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海涛】“新闻”与“历史”融通的一种解读 ——以现代记者与古代史官为例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07 00:08:03
标签:历史、古代史官、新闻、现代记者
姚海涛

作者简介:姚海涛,男,西元一九八一年生,山东高密人,山东大学哲学硕士。现为青岛城市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儒家哲学、荀子哲学。

新闻历史融通的一种解读

——以现代记者与古代史官为例

作者:姚海涛(青岛城市学院)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原载于《青年记者》20174月下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九月廿一日癸丑

          耶稣2020年11月6日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古今其实并没有我们今天通常认为的不可逾越“鸿沟”,而是一体无隔的关系。“古”是离今未远之“古”;“今”是去古未远之“今”。所以,我们才可以今知古,以古鉴今,古为今用,实现古今视域的融合。世界上最早的记者产生于16世纪的威尼斯。据许慎《说文解字叙》,我国最早的史官建置始于黄帝时期。据《吕氏春秋》,夏末夏桀时就有“太史令”一职的设置。现代的记者与古代的史官之间有没有可以传承与融通的可能呢?答案是肯定的。古代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记者,但有可与之相类比的史官。史官某种意义上相当于古代“记者”。古代史官可提供给现代记者以有意义的精神传统、文化底蕴方面的支撑与启迪。现代记者完全可以通过古代史官并返本开新,从而获得持久的历史力量。

 

现代记者与古代史官可对接、契合甚至融通之处可从新闻与历史的相似性、监督职责的神圣性、实录性,以及需要共同具备的“四才”四个方面进行如下解析。

 

(一)做新闻就是做“历史”,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新闻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历史。不过,新闻是当代史,确切地说是“正在进行史”。新闻终究要变成旧闻,要进入历史领域,接受历史真实性的检验。社会上曾经流行过诸如“历史是什么玩意儿”,“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一类的观点。其大体意思是,历史均是由人所书写,可以任人涂抹,所以完全不可相信。如果这个观点是对的,那么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就可能会是“伪史”而不是“信史”,我们的文化根柢与思想底蕴就有全都被抽掉的危险。如果真的这样,我们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甚至我们的现实也会遭到彻底、无情的否定。这些形形色色的观点经常出来干扰人们的视线,其实质是“历史虚无主义”,值得我们好好反思和警惕。“历史虚无主义实际上在于质疑、解构、挑战中国革命及其价值从而自觉不自觉地为当下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张目。”①历史被解构、被否定了,新闻的价值自然也会被否定。“做新闻,既是与时间赛跑与同行比拼,也考验媒体和新闻人的历史敏感和历史眼光。”②真正的新闻绝对不是隔靴搔痒、弄虚作假、粉饰太平的流水帐,而是有“道”在其中,有价值判断、理性态度、立命担当,当然也会有可期之未来。新闻正如中国史学的性质一样,是在“经典”的道德精神哺育下生成的一个以记事为主旨的价值判断系统。新闻也正像人类行为的一个导航系统、预警系统,对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与推动作用。在这个过程之中,记者也以自己的方式参与了历史,书写了历史,成就了新闻史,也书写出记者史。

 

(二)做新闻就是做“监督”,要担负起神圣职责

 

新闻工作最重要的职能是舆论监督。现代记者与史官在古代政治体制中的监督甚至执法作用类似。当然二者略有不同。古代史官的职责就是“君举必书”——如实记录统治者的活动,并不完全听命于主政者。而现代记者的职责范围更大,涉猎领域更广,记录水平更高。记者的新闻工作面对的不是极少数人,而是社会大众,要做整个社会的公正监督者。记者报道的层面、门类非常齐全,可分为政治记者、军事记者、经济记者、文教记者、科技记者、体育记者等等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同史官有抗拒权力干扰的制度保证一样,记者也有新闻采访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自由和权利。如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表明我国确认和尊重公民的参与权与表达权。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是对公民监督权利的保证。记者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新闻的视角,专业的眼光,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让民众知情权、监督权得以贯彻落实。让“黑幕”与“暗箱”曝晒于阳光之下,接受人民的审视。

