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仁本主义辩证法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5-02-10 1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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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仁本主义辩证法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五年岁次十二月廿二日丁巳

           西历2015年2月10日

 

 

 

一、前言

二、阴和阳

三、仁和义

四、各种相反相成的概念儒理

五、统一于中道

六、保守和发展

七、道家辩证法批判

八、唯物辩证法批判

 

一、前言

 

马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充满原则性错误,但在批判的时候,要注意将附丽在它身上的某些局部正理剥离出来,例如辩证法,就有相当的正确性,不能因为马克思说过就否定之。

 

其实,辩证法并非马克思特产,其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他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所袭用的。但黑格尔不明形而上学之真相,对形而上学进行了污名化,把它作为与“辩证法”相对立的一种机械教条的研究方法来批判

 

马克思沿用了黑格尔的这种定义,认为形而上学是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观察世界的思维方式;认为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只要对中华文化略有所知,就知道马氏是无知栽赃。

 

《易经》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学就是道学,儒佛道对道体的认知有所不同,但都有深入研究,都可以称为道学,都充满联系、发展、全面的辩证思想,都不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矛盾,不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说过:“佛教徒处在理性思维的高级阶段。”又说:“只有辩证的思维才是有效的。只有东方的佛教徒和希腊人处在人类辩证思维的较高发展阶段上。”请看:“诸行无常是生灭法”、“诸法因缘生”、“法不孤起”、“诸法相即”等等佛教义理都非常辩证。太虚说:“所谓由质到量,因立则缘从也;所谓由量到质者,缘强则因变也。”这就是质量互变律。

 

《老子》、《孙子兵法》等著作也都反映了对立面相互关联和转化的辩证思想,列举和阐说了阴和阳、有和无、生和死、损和益、美和丑、智和愚、祸和福、强和弱、难和易、攻和守、进和退、是和非等一系列概念的对立统一关系。

 

儒家辩证法特别中正。

 

辩证法意谓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的方法,有个发展过程。其发展的第一阶段是思辩阶段,通过思辩达到真理。第二阶段是实证阶段,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

 

第三阶段思辩与实证相统一,即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中庸》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在明辨笃行之前,审问慎思之时,思辩是必不可缺的。《大学》格物致知,也离不开思辩。这就相当于辩证法的思辩阶段。

 

孔子说“下学上达”,上达就是对天道的证悟,是中华特色的实证。孔子说“五十知天命”,是悟境,高度觉悟天命;“六十耳顺”和“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是证境,完全上达天命,证入道心,与道同在,任何时候不离仁宅义路。这就相当于辩证法的实证阶段。到了这个阶段,当然思辩性与实证性、本体论和认识论高度统一。

 

儒家辩证法是思辩与实证相统一,即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本体即宇宙生命之本质,即良知道心和乾元道体。这才是“第一性”的“东西”。

 

二、阴和阳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关此,《易经》阐发得非常透彻。《说卦传》开宗明义: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 易六位而成章。”(《易传说卦》)”

 

《系辞下》也说:

 

“易之为书,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这是解释《易经》成卦的原因和道理。因为天地人的本质都具有对立两面,三二得六,所以易有六划六位。《昔日圣人作易时,顺从本性和天命的真理,分别阐明天地人之道,天道为阴阳,地道为柔刚,人道为仁义。

 

三才之道中,天道最高,涵盖地道和人道,因此地道的柔与刚、人道的仁与义,也是阴与阳的体现。

 

阴阳相反相成地统一于道体之中,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滋生、相互依存、相互消长和转化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能离开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所谓“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内经》)“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三十六计》)

 

乾元道体就是这样的阴阳矛盾统一体。乾卦六爻皆阳,乾元以阳刚生动为主,但并非纯阳,而是阳中有阴,动中有静,“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

 

乾元是阴与阳、也是刚与柔、动与静、常与变、超越与潜在的矛盾统一。常与变,即不易与变易,与简易一起,构成易经三大原则,也是道体的三大特征。人有生老病死,物有生住异灭,宇宙有成住坏空,唯乾元具有永恒性,永不变易。同时,乾元又是生生不已、至诚不息的充满无限生机的,宇宙万象都它变现出来的象。《系辞上》说: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这一段话,讲得就是天地万物和人类的创生。天地乾坤,包括日月星辰等天象,山川地势之形状,乃至男女生命,都是道体的作用和阴阳的变化所产生。世界统一于道体---分而言之为乾元和坤元,合而言之即乾元。同时,尊卑、贵贱、动静、刚柔等等矛盾双方无不在道体中获得圆满统一。

 

乾元具有超越性,超然于宇宙万物之上,不随宇宙万物的生住异灭而生住异灭;同时又具有潜在性,随着宇宙万物的生成而潜在于宇宙万物之中。朱熹说:“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朱子语类·卷九十四》)人人有太极,即良知道心;物物有太极,即乾元道体。

 

《系辞》说: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

 

对于阴阳矛盾统一的乾元,继承之为至善,成就之为本性,即天命之性,阴阳合一,仁义内在。这个本性,仁者见此本性为仁者,智者见此本性为智者,百姓虽然也有此本性,但不能见,无所知,所以君子之道难明。

