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北辰】弘扬儒家传统,重建家庭文化

栏目:家文化研究、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0-05-2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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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北辰

作者简介:周北辰,名亚林,字北辰,西元一九六五生,祖籍贵州遵义。一九八七年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中文系,一九九〇年至一九九八年任教于贵州师范大学。一九九六年起,师从当代大儒蒋庆先生,并随蒋先生创办阳明精舍。二〇〇〇年辞去大学教职,投身儒家文化复兴事业,并在各地传道讲学。著有《儒教要义》《儒商管理学》《守望精神家园》。


中国人是爱家的人,中国文化是推崇家庭的文化。千百年来,家,在中国人的心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拥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家庭,在中国文化的语境里始终是一个中心话题。然而,这样一个以家庭为中心的国度,如今却四处散落着家庭破裂的残片,离婚率攀升、责任感淡薄、婚外恋、壹夜情、一夫多“妻”、家庭暴力、老无所养、幼无所长等等。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中国家庭的普遍性危机呢?
 
 
一、摧毁中国家庭的“祸首”——西方现代文明
 
 
当代大儒蒋庆先生把中国百年之祸目为“夷祸”,即“以夷乱华”之祸、“以夷变夏”之祸,并发出“亡文化甚于亡国亡天下”之叹。可谓至悲至慧,至深至切。
 
一百年来,随着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中国在“民族救亡”的动因下产生了“全盘西化”的迷狂和全面反传统的自决。传统的家庭观念、宗族观念、礼教精神,随着对民族传统的集体性反叛而被抛掷。早在“五•四”时期,反叛家庭背弃家庭追求“新生活”就已成为时尚风气。
 
中国传统社会,君父一体,家国同构。在对中国王权政治的彻底清算中,中国的家庭遭到了千年未遇的重创。“反君”自然就会“反父”,“去国”则必然“去家”;君是“专制王权”的代表,父则成了“吃人礼教”的象征。实在令人扼腕!中国“家庭文化”这朵人类文明史上独此一份的奇葩就在对“专制王权”的一片讨伐声中枯萎了。中国“家庭文化 ”遂成了“专制王权”最奢华的殉葬品。这是中国近代史舞台上所上演的最为宏大的悲剧之一。
 
代之而来的,则是西方各种“主义”(科学主义、民主主义、进步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等)对中国家庭的肆意践踏。科学主义消解着家庭的神圣性;进化论和民主主义蔑视家长本有的权威;自由主义则蜕变为解脱家庭责任和义务的堂皇借口;而个人主义则把家庭伦理关系偷换成冷冰冰的契约关系与法律关系。这一来,夫妻恩爱要靠契约来维持,子承父业需要法律来证成。西方契约精神的法制理念进一步把中国的家庭推向了“温情危机”的深渊,继“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中国家庭礼法秩序的消解后又剔除了中国家庭文化的“亲情因子”。西方现代文明的扩张和儒家文化的式微导致了中国家庭伦理的崩溃和礼法秩序的瓦解,而这恰恰是中国家庭赖以维系的纽带。
 
加之近二十多年来西方商业文明的侵蚀,基督新教伦理和新自由主义所推崇的重商重利观念和市场规则的无节制泛化,又把中国的家庭堆向了“物欲主义”深渊,家庭从一个“伦理体”蜕变成了一个“利益体”。物欲主义的张狂给了本已脆弱的中国家庭以最后一击。至此,西方现代文明完成了对中国家庭从价值到秩序到结构型态的彻底消解。西方现代文明在摧毁中国精神家园的同时也摧毁了中国的世俗家园,中国沦落到了家园的双重失落境地,中国人饱受着灵魂与肉体的双重煎熬。
二、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和谐”是儒家的社会理想。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主要不是看经济发展的程度,更不能只以GDP为标准,而是要看“天地人”三者关系处理的理想程度,尤其是人与人的关系处理的理想程度。在儒家看来,人是一种“关系”的存在,而不是象西方个人主义认为的那样是“单子”式的实体存在。西方现代社会把个人作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而中国则把家庭视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这是中西文化最大的差别之一。现代西方的人际关系是“权利”关系,社会秩序靠契约和法律来维持;中国的人际关系则更多体现为一种伦理关系,社会秩序靠“人伦”和德主刑辅的礼法来维系。法的功能是“惩恶”,原则是“齐一”;礼的功能是“扬善”,原则是“别异”。德主刑辅的礼法秩序反映了儒家治世原则“道德首出”的价值取向和“中和”智慧。
 
