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隐公元年(2)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四月廿七日戊戌
耶稣2024年6月3日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
在正式讨论《春秋》和三传前,有一点需要提前说明:并不是《春秋》所有记录,三传都有对应解读,有些记录《春秋》有而三传都未关注,这种情况称之为有经无传。三传有些记录则是对《春秋》没有记录的事情做的补充,这种情况称为有传无经。
来看《春秋》开篇这六个字,《左传》相关记载: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惠公,即鲁隐公的父亲鲁惠公。元妃,有学者认为这里的“妃”通“配”,元妃即原配夫人,也就是俗称的正妻。当时的婚姻制度可以简单理解为“一夫一妻多妾”。丈夫的正妻只能有一位,但可以有多位妾室。正妻也称嫡夫人,在三传里凡称“夫人”的一般都意味着特指正妻。正妻身份高于其他妾室,生的儿子称为嫡出或者嫡子,嫡子中的老大即嫡长子。其他妾室即俗称的庶夫人,庶夫人生的儿子称为庶出或者庶子。嫡子和庶子的出身不同,决定了他们继承权优先程度不同。
鲁惠公最早的正妻是孟子。“孟”指在姊妹中的排序,即“孟、仲、叔、季”之孟,意味着这位夫人是姊妹中的老大。“子”则是她的娘家姓。当时最大的子姓国是宋国,孟子应该是出身宋国的姊妹中排行大姐的女子。虽然没明说,但从后面文字里可以推测出来,作为鲁惠公的元妃,孟子并未给鲁惠公生下嫡子。
孟子去世后,另一个女子声子为鲁惠公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是后来的鲁隐公。按史书记录,鲁隐公名息姑(注:《史记·鲁周公世家》记录为息)。声子的出身应该不是很高贵,《史记·鲁周公世家》称声子为鲁惠公的“贱妾”。“声子”的“声”是她的谥号。子,意味着她也是出身子姓诸侯国——甚至可能也是宋国。当时诸侯婚姻中通行一种媵妾制度,即诸侯嫁女的时候,会让女孩子的妹妹(注:即“娣”)或者侄女跟着一起嫁过去,这些随嫁的就是媵妾。媵妾的身份低于妻,但高于其他妾。媵妾制的好处是,当时诸侯联姻大多有政治联盟的含义,正妻一旦意外死亡,媵妾就接替正妻位置,从而最大程度保证娘家一方的利益——反过来讲,也是保证男方与女方之间结下的姻亲联盟不破裂。声子,大概率就是媵妾制下随孟子陪嫁过来的。不过从后面鲁成公八年《左传》说“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可见媵妾不一定都是本国的,同姓诸侯国的女子也可以作为媵妾陪嫁,这也是为何此处并不肯定说声子就一定是宋国女子。这里虽然说孟子去世后鲁惠公“继室以声子”,但从后面很多细节可以看到,鲁惠公并未在法理上明确声子就此取代了去世的孟子成为了夫人——这也为鲁隐公的继承权埋下隐患。
在孟子和声子之外,此处还出现了第三个女子仲子。仲子的称呼与孟子类似,意味着她在姊妹中排行第二、是子姓诸侯之女。仲子的父亲是宋武公。但是孟子和仲子是不是就一定是姐妹俩中的老大和老二,还真不好说,只能确定她们俩是自己那一代姐妹中的老大和老二而已,也许都是宋武公的女儿,就是同一辈人中的大姐和二妹,也许是两代人,但真相如何此处缺乏更权威的史料来佐证。仲子最大的影响力,是她为鲁隐公生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按史书记载,这孩子名允,即后来的鲁桓公。
“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讲述鲁惠公去世后鲁国围绕国君继承人做出的安排。鲁隐公的“立”,从后面许多细节上看,应该不是就真的被立为国君,鲁隐公对自己的定位类似当初摄政的周公,至少他自己不认为自己是鲁国的国君。相应的,所谓的“奉之”,就是说虽然鲁隐公摄政,但鲁国依然尊奉鲁桓公才是国君。即此时鲁国名义上的国君是鲁桓公,但实际上由于鲁桓公幼小,由鲁隐公摄政——这种二元架构,导致后面很多事情比较尴尬,具体遇到了再细说。
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鲁隐公”“鲁桓公”这种称谓严格讲不合适,因为此时两人都在世,“隐”和“桓”是他们去世后才有的谥号,但因我们是站在后人的角度,所以约定俗成沿用此称呼。类似的后面郑庄公、齐桓公这种,对其他各位国君也都是活着就称谥号。
