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香港反对派施暴者必将付出高昂代价

栏目:中国统一暨台湾、香港问题、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9-08-12 18:15:53
标签:香港逃犯条例
田飞龙

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原标题:施暴者必将付出高昂代价

作者:田飞龙

来源:作者授权 发表,原载《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七月十二日辛巳

          耶稣2019年8月12日

 

连日来,香港反对派激进分子不断刷新暴力破坏行为的下限,对香港法治与民生利益造成持续性损害。8月11日,香港发生多起暴徒用汽油弹袭警事件,包括湾仔警察总署、深水埗、尖沙咀,其中尖沙咀警署袭击事件导致一名警员受伤,这不仅有着进一步暴力升级的意味,更有着将示威活动变质退化为“港式恐怖主义”的可能性。

 

反修例运动爆发以来,示威者的行为处于不断变质和异化的过程中。最初的反修例运动是以合法的游行示威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但示威者不断滥用这种自由,以暴力因素裹挟游行示威,模糊甚至有意混淆合法示威与非法暴力的规范性界限。对暴力的超限容忍乃至于礼赞,根源于香港所谓的“社运理论家”与政客对超越法治的激进主义思想的误导性传播。这种以抽象价值凌驾乃至于抽空具体法治的动员与诱导行为,本质上属于反法治、反社会的煽动性犯罪行为,为文明社会的法治与道德原则所不容。

 

这种变质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暴力逐步升级的阶段,最终导致香港的游行示威丧失了作为文明法治社会政治行为的基本伦理底线与节制美德,而一步步走向一种无政府主义的极恶深渊:第一阶段,总体上以组织者合法申请并获批的和平示威为主,暴力因素极其微弱,处于组织者自控和法治可控的范围内;

 

第二阶段,尤其以6月9日大游行鼓噪起来的声势为依托,出现了“合法示威开头,暴力冲击结尾”的混合形态,示威活动触犯法律底线;

 

第三阶段,以暴力占领立法会为分水岭,示威活动出现了未获警方批准条件下的非法集结与暴力袭击相结合的“纯粹违法”形态。示威活动从“基本合法”演变为“纯粹违法”,甚至出现“恐怖主义化”,香港的法治与营商环境遭受重创。

 

这些外媒眼中的“和平示威者”是怎样的形象与装备呢?其一,全副“社运武装”,黑衣口罩的制服化,整体划一的头盔,镭射笔,自制各种“脏弹”、燃烧弹等,这些装备是和平示威完全不需要的,但却是暴力犯罪乃至恐怖行为的基本配置;其二,社运游击战与极限瘫痪策略,导致香港法治与民生的破坏行为“遍地开花”;其三,持续的主动挑衅与暴力袭击,导致警民冲突不断,甚至出现了“群众斗群众”的恶劣事件,欺凌真正手无寸铁的普通市民及上班族;其四,无休无止无底线地寻求外部干预和超限对抗,基本不尊重“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秩序的权威及规范效力,亦缺乏理性对话的意愿与能力,形同被简单操纵的“政治智能机器人”。

 

这些黑衣人的暴力行为无法无天,无法理解,甚至无法对话与控制。这些现象根源自此次社运的全程网络化与“无大台”的新特点。所谓“无大台”,即多点、单线联系式的社运新技法,固然给警方应对、控制与侦破带来一定的困难与挑战,亦使得政府与示威者的理性对话机制与平台难以搭建。

 

从黑衣人的严密组织化与装备应战技术而言,除了缺乏真正的反抗意志与作战耐力之外,在形式上已具备特种作战冲击的基本技巧与方法。这对香港警队的维稳护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与要求,即必须更新加强有关的治安防暴装备,升级现场控制与打击的强度与协作能力,甚至需要进行专门的“反恐”训练,以及做好媒体舆论的公关与解释工作,始终确保一线执法的合法、精准、高效与社会可理解等相关正当性与专业性要素的有机结合。面对新式的暴力冲击甚至严重的袭警行为,香港警队必须坚守法治底线、执法专业性并在实战中不断提升耐力、技巧与止暴护法能力。

 

香港警队经历此次超高强度的挑战与应对,将会产生两个奇特的效果:其一,极大提升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与形象,并自觉成为“一国两制”下香港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共同守护者,客观上可以促进香港管治力量的国家视野与责任感;其二,极大提升在国际同行应对同类冲突中的专业认可度与信誉度,促进自身的国际化发展。香港的平暴经验可与国家及世界共享,这是香港对世界和平发展的又一个可能贡献点。

 

总之,不断升级的暴力对抗不过是香港反对派激进分子的最后表演。当和平示威被反对派扭曲改造为“纯粹违法”形态时,已经没有什么源自香港的核心价值及法治原则能够为其辩护和正当化了。当示威者如今从每一次的起点处就违法时,暴力的升级不过代表了一种违法性深渊的罪恶召唤及罪行的深渊化。民意最终会理解和接受香港警队的止暴护法正当性,而“止暴护法”必将成为中央政府、特区政府与香港社会开展“后运动治理”与法治权威修复工作的最大共识,施暴者与背后策划者也必将付出法治与道德上的高昂代价。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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