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霖】《秦风·渭阳》的经学建构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4 2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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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渭阳》的经学建构

作者:李霖(中山大学博雅学院)

来源:《中国哲学史》2017年第3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九月十六日乙未

           耶稣2017年11月4日

 

  

 

作者简介:李霖,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副教授,古典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历任台北中央研究院文哲所访问学员、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外国人研究员、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邀访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经学史、版本目录学。发表论文《从〈大雅·思齐〉看郑玄解〈诗〉的原则》、《南宋越刊八行本注疏编纂考》、《南宋浙刻义疏官版的贮存与递修》等。开设《诗经》、《史记》等课程。

 

 

一、《渭阳》序的文献基础

 

《诗经》中的《秦风•渭阳》写一位贵族在渭阳赠别舅父,诗曰: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

 

《毛诗》认为《渭阳》的作者是秦康公罃。康公时为穆公太子,其舅氏晋公子重耳流亡至秦国,在秦穆公的支持下,即将入晋攻晋怀公。太子罃相送晋重,赠别于渭阳。诗序云:

 

《渭阳》,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晋献公之女。文公遭丽姬之难,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大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诗也。

 

  

 

《渭阳》

 

宋代以降,诗序饱受学林质疑。对于《渭阳》一诗甥、舅二人的身份,却少有异论。朱子《诗序辨说》力诋《毛诗》诸序之穿凿傅会,亦云“《秦风》唯《黄鸟》、《渭阳》为有据,其他诸诗皆不可考”,将《渭阳》序的可靠性与《黄鸟》并列。《黄鸟》序秦穆公以三良从死之说,本来显见于诗文,又可与《左传》印证。《渭阳》序说也具备如此有力的证据吗?

 

《渭阳》序在现存史料中可以证实者有三。其一,康公之母,是重耳同父异母姊,秦康与晋文为甥、舅。其二,“穆公纳文公”,纳者,内之于晋也。重耳得以返国为君,离不开秦穆的支持。《左传》即云“秦伯纳之”。其三,康公时为太子。其余则尚无明确史料证据。

 

  

 

春秋时期秦晋地图(《中国历史地图集》)

 

重耳返晋,屡见于先秦文献。其中《左传》僖公二十四年(636BC)、《国语·晋语四》的记载原始翔实,最值得重视。《左传》云: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于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济河,围令狐,入桑泉,取臼衰。二月甲午,晋师军于庐柳。秦伯使公子絷如晋师。师退,军于郇。辛丑,狐偃及秦、晋之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子入于晋师。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宫。戊申,使杀怀公于高梁。不书,亦不告也。

 

穆公时秦、晋以黄河为界,重耳与其“舅氏”子犯(狐偃)曾誓于河岸。根据重耳渡河后占据的令狐、桑泉、臼衰均在涑水沿岸,我们推测渡口可能在临晋附近。临晋距渭水入河处(渭汭)达30公里,不得以“渭阳”称之。“秦伯使公子絷如晋师”、“狐偃及秦、晋之大夫盟于郇”意味着重耳入晋,一路有秦穆、秦大夫、秦将、秦军护送。[1]其中“公子絷”数见于《左传》、《国语》,与太子罃无涉。

 

因而在《左传》等文献中,虽然出现了“舅氏”、“河”、“公子絷”等似乎与《渭阳》序说相关的字眼,却绝不能证明秦太子罃送舅氏晋重至于渭阳。甚至当时秦姬是否去世,也缺乏先秦文献支撑。[2]

 

二、《渭阳》序成立的可能

 

在现存先秦史料中,并无康公送晋重之事,《渭阳》序缺乏外部文献支撑。虽然如此,也不能就此判定必无其事。退一步说,倘若秦太子送行并在渭阳作别,能够合乎重耳返晋的“历史”情境,并符合《渭阳》作为“经书”的规范,那么《渭阳》序仍然可以自圆其说。

 

康公随军送文公固然“合情”,问题是穆公亲征之际,太子送行是否值得经书肯定。其时秦都雍,雍在渭水以北约20公里,设若太子送至渭阳,必已远离国都,似乎并不“合理”。《左传》闵公二年晋里克谏献公,谈及太子的使命,也有“君行则守”之语,其文云:

