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春】儒不是诸子统称补证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07 00:17:52
标签:儒、列仙、术士、道家

儒不是诸子统称补证

作者:王泽春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原载于 《国学研究》2019年12月

 

摘要:章太炎认为“儒”的含义很广,可以分为“达”、“类”、“私”三种。他根据《说文解字》“儒,柔也,术士之称”与“坑儒”在《史记》中被称为“阬术士”,得出儒等同于术士;而术士指一切有道术者,由此认为作为“达名”的儒,是先秦诸子的统称,可以涵盖一切思想流派与方术技艺。但细绎章太炎引用的材料不足以证明这一观点,即不存在可以涵盖一切思想流派与方术技艺的“儒”,“儒”只是孔子学派的特称。

 

关键词:儒;术士;列仙;道家

 

“儒”这一概念,是研究中国古代思想所常见的概念,但饶宗颐认为“什么是‘儒’的原始意义?一般谈中国学术史的和提倡儒学的人们,似乎都还没有给我们一个较满意的答案”[①]。章太炎的《原儒》[②]是近代以来一篇对“儒”进行研究的重要文章[③]。章太炎认为“儒之含义綦广”[④],其中作为“达名”的儒,可以指称所有的思想流派与方术技艺。章太炎的该文影响深远,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但侧重点各有不同[⑤]。对于章太炎的这一观点,或者明确赞同,或者提出质疑,或者默认。以下笔者就上述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做一简要介绍。

 

明确赞同章太炎的观点。胡适在《说儒》中虽对章太炎《原儒》的个别观点不甚赞同,并借此有所发挥,但认为“太炎先生说:‘儒之名于古通为术士’,此说自无可疑。”[⑥]

 

明确反对章太炎的观点。郭沫若认为“秦以前术士称儒的证据是没有的,……儒应当本来是‘邹鲁之士缙绅先生’们的专号。”[⑦]饶宗颐从文字训诂学角度重新对“儒”字予以解释,认为“近人从《说文》对‘儒’字解释所推论得到的儒的古义,事实只是一种误会”[⑧],不存在“诸有术者悉晐之”的儒。

 

本文基本赞同郭沫若、饶宗颐的观点,认为“儒”在古代不能包括一切思想流派与方术技艺,而只是孔子学派的特称。对于其他问题不做分析,不探讨儒的起源问题[⑨]。研究方法,不采用文字训诂学的方法[⑩];只是通过对章太炎引以为据的材料进行分析、论证,考察“儒”这一概念在汉代及之前具体的应用中所代表的含义。

 

 

章太炎把“儒”解释为“术士”的第一条论据是许慎《说文解字》中的“儒,柔也,术士之称”,许慎没有进一步解释“术士”的意思。章太炎没有对“术士”进行分析,直接定义为一切有道术者,可以包括“道、墨、刑法、阴阳、神仙之伦,旁有杂家所记,列传所录”[11],并非饶宗颐认为的“章氏看中了‘术士’一辞,把原始的儒说成‘方术’之士”[12];饶宗颐认为“‘术’字未必是指术数”,从《说文解字》的“术”字入手,“术,邑中道也,从行,术声”,认为“术的本义是道路,故亦可引申为‘道’”[13],“《说文》所称儒是术士,乃泛指‘有道艺之人’”[14]。其实,两人对“术士”的解释没有本质区别,一切有道术者与“泛指‘有道艺之人’”的意思是一样的;只不过章太炎认为一切有道术者可以包括其他诸子百家,而饶宗颐则把“有道艺之人”限定在孔子学派。

 

章太炎、饶宗颐根据同样的“术士”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其原因就在于对“术士”的理解不同。所以有必要对《说文解字》中“术士”的意思予以明晰。对“术士”意思的界定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文字训诂学方法,这是饶宗颐所采取的;另一种是资料之归纳法[15]。

 

