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是先进文化——蒋庆先生答何谓“先进文化”的提问

栏目:演讲访谈
发布时间:2010-05-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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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庆

作者简介:蒋庆,字勿恤,号盘山叟,西元一九五三年生,祖籍江苏徐州,出生、成长于贵州贵阳。一九八二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先后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深圳行政学院。二〇〇一年申请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在贵阳龙场始建阳明精舍,二〇〇三年落成。著有《公羊学引论》《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以善致善:蒋庆与盛洪对话》《生命信仰与王道政治——儒家文化的现代价值》《儒学的时代价值》《儒家社会与道统复兴——与蒋庆对话》《再论政治儒学》《儒教宪政秩序》(英文版)《广论政治儒学》《政治儒学默想录》《申论政治儒学》《〈周官〉今文说——儒家改制之“新王制”刍论》等,主编《中华文化经典基础教育诵本》。

 

 

 

 

 
(整理者按: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风和日丽。贵州师范大学刘先生等一行数人,专程自贵阳来阳明精舍,向蒋庆先生请教如何理解“先进文化”等问题。蒋先生本不欲答,然思自古问学无拒人之理。为此,蒋先生从历史与现实的层面,进行了如下阐述。)
 
 
 
什么是“先进文化”,我们必须从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说起。一百年来,对于“先进文化”的认识,中国人存在很大的误区,甚至存在着价值上的颠倒。也就是说,近百年来,由于西方文化的进入,中国人在对文化的评判上,在对文明的评价与权衡上,存在价值上的错位与倒置。
 
在传统文化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中国人对文化优劣的评判是非常清楚的。也就是说,在价值上什么文化好,什么文化不好(姑且我们把“先进”称作“好”),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士大夫从来没有含糊过。如“夷夏之辨”的观念,中国人从来就认为“夏文化”优于“夷文化”,因为“夏文化”任德不任力、从道不从霸,优于任力从霸的“夷文化”,故“夏文化”在价值上“先进”于野蛮的“夷文化”。这种观念作为评价文化的标准两千多年来都没有动摇过。也就是说,在一百多年前,即西方文化未进入中国前,中国的主流社会一直都具有非常清楚明白的文化评判观念,一直没有含糊过。
 
当然,在中国历史上,有些时代会出现文化评判上的模糊状态,譬如:春秋战国时代、魏晋南北朝时代与唐代就出现过文化评判上的模糊。所谓模糊,就是在文化评判上不清楚,进而迷失了方向,含混了标准,如春秋战国时代不接受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所开出的尚德的“王道文化”,而接受了法家尚力的“霸道文化”,背离了“圣人之教”的文化传统。又如魏晋与唐或崇老或佞佛,一度背离了儒家文化,几乎以佛老之是非为是非。但这些时代所出现的文化评判误区只能说是文化评判上的模糊,而不能说是文化评判上的价值颠倒,因为当时士大夫中的圣贤大儒仍坚持“华夏文化”中的“王道理想”不动摇,尽管当时没有实现的可能,如春秋时代的孔子,战国时代的孟子,随末的文中子,唐代的韩愈。也就是说,尽管历史现实背离了儒家文化传统,但士大夫们认为是历史现实出了问题而不是“夷夏之辨”的文化评判标准出了问题,建立在王道上的道德评判标准仍然正确。
 
在春秋战国时期,政治上很混乱,思想文化上也很混乱,到底哪种文化应该占主导地位?亦即在学术思想上到底哪家哪派能“定于一”,当时的知识分子没有共识,才出现了“百家争鸣”。而“百家争鸣”就是每家都想争“定于一”而成为学术文化上占主导地位的“王官学”,如此才出现了儒、法、道、墨、阴阳等诸子横议争鸣的局面。这一争鸣的结果,是儒家学说没有被统治者接受,因为儒家所讲的圣人之道与王道理想在当时没有多少可操作性。当时具有可操作性的学说首先是法家,因为法家主张“耕战兼并”与“富国强兵”,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加强国防,这在当时具有非常大的可操作性,所以统治者很快就接受了法家思想。其次是道家,道家也有某种可操作性。因为道家讲权谋方术与无为之治能迎合统治者的某些需要,也有某种可操作性;还有纵横家、阴阳家等等,也都或多或少有某些可操作性。当时的学派儒家和墨家可操作性最小。相对来说,墨家的可操作性比儒家还大一些。墨子的学说虽然在政治领域对统治者没有多少吸引力,但是在民间,墨子的信徒遍天下,就像基督徒一样,满怀救世的热情,曾经成为广大社会底层民众所追随接受的显学。当时最少操作性的是儒家,不仅在社会层面上的操作性不如墨家,在政治上、权力上的操作性也几乎没有。但是,即便如此,当时的士大夫仍然坚持认为儒家这套文化虽然不能在现实层面上操作,虽然民众不理解不追随,但它仍然是有价值的,总有一天会落实的,这种期待已成为当时儒家知识分子的共识。如孟子言守先待后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公羊家言孔子作《春秋》待后王取法,都是在儒家理想不被理解不能落实的时代仍然相信儒家文化是先进的,仍然优于其他走红的时髦学说,因为这些时髦学说虽红极一时,但背离了古圣人之道,不是纯正的学说,必不能长久风光。
 
