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学而》篇意蕴探微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8-03-08 19: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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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篇意蕴探微

作者:刘伟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原载于 《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正月廿一日己亥

           耶稣2018年3月8日

 

摘要:《学而》作为《论语》的首篇,学界普遍认为这是编撰者有意为之,目的是告诉人们必须通过学习才能立足于世、成为真正的人。至于该篇中的十六章是否都与主旨相关,目前尚无定论,通常认为只有一部分与主旨联系密切。其实并非如此。如果深加揣摩,就会发现这十六篇内在有着非常清晰的逻辑关系。从个体、家族和社会不同层面,告诉初学者“学什么”以及“怎么学”。只有学会“为人”、“修己”,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才能真正做到“学之为己”,从而为践行“修齐治平”的入世理念打好基础。这也正是把《学而》列为首篇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关键词:《论语》、《学而》、篇章结构、内在逻辑

 

作者:刘伟,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宗教生态学和论语学。山东聊城252000

 

《学而》作为《论语》[①]的首篇,学界认为这是编撰者有意为之,目的是告诉人们必须通过学习才能立足于世、成为真正的人。皇侃《义疏》云:“自《学而》至《尧曰》凡二十篇,首末相次无别科。而以《学而》最先者,言降圣以下皆须学成,故《学记》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明人必须学乃成。此书既遍该众典,以教一切,故以《学而》为最先也。”[②]邢昺《注疏》亦曰:“既以‘学’为章首,遂以名篇。言人必须学也。”[③]至于《学而》篇中的十六章是否都与该篇的主旨相关,学界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只有一部分与主旨联系密切。如胡志奎认为《学而》篇中有六处与“学”有关。[④]黄怀信认为“此篇虽以劝学为宗旨,但多有与学无关之章”,随后举出了第二章(有子曰)、第三章(巧言令色)、第五章(道千乘之国)、第九章(慎终追远)、第十一章(父在观其志),“说明内容与主旨不完全一致。”[⑤]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该篇编排有内在逻辑,是编撰者根据儒家“与四时合其序”的哲学主张,遵从春夏秋冬的时间顺序编排的。[⑥]我认为,既然《学而》篇为编撰者所重视,处在诸篇之首的重要地位,那么,构成本篇的十六章应该为编撰者精心挑选,以彰显“学”之精义。如果深加揣摩,本篇主要探讨了两个基本问题:“学什么”和“怎么学”。具体而言,是从学“为人”与学“修己”两个维度探讨。学“为人”,主要体现在家族与社会层面上,告诫初学者要学会处理好父子、兄弟、夫妇、君臣、朋友五种关系。学“修己”,主要体现在个体层面,告诫初学者要学习多种知识,掌握方法,培养多种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一、家族与社会层面:学会“为人”,处理好五种关系

 

此篇中的“学”,不仅包括学习各种知识,还包括向生活实践学习,最终指向是学“为人”,即如何把“人”做好。“‘学’者,学为人也。”[⑦]要做好“人”,就必须学会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而》篇提出了五种人际关系,即父子、兄弟、夫妇、君臣、朋友。这五种关系分属两个层面:“父子”、“兄弟”和“夫妇”属于“家族”层面,“君臣”、“朋友”属于社会层面。在“家族”层面上,“父母”、“兄弟”属于血统关系,“夫妇”属于姻亲关系。在“社会”层面上,“君臣”属于个体与政权之间的关系,“朋友”则属于个体之间的关系。在古代社会,这五种关系一经确立,就不会轻易改变。比如,“父母”、“兄弟”是自然血统关系,个体只能被动接受,无法选择,也不能选择。“夫妇”是姻亲关系,与个体和家族密切相关。恋爱虽然是个人的事,但婚姻却是家族的事。《诗经·齐风·南山》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缔结婚姻要经过双方父母同意。而且,要“门当户对”,需经双方家族的认可。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说:“结婚不是私事。”[⑧]姻亲关系无论是缔结还是解除,需经父母以及所在家族同意,而非完全由个体决定。“君臣”关系与时代相关,个体对所处时代的政权很难选择。“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学而·第七》)“迩之事父,远之事君。”(《阳货·第九》)居家尽力侍奉双亲,在外尽责侍奉君主,这是古代社会对男子的常规要求。对个体而言,在君臣关系确立之前,个体可以选择是否侍奉君主、为国效力,而且这种选择是在既定政权的范围之内。君臣关系一经确立,解除这种关系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君主手里,除非个体敢于冒“乱臣贼子”的风险,推翻政权、改朝换代。