 

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

 

国君外出时,太子应镇守国家;然里克又言“有守则从”,意味着在“理论”上,如果有人镇守国家,太子可以随国君以抚军的身份从行。虽然我们在史料中,尚未见到相关事例,然而就《左传》作为经书所提供的阐释空间,终究不能排除康公为重耳送行的可能。

 

设若康公为重耳送行,最后止步于渭阳,那么渭阳应在地理上具有某种标识意义。《毛诗正义》云:“雍在渭南,水北曰阳,晋在秦东,行必渡渭。”且不论《正义》以雍在渭南之误,从雍送文公渡渭后作别,正是以渭阳为地理标识。然而雍实处于渭北。渭阳是否真的能成为行路上的标识,是《渭阳》序能否自洽的关键。

 

 


  

 

李唐《晋文公复国图》(局部)

 

《毛诗》郑笺解“渭阳”,特言咸阳一带。笺云:

 

渭,水名也。秦是时都雍。至渭阳者,盖东行送舅氏于咸阳之地。

 

郑玄所以如此推测,盖以咸阳位处渭水渡口,具有地理标识的意义。[3]从渭北渡水至渭南,再东行出函谷关,是后来秦军东进的重要路线。清代顾广誉《学诗详说》谓“渭城(咸阳)以东城邑又在渭阴,始须渡渭而南”,正是出于这一思路。然而从重耳渡黄河入晋、随即占据令狐等地看来,不应选择咸阳以东的渭南道路。郑玄的推测在历史情境中难称“合理”。

 

即便如此,并不妨碍诗序本来认为康公赠别文公,是在咸阳之外的另一“渭阳”。理论上,渭水北岸皆得称为“渭阳”。[4]文公的行军路线容有多种可能,但主要应沿地势平坦的渭北沿岸东行。那么文公一行出雍后,沿某一道路首次抵达渭北时,此地即具有行路标识的意味,又得称为“渭阳”,正符合康公赠别文公的情境。

 

总之,虽然郑笺没能有效地支撑诗序,现存文献终究不能完全否定《渭阳》序成立的可能。换言之,诗序是自洽的。

 

三、《毛诗·秦风》的经学建构

 

《渭阳》序说虽然缺乏外部文献支撑,却也不能证伪。我们今天应如何客观地认识《渭阳》序?是认为诗序必有所本、完全相信诗序吗?依笔者对《毛诗》各篇诗序的综合分析,诗序之说未必有失传的有力史料作为支撑,而应主要出自诗序作者的经学建构。就此诗本事而言,诗序作者未必有可靠的文献依据可以证明《渭阳》系秦康公所作,而应系在《秦风》的结构框架中,牵合了似是而非的重耳故事,建构而成。郑玄以渭阳为咸阳,也未必有史料的来源,而应是在诗序的约束下作出的补充说明。郑玄的补充虽然并不成功,也属于《毛诗》经学建构的一环。下面以《秦风》诸篇展示诗序、毛传和郑玄经学建构的具体过程,在此基础上认识诗序对《渭阳》的安排。先看《秦风》诸序:

 

《车邻》,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焉。

 

《驷驖》,美襄公也。始命,有田狩之事,园囿之乐焉。

 

《小戎》,美襄公也。备其兵甲,以讨西戎。西戎方强,而征伐不休。国人则矜其车甲,妇人能闵其君子焉。

 

《蒹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

 

《终南》,戒襄公也。能取周地,始为诸侯,受显服。大夫美之,故作是诗以戒劝之。

 

《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

 

《晨风》,刺康公也。忘穆公之业,始弃其贤臣焉。

 

《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

 

《渭阳》,康公念母也。(下略)

 

《权舆》,刺康公也。忘先君之旧臣,与贤者有始而无终也。

 

