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走出偏见的牢笼——《儒家伦理争鸣集》书评

栏目:儒家伦理暨“亲亲相隐”争鸣
发布时间:2010-11-2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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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

作者简介:姚中秋,笔名秋风,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陕西人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教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华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发现儒家》《国史纲目》《儒家宪政主义传统》《嵌入文明:中国自由主义之省思》《为儒家鼓与呼》《论语大义浅说》《尧舜之道:中国文明的诞生》《孝经大义》等,译有《哈耶克传》等,主持编译《奥地利学派译丛》等。

 


  

    当代关于儒学的严肃讨论,往往是由荒唐的论点引爆的。 

    2000年,一位名叫刘清平的学者发表文章《论孔孟儒学的血亲团体性特征》,对儒家伦理思想提出严厉批评。这篇文章还有一点专业性,随后于2002年发表的文章就浅显易懂,题为《美德还是腐败?——析〈孟子〉中有关舜的两个案例》,结论是:“对于现实生活中某些屡见不鲜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儒家的血亲情理精神也应该说是难辞其咎,无法推卸它所应当承担的那一部分责任”。 

    此论一出,部分致力于儒家思想研究的学者哗然。一场学术争论就此爆发。本书就收录了十八位作者的三十一篇论战性文章。不过,书中的大部分文章所讨论的并不是,儒家伦理思想是不是腐败的温床。这样的命题也太幼稚了。要两千年前的圣贤为今人的腐败、枉法和裙带风承担责任,这样的论断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哲学研究》之类的核心期刊上,也算是当代学界一大讽刺。 

    如书名所示,论战文章主要讨论了儒家“亲亲互隐”观念的伦理、法律含义及其在当代法治建设背景下的恰当性。 

    刘清平等学者从儒家典籍中找到三个案例,证明儒家以血亲团体性为特征的伦理原则,有悖于现代法治精神,而造成徇私枉法。其中最为简单的一个案例见于论语:有个人告诉孔子,他有个朋友,父亲偷羊,儿子作证,使其父亲被定罪。孔子则回答说,我们对于“直”(公道、正义)的理解则与此不同,我们的原则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父亲不告发儿子的犯罪,儿子也不能就父亲的犯罪作证。 

    刘清平等学者对此予以严厉的批评。实际上,很多学者似乎都会赞成这种批评,并将源于西方的法治与中国传统对立起来,以证明欲建立法治社会、公民社会,就需要清算儒家伦理思想。相信不少人士都会赞成这样的批评。怎么可以隐瞒不报。很不幸,这种自以为深刻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西方传统和中国传统的双重误解。 

    一方面,是对西方的误解。以容隐为例,诚如本书中不少文章所已指出的,西方法律传统大多承认亲属容隐。对此,笔者还可补充一点,教会一直可以对违犯世俗法律者提供庇护,这也可以算另一种类型的“容隐”。《旧约·民数记》35:9-34,详尽记录了耶和华启示给摩西关于设立庇护城的律法,凡误杀人者,只要逃入庇护城中,即可免于世俗司法权力之追究。类似内容又见之于《申命记》19:1-13,《约书亚记》20:1-9。 

    到中世纪,则形成了教堂庇护权。1989年1月,英国警察冲入曼彻斯特一所教堂,抓走了在那里避难以逃避驱逐出境命运的斯里兰卡人。教堂牧师强烈抗议说,这是中世纪以来教堂庇护权第一次遭到践踏。此事当时曾引起法学界广泛关注。英国正是在13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现代法治制度的,而没有一位伟大的普通法法律家认为,教堂庇护权妨碍了法治。 

    然而,对于西方的历史、制度、思想传统之复杂性,一百多年来,国人却是囫囵吞枣,不屑了解,而满足于漫画式的解读。比如,对于西方伦理思想,国人所接受的,就是以启蒙运动为代表的、基于原子化的个人主义的思想传统,并将其视为西方之全部,而完全忽视了自亚里士多德经中世纪经院哲学一直到苏格兰道德哲学等丰厚的思想传统。对于政治制度,只简单地知道雅典民主制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而完全忽视了罗马、英国和美国的共和制度和混合政体。对于法律,只知道大陆法传统,而对普通法传统几乎一无所知。人们眼中的西方,极端偏狭。 

    另一方面,学人及对于中国古典的制度与思想之复杂性,也缺乏必要了解。比如,那些批评亲亲相隐者,对于该原则之历史背景及伦理与法律内涵,似乎并未进行深入考察,同样满足于漫画式的描述。大部分进行中西文化对比的论著,通常就是集漫画之大成者。而普通人受教育者所接受的,正是这样的形象。因而,张口就是“两千年专制”、“反自由”、“反法治”的传统云云。 

    这双重误解导致了巨大的文化灾难。学者们根据自己的偏狭理解,编造出关于西方制度或思想的模型,而它被等同于现代化、等同于先进文化,作为致力于追求的目标。以此与同样偏狭的关于中国传统制度与思想的模型相对照,人们立刻得出结论:中国传统需要全部打烂,深入批判,才有可能浴火重生。很多学者更是以19世纪、20世纪的西方为范本,而苛责两千年的古代中国,从而犯了另一种形式的“错置具体性的谬误”。 

    翻阅这本文集,其实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西方对中国的冲击已经有一百多年了,最初的震撼理应早成历史,理性的探究才是寻求真理的正道。但很多中国学人仍然不能心平气和地对待自己的传统,平等地对待西方传统与中国传统。不时会有人提出一些羞辱古人智力、见识和道德的荒谬问题,而另一些学者进行批驳的时候,也难免带上激情。貌似热闹的大辩论,其实并未产生什么有价值的学术成果。笔者去年曾经参与的读经大辩论如此,本次关于儒家亲亲相隐伦理思的讨论,辩论双方似乎同样有过多的激情。 

    或许有点神秘,在人类历史上,思想的创新,往往始于向古典的回归,尤其是在政治、法律、伦理、宗教问题上。苛责先贤,无损于先贤,只能使自己走火入魔,把偏见当作真理,把荒谬当作创新。被现代化焦虑症困扰上百年的中国学者,能否走出自己编织的偏见的牢笼,从而开辟出中国古典传统进行对话、并以自己为中介让中、西两个伟大传统进行对话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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