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尊王”、“忠君”和“三纲”——读刘泽华、张分田“国学”论文有感(方朝晖)

栏目:国学、国学院、国学学位
发布时间:2010-03-1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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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朝晖

作者简介:方朝晖,男,西元一九六五年生,安徽枞阳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学”与“西学”——重新解读现代中国学术史》(2002)《春秋左传人物谱》(上下册,2001)《儒家修身九讲》(2008/2011)《学统的迷统与再造》(2010)《文明的毁灭与新生》(2011)《“三纲”与秩序重建》(2014)《为“三纲”正名》(201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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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幽灵徘徊在思想的天空,我给它取个名字,称之为“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

  所谓“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方式,指认为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进步与否,都可以用民主与否来衡量。它要么是民主的,要么是专制的。民主等同于进步,专制等同于落后。结果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的政治制度都被看成是专制和黑暗的,凡是维护过这种制度的人或思想一概被称为落后、愚昧或反动;凡是思想进步的人必定会对君权或君主制度持批判态度,而不可能维护君权或君主制。然而,这种历史观真的是正确的吗?

  首先,我们发现,在人类数千年历史上,那些与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大致相当、且同样以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的民族或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实行君主制,其主要特征包括王位(君位)的世袭制,国家权力机关不是通过全民投票选举产生。无论是古代的埃及、印度、巴比伦的王朝,还是欧洲的中世纪,历史上的沙俄,以及中亚曾经有过的大大小小的国家,等等,都是如此。事实证明,在当时条件下,君主制是促进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和生产发展的唯一有效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春秋时期,曾经出现过无数次弑君现象,但是每次弑君之后,仍然不得不寻找一位与公室有关的人来当国君,而从未有任何人主张通过民主选举来确立国家领导人。如果真的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来确立国君更有利,人们不会想不到,否则只能认为我们的祖先是傻子了。孔子没有主张通过投票来选拔鲁国国君,与宋明理学家没有倡议全民大选确立天子,大概不是由于他们的思想反动、保守,而是因为君主制是在当时条件下最好的选择。

  其次,民主政治只不过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制度安排,而不是可以超越具体的历史文化处境普遍有效的政治制度。大体来说,民主赖以产生的条件至少有三个:一是家族血缘纽带的解体,二是市民社会的形成,三是公共领域的兴起。此外,现代民主政治的有效运作还受到了个人主义、政教分离等基督教传统的积极影响。从黑格尔、托克维尔、柏克到巴林顿•摩尔、罗伯特•达尔和科恩等,无不深刻地认识到民主制度有效运作的一系列社会文化前提,包括个人主义、教育水平、心理状况、多元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大小,等等。在不具备实行民主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进行民主试验,后果是非常可怕的。亨廷顿在《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一书中分析了19世纪后半叶以来世界范围内几次大的民主化浪潮,其中许多国家特别是那些没有基督教传统的非西方国家在民主化不久即出现了倒退,很多国家出现了军事政变,有的国家一年之中政权更迭达六次之多。现代国家尚且如此,何况古代中国?没有经历过民主制度的人把它想象成灵丹妙药,认为民主就是人人当家做主,满足所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消除腐败……经历过的人特别是对它的缺陷感同身受的人,则会在厌烦它的同时认识到它不过就是现代国家的一种制度安排,只因为争议最少才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它。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公民社会实现民主制的合理性与古代宗法血缘条件下实行君主制的合理性大致相当。