诗序认为每一类(如每一风)的诗篇次第大体反应历史的先后次序,并将诸诗系之以史,若有文献中的史事可以用本诗比附,则具言之;无从比附则泛论之。就《秦风》所系之国君及史事言之,相关记载有:秦仲“大”;襄公征讨西戎以救周,平王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命为诸侯;穆公以三良从死;康公与晋文是甥舅关系。以上历史人物从未在《秦风》诗文中出现,除《黄鸟》外,诗序未必有文献依据可以证明诸诗所言即是此事,很可能只是凭借诗中的片言只字,强作牵合。试析论之。

 

《车邻》诗有车、马、寺人、瑟簧,对应诗序的车、马、侍御、礼乐;玩诗“今者不乐,逝者其耋”云云有美意,对应诗序“美刺”之“美”。毛传、郑笺均在对诗文的阐释中,贯彻诗序。如“寺人”传云“内小臣也”,笺云“时秦仲又始有此臣”;“既见君子,并作鼓瑟”传云“又见其礼乐焉”,笺云“君臣以闲暇燕饮相安乐也”;尤其是“今者不乐,逝者其耋”笺“谓仕焉,而去仕他国(中略),将后宠禄也”,将“乐”具体化为在秦仲朝为官之乐,令人拍案叫绝,然而此说岂能有任何文献依据?毛、郑致力于建立诗文与诗序的关联,使诗序自洽,并不会跳出诗序的框架之外,追问诗序成立的依据。

 

  

 

秦公簋

 

诗序“始大”之说,盖本于《国语·郑语》“公曰:‘姜、嬴其孰兴?’对曰:‘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嬴之儁也,且大,其将兴乎?’”或类似史源。对话发生在周幽王时,[5]所谓大、兴,是就幽王时王室之卑、弊、衰言之,非指已然壮大,其意为将然之势。且秦仲既与齐侯并举,所指应是嬴姓中的一支,并非秦仲其人。若据《秦本纪》,秦仲已死于宣王时。故《郑语》谓秦仲且大,谓秦仲之后,秦国将壮大。而诗序谓“秦仲始大”,谓秦仲其人当时,秦已呈现日渐壮大的局面。二者不合。

 

郑玄似有所觉察,《诗谱》云秦仲“宣王又命作大夫,始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与《秦本纪》相符),以“大”为“命作大夫”之意,消解了诗序与《郑语》可能存在的矛盾。

 

诗序以《驷驖》、《小戎》、《蒹葭》、《终南》为襄公诗。从秦仲至襄公,又至穆公、康公,遵循时间次序;若干襄公诗篇之间,按《毛诗》惯例,则不拘泥时间先后(否则“建构”的困难太大)。四篇襄公诗中,《驷驖》序“始命”,则诗在命为诸侯以后。《小戎》序言“讨西戎”,在命为诸侯之前之后均可,玩郑玄《诗谱》意,应指受命以前。《蒹葭》序刺襄公未能用周礼固国,当指不能用周礼治理周之旧土,是命为诸侯以后。《终南》序言“始为诸侯”,是命为诸侯以后。诗序如何牵合诗文言史,毛、郑又如何贯彻、补充和修正诗序呢?

 

《驷驖》诗有驖、牧之马,狩、获之事,对应诗序“田狩之事”;诗文“游于北园”,对应诗序“园囿之乐”;诗中之“公”,对应诗序之襄公。然而经典中没有规定“田狩之事,园囿之乐”必得诸侯以上始有,诗序“始命”之文,又如何在诗文中体现呢?这正是郑玄要面对的问题。

 

郑玄着眼于“四马既闲”,笺云:“时则已习其四种之马。”据《周礼·夏官·校人》,天子马六种,邦国马四种,家马二种。有四种之马,是诸侯身份的一个标识。《周礼》的这一规定,为毛、郑所吸纳,在《墉风·定之方中》“騋牝三千”笺和《鲁颂·駉》传、笺等处均有体现。

 

《驷驖》笺牵合《周礼》,以“四马”为襄公已命为诸侯的身份标识,虽然可以弥补诗序的不足,接下来又面临着末章诗文的挑战。末章云:“游于北园,四马既闲。輶车鸾镳,载猃歇骄。”(猃、歇骄皆田犬名。)若着眼于全诗行文,此章游园当在上章田狩之后。如朱子《诗集传》所云“田事已毕,故游于北园,(中略)以车载犬,盖以休其足力也”,较符合我们的认知,此其一。其二,游园何必具足“四马”?“四马”之“四”,是不是可能同于“驷驖”之“驷”,指一车驷马?