 

与前四种关系相比,“朋友”关系则相对松散,但在选择朋友方面也并非完全自由。古代社会的“朋友”与今天所理解的“朋友”有很大差异。先秦文献中,“朋”、“友”、“朋友”多次出现,且含义不同。《广雅·释古三》云:“朋,类也。”[⑨]虞翻注《周易》“君子以朋友讲习”句云:“同类为朋。”[⑩]“朋”可释为“同类伙伴。”《说文解字·又部》云:“同志为友,从二又相交(友)也。”[11]“二又”指两只手放在一起,意即互相帮助。《国语·晋国四》云:“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12]“友”可释为“同族同姓的人。”在孔子之前,“朋”“友”以血缘为基础,指同族同姓之人。孔子时期,“朋”“友”则以志同道合为基础,包含不同家族、不同阶层的人。[13]皇侃《义疏》云:“同处师门曰朋,同执一志为友。”[14]“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子路·第二十八》)“朋友”指“志同道合之士”[15],超出了血缘、家族的范围。从这个角度来说,朋友关系的确立是以双方意愿为前提,只有相互认同才能成为朋友。“‘友’是自愿选择的关系,但仍是以家庭意识为理解,而且它有潜力,可为个人提供经常超出正式亲属纽带的成长意义与复杂性。”[16]由此可见,这五种关系无论是确立还是解除,个体自由选择程度要受到家族、社会、时代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作为个体只能正视,学会处理好这五种关系。

 

(一)家族层面:以“孝”、“悌”、“德”为本

 

处理“血统”关系:重在“孝”“悌”。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学而·第二》)皇侃《义疏》曰:“善事父母曰孝,善事兄曰悌也。”[17]孝顺父母、尊敬兄长,是做人的根本。父母是自己生命的来源,兄长与自己血脉相通,都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也是最终的依靠。孝顺父母、善事兄长,既是个体的应然行为,也是血统延续的必然要求。因为前人之行,后人当然效仿。“孝”“悌”相传,才能保持整个家族的繁衍相继。“孝弟是维系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家长制嫡长子继承的封建宗法关系的基本品德。”[18]怎样才能做到孝悌呢?《学而》篇指出了两点:首先,要落实到日常行为当中。“入则孝,出则悌。”(《学而·第六》)“事父母,能竭其力。”(《学而·第七》)在家孝顺父母,尽心竭力;面对兄长,保持敬重。把对父母的孝顺、对兄长的敬重融入平凡生活,化为可见的日常行为,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要遵循和继承父之道。“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第十一》)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19]在古代社会,父亲作为一家之主,对家庭的生存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儿子,父亲活着的时候,要有志向。志向是什么呢?孔子没有言明。但从此句来推测,应是以父亲为榜样,学习父亲的志向。假如其志与其父的志向背道而驰的话,那也就谈不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了。父亲去世,作为儿子,要子承父业,按照“父之道”处理家庭事宜。“他父亲死了,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地不加改变,可以说做到孝了。”[20]对“父之道”,杨伯峻强调的是合理部分,但具体到每个家庭而言就会有分歧。因为“合理”是相对的,在此方是“合理”的,在彼方并不见得“合理”。尤其在当时社会,民族不同,风俗各异,“合理”也会因族群、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即便在现代社会,也有“百里不同俗”的说法。父亲去世,儿子按照父亲的志向和做法管理家庭乃至家族事务在当时是主流。至于“父之道”是否“合理”,也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不改’,是承继父业,不轻易改动,这是氏族传统的要求;即使改作,也得慢慢来,所以要‘三年’即多年之后才动。……保持本氏族的生存经验的重要性,才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这一传统的真正原因,这才是关键所在。”[21]虽然李泽厚指的是氏族社会,而实际上,在整个古代社会都基本秉承了这一氏族传统。针对家族而言,“道”就是符合家族生存与发展并且得到整个族群普遍认可的价值或规则。“无改于父之道”的实质在于维护这种价值或规则,以确保家族的繁衍相续。

 

