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杰作者简介:高瑞杰,男,西元一九八九年生,山西吕梁人,清华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
汉末经学家的历史意识
——以何休与郑玄为中心的讨论
作者:高瑞杰(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
来源: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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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 《公共儒学》第1辑,唐文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9年版,有删节。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十一月三十日丙申
耶稣2019年12月25日
摘要:何休三世说将“异内外”、文质论皆纳于其中,通过书法辞例呈现王道至备之渐进进程,其核心为新王“改制”说,其说兼具渐进与复古义;同时,《春秋》制因寓孔子之道,超迈于先王政教体系之上,更具完备性与普适义,故由先王法至《春秋》制,确实有渐进趋势。郑玄历史观以礼为纽带,呈现逐渐美备之上升趋势,“周礼”承载五帝三王之道,并有益于太平之实现,足资为后王取鉴;并以“周礼”为核心,重建完备圣王体系为目标,力图以具象化方式呈现文明谱系。因于二人对于理想治道的认识不同,故对圣王谱系的最终阶段理解有差别;且何休三世渐进说有价值导向,郑玄圣王谱系具象化路径则有经学史学化倾向。不过,二人历史观皆寄寓经世之志,亦可见其归趋。
关键词:何休;郑玄;三世说;圣王谱系;渐进
在经学时代,经师自然相信,圣人所传之道与经典所承经义,皆可上溯于天道,故大儒经师所作经典推阐,皆与其历史意识的深切体悟密不可分。何休与郑玄作为汉末经学之殿军,其经典与圣人宗主各有不同,而相应的历史意识,亦值得认真审视。
一、改制论与三世说
学界论及何休历史观,多从“三世说”入手。何休三世说建基于《公羊传》所言三等辞例差异上,[①]并经董仲舒点出,[②]最终形成一套谨严缜密的历史哲学体系;其大部分理论构建皆可纳于其中,是其“三科九旨”说乃至整个经学体系最为核心之理论。[③]对此理论之说明及定位,学者或强调其进化论色彩,认为是中国古代思想中最为“进步”之历史哲学[④];或兼顾其复古面向,认为其三世说实是以进化为目的、以复古为手段,最终实现“太平世”之理想架构[⑤];或认为其将历史理性、自然理性与道德理性相结合,是合情合理的历史哲学[⑥];或强调其历史观之“渐进”义,但仅是对《春秋》内部之描述,并不能扩大为历史哲学[⑦];或否定其三世说具有进化论色彩,实是通过“拨乱”以“反正”,重归王道之过程[⑧];或以为其三世说实未体现历史进化,而是强调王道教化逐渐拓展之进程,非是历史哲学,而是政治哲学。[⑨]凡此诸论,颇多发明,然言人人殊,亦需厘正。
事实上,何休三世说确实不可与近代“历史进化论”等同,其说源于《春秋》内部亲疏、远近、内外辞例之差异,又建基于儒家人伦亲疏关系之推拓,从而衍生三世“渐进”之义。此由圣人笔削书法呈现,并非实然的事实陈述,而是应然的王道施化进程。但在《春秋》内部体系中,亦着实能反映出时间上的“渐进”意涵。需注意,孔子作《春秋》为“改制”之法,是三世说之核心,在此前提下,王道实现需将“复古”与“渐进”义相结合,既有对先代圣王政教之尊崇,又含有“新王改制”之认可,可谓意涵丰富。
首先,何休以人伦亲疏远近为标准将《春秋》划分三世,将人伦道德原则作为三世演进之理据,并由此由近及远,推己而及人,将“异内外”之旨亦纳于其中,通过书法辞例实现王道之一统。《春秋》隐公元年,冬,公子益师卒。《公羊传》: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何休解诂: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异辞者,见恩有厚薄,义有深浅,时恩衰义缺,将以理人伦,序人类,因制治乱之法。……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麄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立爱自亲始,故《春秋》据哀录隐,上治祖祢。
何休受先师董仲舒启发,将《春秋》划分为三世:以昭定哀三公为所见世、文宣成襄四公为所闻世、隐桓庄闵僖五公为所传闻世,[⑩]此以书写者(当即孔子)为原点,据丧服服制由近及远逐渐降杀之礼则,[11]将《春秋》十二公距己亲疏远近之差分为三世,并通过书法详略、褒贬、显微之异辞呈现出王道由麤觕到详备之“渐进”进程,构思理路极其缜密。“立爱自亲始”,由近及远、由内至外逐渐推拓而递有差降,《礼记·中庸》即云:“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明礼所设之等差,皆因天性人情而起。儒家丧服礼制设计尤其兼具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将人伦之情理推拓殆尽,[12]何休以此为三世说之理据,不仅使其说获得伦理理据,将社会历史之推进转化为王道教化之展开;而且使得“异内外”之空间维度亦成为三世说的题中之义。上节亦提到,《春秋》“王鲁”,“缘鲁以言王义”,故以鲁为内,逐渐外推,“异内外”在三世说体系下的表现为:由“略夷狄”至“别夷夏”,进而“通夷夏”,夷狄进至于爵,最终实现王道教化之一统。需指出,学者多言“三世说”与“异内外”之统一性,前者实可兼摄后者,[13]然而严格意义上言,“异内外”由内而外的推拓过程当从“三世说”由远及近的“渐进”路径衍生,而与“三世说”以书写者角度由近及远的生成过程不同。
《公羊传》桓公二年复发“三世异辞”说,孔广森云“复发《传》者,与‘益师’义异。彼为详略例:近辞详,远辞略;此为讳例:近辞微,远辞显,各有所施也”,[14]可见《春秋》根据三世亲疏、远近、轻重之等差,便可施以褒贬、详略、显微之书法,据此而实现《春秋》“文致太平”之目的。《春秋》始于拨乱,终于反正,亦是在三世说的历史书写中得以实现:故所传闻世,何休强调“周道始坏,绝于惠、隐之际”,“治起于衰乱之中”,内其国而外诸夏,书法略而粗;至所闻世,便“廪廪近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至所见世,著治太平,天下小大若一,书法详而备,文质兼胜。由此,三世说更具体系性与完备性,王道教化的价值维度亦由此确立,历史“渐进”义亦可充分展开。其表现形式即通过书法辞例将王道教化“上升”与“溥博”之过程呈现出来。
其次,三世说将文质论纳入其中,通过书法辞例呈现出文质兼备之“渐进”进程。此又可分两层意涵:以文明演进角度而言,《春秋》承周之文弊而起,其所分三世,初以亲亲之质以救之,后逐渐精细而详备,自隐至哀呈现由质而渐文、由乱而渐治之状态。以书写者角度而言,由远及近,恩义渐重,其书写愈详,亦因避时之患,故书有罪之事,远者可杀其恩、痛其祸,近者则需“微其辞”。《公羊传》定公元年:“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何休解诂:“此假设而言之,主人谓定、哀也。设使定、哀习其经而读之,问其传解诂,则不知己之有罪于是。此孔子畏时君,上以讳尊隆恩,下以辟害容身,慎之至也。”[15]是所见世之褒贬书法形式需通过“微辞”来表达,且此法主要施及于君父。若《春秋》定公元年“霣霜杀菽”之异警戒定公“不念父黜逐之耻反为淫祀”[16];哀公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不书诸侯,以微辞讥其不尊天子而事夷狄,[17]此或讥“失亲亲”,或讥“失尊尊”,可知太平世所欲实现者,实为文质兼备之状态。若此,其三世说将文质三统论纳入其中,且“通三统”为一统,即王道教化之一统,使其说不仅具有渐进义,亦具有一统义。[18]
再次,何休三世“渐进”义之核心实为新王“改制”义。《公羊》家坚持孔子作《春秋》为“改制”之法以贻后世,故多言《春秋》制。[19]所谓“《春秋》制”亦可作两重分殊:在“三统说”层面言《春秋》制,侧重“新王”仪式性变易之表征,是“三统相复”体系的组成部分。如《春秋》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公羊传》云“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又言“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何休以前者为周制,后者为《春秋》制,[20]将《春秋》制与三代制相对应,表明《春秋》礼制之殊异。[21]在《春秋》三世说层面言《春秋》制,强调《春秋》三世内部礼有“渐进”,此礼有权宜正变之分,形成一封闭而自洽之礼仪系统,与仪式象征层面礼制变易有别。如《春秋》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公羊传》云:“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此亦见于《礼记·曲礼下》,[22]当为先王之礼。同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何休解诂: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
