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能在这里给大家演讲,是因为与大家有缘分,你们的老师与我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同学,她邀请我来给大家做演讲,才有机会和大家见面。你们的老师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研究与教学,如今成绩斐然,成了有名的法学教授,而我毕业后对儒学非常感兴趣,从研究儒学到信奉儒学,最后离开了法律领域,进入了儒学领域,现在被人家称为“儒学家”。“儒学家”在现在的学术体制内找不到这样的称谓,现在的学者称谓有法学家、经济学家、史学家、哲学家,而没有“儒学家”,这意味着我国按西方学术体制建立的现行学制已经把中国固有的学术体制解构了。所以,我是一个现行学术体制之外的学者,我有一个号叫“盘山叟”,就是表明我的民间学者身份。这就算一个开场白吧。
今天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儒学之用的标准何在?现在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因为一百年来中国人评判儒学之用的标准已经搞不清楚了,甚至已经颠倒了。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不知道儒学在当今中国有什用,进而就会否定儒学在当今中国的价值。一百年来,激进的中国人对儒学的一个基本评价就是“儒学无用”,并且以这一评价作为“打倒孔家店”与“全盘西化”的理据,今天仍然有很多中国人认为“儒学无用”。其实,认为“儒学无用”的评价不只是今天与百年来的历史中才出现,从中国漫长的历史来看,每当中国处在社会政治动乱的时期,就会出现这类否定儒学的偏激思想,即有些中国人会否定“儒学有用”的正统主流思想而认为“儒学无用”,从而将儒学抛弃或打倒。下面,我们先看看中国历史上对“儒学无用”的评价。
1、在春秋战国时代,法家、纵横家与统治者均认为“儒学无用”,即认为儒学用儒家经典中的“先王之道”(以尧舜之道为道统的古圣人之道)作为道德标准,来批评当时统治者横征暴敛侵伐征战的行为不仁不义不仅不能建立高压的政治秩序,反而会破坏这种秩序,这就是法家指责的“儒以文乱法”,即儒家以儒学来扰乱国君横征暴敛侵伐征战之法。纵横家苏秦、张仪之流则认为身处乱世,根本不存在什么道德标准,一切均以个人利害得失作为处世为人的准则,所以儒学强调正心修身对个人成就功业获得荣华富贵无用。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纵横家可以朝秦暮楚事奉时君,有奶便是娘,没有任何廉耻之心与政治节操,庄子说他们为了荣华富贵做官发财什么事情都肯干,连为权势者吮痔这样卑污的事都愿干。另外,统治者也认为儒学无用,因为儒学鼓吹的“王道”讲仁爱和平,而当时统治者的最大愿望则是最大限度地用武力争夺土地人民,进行兼并战争。《史记》中有一则故事最形象地说明了这一问题。
据《史记》载: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嚷)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嚷)景监,景监亦让(嚷)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这里说的“帝道”就是“尧舜之道”,尧舜是古代的“二帝”;此处的“王道”就是“夏禹、商汤、周文之道”,夏禹、商汤、周文就是古代的“三王”。“帝道”“王道”都是儒学所推崇的“古圣王之道”,商秧用儒学的“古圣王之道”游说秦孝公无效,因为秦孝公认为“古圣王之道”即儒学对自己强国争霸无用,因“古圣王之道”是是“以德服人”,是“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这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兼并天下的大业,自己有限的一生不能享受这一殊荣,而“以力服人”的霸道靠武力当世就能完成兼并天下的大业,享受霸主的殊荣,所以孝公接受了商秧所说的霸道。
2、秦汉之际的统治者也认为“儒学无用”,秦始皇用法家严刑峻罚治国,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焚烧儒学经典,不仅认为儒学对自己的残暴统治无用,反而有害,因为儒生会以“古圣王之道”的“仁政”思想批评秦朝的暴政,反抗秦朝不仁道的政权。另在楚汉相争时,有儒生建议刘邦接受儒学来作为政治的指导思想,刘邦不仅不接受,反而取儒冠拉尿其中,以羞辱提建议的儒生,因为刘邦认为儒学对他武力打天下无用。(据《史记》载: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
3、三国时,曹操也认为“儒学无用”,因为儒学培养的是忠义之士,是坚守大义名分的有道德操守的士大夫,如关云长,赵子龙等,而曹操篡夺汉室,是不忠不义的奸雄,公然主张只要能帮助他管好国家,不忠不义的无德之人也可以重用,即所谓“盗嫂受金”之徒也可以重用。儒学不能培养出这种不忠不义的无德之人,所以曹操认为儒学无用,即对曹氏篡夺汉家政权进行不义的统治无用。(关云长受刘备之托护送嫂夫人一身正气,不受曹操权位重金诱惑亦一身正气,此与“盗嫂受金”之徒不可同立于天壤间。)