饶宗颐的论证看似严谨,材料详实,但是仔细分析会发现问题。首先,饶宗颐用《说文解字》来解释“术士”的“术”是与他对《说文解字》的整体认识相违背的,他认为:“《说文》一书,多杂汉人谶纬之说,有时还含有些讲经训、义理的话,并非完全说字源”[16]。其次,虽然《说文解字》中有“术,邑中道也”的解释,但饶宗颐认为“‘术’字都含着极广泛的意义”[17],不知为什么有着广泛意义的“术”就是“道”的意思,“术士”就是“有道艺之人”。此中存在的问题是“一在于忽视文字之字义常在引申演变之中,一在于由上一步以推下一步,其中仅有可能性而无必然性,故尚待资料上之归纳证明。阮元系统之学风,则将此种可能性视为必然性,将多义之前提条件视为一义之前提条件。”[18]再次,即使“术士”是“有道艺之人”,先秦诸子都是有道之人,但其他诸子被排除在外,包括以“道”为名的道家,只有孔子学派才是他认为的“有道艺之人”。所以,饶宗颐所谓的“儒”只是孔子学派的特称的结论是正确的,但由“儒,术士之称”出发,把“术士”解释为“有道艺之人”,进而把“有道艺之人”等同于孔子学派的论证则不严密。

 

另一种方法是资料之归纳法,这个概念是徐复观“临时造作”的。他认为“在此一方法内,并非置字形、字声之训诂于不顾,而系将由字形、字声所得之义,在一句之构造中、在一章之上下文义中,互相参证,以求其文从字顺。更进一步则将某一时代之有关资料,某一书、某一家之有关资料,加以归纳后,较同别异,互相勾稽,以求能在较广大之背景与基础上,得出较为实际之结论。”[19]

 

在《史记》、《汉书》中出现许多术士,都是指方术士。在其他先秦两汉文献中,出现的术士,也是指称方术士,或者爪牙,但没有所谓的“一切有道术者”或“有道艺之人”的意思。

 

今势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类也。……且法术之士,与当途之臣,不兼容也。何以明之?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近习不敢卖重。(《韩非子·人主》)

 

使人博求术士,求匪安却老之方。(《赵飞燕外传》)

 

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之辈,充满宫殿。(《论衡·谈天》)

 

《韩非子》中的术士指的是爪牙,《赵飞燕外传》、《论衡》中的术士指的是方术之士。所以,两汉时期所见的术士,除了《说文解字》中的术士意义有待考证外,其他都是指方术之士,《韩非子》中的法术之士是一特例,但都不是“一切有道术者”或“有道艺之人”。虽然,同一概念可能在不同的作者笔下有不同的含义,但通过广泛的归纳,还是可以确定几种主要的含义,由此可以推断,《说文解字》中的“术士”应该是指方术士,不是“一切有道术者”或“有道艺之人”。至于许慎把“儒”解释为“术士”(方术士)的原因,下一段将简单阐述。

 

 

章太炎把“儒”解释为“术士”的另一论据是《史记》,具体论述如下:

 

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阬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史记·儒林列传》)

 

章太炎指出,《史记》中所谓的“阬术士”,“而世谓之‘阬儒’”[20],由此认为儒与术士异名同实,儒就是术士。司马迁撰写《史记》,分设《儒林列传》、《日者列传》、《龟策列传》,说明司马迁“把儒生与术士分得很清楚,并不混称”[21],此处的术士并不是儒的意思。

 

《史记·秦始皇本纪》只是说“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诸生传相告引……皆阬之咸阳”,但对于诸生的学派属性并没有具体说明。

 

《辞源》、《汉语大词典》对诸生的解释不甚准确[22],之前众多学者对“诸生”的含义没有进行分析,径直认为诸生的意思就是众儒生。其实,在秦代,诸生的本义并非儒生,也不能指称儒生;应该是众弟子的意思,并且不是普通人的弟子,而是博士的弟子。在《史记》中有多处“诸生”,除了个别条目的含义可以做两解外,大部分是指“博士弟子”:《叔孙通列传》中有“博士诸生”,诸生与博士并称,博士是官职,诸生是博士弟子的意思;并且叔孙通称呼自己的学生为“诸生”,此处的诸生肯定不是众儒生的意思,而是“各位同学们”的意思。翦伯赞对“诸生”的解释为“召集了至少两千以上的知识分子,置于七十位博士的领导之下,而命之曰诸生。”[23]

 