处理“姻亲”关系:重在“德”。在家族里,除了血统关系,就是姻亲关系。姻亲与血统密切相连,而姻亲关系的核心是夫妇。在古代社会,男主外、女主内,妻子承担着相夫教子的重要职责,是家庭里非常重要的角色。对男子而言,选择妻子不只是个人的事情,而且事关家庭乃至整个家族的长远发展,必须慎重对待。如何选择妻子呢?《学而》篇提出了标准:“贤贤易色。”(《学而·第七》)此句多有争议。皇侃《义疏》云:“凡人之情,莫不好色而不好贤。今若有人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于贤,则此人便是贤于贤者,故云‘贤贤易色’也。”[22]意即以好色之心好贤。宋氏翔凤《朴学斋札记》则提出:“三代之学,皆明人伦。贤贤易色,明夫妇之伦也。”“夫妇为人伦之始,故此文叙于事父母事君之前。”[23]杨伯峻认为,“事父母、事君、交朋友,各指一定的人事关系,那么,‘贤贤易色’也应该是指某一种人事关系而言,不能是一般的泛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把夫妻关系看得极重,认为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这里开始便谈到它,是不足为奇的。”[24]由此,他把“贤贤易色”译为:“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也有学者提出了其他的观点,如:认为“贤贤易色”是“尊尚贤人,改易颜色”[25];“贤贤易色针对事父母而言,并非与下三句平行”[26];“尊重贤德之人,应改易平常之容色为尊重之容色”[27]。我认为,对男子而言,妻子的品德对家庭的影响至关重要。尤其是随着岁月流逝,妻子年老色衰,作为丈夫应该从当初容貌、品德并重逐步改变为更加看重妻子的品德。本篇突出“学”,应该将如何处理夫妻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因此,“贤贤易色”可理解为:对待妻子,应该从最初的品德与容貌并重逐步改变为重视品德、看轻容貌。

 

除了明确“孝”、“悌”、“德”之外,《学而》篇还提出了总的原则,即个体应以家族为根基,不要疏远甚至离开家族。“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学而·第十三》)朱子《集注》曰:“因,犹依也。宗,犹主也。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28]杨伯峻把“亲”解释为“关系深的人”[29],含义并不明确,既可以理解为血缘或姻亲层面上的“亲人”,也可以理解为与自己关系非常密切的其他人。我认为,此处的“亲”应是“血亲”“姻亲”之意。儒家认为“爱”有差等之分、亲疏之别,当个体遇到困难,最先想到求助的是自己的亲人。此章所强调的就是个体要学会与家族其他人员相处,把家族作为自己立足和发展的根基。

 

(二)社会层面:以“敬”、“忠”、“信”为本

 

处理君臣关系:重在“敬”、“忠”。“敬”,意即“谦恭,尊敬”,既要符合礼制,又要保持距离。“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学而·第十三》)“恭是逊从,礼是体别。若逊从不当于礼,则为耻辱;若逊从近礼,则远于耻辱。逊从不合礼者何?犹如逊在牀下及不应拜而拜之属也。”[30]由此可知,“恭”的对象多指君主。孔子一生倡导礼,行为要符合礼制,对待君主亦如此。“恭而无礼则劳”(《泰伯·第二》),不遵循礼制,对君主一味谦恭,既不符合孔子的思想,也不能保证不会招致耻辱。另外,对君主的“敬”还体现在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事君数,斯辱矣”(《里仁·第二十六》),“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先进·第二十四》),都强调对待君主在符合礼制的情况下掌握尺度,适可而止。“忠”,意即“忠贞”,对待君主要身心合一,平时尽其职责,诚心事主,关键时刻能够为君主牺牲生命。“事君,能致其身。”(《学而·第七》)此句一般有两种解释:“服事君上,能豁出生命”;[31]或“事君上能奉身尽职”。[32]我认为把这两种观点综合起来比较妥当。作为臣属,在其位谋其政,平时工作尽职尽责;一旦处在国家危难、社稷存亡之关键时刻,能够舍生取义、献出生命。

 