4、在近代,中国遇到了西方列强入侵的巨大压力,“救亡”成了中国近代史的主旋律,我们今天的国歌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一国国歌,特别像中国这样历史悠久幅员广大的国家的国歌,应该具有庄严、雄伟、壮丽、神圣的感觉,而我们的国歌唱起来则是急迫、焦虑的感觉。)在中国近代“救亡”的历史中,儒学又被认为无用,因为儒学不能制造“坚船利炮”,即不能制造最有效的战争武器,而“坚船利炮”则是“救亡”的先决条件。张之洞在“救亡”问题上提出的“中体西用说”,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体西用说”暗示了儒学在“救亡”问题上无用。所谓“中体”就是儒学所揭示的中国文化的根本道德价值,这是中国的“国性”所在,也是人类普遍的道德价值所在,故不能变,必须坚持。但这一“中体”不能有效反抗西方列强的入侵,即儒学义理不能解决“救亡”问题,故儒学在“救亡”上无用,只有西学能够制造“坚船利炮”,故只有西学在“救亡”上才有用。所以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说”实际上就是“中体无用说”,即中学只有“体”而没有“用”,只有西学才有用,“儒学之用”又一次遭到了否定。
5、到“五四”时期,中国的新式知识分子们要创造新社会,建设新文化,塑造新道德,具体说来要追求西方的民主与科学,于是把儒学看成黑暗落后的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产物,不能培养出独立自主权利至上的自由新人,又不能形成研究“声光化电”的客观科学,所以儒学对建立新社会与新科学无用。不仅无用,而且对建立新社会与新科学有害,所以要打倒“孔家店”,要打倒儒学,从“五四”开始形成了一次又一次反儒学的浪潮,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儒学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与摧残。这一时期大家耳熟能详,就不用多说了。
从上述对儒学在中国历史上“无用”的了解中,我们发现判定儒学“有用”“无用”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认为“儒学无用”的标准是:儒学不能帮助统治者用武力争夺土地人民而进行残酷不仁的兼并战争,不能培养出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以严刑峻罚治国的刀笔酷吏,不能容忍不忠不义违背大义名分投靠政治奸雄的无德小人,不能制造“坚船利炮”的高科技杀人武器阻止西方列强的入侵,不能形成研究“声光化电”的客观科学,不能建成西方式的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历史上的中国人认为儒学“无用”,就是根据这些标准来判定“儒学无用”的。
然而,如果我们对这些儒学“无用”的标准反过来理解,正好就成了“儒学有用”的标准。“儒学有用”的标准就是:儒学反对武力征战能够促进和平,儒学主张以德治国能够培养出具有仁爱之心德才兼备的士大夫,儒学强调大义名分忠孝廉节能够培养出坚守政治节操的忠臣义士。由此可见,所谓“儒学无用”,是指儒学无违背人类普遍道德的“用”,因为反对和平、仁爱、忠义的所谓“有用”违背了人类普遍的道德标准,而追求和平、仁爱、忠义的所谓“无用”正是人类普遍道德标准的要求。在这里,儒学与其它思想学说判定“有用”“无用”的标准就非常清楚了:儒学判定“有用”“无用”的标准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而其它思想学说判定“有用”“无用”的标准则是狭隘自私的功利,而狭隘自私的功利就是非道德,所以其它思想学说判定“有用”“无用”的标准就是非道德。由于判定“有用”“无用”的标准不同,对同一个事件就会有“有用”“无用”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比如,以人类普遍道德为标准,征城略地杀人盈野的战争“无用”,因为这种战争不道德,所以孟子要求对“善战者服上刑”;而以统治者自私的欲望为标准,征城略地杀人盈野的战争“有用”,因为这种战争符合统治者扩张权力满足统治欲的要求,所以法家主张“善战者赏军功”。又如,以人类普遍道德为标准,建立在同情仁爱之上的“王道仁政”“有用”,因为这种“王道仁政”符合人类的普遍道德;而以统治者(如秦始皇)自私的欲望为标准,“王道仁政”“无用”,因为这种“王道仁政”不符合秦始皇残暴专横统治的要求。可见,儒学判定“有用”“无用”的标准是建立在人类的普遍道德之上的,这是儒学评判标准的最大特色。这些儒学评判标准产生于人类的普遍良知,凡是心智正常的人都容易理解,同时,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能违背这些道德标准,违背这些道德标准社会就会动乱,国家就会灭亡或者就会不齿于人类历史,如春秋战国时代各国武力征战社会极度动乱,秦王朝刻薄寡恩残暴不仁二世而亡,曹操后人虽建立魏国政权但一直被中国正史视为异端,不予承认(北京“历代帝王庙”的帝王谱系中没有曹操,也没有秦始皇与隋炀帝。)上面所说的这些儒学评判标准属于传统道德范畴,基于人心,不难理解,难理解的是儒学近代以来“有用”“无用”标准的判定,所以有必要对儒学近代以来的“有用”“无用”的标准再进一步的说明。
自鸦片战争到现在,一百多年来中国人认为“儒学无用”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儒学在制造“坚船利炮”方面“无用”,2、儒学在形成“声光化电”方面“无用”,3、儒学在建立民主政治方面“无用”;亦即儒学在“救亡”上“无用”,在科学上“无用”,在治国上“无用”。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似是而非,很迷惑人,需要分析驳斥,下面就逐一进行分析驳斥。
