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向晨】家:中国文化当代最切近的形式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20-12-22 16:56:30
标签:“家”、中国文化
孙向晨

作者简介:孙向晨,男,西元1968年生,上海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院长。著有《论家:个体与亲亲》《面对他者:莱维纳斯哲学思想研究》《走进希腊化罗马时期的哲学》《论洛克政治哲学的神学维度》《利维坦中神学与政治的张力》等。

家:中国文化当代最切近的形式

作者:孙向晨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原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

 

摘要:

 

在一个文化自信的时代,人们热衷于谈论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热闹的形式似乎很多,也都很需要,但我们是否注意到身边的“家”呢?没有人能否认“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有着核心地位,这是由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决定的,那么在现代我们又为什么遗忘“家”久矣?我们能否在正视现代世界的境况下,重建一种尊重“家”的现代文化,并让这种尊重落实在生活世界的方方面面,让“家”成为在当代体现中国文化最切近的形式。

 

随着文化自信的回归,人们热衷于谈论中国文化传统,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有着越来越多中国元素的出现,古典的建筑、中式的庭院、流行的汉服,发达的饮食文化,人们为这种熟悉氛围的回归而欣喜;在遍布海外的孔子学院,中国文化也有其固有的某种形式,挂灯笼、舞狮子,贴窗花、包饺子、学书画、打太极等等,人们为中国文化的活跃而高兴。这些固然都是中国文化的某种体现,但与现代生活的丰富样式相比,似乎外在了一些,究竟该如何来理解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


一、如何理解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

 

如何领悟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关系到中国文化在现代社会的生命力。中国文化在现代生活中究竟是作为一种元素?作为一种活动?作为一种思想,还是作为一种精神?如果没有对于中国文化核心观念的真切判断,对中国文化当代形式的理解就有可能流于表面化,元素化,装饰化,民俗化,不能抓住其精神实质。如果没有对于中国文化当代形式的清醒认识,就不可能谈论文化的软势力,不可能谈论文化的辐射力,也就丧失了一种文化真正的吸引力。只有深爱自己的文化,对自己的文化有高度自觉,我们才有资格谈论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

 

就现实生活而言,中国文化在当代的形态不可谓不活跃:有元素型的:很多场合,我们都会看到带有中国文化元素的建筑、庭院,在风格与气质上都很中国,其功能则完全是现代的,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形式带有极大的装点性。有复古型的,在现代化进程中,我们拆毁了很多古建古院,也复建了很多,如今在很多旅游地区,有很多复古型的街区或建筑,好的固然可以增加一点生活的多样性,差的就完全背离了时代的要求。这样的做法对于中国文化的现代生命力并没有实质性意义。还有一些民俗型的:更多的体现了民俗文化的活力,庙会、灯市、舞狮等,有很强的民间祭祀和节庆的意味,非常热闹,但背后的精神层面则缺乏关注。还有传统技艺型的:有武术,有各种传统的健身养生活动,包括饮茶文化等,对于一些知识精英来说,还有传统的琴棋书画,在这方面,中国文化依然扎根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相当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在探索其在现代世界新的发展,新的活力。事实上,如今在世界上讲起中国文化,最为普遍和流行的还是饮食文化,这是中国文化在世界上流传最广,辨识度最高,也是最受追捧的,一部《舌尖上的中国》打动无数中国人。在各种“术”的追求中,中国文化也还有很大空间,从武术到医术,从养生到饮食,更有人从传统智术追求人间的致胜之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但终究是在“术”不在“道”。因此更需要瞩目精神活动,在这个层面,中国文化也依然有强大生命力,国学的蓬勃发展,古典艺术的魅力四射,经典著作在社会中的广泛吸引力,各种读书班、各种经典的解读、百家讲坛依然拥有广阔市场。如此而言,中国文化当代形式似乎毋庸我们多言,它就在我们的生活之中,依然生机勃勃。

 

要理解“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这个命题,有两个关键环节,其一是中国文化,其二是当代形式;如果我们不从那些外在的、要素的、技术的方式来理解中国文化,那么我们就要问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究竟是什么?以及这种精神实质自我实现的现实路径究竟是什么?由此我们也才能真正明白,中国文化在当代究竟还有什么样的生命力。这是理解中国文化当代形式作最为关键的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正本清源,防止中国文化理解的浅薄化、元素化、外在化。必须从更为本质的层面来理解“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这个根本性命题。

 

