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
原标题:《对话田飞龙:大湾区,香港为何读不懂》
受访者:田飞龙
采访者:《多·维新闻》
来源:《多·维新闻》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正月廿四日丙申
耶稣2019年2月28日
导语
由高层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粤港湾大湾区之发展规划纲要不久前正式公开发布,这份纲领性文件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方面都做了全面规划。围绕此纲要,多·维新闻采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在田飞龙看来,这是新时代“一国两制”的新范式,总体上是从侧重“两制”的改革初期转型为侧重“一国“的融合发展期,从分立走向综合。
多·维:对于刚刚公布的这份规划纲要,你有何解读?
田飞龙:第一,这份规划纲要是对邓公改革遗产的明确继承和增量发展,回应和回答了海内外关于改革开放与新时代关系的诸多疑问,给国人及世界释放出中国坚定推进改革开放、负责任引领新一轮全球化的积极信号和正当意志。
第二,这份规划纲要也进一步回应和回答了邓公所谓“五十年之后不用变”的具体路径和框架问题。“一国两制”五十年之后的具体形态,就是大湾区规划的基本目标实现之后的状态,其中港澳尽管保持着自身的社会制度,但也深度融入了大湾区及国家体系之中,从而使得“一国两制”向何处去的解答方向更为明确。对港澳而言,大湾区(一国)是一种富有历史和宪制意义的生命扩展与意义重构。
第三,这份规划纲要表明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动力是多元的,是南北对进,相互竞争,多点探索,协调发展的。北部有千年大计“雄安新区”,南部有“粤港澳大湾区”,中部有“长江经济带”,以及其他的区域和次区域战略。这些战略共同服务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四,这份规划纲要明确打通了“一国两制”与“一带一路”,使得港澳及“一国两制”有了更为宏大的历史使命,更进一步回答了新时代港澳独特优势如何作用于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这份规划纲要试图探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制度样板区,使得大湾区的制度标准、技术标准与人文生活范式成为21世纪以后人类理想生活的来源与参照。这是中国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自身方案与智慧。
多·维:从纲要内容来看,明显能感觉到高层一贯的辩证思维,以及大湾区背后的范式转移。具体来说,就是将传统的被动式一国两制(区隔型、消极型)转化为主动式一国两制(融合型、积极型),简言之,化传统为现代,化区隔为融合,化被动为主动。在你看来,这样的“愿景”能在多大程度上最终落实?最大的阻力会是什么?
田飞龙:这就是新时代“一国两制”的新范式,总体上是从侧重“两制”的改革初期转型为侧重“一国“的融合发展期,从分立走向综合。这是”一国两制“制度辩证法逻辑的合理展开,只是因势利导,明智地推动了这一转向。
这种“一国两制”内部的重心转移及“国家”主题的凸显,对国家及内地而言是自然而然的,是主体性的增强与释放,但对港澳尤其香港而言则意味着身份与利益的结构性重塑,从背向国家转为面向国家。这一“愿景”从长期来看是可以逐步实现的,但中短期而言而遭遇到多重阻力。
最大的阻力仍然是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规范性差异。这种差异根源于中西方文化的内在差异,比姓资姓社的经济制度差异更大。香港人尤其是精英阶层短期内不可能习惯于及认同中国对经济全球化及全球治理的“标准制定权”,也不相信大湾区能够实现对西方优势的真正超越。而制度与社会管理上的细节差异及具体体验更是可能加重这种价值观差异。规划对此是有预计的,相当篇幅用于指导大湾区制度与政策各的内在协调性,包括大湾区城市对“香港标准”的合理吸纳与整合。“大湾区人—中国人”会成为“香港人”去殖民化及重塑国民身份与文化自信心的实践通道。
多·维:站在北京的立场来看,一场范式转移正在发生。可对香港来说,融合可能就意味着独立性的丧失,这次纲要公布后就有港人直言“香港又一次被规划”。此前采访时你也明确提到了港人的这种担忧。放在大湾区的整体大战略之下,港人的此类担忧如何最大限度化解?香港又如何才能真正地化被动为主动、化区隔为融合?