诸生的含义是博士弟子,诸生的学派属性,可以通过博士身份的考察来确定。秦代博士的成分比较复杂,不仅有儒家的学者,还有其他学派的学者,并且还有掌管术数者。王国维在《汉魏博士考》中明确指出“是秦博士员多至七十人。……其中盖不尽经术之士,如《黄公》之书,《七略》列于法家,而《秦始皇本纪》云: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又有占梦博士。殆诸子、诗赋、术数、方伎,皆立博士,非徒六艺而已。”[24]顾颉刚也指出:“那时的博士是掌《诗》、《书》和百家之言的,……百家之言是战国时的各家学说。既经称为百家,当然很杂,所以里面有神仙家,也有术数家。”[25]顾颉刚还认为,不仅秦代的博士有其他各家的,并且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文帝时期[26]。

 

既然秦代的博士不仅是儒生,作为弟子的诸生也肯定不只有儒家的弟子,当然还有其他各家的弟子,所以,“阬术士”不能被称为“坑儒”。而后世对于“坑术士”与“坑儒”的差异就在于认为相互揭发的诸生都是儒生。

 

两汉典籍中,《史记》、《扬子云集》中记载为“阬术士”,《战国策书录》、《移让太常博士书》、《论衡》中记载为“坑儒”、“杀儒士”,《汉书》的情况比较特殊,既有“杀术士”,也有“坑儒”。出现“术士”的为:

 

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阬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史记·儒林列传》)

 

被曰:“……昔秦绝圣人之道,杀术士,燔《诗》、《书》,弃礼义,尚诈力,任刑罚,转负海之粟致之西河。”(《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坑夫术士,《诗》、《书》是泯,家言是守。(《扬子云集·博士箴》)

 

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其缺矣。(《汉书·儒林传》)

 

被曰:“?6?8?6?8往者秦为无道,残贼天下,杀术士,燔《诗》、《书》,灭圣迹,弃礼义,任刑法,转海滨之粟,致于西河。”(《汉书·蒯伍江息夫传》)

 

出现“儒”或“儒士”的为:

 

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刘向《战国策书录》)

 

陵夷至于暴秦,燔经书,杀儒士,设挟书之法,行是古之罪,道术由是遂灭。(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

 

遂自贤圣,燔《诗》、《书》,阬儒士;奢淫暴虐,务欲广地。(《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昭王曾孙政并六国,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阬儒,自任私智。(《汉书·地理志》下)

 

传语曰:“秦始皇帝燔烧《诗》《书》,坑杀儒士。”……坑杀儒士者,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言烧燔《诗》《书》、坑杀儒士,实也……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传增言坑杀儒士,欲绝《诗》《书》,又言尽坑之。此非其实而又增至。(《论衡·语增》)

 

秦燔《五经》,坑杀儒士,《五经》之家所共闻也。秦何起而燔《五经》,何感而坑儒生?(《论衡·谢短》

 

秦始皇用李斯之议,燔烧《诗》、《书》,后又坑儒。……坑儒之恶,痛于改葬。(《论衡·死伪》)

 

从上述的引文可以看出,时间在先的《史记》为“术士”,时间在后的《论衡》则为“儒”、“儒士”,对于历史事件的记载,离事件发生时间越接近,越符合历史事实。《战国策书录》、《移让太常博士书》与《扬子云集》时间相近,不作讨论。《汉书》的情况比较特殊,同时存在“杀术士”与“坑儒”,凡是《史记》中有相关记载的,《汉书》就依照《史记》的记载为“术士”;《史记》中没有记载的,《汉书》就记作“儒”或“儒士”。这就说明,《史记》有相关记载的,《汉书》基本沿袭《史记》记载;《史记》没有相关记载的,则来自于刘向、刘歆父子首创[27],班固据此变“术士”为“儒”。

 

发生这样的变化,既有误解的成分,也有故意的成分。“武帝建元元年,借着选举贤良方正的机会,崇儒学而黜百家。五年,他又置五经博士。从此以后,博士始专向儒家和经学方面走去,把始皇时的博士之业《诗》、《书》和‘百家之言’分开了。这是一个急剧的转变,使得此后博士的执掌不为‘通古今’而为‘作经师’。换句话说,学术的道路从此限定只有经学一条了。”[28]后世学者(刘向、刘歆、班固等)根据当时博士都是儒生,博士弟子(诸生)也都是儒生,推断秦始皇时期被坑杀的诸生也是儒生,所以,由“坑术士”变成了“坑儒”。

 