1、分析驳斥第一个问题:儒学在“救亡”上“无用”。中国在近代遇到了一个奉行弱内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的西方,一个具有最先进武器进行侵略扩张殖民掠夺的帝国主义的西方,用托尔斯泰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强盗与土匪的西方,西方近代的文化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强盗文化;而儒学强调仁义礼智信,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该按照道德和睦相处,中国儒教文化也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君子文化。在这种“强盗文化”与“君子文化”对峙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中国“君子文化”核心价值载体的儒学确实不能通过道德和说理的方式击退西方“坚船利炮”的进攻,因为强盗从来是不讲道德不听说理的,强盗只知道用最有效最野蛮的暴力方式来满足自己的贪欲。面对这样的强盗行为,儒学确实“无用”,儒学确实没有办法制造出“坚船利炮”打败西方列强的入侵,就像君子不能阻止强盗土匪抢劫一样。但是,君子不能阻止强盗土匪抢劫,不是因为某人做君子有错,而是因为有人做强盗有错,其错错在强盗不道德的行为上。因此,在近代西方“坚船利炮”入侵的压力下儒学虽然“无用”,但儒学并没有错,即儒学坚持的道德原则仍然正确,错是错在西方不道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规则上。(托尔斯泰曾说近代帝国主义的西方在国际关系中把人类相处的规则降为动物规则,弱肉强食落后挨打的规则就是动物规则或丛林法则,而人类规则则是仁爱友善的规则。)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说明这一问题:
有甲乙两邻君相处,甲父教以仁爱和平礼让往来尊重他人,是为儒学熏陶下之君子;乙父教以抢夺为荣并教以高超抢夺之术授予有效抢夺之器,是为西方社会达尔文主义培育出之强盗。结果甲被乙抢,其错在乙不在甲,即其错在西方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在儒学。你可以说儒学在功效上“无用”,不能改变乙抢劫的强盗行为,即不能改变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行为,但不能说儒学在价值上有错。这一道理非常明白,本不须反复论说。但是,近代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把儒学的功效与价值的关系错置了,即把儒学在功效上的“无用”说成是儒学在价值上的错,如因为儒学不能有效阻止西方列强的入侵就把儒学说成是封建、落后、黑暗、专制、愚昧、吃人的旧道德的总渊源,从而彻底否定儒学。现在看来,在中国近代“救亡”的历史中产生的“儒学无用”的思想并不是儒学有错,而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出现了错误,现在到了纠正这一思维错误的时候了。
再进一步来看,儒学对涉阻止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行为“无用”,对击退“坚船利炮”的侵略扩张“无用”,但这一“无用”并非是儒学的“无用”,而是人类普遍道德的“无用”,即人类公认的仁爱、友善、公正、互助等道德“无用”,人类的道德改变不了人类贪婪自私野蛮残忍的兽性,这是人类道德的最大悲哀,也是所有人类文明的最大悲哀!托尔斯泰也曾有此哀叹,认为西方世界从来没有遵循过耶稣“登山宝训”的和平原则。所以,我们说,儒学在制造杀人武器上“无用”,正说明儒学在维护人类道德上“有用”。
2、分析驳斥第二个问题:儒学在形成“声光化电”方面“无用”,即在形成科学上“无用”。这是一个不能成立的假问题。我们知道,科学解决的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知问题,是对外在的物理逻辑世界进行经验与理性的客观独立认知,以形成客观独立的系统知识体系,不涉及人的生命价值问题。而儒学解决的是人的生命价值问题与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不解决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知问题,儒学在本性上是生命体认之学与社会道德之学,而不是客观的物理之学与数理之学,即不是客观的科学(陈立夫称儒学为“人理学”,称西方科学为“物理学”即是此义)。儒学不解决科学问题正是儒学的本性与特色,亦即儒学在形成“声光化电”的科学上“无用”正是儒学之所以成为儒学的本质特征。以基督教神学为例,西方人不会因为基督教神学在形成“声光化电”的科学上“无用”就否定神学,我们中国人为什么会因为儒学在形成“声光化电”的科学上“无用”就否定儒学呢?一百年来,我们中国人在潜意识中都要求“儒学开出科学”,否定儒学的“五四”知识分子批判儒学的标准就是“儒学不能开出科学”(其潜意识是“儒学必须开出科学”才有存在的理由,才不会被批判),吊诡的是,信奉儒学的现代港台新儒家肯定儒学的标准正是“儒学能开出科学”(其潜意识是因为“儒学能开出科学”所以儒学有存在的理由。)。这些中国人“儒学开出科学”的潜意识混淆了儒学的本性与特质,不知道儒学的本质特征是生命体认之学与社会道德之学。我们想一想,我们现在不要求基督教神学开出科学,有什么理由要求儒学开出科学呢?这就像要求公鸡下蛋一样荒唐,公鸡不会下蛋并不是问题,而是要求公鸡下蛋的才是问题。当然,儒学与科学并非没有关联,儒学虽然不能形成科学,但儒学可以规范科学,即儒学可以用人类道德指导、限制科学的运用,使科学不得违背天理良心,即不得违背人类的普遍道德价值。这正是儒学在科学问题上“无用”中的“大用”。比如核技术、生化技术、基因技术如果没有道德的规范限制,就会成为最可怕的杀人武器。试问,这样的科学再发达又有什么意义呢?