自清末取消科举以来,现代中国的社会生活发生巨大变化,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曾哀叹中国文化已经进入“博物馆”,[1]虽然有所“保存”,但已经丧失了它的现实土壤,更进一步讲,作为中国文化精髓的儒家思想已经丧失了它的社会生活载体。确实,科举取消了,传统乡村消失了,宗祠文化式微了,学校代替了私塾,传统的主流文化失去了它的社会载体,儒家思想似乎已经成为“游魂”。[2]就文化传统与当代形式而言,如果精神已死,遑论“当代形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领会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及其现实形式,是我们破解这个命题的核心环节。

 

要深切理解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就要深入传统。没有人会否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王国维先生在《殷周制度论》中,特别强调了“亲亲、尊尊”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根本性作用。[3]尤其是在中国主流文化中没有位格神信仰的情况下,一切的核心价值观念就都不是从“神”的角度,而是从“家”的角度来加以理解的。由此,在明清之际,当西方传教士来到中国时,与中国文化的根本性冲突就表现在“礼仪之争”中,[4]尤其是当耶稣会将传教目标定位为中国士大夫文人阶层时,这种价值上的冲突更为明显,也就是神的信仰与家的信仰之间的紧张关系,这是两种文化传统之间的根本对立。

 

中国文化传统对于天地神人的根基性理解,与希腊-基督教的理解完全不同,在希腊体现为现象-理念的二元论,在基督教体现为此岸-彼岸的模式,这是一种本质世界远离尘世的模式。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没有这种二元论模式,而是强调天地人三才,万物一体,天人之间没有如此隔离,而是强调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如此则可“赞天地之化育,可以与天地参矣。”这是一种与西方文化传统根本不同的世界观,基于这样的理解,中国文化一直强调:“道不远人”,本质世界不是远离尘世的,“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5]这是中国文化传统异于西方文化传统的根本特质,所以在中国历史上,不会特别去追求那种远离尘嚣、高耸入云的教堂,“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6]最为高深的道理,最为精深的修行都是从身边做起的,“砍柴担水,无非妙道”。因此,中国文化的主流传统并不追求虚无缥缈境界,而是从我们身边最切近的家庭情感与伦理开始。因此《中庸》虽然很是思辨,但最终依然落实于“孝悌”与“忠恕”之道,“极高明而道中庸”。今天每个人依然生活在“家”里,但又“离家”已久,遗忘了“家”对于中国文化的根本性意义。“家”是离我们最为切近的、饱含着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是中国文化精神最为现实的载体。西方的文化传统以“现代性”的名义对于中国文化传统有着巨大冲击,为此我们经历了巨大的精神迷茫,精神价值的底线守在哪里?我们应该有清晰的意识。舍本求末,未免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敢于正本清源,重新认识家的真正意义,重新面对中国文化的根本。

 

二、“家”是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

 

“家”在人类进化与社会发展中起着巨大作用,恩格斯在《家庭、国家、私有制起源》中刻画了“家”在从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的重要作用,[7]确实“家庭”在文明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家”普泛地在人类文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独特贡献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不仅重要而且更为自觉,并基于“家”文化而发展出一种蔚为壮观的文明,因此“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更具一种本体论地位。中华文明绵延不断、源远流长,这与中国人强调“家”的文化息息相关,这也是我们应该为之骄傲的文化力量。

 

“家”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有着各种形式,并在各个文化传统中形成了自己的“家”理念。但是,“家”在现代文化中却饱受质疑,现代原则在根基处与“家”的核心价值有相抵牾之处,因此“家”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会时时被遮蔽。事实上,“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位置,中国文化不仅重视“家庭”而且重视其在社会秩序结构中的深远意义,中国文化讲“修齐治平”,其实都是围绕着“家”的理念来展开的。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并没有唯一的位格神,其对于生命的创生,不朽的追求以及伦理的诞生都与“家”’息息相关。中国文化传统信奉宇宙间大化流行,生生不息,落实在生命意义上,就表现为对于生命之连续性的高度重视。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从而体现为一系列基于家而发展出来的德性:亲亲、孝悌、仁爱而泛爱天下,“家”成了中国文化意义与价值的发源地,既是社会的最基本组织,也是精神的安放之地,“家”也成为中国人理解世界的基本模式,人们经常讲天地父母,四海一家,环宇之内皆兄弟,由此而形成一个“温暖”的世界。所以,“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扮演着一个其他文明所没有的关键角色。

 

