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主义国家——中国政治前景的选择(康晓光)

栏目:谏议策论
发布时间:2010-04-1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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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晓光

作者简介:康晓光,男,西元一九六三年生,辽宁沈阳人。现任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著有《君子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阵地战——关于中华文化复兴的葛兰西式分析》《中国归来——当代中国大陆文化民族主义运动研究》《仁政——中国政治发展的第三条道路》《起诉——为了李思怡的悲剧不再重演》《NGOs扶贫行为研究》《法伦功事件透视》《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地球村时代的粮食供给策略——中国的粮食国际贸易与粮食安全》《中国贫困与反贫困理论》等。

 
 
 
 
 
 
    一、问题的提出
    
    持续百年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生死较量是二十世纪最为重大的历史事件。这场百年竞争显示,市场比计划更有能力创造经济繁荣。如今市场正在征服全球。但是,市场的全面胜利并不意味着困扰人类的基本问题从此得到完满解决。在市场社会中,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既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必然结果。更为重要的是,财富的不平等必然带来全面的不平等。如何在一个不平等的市场社会里追求平等,这是人类面对的基本问题。
    
    市场不是自足的,它需要相应的政治制度的支持,而且政治制度对市场运行的结果具有深刻的影响。这一切促使我们关注政治、政府或国家,促使我们尝试通过改善政治、政府或国家来缓解人类的不平等状况。
    
    现代国家不仅垄断暴力,还掌握了种类繁多、规模巨大的资源,其影响遍及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而且极为深刻。当代主流意识形态错误地把国家看作是社会的衍生物。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承认“主权在民”原则。这一原则宣称,国家没有自我意识,也没有独立的利益和追求,它仅仅是全体公民谋求利益的被动工具。实际上,国家的历史远远超过现代社会的历史。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在欧洲是一种近代现象,而在中国则是邓小平改革的产物。在当今世界,国家决不是消极被动的主体,它有自己的意志、利益和目标。国家也不是抽象的,它由一些特定的人——统治集团——掌管。统治集团有独立于被统治者的利益和追求。所以国家既不是价值中立的,也不是利益中立的,它或是统治集团牟利的工具,或是支配统治集团的社会阶级牟利的工具。其实政治就是一种利益分配体系,正因为如此“公正”才成为一个极端重要的政治问题。
    
    改革以来,中国走了一条独特的道路,创造了一个独特的模式。这一模式与现代主流模式不同,既不同于社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它业绩显著,但也存在大量的问题。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中国已经找到了解决经济问题的原则性方案。但是,政治问题的原则性解决方案还极为模糊。由于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与国家和社会关系直接相关,而后者又是政治解决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结果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也没有着落。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虽然具有一定的有效性,但却缺乏正当性。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缺乏一个具有正当性的政治理想及相应的制度蓝图。所以,未来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政治问题的解决方案,而这种探索的根本目的,对外是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对内是建设一个繁荣公正的社会。
    
    自近代以来,中国就进入了一个六神无主的时代,中华民族成为无所适从的民族。中国人不知道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所以也不知道中国应该向何处去。中国不可能也不需要“全盘西化”,中国需要走自己的路,需要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切实可行的、有感召力的政治理想。这是所有有责任感的中国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使他们成就伟大人生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会。
    
    二、自由民主主义批判
    
    二十世纪最主要的制度模式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权威主义。权威主义是现实存在,但从来没有获得正当性。真正具有竞争力的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如今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至少暂时在理论和实践上失败了,伯恩斯坦、哈耶克、波普尔等人从理论上摧毁了它,而中国和前苏联则使它在实践中名誉扫地。所以要探索中国自己的政治模式,首先就要打破“民主霸权”。
    
    正当性批判
    
    自由民主主义者宣称,被统治者的同意是政府正当性的唯一来源。如果把政治思想史看成国家寻求正当化根据的历史,那么自由民主理论的确提供了有史以来最具竞争力的正当性论据。是啊,谁有权利反对所有人都同意的事情呢?更为重要的是,自由民主主义者还宣称,只有民主国家才可能是公正的,因为它的所作所为必须得到多数的批准,因此它必然会维护多数的利益。也就是说,民主是保证政府公正对待公民的最有效形式。
    