田飞龙:“被规划”误解了大湾区规划的性质与意义:一方面,规划制定过程有香港的充分参与及协商民主,高度尊重及考虑了香港在湾区中的优势、地位与利益,不是全然的“被动”;另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战略,中央具有最终决定权,这是符合国家宪法与基本法体制的。“被规划”的担忧是一种消极应对的心态,甚至是一种自然流露的本土主义立场,固然有其历史渊源与心理习惯,但对于大湾区给香港带来的诸多机遇而言,无疑是一种偏于落后的理解和态度。
港人担忧的化解很难短期解决,需要长期、逐步地处理,尤其是大湾区规划的“红利”释放应当以公平化和规则化的方式呈现,符合香港社会的竞争性自由价值观及法治理念。大湾区制度存在内部多重冲突和壁垒,需要相应的改进和调整,以适应香港人对公平与法治的规范性诉求。规划明确提到湾区内的经济特区立法权要适应湾区规划发展需求,加大立法及制度结构性调整力度,湾区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也要进一步适应港澳居民的利益与身份认同的要求,而湾区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也将对港澳居民同等开放。随着湾区微环境与软实力的结构性改善,随着越来越多港澳青年与专业精英在湾区的“制度体验”与“创业体验”的好转,类似的忧虑和质疑才会烟消云散。
改变这种被动状态的责任不仅仅是中央和湾区的内地城市,也是港澳特区政府及港澳居民自身的:一方面,港澳居民应当多到内地走走看看,具体理解和认识内地改革开放的发展进步,改变原有的过分西化又本土化的价值观结构,以积极心态面对国家和湾区;另一方面,特区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辅导支持,帮助港澳居民主动走出来,参与湾区建设,塑造认同湾区及国家的新身份。
多·维:按照规划纲要所述,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要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还要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由此看来,大湾区已经不仅仅在解决香港与内地的关系,而是更多地承载着中国如何面向世界的问题。您如何理解大湾区的样本意义,尤其是它之于世界的“样本意义”?
田飞龙:大湾区不是专为港澳所设,而是借助港澳实现中国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与全球治理。港澳尤其香港所面临的一系列“一国两制”实践中的问题,均可以在大湾区框架下获得适当的解决方案,大湾区是香港的宿命和未来,是“五十年”之后的恰当归属。
大湾区是国家的,也是世界的:一方面,大湾区是国家战略,是国家改革开放“南部驱动力”的再次释放,需要聚焦解决国家在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上的技术创新与突破,及相关技术原创性与技术主权的缔造,这也是中美摩擦背景下国家痛定思痛的反思之道;另一方面,大湾区又是富有全球化和全球治理意义的“制度湾区”,通过“一国两制”的制度性竞争、融合与创造,通过湾区一系列目标驱动下的制度与政策创新,通过面向“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主义生活标准与成熟,回应和回答了中国可以为世界贡献何种优良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哲学问题。
在此意义上,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改革的样本区,也是中国引领的新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的样本区。在理想意义上,大湾区的技术标准就是未来的世界标准,大湾区的制度标准就是未来的世界标准,而大湾区生活方式就是人类未来的理想生活方式。大湾区在终极意义上需要探索一种人类自由而道德的“新生活”。
多·维:不同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是具有全球治理意义的多元制度整合意义的示范区,如果能真正实现制度创新与融合,以及技术上的突破,对中国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都将意义非凡。从这个层面来看,大湾区会否成为“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最佳试验田和突破口?