到汉以后,董仲舒出来纠偏,提出了“复古更化”的文化政策,希望回到中国文化的纯正传统中来解决当时国家建设中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合法性危机问题。所谓“复古更化”,就是复兴古圣人之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用此“古圣人之道”来转化当时严酷的政治现实,使历史的发展能够回到中国文化的正确轨道上来。后来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为中国两千多年以儒教立国的政治格局奠定了基础。所谓“独尊儒术”,并非如时人所说是儒家要禁锢人们的思想,进行学术文化的专制;更不是儒家人物要追求自身的荣华富贵向统治者输诚献媚。首先,是汉武帝找董仲舒而不是董仲舒找汉武帝,董仲舒终其一生都未被重用而写下《士不遇赋》哀叹抱负难酬。更重要的是,在汉以前的几百年时间中,中国的知识份子以及统治者对当时时髦的流行学说都进行了试验,先是法家、术家、纵横家、阴谋家,后是道家,但这些流行的显学都不能解决中国国家面临的最大问题——合法性问题,因而都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如法家刻薄寡恩推行严刑峻法,秦实践法家学说二世而亡;道家虽可消极地解决汉初与民休息恢复社会元气的问题,但不能积极地解决汉代国家建设中的合法性危机问题。(汉承秦敝,背离周孔之教,使汉政权面临巨大的合法性危机,道家无为学说反对以古圣人之教治国,故不能解决之。)由此可见,汉以前中国的知识分子对各种流行的学说都进行了试验,都不能解决问题,最后才想到了遭秦《挾书令》迫害“独抱遗经窜山林”长期边缘化的儒家,发现儒家能解决汉代国家建设面临的问题——合法性危现问题,最后接受了儒家。所以我们可以说,“独尊儒术”是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群体共识,是经过几百年各种学说试验后中国人逐渐认识到儒家文化所蕴含的学理在治理国家上优于(用今天的话来说“先进”于)其他学说,是当时最先进的文化。从这一历史事实我们可以看到,独尊儒术”并不是“文化专制”,而是中国人经过长期历史的苦难与曲折所达到的“文化共识”。汉以后,一直到西方文化进入中国前,中国文化只是在某些阶段出现过“歧出”,就是说暂时走偏了方向,离开了建立在周孔之教上的中国文化正轨,但不久之后又会复其正位,重新回归到中国文化的正轨。如魏晋南北朝至隋,由于战乱中国文化出现了四百多年的歧出,即士大夫贬抑儒学而崇尚玄学,中国周孔之教的文化向具有道家色彩的玄学歧出,但玄学毕竟不是中国文化的正宗,不能解决国家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所以,文中子出来纠偏,用其大智慧与大生命力把中国文化重新拉回了儒家文化的正确轨道,经过文中子学生们的共同努力,开出了初唐“贞观之治”的文治局面。唐中叶以后,佛教大盛,几欲取代儒学而占据中国文化的主导地位,这又是一次中国文化的严重歧出,即向一种外来的具有出世倾向的文化歧出,中国优秀的知识分子几乎尽入佛门,严重影响了建立在礼乐刑政基础上的中国社会结构。最先是韩愈出来纠偏,后宋儒出来纠偏,经过好几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共同努力,在宋形成了“理学”,成功地回应了佛教的挑战,又把中国文化的歧出拉了回来,中国文化又回到了自己的轨道上。从中国历史上看,这些歧出之所以能被拉回来,是因为中国知识分子中的精英人物在文化评判的标准上从不含糊,从不动摇,不为流行的显学所惑,坚决相信建立在中国古圣人之道上的儒家文化优于(先进于)其他文化(道家文化与佛家文化),而这种“文化自信”正是“文化复位”的根本动力。所以说,自汉以后到西方文化未进入中国之前,即直到晚清,在中国儒家优秀知识分子心中,文化评判的标准从未含糊过,即什么是好的先进的文化,什么是不好的非先进的文化,分辨得非常清楚。
 
 
 
所谓文化的先进与否,在中国正统的知识分子心中,是一个价值评判问题,而不是一个功利效用问题,也不是一个纯粹超越无执的出世心境问题。所以,两千多年来,尽管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多次文化的歧出与偏离,但每次都得不到主流价值的认同,最后都必然回归主流价值,重新回到中国文化的正轨。这是因为歧出的文化背离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所确立的道统标准,道统标准的核心则是精神道德标准,而以功利或虚无作为文化评判的标准,最后都得不到中国主流知识分子的认同,其争夺主流价值的企图最终都归于失败。譬如,法家追求功利效用,其富国强兵之道最能打动人君,但汉确定儒家文化主导地位后法家就再也没有市场。虽然有时会出来几个人倡导法家思想,发出不和谐的文化杂音,如曹操之类被乱世激荡出来的乖戾人物,但其主张以功利效用作为国家立国之本的努力最终都归于失败,其鼓吹的法家思想最终都占据不了文化上的主导地位。还有道家佛家,虽然统治者个人对道家、佛家有特殊偏好,如汉武帝之好方术,梁武帝之好释理,唐太宗之好老子,武则天之好佛学。但这些只是统治者作为个人的特殊偏好,并非统治者的立国思想与治国理念。因为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时具有双重身分:一是作为圓颅方趾的纯粹个人,一是作为身御皇极的一国之君;作为纯粹个人统治者可以有自己的特殊偏好,作为一国之君统治者只能按照治国的要求进行统治而不能以自己的个人偏好进行统治。所以,在治理国家时,中国历代的统治者或是能分清自己的双重身分,或是在政治现实的压力下别无选择,大多能在治理国家时不以自己的个人偏好为转移,而能尊重治国的客观要求治理国家,即能按照中国历史文化长期形成的共识用儒家文化来治理国家。比如,汉武帝个人好方术但治国则用儒术,唐太宗虽崇老子而下诏编《五经正义》以儒家义理立国,武则天个人虽好佛治国亦只能用儒。中国历代统治者之所以能排除自己的个人偏好用儒家思想治国,是因为他们在历史的教训中认识到儒学讲的是一整套治国平天下所必须遵循的道德价值,不管自己愿不愿意都必须以这些道德价值治国,否则国家就不可能长治久安。也就是说,中国历代统治者通过历史的教训认识到在治理国家上儒家文化优于(先进于)佛道两家文化,因为提倡虚无寂灭长生久视的出世文化是不能治理国家的。正是由于中国历代统治者能排除自己的个人偏好用儒家文化治理国家,即便在社会上佛道两家盛极一时的情况下在政治层面儒家文化仍占主导地位,佛道两家无论如何也取代不了儒家文化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功能。所以我们可以说,自汉至清末,中国在政治层面上都是用中国文化即儒家文化来治理国家,来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来作为中国的立国之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文化在中国晚清以前的历史中只在某些领域有某种程度的暂时偏离,而没有完全彻底的歧出。
 
 
 
前面已经说过,文化有歧出,是涉及到对文化的价值评判问题,涉及到评判这个文化的价值标准何在的问题。隋末文中子以前,中国已经乱了四百多年,从东汉末一直到魏晋南北朝,可以说乱得一塌糊涂。这时的乱,首先是政治上的乱,但其根源则是文化上的乱。因为当时何为先进文化已经没有了标准,甚至颠倒了标准,各种学说都自立标准,认为自己代表的是当时最先进的文化,自己的这套文化能够顺应历史的潮流。如曹操认为法家的这套文化当时最有用,最能解决现实的问题;玄学也认为自已的这套文化优于周孔之教的文化,能适应当时乱世人心厌世的需要;有些皇帝,譬如梁武帝要出家当和尚,有些皇帝在朝廷上讲老子、讲佛经(如武则天),这些都是不可思议的怪现象。朝廷是治理国家的地方,是政教风化的中心,对全国政治风气的影响非常大,怎么能在朝庭上讲老子、讲佛经呢?这成何体统!在朝庭上讲老子、讲佛经就意味着文化评判标准的错乱与颠倒,朝庭上只能讲儒家文化,只能讲圣人之教修身治国平天下的道理,而不能讲虚无寂灭的出世间文化。所以,在朝廷上讲老子、讲佛经就意味着某种程度的文化歧出。后来是文中子和他的弟子们出来纠偏。文中子对文化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他的话说得很含蓄,他不说佛教好与不好,而是说释迦牟尼是西方的圣人(印度在中国的西面),不是中国的圣人,既然佛是西方的圣人佛教就只能适应于西方,而不能适应于东方的中国,适应于东方中国的只能是中国的圣人,只能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一脉相承的中国儒家文化。所以,文中子《中说》中开篇就讲“王道文化”,“王道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道统所在,是中国人评判文化优劣的根本标准。中国文化是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一脉传承过来,这是中国文化的正统,评判文化的价值标准正在于此。文中子用“王道”作为文化评判的标准就意味着在中国正统知识分子心中儒家文化优于、先进于佛道文化。
 