《春秋》托王于鲁,故鲁君当据王礼言“崩”,但此时尚处衰乱之时,王道未备,周王仍在上,瑞应亦未至,因此圣人逊辞称鲁君“薨”,又贬外诸侯皆称“卒”,如此亦明鲁君非一般诸侯,仍有“王鲁”之意,此处称外诸侯皆为“卒”,与先王礼异,可视为《春秋》新制“褒内”深义。[23]至《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于时当太平世,受命符应已至,周不复兴,故变周正而行夏之时,亦为《春秋》制。又《春秋》定公六年,冬,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公羊传》以为此明《春秋》“讥二名”,何休解诂:
一字为名,令难言而易讳,所以长臣子之敬,不逼下也。《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
是此时太平世拨乱已毕,王道大成,只能讥责于微细,故此“二名非礼”亦为《春秋》新制,但仅处于太平世状态下方可落实。
需注意,《公羊》家既重《春秋》“改制”义,以为孔子作《春秋》为后王立法,故当“贤于尧舜”;其文又言“君子乐道尧舜”,以“法先王”为尚,有诸多“复古”面向。[24]董仲舒曾以“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疏通“改制”与“变道”之矛盾,然其说因于“三统论”而发,实无法弥缝三世说所引发之“今”“古”张力。何休所论三世说置于《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内,呈现治道由麤觕到详备、文明由衰乱至太平之“渐进”进程,在此封闭体系内,先王法与《春秋》制、古与今之位阶差异,实需要作出决断。仔细梳理,可知何休对“古”及“先王法”之理解,可分三个层次:
第一,“古”仅作为与“今”相对的一个参照系,并无价值判断。如《春秋》隐公五年,春,公观鱼于棠。何休解诂:“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此“古者”礼制与时礼相对,藉以说明礼制差异,并无显著的价值判断。
第二,三世说所欲“渐进”至王道太平之理想状态,实即是“复归”古圣明王之王道治世,此亦为今文家之通义。李建军以为何休三世说当以复古为手段,以达致治道目的,[25]似将“复古”义过于工具化。事实上,汉代经今文学家所称言“复古”,实并不拘泥于实然之客观历史呈现,而是一套作为现实政治典范之应然理想价值体系,[26]是王道教化理想的敞开状态。何休所推崇“古道”,亦有此一面向,其所论“古者”义多采《尚书大传》《礼记·王制》《白虎通》《谷梁传》等今文经典,[27]其内在理据常本于天道,具有恒常性。[28]亦多体现为一种价值理念,与“理”“礼”相合。[29]
第三,在《春秋》“改制”义指导下,“古礼”既可作为一套价值体系成为文明传统的典范,亦可成为“新王之法”的逻辑起点,《春秋》新制在其基础上得以改进与推拓。事实上,所谓价值层面的王道教化,往往因落实于具体的政治历史场域中而形成实际“王迹”,[30]即先王之制,此种先王之制或有恒常之义,或有随时迁变之需,孔子作《春秋》为明王之法,对先王“古道”有因有革,亦合情理。[31]《春秋》所申新制大致有:大一统制,夏时制,嫡长子继承制,亲迎制,儒服制,三田制,三年丧制,三等爵制,七等官制,选举制,井田制,郊制,等等。[32]凡此诸制与“古礼”有诸多差异,亦可明圣人制作非为治一代之法,而欲垂法百世之意。且在三世说理论中,圣人不仅点明王道教化的最终理想形态,而且亦呈现王道教化“渐进”完备之动态进程。确有超拔“百代圣王”之处。如《礼记·曾子问》:“子夏问曰: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辟也者,礼与?初有司与?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郑玄注:“致事,还其职位于君。周卒哭而致事。”孔子以为夏、商、周三王渐次以既殡、既葬、卒哭为致事节点,其致事时间递次延长,皆由孝子思亲的程度愈加深入引起,从中亦呈现出先王礼之“渐进”义。若将此处所载视为“先王法”,亦可与《春秋》制作一对比:
《公羊传》宣公元年:闵子要绖而服事。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孔子盖善之也。
何休解诂:礼,已练,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致仕,还禄位于君。
《礼记·杂记下》言:“三年之丧,祥而从政。”练与小祥同,皆为十三月,是礼以练祭后从政为正。但《公羊传》记闵子于既练之后又“退而致仕”,并得到孔子赞许。也就是说,孔子所赞成致仕节点,远过于周人“卒哭而致事”,其顺从孝子事亲之心,恕道与孝道相互成全,并得以充分施展。[33]亦可推知,由先王法至《春秋》制,实有“渐进”趋势。
明此《春秋》“改制”义,复观其《春秋》王鲁“法文王”之旨,亦有深意。《春秋》开篇“正五始”,《公羊传》云:“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休解诂:“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此处将“王正月”之王释为“周文王”,虽为“法古”,亦当与孔子作《春秋》统而观之,徐彦疏:
问曰:《春秋》之道今有三王之法,所以通天三统,是以《春秋说》云“王者孰谓,谓文王也。疑三代谓不专谓文王”,[34]而《传》专云文王,不取三代何?答曰:大势《春秋》之道实兼三王。是以《元命包》上文总而疑之,而此传专云“谓文王”者,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当周之世,理应权假文王之法,故偏道之矣。故彼宋氏注云“虽大略据三代,其要主于文王者”是也。[35]
可知《春秋》虽“通三统”,但不法三王而“法文王”,明孔子实立一王之法,故以文王法为权假。[36]概言之,在何休王道历史谱系中,三王法皆具其时代性与局限性,唯《春秋》所寓孔子之法,垂法万世,才具恒定之义。
又前论何休以为太平世“二名非礼”为《春秋》制,所谓“二名”与古礼关系如何,经学家亦有讨论:
《五经异义》:《公羊》说:讥二名。谓二字作名,若魏曼多也。《左氏》说:二名者,楚公子弃疾弑其君,即位之后,改为熊居。是为二名。
谨案:文、武贤臣有散宜生、苏忿生,则《公羊》之说非也。从《左氏》义也。[37]
此处经学家对“二名”意有歧见。《公羊》说所论与何休注同,视作“二字作名”之意,从难以遍讳角度讥之;《左氏》说取材于《左传》,以为“二名”即“改名”意,以其“无常”而非礼。二者虽在“二名”理解上有偏差,但要之皆以为非礼。[38]许慎从先王法角度出发,以为“二字作名”于史有征,当合礼;郑玄无驳,《礼记·曲礼上》云:“二名不偏讳。”[39]郑玄注:“为其难辟也。……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40]可知郑玄亦不以二名为非礼,当与许说同。然而《公羊》从“改制”角度言,强调孔子“改制”义实具超越性与普适性,先王法亦不足恃。陈立即言:
《春秋》拨乱世,反之正,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所传闻杀其恩,鲁愈微而《春秋》之化益广,世愈乱而《春秋》为之文益治,假新王之法以治天下,以致获麟。若果能行《春秋》之法,则有获麟之应,若尧时之凤凰来仪,文王之鸑鷟鸣于岐山,故何氏哀十四年注云:“麟于周为异,于春秋为记瑞也。”二名之讥亦犹是也。不然,文王时有散宜生、苏忿生,《公羊》岂不知之,徒以二名者过之微,至定、哀之间,无他恶可贬,故但讥二名而已。故注以为《春秋》之制,此《公羊》先师微言大义也。《繁露·俞序》云:“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过矣,亦讥二名之意也。”是也。许氏著《说文》,多取古文家说,宜其不识七十子相传之义矣。[41]
是《公羊》所谓“讥二名”,当置于圣人“改制致太平”视角下看待,将其视为孔子所制万世法之一端,与先代圣王法有所不同,实属自然。故许慎诸儒以史载先王制驳《公羊》“改制”义,实不足据。
又徐彦言:“孔子作《春秋》欲改古礼为后王之法,是以讥其二名,故注即言此《春秋》之制也。然则《传》云‘二名非礼’者,谓非新王礼,不谓非古礼也。”[42]此揭橥“古礼”与“新王礼”之异,且改易“古礼”实为“新王礼”制作路径之一。[43]《春秋》教所涵万世法之义,与先代一王之法,可谓异同互见。一方面,一王法强调圣王合一,其代之属性与其教之属性正好相配,故教法得以顺利实施,但难免于衰弊之命运;而《春秋》教因其“假托”之旨,与现实一王治教“若即若离”,既有特适于一代之救弊法,又具有“百王所当用”之普适义,从而独具超迈之特质。另一方面,《公羊》家虽然强调孔子作《春秋》寓“贯于百王”之道,但作《传》者“谦不敢斥夫子所为作意”,而以“乐道尧舜”书之,即孔子与尧舜亦有“道同德合”之处,[44]故可资比类。据此,《春秋》所涵“复古”与“改制”义之关系,便更为显豁。
综上,何休三世说以丧服人伦礼制作为三世演进之理据,并将“异内外”、文质论亦纳于其中,通过书法辞例呈现王道至备之“渐进”进程。其核心实为新王“改制”义,所论《春秋》制即为最明显之表征。需注意,其说兼具“渐进”与“复古”义,既有对“古礼”之认可,亦有对“新制”之推崇,且二者实有相通之处。不过,“古礼”作为一套先王政教之典范,亦可成为《春秋》新王之法的逻辑起点,《春秋》因其寓孔子“假托”之旨与“改制”深意,超迈于先王政教体系之上,更具完备性与普适义。由先王法至《春秋》制,确实有“渐进”趋势,此亦为经今古学之争之大要。
二、圣王谱系与礼之损益
上节提到,郑玄主张“帝王易代,莫不改正建朔”,此虽侧重礼仪象征义,然实有天道历数之理据,故极为看重;且从圣王文明谱系完整性与秩序性出发,强调“改正”实为三皇、五帝至三王之通义。亦可窥其学说颇具礼法性与融通性色彩。其对先代圣王历史谱系之认识,亦循此脉络而阐发,其中“周礼”作为其经学体系之核心,尤为值得注意。
