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嘉】凝聚社会共识需要儒家的力量

栏目: 创办十周年
发布时间:2018-11-16 08:32:10
标签: 十周年
李德嘉

作者简介:李德嘉,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著有《“德主刑辅”说之检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凝聚社会共识需要儒家的力量

—— 之于当代中国的意义

作者:李德嘉(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

时间:西元2018年11月16日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的法治建设,我们会发现国家在法治建设中所主要着力之处在于法律体系、司法体制的建构,而忽视了法治建设所需要的道德土壤与社会环境。以国家立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体现了一种构建主义法治的倾向,构建主义法治不可避免的具有国家主导规划设计的特点,在治理方面则体现为过分依赖国家立法而忽视了道德、习惯等地方性知识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国家立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社会自我生成秩序的能力,也无法为建立法治社会提供必要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共识。可以说,当前中国转型期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由于社会共识缺乏所带来的伦理空虚和行为失范。这种社会问题在法治领域的体现就是,中国的法治建设一直存在着价值缺位的困境。

 

法治建设过程的价值缺位背后反映的问题是当代中国社会因近代转型打破传统价值观以来尚未建立起新的社会共识。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的急速发展,法制的大规模改革,毛时代的共产价值观念再也无法凝聚社会多数人的共识,而承载传统价值观的儒家也力量衰微并且得不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在此时此刻,中国的法治变革、经济发展背后其实一直缺少社会共识的支撑。

 

举例言之。在国民经济遇到困难时,如何看待依靠个人奋斗而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看起来是一个政治经济问题,实则关系整个社会的义利观。儒家固然重义,却始终保护个人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儒家之义恰在反对肉食者与民争利。在个别官媒挑起民营企业存在合理性争议时,我们看到其中缺少的正是对儒家义利观的正确理解。

 

值此之时,一群以儒生自居的当代儒者将恢复儒家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视为自己的使命,他们以个人之力建网站、编丛书、办刊物,既官方课题资助,也无富商巨贾赞助。也正因如此,这群人的声音才显得独立而可贵,既无需考虑官方课题的政治正确,也无需替富商巨贾摇唇鼓舌,说一些为部分人喜欢而违背自己初衷的言论。

 

在我看来,儒家或许对现代法治的制度构架少有贡献,但是对于凝聚法治背后的社会共识绝对不可或缺。因此,当代儒者的存在正有恢复重塑儒家价值观念,凝聚社会共识的意义。

 

社会共识缺失,其实儒者内部也有左右之争,有倡自由之儒学者,言明现代法治之价值,而思考儒学在当代社会的意义;也有倡共产价值,而欲通三统为一统者。两者常常互相辩难,互不相让,往往需要有人居中协调。居中协调者,主编任重也。

 

任重主编主持儒生文丛,编纂《儒生》辑刊,一力协调左、右之儒,并且将各种儒家言论编辑发布于网络,以宣传当代儒者的声音,其主要阵地正是 。“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当代儒者必须走出书斋,以个人之力恢复儒家对于中国社会之价值,重新介入公共领域话题的讨论。 于此是一典范,每逢社会重大、敏感事件发生, 总会于第一时间发出儒者的声音,从儒家伦理、政治出发评论时事、臧否人物,彰显儒家对于社会问题的立场。

 

愚生也晚, 兴办时,我正浑浑噩噩地学习法律,对儒家既不了解,也读不进去。不知不觉间, 已经历经风雨十周年,而我也逐渐对儒家由兴趣到爱好再到使命。虽不敢以儒者自居,但我坚信儒家所言之价值,虽历经社会变革、政治变迁,但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始终为中国人所习惯之生活方式,也是重塑未来中国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所在。

 

儒者内部虽有左右之争,但君臣父子之礼,夫妇长幼之别始终是当代儒者所坚守之共识。当然,现代社会中对君臣的概念尚需重新理解,夫妇之别也宜随时代而有新的变化。诚如太史公所言:“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前半句儒者或难苟同,但后半句对人伦亲情之尊重,对民族国家之认同,却是儒者始终不变之本色,也是当下中国所须重塑之共识。

 

正因如此, 之于当代中国重塑社会共识的意义重大。

 

谨以此祝贺 创办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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