 

这两点是立意于“诸侯马四种”的郑玄不能接受的。笺云:“公所以田则克获者,乃游于北园之时,时已习其四种之马。”以末章发生在上章之前,正是针对以“四马”为“四种之马”可能面临的挑战,通过建立“四马既闲”与上章“舍拔则获”的因果关联,重新建构诗文的时间次序。接下来,郑解“輶车鸾镳”为田狩时的“驱逆之车”,进一步佐证游园与田狩的关联。最后,郑解“载猃歇骄”之“载”,为“始”,终于足成诗序“始命”之义。

 

诗序作者建构《驷驖》诗旨的时候,对诗文的理解真的已经到达如此细微的地步吗?从诗序先言“田狩之事”,后言“园囿之乐”看来,郑玄很可能超越了诗序作者的理解,笺说是对诗序的修正。但我们仍然要将郑玄的工作,视为诗序之上的进一步建构,因为如果没有诗序奠定的基础,我们就不能理解郑玄那些“特异”之说所针对的问题。

 

《小戎》序“征伐”、“兵甲”之类,在诗文中多有体现,毋庸赘述。此序的关键在于美襄公讨西戎。先言“美”义。穷兵黩武一般会导致民怨四起,玩此诗却殊无怨意,序“国人则矜其车甲,妇人能闵其君子”正就此而发,以申《小戎》作者称美之义。首章上六句言戎车之制,笺云“国人所矜”,正是贯彻诗序“国人则矜其车甲”。首章末四句笺“妇人所用闵其君子”,次章末二句笺“言望之也”,卒章末四句笺“此既闵其君子寝起之劳,又思其性与德”,正是贯彻诗序“妇人能闵其君子”。

 

次言“讨西戎”之义。何知此诗征讨的对象是西戎?“在其板屋”毛传“西戎板屋”,谓诗文之板屋是西戎之制,以申明诗序。检《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中略),故《秦诗》曰‘在其板屋’。”其说虽在毛传之后,却可以佐证毛公的意图。

 

至于“讨西戎”的时间,诗序并未明言。据《秦本纪》记载,襄公讨西戎、以兵送平王东徙,平王因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并许诺秦能攻逐西戎即有岐、丰之地。襄公建国之后又讨西戎至岐而卒。至其子文公败西戎,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若依此记载,襄公于受命前后均讨西戎。郑玄《诗谱》云襄公于“平王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平王东迁乃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遂横有周西都宗周畿内八百里之地”云云,不言襄公受命后复讨西戎,更不言文公始得岐、丰,则以《小戎》在襄公受命以前,可视为郑玄对序说的补充。

 

《蒹葭》言遡游求伊人,所譬喻者原系何事,已无文献可以证明。谓襄公不用周礼,似乎与史相合。然诗文既无“襄公”及“礼”字,玩其文气,亦未见“刺”意。序谓此诗刺襄公不用周礼,提出的问题可能存在,但《蒹葭》与该问题间的关联,恐怕出于附会。这一观念如何在诗文中落实,是毛、郑需要解决的问题。故传、笺所言虽异,于贯彻诗序所指这一目的,则并无二致,可谓殊途而同归。

 

《终南》序言襄公“始为诸侯,受显服”,对应“锦衣狐裘”、“黻衣绣裳”,传“狐裘,朝廷之服”指此,笺说“诸侯狐裘,锦衣以裼之”益精。序言“美之”,对应“颜如渥丹,其君也哉”,“佩玉将将,寿考不忘”,笺云“其君也哉,仪貌尊严也”指此。序言“戒劝”,诗文无明显可以对应处,首二句传“兴也(中略),宜以戒不宜也”,笺“兴者(中略),此之谓戒劝”,次章首二句笺“毕也,堂也,亦高大之山所宜有也”,皆发明“兴”意以申诗序。