第一段意思说,鲁惠公的元妃是孟子,孟子去世后,鲁惠公以声子为继室。当初,宋国的国君宋武公生了一个女儿仲子,这女孩一生下来掌纹就像文字,辨认出来是“为鲁夫人”,后来嫁给了鲁惠公,生的孩子就是鲁桓公。鲁桓公出生不久鲁惠公就去世了,于是鲁隐公摄政但尊奉鲁桓公为国君。
第二段是《左传》对《春秋》经开篇六个字的具体解读。“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鲁隐公元年春季,周王室历法的正月,《春秋》在这里没有明确记录鲁隐公即位,是因为他只是摄政。
等后面看到更多鲁国其他国君元年的第一条记录,就能更好的理解“不书即位,摄也”这句话了。正常情况下,如果鲁隐公若即位为国君了,则《春秋》这条记录应该是“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才对。之所以《春秋》没有如此记录,是因为按照礼法,先君去世后新君灵前即位,但当年依然要用先君的年号,次年正月,新君要举行即位大典,然后才改年号,这一年才是新君的元年。按这里说法,鲁隐公应该并没有举行即位大典,以示他只是暂时性摄政,所以《春秋》里也没有写他即位。
再来看《公羊传》对“元年春,王正月”的相关记载:
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先是解释了元年、春、王等几个字的深层含义。然后强调了之所以说“王正月”,是为了传递一个观念——“大一统也”。
“大一统”的提出,非常契合汉初的政治需要,这也是公羊学在汉初能勃兴的重要原因。汉初刘邦曾分封诸王,结果导致了汉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汉武帝后来实行推恩令,削弱藩王的实力,在逐步改变汉高祖留下来的政治体制过程中,亟需一套理论上的支持。公羊派提出的“大一统”理念,恰好满足了这一政治需求。《公羊传》此处的“大一统”意思是说当时天下都奉周礼,诸侯统一于周天子权威之下。以此类推,则后来天下都应该大一统于中央正朔之下,诸侯分裂及地方割据势力都不应该出现或者说即使出现了也应该至少在名义上要臣服于中央政权的统一管理才对——坚决维护中央政权的统一权威,是公羊学的一个重要特点。
接着解释了为何《春秋》此处不明言鲁隐公即位。《春秋》这样写是为了成全鲁隐公的心意。鲁隐公本来的心意就是要将来还政于鲁桓公的,之所以最后要还政于鲁桓公,是因为鲁桓公虽然年幼,但是他身份尊贵,鲁隐公虽然年长,但是出身相对较低,鲁桓公才是鲁惠公君位的合法继承人。但兄弟俩的尊卑之别不是很大,一般国人也不清楚这点。大家都觉得鲁隐公年长而且贤能,于是诸位大夫就拥戴了鲁隐公。如果鲁隐公当时即位了,后来鲁桓公能不能即位就不好说。而且当时鲁桓公年幼,如果鲁惠公去世后他直接即位,恐怕朝里的大臣也未必安心辅佐他。所以鲁隐公暂行摄政。鲁隐公之所以没有明确即位,说明他一开始就想的是要未来还政于鲁桓公。鲁隐公既然年长而且贤能,为什么不能即位?因为按照“立適(注:適,通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原则,鲁隐公不适合。为何说鲁桓公身份更尊贵?因为他母亲的身份更尊贵。为何母亲身份尊贵则儿子身份尊贵?因为“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公羊传》之所以这里特意强调继承权优先顺位原因在于,在当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往往继承了父亲的官方政治地位、家族里的宗族地位以及财物等等,其他孩子则无法享受到这些权益。继承优先权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若无一个确定继承权优先顺位的标准,必然会出现受利益诱惑引发的纷争甚至酿成血案。
公羊派这里提出继承人优先权要按照“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原则,这说了两种情况:有嫡子时,嫡子按年龄长幼确定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无嫡子时,庶子里谁的身份更尊贵就优先选择谁为继承人。这个原则后人简单概括为“嫡长子继承制”——严格说,这个说法不准确,因为“嫡长子继承制”并未解释一些特殊情况,如嫡长子残疾或有其他缺陷不适合做继承人、无嫡子时如何等情形,但我们知道这个瑕疵就行。