 

这段话将人之本性和天之道体统一起来了,天人合一,此之谓也。乾元所具有的特征,本性同样具有。

 

同样,作为“副道体”的坤元也是阴阳、刚柔、动静、常变、超越潜在的矛盾统一体。坤卦六爻皆阴,以阴柔虚静为主,但坤元并非纯阴,而是阴中有阳,静中有动,“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

 

注意,儒家并非二元论,分而言之,有乾元有坤元,汉儒还提出人元的概念,天地人三才有三元,统而言之,唯有乾元,坤元可以为乾元所涵盖包容,举乾元,坤元在其中矣。

 

宇宙万物包括人类,都是阴阳矛盾的统一。

 

《易经》讲的八卦以及以两卦相叠演为六十四卦,就是从正反两面的矛盾对立来说明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即乾元,两仪”就是阴阳,四象就是老阴、少阴、老阳、少阳,八卦是乾坤艮兑坎离震巽。

 

“刚柔相摩,八卦相荡。”说的是六十四卦产生的过程。卦之初阴阳二爻,阳刚阴柔互相摩擦,生两刚两柔四象。四象分别与第三画相摩,就生八卦。乾卦分别和八卦相交,生成乾、否、遁、履、讼、同人、无妄、垢八卦。八卦相荡,八八六十四,生成六十四卦,代表万事万物。这里说的是卦画卦象,也是天地万物创生的过程。

 

六十四卦,始于阴阳对立、奇偶相反的乾坤二卦,中间经过六十四卦的反复变化,最后结于既济未济,正是从矛盾对立开始、经过斗争交易达到融合统一的过程。

 

两仪四象生万物,都遵循着由量变到质变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运行。

 

积久成大,积健成雄,化渐为著,从量变到质变也;阳盛为阴,阴盛为阳,物极必反,剥极必复,否定之否定也;变化日新,“天地之化日新其德”,“中庸之道勿失其偏”,“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整体性动态思维也。

 

张载说:“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有矛盾就有对立,有对立就有斗争,斗争最后结果又归于更高的和谐状态。这就是儒家的矛盾统一论,立足统一,强调和谐。

 

《易传》提出“保合太和”的观念,西周末太史伯阳父提出“和实生物”的论断,孟子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说:“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儒家追求的是建筑在礼制之上的高品质和谐。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篇》)有礼有节有良好的秩序。父子有亲,上下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父父子子,官官民民,师师生生,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和谐是有序的和谐,秩序是和谐的秩序。

 

《资治通鉴》记载了是北魏济州刺史卢度世的大家庭生活:“卢度世闺门之内,和而有礼。虽世有屯夷,家有贫富,百口怡怡,丰俭同之。”屯是多灾多难,夷是平安无事。无论世界多难还是和平,家庭贫穷还是富有,百口之家都能怡怡然同甘共苦,奥秘就在“和而有礼”四字。能有礼合礼,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之身心都可以取得和谐,家庭和谐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马主义则与儒家针锋相对,特别强调矛盾和斗争,甚至病态地将斗争绝对化,以阶级斗争为纲,“仇必仇到底”。

 

 

三、仁和义

 

《易传》指出了天之道为阴与阳、地之道为柔与刚、人之道为仁与义。将仁义与阴阳、刚柔这两对对立概念并列,明示仁义也有对立性。《汉书艺文志》说:“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相反相成,就是矛盾统一的意思。

 

孔子和孟子都说过“仁者爱人”的话,仁爱是儒家处理人我关系的第一准则,也是仁者的第一特征。但是,仁者并非没有憎恶,而是能爱能恨,爱所当爱,恨所当恨。或者说,对于恶人恶事的憎恶、批判乃至惩罚,也是爱人的表现。所以孔子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中庸》)

 

《论语》记载:

 

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曰:“赐也亦有恶乎?”“恶徼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

 

君子爱人,但绝不乡愿,而是有爱有恶,敢爱敢恨。疾恶,是正义感的表现,君子的重要品质。

 

单独说仁,义就在其中,仁包括义;分而言之,义德就是仁者“恶人”一面的外化,侧重于正道的坚持、正义的弘扬和对罪恶的惩罚,与“爱人”相反而相成。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高亨先生说:“仁以爱人,主于柔;义以制事,主于刚。”

 

义字含义非常丰富,有本意,正义、威仪、适宜;有引申义,可以引申出刚毅、果敢、节烈、羞恶、正直、牺牲、崇敬、理智等类情愫。义字与仁字相辅相成,合为儒家道德原则。《逸周书·谥法解》说:

 

“制事合宜曰义;见利能终曰义;先君后己曰义;除去天地之害曰义;取而不贪曰义;理财正辞曰义;仁能制命曰义;能成其志曰义;道无不理曰义;推功尚善曰义;以礼节行曰义;行礼不疚曰义;见利能让曰义;以公灭私曰义;正身肃下曰义。”

 

义字有原始义。“义者,宜也”,宜字原义则有祭祀和杀戮之义。庞朴先生在《儒家辩证法研究》一书中指出,宜字本义是杀割,与俎字、肴字同根,见于甲骨及《周礼》等上古文献。这是义字的原始义。因此,如果说,仁侧重于善善,扬善,兴利;义就侧重于恶恶,罚恶,除害。关此,儒经和古籍中有不少说明:

 

《易经·系辞下》:“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礼记·经解》:“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

 

《逸周书·谥法解》:“除去天地之害曰义。”

 

《礼记-郊特牲》:“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

 

《大戴礼记》:“司寇之官以成义…刑罚暴乱,奸邪不胜曰不义,不义则饬司寇。”

 

《逸周书-本典》:“与民利者,仁也;能收民狱者,义也。”

 

《荀子》:“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为恶与奸者也。”

 

《帛书五行篇》说:

 

“不简,不行;不匿,不察于道。有大罪而大诛之,简也;有小罪而赦之,匿也。有大罪而弗大诛也,不[行]也;有小罪而弗赦也,不察于道也。简之为言犹练也,大而显者也;匿之为言也犹匿匿也,小而隐者也。简,义之方也;匿,仁之方也。(第38-41简)

 

这里提出了处理罪行的两条原则:简和匿。匿是从情感出发,隐匿亲近者的过失,是处理轻微不容易被注意的罪行的原则,所以说“有小罪而赦之,匿也”;简是从实情出发,秉公而断,是处理重大而明显罪行的原则,所以说“有大罪而大诛之,简也”。

 

坚持正道,弘扬正义,惩罚罪恶,离不开威严和杀戮。儒家主张义刑义杀义战。《尚书·康诰》:“用其义刑义杀。”义刑义杀,指正义和恰当的刑罚与杀戮。孔传:“义,宜也。用旧法典刑宜於时世者。”曾运乾正读:“义,宜也。刑罪相报,谓之义刑义杀。”孟子说“春秋无义战”,汤武革命,周公诛管蔡,就是义战。(关于义刑义杀义战,详见东海《杀人手段救人心》一文。)

 

儒家经典中,类似仁义那样相反相成、对立统一的道德元素很多。《论语》中这样描述孔子之容:“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意谓温和而严肃,威严而不凶猛,恭谨而安详。温和厉,威和不猛,恭和安,本有对立性,但统一在孔子身上了。

 

《尚书·皋陶谟》提出“九德”说:

 

“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彰厥有常,吉哉!”

 

宽而栗,宽厚而又严肃。宽厚是美德,但单纯宽厚,有失庄重,必须济之以严肃,两方面相辅相成,始成就一德。其它八德也是如此。

 

四、各种相反相成的儒理

 

儒学中很多表面矛盾的概念或言论,其实都具有深层和本质的统一性。

 

直和曲的统一。直是正直,儒家以正直为美德,孔子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又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又说:“以直报怨”。但儒家反对不知变通地一味“硬直”,《中庸》说“其次致曲”,又说“曲成万物而不遗”。(《系辞》)曲成,委曲成全之意。韩康伯注:“曲成者,乘变以应物,不系一方者也。” 孔颖达疏:“言圣人随变而应,屈曲委细,成就万物。”

 

《论语子路篇》记载: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直躬者,直身、直道而行者。叶公与他家乡的“直躬者”也都与孔子一样以“直”为一种正面评价和道德标准,只是道德知识有误,对“直”的理解有误。

 

孔子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本身就具有直的品格,《皇疏》说:“父子天性率由,自然至情。若不知相隐,则人伦之义绝矣。”《集注》说:“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又引谢氏曰:“顺理为直。”

 

发乎本性、顺乎良知谓之直,父子之间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就是直。儒家将直道纳入“亲亲”的范畴之中。父子以义合,父慈子孝是人与生俱来的最真实的情感。父子之间,直道要从孝和慈中体现。这就将曲和直统一起来了。

 

乐和忧的统一。至乐在本心,不乐不圣贤,圣贤都是乐天派。孔子"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都是圆满自足的征象。“寻孔颜乐处”成了宋明理学的重大思想课题。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的"贫而无诌,富而无骄"与孔子的"贫而乐,富而好礼"两者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境界有所不同。“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修养很好,未必乐之;“贫而乐,富而好礼”(互文也)则不论贫富皆乐而好礼、乐在其中,得了。乐不乐,是得道与否的重要标准。

 

同时,君子忧道,圣贤淑世,儒家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故范仲淹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孟子说:“君子有终身之忧”,儒家之忧,是先天下之忧而忧,为世间苦难而忧;外忧道不能行,制度不良,自忧德不能立,良知不明。

 

经与权的统一。经是大经大法,是对原则性的坚持;权是权巧方便,是对灵活性的许可。孔子很重视权道,在《论语》、《易传》中都表达了经权思想,在《春秋》中将经权思想贯穿在历史事件中表达。孔子认为权道是很高的人生修养和政治艺术,强调在把儒家基本原则落实到具体的政治、社会生活中去的时候,需要因地因时因人而制宜。《孟子离娄上》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这是对经权关系的形象说明。

 

但权不离经,仁本主义任何时候都不能变,在行“权”之时也不能违仁。这也是儒家权道与法家的权术本质的不同。原则性和灵活性,择善固执和通权达变,在儒学中取得了高度统一。

 