还有一个原因,后世的儒者“夸大、甚至虚构自己的苦难以博取同情,塑造、甚至虚构一个迫害者加以抨击以求自保,就是儒者们的集体意识或集体下意识。”[29]

 

综上,可以看出从“阬术士”变为“坑儒”的大致经过,以及发生这一变化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术士”等同于“儒”,“儒”与“术士”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东汉末年的许慎,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才把“儒”跟“术士”紧密联系起来,并用“术士”来解释“儒”。

 

综上所述,虽然《史记》中的“阬术士”,后世称为“坑儒”,并不能由此得出“儒”等于“术士”的结论。

 

 

上文已经就章太炎把“儒”等同于“术士”的论据进行了分析,以下就神仙家可以称为儒的论据予以讨论:

 

列僊之儒居山泽间,形容甚臞。(《汉书·司马相如传》下)

 

章太炎由此得出“仙亦可称为儒”[30],以证明“儒为有道术者之通称”[31]的结论。在引用这段话之后,特别注明“《史记》‘儒’作‘传’,误”[32],指出这段话《史记》与《汉书》存在异文,认为《汉书》文字正确,《史记》不正确,根据《汉书》得出上述结论。《史记》与《汉书》存在异文,首要工作是对异文进行研究,考证孰是孰非。《史记》原文为:

 

列僊之传居山泽闲,形容甚臞。(《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通过比对发现,这句话在《史记》与《汉书》中只有一字之别,其他全部相同。这就可以推断,《汉书》的这句话全部采自《史记》。根据依照原文校订引文的校勘原则,在《汉书》与《史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该根据《史记》的文字校订《汉书》的文字,即应该根据《史记》作“传”,而不作“儒”。

 

再者,颜师古对《汉书》引文的注释为:

 

儒,柔也,术士之称也,凡有道术皆为儒。今流俗书本作传字,非也,后人所改耳。(《汉书·司马相如传》下)

 

司马贞的《〈史记〉索引》为:

 

传者,谓相传以列仙居山泽闲,音持全反。小颜及刘氏并作“儒”。儒,柔也,术士之称,非。(《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分析颜师古的注释可以发现,在颜师古之前,《史记》、《汉书》都作“传”,并无不一致,颜师古也没有提供改“传”为“儒”的文本根据。笔者通过“中国基本古籍库”进行检索,只有《汉书》中作“儒”,颜师古之前的其他典籍再无一例。但由于颜师古的影响,颜师古之后的历代典籍中“列仙之儒”的说法层出不穷[33]。所以,由此得出的“仙亦可称为儒”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至于颜师古把“传”改为“儒”的原因,早在清代,王念孙就进行了说明:“隶书‘传’或作‘’,‘儒’或作‘’,二形相似,故‘传’讹为‘儒’矣。”[34]王念孙认为由于“儒”和“传”字形相似,导致传写讹误。笔者对王念孙的解释有所补充,颜师古在众多文献都写作“传”的情况下还是坚持认为原文应该为“儒”而不是“传”,显然不是仅从文本角度能解释的。或许跟唐初整个社会求长生术、服食丹药等有关,并且当时很多求长生术、服食丹药者是儒生[35]。颜师古改“传”为“儒”或者是出于为儒生求长生提供历史依据,或者是由于认识到唐代儒生求长生的事实反推历史,以唐代的社会现实理解汉代,所以,改“传”为“儒”。

 

 

《庄子》中有两则材料,与此相关:

 

儒以《诗》、《礼》发冢。(《庄子·外物》)

 

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庄子·说剑》)

 

章太炎由此得出“庄子道家,亦服儒服”[36],并进而认为“此虽道家方士言儒也”[37],道家也属于广义(“达名”)的儒。《外物》所引用的材料显然是儒家的反对者对儒家的污蔑、讥讽,儒者也盗墓,并且在盗墓的时候还要口唱《诗》、《礼》,这是讽刺儒者在仁义等口号下面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如果把这则材料作为论据的话,那得出的结论一定是很可笑的,盗墓贼也被称为儒。这样,儒真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达名”了!得出任何的结论,必须有相应的材料作为论据,但是在引用材料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具体材料的语境、论述方式,否则必然断章取义。这一段材料,即使是对历史事实的记载,也只能说明,儒家中有一部分人干过盗墓的活动,但并不能由此便认为“儒”可以包括一切有道术者。并且,此处儒者的特征就是诵读《诗》、《礼》,显然指的就是孔子学派。