处理朋友关系:重在“信”。“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学而·第七》)如何做到“信”呢?首先,要按“义”而行。“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学而·第十三》)“信”的标准在于“义”,与朋友交往要符合当时社会的行为准则或规范,符合整个社会的价值趋向。“言必信,行必果,径径然小人哉!”(《子路·第二十》)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章句下》)无论孔子还是孟子,都强调守信要从宏观着眼,符合社群大义,而不应拘泥于细枝末节。“‘信’有大信小信之分,符合道义礼节,符合社会群体利益的是大信;反之是小信,若是小人之信,则言不必实行,也无法履行,言不可复也。”[33]其次,要比朋友做得更好。“无友不如己者”。(《学而·第八》)此句争议颇多,主要有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在忠信方面,不与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邢昺《注疏》云:“言无得以忠信不如己者为友也。”[34]第二种看法认为,在仁爱方面不与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曾子制言中》:‘吾不仁其人,虽独也,吾弗亲也。’故周公曰:‘不如我者吾不与处,损我者也。与吾等者,吾不与处,无益我者也。吾所与处者,必贤于我。’由曾子及周公言观之,则不如己者即不仁之人。夫子不欲深斥,故只言不如己而已。”[35]第三种看法认为,此句为劝勉之词,教育人要善于学习他人的长处。“窃谓此章决非教人计量所友之高下优劣,而定择交之条件。孔子之教,多直指人心。苟我心常能见人之胜己而友之,即易得友,又能获友道之益。人有喜与不如己者为友之心,此则大可戒。”[36]我认为应该从全章来理解这句话。此章是孔子对君子的要求,作为君子要做到三点,庄重、忠信和知错必改。可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要求君子做到“重”并解释理由,“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第二个层次,要求君子做到“忠”“信”,即“主忠信”。第三个层次,要求君子知错必改,即“过,则勿惮改。”“无友不如己者”放在“过,则勿惮改”之前,应与前两个层次联系密切。这句话可译为:“(在庄重、忠信方面),没有朋友超过自己。”如果与后面的“过,则勿惮改”联系起来,这一章正好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君子提出了要求:正面,要做到庄重、忠信,比朋友做得好;反面,知道过错,要及时改正。如果这样理解,“无友不如己者”也就不会有歧义了,在逻辑上也讲得通,在某方面做得比朋友好,并不是说不与朋友交往。

 

二、个体层面:学会“修己”,学习多种知识,掌握学习方法

 

在个体层面,学会“修己”。要学习文献、理政、礼制、祭祀等多种知识,学会约束自己,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多种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一)学习多种知识

 

学习文献。“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第六》)朱子《集注》引洪氏曰:“未有余力而学文,则文灭其质;有余力而不学文,则质胜而野”,并认为“力行而不学文,则无以考圣贤之成法,识事理之当然,而所行或出于私意,非但失之于野而已。”[37]在儒家看来,一个人尽管本质好,但仍需要学习文献,提高文化修养,做到明事理,把人做好。这与“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第十八》)异曲同工。“盖孝弟谨信仁爱,皆人之本质,本质既佳,更应注意威仪礼文,如此,斯可文质彬彬而为君子矣。”[38]

 

学习理政。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第五》)孔子认为,治理大的国家应该做到:对待工作,要严肃认真;与人交往,信实无欺;对待公务消费,要节省简约;对待官吏,要爱护尊重;役使百姓,要利用农闲,合理适当。孔子以大国之君作比,告诫初学者要从宏观上理解和掌握治国理政之道,树立执政理念,为将来步入仕途奠定基础。

 

学习礼制。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第十二》)“礼”是个体立足社会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学习礼,遵守礼,是社会对个体的必然要求。如何做到“礼”?此章提出了“和”的原则,即在遵守“礼”方面,要做到合适、有度、恰到好处。“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39]

 

