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江】重探礼乐文明的精神根基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5-04-16 16: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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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探礼乐文明的精神根基

作者:张清江(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三月十九日乙卯

          耶稣2025年4月16日

 

礼乐文明研究在当代学术视野中呈现出多元化的阐释路径,比如考古学对礼乐器物的发掘与场景复原、历史文献学对礼乐文本的考订、制度史和社会学视角对礼乐制度及其功能的分析,以及从经学等视角对礼学精神的再研究等,可以说在不同维度的讨论上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不过,在当下展开中国哲学思考和创作的时代语境下,仍然需要在前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因为思想义理或结构功能等静态层面的讨论,可能难以完全呈现礼乐实践作为一种原发性信仰行为的意义发生及其精神经验,而礼乐文明的深层精神,首先植根于实践者对礼乐神圣根基及其超越性信仰而生发的回应性行动。因此,我们需要通过重返礼乐实践这一充满“意义”的精神现场,阐释行动的信仰结构和精神意向性,才能更好理解儒者对天道和宇宙秩序的超越性追求如何落实到礼乐实践之中。

 

在中国古代观念系统中,“礼乐”的出现及其制度化,首先与圣王对天地秩序的深刻感知和洞悉有关,《礼记·乐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作礼以配地”“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和《左传》“礼以顺天,天之道也”等说法,都表达出圣人“制礼作乐”所依循的天道依据。礼乐是圣人取法“天地运行之道”而建立的“人道”行为准则,是从“於穆不已”的天地宇宙运作中,透过“观天取象”,为人类确立“协于天地之性”的节奏韵律和生活方式。这表明,作为人间法则的“礼乐”具有超出人类自身的神圣“原型”和超越性依据,它虽然由圣人创立和制作,但并非出于人类自身的意志或世俗目标而人为构建出一套以天为中心的制度,而是原发于对天之终极超越性的信仰,是对宇宙秩序的具象化表达,是古人通过符号象征系统与行为实践在经验层面上重构宇宙图景。礼乐的源头在“天”而非“人”,由此才能对“天下”每个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的指引和规范意义。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对于作为礼乐信仰根基的天命鬼神等说法,现代学术有很多着眼于经典文本论述的研究和争论。这对于厘清概念的思想义涵非常重要,但从礼乐实践者精神经验的角度来说,更重要的问题可能是,在具体的礼乐实践中,这些概念如何作为信仰观念的要素被理解和接纳,实践者又如何依据这些理解展开行动。换言之,更需要从作为礼乐实践意向对象的视角来理解天命鬼神等说法的存在方式和意义作用,关注其在礼乐实践中如何显现和发挥影响。比如,从礼乐实践者的角度来说,“天”是否具有人格性等问题并不具有根本重要性,真正重要的在于,认为“天”是生命价值的终极来源和超越性依据,是确立礼乐“原型”的原初基础,这是一种基本的信仰预设,并不需要知识或理性上的证明。由此,所有的礼乐实践在根本上都是人类回应天道要求的信仰行为,即使不同仪式面对的直接对象有所差异。同样,在礼乐文明传统中,“鬼神”在意义关联层面的“实在性”也从未受到质疑,能够“感鬼神”“动鬼神”始终是儒家祭礼实践的基础预设,无论鬼神在今天理性或物理的意义上是否存在,都不影响其对礼乐实践者基于信仰意向的“真实性”。因而,对鬼神的讨论不应完全聚焦于“鬼神是否存在”等认识论设问,更需要注重其作为信仰对象的生存论意义。

 