王国维以“亲亲尊尊“确立了西周至近代的中国文化传统,周公在此基础上制礼作乐,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中国文化由此为之一变,从殷商的神灵祭祀文化转向了周代基于“亲亲尊尊”的礼乐文化,走上了一条非宗教化的人文之路。“家”由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特别突出。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希腊文化强调“爱欲”,一种男女之间的情爱,它也引申出一种更普遍的追求,成为文化的基本情感动力;在基督教文化中强调“圣爱”,以神对于世人的普遍之爱演绎成一种情感原型。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亲亲”之爱,作为一种最朴素的情感,得到了中国古代圣人的高度重视,基于“亲亲”之爱,建立起社会的伦常基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8]由此,培育“亲亲”之爱的“家”变得异常重要。

 

每一个社会都有其核心的德性系统,在古希腊是“智慧、正义、勇敢与节制”,今天的西方议事大厅内,四个顶角上依然矗立着这四尊女神。在基督教中,最圣神的德性是“信、望、爱”,通过信、望、爱建立起与上帝之间的根本联系,你的期待、你的拯救与慰藉都在于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最根本德性是“仁义礼智”,但孟子却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9]由此可见,“仁义礼智”这些德性的根本都是从“家”出发的,也都可以追溯到家的基本结构。也因为这个原因,孝成为了“德之始”;孝也被称为“仁之祖”;因此,《论语》中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0]由之我们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孝”成了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根本德性。尽管基于亲亲,基于孝悌的仁爱,有其局限性,也就是儒家常说的“爱有等差”。我们常常只记得“爱有等差”,但忘记了“仁爱”的另一面,那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也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非常强调的“推及”思想,这是“仁爱”精神中最为重要的面向,因此,中国文化一直强调“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最终乃至“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由此建立起整个社会的价值基石。

 

基于“家”的文化,中国文化的超越精神也与“家”息息相关。在我们“慎终追远”,祭祀祖先中,我们超越了日常的生活世界,以此来寄托自己的情感,追寻自己的来源,告慰祖先的神灵,对往昔的尊重成为中国文化中的重要方面,这也是”亲亲”之情的一种升华,是人们内心深处报本情结的释怀,也是对未来世代寄托的希望。“家”不仅是生活场所,也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因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发展出异常复杂、悠久的各种“家”文化。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有着非常繁复的姓氏文化,在姓氏中标识出在家族与世代中的长幼次序;在人们的相互称呼中表达出礼节文化,在死后的谥号中惩恶扬善,在行避讳中表达社会的秩序。在中国文化中也有着最为复杂的亲属关系的表达,亲属称谓分得很细,内外有别。尽管其中很多内容在现代社会需要重新检讨,但反映出中国文化对于“家”关系的特别重视。

 

“家”就是一个小世界,在家庭之内协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伦理行为的规范,维系世代之间的精神纽带,父母的言传身教,子女的耳濡目染,这些家门内的德性规训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由此在中国文化中培育出世界上最为丰富的“家教”传统,从颜之推作为“百代家训之祖”的《颜氏家训》到朱熹的《朱子家训》,从司马光的《家范》到曾国藩的《家书》;各种家训文化异常丰富,中国文化强调通过“家”来铸就一个完整人格。

 

同时,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也通过一年中各种节日表达一个文明之中的生活节奏,西方节日多是纪念“基督”的降生、受难、复活等,而中国人的节日则是围绕“家”展开的。清明节虽源自春秋时晋文公对于介子推的纪念,到了汉代就已经成为民众普遍参与祭祀祖先的节日;中秋节是家庭团聚之时,重阳节则是敬老之日;中国文化传统的精神脉络通过节日一代一代传递给大众,使中国文化精神由之而代代相传,有一种现实的传递途径与寄托。

 

正是在这样的形态下,“家”成为了我们理解世界的基本方式,我们把自己的家乡称为“家园”,在西方语言中“家庭”(family)与“家园”(hom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汉语中,“家乃承世之辞”,首先是“家庭”(family),而且不只是小家庭,只有在“家”的屋檐下,用“豕”来祭祀祖先,才能成为真正的“家园”。[11]我们也以“家”来意指我们的“国”,称之为“国家”或者“祖国”;我们也以“家”意指人类,“天下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家”成为我们存在于世的“原型”与“母题”。

 

三、何以忘“家”久矣

 