  我们发现,二战以来实现民主化的国家和地区,从东亚到南亚,从亚洲到拉丁美洲,迄今为止真正成功的还为数甚少。个人主义文化把个人自由放在首位,崇尚竞争和超越,所以更加适合于民主和党争。而集体主义和关系本位的文化,把人际和谐放在首位,人与人相互竞争和超越可能带来的不是社会进步和发展,而是无止尽的内耗,从族群的仇恨到国家的分裂。二战以来东亚地区民主化的实践充分证明,东亚本土传统中的帮派主义、小团体主义、地方主义等势力容易给民主实践带来巨大障碍。如果把民主政治比作一张皮的话,那么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土壤以及与之相应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整合方式等等则好比是这张皮赖以生长的肌体。脱离后者,空谈一个抽象的民主理念,是极端错误的,也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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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承认君主制是古代社会条件下唯一合理的政治制度安排,那么“尊王”就可能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因为“王”是当时国家整体利益的最高代表;而“忠君”,则有可能为苍生谋福祉、为社稷谋太平,因为国君作为最高权威在当时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源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三纲”特别是“君为臣纲”,则可能意味着从大局出发、从国家民族利益出发,意味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意味着忠于自己的良知和做人的道义。故程子曰:“尽己之谓忠。”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一直贯穿着“分”与“合”的对立与冲突,其中“分”的倾向来自于诸侯兴起、地方主义、帮派斗争等,“分”的结果往往是长达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战争和生灵涂炭。而“合”之所以会成为人心所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休养生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反映的是中国文化的习性,我们不能因为欧洲历史上“分而不合”导致了现代性,而盲目地批评“合”。不同民族的文化习性和社会历史环境不同,不可能走同样的发展道路。今天我们珍惜国家和平、可以集中全部精力发展经济,所以也能理解“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这句话的时代意义。孔子不是因为思想保守才发出了“八佾舞于庭”(《论语•八佾》)的感叹,而是痛恨一些人狼子野心导致了地方割据和诸侯兴起,结果是无止境的战争和混乱,真正受害的是百姓。

  长期以来,在一种错误历史观的支配下,一些人理解不到,儒家“尊王”、“忠君”及“三纲”思想的精神实质,从来都不是让人们无条件地服从君权,或无止境地强化王室权威,而是敏感于地方势力的膨胀,以及诸侯兴起、地方分权破坏天下安宁之血的教训。其中最典型莫过于春秋战国和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因如此,千百年来,多少忠臣义士,他们的忠君与他们爱民及为天下根本利益着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电视连续剧《贞观长歌》中那些为大唐江山舍生忘死的英雄们,虽然忠君,人们却感到他们浩气如虹,为他们义薄云天的精神深深感动。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是为一己之私而战斗,而是为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献出了生命;他们对天子无限的“忠”,是与他们对于大唐江山和天下苍生无限的爱融为一体的。因为在当时条件下,天子权威是保障天下安宁、国家统一以及民族团结的唯一选择;如果推倒这个权威,种族仇恨和战争就会永远继续下去,把千千万万人再次推入火坑。另一方面,古人对君主、天子或上级的“感恩”,体现的往往是他们作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生命的灵性,其中包含着他们对自己生命尊严的认知和对灵魂不朽的追求。这种精神,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得以战胜无数敌人,克服无数困难,不断地凝聚到一起,一代代长存下去的重要动力;这种精神,曾让多少血性男儿为民族、为国家、为天下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岂能等同于愚忠?读一读《出师表》就能很好地理解这种精神。遗憾的是,一个多世纪以来,对西方价值观的崇拜导致许多人忘记了这些几千年来推动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传统,不知道这种精神传统即使在今天仍然是我们不断前进的重要动力,许多人却把它们说成封建糟粕。说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吧!今天的法官有时昧着良心草菅人命,但我们不会因此否认“法官要你亡,你不得不亡”的合理性;同样的道理,古人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也不是为了要人们盲目服从,而是因为他们在无数次血的教训中认识到:如果国家的最高权威可以随意毁坏,天下的安宁就得不到保障。