学习祭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三年》)在古代社会,“祭祀”与“军事”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史记·孔子世家》)作为老师,把学习“祭祀”以及相关的知识作为初学者学习的主要内容亦在情理之中。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学而·第九》)《礼记·檀弓》引曾子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面对去世的父母,装殓(附身)、埋葬(附棺)都要抱着真诚和相信的态度去做,不要有任何疏漏,以免将来后悔。“追远”,即不忘却先祖。“追,逐也。远,犹久也。言凡父祖已殁虽久远,当时追祭之也。”[40]“慎终追远”指慎重办理丧事、深切长久地缅怀先人。办理丧事是外在的形式,缅怀先人是内在的精神,两者相辅相成。这样做,一方面,能够体现对父母以及祖先的感恩之心。“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郊特牲》)从生存与发展来讲,活着的人应该对逝去的父母以及祖先心存感激,永久缅怀。“儒家不提倡宗教信仰,亦不主张死后有灵魂之存在,然极重葬祭之礼,因此乃生死之间一种纯真情之表现,即孔子所谓之仁心与仁道。”[41]这种“纯真情”就是后人对先人的感恩之情。另一方面,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上层的‘慎终追远’能使下层追随团结。”[42]《礼记·坊记》云:“修宗庙,教祭祀,教民追孝也”。“孝”意识的培养不仅有利于家族的繁衍相继,也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便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学习律己。“律己”意即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修养。《学而》篇对初学者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注意培养五种美德。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学而·第十》)此章明为赞美孔子,同时也告诫初学者,要以孔子为榜样,注意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培养这五种美德。二是不要“巧言令色”。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第三》)在孔子看来,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察言观色、刻意取悦他人,既不符合礼制要求,也缺少仁爱之心。李泽厚认为,此章从消极、否定的方面规定“仁”,即强调“仁”不是某种外在的华丽,指出外在的容色和语言都应该服从于内在心灵的塑造。过分的外在雕琢和装饰不但无益,而且有害于这种塑造。[43]三是能够有错必改。“过,则勿惮改。”(《学而·第八》)人不怕有过错,就怕知错不改、执迷不悟。此章告诫初学者,要正确面对过错,知道过错要及时改正,不要逃避。四是学会换位思考。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学而·第十六》)杨树达《疏证》说:“患其不能,求为可知,此孔子教人以责己也。患不知人,此孔子教人以广己也。责己则初学者所有事,广己则进德君子之事矣。因人之不知己,反而自省我之不知人,此仁恕之极功也。”[44]这实质上是告诫初学者要学会换位思考,想让别人理解自己,必先做到理解别人。

 

(二)掌握学习方法:以学道、弘道为主,兼顾其他

 

在学习方法上,《学而》篇认为,要以学道、弘道为主,兼顾琢磨领悟、实践练习、总结反思等其他方法。

 

以学道、弘道为主。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学而·第十四》)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学而·第十五》)这两章指出了学习的宗旨,即学“道”、弘“道”,与“君子谋道不谋食”(《卫灵公·第三十二》)相呼应。具体要做到三点:一是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的关系,重视理想追求。食无求饱,居无求安,不把物质追求放在第一位,而是立足现实世界,怀有远大理想,把学“道”弘“道”、承担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李泽厚注解说,吃饭是为了活,活却不是为了吃饭。吃好饭、居处安逸,并非“君子”活的目的。在儒学看来,人生是艰难而无可休息的。这就是“尽伦”或“尽人事”。只有“死”才可以休息。这种崇高的人生责任感,便也是“生的意义”所在,这也就是孔门的所谓“学”。[45]二是处理好言与行的关系,慎言敏行。焦循《论语补疏》说:“敏,审也。谓审当于事也。圣人教人,固不专以疾速为重。”[46]处事,注意及时弥补不足;论事,注意审慎,留有余地。“于事当勉其所不足,于言当不敢尽其所有余。”[47]孔子主张“行”重于“言”,“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里仁·第二十四》),扎扎实实去做,比只说不做或边说边做要好的多。儒学首先是行为、活动,《论语》全书贯串着的正是行为优于语言的观点,这便是儒学的基本精神。[48]三是处理好贫富与乐道、好礼的关系,做到贫能乐道、富能好礼。处于贫困,人们往往会忽视礼节;生活富裕,有些人会骄横无礼。郑玄注曰:“乐谓志于道,不以贫贱为忧苦也。”[49]孔子以此告诫初学者,贫能乐道,不因生计而忘记弘道;富能好礼,不因富裕而忽略礼制。

 

注重琢磨领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第十五》)孔子认为子贡能够引用《诗经》中的语言来理解“贫乐富礼”,是反复琢磨、切磋领悟的结果,能够举一反三、以古鉴今,具备了以《诗》论事的基本素质。孔子以子贡为例,告诫初学者要掌握切磋琢磨的学习方法,培养察“故”知“新”的能力。

 