 

此诗的主要问题在于“终南”之地和“君子至止”。序言襄公“能取周地”,盖对应“终南”之地,传“终南,周之名山中南也”或指此,“有纪有堂”传又言“堂,毕道平如堂也”(毕在终南山),或亦申此义。然终南山处于丰之东南,据《秦本纪》记载,秦文公以后始得占居此地。而《诗谱》不从《史记》,谓襄公受命时即横有宗周八百里之地,似可以廓清诗序以《终南》为襄公诗可能面临的责难。若然,《诗谱》此说或基于诗序建构而来,未必有早于《史记》的文献依据。

 

关于“君子至止”,序意君子当指襄公,襄公至于某地受到某人策命。据《诗谱》及《史记》,襄公受命在平王东迁以后。析言之,“君子至止”大体有两种可能:襄公或者至于王城受平王之命,或者至于某地受平王使者之命。既然诗序“能取周地”可对应“终南”之地,序意或持后说,以为襄公至于终南山下受平王使者之命,一如《唐风·无衣》序言晋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然传、笺提出了第三种可能。传谓“狐裘”为朝廷之服,笺进一步指出“朝廷”指天子之朝,[6]则襄公当至王城受命。然则《终南》何独取兴于终南之地?笺云“至止者,受命服于天子而来也”,以“至”为返回之意,完美地解决了可能存在的矛盾。诗序对“君子至止”的理解本来不明,传、笺未必与诗序作者完全一致,却使《毛诗》之学愈发完善精微。

 

《黄鸟》诗文“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等句,足证诗序穆公以三良从死正是此诗本事。诗序“哀三良”、“刺穆公”又具见文公六年《左传》:“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中略)’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汉魏时人对三良的死因及此诗是美是刺,亦有分歧,不尽遵从古文《左传》“君子曰”的评价。此盖今文三家诗与《毛诗》之别,然以《黄鸟》之三良系之穆公,则无一例外。郑玄笺注《黄鸟》,悉依序义。前人论郑玄据三家义否定毛传,或许有之;但对于诗序,除了《小雅·十月之交》序的郑玄异说或与三家诗有关外,郑玄并不持异说攻序。这是因为郑玄《诗经》学正是植根于《毛诗》序的缘故。

 

  

 

阜阳汉简中的《驷驖》(S122)、《小戎》(S123、S124)、《黄鸟》(S125)

 

诗序以《晨风》、《无衣》、《渭阳》、《权舆》为康公诗。其中《无衣》序虽无明文,按诗序惯例,前后皆康公诗,《无衣》亦当视为康公诗。四篇中仅《渭阳》有史事可以牵合;《晨风》、《无衣》、《权舆》刺康公弃贤、好攻战、忘先君旧臣,未见明确的史事可以依附。那么是否如朱子所言,《渭阳》序比《晨风》、《无衣》、《权舆》序更为可信呢?先看《晨风》、《无衣》、《权舆》三篇。

 

《晨风》序言康公之“忘”与“弃”,对应各章末句“忘我实多”。序谓穆公用贤之事,对应各章三、四句“未见君子,忧心钦钦”等,传云“思望之”,笺云“言穆公始未见贤者之时,思望而忧之”,均就序义而发。又首章上二句,传云“兴也(中略),先君招贤人,贤人往之驶疾,如晨风之飞入北林”;次章上二句,笺云“以言贤者亦国家所宜有之”,亦发明诗序穆公用贤之义。

 

穆公用贤之事,在《左传》等典籍中有穆公求百里傒、蹇叔及用孟明卒败晋襄等记载。此诗及《权舆》谓康公不用贤,却没有着落。毛、郑的阐释能使诗序之义自洽,却无法在诗以外提供康公不用贤的事例,更不能客观地证明此诗果真刺康公不用贤。

 

《无衣》序言刺康公好攻战,不与民同欲,序义如何在诗文中体现,毛、郑的具体解释不同,且《周南·关雎》、《兔罝》、《大雅·皇矣》郑笺皆释“仇”为“怨耦”,与毛释为“匹”每异,此诗亦然。然毛、郑殊途同归,目的均在于贯彻诗序。此诗的问题仍然在于,毛、郑各自使诗序自洽,却未能从客观上证明诗序成立。