首先简要梳理郑玄所认识三皇、五帝、三王等圣王对象。诸儒言“三统”多以夏商周三代为范本,其以三正为核心,皆可推诸于天道,故三王何指争议极少。然论及三皇、五帝之所指,则言人人殊。[45]就郑玄而言:其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本自《春秋运斗枢》《春秋元命苞》等《春秋纬》,[46]且以为三者非“人身自相接,其间代之王多”,[47]即突出圣王历史谱系之绵亘性;又以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此本自《尚书中候》,以六圣而称五帝,因其“俱合五帝坐星”,[48]其言三皇、五帝之差等,本之于天象北辰、太微五星之异,此将人间帝王迭代谱系之规律上溯至天道空间秩序之殊别,亦循“圣人法天”之原则。[49]据此可知,郑玄对三皇、五帝等帝王谱系之认知,实与其推崇谶纬与天道学说息息相关。从某种角度而言,谶纬承载诸多上古天道阴阳之讯息,[50]二者实密不可分。
其次,郑玄对人间圣王谱系演进趋势之认识亦与天道谶纬学说紧密相关。因天道星象秩序中,北辰实为天道之核心,居于太微五星之上,[51]据此,人间帝王秩序三皇圣性亦高于五帝。郑玄又结合三统文质论,以为三皇、五帝、三王,其道各有侧重,三皇五帝其道略同,贵德重质;三王与之有间,崇礼尚文,展现为由质到文的转变,而二者迭代之规律倾向于“退化”趋势。《礼记·曲礼上》云:“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玄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三王之世,礼始兴焉。”此言三皇五帝之时贵德,三王时重施报之礼,二者实有厚薄之别。[52]汉人论皇、帝、王、霸帝王谱系,五帝、三皇以德为上,三王以降德渐衰,而礼弥盛。[53]此一趋势于其称号中即有体现,《白虎通·号篇》云:
德合天地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别优劣也。《礼记·谥法》曰:“德象天地称帝,仁义所生称王。”帝者天号,王者五行之称也,皇者,何谓也?亦号也。皇,君也,美也,大也,天人之总,美大之称也。时质,故总称之也。号言为帝何?帝者,谛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钩命决》曰:“三皇步,五帝趋。三王驰,五伯骛。”[54]
此言皇、帝、王名号之异,与何休说略同。[55]其言皇者天人之总,帝者德合天地,王者称于仁义,显见优劣,且引《孝经钩命决》所论,亦呈“每况愈下”之状,[56]可窥道德演进之衰减趋势。除名号可见优劣外,[57]郑玄论帝王谱系之殊异还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方面,以道德公私角度言,三皇五帝尚德为公,三王以降孝亲为私,以禹为重大转折点,由道德向孝礼转移,大致呈“下降”趋势。三皇五帝皆行“公天下”,其天命转移表现为“禅让”形式;而三王以降则行“家天下”,其天命转移表现为“革命”形式,如《河图挺佐辅》云:“伏羲禅于伯牛。”知伏羲可行禅让;《尚书》《孟子》《论语谶》诸多经纬皆言尧舜禹相禅之事,[58]据此则三皇五帝皆可行禅让礼。自禹以降,由“传贤”制改为“传子”制,[59]即圣王迭代方式由非血缘德化之交接转为血缘孝道之承续,此于禘郊祖宗之祭祀礼表现尤为明显。如《礼记·祭法》云: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郑玄注: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已下,稍用其姓代之,先后之次,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颛顼,殷人宜郊契。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众,亦礼之杀也。
此处论虞、夏、商、周四代禘、郊、祖、宗所配所祀之人,其中禘、郊祀属于以圣王配天之祭,祖、宗祀则为明堂宗庙之祭,禘、郊、祖、宗所祀圣王对象当渐次降杀,而《祭法》所录,似四代所配之人“祖”比“郊”更溯久远(唯周文王例外),显然失实。如下所示:
《祭法》所记四代禘、郊、祖、宗所配之圣王
四代 | 禘 | 郊 | 祖 | 宗 |
有虞氏 | 黃帝 | 嚳 | 顓頊 | 堯 |
夏后氏 | 黃帝 | 鯀 | 顓頊 | 禹 |
殷人 | 嚳 | 冥 | 契 | 湯 |
周人 | 嚳 | 后稷 | 文王 | 武王 |
郑玄所主五帝顺序为“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为秉持“郊大于祖”之原则,遂言经误,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颛顼,殷人宜郊契[60]。其论如下所示:
郑玄改四代禘、郊、祖、宗所配之圣王
四代 | 禘 | 郊 | 祖 | 宗 |
有虞氏 | 黃帝 | 顓頊 | 嚳 | 堯 |
夏后氏 | 黃帝 | 顓頊 | 鯀 | 禹 |
殷人 | 嚳 | 契 | 冥 | 湯 |
周人 | 嚳 | 后稷 | 文王 | 武王 |
经郑玄调整,禘、郊、祖、宗所配之人先后顺序颇为合理,且清晰看出,有虞氏所祀圣王均为曾受天命之有德圣王;而自夏以降,其所祀圣王渐与之有血缘关系,[61]故郑玄言“稍用其姓代之”,可见五帝与三王时代之殊异,表现为尚德至于孝亲之转移。以禹为古典时代重要转折点,亦是郑玄历史哲学一大主张。故《礼记·祭义》言“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郑玄注“舜时多仁圣有德”;而《孝经·开宗明义章》言“先王有至德要道”,郑玄注:“禹,三王最先者。至德,孝悌也。要道,礼乐也。”《孝经》总陈孝道,为禹以下政教特色,故此处所论先王溯止于禹,“至德要道”亦强调孝道。可见郑玄对此义分辨甚严。又如《周礼·地官·师氏》云:
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
郑玄注: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至德,中和之德,覆焘持载含容者也。孔子曰:“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敏德,仁义顺时者也。《说命》曰:“敬孙务时敏,厥脩乃来。”孝德,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者也。孔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孝在三德之下、三行之上,德有广于孝,而行莫尊焉。
师氏教三德、三行于国子。郑玄分德、孝、行为三等,孝处德、行之间,孝德实可成为勾连三德与三行之桥梁,贾公彦据此结合《老子》所论进而推衍出帝王盛衰之谱系:
云“孝在三德之下、三行之上,德有广于孝而行莫尊焉”者,欲见至德、敏德,五帝已上所行,直明在心为德而已,不见其行。孝德是三王已下所行,德行兼见之矣。故三德以孝德为下,故云德有广于孝。则至德、敏德,是二德广于孝德也。[62]
其所论与《老子》所言“道可道,非常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诸语对应关系,[63]序列如下:
《周礼·师氏》《老子》“三德”与圣王谱系对应表
《周禮》三德 | 鄭玄注 | 老子三道 | 老子三德 | 時代 |
至德 | 覆燾持載含容之德 | 常道/不可道 | 三皇已上 | |
上德、不德/有德 | ||||
敏德 | 仁義順時 | 非常道/可道 | 三皇(皇道) | |
下德不失德/无德 | 五帝(帝德) | |||
孝德 | 尊祖愛親,守其所以生者也。 | 禮 | 三王 |
需指出,《老子》言“失德而有仁,失仁而有义,失义而有礼”,则仁义在德、礼之间,而郑玄于“敏德”注“仁义顺时”,即指出仁义当是三皇五帝与三王兼用之道,[64]成为贯通整全圣王谱系之品格,所论可谓高妙。
以上言皇、帝、王圣王德性之优劣,大致展现由道至礼“每况愈下”之趋势。另一方面,若以礼之角度而言,则三皇、五帝至三王皆行仁义,实可视为“礼”之铺衍,[65]而其发展规律又呈现出由简至繁之“渐进”趋势。郑玄《六艺论》云:“《易》者,阴阳之象,天地所变也,政教之所生,自人皇初起。”人皇即遂皇,其始王天下,[66]为政教之始祖,伏羲演《易》,亦当溯至遂皇。[67]不过“礼迹”虽起于遂皇,但其时礼多为草创,尚不完善。《六艺论》云:“遂皇之后历六纪九十一代,至伏羲始作十言之教,以厚君民之别。”此“十言之教”即伏羲推衍遂皇之道后所作,《六艺论》又云:“昊帝庖牺氏,姓风,蛇身人首,有圣德。燧人殁,伏羲皇生,其世有五十九姓。羲皇始序制,作法度,皆以木德王也,制嫁取之礼,受龙图,以龙纪官,故曰龙师。”此明伏羲始作嫁娶之嘉礼,[68]礼开始分化且渐趋细密。《六艺论》又载黄帝时佐官奚仲“造车、作律管与坛墠礼”,此明黄帝时已有郊丘祭天地之礼。[69]又《礼记·明堂位》《郊特牲》言伊耆氏为祭祀之事,伊耆氏即神农氏,[70]孔颖达以为“祭祀吉礼起于神农”,[71]其又引《史记》《易·系辞》《论语撰考》诸经史谶文,以证黄帝时有军、凶、宾诸礼,[72]故至迟于黄帝时五礼便已渐有雏形。
不过《六艺论》又云:“唐虞有三礼,至周分为五礼。”[73]孔颖达以为不言周前有五礼,盖因先代书篇散亡,故“无文以言”[74]。王鸣盛则强调周前虽有五礼之义,但无五礼之名,故郑注《尚书·尧典》“修五礼”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皋陶谟》“自我五礼有庸哉”又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五等礼,盖所施不同,故随文释义,[75]要皆不得以周之“五礼”释之,亦可窥皇、帝、王礼文渐备之“上升”趋势。[76]总之,自三皇五帝至于三王,其道德虽由公而渐私,似为“下降”趋势;然其礼则由简至繁、由质朴而渐文,又体现为“渐进”之趋势,二者角度不同,故有殊异。