到了唐代中期,文化又开始严重歧出,是韩愈出来纠偏。韩愈反对皇帝迎佛骨,反对朝庭推崇佛教排挤儒教,写作《原道》再次确立了中国文化的道统观,开了宋儒道统观的先河。韩愈是文学家,现在一般人不知道韩愈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分量,实际上,《原道》是唐代的“中国文化宣言”,韩愈是将歧出的中国文化拉回中国文化正轨的先知先觉。我们知道,当时中国文化遇到的最大挑战是佛教进入了中国,佛教几乎要占领中国文化的整个地盘。当时的中国不仅朝庭崇佛,大众信奉,连知识分子(士大夫)中最有智慧有学问的精英人物也被佛教吸引过去了,中国人对文化的评判标准已经开始颠倒。什么是好文化?他们认为佛教就是好文化,他们认为佛教比儒教先进,所以许多士大夫崇佛佞佛乃至媚佛,忘记了自己作为士大夫的文化使命与道统责任。在当时举国若狂的情况下,韩愈是第一个出来呐喊的人。因为韩愈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意识到如果当时不重新确立对文化评判的价值标准的话,中国文化有可能灭亡,中国有可能变成所谓的“佛国”,而佛教的理想就是要在人间建立“佛国”,使所有的人都成为佛教徒。不过,韩愈只是最早的觉悟者呐喊者,他没有能完成这个纠偏的任务,这个任务又等了几百年,到宋儒才完成。
 
宋儒创立了“理学”,又名“宋学”,这个学问兴起的最大动机,就是回应佛教的挑战。佛教在学理内容上是出世间法,在文明形态上是另一种外来文化,本不适应中国。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价值评判标准颠倒了,唐朝有许多很有智慧很有学问的知识分子和尚,写的文章很漂亮,他们纷纷撰文论述佛教思想高于中国的周孔之教。他们站在佛教的立场上来批评中国文化,他们并不是完全否定中国文化,而是认为佛教文化高于中国文化,所以劝中国人接受佛教。其他也有许多人站在佛教的立场上写了许多价值颠倒的文章推崇佛教。所谓价值颠倒,就是价值评判标准出了问题。中国文化的价值评判标准是什么呢?就是刚才我们说的,中国士大夫评判文化的价值标准是周孔之教,是尧舜禹汤文武一脉相承下来的古圣人道统,是传统的儒家文化,而不是其他的价值和文化。虽然佛教在唐以后有席卷中国之势,但由于佛教只关心生死无明问题,不关心社会政制的建构,所以在社会政制层面佛教对中国没有多大影响,这一领域仍是儒家的天下,即仍是依儒家学理建立的礼乐刑政制度。而宋儒出来纠偏,主要集中在身心性命领域,即个体生命存在领域,而不在社会政制建构领域。由于宋儒好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终于成功回应了佛教的挑战,建立了“理学”,纠正了中国文化的又一次歧出,使中国文化又重新回到儒家文化的正轨。
 
从以上所说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多次中国文化的歧出,但都经过历代大儒的努力得到了矫正,中国文化又重新回归正位正轨;我们又可以看到,中国历史上文化的歧出只是某些领域某种程度的歧出,而不是全方位的彻底的歧出;我们还可以看到,所谓歧出就是文化评判的价值标准出了问题,不按儒家圣人之道所确立的价值标准来评判文化,而是按其他背离圣人之道的价值标准来评判文化,出现了文化评判标准的模糊与颠倒,但这种模糊与颠倒只局限在某些领域与部分知识分子中,而没有全面化与全民化;最后我们还可以看到,中国历代正统知识分子所理解的“先进文化”是建立在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道统上的文化,即体现圣人之道的儒家文化。
 
 
 
但是,中国文化在近代西方文化进入后,即从晚清到现在,出现了全方位的彻底的歧出。而这种歧出的出现,乃伴随着中国士大夫们文化评判标准的模糊、混乱、变化乃至完全的颠倒。也就是说,何为先进文化,何为野蛮文化;何为优秀文化,何为落后文化;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完全改变了传统的文化评判标准,即完全抛弃了建立在古圣人之道上的文化评判标准——儒家文化的评判标准,彻底接受了西方近代以来极端世俗化、极端人欲化、极端霸权化的文化评判标准——即功利主义的文化评判标准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文化评判标准。这就是近百年来中国文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最全面最彻底的文化歧出。这一歧出现在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还在扩展,还在深入。
 
中国近代以来的文化歧出,伴随着中国建立在儒家义理上的文化评判价值的颠倒,这种文化评判价值的颠倒在近代经历了一个逐渐改变完成的历史过程,一个开始极不情愿最后完全拥抱的过程。中国当时的士大夫们如倭仁与曾国藩,虽然已感受到了伴随西方列强而来的西方文化的压力,但在文化评判的价值标准上心里非常清楚,中国文化在道德上高于并优于(先进于)西方文化。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们按照传统的“王道”观念来评判西方文化,认为西方的这一套文化是“霸道文化”,用现在流行的政治术语来说,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文化。什么是霸道呢?霸道就是以力服人,不是以德服人。用通俗的话说,霸道就是谁的力量大、谁的拳头大,谁就最优秀,谁就最先进,谁就可以统治世界。或者说,谁的科技最发达、武器最优良,谁就最进步,谁就最先进,谁就可以领导世界潮流。当时的士大夫们确实看穿了西方近代文化的实质——西方文化是尚力尚利的“小人文化”。他们相信,中国文化与此完全不同,是尚德尚仁的“君子文化”,“君子文化”自然先进于“小人文化”。但是,当时中国的外部环境非常严峻,处于被西方殖民、被列强瓜分的状态,即处于亡国、亡种、亡教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士大夫们迫于无奈,非常不情愿地改变自己君子心态与“君子文化”的优越感,把自己变为“小人”去学习西方的这套“小人文化”。他们心里很明白,只有中国的这套文化才是源自尧舜周孔的“圣人文化”,才是讲道德讲仁义的“君子文化”。这个道理并不复杂,在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心中道德高于霸力只是常识。刚才我们讲“周孔之教”是道统,是从两个意义上说:第一个意义是道统必须是传统,必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中得到最广泛的知识分子(士大夫)们的认同,是他们的历史记忆与群体共识;第二个意义是道统必须是圣人之教,它讲的是一套道德价值,一套人与物、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相处的“善”与“义”的规则,而这套规则必须是以道德作为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相处的标准。所以,具体在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就必须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就必须以仁、义、礼、智、信来维持社会的关系和国际间的关系。这,就是“君子文化”,也就是“王道文化”。
 