 

《说剑》中的这句话被广泛引用,章太炎的论述也以此为据。但《说剑》的真伪历来存在争议,现在学界基本认为“与庄子思想不相干,一般学者疑是纵横家所作”[38],纵横家著述更多地关心所讨论的问题,并不在人物细节、历史考证上下功夫,如《战国策》中时间错位、空间错乱、张冠李戴的例子不在少数。因为“古人引书,唯于经史特为谨严,至于诸子用事,正如诗人运典,苟有助于文章,固不论其真伪也。”[39];其次,从引文的上下文来看,这里特别指出“儒服”是跟下文的“剑服”相对的,其重点在于“儒服”不是剑客、武士的衣服,而不在于突出庄子的学派属性;再次,章太炎在《儒行要旨》中指出“庄周非儒,赵太子称之曰‘儒’。盖古之九流,学术有别,衣服无异。”[40]“以衣裳为分别学问之标准,无谓极矣。”[41]即使庄子穿“儒服”,也不能由此推出作为道家代表人物的庄子属于广义的“儒”。第四,即使认为该篇是庄子的著作,应该注意《庄子》中的很多故事是寓言,并非实有其事,只是借故事来说明道理,不能当作史实。所以,由此得出的道家、盗墓贼属于广义的儒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章太炎引用《盐铁论》、《论衡》、《弘明集》中的相关材料,证明道、法、方技都被称为儒:

 

御史曰:“?6?8?6?8齐宣王褒儒尊学,孟轲、淳于髡之徒受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盖齐稷下先生千有余人。”文学曰:“?6?8?6?8矜功不休,百姓不堪。诸儒谏不从,各分散。慎到、捷子亡去,田骈如薛,而孙卿适楚。”(《盐铁论·论儒》)

 

章太炎在引用《盐铁轮·论儒》时进行了大量删节,今补足必要内容。齐国稷下的学宫中,很多重要的学者属于道家、法家,而非儒家。引文中提到的淳于髡、慎到、接子、田骈都不属于孔子学派,所以,用“儒”来概指他们显然是出于汉代“儒”名的滥用,并不是对其学派进行的严格定义。

 

章太炎认为“王充《儒增》、《道虚》、《谈天》、《说日》、《是应》举儒书所称者,有鲁般刻鸢……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兔蟾蜍”[42],这些故事在章太炎看来都不应该是狭义的儒家所记载的,很多故事应该属于杂家、列传的记载。他由王充把其他杂家所记载故事的书称为儒书,推断其他各家包括阴阳、神仙也可以被称为“儒”。这样的论证是不严密的,首先,《论衡》中所称的儒书,是否应该被称为儒书,现在很难判断,因为很多书已经散佚。其次,章太炎认为《儒增》等篇章所记载的故事应该不是儒书记载的,而应该是阴阳、神仙、列传等记载的。这就涉及在章太炎心目中儒家的形象,认为儒家的典籍中不应该记载一些怪力乱神的故事,也许章太炎忽视了一点:“儒籍当中本来也有一些‘亲缘’成份:如《书·洪范》讲五行,《春秋》讲灾异,《易》则与卜筮有关”[43],在儒经中还有很多讲怪力乱神的故事,履大人迹,吞玄鸟卵,河出图,洛出书;并且汉代是谶纬大行其道的时代,谶纬本身就是儒家经典神学化的产物,“纬书”本身就是依附于儒家经典的神秘解释,王充所谓的“儒书”也可能是指这一部分书籍。所以,章太炎由王充把讲怪力乱神的书称为“儒书”,进而作为儒是可以涵盖一切有术者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章太炎又举出“《弘明集》复有九流皆儒之说,则宗教家亦可称儒矣”[44],这显然是出于“儒的名称在秦汉以后被人滥用”[45],并非九流都属于广义的“儒”。

 

小结

 

上文已经对章太炎的论据进行了逐条反驳,证明这些论据本身得不出相应的结论。“儒”不等同于“术士”,“术士”不是一切有道术者,而是方术士。由此,基本可以认为,至少在汉代之前,“儒”不是所有有道术之人的统称,而只能是孔子学派的特称,即使间或指称其他学派,则基本出于滥用。