质胜文的统一。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篇》)意谓道德胜过文章就会粗率,文章胜过道德就会浮华。文章与道德配合恰当,那样才君子。

 

质指本质,内容,内在品德。文指形式,文采,外在礼仪。野,粗疏,粗野。《礼记》:“敬而不中礼谓之野。”史,本义是掌文书的官,这里略含贬义,长于文辞,表面文章。《仪礼-聘礼记》:“辞多则史”,《韩非子-难言篇》云:“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彬彬,文质兼备相称的样子,文与质互相融和,配合恰当。 

 

质文关系,即本质与现象、本体与作用的关系。用不足,质胜文;体不足,文胜质。文质彬彬,才是体大用宏,才是中庸之道。古人说道德文章,先道德而后文章,道德为本,文章为末。君子修养,有本有末,本末配套。

 

于政治,仁义为本,礼乐为末,同样以文质彬彬为上。《礼记表记篇》记载:

 

“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文质得中,岂易言哉?”

 

意谓夏朝质胜文,殷周文胜质,没有完全达到“文质得中”的中道境界。刘逢禄《论语述何》说:“殷革夏,救文以质,其敝也野;周革殷,救野以文,其敝也史。殷周之始,皆文质彬彬者也。”殷周开始的时候是文质彬彬的。

 

因为本末不二,文质都很重要,文胜质固然不行,质胜文同样不好。《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孔子之言说:“《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

 

因为质本文末,本质更重要,与其文胜质,不如质胜文。《集注》引楊氏之言说:“質之勝文,猶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勝而至於滅質,則其本亡矣。雖有文,將安施乎?”如果有文无质,只剩形式没有内容,就更不行了。“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尊和卑的统一。儒家强调“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乐殊贵贱,礼别尊卑。”以礼制等尊卑之别,明长幼之序。但是,上下尊卑不是绝对的。“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然复须知,坤内在乾,地就在天,尊中有卑,卑中有尊。人类也一样,尊长要怀谦卑之心,“禄位尊盛者,守之以卑。”(《韩诗外传》);卑者则要自尊自重。《礼记·曲礼上》说:“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即使是担货贩卖的底层小贩,也是有尊严的。

 

义和利的统一。道义并不排斥利益。在儒家个人伦理、社会伦理、政治伦理中,义与利都不冲突。儒家义利观(道德与利益的关系)是:先义后利,见利思义,以义制利,求利有道,利合乎义,义利并重。

 

古人在讲到义利问题时,义字本身就包含了正当的利益因素在里面,儒家在政治上追求的更是民众的大利、民族的大利,是追求整体和个体利益的最大化。《易经》说:“利者,义之和也。”道义的和谐就是利益。道义是利益之母,是一切利益的基础和根本。仁者无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些古训,最清楚不过地说明了这个道理,世界各国的发展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个道理。

 

孟子曾对梁惠王说“何必曰利”,一些人认为孟子是不讲利益的。错解了。《资治通鉴》有这样一段精彩议论:

 

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

 

孟子的老师子思说,没有仁义,何来利益?政治最讲利益,仁义就是利益,利益是仁义的结果。司马迁认为,孟子与子思的话,言辞有异而道理相同。子思对孟子强调利益,孟子对梁王强调道义,是因人设教。

 

利己和利他的统一。道德既有利他性,又有利己性。利他是外王追求,仁者爱人,立人达人,亲亲仁民,富之教之,成人成物;利己是内圣修养,古之学者为己,下学上达,自立自达,尽心尽性,成就自己。《大学》八条目,将内圣和外王、即利己和利他统一于修身。这里的身有三义。肉体身、意识心和良知心。修养外在的礼仪,致力意识的诚正,是为了不断提升良知的光明。

 

中正的道德,是利己和利他的高度统一。所以,孟子对利己主义的杨朱学和利他主义的墨学,都持反对态度。

 

个体和集体的统一。儒家兼具个体性和集体性,但又不同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分别强调了其中一端,貌似差不多,其实性质大异,有正邪之别。个人主义缺乏集体性但不会祸害集体,客观上还有利于集体;集体主义则会反过来祸害个人,最后也害了集体。古人有“杨近墨远”说,我也有“西近马远”论:西方个人主义近,集体主义远。

 

个人主义远优于集体主义,但并不中正,盖个人主义个体性有余而集体性不足,集体精神和利他精神都有所不足。唯儒家仁学,兼具个体性和集体性,堪称最高人学。个人主义视“人”为万物的尺度,仁本主义进一步,以“仁”为万事万物的尺度。

 

平等和差等的统一。儒家认为,人人皆有良知,良知本性平等,“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涂之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这是平等。儒家也主张机会平等和法律人格平等,但反对平等主义和平均主义。万物不齐是自然之常,爱有差等是人性之常,人的习性则千殊万异,因人而异。

 

世人出身、性别、种族、智力、学历,才华、思想、学问、修养、智慧、道德,还有社会、经济、权力地位,都不可能平等,对此种种“不平”,应该有所尊重。

 

因此,儒家与哈耶克一样反对“一般性法律规则和一般性行为规则的平等”以外“其他种类”的平等。

 

