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义虎】真正的儒教并不可怕

栏目:意义理论
发布时间:2011-11-0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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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义虎

作者简介:齐义虎,男,字宜之,居号四毋斋,西元一九七八年生于天津。先后任教于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乐山师范学院。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和儒家宪政问题,著有《经世三论》。

    
      
     
    日前邵建先生发表了一篇题为《呼吁“重建儒教”为哪般?》的文章(《南方都市报》2011年10月28日),对杜吹剑先生在《文化不崛起,政治认同难一致》(《环球时报》2011年10月25日)一文中关于重建儒教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之所以会出现一方呼吁重建、一方质疑重建的观点对立,关键在于双方对于儒教的理解有所不同。
     
    
    儒教到底算不算宗教?这个问题学术界早在前几年就有过热烈的讨论。邵建先生认为:“儒教不是宗教,是在传统中形成的儒家教化。”这里无疑是把西方的基督教作为了宗教的标准来衡量儒教。但早在基督教传入中国之前,古人便已有儒释道三教之称,可见儒教作为一派宗教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只是今人对宗教形态的狭隘理解。而且即便从时间上看,若以孔子为开端的话,儒教至少也要比基督教早诞生500年,我们又怎么能以后来的标准去否定前在的事物呢?
     
    
    接着上引的那句话,邵先生又说:“但,无论宗教还是教化,现代国家建构,无不是政教分离,亦即教化的归教化,政治的归政治。”这就奇怪了,既然儒教是教化而非宗教,又为什么要恪守西方政教分离的原则呢?比如今天的教育和文化事业也属于教化的范畴,可我们几时听过有人提议将教育和文化职能从政治中分离出来的?
     
    
    短短两句话暴露出的不仅是邵先生的逻辑混乱,更反映了我们当下这个社会如此之多的似是而非的流俗意见。而这一切恰恰源于近代以来西方话语入侵所造成的中文语义混乱和中华文明主体意识的丧失。
     
    
    现代人一听到“儒教”两个字马上会想到西方的基督教,想到西方语言中关于宗教的标准定义,并以后者格义前者,要么得出儒教不是宗教的结论,要么就把儒教想象成中国的基督教。实际上此教非彼教,儒教与基督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宗教形态。所以要想恢复儒教的真义,我们首须摆脱西方基督教之宗教形态的先入之见,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中文本身的语义去理解何为儒教。
     
    
    在我看来,世间的宗教自古至今可以划分为三大形态。第一类是以民神杂糅、通灵附体为基本特征的巫教,这在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中都可以得到印证,现存的萨满教是其典型代表。第二类是以天人相分、一神孤照为基本特征的神教,其典型代表便是作为一神教的基督教。而介乎二者之间、巫教与神教混合杂糅的便是魔教,可谓正教之歧出,如各种神秘主义的通灵派等。第三类是以敬鬼神而远之、修人文以化成为基本特征的文教,儒教正是其最佳典范。
     
    
    依上面的分类标准,儒教毫无疑问是宗教,但却是一种不同于西方基督教的宗教。与巫教相比,儒教早已绝地天通;与神教相比,儒教人文而不神秘。在政教关系上,巫教追求合一,神教力主分离,文教则主张一体而有所分工。在今天这个时代,政教合一已不可复,但政教分离也不可行。前者以神圣性压倒世俗性,其失也鬼;后者以世俗性压倒神圣性,其失也薄。而儒教的政教一体分工格局则可以调适圣俗、无偏无党、教养兼备。因为政教一体故体用不二、灵肉不分,因为政教分工故权力制衡、预防专制。故儒教与政治既不是合一的同谋关系,也不是分离的对立关系,而是包含的协作关系,即儒教包含政治。这才就是儒教“在朝美政、在乡美俗”的教化传统。
     
    
    近代以来,随着西学西政的传入,中国的政治彻底走上了舍己从人的西化歧路。先是以政教分离的原则斩断了现代政治与传统儒教的内在关联,后又借助进化论的虎皮扯起反传统的大旗,以新与旧的区分偷换了好与坏的标准,以激进主义的轻狂和傲慢呐喊着要打倒孔家店,进而试图彻底摧毁中国的传统文化,以便为未来开辟出一块干净的场地。但未来不是纯粹的理念世界,而是历史的生长和延续。政治制度可以学习模仿,政治文化却无法复制移植。前者好比衣服,通过一纸宪法就可以不断变换;后者却是皮肤,连着血肉筋骨、历史传统,不是说变就可以变的。脱离制度的文化将成为没有身体的游魂,而脱离文化的制度也必然只是个没有灵魂的空壳。中国自民国以来的种种政治乱象及其名实不副的失序状态,无一不是外来之移植制度与本土之传统文化之间脱节排斥的反应。而立足自家历史传统,将制度与文化重新合一,克服政教不调的失衡,这正是今天重建儒教的意义所在。
     
