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轶楠】探索中国文化与心理科学相融共生之道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5-08-10 15: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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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国文化与心理科学相融共生之道

作者:王轶楠(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特聘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闰六月十四日戊申

          耶稣2025年8月7日

 

纵观人类历史,人类文明的每一次跃迁无不源自文化和科学的巧妙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但能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提供宝贵滋养,更蕴藏着调和矛盾对立的深刻智慧。探索中国文化与心理科学相融共生的创新路径,有望突破单一实证科学方法论的局限,构建兼具文化深度与科学严谨的心理学体系,既可以为心理学提供跨文化哲学框架,也将推动传统智慧向科学实证转化,最终助力心理学研究方法的本土创新,增强心理学学科发展的内生动力。

 

心理科学与中国文化的方法论差异

 

1879年,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建立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标志着心理科学的建立,其意义在于首次认可了实证主义方法论在心理学研究中的核心地位,主张采用自然科学的模式研究心理学,并强调以实验和数学的方法观察总结具有普遍性的心理学规律。相较心理科学的“短暂”历史,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心理生活的探索源远流长,儒、道、佛都提出了认识、理解和干预人的心理生活的系统解释,只是它们遵循的方法论不是实证主义,而是通过直观体验认识心理现象,采用日常语言建构理解心理活动的理论,并利用直觉体悟的修养方式影响和干预心理生活。

 

心理科学与中国文化拥有各自独特的优势与局限。中国文化长于关注人的直观体验,采用直指人心的方法构筑了丰富多彩的理想精神境界,比如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佛教的“空性”都源于古人对生命实践的感通与体悟。相应地,其短处在于存在诸多价值歧义和内心感悟,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相较而言,心理科学的长处在于拥有清晰的逻辑、严谨的方法和精细的技术,强调客观观察、科学统计和操作性定义,因此可以减少歧义、模糊和迷信,从而提供有关心理现象的客观知识。不过,其短处在于容易将人的心理活动还原为简单的生理冲动,有时会脱离文化和背景肢解人心理生活的原貌,甚至把人(参与者)当作被动的受控体。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和心理科学在方法论和价值取向上存在诸多差异,但也正是这些差异为两者间的贯通融合提供了互补空间。要想阐明两者融贯的内在逻辑,就要弄清楚中国文化和心理科学为什么能够融贯、融贯的目标是什么、采用什么方法才能得以实现。通过对比分析中国文化和心理科学的优缺点,我们看到,中国文化的优势恰好可以弥补心理科学的局限,反之亦然。中国文化所看重的“直觉”与心理科学所提倡的“理性”就像《易》所描绘的“阴”与“阳”一样,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共同推动着人类认知边界的不断拓展。

 

贯通中国文化与心理科学的理论基础

 

中国古人将宇宙万物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并尝试从对立统一的角度捕捉事物的内在矛盾,探寻事物生成与转化的规律。阴阳对立统一的规律可细分为“互藏互根、交感转化、自和平衡”三个方面。“互藏”指的是阴阳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包含着另一方,它是交感转化的前提和基础。《易·咸卦》曰:“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所以,阴阳转化的最高目的是维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谐共生、相续不已。具体到心理科学和中国文化间的关系,无论过分强调科学理性的“阳”,还是文化直觉的“阴”,都会让研究者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境。只有在科学与文化间建立起相互协调、相生相济的联系,才能为心理学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其生生不息地发展和进步。

 

《张子正蒙》有言:“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即阴阳两大势力在运动的过程中必然形成相互之间的对立,如果将文化直觉视作“阴”,那么科学理性便是“阳”,阳之性为刚健,阴之性为柔顺,它们彼此排斥,但也正是由于两者间的矛盾和冲突,才有盈有虚,进而形成了万事万物的种种形态。所谓“仇必和而解”,就是说冲突的最终结局是趋向于“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研究者若掌握了阴阳转化的规律,便能更好地处理科学过程中那些看似对立甚至冲突的现象,进而探索出从直觉到理性、化冲突为和谐、变无序为有序的方法。阴阳转化思维启示我们,直觉和理性不仅相互依存,而且可以相互转化——直觉为我们提供快速的启发性判断,而理性则迫使我们以开放的态度深入分析与反思既有的结论。当两者被融入同一思考框架中,研究者便能在这种对立转化中实现创新。因此,阴阳哲学可以启迪我们寻找到从“文化直觉”到“科学理性”再到“心理智识”的实践之路。

 

贯通中国文化与心理科学的思路方法

 

虽然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心理科学旨趣各异,但它们一致将“观察”看作人们理解和认识世界的重要途径。心理科学将“观察法”视为研究的核心乃至科学之本。当心理学家想要了解人们在特定情境中的行为表现,初步分析人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或者判断变量之间的共存或共变关系时,就会首先考虑使用观察法开展研究。在心理学研究中,观察法既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方法搭配使用。为了提升科学观察的效度,研究者有时会使用录音或录像设备,尽可能全面且客观地记录参与者的行为,也会通过限制观察者获得的信息、设置观察前训练、标准化观察流程与记录来减少观察偏差。

 

在中国先哲眼中,“观”是主客之间的一种实践活动,既来自个体感性之“观”,又超越其上,从而让人步入理性直观,洞察事物的本质和真相,直至上升至天道本体的境界。《易》里的“观卦”,佛教中的“观世音”和“观自在”,道教的场所“道观”,儒家的“观物”,无不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对“观”的推崇。《易·贲卦》强调“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是由内在本质自然而然表现于外的形式,而“人文”则完全是出于人为的主观设置,从“观乎天文”到“观乎人文”描述了观察对象从自然行为到社会人文的递进层次。孔子在《易·系辞传》中提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开启了儒家“观物”的传统。《老子》更是从“观其妙”到“观其缴”再到“观其复”,为我们揭示了观察研究的三重境界及其对应的心理修养方法。如果研究者能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观”的理解和科学观察相结合,就能从整体无偏的观察中捕捉真实现象,从细微中发现复杂关系,从而突破认知的局限和思维的阻塞,接近心理现象的本质,最终实现从“观察”到“洞察”的飞跃,为科学研究开辟出更加深刻的可能性。

 

此外,中国传统文化推崇“体用不二”和“知行合一”的理念,强调实践和感通的重要性。所以,兼顾认识实践与道德实践的中国文化,有望为心理科学提供形而上学的理论基础与思想渊源。心理科学强调研究方法的重要性,推崇心理知识的客观性和精确性,它能通过严谨的实验设计检验传统智慧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普遍性,还能为理论向实践的转化提供技术和工具支持。如果说传统文化为我们开创了“观感化物”的视野与境界,那么科学研究则为我们找到了“研理探微”的方法和工具。研究者若在科研实践中将两者有机整合,实现两者间的优势互补、协调并济,便能达成理论建构(“体”)与实践应用(“用”)的统一,既揭示心理现象的本质规律,也促成研究成果对社会和个体的实际价值,最终让心理学真正成为一门指导人们如何做人、如何行动、如何更幸福的学问。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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