吕坤说:“天地之气化,生于不齐,而死于齐。故万物参差,万事杂揉,势固然耳,天地亦主张不得。”又说:“不齐,天之道也,数之自然也。故万物生于不齐,而死于齐。而世之任情厌事者,乃欲一切齐之,是益以甚其不齐者也。夫不齐其不齐,则简而易治;齐其不齐,则乱而多端。”(《呻吟语》)

 

荀子说:

 

“分均则怀偏,势齐则不一,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荀子王制篇》)

 

大意是说,名分职位相等就谁也不能统率谁,势位权力相等就谁也不能统一谁,大家平等就谁也不能指挥谁。有了天地就有上下差别,明王一登上王位,治理国家就有一定的制度。两个同样高贵的人不能互相侍奉,两个同样卑贱的人不能互相役使,这是自然的道理。如果人们势位相等,好恶相同,由于财物不能满足需要,就一定会发生争夺;一争夺就会混乱,社会混乱就会陷于困境。古代圣王厌恶这种混乱,所以制定了礼义以区别他们,使人们有贫富尊卑的差别,以便凭借来实行管理,这是养天下的根本法则。《尚书》说“维齐非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维齐非齐”出自《尚书吕刑》,原文是:“刑罚世轻世重,维齐非齐,有伦有要。”

 

意谓刑法的轻重应该根据当时的政治社会状况决定,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周礼》)“维齐非齐”,原意是说,如果新国、平国和乱国,刑法都一样,反而是不公平的。引申开去,可以理解为:如果只追求形式上的“齐”,结果必然导致实质性的“非齐”。绝对的或形式的平等,恰恰最大的不平等。

 

荀子借此语说明,一个完全没有贫富贵贱等级差别的社会,必然会产生种种争斗和混乱,只有承认并协调事物间差异不齐,才能和平安定,和谐共存。

 

简易和神秘的统一。《易经》是儒家五经之一,有“众经之王”之称。易理和道体有简易性。《系辞上》说: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矣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同时又有一定的神秘性,颇为神奇,不易完全理解和把握。以下都是《系辞上》的话: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致神,其孰能与於此?”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义易以贡。圣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与民同患。神以知来,知以藏往,其孰能与於此哉!古之聪明睿知神武而不杀者夫?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与神物,以前民用。圣人以此斋戒,以神明其德夫!”

 

孟子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圣德不封顶,可以好上加好;圣境无极限,可以高而更高。

 

关于儒学即君子之道的简易和神秘的统一,《中庸》有一段话说得好:

 

“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君子之道因为简易,所以易知易从,具有普遍的可适应性,匹夫匹妇即普通男女都可以学习和实践,可以放之四海,广泛普及。同时,君子之道又有精微奥妙的一面,要深入领悟体会,进入其高深境界,则大不易。即使圣人也有所不能知不能行。这真是“极高明而道中庸,至广大而尽精微”啊。

 

畏天和造命的统一。儒家强调敬天顺命,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第一就是畏天命,又强调顺天方得天助。《易经系辞》记载: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

 

同时,儒家又有造命之说。王艮说:“天民听命,大人造命。”颜钧说:“御天造命”,焦循说:“天下之命,造于君子,己之命听诸天,而天下之命任诸己。”颜元说:“造命回天者,主宰气运。”王夫之说:“圣人赞天地之化,则可以造万物之命。”《中庸》说得最好:“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可见,儒家既强调尊重天命,又主张尽人事。外而尽人事,内而尽心性。尽心尽性,可以立命,可以造命,可以参天地之化育。畏天命,体现的是对天道天理和“客观规律”的尊重;参天地之化育,体现的是对人在自然界中的主导地位和对良知主导性的肯定。所谓君子造命、圣贤造命,大人造命,其实是文化、道德、政治和制度造命,就是道援天下。人能弘道,弘道的过程,就是立自我之命、造他人之命的过程。我有一句诗叫:唯大圣人能造命,是真佛子敢回天。

 

无为和有为的统一。人们都将“无为而治”归诸于道家,不知儒家政治也讲“无为”。 《尚书·武成》说“垂拱而天下治”,《易传》说“垂衣裳而天下治”,不就是无为吗?只不过,儒家的无为,是建立在“大有为”前提下,并非无所作为,无所事事,一切顺其自然。《尚书-武成》整句话是:

 

“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为贤,位事惟能。重民五教,惟食丧祭,惇信明义,崇德报功。垂拱而天下治。” 

 

从列爵到报功,建设制度任用贤能“大有为”之后,自可垂拱垂裳“无为而治”了。《易传》整句话是: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系辞传》)

 

黄帝和尧舜,通过“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一系列工作,方才取得“垂衣裳而天下治”的效果。

 

顺便指出,《史记》黄老并称,学界将黄帝归为道家,错了。黄帝是五帝之首,中华人文初祖,其政治行为和思想非道家所能限,与老子大不同。《五帝本纪》说他:“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并制衣冠建舟车制音律创医学,征服了东夷九黎。《大戴礼记-五帝德》也有类似记载。

 