那么,什么是“小人文化”呢?我们知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小人生来就只懂得功利并只讲功利。功利有很多意义上的功利,物质利益算功利,坚船利炮算功利,市场竞争算功利,高新科技与文化侵入也算功利。在中国这一百年的历史中,由于面临亡国的焦虑与压力,中国的士大夫们虽然知道“君子文化”高于“小人文化”,知道周孔之教高于西方那套社会达尔文主义文化,虽然非常不心甘情愿,但还是要去学。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别人已经打到你门口了,你与入侵者、与小人讲君子之道、讲理不行,没有用,因为他是强盗,他是小人,你不能用君子之道对他说:“你们别打我们,我们相处要讲道德。”这是根本行不通的。但当时士大夫的文化评判标准并没有动摇,他们只是无可奈何而已。当时托尔斯泰给辜鸿铭写了几封长信,信上说:西方人是强盗、是土匪,而你们中国人是最讲道德、最能忍让、最富于道德情怀的民族。所以他希望中国人不要反抗,因为他们是强盗,他们打你们,你们又去打他们,这样没有意义。托尔斯泰是以基督教“登山宝训”的非暴力思想来劝中国人的。他认为中国人是道德高尚的民族,西方人是土匪,如果道德高尚的民族用土匪的方法去反抗土匪,高尚的道德就要受到影响而变为不道德。当时西方一些没有民族偏见的思想家已经看到了西方文化的强盗实质。中国文化不像基督教文化,中国文化中没有“以德报怨”的非暴力不抵抗思想,中国文化对不公道的反应是“以直报怨”,主张用正义的力量去反抗邪恶的力量,以达到世间的公正。所以,一开始中国的士大夫们是在很不情愿放弃自己“君子文化”的心态下去学习西方的“小人文化”的。不过,当时他们心中还抱有一个希望,就是学习“小人文化”把小人赶走后,再恢复我们的“君子文化”。他们为此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叫“中体西用”。所谓“中体西用”,就是认为在文化本源上中国建立在尧舜周孔之教上的道德的文化优于西方建立在功利强力上的霸道的文化,中国文化只是在“用”上(功利上)有不足,而在“体”上(道德上)则远远先进于西方文化。所以,中国文化在“体”上是永远不变的,要变的只是“用”。可见,当时的士大夫在文化评判的标准上仍未动摇,仍存在着文化的优越感与文化自信。(“中体西用”的文化评判标准仍有问题,以后有时间再详谈。)
 
前面谈到当时的士大夫们能认识到近代西方文化的实质,进而提出“保国保种保教”的救亡主张。对这三者的关系,他们很清楚,要保“教”首先要保“国”,国保住后,人种才能保住,最后“教”(尧舜周孔之教)才能保住。因为在他们看来,“教”就是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就是中国之所以成为中国的历史文化特征。在中国士大夫的政治意识中,亡国不可怕,亡国可以复国;亡天下不可怕,亡天下亦可以复天下;中国士大夫最怕的是亡文化,亡文化就是亡“教”,就是亡教化,就是使人群回到禽兽野蛮状态,使社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所以,当时的大大夫们把“保教”作为“保国”“保种”的最高道德目的,而把“保国”作为当下紧迫的政治救亡任务。他们认识到,西方国家不仅是要灭你的国,要变你的种,更要亡你的文化,亡你的“教”,用他们的文化和他们的“教”来取代你的文化和你的“教”。西方人一进北美,印第安人不仅国亡了,种衰了,文化也濒临灭绝了。有的殖民地国家也放弃了自己的“教”而改信了西方的“教”。所以,保国,保种,最后保教,是当时中国士大夫们抱有的理想,他们想先把国家保住再来保我们的“教”,保住我们的中国文化不被西方文化改变,保住中国源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的圣人之教、圣人文化。当时的士大夫们普遍具有这种“保教”意识,但历史的演变往往是“吊诡”的,中国近代以来知识分子救亡的目的是为“保教”,但一百年后“国”与“种”都保住了,“教”却未保住,中国成了一个世界上最独特的无“教”的国家,西方文化入主中国成了中国的“教”(文化)。这不能不说是令人难以思议的“历史的吊诡”。
 
这种以“保教”始以“无教”终的历史演变有一个过程。刚开始,中国知识分子还有“体”的意识,“体”是“教”的价值基础与文化特质,是“教”不可改变的永恒内涵,“体”若改变了,“教”就不成其为“教”了。当时曾国藩、倭仁们理直气壮地强调中国文化完全的“体”,张之洞则以折中的方式强调中国文化的“体”,但到了康有为,这个“体”就慢慢开始变化,渐渐名存实亡了。康有为以儒家“春秋公羊学”作为变法的思想号召,但他却主张君主立宪制,而君主立宪制实质上就是西方的代议民主制;他所说的“孔子改制”并非是改成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王道政制”,而是改成西方的议会民主制。所以,康有为的“孔子改制”应再加一字,叫“孔子改西制”。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当时有人批评康有为变法是“貌孔心夷”,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康有为变法时表面上还强调中国文化的“体”,只是在变法的具体内容上悄悄换成了西方文化的内容,譬如换成了议会民主制度。议会民主制度是西方文化,但康有为认为在中国文化中就有这种制度,早在孔子时就有了,所以他理所当然地提倡“君主立宪”。中国文化(周孔之教)在康有为这里仅仅变成了一个符号,一个用来作政治号召的符号,但体现中国文化精神实质与历史特性的“体”及其具体的历史文化内容已经被改换了。康有为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把西方文化的“体”悄悄移植到中国文化中,使中国文化只具有象征意义而失去其精神特质与“体”的功能,从而失去中国文化的具体的“教”的内容与功能。再往后发展,到了民国时期,在孙中山的时候,中国文化的“体”已经理直气壮地要换成西方文化的“体”了,已经不需要用中国文化的象征符号为西方文化的“体”寻找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了,中国的“周孔之教”已经不是民国知识分子救亡的最高目标了,他们甚至视这个“教”如敝屣欲弃之而后快,完全发自内心的渴求去狂热地拥抱西方的“教”了。
 
孙中山与“五四”知识分子相比还好一些,没有完全否弃中国文化传统,他讲“三民主义”,“三民主义”中有“民族主义”,但“民族主义”照孙中山的解释是用来团结全国民众抵御外侮,中国文化传统在“三民主义”中只有工具意义上的价值,而无“体”的价值了,更无“教”的功能了。“体”已是西方文化的“体”了(自由、民主、人权等),“教”也是西方文化的“教”了(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等)。最后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体”和“教”也都是西方的了。只不过与孙中山有少许区别,孙中山是西方自由主义的“体”和“教”,新民主主义则是俄国转手的西方社会主义的“体”和“教”,二者在以西方之“体”为“体”、以西方之“教”为“教”上没有本质区别。
 
就这样,在中国近百年来的历史演变中,中国士大夫们“保国保种所以保教”的理想最终变成了一个未能实现的“梦”:国保了,种保了,教没保住。“教”没有了,中国变成了一个世界上最独特的无“教”的国家。
 
 
 