    
    由于把儒教想象为基督教,所以导致邵先生有两个担心:一是儒教空洞的道德说教不足以制约政治权力,二是儒教借助权力的重建可能走向文化专制。其实这两种担心都是不必要的。儒教历史上又被称作礼教、名教,而不论是典章之礼还是为政之名,都不仅仅是政治之外的道德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制度规约。在基督教那里上帝和凯撒是分离的,而在儒教这里圣—王、天—人乃是一体的。历史上的儒教除了心性儒学的那一套哲学化论述之外,更体现为以礼乐刑政为核心的制度文明,干春松先生的《制度儒学》一书对此有详尽的阐发。只是到了近代儒教才遭到去制度化的政治阉割。唐文明先生在其《中国革命的历程与现代儒家思想的展开》一文中对儒教的近代命运曾有过一个非常准确的概括,即辛亥革命之后儒教经历了去政治化之后的宗教化退缩,新文化运动之后儒教又经历了去伦理化之后的道德化抽象,前者以康有为、陈焕章的孔教会运动为标志,后者以海外新儒家尤其是牟宗三先生的道德哲学为表现。在我看来,不论是去政治化之后的宗教化,还是去伦理化之后的道德化,根源都在于体用分离之后的去制度化,导致的结果自然是儒教的心性化、哲学化、抽象化、游魂化乃至博物馆化。
     
    
    我们今天要重建的绝不是这种魂不附体、苟延残喘的儒教,而是一个摆脱了皇权的压制、祛除了现代的阉割、体用不二、完整健康的儒教。重建儒教不是在政教分离原则下去建立一个基督教那样的教会组织,而是要重新回归政治领域、以制度损益为内容。指向政治制度的儒教回归不是要去装饰权力,而是要规范权力。现代人一提到对权力的规范常常乞灵于西方的民主与法治,殊不知儒教内部一向不缺乏这方面的资源。在儒教看来,权力既不来源于家族的血缘传递,也不来源于民众的抽象契约,而是来自于以德配天之天命,这才是真正的权力公有制。在权力来源问题上,儒教的天命民本论比之近代西方的契约民权论更为通达无弊,而后者在根源处还是没能褪去权力私有制的尾巴。至于权力的分配,政—教之间的分权制衡一如西方之司法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分立,即规范性权力与执行性权力、神圣性权力与世俗性权力之间的平衡。至于现代议会儒教也并非没有自己的考虑。早在17世纪黄宗羲就已有学校议政的制度设计,而当世大儒蒋庆先生近年也提出了议会三院制、太学监国制的构想。总之在规范权力问题上,我们切不可过渡迷信西方的理论和制度,而遗忘甚至污蔑我们自己的伟大传统。
     
    
    作为政教,儒教从来不缺乏以政行教的智慧;而作为文教,儒教又从来不缺乏和而不同的宽容,历史上儒释道三教和平共处就是极好的例证。所以邵先生关于文化专制的担心完全是杞人忧天、不足为虑。其实所谓文化专制云云,不过是一神教思维下的梦魇,若能明辨文教与神教之不同,也就不存在类似之担忧了。借用蒋庆先生的话说,儒教乃是王官学,其他宗教则属于诸子学,二者分属于不同的层面,儒教之一元独尊无碍于诸教之多元并存。正是这种错位分布、一统多元的宗教格局,使得中国避免了西方那种宗教战争的信仰冲突,各教派之间和平共处、并行不悖。如是之儒教,既有刚毅担当的一面,又有温文尔雅之一面,即便重建,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 
         
    
    杜吹剑:《文化不崛起,政治认同难一致》(《环球时报》2011年10月25日) 
    网址: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10/2113193.html  

    
     
    邵建:《呼吁“重建儒教”为哪般?》(《南方都市报》2011年10月28日) 
    网址: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10/28/content_322283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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