五帝政治及其思想自有其连贯性,同为中道,所以《易传》将黄帝尧舜并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黄帝与尧舜一样,乾坤双取,阴阳并重,其无为政治是儒式无为,是建立在大有为、无不为基础上的无为。《韩诗外传》明言:“黄帝即位,施惠承天,一道修德,惟仁是行”。黄帝大道大仁,大异于老子“绝仁弃义”的主张和“大道废有仁义”的认识。

 

孔子编书断自尧始,不言黄帝,体现了儒家的学术严肃性和对历史资料取舍的慎重。《五帝本纪》中太史公说:“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大戴礼记》中孔子回答宰我提问时说:“予!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可胜观邪。夫黄帝尚矣,女何以为?先生难言之。”

 

百家多写到黄帝,然黄帝历史久远(尚矣),那些资料和传说都缺乏可信度。孔子虽然简单介绍了黄帝的事迹,对“黄帝三百年”的传说做出了合情合理的解释,但还是告诫宰予,禹汤文武成王周公足够我们学习研究的了,没必要多谈黄帝。这种严谨态度,与百家相比,高下立判。

 

一元和多元的统一。《易经》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宇宙万物在伟大的乾元“一元化领导”之下,自由自在,任性成长。可见,乾纲一元化,才有宇宙万物的多元化和有序自由。独尊儒术和言论自由,是一元与多元、即一维与多维的统一。仁和中道作为儒家最高价值,是一元和一维的,这里来不得丝毫动摇和含混。在此之下,多元共存,百家争鸣,高度自由。(详见东海《独尊儒术和言论自由》)

 

理想和现实的统一。儒家不是理想主义,也不是现实主义,但兼备理想和现实精神,将理想性和现实性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追求理想的时候,注意适宜性、时代性和现实的复杂性,不会暴虎冯河和空驰幻想;尊重现实,但不是无条件地屈服于现实,沦为现实的俘虏和奴隶。而是“知不可为而为之”,以理想之光来照耀现实、批判现实、影响现实、引导现实、改良现实。

 

另外,下学和上达,形上和形下,信仰和科学,保守和先进,明哲保身和杀身成仁,君子不争和当仁不让,和而不同和向往大同,不求人知和疾乎无名,重视诚信和言不必信,尊贤尚功和亲亲上恩,强调诲人不倦和反对好为人师,批判错误言论和尊重错误的言论权,等等等等,在儒学中,都是矛盾统一的,兹不详论。

 

五、统一于中道

 

就像世界统一于乾元、生命统一于良知一样,儒学各种概念、义理和言论的矛盾,都统一于中道。儒家“尚中”,一切折中于中道,归结于中道。能够执两用中、允执厥中者,就是圣贤君子,就能抓住辩证法的核心。

 

中道,于宇宙为天道,太极也;于政治为王道,皇极也。极,意谓最高准则。中道是人生、政治和万事万物的最高准则。《中庸》说:“唯天下至诚,方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说的就是这个中道。

 

《尚书-洪范》说:

 

“皇极:皇建其有极。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从“无偏无陂”到“归其有极”,应该是最古老的诗,箕子称之为“皇极之敷言”,敷言,敷陈其事而形于言。皇极指政治的最高准则,即王道。无偏无陂是王道政治第一特征。偏则不平,陂者不正。不平则有高下,不正则成邪僻。《大学》说“其所亲爱、哀矜、畏敬、傲惰而辟焉。”就是偏了;“身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不得其正。”就是陂了。

 

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仁者好仁恶不仁,好恶一秉至公。作好作恶,私心自用,好不仁而恶仁,好恶失于正。无偏无党,无反无侧,反复咏叹,形容王道高度的公正、公平。一致而百虑,会其有极也;殊途而同归,归其有极也。这个极,就是中道。礼制,就是为了维护中道而制定的。“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治中也。”(《礼记-仲尼燕居》)

 

中道也是个人为最高道德标准,即人极。《中庸》君子孔子的话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提出了时中原则。得乎中道,必能与时偕宜、因时制宜。合乎中即合乎时,故孟子赞美孔子为“圣之时者”。这也就意味着,中道具有动态性、发展性和时代性。

 

时中也是核心易理,或者说《易经》原则。《易经》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无不以时中为主。惠栋说:

 

“易道深矣!一言以蔽之,时中。孔子作彖传,言时者二十四卦,言中者三十四卦;象传,言时者六卦,言中者三十六卦。其言时也,有所谓:时者,待时也,时行者,时成者,时变者,时用者,时义,时发,时舍,时极者;其言中,有所谓:中者,中正者,正中者,大中者,中道者,中行者,行中者,刚中,柔中者。而蒙之彖,则又合时中而命之。…子思作中庸,述孔子之意,而曰:君子而时中。孟子曰:孔子圣之时。夫执中之训肇于天,时中之义明于孔子,乃尧舜以来相传之心法也;其在丰彖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在剥曰: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文言曰: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圣人乎?皆时中之义也。”(清惠栋《易汉学》“易尚时中说”)

 

得乎中道,必然有经有权,经权合一,原则性和灵活性统一。孟子赞伯夷、柳下惠为仁人(《孟子告子上》),甚至赞他们为圣人(《孟子万章下》),但又指出:“伯夷隘,柳下惠不恭,君子不由也。”(《孟子公孙丑上》)意谓伯夷过于洁身自好,灵活性不够,失之于隘;柳下惠随遇而安,原则性不强,失之不恭,都不足效法。