    当今西方流行的主流见解认为,卢梭对民主的理解是乌托邦式的,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主概念已经过时,而熊彼特的经验的、程序的民主概念才道出了现代民主的真谛。在熊彼特看来,民主是作出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个人通过竞取人民手中的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民主政治就是一个大众政治市场,在其中政治企业家兜售自己的政治产品,而选民则是以选票为货币的购买者,那些能够操纵市场的政客将执掌政权。亨廷顿指出,评判一个二十世纪的政治体制是否民主所依据的标准是看其中最有影响力的集体决策者是否通过公平、诚实和定期的选举产生,在这种选举中候选人可以自由地竞争选票,而且基本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可以参加选举。用普选的方式产生最高决策者是现代民主的实质。
    
    那么选举是否就能表达人民的意志,是否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西方式民主的真实功能和本质到底是什么?其实竞争性普选并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不能改变寡头政治的现实,如果运用得妙,它们还会成为消解大众反抗的有力工具。林德布鲁姆全面、系统、深刻地描述了,在自由民主制度中,富人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财富操纵政党、选举、议会、媒体、教育、宗教等制度建制,以达到维护自己特权的目的。他用确凿的事实证明,在市场背景下,开放的竞争性选举为财富攫取权力打开了道路,其结果就是资本专制,权力被资本所掌握,统治阶级成为资产阶级的附庸,而劳动阶级则任由市场力量支配。
    
    在市场社会中最怕民主的是谁?是资产阶级!民主的原始含义是多数当道,而资产阶级恰恰是市场社会中的少数,所以掌握了政治权力的资产阶级是民主的最大敌人。但是20世纪持续扩大的选举权实践,使他们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他们从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发现,普选不仅不会改变寡头统治的现实,而且还能够消弭大众的激烈反抗。大众可能为了获得投票权偶尔发起抗议甚至暴动,但是他们得到投票权后却能够和平地行使。普选并没有带来令富人胆战心惊的“多数暴政”。久而久之,精英们甚至开始奇怪当初为什么要为限制大众的选举权而打得头破血流。
    
    资本主义的分权,先是资产阶级向贵族和国王夺权的策略,后来变成防止无产阶级夺权的策略。美国的宪法充分体现了分权制衡原则,被誉为多元主义和利益集团政治的典范,但是这一原则的实现,不是为了保卫民主,而是为了遏制民主。美国的立宪过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制定建国方案时,宪法起草者们首要的考虑就是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他们最惧怕的就是民主!要知道,民主意味着贫穷的多数有可能运用民主权利,合法地剥夺富裕的少数。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设计一套制度,使人民的意志无法实现。美国宪法就是这么设计的。《联邦党人文集》也就是这么说的。
    
    早期民主理论,在民主与民选政府之间几乎不做区分,尤其美国革命之后,几乎人人都认为选举代表制就是连接民主与民族国家政府的桥梁。但是自由民主政治的实践和理论都证实,“民主政治”不过是一个神话,从来就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自由结社、新闻自由、多党制、普选也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不能改变资产阶级垄断政治权力、实行单一阶级专政的格局。在帕雷托、莫斯卡、米歇尔斯、熊彼特、米尔斯、林德布鲁姆等人的精英理论产生以后,无人再能怀疑民主共和是寡头政治。达尔把当今美国政治概括为“多头政治”——介于“寡头政治”和“民主政治”之间的东西。自由民主主义的“平等”承诺已经彻底破产。其实,与共产主义一样,自由民主主义也是一个乌托邦。共产主义和自由民主主义都标榜自由、平等、民主,但从它们的实践来看,都背离了自己的理想,都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作为理论学说,它们都是乌托邦。作为意识形态,它们都是地地道道的谎言。所谓“自由”是关于各种“权利”的空头支票。所谓“平等”是无耻的欺骗,除了政治权利的形式平等(主要是投票权),剩下的就是严重的经济不平等以及随之而来的全面的不平等。所谓“民主”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人民当家作主”从未实现,而精英政治和寡头政治则是政治的常规。
     
    有效性批判
    
    那么“多党制”、“普选”能不能有效地解决中国面对的一系列问题?或者说,西方式民主能不能给中国带来更多的政治自由、更廉洁的政府、更平等的分配、更高的经济增长率?
    