将人际关系设定为权利关系,人与人之间就处于紧张对峙的状态,处于一种“争夺”状态,永无和谐可言。而将人际关系视为伦理关系则更符合人情人性之本然,人与人之间就是有情有义,有礼有节的温暖而有度的关系,这才是一种和谐的关系。“权利”关系是预设的,人伦关系是本然的。
 
西方现代文明在本质上是颠覆家庭的。个人主义、权利观念、契约精神、法制思想、物欲主义,这一切都有着从根本上消解家庭的诉求和功能,这也是导致现代西方“家庭危机”、“独身主义”和“性*开放”等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中西文化的性格差异在对待家庭的态度和方式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由此不难看出,西方现代文明先天缺失“和谐”的基因,用西方现代文明的根本精神主宰人类的社会生活就无从建构真正的和谐社会。相反,以“家”为中心,崇尚人伦价值和礼法秩序的中国文化则有着对社会和谐的内在诉求和建设性功能。“祥和”、“和睦”、“天伦之乐”、“家和万事兴”等等,都是中国家庭文化表现出来的和谐意欲。对于一个以家庭为基本结构单元的社会而言,家庭的和谐直接关乎社会的和谐,“和谐家庭”的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就这个意义而言,和谐社会的建构则是现代“新家庭运动”的根本动因和理想目标。
 
 
三、在废墟上守望家庭的民族
 
 
儒家历来重视家庭,关注家庭,并以家庭为中心来确立自己的治世原则。儒家拥有数千年家庭建设的经验和智慧积淀。在儒家看来,“家”“国”是一体的,国只是家的放大。《大学》曰:“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儒家把“齐家”视作“治国平天下的”的基础。如此重视家庭和家庭建设,这在人类精神文化传统中是独此仅有的。把家庭纳入到“治国平天下”的高度来观照和审视,这是儒家文化的最大特征之一。在家庭建设方面儒家有得天独厚的资源和智慧。儒家有“孝慈”之道、“尊亲”之论、“五伦”之说、“情礼”之辩,还有着一整套与之关联的系统完备的礼法制度。这些都是建设 现代家庭可资借鉴的资源和智慧。
 
儒家倡导“尊尊”、“亲亲”,“亲亲”是情,“尊尊”是礼。儒家视域中的家庭关系是有情有礼,情礼交融的关系。父慈子孝、夫妻恩爱、兄弟和睦、长幼有序、男女有别。情礼并重,水乳交融。亲情是凝聚的纽带,礼法是家庭角色定位的秩序规范。情礼并重的家庭才是仁爱有加、秩序井然的和谐的社会组织体。传统的家庭有许多具体的礼制,对每个家庭成员的言行都有所规范,这种家规家教所培养出来的人,男有谦谦君子的品行,怀仁义、秉气节;女有大家闺秀的风范,明大理、识大体。这样的人格是理想的人格,是集真善美于一身的人格。中国“家庭文化”的败落让我们再也无法于现实生活中领略到这种人格的魅力和风范了。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缺憾!
 