 

关于中道,另见东海《儒家大智慧之六:知中篇》,兹不详论。

 

六、保守和发展

 

内在一贯性是仁德,万古不易;开放发展性是义德,因时变易。保守与发展,传统与现代,在儒家身上有机地圆满地统一在一起。有个成语叫返本开新返内圣之本开外王之新,返道德之本开政治之新,体现了儒家的保守性和发展性的兼备,既大本确立又充满活力。这就是“时中”的活力。

 

庞朴先生也讲过儒家辩证法,但对儒家辩证法的高明,对儒家的开放性和发展性认识不足。他说:

 

“既承认对立又承认对立的同一,如果这一切都建立在发展地基础上,相信旧的必将被新的对立代替,旧的同一性不免转化为新的同一,便会是很好的辩证法。可惜儒家不相信发展。他们用自己矛盾的观念来抵制发展,正像古希腊的爱利亚学派用矛盾来否定运动那样。儒家是典型的保守主义者”云云。(《儒家辩证法研究》)

 

说儒家为保守主义或复古主义,大误会也。儒家对仁义立场、中道原则的坚持,确是坚定不移的。如果这是“保守”,那是保文化之根本、守民族之精神。面对现实,是保守、改良还是革命,则因时因人因地而制宜,制度考文,制礼作乐,时王之职。三代不同礼,古今异宜,岂能刻舟求剑?这方面儒家具有海纳百川的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的发展性。

 

明确反对唯古是从,食古不化,守旧不改。《中庸》说:

 

“子曰: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

 

意思是说,有一种人愚昧而刚愎自用,卑下而独断专行,生活于今生今世,却试图恢复古代制度,这样的人,灾难将会降临到他身上。反是恢复义,朱熹《四书集注》:“反,复也。”

 

历史上王莽就是典型。此人很勤政,经常熬通宵,又事必躬亲,其实为人为政为父为夫都不合格,不仅伪君子而且糊涂蛋。所谓改制和新政,无非胡闹乱折腾,祸乱天下,逼良为盗。

 

法先王,法的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先王历代相传的道统,是先王们王道精神和礼制精神,可不是以先王们的具体制度礼仪规范来治理现世。王莽生乎汉世,僵硬地照搬周礼,恰恰乖悖了儒家根本,灾及其身,国灭身亡,也为这句圣言作了最好的注脚。

 

《中庸》接着说:

 

“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

 

议礼是讨论礼乐制度,制度是制定典章法度,考文是考订文字语言。这里的天子,指德位相称的领导人。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反过来,议礼制度考文,就是天子的责任和权力。孔子说:“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可见天子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和制礼作乐之权责。

 

“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指的应该是西周的情况,其时车轨、文字和伦理道德规范都是统一的。春秋之后,礼崩乐坏,各国差别才越来越大。礼乐制度是政治根本大法,有其严肃性,不能轻易改动,尤其是在“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社会状况下。但如果是德位相称的天子,也是有权进行制度改良和建设的。

 

《大学》说: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这是强调个人道德、政治道德和社会道德不断更新,领导、民众和国家都要日新其德。日新,就是不断提升和发展。君子在各方面都要尽心极力。

 

可见,庞朴先生不用遗憾,儒家辩证法正是很好的,最好的。略翻庞朴的《儒家辩证法研究》,太多门外话。该书写于1984年,本不宜苛责,可是2009年庞朴在《再版说明》中表示“在大的纲目上还可保持”云,这就说明他的思想整体上没有进步,甚感遗憾。

 

七、道家辩证法批判

 

道家喜欢玩辩证法,可常常过头了,偏离了正理。

 

对立双方可以相互转化,但转化是有相应的准则、原因和条件的,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道家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对条件的重视,其对立双方循环往复的转化常常被说成是无条件的。老子说: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道德经》第五十八章)

 

祸福相倚,当然有理,但矛盾的转化,祸福的转换,有赖于一定的条件,并非莫名其妙和无可奈何的。恶贯满盈而大祸临头,便无后福可言;积善积德而福报深厚,便无后患可忧。“塞翁失马”之类故事,没有把道德这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考虑进去。列子说过一个故事:

 

宋人有好行仁义者,三世不懈。家无故黑牛生白犊,以问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荐上帝。”居一年,其父无故而盲。其牛又复生白犊,其父又复令其子问孔子。其子曰:“前问之而失明,又何问乎?”父曰:“圣人之言先迕后合。其事未究,姑复问之。”其子又复问孔子。孔子曰:“吉祥也。”复教以祭。其子归致命。其父曰:“行孔子之言也。”居一年,其子又无故而盲。其后楚攻宋,围其城。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丁壮者皆乘城而战,死者大半。此人以父子有疾,皆免。及围解而疾俱复。(《列子·说符》)

 