    戴蒙德区分了“自由民主”与“选举民主”。在实行选举民主的国家,政府也许是通过相当自由和公平的选举产生的,但是它们缺少那些在自由民主国家存在的保护权利和自由的许多制度。戴蒙德指出,实行选举民主国家的数量在最近若干年有很大增加,但是自由民主国家的数目却相对原封未动。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政治腐败、社会不平等、经济和金融风险是极为严重的。毫无疑问,政治体制是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之一。但是,据此认为中国实行西方式民主政治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也是没有充分根据的。国际经验显示,像中国这类东方的、发展中的转型国家,即使实行西方式民主制度,也难以获得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政治绩效,难以有效地解决中国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许多南美、南亚、非洲国家,按照流行的“民主”标准,都属于民主国家。但是,政治腐败、社会不平等、经济风险的严重程度丝毫不逊于中国,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绝大多数“转型成功”的东欧国家,政治腐败、社会不平等、经济不稳定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迅速恶化。民主化可以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社会不平等、经济风险问题,这一命题并没有得到世界范围内经验资料的支持。
    
    亨廷顿指出第三波民主化国家面临着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如重大叛乱、种族与社会冲突、极端贫困、严重的社会经济不平等、长期通货膨胀、巨额外债、恐怖主义、国家过渡干预经济。他问道:第三波民主国家能够成功地解决这些问题吗?他的回答是:在某些国家,新的民主政权可以成功地处理一些个别的问题。不过,在大多数国家,似乎极可能的是,第三波民主政权不能有效地处理好这些问题,而且,他们将极有可能很难比他们的前任威权统治者更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叛乱、通货膨胀、贫困、债务、不平等与机构臃肿都将多多少少地继续存在,就像十年前的情况那样。
    
    问题还要更加严峻。亨廷顿指出,在拉美国家和前苏维埃加盟共和国,由选举产生的行政首脑常常以专断的和不民主的方式行事,压制其对手,靠法令来统治。在拉美,由选举产生的其他行政首脑常常无视立法机关,并通过宪法修正案,强行延长其任期。在缺少西方自由传统的非西方社会,由选举产生的政府常常对个人权力漠不关心,歧视少数民族,扼制新闻自由,甚至鼓励警察滥施暴力。在非西方国家的选举,常常诱使政治家去提出那些最能为他们带来选票的诉求,而这些诉求往往带有种族主义、宗教教义和民族主义的色彩。这些诉求会加剧国家的分裂,并导致反西方的政治领袖和政策的胜利。这位民主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不无遗憾地指出,荒谬的是采行西方民主制度的非西方社会常常鼓励排外主义的和反西方的政治运动,并允许它们获得权力。
    
    为什么在非西方国家民主体制往往是“有名无实”甚至走向反面?亨廷顿认为这是因为非西方社会与西方社会的文化差异。他指出,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要素也许可以在其他的文明中找到其中的一二个,但是作为一个有机的总体它们仅存在于西方之中。
    
    三、合作主义国家设想
    
    指出资本主义并不像它自己吹嘘的那么美好,并不等于说它不是现存的可供选择的制度中最好的。自由民主主义者也承认资本主义存在缺陷,但同时宣称资本主义并不比它的竞争者更坏。如果说资本主义真是“最不坏的”,那么中国也就只好选择“全盘西化”了。幸运的是,我们还有另一种更好的选择——合作主义国家。
    