 

据《春秋左传》、《秦本纪》等记载,康公在位十二年间,秦晋战事频仍。康公元年有令狐之战。二年,秦伐晋,取武城,以报令狐之役。四年春,晋伐秦,取少梁。夏,秦伐晋,取北征。六年,秦伐晋,取羁马,又战于河曲。诗序刺康公好攻战,是由此而发吗?我们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同时也应留意,康公时的战事,并不比贤明的穆公更多,此其一。开启衅端的令狐之役,是由晋国单方面挑起的,此其二。康公是否称得上“好攻战”,尚有待商榷,但毛、郑对这一问题并无兴趣。

 

《权舆》是一篇感慨今不如昔的诗,序言刺康公忘先君之旧臣,郑玄于首章笺云“言君始于我厚设礼食大具以食我,其意勤勤然,(中略)君今遇我薄,其食我才足耳”。其义颇类汉初楚元王敬礼穆生等人,及王戊即位则不设醴酒,穆公谢病去。历史上哪位穆公的旧臣,在康公时遭此待遇?史无明文。

 

综观《晨风》、《无衣》、《权舆》三诗,均无明确的史事与诗序对应,诗序为何系在康公朝呢?诗序之说乃是出于建构。建构的逻辑是将《秦风》系之以秦国历史上的国君,诗篇的次第体现国君的先后。[7]《黄鸟》可以确证为穆公,其余诸诗有史事可以牵合的,《车邻》不妨系以秦仲;《驷驖》、《终南》不妨系以襄公;则位于《驷驖》、《终南》间的《小戎》、《蒹葭》,按时次也应系以襄公。史载穆公生平除殽之战和以三良从死外,并无其他过错,《晨风》以下只能系于穆公以后的国君,而全部诗序的时间下限是陈灵公,[8]有秦康公、共公、桓公可以对应,定公四年《左传》载申包胥乞师,秦哀公为之赋《无衣》,已在春秋末期,不可取;[9]《渭阳》送舅氏,不妨系以康公;则位于《黄鸟》、《渭阳》之间的《晨风》、《无衣》,也应系以康公;共公、桓公无事,则《权舆》也宜系以康公。在这一思路之下,无明显史事可以比附的《小戎》、《蒹葭》、《晨风》、《无衣》、《权舆》,所系时代盖由其他诗篇推定。既无从比附,诗序只得就诗文可能引申的问题泛泛而论。尤令后人感到晦涩、迂曲甚至荒谬的,往往属于这一类诗。然而这类诗与有史事牵合比附者,同出于建构,真实性并无本质差别。

 

理解诗序建构的思路,重读《秦风》诗文最短而诗序最长的《渭阳》序,诸多疑难,可以涣然冰释。诗序所谓“及其即位”,《正义》以为指晋文公即位(636BC),误,当指秦康公即位(620BC)。为何诗序必知康公即位后始作诗,因为康公为太子时所作诗,按照诗序惯例应系之穆公。诗序若将《渭阳》系以穆公,则《晨风》、《无衣》亦将系以穆公。权衡各种因素,诗序终将《渭阳》系以康公,由此我们得见《秦风》中最长的诗序。后人指责诗序“及其即位”一说,康公何以时过境迁十七年以上,始作是诗,的确是诗序不合情理处。无论是指责诗序“不合情理”,还是《正义》的过信诗序,皆不明诗序之说多出于建构。郑玄对“渭阳”地理位置的推测,正暴露了相关史料的匮乏。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据序“念母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所思当是已逝之生母。作为送别诗之鼻祖,《渭阳》之思堪称神来之笔。至于诗人赠送舅氏之时,其母是否真已离世,恐怕并非诗序作者和毛、郑所关心了。

 

唐代成伯玙以后,疑序者往往认为诗序句首两语与三句以下非出一手。此说之得失,容再探讨。即以《秦风》诸序为例,诗序苦心于建构,浑然一体,岂有前后两截之分。

 