一个国家“教”没有了,会出现什么问题呢?会出现刚才提出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评判“先进文化”的标准究竟在哪里。我们中国人在评判一个文化是否先进的时候,过去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中国传统的“教”,就是这个传统的“尧舜周孔之教”所体现出来的“圣人之道”与“文化之体”。过去我们是清楚的,近代早期的中国士大夫们也是清楚的,只是迫于当时的严峻形势才去学习西方的“小人文化”。而现在,许多知识分子却不清楚了,甚至颠倒了,把一种小人文化、最不先进的文化视为先进文化,譬如:把近代的西方文化视为先进文化。近代的西方文化,按照中国“圣人之教”的文化评判标准,是典型的“霸道文化”、“功利文化”(霸道是指国与国之间相处的关系,功利是指国内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关系)。这种文化追求的是强权政治,是功利至上,是武器先进者胜,是所谓人的利益最大化。按中国士大夫的标准来看,是以力服人而非以德服人,是喻于利而非喻于义,所以这种文化是“霸道文化”,是“小人文化”,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文化。可是,现在却反过来了,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则认为这套文化是最优秀最先进的文化。为什么这套文化最优秀最先进呢?就是因为这套文化能产生出先进科技,因而能生产出优良物品与先进武器,能带来最大的商业利益和经济效益。也就是说,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已普遍认为,凡是“能打”“能赚”的文化就是最优秀最先进的文化。要“能打”,就要有最先进的武器;要“能赚”,就要有最强大的跨国公司;美国能制造最先进的武器,能产生最强大的跨国公司,所以在当今中国知识分子心中,美国文化自然就代表着“最先进的文化”。全世界最先进的武器都在美国,全世界的钱都被美国赚走了,美国文化怎么能说不是“最先进的文化”呢?
 
现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之所以会判美国文化(近代西方文化的代表)为先进文化,一是因为他们心中丧失了中国传统的文化评判标准(圣人之教的文化评判标准),而以西方标准为标准;二是颠倒了价值,把人类传统社会视为负面价值的东西上升为正面价值,如把强力、霸权、功利、效率、欲望等上升为正面价值。所以,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传统的文化评判标准丧失的问题,而且还是人类旷古未有的价值标准颠倒的问题,即竟把一种最不优秀的“小人文化”视为“先进文化”。那么,什么样的文化才称得上“先进文化”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到中国文化的本源处来进行考察。
 
 
                             
 
什么是“先进文化”?按照中国文化的评判标准,“先进文化”必须是把追求道德仁义放在第一位的文化,用今天的话来说,是把善与公正放在第一位的文化。这样的文化,才称得上是“先进文化”,把强力、霸权、功利、效率、欲望放在第一位的文化称不上“先进文化”,只能算落后文化。这种落后的文化并非今天才有,在历史上也曾经有过,如中国战国时代的法家术家纵横家、西方古希腊时代的诡辩家和文艺复兴时代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代表的都是落后文化。但是,由于当时价值评判的标准没有完全混乱,或者说混乱的时间不很长、混乱的程度不很严重,即便大多数人糊涂了,还有少数知识分子没有糊涂,仍能守住正确的文化评判标准。而现在的情况是,大家都糊涂了,不仅是中国,整个世界都糊涂了,标准都错乱了,都颠倒了。
 
说到功利性文化,罗马的文化就是功利性文化,罗马文化最讲效率。什么是效率?在他们看来,迅速打胜仗就是效率。打胜仗后,国家版图大了,要统治,要统治就要讲效率,要使行政命令快速地从中央贯彻到地方,要用法律有效地对帝国的人民进行严密的统治。之所以罗马文化对西方文化影响如此之大,就是这种文化讲功利,会带来现时的利益与好处,西方近代以来的文化可以说就是罗马功利文化的精致翻版。讲利益是讲功利,讲好处是讲功利,讲效率是讲功利,讲法律也是讲功利。但是,在历史上,罗马文化没有成为主导价值的文化,当时有基督教的灵性出世思想与之抗衡,另外还有一些诗人和文学家用美感与艺术与之抗衡,批评罗马的功利性文化。西方人自己也承认,西方这一套文化确实是功利性的,民主政治是功利性的,市场经济是功利性的,自由是功利性的,法治是功利性的,人权是功利性的,工业化更是功利性的。在国际关系上,国与国的关系也是功利性的,是建立在利益权衡与实力对比的基础上的。所以,西方近代文化所建构的世界完全是功利性的世界。
 
这种功利性文化,其母体虽是罗马文化,但其助产婆却是西方近代以来产生的基督新教。新教改革后大约有两百多年的时间,西方文化就彻底变种了,变成了极端世俗化与极端功利化的文化。一种非功利的追求超越获救的神性文化经过新教改革变成了一种极端世俗化与功利化的文化,这不能不说是人类历史的最大吊诡!也就是说,新教改革把一种不是价值的东西(物质功利),甚至是反价值的东西(私欲占有),变成了一种最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是神圣的东西(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任何人、任何文化都不能批评它了,因为它成了价值本身,它就是最高价值,你怎么能批评它呢?它本身就是合理的,你如何批评它呢?如果用他们的话来说,它来自上帝,它就是上帝之道,上帝是最高的道德原则,是最高的价值标准,你能批评它吗?根本就不能。所以,韦伯说资本主义精神产生于新教伦理,而所谓资本主义精神就是功利主义精神,西方的功利性文化——罗马文化——最终与基督新教文化中的资本主义精神合流了,西方文化中的神性完全磨灭了,西方世界如今只剩下一种赤裸裸的功利文化,基督教已蜕变成了一种为功利服务并掩饰功利的意识形态。
 
因此,如何认识“先进文化”,就应该改变这套西方近代以来以功利为主导的文化评判标准。我认为,真正讲道德的文化,真正把道德放在第一位的文化,才是“先进文化”;一切讲功利的文化,一切把功利放在第一位的文化都不是“先进文化”,对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化都应作如是观。现在我们应当把这个认识扭转过来,应当把颠倒了的文化评判标准重新颠倒过来。只有认识扭转过来了,建立了正确的文化评判标准,才能解决上面提出的问题,即什以是“先进文化”问题。如果什么是“先进文化”这个问题都没有搞清楚,其它问题又从何谈起呢?
 