 

综观章太炎的论证,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章太炎虽然指出“题号由古今异”,作为“达名”的“儒”在时间上是最早的,但在论证的时候,时而引用先秦材料,时而引用两汉材料,并没有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第二,结论先行,然后找有利证据,忽视不利证据:对于先秦学术分派的材料视而不见:《墨子》中有《非儒篇》,《韩非子》中明确提出“儒分为八,墨离为三”,《论六家之要指》、《淮南子·要略》中的各家分派,包括郭沫若指出“下层民庶间伊古以来当有巫医,然巫医自巫医,古并不称为儒。”[46]

 

注释:
 
[①]饶宗颐《释儒——从文字训诂学上论儒的意义》,《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4页。
 
[②]除《原儒》外,章太炎的《诸子学略说》、《儒家之利病》、《儒行要旨》、《诸子略说》也有相关讨论,所以,以下论述不限于《原儒》。
 
[③]在章太炎之前,有刘安《淮南子·要略》、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班固《汉书·艺文志》、许慎《说文解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章学诚《文史通义》。
 
[④]章太炎《诸子略说》,《章太炎国学讲演录》,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37页。
 
[⑤]陈来的《说说儒》(收入《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列为第8章,改名为《师儒》)对近代以来的相关研究予以评述。丁纪的《20世纪的“原儒”工作》主要对熊十力、蒙文通的“原儒”工作进行介绍、评述。文章分别为:傅斯年《战国子家叙论》,胡适《说儒》,冯友兰《原儒墨》、《原儒墨补》,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古史辨》第四册序、《说胡适之说儒》,郭沫若《驳<说儒>》、《论儒家的发生》,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熊十力《原儒》,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徐中舒《甲骨文中所见的儒》,何新《诸神的起源:“儒”的由来与演变》,刘忆江《说儒》,傅剑平《儒家起源说》,陈来《说说儒》,饶宗颐《释儒——从文字训诂学上论儒的意义》。
 
[⑥]胡适《说儒》,《胡适文存》(四),华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5页。
 
[⑦]郭沫若《青铜时代·驳〈说儒〉》,《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6-457页。
 
[⑧]《释儒》,第223页。
 
[⑨]对于起源问题的考察,必须有充足的史料为依据。但是,任何事物起源之时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相关记载比较匮乏。即使有一些,也夹杂猜测的成份,比如《汉书·艺文志》的“诸子出于王官”,只能作为一家之言,不能作为研究的一手史料。材料不能充分支持结论,必然要进行大胆假设,甚至还有猜想成分,得出的结论自然很难令人信服。胡适的《说儒》认为“儒是殷民族的教士”等观点已经受到许多学者的批驳,并且基本能证实胡适这样的结论,大胆假设有余,小心求证不足。所以,由于“文献不足”,为了避免发生上述情况,本文不探讨儒的起源。
 
[⑩]《释儒》,第216页。“我们认为拿文字来推证历史,本来也是考据的一种方法,但稍一不慎,很易引起误会,所以逻辑上每每以字源为戒(fallacy of etymology)。”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近代研究‘士’的起源问题的学者每好从文字训诂下手,更喜引甲骨、金文为证。真所谓家异其说,令人无所适从。……相反地,我们将以一项已知的历史的事实作为讨论的起点,即古代知识阶层始于春秋、战国之交的孔子时代。亚里士多德早已指出,事物的本质须由其属性(attributes)见之;对于历史研究而言,这不失为一种比较可靠的办法。……征引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单靠训诂不足以解决历史的问题。”徐复观《代序——研究中国思想史的方法与态度问题》,《中国思想史论集》,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仅靠着训诂来讲思想,顺着训诂的要求,遂以为只有找出一个字的原形、原音、原义,才是可靠的训诂;并即以这种训诂来满足思想史的要求。这种以语源为治思想史的方法,其实,完全是由缺乏文化演进观念而来的错觉。从阮元到现在,凡由此种错觉以治思想史的,其结论几无不乖谬。……他(Otto Jesperson-笔者注)说:‘在下宗教、文明、教育等某些概念的定义时,多数人总爱先问“它的语源是什么?”以为由此而对于它本来的性质可投给以光明;这实在是最无意义的事。这是迷信名号之力的学者;他们与相信名号有魔术能力的(按如念真言、咒语之类)原始迷信,有其关联。我们即使知道“悲剧”(tragedy)曾经指的是“山羊之歌”,这对于悲剧本质的理解,不曾前进一步。又知道喜剧(comedy)的希腊语Komos的语源是“祭之歌”“宴享之歌”的意味,对于喜剧本质的理解,更无所进步。’”
 