四、三家诗说

 

尽管《渭阳》序不尽合理,前人终未质疑其本事,除了诗、史之间诸多似是而非的呼应外,三家诗说似乎也成为诗序的佐证。

 

《列女传·贤明·秦穆公姬》云:

 

穆姬死,穆姬之弟重耳入秦,秦送之晋,是为晋文公。太子罃思母之恩而送其舅氏也,作诗曰:“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君子曰:慈母生孝子。

 

又,《后汉书·马援传》载章帝建初八年,马援子防、光免就国,临上路,章帝下诏使马光留京:“其令许侯思僭田庐,有司勿复请,以慰朕《渭阳》之情。”马光是章帝舅,其时章帝母马太后已卒。唐李贤注云:

 

《渭阳》,《诗·秦风》也。秦康公送舅晋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其诗曰:“我见舅氏,如母存焉。”

 

清代陈乔枞、王先谦等学者,往往将刘向诸书引《诗》定为《鲁诗》,将李贤注引《诗》定为《韩诗》[10]。果若如此,则《渭阳》一诗,《鲁》、《韩》、《毛》同说矣。

 

  

 

王先谦像

 

三家诗亡失已久,清人所辑佚三家诗,主要通过建构汉人“家法”而获得,与三家诗原貌有相当距离。[11]刘向编纂《列女传》、李贤注《后汉书》,皆杂采群籍,更不必恪守家法。就以上两条而言,均与《毛诗·渭阳》序吻合,李注更未有只字提及《韩诗》,出自《毛诗》的可能性更大。虽然不能排除《列女传》、章帝诏及李注也受到三家诗中某一家或数家的影响,却不能证明《鲁诗》与《韩诗》皆以《渭阳》为康公送重耳事。

 

可以作为拙见佐证的,是《史记》述重耳入晋前后事,杂采《左传》、《国语》、《吕氏春秋》、《韩诗外传》或与其同一史源的相关记载,却未及《秦风·渭阳》。《毛诗》出世较晚,《史记》引《诗》、说《诗》,多与《毛诗》不同,应间采三家或主采一家(前人定《史记》为《鲁诗》,实非笃论)。倘若三家诗有以《渭阳》为重耳事者,《史记》理应采纳。史迁未取,正可以佐证《渭阳》序所言,不是三家诗的主流。

 

前人认为《渭阳》《鲁》、《韩》诗说,与《毛诗》相同,这一看法尚缺乏有效论证。《秦风》三家诗说可考者,除《黄鸟》诸说毋庸在此讨论外,主要见于襄公二十九年《左传》季札见歌《秦》曰“美哉,此之谓夏声”服虔注。服虔云:

 

秦仲始有车马礼乐之好,侍御之臣,戎车、四牡、田狩之事。其孙襄公列为秦伯,故有“蒹葭苍苍”之歌、《终南》之诗。追録先人《车邻》、《驷驖》、《小戎》之歌。与诸夏同风,故曰夏声。

 

“先人”当系秦仲。服虔所述与诗序有别,应视为三家诗中的某家。此三家诗说认为,《秦风·黄鸟》以前的五篇,《车邻》、《驷驖》、《小戎》系秦仲诗,《蒹葭》、《终南》系襄公诗。此与《毛诗》以《驷驖》、《小戎》系之襄公有别。那么,是否可以证明《毛诗》与服说相同的《车邻》、《蒹葭》、《终南》三篇诗序,相对可信呢?问题恐怕并不单纯。

 

《毛诗》序与三家诗说本来存在根本的区别,比如《毛诗》最重要的“正经”之始中,文王诗《关雎》、《鹿鸣》,三家或皆以为刺康王之诗,是知诗序为《毛诗》建立的正、变结构,已与三家不同。而由服虔所持诗说,以及《关雎》、《鹿鸣》的三家诗说,再如关于《王风》时代的异说,可知三家诗对于诗篇的时代归属乃至诗旨虽与《毛诗》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别,其将诗篇与古史建立关联的逻辑,却与《毛诗》没有本质差别。先秦、两汉人每将《诗》、《书》并称,可以佐证将《诗》系史的传统,并非诗序作者所独创。