对此五帝、三王变易之道,《礼记·礼运》所述甚为典型: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末之逮也,而有志焉: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此论分殊圣王谱系为“大道之行”与“大道既隐”两大阶段,郑玄亦以“大道”谓五帝时,表现为“公天下”状态,其注云“禅让授圣,不家之”,即此时政治社会呈现出“天下为公”之大同图景;而三王以降为“大道既隐”之时,天下呈现“家天下”状态,人人自私为己,由是既出现伦常纲纪,又有谋用兵起,郑玄并引《老子》述此情形,[77]于是禹汤文武等三代之英,应时而出,[78]皆谨于“礼”以救其弊,成小康之治。陈赟指出,三王以降,大道既隐,圣王于是以礼义治世,“礼”实际承载了“大道”的根本内容,《礼运》后文诸多论述,并没有拘泥于一种道失礼衰的刻板叙事,以及线性意义上的进步或退化状态,而是突出了礼乐教化之道。[79]其说为准确把握道至礼之转移,提供重要视角。需要补充的是,三代以降强调“礼”目的还在于,礼本诸天道,[80]其又为五帝三王兼用之道,实有普适义,故以“礼”之博通求先王之道之全体,最终可至“大顺”之境界。《礼运》即言:
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
郑玄注:“此谓荐上古、中古之食也。《周礼》祝号有六:一曰神号,二曰鬼号,三曰祇号,四曰牲号,五曰齍号,六曰币号。号者,所以尊神显物也。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及血毛,皆所以法于大古也。孰其殽,谓体解而爓之。此以下,皆所法于中古也。”
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此礼之大成也。
郑玄注:“此谓荐今世之食也。体其犬豕牛羊,谓分别骨肉之贵贱,以为众俎也。祝以孝告,嘏以慈告,各首其义也。祥,善也,今世之食,于人道为善也。”
此论祭祀所用兼取古今之礼,我们通过梳理此礼节行进前后过程,可知郑玄将其法分殊为上古、中古及今世三节,且“所法大古”质朴,“法于中古”渐文,至“今世”则偏于“人道之善”,此三者结合方为“礼之大成”。由此可知,圣王藏道于礼,“礼”实兼合整全的圣王之“道”,后世之人可通过日用礼节之践履久久熏习,不仅可使圣王教化之道沾溉于其身,亦可从中获取隐微的王道教义。
然礼文残缺,《礼运》此下便复言孔子哀叹“政乱礼失”之意,不过就三代而言,杞、宋实不足征夏、殷之礼,而“周礼”所存,监于“二代”,实为“美备”。[81]其要有二:其一,周礼兼取二代礼法,文质兼备,其弊较少,足资后王取鉴。其二,“周礼”存数代之礼,且其礼保存较为完整,可由其礼推致其余诸王之礼,以窥圣王道之全体。《礼记·祭法》云:
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七代之所更立者,禘、郊、宗、祖,其余不变也。
郑玄注:“五代,谓黄帝、尧、舜、禹、汤,周之礼乐所存法也。七代通数颛顼及喾也。所不变者,则数其所法而已。变之则通数所不法,为记者之微意也。少昊氏修黄帝之法,后王无所取焉。”
郑玄将此处经文所言“五代”、“七代”凿实为五帝三王圣王全体,且此先代圣王礼乐皆存于“周礼”,从“周礼”变与通之中,即可窥圣王之“微意”,圣王隐秘的王道讯息赖此门径得以敞开。以此复观周公制作“周礼”之圣智,及孔子“校数”文献之功,更当有通彻之理解。《礼运》载孔子称其虽未逮“大道之行与三代之英”之时,但仍“有志”于此,郑玄以为“识古文”即其“有志”之举,因五经古籍皆为“周礼”之具体呈现,[82]其背后各存王道之一端;结合《论语·为政篇》载孔子知“三代损益”之礼,郑玄以为即因三代经籍“篇目皆在可校数”,故当可知。由此明郑玄以为孔子之圣,实在于其整齐圣王典籍之功,尤其是对“周礼”之绍述与开显。
及此,我们可复观郑玄以“周礼”为核心重建的圣王古史谱系。《序周礼废兴》称郑玄“知周礼者乃周公致太平之迹”,[83]其经典观要以“周礼”为宗,实因此经有益于太平之实现,因此推崇备至。其历史观亦以“周礼”为基点,推溯比排诸经,使之置于不同时代、空间语境之下,从而得以融通,并以重建圣王合理脉络与文明谱系。其构建圣王文明谱系的主要途径是将群经礼学化,再将礼学历史化,以具象化的解经方式得以直观呈现圣王文明谱系。陈壁生先生称郑玄经学体系反映为“一种动态的历史哲学”,[84]可谓恰切。
就郑玄对所谓“古”礼态度而言,其以“周礼”为出发点,博稽群经,诸经所言“古礼”,往往与“周礼”相参,合则亦目为“周礼”,异则以“先王礼”视之,且多将“古”具象化,转相发明,以重建可信的圣王文明谱系。如《礼记·昏义》云: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
郑玄注:天子六寝,而六宫在后,六官在前,所以承副,施外内之政也。三夫人以下百二十人,周制也。
《周礼·天官·内宰》言“以阴礼教六宫”,与《昏义》所言“六宫”相类,先郑即以《昏义》之文释《内宰》,[85]后郑亦从师说,以此“古者”以下天子嫔御礼为周制,并以此“周制”为出发点,合理编排群经,以拟建整全自洽的先王后妃礼制。《礼记·檀弓上》:“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
郑玄注:帝喾而立四妃矣,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为正妃,余三小者为次妃。帝尧因焉。至舜不告而取,不立正妃,但三妃而已,谓之三夫人。《离骚》所歌湘夫人,舜妃也。夏后氏增以三三而九,合十二人。《春秋说》云“天子取十二”,即夏制也。以虞、夏及周制差之,则殷人又增以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周人上法帝喾,立正妃,又三二十七为八十一人,以增之合百二十一人。其位后也、夫人也、嫔也、世妇也、女御也。五者相参以定尊卑。
此处论古无合葬之事牵涉出帝妃数量之迁变。郑玄以《周礼》“百二十一人”为基准,舜有三妃,《春秋说》言“天子取十二”,略多于舜礼,故郑玄推以为夏制;在确立舜、夏、周三代后妃数量之后,其“差之”推其余历代之制,以三为差,前代礼为基数,则推殷制合为三十九人;又据《大戴礼》上溯至帝喾,以为当有四妃,并引《孝经援神契》以证之,[86]尧因之不改,舜“不告而娶”,恐阙正妃,故为三妃,由此明喾、尧、舜三代礼,并据此以为周人“法喾立正妃”,则正合“周礼”一百二十一人之数。如此转相比推,勾稽诸经,不仅使经典所述分歧处得以弥缝,并又藉此弥缝融通之信息重构出整全而规律的圣王文明脉络,亦是其用心处。不过因于此一宏大目的,郑玄解经往往并非以诸经文本内在结构为根本原则,而是将其皆视为重构“周礼”文明谱系的重要资源,先与“周礼”相较,而后对其作“随文释义”之安置,使其不仅可与“周礼”相合,并可补充完善圣王文明谱系。如上段《昏义》下复言:
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国治。
郑玄注:三公以下百二十人,似夏时也。合而言之,取其相应,有象大数也。内治,妇学之法也。阴德,谓主阴事、阴令也。
若据经文文本结构,上文所言“古者”或统摄其下两节天子内外礼事,则此处所言官数亦当为周制,但《周礼》载周官大略三百六十,此处所言官数自三公以下则为一百二十,与《周礼》不合。而《明堂位》所载“夏后氏官百”,与此略同,故郑玄以为此“似夏时”,《明堂位》郑注亦云“盖谓夏时也”,确立夏、周两代官数,则比次推之,殷当二百四,虞为六十,故其又注:“以夏、周推前后之差,有虞氏官宜六十,夏后氏宜百二十,殷宜二百四十,不得如此记也。”其所比推三代礼所据之逻辑,大抵出于此。[87]
需指出,大体上郑玄往往将不合“周礼”之“古礼”,断为殷制(即上一代礼制)。如《礼记·檀弓上》云:“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郑玄注:“古谓殷时也。土之高者曰坟。”《周礼·春官·冢人》曰:“以爵等为丘封之度。”可见周礼不仅有坟墓,而且高低度制亦有爵等之差,[88]与此“不坟”古礼有异,故郑玄断之为殷制。又如《礼记·檀弓上》:“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滕伯文为孟虎齐衰,其叔父也。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郑玄注:“古谓殷时也。上不降远,下不降卑。伯文,殷时滕君也。”《仪礼·丧服》据尊卑、远近、出入之差,有“尊降”、“厌降”、“旁尊降”、“出降”等四品之降,[89]而此处称“古者不降”,明非周礼,故郑玄亦目为殷礼,且经文引滕伯文为叔侄服丧不别尊卑,郑玄亦断其为殷人。[90]等等。[91]郑玄以“周礼”为据,将与之不合之“古礼”归置为殷制,实是使价值评判历史化、具象化而已。又如:
《仪礼·士冠礼》记:死而谥,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谥。
郑玄注:今,谓周衰,记之时也。古,谓殷,殷士生不为爵,死不为谥。周制以士为爵,死犹不为谥耳,下大夫也。今记之时,士死则谥之,非也。谥之由鲁庄公始也。
郑玄释此“士死而谥”礼于周衰之时,盖与《礼记·檀弓上》鲁庄公诔士之事相联系,[92]而周礼“以士为爵”,死不当谥,其说盖出于《周礼·秋官·掌客》文,[93]若此则经文言“古者生无爵”便当指殷时。其通过比排三《礼》最终勾勒出士之爵、谥礼制演变历史进程,使之颇为“真实”而可信;并使不同经籍皆得以相容,强化了“周礼”的美备属性。其经学体系构建之用心可谓绵密而恒定。
