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志勇作者简介:戴志勇,男,《南方周末》评论员。 |
人与狗,万物自有价值序列
作者:戴志勇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原载2018年6月28日《南方周末》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五月十八日甲午
耶稣2018年7月1日
(图文无关)两只小狗在南京玄武湖畔“散步”。(东方IC/图)
几天前,南京一位父亲将咬了自己两岁孩子的小狗摔死了。警察到后,这位父亲与原本就认识的狗主人达成了和解,相互不要求对方的赔偿,童先生又主动提出再买一条狗赔给对方。有人将相关视频传上网后,摔狗男子的手机等个人信息被人肉搜索出来,他每天收到很多谩骂信息,餐馆开不下去,甚至另一个15岁孩子也受到威胁。孩子的母亲不堪忍受,割腕自杀未遂被送到医院后说:“不是说人不如狗吗?那我就来抵命,求大家不要再威胁我的孩子了。”
坊间,爱狗与爱人,似乎成了对立的两极。这其中其实隐藏着至少有四个维度,辨析清楚后,对立的情绪,也许就能减少一些。
其一是对错的问题。谩骂这位摔狗男士的人中,很大一部分不是直接谩骂摔狗行为本身的对错,而是认为家长本身没有监管好自己两岁的小孩。小孩不懂事,可能撩了小狗,小狗也不懂事,被撩后咬伤了小孩,小孩与小狗,都谈不上谁该负有责任。既然如此,这位男士就不该杀掉一条生命,哪怕它是一条狗,而是应该找狗主人理论,要求狗主人赔偿。
摔狗男士并非没有理由,狗主人先是答应负责,后来又认为自己无责,要家长报警。这样,就从柔软的人情走向了坚硬的法理。警察如何处理不可预期,既然狗主人自认无责,面对幼子被咬,这位父亲一怒之下摔死小狗,事实上是消除了下一次幼子被咬的可能性。
有人说,那你监管好小孩不行吗?的确如此。这次也有亲戚在看管着小孩,但她的监管并没有做到随时将眼睛放在小孩身上。做到每一秒都监管到位,这是一个基本不可能达到的要求。小狗可能本来温顺,但也很难保证它不会突然咬人。就像部分小区养狗人士认为自家狗绝对不会伤人,但擦身而过的邻居可能也会胆战心惊一样。更符合情理的方式,或许是各退一步,家长承担自己的那份监管责任,狗主人意识到门口可能有幼童玩耍,与家长协商解决,并更严格地栓好狗,杜绝下一次再发生类似事故的可能。
其二是狗权与人权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每个人都有养狗爱狗、把狗叫“乖儿子乖女儿”的权利,同样的,每个人也都有不被大狗小狗惊吓乃至咬伤的权利。只要养狗人严格遵守了养狗的规范,拴好狗绳,做好防疫,处理好宠物狗在公共场合的大小便,尽可以享受狗狗带来的快乐时光。
其三爱的根源与次第问题。网络上对小狗的不忍之心,本来是一种仁心的表现。尤其是,小狗不是自己养的,更显纯粹、无功利。但是,一旦这种对小狗的不忍,发展为对摔狗家长儿子的威胁,就彻底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心首先是植根于亲子之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直扩展到动物、植物,甚至对无生命也有一种不随意浪费、物尽其用的爱惜之心。这就是宋儒张载所说的“民胞物与”的精神。过犹不及,摔死小狗是“过”,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对狗的爱,反过来发展成一种对人的伤害甚至逼得人自杀,无疑更是一种“过”。躲在网络背后的谩骂者,又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这就是本文想谈的第四个问题,网络暴力。网络的匿名性,对发表言论的人的要求,其实是更高了。脱离说理,谩骂攻击,首先损害的是自己的良善人性。
剖析事件,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万物一体,但万物自有价值序列。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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