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晖作者简介:方朝晖,男,西元一九六五年生,安徽枞阳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学”与“西学”——重新解读现代中国学术史》(2002)《春秋左传人物谱》(上下册,2001)《儒家修身九讲》(2008/2011)《学统的迷统与再造》(2010)《文明的毁灭与新生》(2011)《“三纲”与秩序重建》(2014)《为“三纲”正名》(2014)等。 |
权力家族化的文化基因与对策
作者:方朝晖
来源:作者惠赐《儒家邮报》
时间:孔子2565年暨耶稣2014年4月23日
据报道,山西运城“房媳”张彦因两个户口和多套房产被停职调查,她的背后是以运城市原财政局局长孙太平为核心的“官员家族”——“房媳”丈夫孙宏军是原夏县公安局局长,孙家成员及亲属至少15人在运城市担任官员、公务员或国企领导。(2013年6月24日《新京报》)
一人被调查,一个家族落马,看上去让人心惊的现实,在今日中国并不是稀罕事。北京大学冯军旗博士访谈某县161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写出博士论文《中县干部》,描写了和山西运城相似的农村:一个普通县城有21个“政治大家族”和“140个政治小家族”。“房媳”所处的“政治家族”只是不小心露出狐狸尾巴的那一个。
所谓“权力家族化”,我认为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与家人亲友共享权力,二是与家人亲友共享财富。二者密不可分,但各有所重:前者是利用手中权力将家人亲友提拔,形成权力场中的近亲繁殖;后者是利用自身特权为家人亲友谋利,形成权力与财富的循环互动。“权力家族化”催生出以血缘和姻缘为纽带的“官员家族”,内部彼此勾连、互相庇护、荣辱与共,衍生出畸形的官场生态。本文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分析这一现象,并尝试提出解决的办法。
中国历史上的权力家族化
权力家族化在中国历史上起源甚早。三代行“封建”,分封的往往是自己的亲戚、族人;爵禄皆世袭,从天子、诸侯、卿大夫甚至到最普通的官职莫不世袭。尤其是西周“封建亲戚”(《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政治制度完全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然而,“世卿世禄”也意味着任何一位官员的爵位都不能随便任免,天子不仅不能随便废除诸侯,甚至不能随便废除身边普通的工作人员(如宰、工、史之类),这对王权不能不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爵位的世袭还意味着每个人必须上对得起列祖列宗、下对得起子孙后代,这当然也是一种约束。然而,这种制度最致命的局限,是容易导致诸侯兴起、地方割据。到东周时期分封世袭的弊端彻底暴露,随之而起的是长达五百多年的战乱。
应该承认,从战国游士的兴起到秦汉郡县的确立,是对权力家族化制度的沉重打击。人才的流动加大了,官员的选拔公开了,家族和背景的作用削弱了。但这丝毫也不意味着权力家族化就消失了,相反,它以新的方式凸显出来,并体现了顽强的生命力。因为当世袭不再,当权者就可以为所欲为,提拔亲信的阻力小多了;当世禄消失,为官者就没了稳定感,依赖裙带的欲望强多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郡县制虽然废除了世卿世禄,却废除不了世家大族。虽然从汉到唐,中央政府为完善郡县制作了不少努力,但门阀世族仍然控制着国家官员的选拔和任命。如果说在西周,权力家族化采取公开、合法的形式;到秦汉以后,权力家族化则采取间接、隐蔽的方式。宋代以来,随着门阀世族毁于战乱,科举制度全面落实,权力家族化再受重创,“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有了根本扭转。但即使如此,也不意味着权力的家族化就消失了。明代的中央集权和清代的部族政治,都使得外戚、宦官更易登上权力中枢的核心。
西汉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汉宣帝下令将前朝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家族满门抄斩,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达数千家。霍光本汉室重臣,功勋卓著,堪称忠良。但他长期专权,让自己的亲友一个接一个登上权力舞台的中心,又纵容家人占用皇室资产,聚敛无量财富。故司马光说霍氏之败是因为“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多置亲党,充塞朝廷;使人主蓄愤于上,吏民积怨于下”(《资治通鉴》卷25),而班固则用“党固亲连”(《汉书·霍光传》)四个字来形容霍光家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情形。可以说,霍氏之灭是郡县制下“权力家族化”的一个典型,类似的情形在后世几千年中从未中断过。
文化心理结构能根除吗?
为什么中国古代数千年间政治制度沧海桑田,而权力家族化却绵延不绝?从三代到战国,从秦汉到隋唐,从两宋到明清,官员制度几多变迁,可权力家族化却花样繁多、不断以新的形式复活,根源究竟在哪里呢?