此外,郑玄所言“古礼”亦有指涉《春秋》礼,此则多体现为一以贯之之常道。如《仪礼·士昏礼》:“虽无娣,媵先。于是与始饭之错。”郑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此所论“古者嫁女”之事,盖出自《公羊》礼,[94]此礼实具有普适义,故郑玄亦从之。《仪礼·丧服传》“齐衰三月章”郑玄注:“古者大夫不外娶,妇人归宗,往来犹民也。《春秋传》曰:‘大夫越竟逆女,非礼。’”此处所言“古礼”亦为《公羊》礼,强调大夫职任重大之义。[95]凡此所论“古礼”是就价值层面而言,表现为一种“合礼”状态,以与“非礼”之现状对应。因此,所谓“古礼”也不局限于《公羊》礼,而当指涉王道教化所蕴之“通义”。如《仪礼·乡射礼》:“古者于旅也语。”郑玄注:“礼成乐备乃可以言语,先王礼乐之道也。疾今人慢于礼乐之盛,言语无节,故追道古也。”此处所言“古者”实指“先王礼乐之道”,即一种“合理”价值状态。
要之,郑玄历史观一方面受谶纬诸说影响,强调三皇五帝三王之道由公而渐私,以禹为分节点,呈现“下降”趋势;但以礼的层面而言,又由素朴而渐文,逐渐美备,呈现“上升”趋势,就此而言,“周礼”承担起存续五帝三王礼乐之重任,冀此可复王道之全体,并有益于太平之实现,故郑玄对“周礼”推崇备至。另一方面,郑玄意图以“周礼”为核心博稽群经,以重建完备的圣王文明谱系,其解经路径往往将群经礼学化,复将礼学历史化,以具象化方式呈现圣王文明谱系。其所论“古礼”,皆与“周礼”相参照,合者相互补充发明,不合则以异代礼目之,虽亦有价值化取向,但大体上将“古礼”视为殷制(即上一代之礼),突出礼乐文明的历史演进过程,使之更为真实而可信。要之,郑玄历史观突出“礼”的普适化功能,并强调礼乐文明连续性与系统性,藉以“周礼”为核心恢复一套整全完备的圣王谱系,并使圣王之道具象化呈现。
小结
综上,何休“三世说”核心为新王“改制”义,其说兼具“渐进”与“复古”义,既有对“古礼”之认可,亦有对“新制”之推崇。同时,《春秋》制因寓孔子之道,超迈于先王政教体系之上,更具完备性与普适义,故由先王法至《春秋》制,确实有“渐进”趋势。郑玄历史观核心为礼乐“渐备”义,其一方面承认圣王谱系由公而私之“下降”趋势,但以礼为纽带,又呈现逐渐美备之“上升”趋势,“周礼”承载五帝三王之道,并有益于太平之实现,足资为后王取鉴;另一方面,郑玄以“周礼”为核心,重建完备圣王文明体系为目标,力图以具象化方式呈现文明谱系。其“古礼”之认识,亦据此而发。对照爬梳,二人皆以圣王美备之礼为根本宗旨构建历史,于此或可见其同;但二人将礼之集大成者分别归诸孔子与周公,于此更可见其异,其异大致亦可分以下两点:
首先,因于二人对理想治道方案的认识殊异,故对圣王文明谱系的最终阶段亦有歧说,何休在《春秋》“三世”框架内,强调《春秋》制“贯于百王”,实有超迈普适义,其“太平世”可代表最高治道典范;而郑玄就以礼之角度而言,以为“周礼”存续五帝三王之道,堪为美备,后世圣君明王,可循“周礼”以致太平之道。二人王道文明演进节点与路径,主张实有不同。
其次,何休“三世”说实际上是以《春秋》内部书法辞例歧异,推拓出三世“渐进”之义,故其历史观明显带有价值导向,并不体现实然的历史进程,[96]而是揭示应然的王道文明演进规律,将今文经学视野下经学的价值维度推向极致。郑玄则力图以具象化方式呈现圣王文明谱系,其以“三代异物”的解经方式调和群经,“应然”通过“实然”的历史进程的加入,获得了整体承认,而“实然”通过“再解释”也获得了新的“示范意义”,[97]从而使其经学价值体系以历史化方式呈现,为后世经学史学化路径亦埋下伏笔。
不过,二人历史观皆在其各自经学体系下展开,其所论虽有不同,但又有殊途同归之处。刁小龙即指出:
与郑玄依据《周礼》寄托社会理想不同,汉末公羊学至何休以《春秋公羊传》为据,作《解诂》,立新“三科九旨”之说。所谓“《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定公六年解诂》“讥二名”下)之论,何尝不可视为何邵公立意《公羊解诂》、以汉末之乱世“文致太平”之说?惜乎公羊学至此将其历史哲学(张三世说,即经衰乱世而升平世,进而达到太平世)与历史现实相背离,终致知者寥寥,公羊学亦借此黯然。[98]
其将公羊学之没落归结于何休“三世说”导致价值与历史相背离,故应者寥寥,然此为《公羊》学内在特征,并非何休戛戛独造;且严格说来,郑玄历史观又何尝不是对圣王文明谱系之重构?二者历史观实与其各自经典体系密不可分,其最终走向亦当在对整体经学体系把握之后,方可深切体会。不过,刁小龙指出何休与郑玄皆力图藉经义诠释以寄托社会理想,可谓卓识。事实上,二人历史观所寄寓圣王美备之制,实分别指向周公与孔子之道,二人对周孔认识之殊异,应是理解其经学思想异同的关键所在。
注释:
[①]即《公羊》所谓“三世异辞”说。《公羊传》隐公元年、桓公二年、哀公十四年,《传》文皆书“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其强调《春秋》所记详略、辞例有别,并无明确的历史意识。
[②]《春秋繁露·楚庄王篇》云:“《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一,第9—10页。事实上,其关注点仍为书法,并无进步或进化义。参吕绍纲:《何休公羊“三科九旨”浅议》,《人文杂志》,1986年第2期。另外,段熙仲以为何休“三世说”亦本于京房易说,邱峰认为还可能受纬书影响,可备参考。参段熙仲:《公羊春秋“三世”说探源》,《中华文史论丛》第4辑,1963年。邱锋:《何休“公羊三世说”与谶纬之关系辨析》,《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③]参陈其泰:《何休公羊学说的体系及其学术特色》,《中国文化月刊》第196期,1996年2月。黄朴民:《文致太平——何休与公羊学发微》,第162—163页。等等。
[④]如浦卫忠指出何休“三世说”是“递进”的进化历史观。氏撰:《何休与公羊学三世递进的历史进化观》,《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1期。黄朴民指出何休的新“三世说”实为中国历史上进化观理论方面的不祧之祖。代表着儒家历史哲学理论的最高成就,体现着何休对人类社会的终极关怀。氏撰:《文致太平——何休与公羊学发微》,第165页。汪高鑫认为何休“三世”说肯定社会历史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衰乱到太平、从野蛮到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不断进步的过程。氏撰:《何休对公羊“三世”说的理论构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又可参陈其泰:《清代公羊学》(增订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15页。张京华:《传统四时循环论到现代时间进化论》,《韶关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⑤]李建军:《进化与复古的双重变奏:何休“三世说”辨析》,《管子学刊》,2007年第1期。
[⑥]刘家和、李景明、蒋重跃:《论何休〈公羊解诂〉的历史哲学》,《江海学刊》,2005年第3期。
[⑦]许雪涛:《何休公羊三世说及其解经方法》,《学术研究》,2011年第4期。
[⑧]陈徽:《〈公羊〉“三世说”的演进过程及其思想意义》,《孔子研究》,2016年第2期。
[⑨]张汝伦:《以阐释为创造:中国传统释义学的一个特点——以何休为例》,《复旦学报》,2013年第4期。
[⑩]此划分范围实有分歧。何休此判分盖本自董说及《春秋纬》,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第4764页下栏。不过另需指出,将“三世说”赋予人伦意涵,为何休独造之见。段熙仲即言:“何君十二公之分三世,与董君合。惟以高祖以降说三世,为董所未及。”氏撰:《春秋公羊学讲疏》,第482页。
[11]《礼记·大传》:“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郑玄注:“自,犹用也。率,循也。用恩则父母重而祖轻,用义则祖重而父母轻。恩重者为之三年,义重者为之齐衰。”
[12]参吴飞:《五服图与中国古代的亲属制度》,《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2期。
[13]可参汪高鑫:《论汉代公羊学的大一统思想》,《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黄朴民:《文致太平——何休与公羊学发微》,第165—166页。张汝伦:《以阐释为创造:中国传统释义学的一个特点——以何休为例》,《复旦学报》,2013年第4期。等。
[14]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卷二,第293页。陈立亦言:“近者亲,远者疏,亲者恩深,疏者恩杀。厚薄之故,轻重之义,善恶之著,褒讥之加,微显之文,皆生此矣。”氏撰:《公羊义疏》卷一一,第396页。
[15]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五,第5072页上栏。
[16]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五,第5074页上栏。