尽管“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毫无疑问地占据着最为重要的地位;尽管在现实中“家”也依然是我们生活的重心,但谈起“家”的话题似乎太沉重。“家”有着历史的重负。

 

回想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在精神理念上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但真正能打动世人的则是巴金的《家》《春》《秋》,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以及那时流行的易卜生的《玩偶之家》。确实,在一种特别重视家庭的文化传统中,在历史上也积累了太多关于“家”的负面内容,因此傅斯年写了《万恶之源》,直指“家”就是中国社会的“万恶之源”;被胡适称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吴虞写了《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还有周建人的《中国旧家庭制度的变动》,顾诚吾的《对于旧家庭的感想》等等,不一而足。从新文化运动以来,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反家非孝”的立场,这是我们今天难以直面中国文化传统精神实质的根本原因。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从旧垒中来,情形看得较为分明,反戈一击,易制强敌以死命。”[12]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家”之于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要性。因此,这些新文化运动健将的反戈一击,往往能直指要害。在这样的反击中,我们也常有“倒洗澡水,连婴儿一起倒掉”的感觉。但“婴儿”依然是有生命力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传统“国学”在时隔几十年后,还是能得到极大复兴的原因。

 

就“家”文化而言,这些新文化运动健将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区分“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与其在“历史上机制化表达”之间的差别。在二千多年的文化传统中,基于“亲亲”与“孝悌”的家文化积累了很大的负面效应,二十四孝图之类的很多内容也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传统的家文化有很多值得检讨之处,“家”文化无疑背负了大量的“历史包袱”,在现代社会完全有必要来一次彻底清理。新文化运动以来,“家”成为批判对象,“家”被认为是与个体自由,个性解放相对立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在一系列小说,电影和戏剧中成了负面形象。1949年以后,打破传统的家观念,强调革命叙事,对于“家”的破坏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家”始终得不到现代社会的正视,“家”被遗忘了太久。

 

我们始终不能忘记,作为中国文化实质的“家”的基本结构、理念与德性,这些精神实质与在历史上建立起来的各种礼教与家族制度是有根本差别的。中国文化传统在对于宇宙的理解上,对于人在宇宙中位置的理解,有着一种非常健康的看法,完全不预设创世主的概念,强调天地人三才,强调“大化流行,生生不息”。因此,人在这宇宙中“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并不专门设定神学思想来拯救世人,而是强调人在世代之中的存在,在世代中追求生命的不朽,在世代中保持生命的活力,因此才会有“愚公移山”这样的成语,强调生命的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以顽强的生命面对生存的挑战,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真精神。这些都是以维护“家”为前提的,智叟的想法则完全是个体式的,个人如何能移除眼前的大山,但愚公却看到,我有儿子,儿子有孙子,子子孙孙终能移除眼前的大山。在这样一种生命图景中,“家”文化扮演着一种极为重要的角色,我们在批判传统“家文化”的负面意涵时,不能忘记“家”的背后积极昂扬的生命意志。重视中国文化就不能回避“家”的问题,今天到了我们重新重视家的时刻,中国文化的当代形式就应该表现为生机勃勃的现代“家”文化。

 

四、重新确立“家”在现代生活中的核心地位

 

“现代”与“传统”并不是一个虚假问题,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种现实挑战。中国文化传统何以面对现代社会?能回答好这个问题,也就可以在现代生活中摆好“家”的位置。新文化运动倡导个体自由,个性解放,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在中国历史上,承习下来的“家文化”确实多有对“个体”的抑制与束缚之处。从家的角度看,个人并非一独立“个体”,首先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就意味着他在家中是有着各自的角色,夫妇、子女、兄弟、姊妹等,在这种称谓中就饱含着某种伦理责任。因此建基于“个体”的现代社会一定会对“家”有某种排斥的动力。

 

英国法律史学者梅因曾说: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差异就在于个体与身份的差异,就在于个体与家庭的差异。[13]确实如此,在西方近现代哲学家的精神历程中,充满了如何确立与建构“个体”的思想内涵,在其中,对于“家”的批判与重构似也成了应有之意。近代哲学普遍用契约论来解读家庭,以契约来解读夫妻关系,更有甚者是以契约来解读父母与子女关系,[14]这对于强调父慈子孝的中国文化来说是极为陌生的。即便是黑格尔也反对这样解读,在他看来,夫妻之间不仅有情感,不仅有契约保障,更重要的是,建立家庭是一种伦理关系的确立。这一点非常关键,但现代思想普遍是以“个体本位”来理解家庭,这导致了现代社会的家庭极为不稳定,极为松散。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社会建构的个体基础与家庭之间的内在张力。

