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婕】中华传统孝文化的生命共同体伦理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3-12-22 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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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孝文化的生命共同体伦理

作者:许婕(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四年岁次癸卯十一月初八日壬子

          耶稣2023年12月20日

 

中华文明历经5000多年的漫长发展始终保持连续性,其多元开放、兼收并蓄的文化气质在弥合文明冲突方面具有持久的魅力。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文明主流价值观,以家庭伦理为源头构建生命共同体伦理的独特价值正被更多有识之士深入发掘,为处于大调整大发展大变革时期的世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密码。

 

孝是建构生命共同体的伦理源头。与个体主义在文化基础上强调契约关系为共同体原则的西方文化不同,中华文明更强调基于家庭伦理展开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共同体构序。“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中华文化气质在西周时开始定型,尽管周与夏、商的文化模式有所差别,但始终保持着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共同为中华文化的最终形成提供了深厚的土壤。周初以夏、商的礼为基础,制定了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礼仪制度与宗法等级秩序。血缘组织是西周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周王一方面广封同姓诸侯,另一方面通过婚姻与异姓诸侯之间建构起某种血缘联系,从而架构起以周王为核心的庞大血缘集团,政治组织与血缘组织合一使西周社会呈现出家国一体的社会文化结构。孔子承袭西周礼乐文化,以“亲亲”“尊尊”两大原则对家庭人伦关系进行创造性解释,指出爱亲是家庭伦理的本质,“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家庭伦理为源头把仁德扩展至社会普遍道德规范,建构家国天下的仁政学说。儒家思想在西汉时期成为正统主流思想,通过社会、教育、政治制度渗透进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中国人的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集中表现为“重孝、亲人、贵民、崇德”的中华文化气质。而儒家对孝的高度关注,使孝文化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独特之处。

 

在儒家看来,任何人都是社会共同体中相互关联的一方。“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爱构建的伦理秩序从家庭开始,作为最简单和最原初的共同体形式,家庭蕴含着不同层级共同体得以形成的最初秘密。“立爱自亲始。”孔子明悟到,人间伦理的实现只能以家庭为源头,以亲亲之爱作为仁的表现。家庭成员中存在父母、兄弟、夫妻、长幼四种亲人间的伦理关系,其中,孝被视为众德之首:“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本的地位从何而来?子女对父母的依恋虽然是天性,但能否自然生发出孝的意识且长久维系?儒家思想不从抽象的天赋人性定位孝,而是强调个人成长过程中行孝的艰难。孩子在婴幼儿时期对父母表现出本能的依恋孺慕之情。然而,个人独立意识随着成长不断增强,父母的管教会被视作束缚而遭到厌弃,“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可见,孝会随着时间境域变化而面临挑战。如何使孝维持下去并不断加深,做到“辞逊”“不怨”以至“无违”“无改”呢?如果对孝作对象化、概念化、抽象化的理解,自然就会强调利用父母权利与子女义务的外部制度对孝行进行规范,出现孝的简单化行为——“能养”。对此,孔子早有批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需要的不仅是生活中的赡养,更是对父母发自内心的敬爱。儒家尤其是孔子把孝意识植根于鲜活的人生体验中,强调在日常生活具体情境中,体验父母深沉动人的慈爱,反身而诚,让内心本有的对父母长辈的孺慕之情生发显现,让孝成为自觉行为,让人成为道德主体,构建起慈孝呼应的家庭共同体。

 

孝的扩展推动生命共同体的空间不断扩展。孝是众德之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以亲子关系为核心,建立在父慈子孝基础上的夫和妻顺、兄友弟恭便具有原初情感发生的依托。每一个成员在扮演好自己家庭角色之中成就他人,使家庭成为一个爱意充沛的生成性共同体,它既发自人类天性,又离不开根源于此天性的礼乐教化。“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借由孝意识的形成与践履达成对“仁者人也”的领会,在人类实践活动的不断拓展中,必然要求孝意识的自然外放,正所谓“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仁孝由家庭伦理扩展到政治伦理、经济伦理、社会伦理、天人伦理,形成涵盖全人类与自然界的完备的道德体系,使世界成为“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大家庭。道德主体性的确立使人能够在社会中发挥主导性,随着社会交往由亲人扩大到陌生人,虽然血缘关系逐渐淡漠,而爱意始终浓厚,因为有“慈”与“孝”的相互回应,形成爱意充沛的生命情感源头,这种爱不会因血缘日益稀薄而消失。恰恰相反,真正的“亲亲”一定“仁人”,将心比心的情感共鸣就会使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通过亲情滋润,仁爱能够源源不断地从内向外,扩展到宗族、社会、国家和天下,构建起“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其天下平”的社会共同体。

 

“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孝悌的引发和扩展不限于人类自身,“仁人”必然“爱物”。“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对自然界乃至无生命万物也能生出仁爱之心,是孝的最终实现。“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孝感通天人,让人向自然敞开,让自然向人敞开。“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在儒家伦理生态建构的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既不是为自然立法的知性主体,也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主体,而是“与天地合德”的道德主体。让孝与仁在自然中完成,寻找到最适合人类和自然本性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起天、地、人、万物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

 

孝的时间结构使生命共同体实现代际延续。延续生命是所有生命的本能。孝不但是生命共同体产生的源头,为生命共同体的扩展提供伦理支撑,也是生命共同体在岁月长河中得以绵延不断的时间密码。孝意识的确立使人建立起非短期功利性的视野,能够追本溯源,慎终追远,发展出更深长的内时间意识。当一对夫妻初为父母,手忙脚乱、战战兢兢地照顾那脆弱的新生命以至通宵达旦、夜不能寐之时,一定会联想到自己父母也曾如此照顾过懵懂无知的自己,深切地体悟到“养儿方知父母恩”的含义,对人类生命延续的方式与意义有更多的体会。“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在家族血脉延续中,慈面向未来,孝却朝向过去,父辈子辈重叠相接,在过去、当下、未来三个维度相互纠缠、相互需要,构成的生存意义结构,是代内的生命互动与代际的生生相续。

 

“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因孝确立的内时间意识在实现家族血脉延续、民族文化长存的同时,建构起天地万物生命共同体的生存意义时间结构,推动人与自然和谐一体生生不息。《礼记·祭义》云:“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的时机化境域体验方式能够建立起人对自然的“时中”意识。正如《孝经》中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对身体珍惜呵护是对父母最大的安慰,这种态度同样适用于天地赐予人类维系生存的自然万物。“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儒家并不消极地主张绝圣弃智,茹毛饮血,而是像爱护身体那样爱护自然,“取之有时,用之有节”,让自然通过休养生息不断地为人类提供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时”与“节”密不可分,在利用自然万物时既要有节制更要有节奏,“与时偕行”,与“四时和序”,做到孟子所说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要恰到好处地把握时间的分寸感,遵循生命兴衰的节奏和时间交汇的韵律,以“发而皆中节”的“中道”行为方式,既满足人类需要,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达到天人合一。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关于生态民生的重要论述研究”(20BKS053)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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