今天,我们能说美国文化是“先进文化”吗?我们能说美国人代表了“先进文化”吗?显然不能。但是,目前在许多中国人心中,甚至在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心中,仍认为美国文化是“先进文化”。他们认为美国不仅在科技上、武器上是先进的,在政治上、法律上是先进的,甚至在文学上、艺术上、娱乐上、饮食上都是先进的。因为他们心中存在着“功利至上”的西方文化评判标准,所以他们自然会得出美国文化先进的结论。因此,现在中国觉悟了的知识分子要做的事,就是要解除这套西方文化先进的“迷咒”(我们暂且借用“迷咒”这个词)。因为“迷咒”有魔力,人一旦被“咒”迷住以后,便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中国人要做的事,首先就是要把这套“迷咒”解除掉。
 
近几百年来,西方文化在世界上广泛传播,辐射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成了世界的主导性文化。所以,不仅是中国人,全世界大多数人都被这个“弥天大咒”所迷惑。我们知道,人一旦被“咒”迷住,便失去了正常的思维判断能力,只有将这个“咒”破除之后,才能清醒过来,恢复正常的思维判断能力。倘若迷在“咒”中,人思考问题的标准,就会受这个“咒”所牵引、所暗示,完全丧失自己的判断力。这不仅是中国现象,而且是近百年来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现在公开站出来破除这个“大咒”的,恐怕只有伊斯兰世界。当然,他们破咒的方法有问题,譬如本·拉登的恐怖主义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给世界带来更大的痛苦与更多的混乱。但是,伊斯兰世界确实看出了西方文化存在的问题,即西方文化的极端世俗化和极端功利化。所以对“9·11”事件,应当引起进一步反思。我们看整个事件,刚开始,还有一些反思,但是事件才过去没多久,“迷咒”又重新笼罩人们心头,大多数人又追随美国主流媒体,认为美国的一切看法都正确。现在唯一想破这个“咒”的,就是伊斯兰世界中的一些知识分子。当然,他们当中极少数人破咒的方法不可取,但不能因此看不到他们有破这个“咒”的自觉,而其他的世界还没有这个自觉。因此可以说,伊斯兰世界以行动来破这个“咒”,就证明他们不接受“西方文化是人类先进文化”这一说法。
 
西方文化是不是人类的先进文化?对此进行评判不仅仅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感情的问题,不是因为你是伊斯兰人,你是中国人你就一定要反对西方文化,这不是因为狭隘的民族情绪,这里有一个道理的问题。作为中国人,我们批评西方文化,批评美国文化,说西方文化、美国文化不是人类优秀先进的文化,建立在尧舜周孔圣人之道上的文化才是人类优秀先进的文化,并不是因为我们是中国人,而是因为中国的圣人文化所讲的道理按照人类良知来评判确实优于或者说先进于现代西方文化所讲的道理,这一文化评判是对比分析这两套文化所蕴含的义理内容何者优劣得出的结果。通过这种分析,我们发现近代西方文化在义理上是世俗性文化,是功利性文化,是强权性文化,是“小人文化”,而中国文化在义理上则是道德性文化,是天人合一的文化,是礼让性文化,是圣人文化,所以中国文化依“理”(不依“势”)自当优于(先进于)西方文化。我们也可以从二百多年来西方文化向世界辐射带来的结果来看,西方文化主导世界也给世界带来了许多问题,譬如:生态危机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能源枯竭问题、消费至上问题、意义虚无问题、人性异化问题、价值平面化问题、道德相对化问题、功利神圣化问题、政治平庸化问题、强权合法化问题、极端世俗化问题以及对道德心性、艺术心灵与美感的破坏与腐蚀等等问题。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西方文化很难说是优秀的先进的文化。当然,西方这套文化确实给人类生活带来了以前所未有过的方便,但是为了这个方便,人类却要付出非常昂贵的代价,这些代价包括自然生态的、人类心灵的、社会生活的、国际关系的等等。譬如,“9·11”事件就是西方文化带来的最昂贵的一个代价。所以,这些代价与西方文化带来的方便相比,是否值得,是需要我们今天深刻反思的,我认为很难说是值得的。由此可见,一个文化建立在功利与强权上,不管你给世界带来了多少方便,要用自己的暴力强力去压迫别人、征服别人,是行不通的,别人是不服的,因为压而不服,别人会不惜鱼死网破,利用你创造的方便反抗你,最后与你同归于尽。所以我们说带来方便的美国文化并不是先进文化,我们要把被颠倒的文化评判标准再颠倒过来,要把被西方文明颠倒了的价值观再颠倒回来,要建立起新的符合人类良知道德的文化评判标准,在此标准下来评判人类文明文化的优劣。
 
那么,按照这一新标准,什么样的文明文化是最优秀最先进的文明文化呢?我们说,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创立的文明文化是人类最优秀最先进的文明文化。别人会说,你是中国人,你当然会说自己的文明文化是最优秀最先进的文明文化;西方人也会说他们的文明文化是最优秀最先进的文明;其他民族的人也会说他们的文明文化是最优秀最先进的文明;等等。前面已经说过,这不是一个民族感情的问题,这么说是不行的,我们可以讲道理,可以分析,可以以理服人。
 
一个文明好与不好的标准,首先应当是看这个文明怎样去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是最基本的标准。文明是有高低、有优劣可比的。要看这些关系处理得好不好,如果处理不好,这个文明就有问题。譬如西方这个文明,它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攫取自然资源的能力比中国强,它可以在两百年的时间里,把人类的资源差不多耗尽,当然你攫取得多、用得多,相对来说你就会比别人富裕;别人攫取得少,相对来说生活就不那么富裕。西方这套文明建立起的与自然相处的规则是不能普遍化的,如果全人类都效法西方文明对自然的态度,自然资源马上就会用完,人类的持续生存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说西方这套文明是不利于自然与人类持续生存的,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是有问题的。
 
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西方文明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完全用法律来维持人际关系,即建立起所谓“法治”。法律讲权利,权利就是功利。权和利在中国传统的词语中就是功利的意思。用权利来维持人与人的关系,使每个人在考虑与别人的关系时都是从功利的考量与利害的计算出发。中国说的“五伦”,西方都是用法律来维持的,婚姻、家庭、父子、夫妻、朋友、上下等等关系,都是用法律来维持的,即都用法律明确规定了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实质上是很功利的,我服从法律,是为我自己着想,因为法律规定的权利是我的权利,人权是我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好处(“权利”亦可以翻译成“好处”“效用”),这些都是从功利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表面上看,制度用法律来维持好像比较有效率,你有权利,我有权利,谁违背了法律,谁就会受到制裁。但是从实质上看,如果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纯粹靠法律来维持,人与人的关系只能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成了一种冷冰冰的利害计算关系,人类关系中最深厚最温暖的感情纽带就消失了。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把非常神圣久远的关系,本不该用功利用法律来维持的关系,都用合同的方式(即法律的方式)来维持,譬如婚姻关系,现在变成了一份合同,一张纸。两个人结婚,说白了,就像到商店里购买物品签定合同一样,今天两个人在一起,对你有好处,对我有好处,就签个合同在一起生活;明天不行了,没有意思没有好处了,权衡利害得失后就取消这个合同分手了事,然后再去签一份合同寻找好处(所以现在有所谓婚姻市场)。当一切都功利化、世俗化以后,国家也变成了合同(契约关系),亲子关系也变成了合同(法律关系),都是冷冰冰的利益关系,诸如此类。因此我们说,一个文明是否优秀先进,是可以按照人类的良知与感受来评判的。
 