[11]章太炎《原儒》,《国故论衡》,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49页。
 
[12]《释儒》,第215页。
 
[13]同上书,第221页。
 
[14]同上书,第222页。
 
[15]借用徐复观在《评训诂学上的演绎法——答日本加藤常贤博士书》提出的概念。
 
[16]《释儒》,第216页。
 
[17]同上书,第222页。
 
[18]徐复观《评训诂学上的演绎法——答日本加藤常贤博士书》,《中国思想史论集》,第244-245页。
 
[19]同上书,第243-244页。
 
[20]《原儒》,第149页。
 
[21]马执斌《谈谈怀疑秦始皇“坑儒”记载不真实的理由》,《邯郸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第75页。
 
[22]《辞源》下,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822页。《汉语大词典》第十一卷上,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8年版,第267页。
 
[23]翦伯赞《秦汉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9页。
 
[24]王国维《汉魏博士考》,周锡山编校《王国维集》第4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8页。
 
[25]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26]同上书,第46-47页。
 
[27]臧嵘《秦始皇“焚书坑儒”和儒生保卫文化的斗争》,《邯郸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第56页。臧嵘认为,孔安国所着的《古文尚书序》、《古文孝经训传序》即已出现“坑儒”,并由此“证明‘焚书坑儒说’应比‘焚诗书,坑术士’之说出现得早。而且‘坑儒’,这是历史的真实,并非后人曲解。”其实,《古文尚书序》的真伪一直聚讼不已,现代学人经过多方面研究,已经断定《古文尚书序》非孔安国自着,至少是西汉之后的著作。宗静航《从语言角度看孔传本〈书大序〉的成书时代》,《扬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第59页。“从语言角度考察,《书大序》有‘科斗’、‘隶古定’、‘开设’、‘训传’等晚出词语,其成书时代应在西汉以后。”李振兴《尚书学述》(上),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235-238页。李振兴从历史事件先后顺序考察,“一个死去九年的人,又何能以自己的语气,来述说九年后所发生的巫蛊之事?”,认为就此就可以断定《古文尚书序》绝对不是孔安国所作,“应该是晋、宋间人所作”。《古文孝经训传序》在《四库全书》中题为《古文孝经孔氏传》,其不出于孔安国自着,而出于后世伪作,这一观点基本为现在学术界接受。舒大刚,《中国孝经学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5页。“孔安国作《传》,则汉无其说。最早说孔安国作《传》,是魏晋时期王肃,故清人疑为王氏伪造。……至于日本所传‘古文孝经’及‘孔传’,乃‘伪中之伪’”。
 
[28]《秦汉的方士与儒生》,第47页。
 
[29]周芳《坑儒平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9页。
 
[30]《诸子略说》,第237页。
 
[31]章太炎《儒行要旨》,章念驰编订《章太炎演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39页。
 
[32]《原儒》,第149页。
 
[33]通过“中国基本古籍库”检索,有100多频次。
 
[34]王念孙《读汉书杂志》,徐炜君等校点《读书杂志》(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817页。
 
[35]李申《道教简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63页。“服丹又炼丹,倒是儒者居多,比如王勃、卢照邻、白居易、元稹,都是典型而卓越的儒者。至于韩愈所见的那几位,也几乎全是儒者,而且是儒者中的优秀分子。”
 
[36]《诸子略说》,第237页。
 
[37]《原儒》,第149页。
 
[38]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下,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855页。
 
[39]余嘉锡《古书多造作故事》,《目录学发微古书通例》,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60-261页。
 
[40]《儒行要旨》,第339页。
 
[41]《儒行要旨》,第340页。
 
[42]《原儒》,第149页。
 
[43]李零《战国秦汉方士流派考》,《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5年第2期,第40页。
 
[44]《诸子略说》,第237页。
 
[45]《释儒》,第221页。
 
[46]《青铜时代·驳〈说儒〉》,第456页。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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