[17]《公羊传》:“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主会,则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何休解诂:“不书诸侯者,为微辞,使若天下尽㑹之,而鲁侯蒙俗㑹之者,恶愈也。齐桓兼举逺明近,此但举大者,非尊天子故不得褒也。”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八,第5111页上栏。
[18]参刘家和、李景明、蒋重跃:《论何休〈公羊解诂〉的历史哲学》,《江海学刊》,2005年第3期。
[19]所谓《春秋》制,蒋庆指出,其既非古制又非时制,乃孔子所立之制,是“新王”制作的题中之义。参氏撰:《公羊学引论——儒家的政治智慧与历史信仰》(修订本),第123页。
[20]前者何休解诂“此道周制也”,后者何休解诂“此者《春秋》制也”,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第4771页下栏。
[21]又如《春秋》文公五年“口实”礼,成公十七年“郊日”礼等,皆为《春秋》制。
[22]《礼记·曲礼下》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白虎通·崩薨篇》亦同此说。陈立:《白虎通疏证》卷一一,第532—535页。
[23]或以为此实为《春秋》书法“托王于鲁”权宜之计,不可视为《春秋》新王制,然此说实将书写者意图与叙事真实性混为一谈,事实上,在《春秋》作为新王法体系内,其由衰乱而渐至太平,本就与“寻常王朝”受命改制路径不同,故将此视为《春秋》制,亦无妨。
[24]如《公羊传》僖公二十年云“门有古常”,以门象征“古制常法”,以讥国君新作之举;又《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云“上变古易常”,讥宣公变易古之田制而初税亩。《春秋繁露·楚庄王篇》亦言:“《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亦可见其“复古”之面向。
[25]李建军:《进化与复古的双重变奏:何休“三世说”辨析》,《管子学刊》,2007年第1期。
[26]陈壁生:《郑玄的“法”与“道”》,《中国哲学史》,2019年第1期。亦可参王江武、高瑞杰:《何休的“三世”说探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27]如《春秋》庄公二十八年,冬,臧孙辰告籴于齐。何休解诂:“古者三年耕,必余一年之储;九年耕,必有三年之积,虽遇凶灾,民不饥乏。”此说与《谷梁传》《王制》礼同。又如《春秋》文公元年,夏,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何休解诂:“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此出自《尚书·尧典》文,《尚书大传》《白虎通》亦与之同,由此讥文公受赐为非礼。等等。
[28]如《公羊传》桓公元年:“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何休解诂:“分别之者,古有分土无分民,明当察民多少,课功德。”此与《白虎通·五行篇》所论同,其言:“有分土无分民,何法?法四时各有分,而所生者道也。”知今文家所持此制本之于天道。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四,第197页。又如《春秋》隐公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何休解诂:“古者师出不逾时,今宋更年取邑,久暴师苦众居外,故书以疾之。”此论《公》《谷》皆同,宋人连年伐郑,终取其长葛,疲民之甚,故以“师不逾时”以责之。《白虎通·三军篇》云:“古者师出不踰时者,为怨思也。天道一时生,一时养。人者,天之贵物也,踰时则内有怨女,外有旷夫。”此亦以天道明人事,从而赋予“古礼”以形上依据。
[29]《春秋》隐公五年,九月,初献六羽。何休解诂:“是以古者天子诸侯,雅乐钟磬未曾离于庭,卿大夫御琴瑟未曾离于前,所以养仁义而除淫辟也。”此出自《乐书》,以“古”礼展现圣人不离礼乐之理想状态。等。
[30]如《春秋》僖公十五年,楚人败徐于娄林。何休解诂:“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春秋》以新王、周、商为三统,杞已被黜退,但其依然为先圣之后,当尊重之,而徐灭杞,其恶甚重,故《春秋》贬徐为“夷狄”,可见尊重先圣之意,此亦与历史事实亦相合,可见此种价值理念层面之“古”与实际历史层面之“古”亦或有重迭。
[31]参拙作:《试析〈礼记〉“自某始”与〈公羊〉“托始”之义——兼论贤圣改制义》,《复旦政治哲学评论》第11辑,2019年。
[32]参蒋庆:《公羊学引论——儒家的政治智慧与历史信仰》(修订本),第131页。
[33]《礼记·王制》云:“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此与《公羊》所述义理旨归颇同,前人以《王制》为孔子改制之蓝本,殆非无由。
[34]“不专谓”原作“谓疑”,阮校:“按当云‘疑三代不专谓文王’,则可读。”据改。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校勘记》,第4778页下栏。
[35]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第4766页。
[36]王愆期云:“《春秋》制,文王指孔子耳,非周昌也。《文王世子》称武王对文王云: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呼文王为王,是后人追为之辞。”转引自孔颖达:《尚书正义》卷一〇,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381页下栏。以此而言,王愆期揭橥“法文王”背后有孔子“权假”之意,亦非无据,只是虚实二王,未必非此即彼。
[38]《白虎通·姓名》:“《春秋》讥二名何?所以讥者,乃谓其无常者也。若乍为名,禄甫元言武庚。”陈立疏:“此文有讹脱,当云‘《春秋》讥二名何?为其难讳也。或曰所以讥者,乃谓其无常者也。若乍为名,禄甫元名武庚。’……《白虎通》说《春秋》,尽本《公羊》,此必亦先以《公羊》说为主。‘或曰’以下,乃《左氏》古文说也。”氏撰:《白虎通疏证》卷九,第411—412页。由此处所论可知,《左氏》说虽与《公羊》立异,但只是在材料上本《左氏》,而立意宗旨则宗法《公羊》。
[39]“偏”字又作“徧”,误。具体考证,参武秀成:《段玉裁“二名不徧讳说”辨正》,《文献》,2014年第2期。
[40]《礼记·檀弓下》云:“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毋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
[41]陈立:《白虎通疏证》卷九,第412页。皮锡瑞亦云:“《春秋》讥二名,乃孔子所立一王之法。孔子以前不妨有二名,如散宜生、苏忿生,不足以难。若黄帝、尧、舜、禹去孔子更远矣。孔子作《春秋》,岂追讥黄帝以上乎?”氏撰:《驳五经异义疏证》卷六,第434页。
[42]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六,第5084页上栏。
[43]《公羊传》成公十七年何休以“郊用正月上辛”为“《春秋》之制”,并言“正月者,因见百王正所当用也”,可知《春秋》欲使此新王礼可施诸百王。
[44]《公羊传》哀公十四年云:“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何休解诂:“作《传》者谦不敢斥夫子所为作意也。尧、舜当古历象日月星辰,百兽率舞,凤皇来仪,《春秋》亦以王次春,上法天文,四时具然后为年,以敬授民时,崇德致麟,乃得称大平,道同者相称,德合者相友,故曰乐道尧、舜之道。”《公羊传》又云:“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何休解诂:“乐其贯于百王而不灭,名与日月并行而不息。”可见何休以为,虽然孔子与尧舜有“道同德合”之处,但其法“贯于百王”,又有超迈普适处。
[45]参《白虎通·号·三皇五帝三王五伯》,陈立:《白虎通疏证》卷二,第49—66页。
[46]如《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皇者天,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三皇垂拱无为,设言而民不违,道德玄泊,有似皇天,故称曰皇。皇者中也,光也,弘也。含弘履中,开阴阳布纲,上合皇极,其施光明,指天画地,神化潜通,煌煌盛美,不可胜量。”赵在翰辑:《七纬》,第494页。
[47]《礼记·曲礼上》孔颖达疏:“《六艺论》云:‘燧人至伏牺一百八十七代。’宋均注《文耀钩》云:‘女娲以下至神农七十二姓。’谯周以为伏牺以次有三姓始至女娲,女娲之后五十姓至神农,神农至炎帝一百三十三姓。是不当身相接。”事实上,不惟三皇不相接,五帝亦如是。《礼记·祭法》孔颖达疏:“融据经典三代之正,以为五帝非黄帝子孙相续次也。一则稽之以汤武革命不改稷、契之行,二则验之以大魏与汉袭唐虞火土之法,三则符之尧舜汤武无同宗祖之言,四则验以帝魁继黄帝之世,是五帝非黄帝之子孙也。此是马昭、张融等申义也。……又《春秋命历序》:‘炎帝号曰大庭氏,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黄帝一曰帝轩辕,传十世,二千五百二十岁。次曰帝宣,曰少昊,一曰金天氏,则穷桑氏传八世,五百岁。次曰颛顼,则高阳氏传二十世,三百五十岁。次是帝喾,即高辛氏,传十世,四百岁。’此郑之所据也。”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一、卷四六,第2665页上栏、3445页上栏。