中国的家庭危机源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扩张,是在所谓“全球化”的进程中逐步演变而导致的,是“输入型”的危机。而西方现代家庭的危机则是“原生型”的危机,是西方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结果。现代西方社会对家庭的遗弃是因为家庭有着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 “让渡”诉求。家庭是最小的特殊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个人主义所追求的“绝对自由”和“无上权利”,在家庭组织中受到质疑,家庭生活要求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必须适当让渡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因而,“家庭价值”和“个人主义价值”之间有着内在冲突。这就是“个人主义”百余年来始终无法在中国文化的土壤里植根的主要原因。尽管“家庭文化”式微,但“家庭价值”仍然是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内核,仍然潜移默化地保存在每个中国人的心灵深处。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大肆鼓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最终徒劳无功,原因就在这里,中国人的“家庭价值”取向让西方“个人主义”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中无立锥之地。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不具有洞悉中国文化质核的智慧,中国真正需要的不是“文艺复兴”而是“文化复兴”!一字之差,却宵壤之别。
 
与西方对家庭的“遗弃”不同,中国家庭的破裂,源于中国人对家庭潜意识的“高要求”,源于对现实家庭的不满和对“理想家庭”的诉求。西方人不愿向其他家成员让渡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所以“遗弃”家庭;而中国人则大多是为寻求一个“更好的”家庭而放弃现有的家庭。同样是家庭的破裂,却有着完全相反的文化动因和现实价值取向。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人普遍对家庭感到迷茫,常常感叹“天下乌鸦一般黑”,拖着疲惫的身躯,“捡尽寒枝不肯栖”,总是找不到更理想的美好家庭。问题就出在这里,中国的家庭已遭到了文化生态意义上的毁灭性破坏,在一片家庭文化的废墟上怎么能找回我们失落的家园呢?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重建”!
 
 
四、中国家庭的文化重建和秩序重建
 
 
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方式都与传统社会大相径庭。家庭问题与这种复杂的社会构成相纠缠、相关联。我们要在这种复杂的社会结构中来解决家庭问题就必须拥有面对复杂环境的智慧,绝不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单一的“伦理诉求”和“礼制手段”,不能解决问题;而纯粹依靠“法律”,更不可能产生良性的效果。既不能简单地“复古”,也不能仅从西方平移“法制手段”,而必须是融会贯通中西两大资源,因应复杂的现实社会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重建中国现代家庭文化和家庭秩序。
 
西方的法律手段有其正面价值,但它是单一的、偏执的手段。家庭问题是一个情感、伦理、道德、权利相纠缠的“复合型”社会问题。面对这种“复合型”的社会问题,法制的资源和力量是很有限的,许多具体问题“法制原则”无从面对,更无从有效解决。如:“是否限制离婚”问题,“如何对治婚外情、家外家”问题、“性权利的归属”问题等等。面对这一类问题,“法制原则”将处于尴尬的两难境地,而这类问题恰恰是家庭建设至关重要的内容。
 
要有效对治这类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现代家庭所面临的危机,唯一的办法就是重新启动儒家资源,用儒家的“中和”智慧及德主刑辅的治世策略,把礼制精神与法制精神相融合贯通。在儒家“亲亲”、“尊尊”的理念基础上注入“法法”价值,确立“尊尊”、“亲亲”、“法法”的现代家庭文化的核心价值,并由此创生出“情、礼、法”三位一体的新型家庭秩序。这种秩序涵摄了亲情、伦理、道德、权利、自由、责任、义务等多重范畴,并让众多范畴在具体安排落实中达至一种“中和”境界。惟有这样的秩序才是理想的家庭秩序,才是有效的家庭秩序。
 
这是重建家庭文化,摆脱家庭危机的唯一最佳选择。简单的“复古”不能因应现代社会的多元复杂结构,而单一的“法制”取向也只能望情感世界和伦理道德而兴叹,无所措手足。“礼之用,时为大”。惟有拿出圣人综合改制的气魄,贯通中西古今,融“情、礼、法”三位于一体,开出现代中国式的“家庭文化”与“家庭秩序”。这才是现代“新家庭运动”所应走之正道。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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