“受天地之中以生”的人,其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便在于要依据“顺天”确立的礼乐秩序,“尽性至命”以“事天”,在礼乐实践中通达天地,以此开启自身存在的超越性向度。儒家对“德”的重视和要求,始终以实践者内心对天人关联下人在宇宙中的存在信仰为前提,指向人性面对天命呼召必须以敬畏怵惕之心做出的回应,而并非纯然现代意义上的世俗道德。因而,在礼乐文明的思想设定下,参与礼乐实践是人类回应天道要求的内发必然行为,是在“对越天地”的精神关联中践行属于人的“天命”,并非只是基于“设教”的政治目的或伦理道德规范的外在要求。儒家经典中对礼乐政治伦理功能的阐释,是在强调人类遵循天道而行的后发结果和秩序意义,绝非是要人以这些结果作为践行礼乐的先行态度预设,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儒家所强调的“诚”,将失去最本质的意义基础。以“天”为终极根基的“礼乐”塑造着中国人的“在世生存模式”,人需要通过实践礼乐走向超越当下、与宇宙超越秩序相连的状态,这不是道德上的应然要求,而是基于信仰的必然行为。

 

基于礼乐与天道的内在关联,参与礼乐首先意味着实践者进入宇宙神圣秩序的大化流行之中,是“参赞天地”的特定行动。礼乐实践的时空场景,是实践者身体、精神信念与空间整体氛围交织互动而构建的神圣空间,这一场景既不是与实践者无关的纯粹客观世界,也绝非实践者主观想象出来的虚幻场景,而是实践者“遭遇”不同形态宇宙神圣物的直接时空。礼乐空间中的“器物”是包含着特定象征义涵的文化符号,“物”的颜色、声音、气味在仪式场景中包含着与日常不同的意义指涉,并使实践者在感受互动中“兴”起特别的意义经验。身体在礼乐实践中扮演着沟通天人的中介角色,实践者通过特定动作、韵律与内心情感,在礼乐空间中与各种“气”融摄互感,召唤和回应天地鬼神的“聚集”“感格”,并在“气动”中获得与宇宙本源连接的精神体验。这种原初的身体经验先于任何概念化的表达,构成了礼乐文明最深层的意义基础。因而,礼乐实践是能“感于物而动”的身体主体在仪式场域中的存在方式,只有回到精神经验的层面,才能理解礼器陈设的空间方位如何转化为精神秩序的具身化表征,理解礼乐构建的时空场景如何带动实践者存在和生命状态的真实转化,进而产生修身工夫、伦理教化等维度的后发结果。

 

对礼乐实践者来说,遵行礼乐与特定信仰下的价值选择密切关联,彰显着其对天道秩序的超越性追求如何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礼乐精神经验的获得,根植于实践者对天道根基的意向性信念,而这种经验又会不断强化精神信念的真实性。正因如此,对具体礼乐行动中实践者意义发生和经验形态的深入揭示,需要在信仰与实践的辩证互动中进行。即使礼乐的具体实践形式在历史演进中不断改变,礼乐文明的核心根基始终在于能够让礼乐实践者在仪式参与中获得天道及其象征物“临在”的精神经验,在遵循礼乐中回应天道超越性的召唤,以此为自身生活确立起跟宇宙秩序具有内在关联和一致性的整全意义系统。就此而言,礼乐文明的真正危机,并不在于礼乐外在形式的变迁或者对具体礼乐文本解释的多样化,而在于它无法唤起人基于敬畏天道而真诚地实践礼乐。

 

总结而言,本文意在提出理解礼乐实践者精神经验的一种特定思考视角。题目用“重探”,并非要否弃已有的研究路径而另辟蹊径,而是试图在借助不同学科成果的基础上,重新“理解”这一传统下践行礼乐的“人”:他们基于何种信仰意向参与礼乐实践,其间如何统合身心意识,如何在特定空间建构中获得不同的意义经验等。礼乐文明的精神根基,主要体现为特定礼乐场景如何激发实践者的超越性精神经验,对这一精神根基的探寻,必须突破客体化的研究范式,重返礼乐实践者的精神场景,在身体经验的深层维度重构礼乐的精神逻辑,“哲学地”刻画礼乐实践中的“经验”发生。由此,才能“解蔽”礼乐传统在社会教化与秩序建构中发挥作用的深层机制,在文明论意义上更深刻理解传统理念蕴含的普遍价值,进而激活古典思想经验面对当下时代问题的精神价值,为中国哲学的创作提供资源。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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