如果我们站在比较深远的人类智慧上考虑问题,我们就会发现,美国这套文化是不可持续和不可扩展的。说它不可持续,是因为它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关系、国际关系都是短暂的,都是靠计算利害得失来维持的;说它不可扩展,是因为它不能普遍化,它所建立的这套规则,不能被人类所有的人普遍运用。所谓规则,必须是普遍化的规则,不能普遍化的规则就不是规则,规则是所有参与者都应共同遵守并且能给所有参与者都带来好处的规则。按理说,每一个民族、每一种文化,都有评判规则的权利。对这些规则的评判,有一个内容的标准和形式的标准。按内容标准,看一个规则是建立在仁义道德基础上,还是建立在功利强力基础上,由此来判断其优劣;按形式标准,看一个规则建立起来后,是否能够普遍化。什么是普遍化呢?就是说,看这个规则能否被更多的人接受,看这个规则被更多的人接受后能否给所有的群体带来最多的福利。如果全人类都能接受,能给全人类带来普遍的福利,那么,就是一个能普遍化的规则,因而就是一个好的规则。但是,有一些规则,它只能给发明这些规则的极少数人或国家带来利益,当越来越多的人使用这一规则时就不行了,就会发生危机,就会影响到发明规则的人或国家的利益,发明规则的人就会出来阻止别人使用这个规则。这样的规则,能够说是好的规则吗?从西方文明中产生的武器先进者胜的规则、开发利用自然的规则、主权至上的规则、民族国家的规则都属于这种不能普遍化的规则。
 
我发现,西方现在制定的一些规则,是不能普遍化的,如果只是美国人用、英国人用,只是少数人和国家用,还可以,还能继续运用。美国人用,富起来了;英国人用,富起来了;日本人用了之后,也富起来了。可是当全世界都学着运用的时候,美国人就开始紧张了,就开始干预了。这些年来,美国一直存在“中国威胁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很清楚,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中国学习他们,学得很好也发展起来了,世界的资源就不够用了,就会影响他们对世界资源的垄断了。另外,在国际关系中,他们认为国与国之间的秩序是建立在实力基础上的,而实力又是不能与他国分享的,必须是独占的,因为只有国际社会中出现了一两个超级实力,才能在此实力(强力)的强制下使实力不如的国家服从强国建立的国际秩序,即霸道的国际秩序。这种国际关系规则就象黑社会的规则一样,只能允许有一个大哥,只能允许一个国家的力量最大,只能靠这个力量最大的国家来维持国际和平。就像黑社会的老大一样,只能保持他一个权威,下面的势力都由他来平衡控制,谁要不听他的,谁就会受到暴力的制裁。因此,在这种国际规则中没有道德的因素,完全是以力服人。
 
我们还发现,西方几百年来追求的富国富民理想,也是不能普遍化的。假定像中国这样大的国家,如果也完全按他们的规则来做,那么资源就会紧张,甚至枯竭。假如中国发展到美国现在的水平,当12 亿中国人都有自己的汽车,石油就会枯竭,大气就会污染,地球将不适宜人类居住。这一点他们非常清楚。所以他们中有的人现在已经开始紧张了。当然除了石油之外,还有其他资源,也都存在类似情况。假定他们制定的规则是最先进的,大家都应该向他们的先进规则学习,大家的消费标准都要和美国一样,都要达到美国现在的生活水平,那么会是什么样的状况呢?美国人很清楚,大家都很清楚,但大多数美国人和追随他们规则的人都没有去反省他们使用的规则是否有问题,而是仍然按照他们的规则行事。
 
另外,国与国之间力量的对比不可能有一个国家永远处于最强状态,力量之间有个消长问题,中国古人认为“势”永远都处于消长过程中而不可恃。这不仅是理应如此,人类历史也证明是如此,没有一个强大帝国不会衰落而被另一强大帝国所取代。由于“势”不可恃,处于“势”顶峰的国家每时每刻都处于“势”将衰落的紧张之中,他们本能地感到,如果其他国家富强了,譬如中国富强了,都有了原子彈,他的“势”就弱了,他哪里会不紧张呢?假如按照他们的规则,他有权造原子彈,每个国家也都有权造原子彈,就像每个人都可以锻炼身体使自己强壮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得足以打赢别人而不被别人打。现在西方制定的防止核扩散规则,只准美国和几个大国搞核武器,不准其他国家搞核武器。这有什么道理呢?不能说只准你锻炼身体,只准你有力气,而不准别人锻炼身体,不准别人有力气。哪有这样的道理呢?!不能说只准你自己搞原子彈,不准北朝鲜搞原子彈,这是没有道理的,这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事。既然你确立了规则,这个规则就应该是普遍化的,就应该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按这个规则行事。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有了原子彈的国家,可以继续搞;其他没有的国家,就不能搞。这个道理不能成立,这个规则不能普遍化。不能普遍化就是这个规则出了问题,这个规则只是适用于少数人而不能适用于所有人的偏狭的规则,因而是不公正的规则。之所以会形成这种不公正的规则,是因为这一规则是建立在功利与强力之上的。如果国际社会所有的国家都按照这个规则去做的时候,人类的福利只能是递减而不是递增。这说明西方文化建立的国际关系规则不能普遍化,不能处理好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美国人、西方人也许会这样想,只要我拥有原子彈这样的高科技武器,我就可以迫使其他国家不作恶,可以把世界的秩序维持好,让大家的福利增加,使人类永不打仗。这是他们垄断核武器的道德理由,当时他们制造原子彈确实有他们的道德理由,他们的理由是为了对付希特勒,因为希特勒已经在制造核武器,一旦希特勒拥有了核武器,后果不堪设想。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一旦技术发明出来后就会传播扩散,不可能永远垄断;并且一旦规则制定后,虽不想让它普遍化它也会走向普遍化,因为其他人会跟着学你的规则,你不能说你的规则制定后只自己用,别人不能用,那就不叫规则了。他们口头上没有这样说,实际上却是这样行的,就是说他们认为某个规则只适用于我不适用于你。我们说美国搞双重标准,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实际上他又不得不这样做,又不得不搞双重标准,因为他们的这套规则有问题,只是功利地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的,他们又要虚伪地掩饰这一点,把他们的规则说成是全人类的、普世化的。这种对普遍规则掩盖下的特殊利益的追求,说明西方文明所建立的规则存在着问题,其本质是功利性的。
 
那么,哪种规则没有问题呢?我们说,建立在儒家文化之上的道德规则没有问题,仁、义、理、智、信的规则就没有问题。对这套规则接受得越多,人类的福利就越往上递增;如果全面地接受,人类就能够全面地受益。儒家的这套规则是真正能够普遍化的规则,儒家文化是真正能为人类开太平的文化。如果人类社会都接受了儒家文化的规则,都能按照“王道”理想在国际关系中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都能够做到“礼让为国”,那么,人类就不打仗了,就不会去生产原子彈这样的高科技杀人武器了,就算已经有了原子彈也不会去使用了。这样,人类的智慧将用于和平事业而不是战争,人类的福利将肯定是增长,而且是长期的增长。如果一、两个国家接受了这种规则,人类福利有所增长;如果全世界都接受这种规则,人类福利就能够全面地增长。如果我们把儒家的这种规则确立下来,作为全世界普遍遵循的规则,这对全人类肯定是有益的。因为儒家的这种规则不仅在内容上是优秀的、好的,把道德放在第一位的,而且在形式上也是能普遍化的,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接受了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不管是是中国人、西方人、美国人还是其他国家的人,我相信人人都具有良知,都心存善念而不会真正反对人类普遍道德,他们的迷误只是他们的文化出了问题,因而障蔽了他们的良知,他们的人性是没有问题的。用佛教的话说,西方出现的问题是“法病”不是“人病”。
 
