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壁生作者简介:陈壁生,男,西历一九七九年生,广东潮阳人,中山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著有《激变时代的精神探寻》《经学、制度与生活——<论语>“父子相隐”章疏证》《经学的瓦解》《孝经学史》等。 |
《孝经》的现代意义
作者:陈壁生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腊月十二日庚申
耶稣2018年1月28日
【弘道书院按:2017年12月19日晚,弘道书坊“《孝经》之当代意义”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103室成功举行。此次与会嘉宾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姚中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陈壁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刘增光副教授和外交学院杨晖副教授。座谈会主持人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顾家宁讲师。此篇为陈壁生教授的发言。】
很高兴今天跟诸位交流对《孝经》的理解。我的发言主要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姚中秋老师的《孝经大义》的看法,第二是对《孝经》的现代意义的看法。
先说第一个方面,读了姚老师的书,我感觉有两点是比较赞同的,第一点是讲“大义”,经典讲大义,基本上以发挥为主。大义跟注疏是有区别的,注疏的做法,注紧扣经,疏不破注。但是讲大义可以有更多的发挥。这本书的出发点,是中西文明对比,因为写得比较通俗,所以结论比较简单粗暴。但在意识上,以孝作为中西文明对比的落脚点,是很正确的。
我觉得有一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那就是近十几年来儒学复兴,到了我们今天,开始有许多人讲孝。我们中国人上一次特别把孝当成一个问题来讲,是“五四”时期,“五四”之后,孝就不再成为一个问题了,因为大家都觉得它已经不是“问题”。到了最近这几年,很多人开始觉得,在理论上孝又很重要了,这本身就意味着一个思想的转折点的到来。在这一百年里,孝两次成为“问题”,根本的原因在哪里呢?其实就是对中国文明的认识的两次根本转折,最后都落实到孝问题上。所以,我觉得讲《孝经》,如果能够在中西文明对比的维度中来讲,特别重要。如果要看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一个最核心的,或者是文明根基上的差别,我觉得主要就是在父子一伦以及孝的理解差异。这本书第二个比较好的地方,就是立论的基础。我觉得今人解经,一定要看懂注疏,才能对经文有入门的理解。姚老师这本书很多地方参考曹元弼的《孝经学》,曹元弼恰好是皮锡瑞以来解《孝经》最好的一位。不过,姚老师参考的《孝经学》,却不是曹元弼解释《孝经》最重要的著作。曹元弼的《孝经》著述,现存主要有一篇文章和三本书,文章是《述孝》,在《复礼堂文集》里。三本书包括《孝经学》、《孝经郑氏注笺释》和《孝经集注》,其中,《孝经学》其实相当于通识教育读本,不是专业著作。《孝经集注》则是比较精简的,可以作为家塾课读。而《孝经郑氏注笺释》是最专业、完备,而且能体现曹元弼思想的著作。
接下来谈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今天会重新重视《孝经》?
第一方面,孝是中国文明的核心问题,所以,要重新认识和理解中国文明,就要重新重视孝。今天对《孝经》等经典,以及孝等问题的重新关注,与传统文化的处境密切相关。十几年来,中国学人对中国文明的理解有种种变化,表现在态度、立场、理论等各个当面,而其根本差别,就是对古今中西的认识的差别。如果说“五四”以来的思想主流,是把中西问题变成古今问题,那么现在的主要变化就是把中西问题和古今问题分开了,变成中国有中国的古今,西方有西方的古今,然后在这一背景中谈论古今问题。在这一背景中,理解“中国”,重新成为一个关键的困难,因为此前一百年,对中国的理解,往往是以西学的眼光进行认识的。因此,如果认为中国的古今与西方的古今不完全一样,那么,就有必要更好地认识中国自身。这便不得不深入到中国文明的基础,中国文明的核心中,思考中国文明自身的问题。
无论是传统文化的复兴,还是像《孝经》这样的经典重新被重视,都跟这一背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刚才讲过,就是对孝的认识,自辛亥革命至今,一百来年的历史中,有两个时期特别突出,第一个时期是“五四”,第二个时期是现在。为什么是“五四”和现在呢?“五四”时期全面反传统,对传统的全面否定,要到对“孝”的否定,才能打倒中国文明最核心的内容。如果我们今天重新来讲孝,是重新肯定中国文明最核心的内容。但是这个核心的内容不是像我们现在讲一套哲学体系意义上的核心,也不是把一般意义上的子女对待父母的情感当成道德基础,而是指一个文明的核心。把孝做为文明的核心内容,跟我们今天一般地理解的孝,是不完全一样的。