以今天的眼光看,选择继承人应该选贤任能才对,公羊派却为何要主张这样的原则来决定谁优先继承呢?原因很简单,所谓“贤能”,这个标准没法精确衡量,缺乏可操作性,一家弟兄好几个,你说老二贤能,我说老三优秀,怎么办?争论不下来了只好诉诸武力。而“嫡长子”则是有统一精确的标准——正室夫人生的长子——这个标准虽然简单粗暴但可操作性强,因此,成为后来名义上尊奉的原则。
鲁隐公和鲁桓公谁才是鲁惠公的第一继承人,就是按照“立子以贵,不以长”原则确定的。因为鲁惠公的正室夫人孟子没有生儿子,现有的两个儿子都不是正夫人所生。但鲁桓公的母亲仲子地位更尊贵一些,因为明确说了她是宋武公的女儿——毕竟,当时这种贵族的婚姻背后往往都有很多政治利益的考量,一般正室夫人的出身都相对尊贵一些,也意味着正室夫人的娘家势力相对强大一些,如果得罪了某个孩子的母亲,很可能意味着你得罪了这个母亲背后的政治势力,那会引发什么问题就不好说了。大的话,真的可能会身死亡国。这点,距离鲁隐公时期不远的周幽王和周平王就是例子。周幽王宠爱褒姒,想立褒姒的儿子为太子,当时正牌的太子是宜臼,他的母亲是申国国君的女儿,为了维护女儿和外孙的利益不被侵犯,申侯联合戎人发动叛乱,导致周幽王身死西周覆亡。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宜臼虽然后来在一些贵族的拥立下继承了王位,成了周平王,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背上了弑父的罪名,导致有一部分势力是拒绝承认他的合法地位的。鲁隐公与鲁桓公相比,也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姥爷,不然鲁隐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即位了。
在强调了继承人选择的原则后,《公羊传》针对鲁隐公和鲁桓公哪个人更有继承权做了归纳总结,得出另一个重要的结论即“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子以母贵”,鲁桓公继承权优于鲁隐公就是例子;“母以子贵”,反过来强调了孩子继承了相应的权利地位后,母亲身份地位对应得到提升,具体表现在《春秋》中就是,若母亲不是先君正夫人但儿子后来即位为国君,则母亲去世时《春秋》相关记录对其称呼为“小君”——这本是对国君夫人的称谓。
《榖梁传》对“元年春,王正月”的相关记载如下:
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隐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其恶桓何也?隐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隐让,则隐善矣。善则其不正何也?《春秋》贵义不贵惠,信道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先君之欲与桓,非正也,邪也。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
也认同鲁隐公从一开始就是准备要还政于鲁桓公的——这点三传看法一致。所以《春秋》没有明确记录他在元年春季正月即位。但鲁隐公准备让位于鲁桓公这件事对不对,《榖梁传》则认为不对。虽然认为鲁隐公这件事做得不对,但“《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还是成全了鲁隐公。之所以成全鲁隐公,是为了反衬鲁桓公的恶——因为鲁隐公本来就是要还政于鲁桓公,结果还是被鲁桓公杀了,一对比,更突显出鲁隐公的善与鲁桓公的恶。但《榖梁传》认为,鲁隐公虽然这件事上做的是“善”,但并不对。在《榖梁传》看来,“好”和“对”是两个概念。例如鲁隐公一开始就准备将来要还政于鲁桓公,就是做的好但不对。原因在于“《春秋》贵义不贵惠,信道不信邪”。这里的“信”,通“申”,表示宣扬。这句话意思说《春秋》褒扬的是大义,而不是小恩小惠,崇信宣扬的是正道而非邪道。“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意思说一个真正孝顺的儿子,要想办法彰显自己父亲好的品德行为,而不是彰显父亲不好的方面。当初鲁惠公准备把继承权给鲁桓公,这点本身就不正确——《榖梁传》为何会认为鲁惠公选择鲁桓公而非鲁隐公继承国君是不正确的做法,是我读到这里的疑惑,但《榖梁传》对此并未有进一步的解释。我自己琢磨,可能就是《公羊传》里那句“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二人都不是嫡子,身份尊卑既然差别不大,那就长且贤的鲁隐公才是正确的选择——但到底是不是如此,我也不确定了。
