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鲁】不识古人之大体——刘泽华、葛荃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订误

栏目:书评读感
发布时间:2020-06-27 00:47:45
标签: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

原标题:刘泽华、葛荃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订误

作者:周鲁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五月初五日己亥

          耶稣2020年6月25日

 

刘泽华、葛荃二位先生主编之《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作为国家教育部推荐之研究生教学用书,其修订本已由南开大学出版社于二〇〇一年出版,现订正其若干舛误如下。

 

其一,《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第一章第三节云:

 

(统治者)突出宣扬天子地位的神圣性与权力的绝对性。“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两句话在观念上表明了周天子的权力是没有限制的。

 

按:周天子之权力,非能无远弗届,《小雅•北山》之诗,其意在言“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此略能读《诗》者皆知之事也,如《孟子•万章章句上》所云: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

 

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其二,《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第十一章第三节云:

 

维护君权至上是董仲舒的基本政治主张之一。……全国臣民都要无条件服从君主。

 

按:董仲舒《春秋繁露•玉杯》云:“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耳。”《春秋繁露•精华》云:“是故胁严社而不为不敬灵,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辞父之命而不为不承亲,绝母之属而不为不孝慈,义矣夫。”《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云:“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诗》云:‘殷士肤敏,裸将于京,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言天之无常予,无常夺也。故封泰山之上,禅梁父之下,易姓而王,德如尧舜者七十二人。王者,天之所予也,其所伐皆天之所夺也。……故夏无道而殷伐之,殷无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秦无道而汉伐之。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所从来久矣,宁能至汤武而然耶?……君也者,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今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天下而不止,安在其能臣天下也?果不能臣天下,何谓汤武弑?”由是观之,董仲舒主张君臣权责对应,又赞同汤武革命,故非绝对君权论者。

 

其三,同书第十一章第三节又云:

 

这三对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关系,又称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汉书•董仲舒传》)。

 

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一语,出自《白虎通义》所引之《含文嘉》,检班固《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未见此语。

 

其四,同书第十七章第四节云:

 

(司马光)肯定了君主的绝对权威。他坚决反对孟子的“易位”主张,斥曰:“为卿者无贵戚异姓,皆人臣也。人臣之义,谏于君而不听,去之可也,死之可也,若之何其以贵戚之故,敢易位而处也。”(《疑孟•齐宣王问卿》)司马光强调君权神圣不可侵犯,……

 

按: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周纪》云:“《春秋》抑诸侯,尊周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温公之意,盖以为若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心天命皆归之,则可“易位”,否则不可,故未尝全然否定孟子“易位”与“革命”之言,故宋儒余允文之《尊孟辨》,言温公于孟子之说“疑而不敢非”也。

 

其五,同书第十八章第二节云:

 

朱熹对并田均地的实施效果表示怀疑,……他针对当时“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富过王侯”(《朱文公文集•井田类说》)的现象,提出了一整套限田均赋主张。他说:“宜以口数占田,为立科限,民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贫弱,以防兼并。”

 

按:“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富过王侯”一语,与“宜以口数占田,为立科限,民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贫弱,以防兼并”一语,皆出自汉儒荀悦所著之《汉纪》,自汉以下,治史者皆以为名言,宋儒朱熹《井田类说》一文亦尝引之。

 

其六,同书第二十二章第四节云:

 

顾炎武激烈批评秦汉以来的政治体制,……在他看来,……君主“欲专大利,而无受其大害,遂废人而用法,废官而用吏”,结果导致“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

 

……(以上见《日知录•法制》)。

 

按:“欲专大利,而无受其大害,……”一语、“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语与“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语,皆出自宋儒叶适所著之《水心别集》。顾炎武《日知录》卷八之“法制”条云:

 

宋叶适言:“国家因唐五代之极弊,收敛藩镇之权尽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欲专大利而无受其大害,遂废人而用法,废官而用吏,禁防纤悉,特与古异,而威柄最为不分。虽然,岂有是哉。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是一代之法度又有以使之矣。”又曰:“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

 

其七,同书第二十二章第四节又云:

 

当今制度的最大弊病是郡县无权,“夫辟官、莅政,理财、治军,郡县之四权也,而今皆不得专之……是以言莅事而事权不在于郡县,言兴利而利不在于郡县,言治兵而兵权不在于郡县,尚何以复论其富国裕民之道哉!”(《日知录•守令》)。

 

按:“辟官、莅政、理财、治军,郡县之四权也,而今皆不得以专之,……”一语,出自元儒吴莱所著之《渊颖集》。《日知录》卷九之“守令”条云:

 

元吴渊颖《欧阳氏急就章解后序》曰:“……夫辟官、莅政,理财、治军,郡县之四权也,而今皆不得以专之。是故上下之体统,虽若相维,而令不一,法令虽若可守,而议不一。为守令者,既不得其职,将欲议其法外之意,必且玩常习故,辟嫌碍例,而皆不足以有为。又况三时耕稼,一时讲武,不复古法之便易,而兵、农益分。遇岁一俭,郡县之租税悉不及额,军无见食,东那西挟,仓廪空虚,而郡县无复赢蓄以待用。或者水旱洊至,闾里萧然,农民菜色,而郡县且不能以振救,而坐至流亡。是以言莅事,而事权不在于郡县;言兴利,而利权不在于郡县;言治兵,而兵权不在于郡县,尚何以复论其富国裕民之道哉!……”

 

其八,同书第二十二章第四节又云:

 

顾炎武指出,……这种科举制度,“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日知录•生员额数》)。

 

按:“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一语,出自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生员论中》。

 

以上所举,多为刘、葛二先生之书因考据而致误者,然刘、葛之书最大之病,则不在考据,而在不识古人之大体,此当有另文以驳之。

 

西历二〇一五年四月作于南京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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