的,比如我國處在上升期,所以在開放言論,領導人也嚴格遵守任期和推選規則。當年衰落中的俄羅斯,則選擇了普京,那是民主選舉,但就是默認了普京的超長任期,因為復興顯然比政治正確更重要。大蕭條時代的美國可以接受羅斯福,冷戰時代也無妨接受麥卡錫。權力結構是不斷變化的,取決於這個國家的狀況和精英對這個狀況的應對,政治家可以有理想,但理想不是不顧現實葬送國家的藉口。科舉制也僅僅是一個人為制度,是為了塑造國家共識和實現升清降濁的政治理想,塑造負責任的政治,把政權還給好學的公民。這個制度本身也不足以對抗權力的演化,如果人才沒被任用,或壓根就缺乏人才,那也抵禦不了客觀境況的巨變。如果說行勢註定要召喚一個張江陵,那科舉阻擋不了。如果您認為執政者都是申時行,并渴望一個強有力的政府,那很抱歉,科舉也一時解決不了。古代的科舉既選拔了許多忠君愛國之士,也造就了大量目無尊上之輩。科舉有理想性,但實事上他讓讀書人分享了權力,掌握了權力,在一定程度上也鍛煉和造就了文人,從而讓這個國家更加崇尚文明。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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