 

但是,这样的叙事只看到了个体与家庭的一个面向,从另一个维度来看,每一个“个体”都是从“家”中诞生的,健全的人格往往依赖于健全家庭的培育,因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训”的第一原则就是如何教育子女,“家”不再是一个自然的生存与繁衍的样态,亲亲之爱也不只是自然的情感,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文化”首先是一种教育,教育子女最重要的就是家长的“自教”,“身教重于言教”,因此“家”才是家庭成员“人格”教养的最初环境,并会影响到每一个“个体”终身成长。无论是在健康家庭中的成长,还是在健康夫妻关系中的相互依靠,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特别强调一种和谐的家庭文化对于“个体”发展的巨大意义,“家和万事兴”这条原则在我们的生活中依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黑格尔很早就意识到: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以个体为本位的,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个体又前所未有地脆弱。[15]自启蒙运动以来,尽管在理性上强调个体的独立自主,但在情感上,每一个“个体”还是有所依恋,年少时对父母的依恋,成长时对爱情的追求,家庭中对子女的期待。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中,我们除了强调个体自由、平等、独立之外,现实中的“个体”还有另外一面,“个体”需要温暖的环境,心灵需要慰藉与关爱。在现代社会批判家庭这个表象背后,则是对于家庭深深的依恋。因此,黑格尔不同于其他的西方哲学家,在现代社会的个体主义原则之外,他特别强调现代世界中的伦理生活。当代德国哲学家霍奈特也深刻地意识到,在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中,只是把“家”看作一个给定的结构,对于“家”在现代社会的政治-道德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着极大忽略,[16]他觉得我们要重新认识家在现代世界的意义。

 

对于西方社会来说,现代社会强调个体,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可以通过自身的文化传统来加以补救的。比如说,通过基督教传统,在现代个体感到脆弱困惑的时候,给与精神上的安慰,给与拯救的应许。按照某些哲学家们的预测,在现代社会,宗教消亡是迟早的事,事实上,宗教却继续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根本就在于人性中有柔软与脆弱的地方,宗教在此大有用武之地。在中国文化的主流传统中,并不特别强调宗教性意涵,《论语》中也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在这种文化传统中,人性的脆弱柔软之处该如何得以慰藉呢?在最广泛意义上,“家”担负起了精神慰藉的作用,“家”在现代社会也依然起到避风港的作用。

 

在现实中,“家”在中国的现代生活中就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护作用。就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社会变革,不可避免地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与冲击。从最早的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就是从重新尊重“家庭”的利益开始的,乡镇企业也多是靠家族企业起家;大规模的企业改制所造成的下岗失业等状况,何以没有掀起巨大波澜,家庭起了社会福利与保障的作用;眼看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对于社会必将形成巨大影响,在社会养老不到位的情况下,家庭又将起到根本的保障作用。在现代中国,传统的家文化一次又一次地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保障着社会的稳定,同时也寄托着精神上的追求。我们要在现代社会安身立命,家是我们获得依靠的最基本单位。在现代语境下,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家”文化抛弃,而是要明白在现代社会“家”的原则何以会被消解,“家”又何以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需要重新确立“家”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当然,“家”的再次确立必须面对现代社会的新条件,需要在尊重每一个个体的条件下重建现代的家文化。

 

五、建立一种尊重“家”的现代文化

 

在现代社会由于自身逻辑,对于“家文化”的建设多有隔阂,这是造成我们今天不能很好地正视自身文化传统的重要原因。但是,建立一个健康的现代社会,就一定要借助某种文化传统的制衡。托克维尔曾说:“法律虽然允许美国人自行决定一切,但宗教却阻止他们想入非非,并禁止他们恣意妄为。”[17]西方社会借助其自身传统,形成了制衡现代文化的内在机制。

 

今天,个体主义思想也在中国到处盛行,甚至还谈不上是一种经过反思的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更多的是一种自发性的自我主义(egoism),这给中国文化传统带来极大冲击,“家”文化早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一种家的形式,一种家的本能。因此,我们急切需要在现代世界尊重“个体”的前提下,建立一种真正尊重“家”的现代文化。“个体”与“家庭”并非截然矛盾,传统的家文化固然抑制了个性的成长与发挥,但“家”也给个体的成长带来了最初的动力和环境,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将之转型。