 

当然宪法和法律在赋予人们自由与权利,为新闻记者提供了一定法律保障的同时,也从法律上对新闻自由给予一定的制约。如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比如为防止媒体权利滥用,妨害到公众利益,建立了比较完善且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

 

(三)做新闻就是做“实录”,要让事实说话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古代史官对记录哪些内容以及如何记录有礼法方面的要求与自身的专业判断。现代记者同样有法律方面的要求与新闻专业的要求,在依法采访、报道如实记录真实的同时,又有新闻专业方向的一些严格要求。

 

史官既是古代政治体制中的监督者,同时也是历史记录个体。据法守职、秉笔直书是史家坚持的精神传统。“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让史官视历史真实甚于生命。历史上出现了大量像董狐、司马迁那样“书法不隐”的良史,他们以生命保证历史真实。记者“无冕之王”的美誉充分说明了大众对理想记者的期待。真正的好记者必须有如同齐太史一样不畏惧崔杼之淫威,敢于用手中的笔去揭露罪恶、伸张正义,即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顾惜的大无畏精神。

 

近年来的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负面事件也让新闻行业公信力受到公众的质疑。如何重拾自信,走出阴霾,成为新闻从业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但我们更应看到全国有大批记者爱岗敬业,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用手中敏锐的相机和正义的笔,让老百姓及时知道了那些“黑幕”、“暗箱”,甚至以“重于泰山”之死,保证了新闻的真实与客观,同时也保住了新闻的生命。

 

(四)做新闻需具备“四才”,“德、学、识、才”样样齐备

 

做新闻是一门很专业的学问。记者需要具备什么素质?历来有很多说法。如果我们从史家需要的条件去观照记者,就会得到一些融通性的认知。如唐代刘知几认为,史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史学、史才、史识。清代章学诚认为这三个条件还需要再加一个条件“史德”。近人梁启超则认为这四个条件有等级次序,其中史德最为重要,次史学,又次史识,而史才居末。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自序中也有恰当的概括:“历稽载籍,良史必有三长:才,学,识。学者,史料精熟也;识者,选材精当也;才者,文笔精妙也。”③

 

联系到记者的工作,当然也需要这些“良史”必备条件。做新闻,是个良心工作,因此需要“史德”,即记者也需要立命担当精神,需要有新闻道德,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要有与社会阴暗面做斗争的勇气,以自身的浩然正气与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的思想准备。

 

做新闻,是需要下价值判断的工作。新闻本身有客观性的要求,但也有褒贬善恶的评论。当记者面对深度报道的选题时,新闻点评是否精当,直接决定着新闻的质量。因此,记者自身必须有弘扬正气之新闻道德。做新闻,是个“知识面很杂”的工作。没有博学精深的政治、历史、哲学、科学方面的知识储备是不行的。记者必须具备从众多素材中“去伪存真”的鉴别能力,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新闻眼”。因为记者面对的剪材往往“量”大而“质”杂,所以要从中提取出新闻焦点,没有传统文化底蕴与现代广博的知识是不可思议的。记者既要有“知微而论”的理论功力,同时也要有“专业的”实践能力,达到知行合一。

 

记者的自我修养还包括在对稿件的处理上要秉持打磨无止境原则,同时又要做到砥砺有方法,“日月积久”之后才能看到自身水平“质”的飞跃。

 

结语

 

现代记者应重新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古今融合视域,汲取古老精神传统,让古韵穿越时空在现代世界奏出新声。当然新闻记录的目的都是为了未来不再发生,所有的记录都要有记述与总结,有对原因的探求与结果的反思,得到可鉴之经验或宝贵之教训。记者必须尊重事实、敬畏真实,于新闻事件中获取坚定的实践智慧,破除“历史虚无主义”迷障,破解公众信任难题,不忘历史初心,在现实中毅然砥砺前行!

 

注释:
 
①李彬:《谈谈历史虚无主义》[J],《青年记者》,2015年11月上旬刊.第84页
 
②观其:《历史眼光,这个很重要》[J],《青年记者》,2015年7月上旬刊.第96页
 
③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第3页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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