应当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家族化虽受制度影响,其根源却在文化习性,即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具体说来,权力家族化的深厚土壤是中国文化的关系本位。费孝通先生曾在上世纪40年代末将中国文化称为“差序格局”的文化,意指每一个中国人都生活在一个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关系网络中;台湾学者黄光国指出,在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中国人的权力游戏中,人情和面子起着枢纽的作用。
H. C. Hofstede, Harry C. Triandis等人深入地研究了世界各地文化中的“团体主义”(collectivism),中国也是团体主义文化比较发达的民族。在我看来,中国文化中的团体主义乃是其关系本位的自然发展;中国人将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团体”看作个人的避风港,倾向于在关系团体中找到人生安全感。按照许烺光、Richard Nisbett等人的看法,西方人的心理安全感建立在自立和超越中,中国人的心理安全感建立在关系和团体中。
中国文化的上述心理结构决定了亲情至上,因为亲人是一切关系中最近的关系;亲人之间不仅分享权力和财富,更共享幸福和安乐。另外,关系本位的文化心理还导致关系超过公义、人情大于法理、小团体高于国家。这些,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中权力家族化的文化根源。
正因为上述文化心理根深蒂固,才导致权力家族化无法根除。只要这一心理结构持续存在,无论你变换什么样的制度,它总能见缝插针,变相再生。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一个多世纪以来,不少人提出改造国民性、铲除中国文化心理本身,以求治本之策。例如,早在20世纪初,梁启超就曾提出“新民说”,认为中国文化的习性是有臣民而无国民,有私德而无公德,将中国的积贫积弱归咎于缺乏独立、自治的人格。后来从鲁迅到柏杨的国民性说,延续了这一思路。
然而,这一思路的最大错误不仅是低估了文化心理结构的力量,也错估了它的价值。今天看来,各国文化心理结构皆有优劣,不能因部分而否定全体。文化心理结构代表的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情感归依和心灵状态,对它不能持一种洗澡水和婴儿一起倒掉的心态。中国人的关系本位和亲情至上,虽有很多缺陷,也有巨大价值:毕竟它是我们幸福安乐的源头、安身立命的基础和生生死死的道路。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好地经营它、完善它,非要彻底铲除它呢?千百年来儒家的态度就是要积极地经营和完善它,而不是铲除它。现代人自视甚高,动辄疑古非古;以为能彻底铲除,结果伤害更大,“文革”就是典型一例。所以,我认为文化心理结构可以改造,但不能铲除;可以利用,但不能抛弃。
民主政治真的有效?
还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权力家族化可以通过民主政治来根治;很多学者正因为对民主的威力深信不疑,才动辄批评古人愚昧。应该承认,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议会质询等制度对于避免权力家族化有着前所未有的巨大作用。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民主政治也容易使权力家族化更盛行。这是因为在民主政治下,家族化可以打着个人自由的旗号公开进行,家族、亲友、人脉可以形成庞大的利益集团,以滚雪球的方式不断发展;它以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为特点,绑架选民、操纵舆论,收买议员、控制司法。“二战”以后各国的经验表明,个人主义传统越强的文化,其民主实践越容易成功;团体主义传统越强的文化,其民主实践越容易走样。在帮派林立、小团体主义盛行、私人关系吃香的文化中,民主实践更容易造成族群的撕裂、社会的动荡。这是因为当每个人都是关系团体的一员时,竞选就不再是个人的自由选择,而成了若干势力集团间的对决。今天你到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菲律宾、印度等地看看,裙带关系非但没有因民主而削弱,反而更加盛行,并由于可采取公开、合法的方式,成为民主政治无法铲除的毒瘤,极大地妨碍着民主制度的完善和公平正义的实施。
民主无效、铲除文化心理无效,究竟怎样做才有效?只要我们正视历史,不难得到启发。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提出了如何规范官员选拔、以避免权力家族化的问题。《左传》中所谓“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讲的就是“任人惟贤”的问题。孟子提出的“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公孙丑上》),可以说鲜明地体现了当时的时代需要。“任人惟贤”与“任人惟亲”相对,显然有针对“权力家族化”的含义。
但是,要把“任人惟贤”(或“尊贤使能”)的原则落实为制度绝非易事,也许直到汉代人们才真正有意识地建立一套尊贤使能的制度,并在此后两千多年里不断完善和发展它。从汉代的察举、辟举到魏晋的九品中正,再到隋唐以来的科举,实际上是试图通过社会推荐加公开考核的方式把权力社会化、公开化、透明化。由于当时社会上受教育人数稀少,普遍民众根本没条件受教育,加上魏晋以来门阀世族兴盛,直到宋代科举制度才得到了比较彻底的落实。