 

黑格尔批判婚姻不能只建立在爱情之上,在他看来,个体的情感是非常不稳定的,如果我们只强调爱情,事实上是很难保障婚姻,婚姻除了情感与契约之外,关键还是一种伦理关系,相互之间是有着很强的责任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就是如此,有亲情,有德性,还有相互之间的责任;这正是中国文化最为看重的地方。由于没有在现代环境下,对自身文化传统的高度反思与总结,“家”文化在现代中国就开始不断地瓦解。我们徒有家的形式,却没有真正形成一种现代的家文化,离婚率高企,单亲家庭,独生子女心态,祖孙三代矛盾,家庭文化极为单薄;放眼整个社会,有着各种的家庭不稳定,留守儿童,民工的露水夫妻,乡村的空巢,这些对中国文化所珍视的家文化都形成了重大冲击。

 

我们需要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重新形成新的家理论,反思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发现“家”在现代世界的价值,尊重“家”作为人类生存、繁衍与发展的基本机制,在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形成现代的“家风”、“家教”、“家训”,让我们在自然血亲之外,对“家”充满真正的敬意与感激。

 

对于这样一种严肃的家文化,需要进行深入的文化建设。在传统文化中,通过各种礼俗,建立其让人充满敬意的礼乐文化。青年男女到了成年,要举行“冠礼”,表示成人,要担负其各种责任;之后则是婚礼,“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18]单是传统婚礼上的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便足以显示了婚礼的神圣性,而现代中国民间的婚礼,除了欢闹,缺少婚礼的庄重感与神圣性。中国人也非常重视葬礼,这是对于先人之于家庭与社会贡献的礼敬;还有对于祖先的祭礼,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原本在殷周时期,主要是尊崇鬼神,事神致福:“殷人尊神,禀民传神,先鬼而后礼”,[19]而主导中国文化传统的周礼,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家文化,成为规范人们伦理行为的礼仪。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我们依然需要重视基于家的这种礼仪财富。殷周之际,周公对夏商礼乐加以损益,发展出中国传统的礼乐文化。现代中国,也应该在对传统中国的礼乐加以损益,在尊重个体的现代文化下,创造出新的家文化。

 

其实除了在礼俗上,现代中国可以对传统加以损益,创造新的礼乐之外;在现代制度层面,我们也完全可以建设一种更加尊重“家”的现代文化。很多国家的婚姻法对于“家庭”都是非常重视的,并给与足够的保护;很多国家在税收方面采取个人与家庭区别对待的立法,充分尊重作为家庭成员所担负的责任。我们还在争论“亲亲相隐”的问题,而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法庭上都有亲属的证人回避制度。在养老,在教育,在户口,在住房,在丧葬,在祖先祭祀,以及国家节日等等很多方面,我们都可以建立其更加尊重家的现代制度。在这方面,现代中国还有很多可以做的地方,也有很多可以充分挖掘的文化和历史的资源。作为中国人,我们有责任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建立起更加尊重家庭价值的现代制度。

 

“家”对于中国人而言,不单单是一个小家,还是自己的家乡,还是自己的祖国。让现代中国人在“家”的意象中安身立命。“家”是中国人理解世界的起点,是伦理的诞生,是陌生人社会的家园,也是慎终追远的寄托。中国人习惯以“家的眼光”来看待社会,看待国家,看待世界,中国人也是以“家园”的眼光来理解自然,理解我们所生存的世界。我们要重新在现代世界中恢复“家”最为丰富的意涵,让我们来认真地对待“家”,“家”应该是中国文化在当代最有生命力的形式。

 

注释:
 
[1]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2页。
 
[2]余英时:《现代儒学的回顾与展望》,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56页。
 
[3]王国维:《观堂集林》,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451页。
 
[4]孟德卫:《1500-1800:中西方的伟大相遇》,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39页。
 
[5]《中庸·第十三章》
 
[6]《中庸·第十二章》
 
[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3页。
 
[8]《中庸·第二十章》
 
[9]《孟子·离娄上》
 
[10]《论语·学而》
 
[11]李圃:《古文字诂林》,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4874页。
 
[12]鲁迅:“写在《坟》的后面”,《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286页。
 
[13]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10页。
 
[14]参见拙作:《论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15-147页。
 
[15]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75页。
 
[16]霍耐特:《自由的权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76页。
 
[17]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39页。
 
[18]《礼记·昏礼》
 
[19]《礼记·表记》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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