  让我们看看儒家忠君的典范。诸葛亮对刘备之忠,大概没有人会怀疑。“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蜀相》)。为什么千百年来无数英才之士称颂这么一位忠君的典范呢?为什么诸葛亮死后,蜀国老百姓自发地在田间地头祭祀他、而没有埋怨他未推翻君主制、实现民主制?有人认为明代方孝孺死于愚忠,殊不知他不是因为建文帝一个人,而是为了捍卫王朝政权的合法性基础——王位继承制,这是天下长治久安、让千百万人免除内乱之祸的根本保证,就像今天的宪法一样神圣。有人说燕王朱棣(永乐皇帝)是个有为之君,但如果一个人自认为有能力就可以通过军事政变或武装手段夺取政权,天下将会在瞬间涌现出无数个自认为最有能力、最有资格当皇帝的军人。同样,岳飞服从王命、班师回朝,也是出于对王权的尊重。因为,如果军队高级将领有异议就可以不服从,整个军队岂不成了一盘散沙?既然我们承认在当时条件下,君主制是保障天下安宁、促进生产发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唯一有效的政治制度,那么维护这一制度的权威,坚决反对通过军事政变或非法手段推翻它,本身就是在捍卫全天下人的根本利益,而不能说是愚忠。如果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观念,一个古代大臣只有主张推翻君主制,提倡全民投票选拔国君,才能称为进步人士;由于诸葛亮、魏征、方孝孺等人都是君主制坚定不移的拥护者或捍卫者,并用实际行动让君主制发挥了更大作用,是否都成了反面人物,应该批判呢?他们不应该那么做吗?他们应当主张全民投票或民主选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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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然,君主制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三纲”也为一些国君滥杀无辜提供了方便,造成了某些人的特权。但是衡量一个政治制度合理与否的标准并不仅仅看它有多大缺陷,而是看它的负面作用与正面作用相比哪个大,以及这个制度是否适合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状态,是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还有更合理的选择。换言之,君主制既有积极意义,也有消极意义。儒家之捍卫君权,本来就不是盲目地捍卫,而是就君权对社会安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民生发展等的积极意义这个层面来捍卫的。儒家充分认识到君主制的根本问题来源于“家天下”,他们向往三代以前的“公天下”。但是他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公天下”没有可操作性,所以在接受“家天下”是唯一有效的政治制度的同时,提出“君道”、“臣道”,尽最大努力来克服其局限性。《春秋公羊传》上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试图把“家天下”纳入规范的轨道,不是由于不知道嫡长可能不贤,而是迫于政治斗争的残酷性,迫于无奈这样做。

  有人也许会说,在古代建立民主制度困难并不等于就不应该实践它。这一观点仍然假定了“民主是一切条件下最理想的政治制度和普世价值”这一前提。然而,按照这个逻辑,中国古代思想家就应该把不断冲破宗法血缘纽带当作其重要使命。可是血缘纽带的冲破,本来不是思想家带来的,而主要是商品经济的兴起导致的。难道血缘纽带在农业经济条件下应该被冲破?难道儒家应当预见到商品经济兴起、工业革命到来及市民社会诞生?况且,即使冲破了血缘纽带,建立了市民社会,也不等于可以建立民主制度。前面说过,民主需要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这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改造一种文化有时需要漫长的时间,甚至上千年。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历史上主要的政治制度,多半都是在现实的经济社会土壤中自发形成的,而很少是思想家发明的产物。无论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制,最初都不是思想家的发明。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即使在现当代社会条件下,自由民主制也不是普遍有效的。狄百瑞、安乐哲、郝大维等人认识到自由民主制建立在西方个人主义传统之个人权利观之上,带来了无数纷争和腐败,主张以儒家社群主义观念改造之;也有不少学者批评了自由民主制一些自身无法克服的内在问题,主张用儒家式的精英政治(贤能政治,meri鄄tocracy)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之。我也认为以党争和大众政治为特色的民主政治,并不符合以集体主义、关系本位为特点的中国文化,儒家式的贤能政治仍将是未来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或基石。

  总之,我们一定要抛弃“要么民主、要么专制”这样一种二分式思维,认识到人类政治制度的多样性。除了民主制度之外,还可能有许多其他类型的政治制度,每种制度都有各自的优点与缺点,关键要看它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是不是可行。柏拉图《理想国》中举出了五种典型的政体,即贵族政体、荣誉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僭主政体,在对这些政体各自的好坏优劣进行详尽分析之后,得出最好的政体仍然是贵族政体的结论来。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政治理想后世多被认为是乌托邦,尽管如此,柏拉图对民主政体的批判却并非没有道理。将民主制等同于进步,其他一切政治制度皆等同于专制和落后,乃是脱离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从若干抽象的哲学原理或价值理念来理解政治制度的错误思维。

  我完全同意中国古代文化中有许多不合理的成份,特别是中国人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人际矛盾和斗争现象;我坚决反对有些人把国学研究引向民粹主义方向,不适当地夸大传统文化的所谓优越性。但是,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不能在一些错误思想偏见的支配下进行,认识不到儒家“尊王”、“忠君”和“三纲”思想的合理性。

原载于《中华读书报》2010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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