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音】“德艺双馨”的文化源流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3-04-27 23:10:23
标签:德艺双馨

“德艺双馨”的文化源流

作者:岳音(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西历2021年12月24日

 

在先秦时期,“德”与“馨”相属而出,并非偶见。如《尚书·周书》:“黍稷非馨,明德惟馨。”真正能够散发出浓郁香气的不是黍稷,而是人的美德。《国语·周语》:“其德足以昭其馨香。”意思是指一个人崇高的德行足以让人们感受到他散发出来的美好芳香。这也被认为是“德艺双馨”最早的出处。

 

德,《说文》:“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最常用的意义指道德、品行、节操。馨,《说文》:“香之远闻者也。”本义为散布很远的香气。“德艺双馨”是形容一个人的德行和技艺都非常优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一般用来形容从事文艺工作的人。

 

“君子以厚德载物”的人生哲理

 

许慎《说文》:“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段玉裁注:“内得于己,谓身心所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孔颖达疏:“德者,得也。谓内得于心,外得于物。在心为德,施之为行。德是行之未发者也,而德在于心不可闻见。”由此可见,“德”蕴含着两个层面的内容,缺一不可。首先,“在心为德”“内得于己”,“德”是先天就存在于人类个体心灵的东西,此所谓“性本善也”;其次,“德”必须“外得于人”“施之为行”,惠泽于他人和社会,才能够最终完成“德”。道德作为人类漫长演变进化过程里逐渐形成的“人之为人”的人性存在物,必须依靠后天的不断认知、修养和践行,“施之于物”,惠及他人、社会和国家,才能最终得以成功实现。《周易·乾》:“君子以成德为行。”《周易·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的主流价值观,一直影响至今。

 

《周易·系辞》:“德不配位,必有灾殃。”认为如果没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作为有力支撑,即使一时身居高位,将来也一定会有祸殃降临。这既是一种经验总结,更是对做人重德、敬德、修德、蓄德、传德才能避祸去灾的理性把握,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人做人行事、为艺践德的一种自觉的文化价值观。

 

周代最早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周公接受了夏、商两代“失德”灭亡的教训,认为上天是神明的,它只垂青于有德之人,唯有重德、敬德、修德、蓄德、传德,才能够真正得到上天的护佑。《尚书·蔡仲之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意思是指上天公正无私,只帮助品德高尚的人。从古至今,不注重自身道德修养而自食恶果的比比皆是,其中不乏从事文艺之人,教训不可谓不惨痛,古人关于德的训诫不可谓不深刻。

 

“以乐育人”“寓教于乐”的文艺功能

 

文艺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包括审美作用、认知作用、精神作用、教育作用、娱乐作用、思想作用等,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统一体。《乐记·乐象》:“乐者,德之华也。”认为“乐”是人类社会道德凝聚的英华。《乐记·乐本》:“乐者,与伦理通者也。”强调了“乐”的本质内涵与社会伦理道德的内在精神是一致和相通的。“乐”如果缺少“德”的内涵和承载,只剩下单纯外在形式的感性美,就失去了摄人魂魄的灵魂。只有当“乐”反映、体现和承载了“德”的内涵,才能够具有感染人心、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力量。由此确立了“以乐育人”“以乐传教”“寓教于乐”的传统文化教化模式,明确了道德修养与审美娱乐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艺”的感性体验与“德”的精神境界实现了有机统一。

 

“德艺双馨”蕴含着文艺功能的深刻内涵。首先,“艺”的重要功能就是用艺术化、审美化的手段,表现“德”、褒扬“德”,突出强调了道德思想在艺术表现中的灵魂作用;其次,为艺者是“艺”的创造者、表现者,一方面要用精湛的技艺体现道德的人生价值和社会意义;另一方面,在社会生活中要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践行和体现“德”的内涵要求,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为人榜样,达到“人”与“艺”功能作用的高度融合,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诠释“闻乐识德”“以乐传教”“寓教于乐”的功能作用。“德艺双馨”为文化艺术注入了深刻的道德价值取向,体现了从艺者的高尚道德人格境界,契合了中国传统文化“艺”与“德”辩证统一的道德审美观。

 

“进德修业”“文以载道”的主流价值观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道”是自然界一切事物发展运行的客观规律,“德”是人类社会涵养践行“道”的自觉行为,是遵循“道”的自然规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具体运用和实践体现。《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认为人类社会运行发展的根本规律,就是天下的事物是全体人们共享共有的。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视或摒弃其他人的基本利益。这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真理,也是人类社会尊“道”贵“德”,实现长远发展的真谛。唯有秉持“天下为公”的理念,才能实现共同和谐发展;反之,即如《管子·心术》所言:“私者,乱天下者也。”《商君书·修权》:“公私之交,存亡之本。”深刻阐述了关系国家兴亡、人生事业成败的根本。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所作所为要符合集体利益。所以传统文化推崇为政以德,为人以德,为艺以德,只有秉持仁爱之心和奉献精神,才能“修己安人”“德行天下”“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

 

中华传统文化一直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周易》中多次提到“崇德广业”“进德修业”。《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把树德立行作为“三不朽”的头等大事。《论语·述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君子要追求真理大道,行为处事依据道德,内心具有仁爱情怀,游习六艺陶冶情操。唐代大诗人刘禹锡《陋室铭》:“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体现了作者以德自励的思想,是历代中国文人追求的精神境界。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君子精神境界的理念,时刻关注现实生活中如何践行道德人格,形成了“文以载道”“德化万物”的主流价值观。这对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艺德观”,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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