这里需要强调,虽然权力家族化在中国历史上从未中断,但是总体上确实有一个不断削弱的趋势。如前所述,从西周封建到秦汉郡县,就是一个巨大进步;从魏晋世族到隋唐科举又是一个进步;宋代科举制的完善,则可以说是人类制度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明、清两朝虽专制,但较为完善的科举制度仍发挥着破除权力家族化的巨大作用。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权力家族化未能根除,而轻易诋毁古人。事实上,正因为文化心理结构根深蒂固,不可能根除,才导致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指望找到一种可以彻底铲除权力家族化的制度,只是现代人浪漫、不切实际的幻想。现代人正因为长期受这种幻想支配,才无视古人的经验,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切莫小视古人的制度创新
多年来,不少人对古代官员选拔制度(包括察举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等)的评价停留在“维护中央集权”、“箝制人民思想”等之上,认识不到这套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通过把权力社会化、公开化、透明化来避免权力的私人化和家族化,是把“尊贤使能”(也称“任贤使能”)制度化的伟大努力。而它之所以经过一千多年、到宋代才达到比较完善的境地,说明任何制度的建立都不仅是思想家个人的美好设想,而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文化及社会因素。我认为,中国古代的科举制等至少在三方面给我们以深刻启发:
第一,官员选拔过程透明化。科举制度等告诉人们,一个人不需要搞关系、找后台,只要有真才实学,即可能通过正常制度一举成名,成为国家最重要官员。这当然沉重地打击了裙带关系,可以说科举制在官员选拔过程的公开化程度上远远超越了今天,极大地带动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第二,官员培养过程社会化。即由于国家官员的选拔标准之一是学术和人品,特别是后来以“四书五经”为取士教材,这使得官员的培养过程可以社会化。政府不需要亲自主导教育过程,社会自发形成了一个长期、持续的人才成长的学习过程。
第三,官员选拔标准非政治化。古人认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合格,不看他是否与现政权保持一致,不看他是否听话、服从,而看他是否孝亲,是否正直(抗言直谏),以及是否精通“四书五经”,等等。这些标准严格说来是非政治化的,更有利于发现人品端正和信仰坚定的人。
最后,要指出,古人为了避免权力家族化所采取的努力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即对官员的监督制度,这就是历史上相当发达、完备的监察御史制度。
今天如何避免权力家族化
今天要想找到比较有效地解决权力家族化的途径,一方面要学习西方的经验,另一方面更要学习祖先的经验。要知道古人的经验针对中国文化的心理结构设计,因而针对性更强,有时效果也更好。本文试提出若干思路如下:
首先,官员的培养。长期以来,我们把官员的培养过程政治化,以对一系列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程度,以与党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结果导致形式主义盛行,往往把一些人品不端、巧言令色之徒提拔上来。我认为今后国家干部的选拔应该淡化“政治性”,回归人性,真正发现人品端正、信仰坚定、不阿谀奉承、敢直言极谏的人,不应以是否党员、是否听话、是否保持一致等为标准。汉代的察举、辟举以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为取士标准,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政治的热情,对社会风气也起到了强有力的正面影响,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其次,官员的选拔。应加大官员选拔过程的社会化、公开化和透明化过程。借鉴古人经验,我认为今天可以采取社会推荐、公开招标、组织考察等相结合,使得国家官员的选拔成为一个全社会可以共同参与的过程,彻底粉碎人脉、关系、家庭等因素的作用,让人们真正体会到,一个人即使没有任何后台、背景,照样可以成为国家高级官员,掌握重要权力。中国古代王朝正是通过这个方式,极大地促进了人才的自由流动,激发了无数士人的献身热情。
其三,官员的监督。除了现有监察制度外,我认为根据今天的社会现实,可以学习西方民主国家的一些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实行国家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家庭关系公开、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定期接受人大质询等制度。无论在现实中这样做面临多大困难,它所代表的方向无疑是不错的。
总之,向全社会开放权力,淡化政治性、回归人性,最大限度地实行官员培养、选拔、监督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也许是未来中国政治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避免权力家族化的最重要举措。西方民主国家的有些经验值得借鉴,但寄希望用民主政治来解决权力家族化,无异于缘木求鱼。事实证明,任何无视文化心理结构的做法,都可能适得其反。
(本文应约而撰,发表于《人民论坛》2014年4月下。发表时更名,略有删节)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
责任编辑:葛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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