《榖梁传》认为鲁惠公选择鲁桓公做继承人是不对的,认为“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言下之意,鲁隐公之所以能摄政,其实鲁惠公在去世之前已经默许同意了,而鲁惠公之所以能默许鲁隐公摄政,就是心底知道自己选择鲁桓公继承君位不正确,于是有意识去纠正。而鲁隐公应该也明白父亲的心意,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摄政想着未来要还政于鲁桓公,就是放大了父亲在这件事上恶的一面。所以《榖梁传》得出结论说:“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兄弟的长幼顺序,是老天定下来的。做儿子的,要遵照父亲的要求,做诸侯的,要遵照君王的要求。而鲁隐公的所作所为恰恰是既不遵照老天定下来的顺序,又不遵照君王和父亲的意愿,目的不过是为了他自己以为正确的小恩惠施于鲁桓公罢了。所以说,相对于为君为诸侯的大道而言,鲁隐公的行为只是小道而已,为了这点小道而轻视了鲁国国君这样重要的身份应该承担的更大担当,就一个合格的国君标准而言,他没有做到。
《榖梁传》显然更实际,认为鲁隐公为了小恩小惠而废弃大义的这个观点,似乎也更符合我们今天人的看法。
其实,人生很多时候就是在不断选择、取舍。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得失之间,哪个更重要,只有做抉择的人自己清楚吧?我一直觉得,得失之间看你更看重哪个、得到的哪个能更让你觉得心安,只要觉得心里平和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那做出的抉择就不要后悔了。所谓“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是这个道理。就像鲁隐公一开始就想着将来有一天要还政于鲁桓公,有人褒扬有人斥责,至于这个念头对不对,见仁见智了。我想,鲁隐公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至少他是觉得这样的结果,能让他安心吧。
《春秋》开篇六个字的解读,暂且到此为止。另外说两个延伸的话题:
一是在这里,看到了公羊派对于宗法制下继承人优先权的一个重要原则即“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个原则跟《左传》对于继承人优先权的确定方式,细节上还是有些区别。后面鲁襄公三十一年,围绕鲁襄公继承人的选择,《左传》借叔孙豹之口提出了“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的原则。一对比就能发现,在有嫡子的情况下,继承人的优先选择上《公羊传》和《左传》一致,但没有嫡子只有庶子时,优先权的选择顺序《公羊传》和《左传》则不同。《公羊传》强调母亲的背景,《左传》则不考虑母亲的背景,按照年龄优先、能力优先、天意优先的原则确定继承人。
二是《史记》里与此对应的一些记载,在细节上与《左传》有些不同。如《史记·鲁周公世家》的说法,仲子本来是娶来做鲁隐公(当时还是公子)夫人的,但鲁惠公因其貌美而把儿媳妇变成了自己媳妇。而且也明确记载了鲁惠公“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如果是这样,那鲁隐公和鲁桓公的继承权谁优先就根本没有什么好争议。此外,《史记·周本纪》明确记录说“(周平王)四十九年,鲁隐公即位”——也与《春秋》明显不同。我个人理解,司马迁之所以明确说鲁隐公即位,是因为他认为鲁隐公的国君身份是后世承认的,所以按照正常的国君来记录此事。但实际上许多细节看,鲁隐公应该是没有举行正式的即位仪式。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