 

尽管先秦、两汉多以《诗》系史,然而“史”的观念,却与实证史学有根本的不同。古人对《诗》中之史的讨论,除非像《秦风·黄鸟》、《鄘风·定之方中》、《载驰》、《郑风·清人》、《大雅·崧高》、《韩奕》等有本事可考者,一般均基于观念和问题,史料处于从属地位。无论《毛诗》还是三家诗,所系之史,往往是基于观念和问题的建构。

 

五、余论

 

《毛诗》经学建构的思路,在汉代并不罕见。后人不能省此,以致不明就里,横生误解。无论信序者还是攻序者,均未能免此。攻序者如朱子,仍相信《渭阳》序即是一例。

 

毛传、郑笺皆不超出诗序所建构的框架,郑玄另撰《诗谱》,是在诗序基础上更为精细和复杂的建构。后人不疑《渭阳》序说,尽一步讨论诗中的经学问题,如陈奂据《礼记·坊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及《逸周书·太子晋》孔注“礼,为人子,三赐不及车马,此赐白王然后行可知也”,谓康公所赠“路车乘黄”乃奉穆公之命;顾广誉谓康公先赠车马再赠玉佩,是先公后私云云。类似经学讨论,仍可视为基于《毛诗》的进一步建构。其建构的基础,主要不是可以证明的史实,而系观念、问题。

 

如果经学史上的学说,主要基于观念和问题,而非可以实证的史事,那么经学的价值何在?浅见以为经书、经说乃至其他古代典籍,本来没有向后人提供史料的义务,经学本身即具有独立的价值。出于建构的《渭阳》序可能不符合史实,但以《渭阳》序为基础的经学议题并不会因此坍塌。

 

经典的阐释,可能伴随着建构,越伟大的经学家越不能免,虽然经学家本人真诚地认为自己的阐释是述而不作。我们透过经说的迷雾,知悉经学建构的实质,有望在疑古、信古之间,找到通往经学本身的道路。

 

注释:

 

[1]《左传》文公七年载:“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曰:‘文公之入也无卫,故有吕、郄之难。’乃多与之徒卫。”吕、郄之难在入晋为君之后,非指入晋之时,与此处所述并无抵牾。《韩非子•十过》谓秦穆公“公因起卒,革车五百乘,畴骑二千,步卒五万,辅重耳入之于晋,立为晋君”可参。《史记•晋世家》亦云“秦穆公乃发兵送内重耳”。

 

[2]《列女传》之说,见本文第四部分。

 

[3]此外,汉人每以“渭阳”指称咸阳附近,郑笺可能受此影响。如汉文帝时立“渭阳五帝庙”,其地在长安北,正是咸阳附近。另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咸阳在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而咸阳附近的阳陵,更在王莽时改称“渭阳”。

 

[4]而实际上,先秦文献除《渭阳》诗外,很少出现“渭阳”一词。笔者仅见《战国策·秦策三》引范雎语称“吕尚之遇文王也,身为渔父而钓于渭阳之滨”。其时文王仍居周原,距渭河约30公里,距咸阳达80公里。文王与吕尚相遇的“渭阳”,可能不在咸阳附近。

 

[5]《郑语》此条发生在郑桓公为司徒时问史伯,下条云桓公于幽王八年为司徒。

 

[6]孔疏分析郑玄学说,以为郑意诸侯在国不服狐裘。

 

[7]诗序作者的具体考虑与以下所论,容有一定偏差,大体思路当相差不远。

 

[8]郑玄《诗谱序》云:“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于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

 

[9]事又见《新序·节士》。王夫之《诗经稗疏》力证《秦风·无衣》为秦哀公作。

 

[10]陈乔枞等辑佚者,根据汉初楚元王刘交习《鲁诗》,推断其后裔刘向亦习《鲁诗》。根据李贤注与《毛诗》以及辑佚者判断为《鲁诗》、《齐诗》者或有不同,推断李注引《诗》系出《韩诗》。

 

[11]参拙文《论陈乔枞与王先谦三家诗学之体系》,《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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