[48]《春秋运斗枢》云:“德合五帝坐星者称帝,则黄帝、金天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是也。实六人而称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坐星也。”《尚书中候·敕省图》郑玄注亦云:“德合北辰者皆称皇,德合五帝坐星者皆称帝。”皮锡瑞:《尚书中候疏证》,第585页。
[50]参钟肇鹏:《谶纬神学与宗教及自然科学的关系》,《宗教学研究》,1985年第1期。李中华:《谶纬与神秘文化》,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第91—116页。
[51]汉人星象观念中,北辰处于紫微垣,太微五帝处于太微垣,北辰大帝为天之枢纽,众星皆拱卫之。如《春秋合诚图》云:“天皇大帝,北辰星也,含元秉阳,舒精吐光,居紫宫中,制御四方,冠有五采。”《易纬通卦验》郑玄注:“耀魄宝,北辰帝名也。此言太微之帝,本与北辰之帝同元。元,天之始也。其精有五,谓苍帝灵威仰之属也。”赵在翰辑:《七纬》,第542页、127页。《论语·为政》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郑玄注:“德者无为,譬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拱之也。北极谓之北辰也。众星列宿,诸侯之象。”安作璋编:《郑玄集》(下),第584页。等等。
[52]《三国志·魏志》载:“帝(高贵乡公)问曰:‘太上立德,其次务施报。为治何由而敎化各异,皆修何政而能致于立德,施而不报乎?’博士马照对曰:‘太上立德,谓三皇五帝之世以德化民,其次报施,谓三王之世以礼为治也。’帝曰:‘二者致化薄厚不同,将主有优劣邪?时使之然乎?’照对曰:‘诚由时有朴文,故化有薄厚也。’”此论三皇五帝“德化”与三王“礼治”之别,似当有“优劣”,可见其“退化”义。陈寿:《三国志》卷四,第138页。
[53]此或受黄老学说影响。如《道德经》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亦可参金春峰:《汉代思想史》(增补第三版),第42—66页。
[55]《公羊传》成公八年何休解诂:“王者,号也。德合元者称皇。……德合天者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
[56]陈立疏:“《古微书·钩命决》又云:‘三皇步,五帝骤,三王驰,五伯蹶,七雄僵。’宋均注云:‘道德隆备,日月为步,时事弥顺,日月为之骤,勤思不已,日月乃驰。’与此大同。盖谓世愈降,德愈卑,政愈促也。”氏撰:《白虎通疏证》卷二,第45页。
[57]孔颖达《尚书正义》亦言:“《礼运》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即帝也。‘大道既隐,各亲其亲’,即王也。则圣德无大于天,三皇优于帝,岂过乎天哉!然则三皇亦不能过天,但遂同天之名,以为优劣。五帝有为而同天,三皇无为而同天,立名以为优劣耳。但有为无为亦逐多少以为分,三王亦顺帝之则而不尽,故不得名帝。”等等,参氏著:《尚书正义》卷二,第248页下栏。
[58]如《论语谶》载:“尧喟然叹曰:咨汝舜,天之历数在汝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録永终。乃以禅舜。”赵在翰辑:《七纬》,第766页。
[59]如《孟子·万章上》载:“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万章所据人言,应为当时人以为三王以降德衰之普遍认识,其基本标志就是由传贤转为传子。可参许景昭:《禅让、世袭及革命:从春秋战国到西汉中期的君权传承思想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60]据《史记·殷本纪》载:“契卒,子昭明立。卒,子相土立。卒,子昌若立。卒,子曹圉立。卒,子冥立。”可见契当在冥前。《诗·商颂谱》亦云:“商者,契所封之地。有娀氏之女名简狄者,吞鳦卵而生契。尧之末年,舜举为司徒,有五教之功,乃赐姓而封之。”可见商之始祖为契,郊祀当以其始祖配,故宜郊契而非郊冥。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二〇,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337页上栏。
[61]事实上,若按郑玄所论三王以下祖先传说,殷与周人之远祖皆为帝喾,殷人始祖为契,周人始祖为后稷,即殷、周两代禘、郊、祖、宗之人,皆其先祖。可参李晓璇:《圣人的感生与同祖——郑玄、王肃关于殷周始祖出生故事的争论》,《世界宗教文化》,2016年第2期。
[62]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一四,第1574页上栏。
[63]贾公彦疏:“案此诸文言之,此至德,覆焘持载含容之德同于天地,与《老子》‘常道’及‘上德不德’为一物,皆是燧皇已上无名号之君所行,故河上公云‘上德,无名号之君所行也’。此敏德则《老子》云‘可道’之道‘非常道’、‘下德不失德’之德,亦一也。故河上公云‘政教经术,有名号之君所行’,以其三皇五帝为政,皆须仁义顺时,故郑云‘敏德,仁义顺时也’。若然,《老子》云‘失道而有德,失德而有仁’者,是三皇行可道之道。五帝行下德不失德之德,即尧云‘皇道帝德’亦谓此道德,于此经同为敏德也,其三王同行孝德耳。”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一四,1574页下栏。
[64]贾公彦疏即云:“若然,仁义在礼前德后,则五帝与三王俱有仁义。”氏撰:《周礼注疏》卷一四,第1575页下栏。孔颖达《礼记正义》亦云:“圣人之王天下,道、德、仁、义及礼并蕴于心,但量时设教,道、德、仁、义及礼,须用则行,岂可三皇、五帝之时全无仁、义、礼也?殷、周之时全无道、德也?《老子》意有所主,不可据之以难经也。”氏撰:《礼记正义》卷一,第2660页上栏。
[65]《礼记·礼运》言:“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乐记》又言:“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经解》郑玄注:“义、信、和、仁,皆存乎礼。”可见郑玄十分肯定仁义与礼实可相通。
[66]如《易纬通卦验》言:“遂皇始出握机矩。”郑玄注:“遂皇谓遂人,在伏牺前,始王天下也。”《礼记·曲礼》孔颖达疏:“既云‘始王天下’,是尊卑之礼起于遂皇也。”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一,第2659页上栏。
[67]如皮锡瑞云:“据此,则郑注《易纬》,以为《易》虽出于伏羲,而实本之遂皇。故《六艺论》以为‘自人皇初起’。”氏撰:《六艺论疏证》,《皮锡瑞全集》第三册,第513页。贾公彦《周礼疏序》亦谓:“政教、君臣起自人皇之世,伏羲因之。”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序,第1365页上栏。
[68]此与谯周《古史考》所说同,孔颖达云:“嫁娶嘉礼始于伏羲也。”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一,第2659页上栏。
[69]皮锡瑞:《六艺论疏证》,第540页。其又曰:“《汉旧仪》云:‘黄帝以来,圆丘祭天于甘泉山,今云阳通天台也。’诸家言黄帝事,皆足证明郑义。郑云‘坛墠礼’,即指郊丘言之。若《隋志》‘《仙人务成子传神通黄帝登坛经》一卷’,《太白阴经》‘黄帝乃于盛水之阳暴坛,祭太牢,有元龟含符致坛’,皆非正礼,郑未必指此而言也。《古今注》载‘轩辕臣容成作历,伶伦作律吕,隶首作算’,与郑说合。”氏撰:《六艺论疏证》,第542—543页。
[70]《礼记·郊特牲》云:“伊耆氏始为蜡。”孔颖达疏:“蜡是报田之祭。按《易·系辞》神农始作耒耜,是田起于神农,故说者以伊耆氏为神农也。”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三一,第3230页上栏。
[71]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一,第2659页下栏。
[72]孔颖达疏:“《史记》云‘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则有军礼也。《易·系辞》‘黄帝九事’章云‘古者葬诸中野’,则有凶礼也。又《论语撰考》云:‘轩知地利,九牧倡教。’既有九州岛之牧,当有朝聘,是宾礼也。”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一,第2659页下栏。《尚书大传·略说》云:“黄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栋下宇,以避风雨,礼文法度,兴事创业。”此亦可见黄帝时兴礼之举。皮锡瑞:《尚书中候疏证》卷七,第305页。又《汉书·楚元王传》刘向亦云:“《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臧之中野,不封不树。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棺椁之作,自黄帝始。”可见将礼制推诸五帝,实渊源有自。