3、分析驳斥第三个问题:儒学在建立民主政治上“无用”,即在治国上“无用”。要搞清楚这一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民主政治是不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的政治。“五四”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基本上都认为民主政治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的政治,是中国政治效法的榜样,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流风所及,在中国人的心中普遍产生了对民主的迷信崇拜心理,以“民主”为标准来衡量批判中国的一切,即批判中国政治、法律、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中国人的心理结构、民族性格、婚姻制度、传统习俗等,凡是不符合民主标准的一概否定打倒,形成了所谓“民主拜物教”。除中国人外,西方人更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民主政治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的政治。冷战结束后,西方人在资本主义战胜社会主义的狂喜中认为是西方的民主政治打败了苏俄的极权政治,历史证明民主政治是人类最美好的政治。美国思想家福山为此写了《历史的终结》一书,书中认为冷战结束的历史证明:民主政治是人类历史迄今为止最完美最理想的政治,当今人类政治所出现的问题并非是因为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有问题,而是不能充分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而造成的问题。因此,人类政治的基本原则不会再发展,即民主政治已经为人类政治确立了永恒不变的基本原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的历史已经终结。也就是说,不管人类政治怎样发展,都只能是在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下来发展,都只能是在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然而,民主政治果真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的政治吗?人类政治的历史果真终结了吗?所有人类政治都注定要在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下来发展吗?人类所有的政治都是为了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吗?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就没有问题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搞清楚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以及民主政治的现状如何。
谈政治问题,最根本的是政治合法性问题,又称权力正当性问题,政治合法性解决的是服从政治权威的理据的问题。因为我们是人,人服从权威时要用理性去追问有什么理由使我们去服从某一国家政权?或某一政府权力?(动物服从权威无此理性的追问)民主政治在解决政治合法性问题时依据的是“主权在民”理论。“主权在民”理论是说最高的政治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所以“主权在民”理论落实到具体政治运作中就形成“人民同意说”。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合法性建立在“人民同意说”上的政治,或者说是建立在“民意合法性”上的政治。政治合法性建立本民意上并无问题,自古以来人类许多正统的思想都认为民意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内容,古希腊的民主思想自不用说,传统的儒家思想也认为民意是决定政治权力是否合法的重要内容,如儒家认为“得民心者得天下”。福山所说的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就是这一“主权在民”的原则或者说“民意合法性”的原则。但是,民主政治的问题不是出在“民意合法性”原则上,而是出在“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上。我们知道,民主政治是反对西方中世纪神权政治发展出来的,西方中世纪的神权政治只从上帝来解释政治权威的形成与服从权威的理由,把政治合法性排它地放在神意上,而民主政治反其道而行之,走到另一个极端,只从人本身(人的理性、人的意志、人的欲望、人的利益、人的契约)上来解释政治权威的形成与服从权威的理由,把政治合法性排它地放在民意上,其理论基础就是由人自身的意志来建立政治权威的“社会契约说”。