田飞龙:大湾区是一场伟大的人类实验,是一个完整链条的未来主义生活探索,从“技术”到“制度”再到“价值”。大湾区是人类新一轮全球化的隐喻和缩影。在此意义上,自然呼应了“第五个现代化”,但要比这个层次的现代化更综合,也更深刻。
新时代的基本气质就是综合,在内部实现对毛革命传统与邓改革传统的综合,实现中国的治理现代化,在外部则试图超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二元对立,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目标,大湾区实验对后者影响极大。
但也不可低估制度综合与创制的实际困难,概括而言大致包括:
其一,制度差异性带来的制度壁垒与制度摩擦成本,这是“一国两制”优势下的副产品,如果湾区建设不重视及时研判和消除这些障碍因素,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湾区内人员和资源的自由流动及创造性发展。
其二,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软文化冲突”,这主要体现在港澳社会的国际化与现代化程度相对较高,与西方价值观较为接近,而内地城市的文化观念与社会管理模式与之仍有较大差异,这种“软文化冲突”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湾区内部的融合发展,限制港澳居民尤其是专业精英人士的认同和归属。
其三,港澳与内地的“双向开放”难题,既然是一个大湾区,就不能仅仅是内地城市对港澳单向开放和提供更多便利,也需要港澳对内地合理开放,这种双向开放固然由于体量差异而不可能对等,但也需要逐步放宽及可比较。
其四,香港社会还存在一定的本土主义与港独威胁,存在这些反对力量背后的国际势力,他们显然会构成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阻碍性因素,如何从香港本地法治及国家管治的角度合理管控和遏制这些干扰,确保参与大湾区建设的香港社会是一个宪法与基本法秩序巩固的稳定社会,也是对中央和特区的一个挑战。
其五,一定程度和多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需要通过民主协商、制度管控、政策协调等方式予以压制及化解,从而达到湾区产业分工与利益分享的最优化及公平性。
多·维:已经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之成败,某种程度上决定着香港二次回归,也就是人心回归的成败,同时也是对于“一国两制”这一制度设计的一次重新检视与重大考验。而这样的考验,自然会被不得不面对“两制方案”的台湾看在眼里。在你看来,粤港澳大湾区对香港之影响,将如何作用于“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
田飞龙:粤港澳大湾区是“一国两制”第二期或2.0版的主导性方案,系统回答了“一国两制”全面准确实施的基本形态与愿景问题。这对于台湾全面准确理解“一国两制”显然是具有直接的冲击力和启发性。大湾区追求更加紧密的国家法治统一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追求港澳与国家一起致力于民族复兴大业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事业。这种变迁、调整与整合不仅是有利于港澳的,也是道德且正当的。
大湾区方案直接告诉台湾各界,“一国两制”不是“划江(海)而治”,不是任何意义的“偏安”与“割据”,而是面向“一国”的主权秩序建构与共同繁荣发展的分享性宪制框架。随着港澳在大湾区发展中的“红利”收取及参与国家“一带一路”中的优势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红利及生命力将进一步得到检验和验证,这对处于经济全球化困顿格局的台湾而言有着重大的刺激和诱导。但是,台湾能够看明白这一发展趋势的人还不够多,理性明智的政治家还不都坦率而有担当,韩国瑜是一个例外,他大致看到了台湾边缘化的困境及借助“九二共识”寻求两岸宪制突破的长远利好。“韩流”代表了在台湾一侧思考“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较为清醒和理性的力量。不排除,大湾区建设中也会早期浮现台湾企业、青年与各界精英的身影,大湾区也对台湾居民开放。
如果说“一国两制”港澳模式及其基本法秩序的实验,初衷之中包含着对台湾方案之启发与引导的话,那么今天的大湾区实验作为“一国两制”的升级版则将进一步证明这种对台示范意义的直接性和长期有效性。当然,一起的设计和愿景仍然取决于我们到底做得好不好,能不能够让人心服口服。如果香港精英最终心服口服了,我不相信台湾人会不买账,不认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国两制”的大湾区实验也必然需要未来的实践检验。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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