[73]贾公彦《周礼·春官·宗伯》疏:“案彼《虞书》云‘修五礼’,下又云‘典朕三礼’,三五不同者,郑义上云‘修五礼’,与下‘五玉’连文,五玉是诸侯所执玉,则五礼,非吉凶宾军嘉之五礼,故郑云‘五礼,公侯伯子男之礼’。是以《礼论》云:‘唐虞有三礼,至周分为五礼。’若然,云三礼不言五礼,则三礼中含有五礼矣。”氏撰:《周礼注疏》卷一七,第1623页下栏。
[74]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序,第2653页上栏。
[75]王鸣盛即云:“《尧典》‘五礼’是天子巡守、诸侯来朝而修之,故郑以为公侯伯子男之礼。此经(杰按:即《皋陶谟》)‘五礼’,泛言平日通于天下,故郑兼天子及庶民言之。”氏撰:《尚书后案》卷二,第62页。
[76]又如《礼记·明堂位》云:“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殷火,周龙章。”郑玄注:“韨,冕服之韠也,舜始作之,以尊祭服,禹汤至周,增以画文,后王弥饰也。”此又言舜时制冕服,而世愈后而愈文。等等。
[77]《礼运》此处郑玄注:“以其违大道敦朴之本也。教令之稠,其弊则然。《老子》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陈赟指出:“对郑玄而言,并不存在着后世儒家所谓的‘儒家立场’,站在这个儒家立场,只要不是出于儒家立场,譬如只要出于道家,或与道家相关,就等同判定了其非真理。郑玄的解经学,与《汉书·艺文志》对经子谱系的总体构想联系起来,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这个总体构想是以六经为主体,以子史为羽翼,子史并不能看作完全非经或与经判然有别而不相属的东西,而是应该被视为经的支流余裔。”此说对理解郑玄的解经学,颇有发覆。陈赟:《寓大同、小康于仁道之中:〈礼运〉与后帝王时代的政教典范问题》,陈来主编:《多元视角下的康有为问题(现代儒学)第三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
[78]孔颖达云:“‘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者,以其时谋作兵起,递相争战,禹汤等能以礼义成治,故云‘由此其选’。由,用也。此,谓礼义也。用此礼义教化,其为三王中之英选也。”氏撰:《礼记正义》卷二一,第3063页上栏。
[79]陈赟:《王船山对〈礼运〉大同与小康的理解》,《船山学刊》,2015年第4期。
[80]《礼记·礼运》:“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81]《论语·八佾》云:“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郑玄注:“监,观。言周观夏殷之事,其礼法兼备。”参陈金木:《唐写本论语郑氏注研究:以考据、复原、诠释为中心的考察》,第399页。
[82]《礼记·礼运》孔颖达疏:“‘志’是记识之名,‘古文’是古代之文籍,故《周礼》云:‘掌四方之志。’《春秋》云:‘其善志。’皆志记之书也。”氏撰:《礼记正义》卷二一,第3062页上栏。此虽言“古文”扩至古代文籍,然所举例仍为《周礼》《春秋》等六艺经典,可知六经仍为先王政教最核心之载体。
[83]陈澧亦言:“郑君知《周礼》乃周公致太平之迹,以《周礼》实有周公之制也。”氏著:《东塾读书记》卷七,第116页。
[84]陈壁生:《追寻六经之本——曹元弼的孝经学》,《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85]郑玄引郑司农云:“阴礼,妇人之礼。六宫后五前一,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86]《大戴礼·帝系篇》:“帝喾卜其四妃之子,而皆有天下。”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30页。《孝经援神契》载:“辰极横,后妃四星从,端大妃光明。”赵在翰辑:《七纬》,第691页。
[87]又如《周礼·天官·小宰》云:“正岁,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灋,徇以木铎,曰:不用灋者,国有常刑。”郑玄注:“古者将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使明听也。”此所言“古礼”,盖出于《礼记·檀弓》文。贾公彦疏:“案《礼记·檀弓》云:自寝门至于库门,振木铎曰:‘舍故而讳新。’彼及此文,皆是有命奋木铎警众,使明听之事也。”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三,第1409页下栏。二经相合又可相互补充,使得“周礼”文明体系更为美备,即其致力之目标。
[88]郑玄注:“别尊卑也。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汉律》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89]《仪礼·丧服》“齐衰不杖期”章云:“大夫之适子为妻。《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何以不杖也?父在则为妻不杖。”郑玄注:“大夫不以尊降适妇者,重适也。凡不降者,谓如其亲服服之。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公之昆弟以旁尊降,为人后者、女子子嫁者以出降。”
[90]殷伯文是否为殷时滕君实不可考,亦不可信。如杜佑以为:“滕伯文为叔父齐缞,此周代诸侯而从殷礼也,若殷时诸侯通尔,非独一人,指论滕伯,欲以何明?明其在周,远追于殷,引古征今耳。”氏撰:《通典》卷九三,第2534页。
[91]尤为典型者如《礼记·王制》所载礼制与“周礼”大较不合,故郑玄几乎皆将其礼皆目为“殷制”。
[92]《礼记·檀弓上》云:“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县贲父御,卜国为右。马惊,败绩,公队,佐车授绥。公曰:‘末之,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士之有诔,自此始也。”郑玄注:“记礼失所由来也。周虽以士为爵,犹无谥也。殷大夫以上为爵。”此经既云“士之有诔”自鲁庄公始,明前此士无谥可知。
[93]贾公彦疏:“《周礼·掌客职》云:‘群介、行人、宰史,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数。’郑玄注云:‘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于臣,用爵而已。’群介、行人皆士,故知周士有爵。虽有爵,死犹不谥。”氏撰:《仪礼注疏》卷三,第2070页上栏。
[94]《春秋》庄公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需要指出,《公羊》所论为诸侯礼,《士昏礼》则针对士礼,二者微异。贾公彦疏:“诸侯夫人自有侄娣,并二媵各有侄娣,则九女是媵,与侄娣别也。若大夫、士无二媵,即以侄娣为媵。郑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是据大夫、士言也。”
[95]《春秋》庄公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公羊传》曰:“莒庆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何休解诂:“礼,大夫任重,为越竟逆女,于政事有所损旷,故竟内乃得亲迎,所以屈私赴公也。”此可见所谓“大夫无外娶之义”亦具有恒定义。
[96]正如皮锡瑞“论《春秋》借事明义之旨,止是借当时之事做一样子,其事之合与不合、备与不备,本所不计”称:“鲁隐非真能让国也,而《春秋》借鲁隐之事,以明让国之义;祭仲非真能知权也,而《春秋》借祭仲之事,以明知权之义;齐襄非真能复雠也,而《春秋》借齐襄之事,以明复雠之义;宋襄非真能仁义行师也,而《春秋》借宋襄之事,以明仁义行师之义。所谓‘见之行事,深切著明’,孔子之意盖是如此。故其所托之义,与其本事不必尽合,孔子特欲借之以明其作《春秋》之义,使后之读《春秋》者,晓然知其大义所存,较之徒托空言而未能征实者,不益深切而著明乎?三《传》惟《公羊》家能明此旨,昧者乃执《左氏》之事,以驳《公羊》之义,谓其所称祭仲、齐襄之类如何与事不合。不知孔子并非不见国史,其所以特笔褒之者,止是借当时之事做一样子,其事之合与不合、备与不备,本所不计。孔子是为万世作经而立法以垂教,非为一代作史而纪实以征信也。”氏撰:《经学通论》四《春秋》,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21—22页。其说揭橥《春秋》垂法万世之志图,故与现实历史必定存在张力。刘逢禄甚至言“鲁愈微而《春秋》之化益广……世愈乱而《春秋》为之文益治”,强调《春秋》之道甚或以否弃历史真实性为前提,获得恒常义,可谓振聋发聩。参氏撰:《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8—9页。
[97]参赵金刚:《朱熹的历史观:天理视域下的历史世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第376页。
[98]刁小龙:《郑玄礼学及其时代》,清华大学中国史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84页。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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