 
 
“9·11”事件以后,更能够看出西方文化已不能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了,怨怨相报,循环往复,了无穷期。如果西方人不反省自己的文化,不改弦更张,另走一条新路,抛弃他们现在的这套功利性、霸道性文化,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即便抓住了本·拉登,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本·拉登只是一个偶然因素,西方文化出了问题才是必然原因。美国具有如此的高科技,至今却一直没有抓到本·拉登,这本身就是一个讽刺。“9·11”事件的发生,作为占主导地位的西方文化,美国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你是主流文化,整个国际关系的紧张和国际秩序混乱,都和你有最直接的关系,都是你这套文化的必然结果,所以你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美国与西方不反省,伊斯兰是不会服的。你靠武力压服,打进别国只能加深怨恨,以后别人又要报复,关系只会越来越紧张。据说最近纽约又发生了炸楼的事件,又搞得很紧张,那里的居民人心惶惶,简直有末世心态。这说明他们的文明出了问题,说明他们自己应当改弦更张,走一条新的文明之路,那就是中国古圣贤所指出的以道德平天下的文明之路。通过“9·11”事件可以看出,西方文明除了彻底改变外别无出路。这个事件是对他们的一个警告,是一个让他们深刻反省自己文明文化的严重警告,希望他们能痛定思痛,真心反省这一警告。
 
但是,要让西方人觉悟,比较困难。我们中国人应当先觉悟。中国人的理想是为万世开太平,尧舜周孔之教就是追求为万世开太平的文化。中国人若真能开出太平来,不是只为中国人,而是为全人类,而且不只是为今天的全人类,是为万世、为将来的全人类。西方的文化开不出太平,西方人在历史中是没有理想的,他们的理想是历史之外的理想,即基督教末世论的理想。他们的宗教将世界分为“人类之城”与“上帝之城”,“人类之城”充满原罪,人类在现实生活中只能按功利实力原则行事,历史中没有至善可言。所以我常说,从中国文化来看,西方文化缺乏“向上一几”,就是它在道德上没有向上扩展的可能性。譬如他们说,和平只是两次战争的间歇,或者是下一次战争的准备,在他们看来,人类历史中根本就无和平可言。在社会中,法治也是没有理想的,是以非常世俗的利益来权衡维持的:你不害我,我不害你,然后用利益去打动人,或者用利益去恐吓人。这种文化让你从利害上去计较得失,用功利之心引导人不去违法。但是,按照中国文化的看法,按照孔子的思想,如果人与人的关系都放在对功利利害的计较上,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希望了,即没有“向上一几”了。人是希望的存在,特别是在历史中追求希望的存在,这是人最大的历史文化特征,人若在历史文化中没有希望,将不堪生存。西方文化以及西方社会缺乏“向上一几”,就说明西方文化不能给人类带来希望,若人类在历史中没有希望,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想想,一种文化,对于在这种文化中生活的人来说不能提供希望,能说它是好文化、是先进文化吗?人应当有希望,没有希望,人就无法生活。西方按基督教的传统,把希望寄托在末世,那么,对于不信基督教传统的其他民族来说,就根本不可能相信末世的希望。在现实中,西方人是看不到希望的。但是人离开希望就不能活,如果人类离开希望,就证明你现在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荒唐的,都是没有意义的。人是历史文化中的存在,并且是在历史文化中追寻生命意义的存在。就现实的人来说,我们每做一桩事,都应当存在一个意义问题,譬如我教书,你搞行政工作,都有一个意义问题。你做这桩事,到底是为了什么?当然,从狭隘的意义上讲,可能是为了生活才去教书,可能像古人说的那样是“贫而仕”,但是还有没有其他的意义价值呢?就算是找饭吃,可以这样找,也可以那样找,你也会选择一种有意义的方式来找饭吃。你觉得这桩事有意义,是因为人类历史是有希望的,前途是光明的。假定明天历史就要结束,世界就要毁灭,前途一片黑暗,彻底没有希望了,那么,你今天所做事情的意义也就没有了。当然,一般人不去思考这样的问题,但是对于知识分子来说,你只要稍稍思考一下生命的意义,你就会觉得,如果人类历史一团漆黑,现在干什么事会有意义呢?也许你就会得过且过,今朝有酒今朝醉;也许你就会象罗马皇帝那样只求现实享乐而说“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也许你还会象现在有些科技知识分子所说的那样:“人死一包灰”。既然“人死一包灰”,那么人活着的时候就可以象孔子所指责的那样“放于利而行”,不讲道德,不讲原则,为所欲为。反正未来没有希望,做任何事都没有意义,因而任何事都可以做,无所谓是非善恶美丑好坏,因为无意义就是无是非善恶美丑好坏。
 
所以说,人不能没有希望,不能像西方文化那样把希望寄托在末世。在中国,儒家文化是把希望放在历史之中。你每天的生活都是历史,都是有希望的,而且你的希望是在历史文化之中实现的,是你自己可以感受到的,而不是在某天某时上帝之国来临的时候,人类才有希望。那是天国里的希望,而不是历史中可以实现的希望。西方文化把现实生活与超越希望相分离,认为只有在现实的历史完结之后,希望才有可能到来,而在现实中是没有希望的。按他们的话说是“人类之城”与“上帝之城”的分离,“人类之城”是邪恶,是有原罪的,所以他们的思想家看不到人类历史中还有希望,就只能采取最下之策来解决人类的问题,比如用法律而不是用伦理来解决人类社会的问题,用强力而不是用道德来解决国际之间的问题。因为伦理道德是把人向上提升,抱有希望,而法律强力则是对人进行驱赶强制,缺乏“向上一几”。由于西方文化缺乏“向上一几”,不能给历史带来希望,所以说西方文化不是“先进文化”,而具有“向上一几”能给历史带来希望的文化才是“先进文化”。儒家文化正是这样的文化,所以儒家文化才是“先进文化”。
 
以上我们讲了评判“先进文化”的标准、“先进文化”所具有的内涵以及什么样的文化才称得上“先进文化”,明白了什么是“先进文化”,我们就不会象中国近百年来的知识分子那样在选择文化上犯价值颠倒的错误了,我们就会用真正“先进文化”的义理价值来指导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国与国的关系了。至于由谁来代表“先进文化”以及怎样代表“先进文化”,那已不是今天所能解答的问题了,今天的解答就到这里。
 
 
(孔元二五五四年初夏、西元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范必萱整理于阳明精舍)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m.katywinge.com)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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