可见,西方中世纪的神权政治是“神意合法性一重独大”,而近代以来的民主政治则是“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都走向了极端。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会带来什么问题呢?“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排斥了神圣的合法性,即排斥了超越的道德价值作为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使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只以人现世的世俗欲望、利益、意志为基础,结果导致了人类政治生活的极端世俗化(排斥政治生活中超越神圣的价值即天道性理的价值)、现世化(不考虑人类未来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庸俗化(为获选票媚俗哗众的政治表演与政治谄媚)、功利化(政治公开声称追求利益而排斥道德在政治中的作用)、商业化(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引入政治,把政治看成契约,国家看成公司——伯克批评民主政治把国家变成经营烟草胡椒的股份公司——政治只关心商业利益。)、资本化(大企业大财团控制选举与政治过程以实现资本的统治与利益——马克思的批判——如布什家族经营石油)、平面化(民主选举中一人一票的形式平等否定人道德上的立体差异具有政治意义——弗里德利希谓民主政治实际就是“普通人政治”,即儒家所谓“小人喻于利”的政治,这种“小人政治”否定了建立在人道德高低优劣差异上的“圣贤政治”。)、非历史化(国家是历史文化之产物而非理性、意志、利益、契约决定之产物——全民公投决定国家产生的理论违背国家形成的历史文化特性而不能成立。)、非生态化(民主政治只强调人现世选民的利益必然不尊重生态价值——美国不加入《京都议定书》与欧洲绿党在现行民主框架下虽进入政治获得权力但不能实现绿色生态理想即是明证。)
由上述分析可见,民主政治“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的原则不是最好的政治原则,因而建立在这一原则上的民主政治也不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的政治。因此,人类政治所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像福山所说是不能充分实现民主原则所带来的问题,而恰恰相反,正是民主政治基本原则本身所带来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政治并非注定要在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下来发展,人类政治还有比民主政治更好的政治形态,这就是儒家的“王道政治”形态。“王道政治”是“三重合法性并存制衡”的政治,“三重合法性并存制衡”的原则优于民主政治“一重合法性独大”的原则,因此,“王道政治”才是今后人类政治的发展方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政治的历史不但没有终结,而是刚刚开始,即从中国儒家的“王道政治”开始。
综上所述,“五四”学人批判儒学在建立民主政治上“无用”,这确实是事实。但儒学在建立民主政治上“无用”正显示出儒学在超越民主政治建立更好的人类政治上有“大用”,因为儒学看到了民主政治的许多弊端,不承认民主政治是人类最完善最理想的政治,而是要用“王道政治”来克服民主政治的弊端,为人类政治开出新的真正理想的发展方向。所以,儒学在建立民主政治上“无用”才是儒学的价值所在,才是儒学真正的“有用”。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一百年来的知识分子都错了,一百年来中国的主流思想都以民主作为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即中国的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与港台新儒家都以民主作为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其中原因很多,主要是一方面中国人对西方民主未能全面深入的了解,一方面是中国人在西方民主思潮的面前乱了阵脚,丧失了民族文化的自信心,成了西方政治思想的附庸。现在我们通过一百年来的深刻反省,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儒学不需要表明自己对民主“有用”才能证明自己“有用”,儒学的价值在于有自己的“用”,而且这种自己的“用”是具有比民主政治更完善更理想的“大用”。至于说到儒学对治国“无用”,是常识性的错误,不值一驳,因为儒学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治国之学,具有非常深邃丰富的治国思想,今天因为时间有限,就不多说了。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m.katywinge.com)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