故事应属寓言而与孔子无关,但这个故事很好地说明了一个道理:祸福的关键在于德行,在于仁义。列子属道家,这个故事则颇有儒家风味,并未将仁义与道德对立起来。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也未必然。老子有所不知,会变成盗贼的绝非真的圣贤,会变成妖魔绝非善之大者。负负得正,可以成立;善善为妖,则不成立。极左可能转变为极右,极右可能转化为极左,“允执厥中”者则不会左摇右摆。佛教有不退转之说,在道德上佛教的佛、儒家的圣都是不退转的,大正不奇,至善不妖,此之谓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那是因为未能坚持正道,未能择善固执。

 

老子说: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八十一章章)

 

又是绝对化。中华经典,既是信言也是美言,又美又信;老庄知者,何尝不博?孔孟博者,何尝不知?善者何尝不辩,辩者何尝不善?只要有不同学派和宗派存在,人类就不可能没有思想辩论和理论争鸣。孟子说吾岂好辩我不得已,释尊也很属于辩论,其十大弟子都是外道领袖而输给他的。人类需要的是尽量避免恶性之争野蛮之争,倡导良性文明之争,言论问题言论解决。

 

事实层面的信不同于审美层面的美,道德领域的善不同于逻辑领域的辩,道德范畴的智不同于学问范畴的博,但两者也不是你死我活绝对矛盾的关系。有些言论既是信言也是美言,有些人物既是善者也是辩者,既是知者也是博者。

 

圣人不积也不乱与。关于财物之取与,孟子说得中:“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

 

老子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道德经》第五十六章)道及高处,超绝言诠,所谓心行路绝,言语道断。孔子说我欲无言,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都表达了对语言局限性的认知。但是,“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之说又绝对化了。语言文字是器非道,却又是是明道、传道的不可或缺最佳工具。

 

意识是道心神奇的作品,语言文字又是意识美妙的产物。就像渡河之筏,筏不是彼岸,却有助于通往彼岸。

 

老子境界高而不圆,从“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这句话即可见。知者未必不言,有德者必有言,不言,是尚未达到智德合一的境界;言者未必不知,大智者所言必为真言真理,能言真言真理者必为大智者。

 

老子不谈条件只谈转化,毕竟不否认对立双方的差别。到了庄子,就更了进一步,泯灭对立,泯灭是非,一切都“无是无非无可无不可”了: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

 

庄子甚至非常偏激、颠倒地认为盗贼是圣贤引起:

 

“夫谷虚而川竭,丘夷而渊实。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庄子·胠箧》)

 

庄子此语作为价值判断,成了后世反儒家、反圣贤、反道德的武器。或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作为历史事实陈述,应该没错。人类社会有圣贤也有盗贼,唯原始社会和大同时代,两者都没有了。”答:应该说“大盗不死,圣人不止。”不能倒过来说。人类社会有盗贼就会有圣贤,有黑暗就会有光明,圣贤是盗贼的克星,就像光明是黑暗的大敌一样。

 

树立儒家正知见后,再读道家经典和见道家人物,对“真理多走了一步就成为谬误”这句话的体会会特别深刻。道家亦尊易经,但《道德经》、《南华经》等经典偏离了易理之正。这种偏门智慧和“偏激的深刻”,可供大学选读和学者研究,不适宜未成年人学习。

 

道家不错,但不够中正。儒道两家,都得了道,但所得不同,一得乾元,一得坤元。乾元涵盖坤元之全,可以代表坤;坤元虽含乾元之气,不能代表乾。儒家法乾,证得乾元之妙,得其全体,刚柔相济,自强不息,大用无边;道家法坤,证得坤元之美,得其偏体,阴柔为主,厚德载物,自有作用。乾主坤辅,儒主道辅。没有道家,儒家仍可创造三代奇迹;倒了儒家,道家难立。

 

八、唯物辩证法批判

 

唯物辩证法被庸俗化,被错误的人用为强词夺理的狡辩工具,这不是辩证法的错,而要归咎于唯物论。辩证法不姓“唯物”,非唯物哲学所能开出来。

 

唯物论有三蔽:一是蔽于物而不知天,被物质遮蔽了,物障深重,不明天道、天命、天性和天理;二是蔽于习而不知本,被习性遮蔽了,恶习深重,不明本性之善和良知之真;三是蔽于现象而不知本质,错认物质现象为本质,对宇宙生命真正的本质茫无所知。

 

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这是唯物主义的根本性错误。正确的说法是,世界统一于乾元,乾元决定一切,于人类而言,良知决定一切。乾元是道体,于人为道心良知。良知更具有决定性。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既要尊重客观实际,更要坚持良知主义,坚持仁本民本两原则。

 

唯物论本身就是违反辩证法的。宇宙万物皆阴阳对立统一,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只有兼备阴阳两种性质和信息的乾元道体,才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才有占据“第一性”的资格。只有以乾元即“性与天道”为本,开出来的辩证法才能不偏不倚。马氏说辩证法,只能是口头禅,在实践中难免庸俗化,甚至沦为诡辩术和狡辩法。

 

以物质为第一性,三观就落了下乘。局限于现象,不识“性与天道”,不明白道器不二、天人合一的真理,对事物的认识即使有正确处,也“不完全正确”,更难以从根本上把握辩证法的真谛。换言之,辩证法本有正确性,但不能唯物化,不能冠以唯物主义的头衔。总而言之一句话:论辩证法,中西各派,唯儒独正。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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