我们现在讲到的孝,一般是儿女对待父母的伦理关系。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儿女对父母的孝,完全是个体性的,是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个体好。但如果我们仔细考虑就会知道,单纯这样理解孝,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孝是整个中国文明的核心,无法理解中国文明建立的基础是孝。孝的问题,涉及到的人伦关系是父子,而它本身是一个道德术语。当我们说孝是中国文明的核心问题的时候,对孝的理解,就不能仅仅理解为一种伦理文化,或者一个哲学问题,而是要把孝理解为一种秩序建立的基础。
这就涉及到第二个方面,孝是中国文明所理解的秩序建立的基础,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形成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孝不止是儿子对父亲的伦理关系。那么,怎么理解孝是中国文明秩序建构的基础呢?这涉及到我们看中国传统在讲一种秩序的建构时,是怎么样讲的。如果我们回到整个中国文明里面来看,不管是性恶论还是性善论,不管是理学还是心学,都共同承认一些基本的要素,这些要素与孝都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孝可以作为秩序构建的根本性的东西。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父子关系是自然的,而孝则是在这种自然的家庭中,自然发展出来的美德。当每一个人确认了自己都是由父母所生,那么,要怎么样对待父母才是合情合理的?这种道德在中国文明的表述中就是“孝”。理论上来说,只要有家的存在,孝就是最自然的伦理道德。而且,儒家思想将更重要的一些道德,建立在孝的基础之上。《论语·学而》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欤!”孝可以生长出仁。像道德的起源问题,孟子有孟子的论证方式,荀子有荀子的论证方式,但他们背后都会有一些共同的东西,比如把孝作为道德的基础,则是他们的共识。像在孟子思想中,就强调一个人出生就知道爱敬父母,爱敬兄长,这就是人的良知、良能。在这个基础之上,孝会成为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而这种最基本的道德,正是文明秩序产生的根源与基础。在儒家所设想的秩序中,一个人在家庭中形成的道德,自然地向外生长,他在家庭里面能够一个好儿子,那么在政治生活中,在其他的所有地方,都会懂得怎样做一个好人。
在古代中国,孝作为秩序的基础,表现为具体的礼乐秩序,比如“亲亲相隐”思想变成“同居相为容隐”的刑律,比如子为父服斩衰三年的礼制落实为丁忧制度等等,都是在父子的人伦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可以说,我们今天重视孝、《孝经》,应该更多地从文明史的角度,将之视为秩序建立的基础,通过这种角度讨论家国关系、历史沿革、自然与文明、什么是美好生活等大问题。
第三个方面,是“孝”作为一种维系人伦关系的道德基础本身的意义。在过去的一百多年的革命史中,主要是对人伦的革命。辛亥之后,君臣一伦表面上消失了,随之而来的社会革命中,大家族解体,父子、夫妇、兄弟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人从礼法关系中解放出来,越来越变成个体。百年革命史,个体化以及以此为基础的重建团体关系、家国关系,成为革命的基础。
今天讲孝,不止是要重视作为道德的孝,而且更要重视孝背后的人伦关系,以及在这一人伦关系基础上建立的家国关联。传统五伦中,父子、君臣尤其重要。在这方面,我认为中国文明的现代转型过程中,曾留下了非常宝贵的理论资源。比较典型表现在晚清刑律改革上。晚清为了收回治外法权,张之洞他们推荐了沈家本、伍廷芳等人修订刑法,伍廷芳、沈家本是当时所谓的法理派,他们修订的这套法律,带有理性主义的色彩,没有完全考虑中国作为一个人伦国家的“国情”,而在法律中并没有完全突出保护人伦的意义。后来,张之洞等人从“中体西用”的立场出发,对之进行了反驳,其代表人物是劳乃宣,劳乃宣写了文章,并编成《新刑律修正案汇录》一书,主张法律要根据习俗,中国文明的核心就在人伦上,所以,法律要保护君臣、父子、夫妇主伦理。这一派被称为礼教派。修律的过程,经过了好几年的博弈,表面上,沈家本等法理派胜出,包括民初刑律,仍然延续了晚清修定刑律的基本思路。但礼教派留下来的思想资源可能更加宝贵。像董康这样晚清的法理派人物,进了民国之后,看到民国的变化,又放弃了原来的立场,认为法律必须讲人伦了。而且,我们今天也可以看到,晚清的这场争论之中,礼教派将中体西用的思想贯通到具有现代意义的法律体系之中,留下了极好的经验。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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