注重实践练习。《论语》开篇就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第一》)此章点出了三种实践练习的方法:一是学过的知识要反复练习。通过练习,可以巩固知识,温故知新。二是向志同道合的人学习。《礼记·学记》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无论是同门弟子,还是远方友人,远道而来,切磋交流,沟通有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岂不是人生乐事?三是做到求学为己,不知不愠。学习的目的是完善自己,弘扬道义,承担责任,回报社会。能够坚守自己的志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他人的不理解不抱怨、忿恨,这也是一种实践学习。“其他既非同门、又非同道之人,与自己没有共同语言,对自己的言行作为不了解,可能还有非议,又应该如何对待他们呢?正确的态度是:做好你自己的事,而不要去抱怨他人。”[50]

 

注重总结反思。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第四》)朱子《集注》曰:“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51]此章告诫初学者要学会“反思总结”的学习方法,只有通过总结反思,才能发现不足,弥补不足,从而使自身素质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

 

三、结语

 

综上,《学而》篇中的十六章并非随意而为,内在有着非常清晰的逻辑关系。从个体、家族和社会不同层面,明确告诉初学者“学什么”以及“怎么学”。只有学会“为人”、“修己”,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才能真正做到“学之为己”,从而为践行“修齐治平”的入世理念打好基础。这也是《论语》把《学而》列为首篇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注释:

 

[①]本文所引《论语》文字,依照杨伯峻《论语译注》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

 

[②]皇侃:《论语义疏》,高尚榘校点,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页。

 

[③]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④]胡志奎:《论语辨证》,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8年版,第47页。

 

[⑤]黄怀信主撰:《论语汇校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前言第14—15页。

 

[⑥]戴大明,何志魁:《<论语·学而篇>的内在逻辑》,载《大理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⑦]李泽厚:《论语今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1页。

 

[⑧]费孝通:《生育制度》,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3页。

 

[⑨]王念孙:《广雅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1页。

 

[⑩]李鼎祚:《周易集解(第十一卷)》,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版,第13页。

 

[11]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65页。

 

[12]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56页。

 

[13]何元国:《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朋友观之比较》,载《伦理学研究》2006年第1期。

 

[14]皇侃:《论语义疏》,第3页。

 

[15]杨伯峻:《论语译注》,第2页。

 

[16][美]安乐哲:《儒家角色伦理学——一套特色伦理学词汇》,[美]孟巍隆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32页。

 

[17]皇侃:《论语义疏》,第5页。

 

[18]孙钦善:《论语本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2页。

 

[19]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论语注疏》,第11页。

 

[20]杨伯峻:《论语译注》,第7页。

 

[21]李泽厚:《论语今读》,第44页。

 

[22]皇侃:《论语义疏》,第12页。

 

[23]刘宝楠:《论语正义》,上海,上海书店,1990年版,第11页。

 

[24]杨伯峻:《论语译注》,第5—6页。

 

[25]牛鹏涛:《简帛<五行>与<论语>“贤贤易色”新释》,载《孔子研究》2013年第5期。

 

[26]牛泽群:《论语札记》,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27]高尚榘主编:《论语歧解辑录》,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7页。

 

[2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2页。

 

[29]杨伯峻:《论语译注》,第8页。

 

[30]皇侃:《论语义疏》,第18页。

 

[31]杨伯峻:《论语译注》,第5页。

 

[32]钱穆:《论语新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2版,第11—12页。

 

[33]安德义:《论语解读》,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8页。

 

[34]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论语注疏》,第9页。

 

[35]刘宝楠:《论语正义》,第13页。

 

[36]钱穆:《论语新解》,第12—13页。

 

[3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49页。

 

[38]方骥龄:《论语新诠》,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7页。

 

[39]杨树达:《论语疏证》,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21页。

 

[40]刘宝楠:《论语正义》,第13页。

 

[41]钱穆:《论语新解》,第13—14页。

 

[42]李泽厚:《论语今读》,第42页。

 

[43]李泽厚:《论语今读》,第34页。

 

[44]杨树达:《论语疏证》,第25页。

 

[45]李泽厚:《论语今读》,第49页。

 

[46]黄怀信主撰:《论语汇校集释》,第84页。

 

[47]钱穆:《论语新解》,第19页。

 

[48]李泽厚:《论语今读》,第142页。

 

[49]皇侃:《论语义疏》,第20页。

 

[50]黎红雷:《孔子“君子学”的三种境界——<论语>首章集译》,载《孔子研究》2014年第3期。

 

[5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48页。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世纪《论语》诠释研究”(17BZX060)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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