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竞恒作者简介: 李竞恒,字久道,西元一九八四年生,四川江油人,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师。出版专著有《干戈之影:商代的战争观念、武装者与武器装备研究》《论语新劄:自由孔学的历史世界》《早期中国的龙凤文化》。 |
古代精英承受更沉重的礼教
作者:李竞恒
来源:作者授权 首发
很多人认为古代精英是骄奢淫逸的,礼教是用来压迫社会底层的,这个想象其实很类似过去乡下农民想象的皇帝生活,是左手拿元宝,右手拿人参,元宝捏捏,人参嚼嚼,皇太后则每天吃三顿大馒头,皇太子挑粪的扁担都是黄金的。
《礼记·曲礼》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意味着沉重的礼教并不向庶民开放,庶民其实过得更随意,不受礼教的束缚。至于刑不上大夫,并不是说精英犯罪不受到惩罚,根据汉初贾谊的解释,精英“大夫”犯罪,需要保住这些人最起码的体面,比如贪污的罪要叫“没装饰好自己的祭器”之类的委婉说法,犯了死罪的是让他们“盘水加剑”,回家饮剑自杀,而不是捆绑了公开处决(《汉书·贾谊传》)。这么做,恰恰是因为精英肩负着沉重的礼教,哪怕死也需要保持最起码的体面,如果精英和市井小民一样满地打滚,对整个社会来说都不是好事。
礼不下庶人,意味着精英才被控制在“礼”之中。杜维明先生指出:“这个礼,用现代在英美的术语来说就是习惯法,儒家大半的内容就包含在礼里面。在这个系统中,一般老百姓受到的约束比较少,主要是社会精英。礼的影响力太大了,根本不能违背。其中,最不自由的就是皇帝”(河西:《自由的思想:海外学人访谈录》,三联书店,2012年,第33页)。《论语·里仁》“人之过也,各于其党”,孔安国注释说“小人不能为君子之行,非小人之过,当恕而勿责之”,意思就是庶民不需要承担精英的礼教,对于庶民应该宽松、宽松,不要用礼教的标准要求和责备。
实际上,在古代西方,礼教同样约束的是精英,西方有“贵族义务”(Noblesse oblige)一词,“即位高任重,一个人从社会得到越多的财富、越高的地位和声誉,他就要对社会负上更大的责任”([英]厄恩利·布拉德福德:《大围攻:马耳他1565》,第100页)。从古代法律来看,其精神完全如此,传统中国社会对于士人精英给予更高礼仪和荣誉的同时,对其犯罪的其惩罚也更重。刘宋时期议定,官长士人偷窃五匹绢就要杀,普通人偷四十匹杀,因为“至于官长以上,荷蒙禄荣,付以局任,当正己明宪,检下防非,而亲犯科律,乱法冒利,五匹乃已为弘矣”(《宋书·王弘传》),就是说作为士人精英,本来就该做好表率,但却偷盗,哪怕是只按照偷五匹标准杀,也已经很宽容了。又如唐律中普通平民盗窃五十匹绢,顶多不过加流刑,而士人作监主司受财枉法的话,受十五匹绢以上的就要判处绞刑,德性标准要求比平民高得多(徐道邻:《中国法制史略》,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31页)。
吕思勉认为:“大凡封建及宗法社会中人,严上之精神,最为诚挚;而其自视之矜重,亦异寻常。此皆社会等级之制,有以养成之也。人之知识不高,而性情笃厚者,于社会公认之风俗,守之必极严”(《先秦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2008年,第54页)。就是说先秦封建时代以及后世重建宗法社会中的精英,其自我严格要求的意识,必然远高于普通庶民,并通过习惯以形成社会等级。发展到儒学时期,则对精英和普通大众采取不同的标准:“原始儒教在理论上承认‘人皆可以为尧舜’或‘涂之人皆可以为禹’,但是绝不要求人人都成圣成贤。因此,在‘治民’的程序上,它的主张只是‘宽制以容众’,‘先富而后加教’”(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33页)。就是说,对待普通民众采取宽和的标准,成为贤人甚至圣人的追求,这种沉重的努力与践行,实际上属于精英圈子文化。
陈来先生也对儒家精英修身的观点有过分析:“早期儒家对道德和修身的要求,主要是针对各级治民者所提出来的,而不是对民人提出来的。其基本观点认为,领导者要顺利展开公共职责,并得到民人的信任,必须在道德上做出表率,加强修身”(陈来:《竹帛〈五行〉与简帛研究》,三联书店,2009年,第45页)。类似的,宋儒强调的“存天理灭人欲”,也正是这一思路下的产物,而不是很多人想象的用来“压迫”庶民的“吃人礼教”。“存天理灭人欲”所针对的对象,首先第一个是皇帝,接下来便是士大夫阶层。朱熹在给皇帝上的劄子说:“臣闻人主所以制天下之事者,本乎一心。而心之所主,又有天理人欲之异,二者一分,而公私邪正之涂判矣”(《辛丑延和殿奏劄二》)。很明显,他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是一种限制皇权的行为,反对皇帝放纵欲望。另一方面,他对士大夫要求:“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朱子语类》卷十三)。宋明以来儒家学者,对此认真践行,其流风所及甚至影响到民国,如蔡元培便是“以最宽容的态度处理众人欲望之事,但以严格的锻炼对待自己”(王汎森:《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吉林出版集团,第137页)。
《汉书·张敞传》中有句话“尊贵所以自敛制,不从恣之义也”,意思是精英就必须自我收敛、控制,不放飞自我。有礼教自我节制的共同体,自然不需要秦始皇酷吏的皮鞭干预。《后汉书·刘般传》记载,旧制公卿二千石不行三年之丧礼,儒者刘恺指出:“今刺史一州之长,二千石千里之师,职在辨章百姓,宣美风俗,尤宜尊重典仪,以身先之”。就是说三年之丧这种沉重的礼教仪式,首先应该是精英治理者来亲身践行,然后才可能移风易俗,影响平民。
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意思是精英通过表率,平民会加以模仿。清华楚简《治政之道》说“上风,下草。上之所好,下亦好之。”就是说,庶民其实潜意识很喜欢模仿精英。又云“上施教,必身服之;上不施教,则亦无责于民”,也是说精英要亲身践行礼教,才可能影响庶民。自己都做不到,就不要对庶民说三道四。《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一国尽服紫”;楚文王喜欢戴獬冠,“楚国效之”(《淮南子·主术》);东晋宰相王导穿布衣上朝,全社会纷纷效仿,国库布匹很快卖尽解了财政危机;东汉名士郭林宗遇到下雨,头巾不小心折下一角,但时人纷纷模仿,号称“林宗巾”(《后汉书·郭太传》),这些例子都可见普通人热衷模仿精英的品位趣向,但前提是精英必须先提供好的表率。《颜氏家训·治家》说:“夫风化者,自上行于下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都是要求身份更高的父兄,首先做出更高表率,才能让身份更低的子弟来模仿好榜样。如果当一个社会的精英都变得比普通人更加败坏的时代,那么也就意味着整个社会的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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