    阶级分权的理念与实践
    
    贪婪是人性的一个基本要素。统治集团自然也不例外。统治者总是希望垄断国家权力,并千方百计地利用它来扩大自己的利益。他们总是倾向于尽可能地压榨被统治者。在民族国家时代,统治者往往自称是国家利益的代表,但实际上国家利益仅仅是他们包装一己私利的道具,他们根本不可能超越私利,去关心、追求、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因此如果没有来自被统治阶级的制衡,统治阶级的掠夺将是无止境的,而且民族的整体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政治共同体的最大单位是民族国家。就民族国家而言,好的政治制度必须具备双重功能——对内建立一个公正的政治秩序,对外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那么,如何建立一种好的政治制度?人类历史的经验暗示,只有通过社会之中各阶级之间的分权制衡,才能保证政府处事公正和维护国家利益。
    
    今日人们最熟悉的“分权制衡”概念来自孟德斯鸠。孟德斯鸠认为,为了防止政府专制,必须分割政府的权力并使分立的权力相互制约。他所提出的具体分权方案是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分立。但是“三权分立”只能防止统治阶级的代理人“反客为主”,只能解决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即政府或代理人不得违背统治阶级或委托人的意志,但不能防止统治阶级“专政”,并利用国家机器过分掠夺被统治阶级。“三权分立”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实施阶级专政的工具,而不是保证阶级分权的制度框架。
    
    人类的阶级分权实践古已有之。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孟德斯鸠等古典政治学家都论述过混合政体。斯巴达、雅典、罗马政府都兼容君主政治、贵族政治与民主原则。十八世纪的英国也像它们一样被认为是平衡政体的典范。混合政体理论强调各个社会阶级彼此制约以求平衡的理念。在混合政体内,各个阶级透过各自的权力机构相互制约与合作,进而达到分享国家主权的境界。混合政体也是一种说明政治决策的正当性和主权行使的有效性的理论。决策特别是以立法形式出现的重要决策,由于各个阶级都能参与制定,所以具有正当性。由于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任何一方的利益主导一切,所以这样的决策既不至于非常严重地损害任何阶级,也不至于非常明显地偏袒任何阶级。这种“均衡决策”往往容易得到各方面的认可,所以实施成本很低,并因此而具有较高的有效性。施特劳斯指出,混合政体的实质是调和贫穷的多数和富有的少数相互冲突的要求,目标是发明一些不同阶层或党派可以共同负担政治责任的方法,以使各方发挥自己特有的美德,抑制各方特有的不道德行为。
    
    合作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框架
    
    暴力、财富、知识和劳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主要资源。根据人们对这些资源的占有关系,可以对人们进行划分,由此形成本文所谓“阶级”。根据占有资源数量的多与寡,人们可以被划分为精英与大众。根据占有的主要资源的种类,精英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大众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普通大众和社会底层。
    
    在市场社会中,阶级构成包括统治阶级、资产阶级、知识阶级、劳动阶级。在这种社会中,所谓“阶级分权”就是建立权力、资本、知识、劳动之间的分权制衡。这种体制的目的是打破单一阶级专政,建立阶级分权体制,进而强化各阶级合作并实现社会利益的各阶级共享。更确切地说,阶级分权的目的是尽可能保护大众利益和国家利益,避免统治阶级一手遮天、赢家通吃。
    
    作为一种现代阶级分权体制,合作主义国家的“四项基本原则”是“自治”、“合作”、“制衡”与“共享”。
    
    合作主义国家的首要原则是权力、资本、知识、劳动都实行自治。所谓“权力自治”就是实行权威主义政治。它可以是一党制,也可以是有名无实的多党制。统治集团不是任何阶级的代理人,它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主观上只对自己的利益负责,客观上对全民和国家负责。官僚队伍的成员主要来自知识阶级。通过考试制度连接知识阶级和统治阶级。所谓“资本自治”就是市场经济加法治,即通过市场机制和以保护私有产权为核心的法治建立资本自治。所谓“知识自治”就是言论、出版和学术自由。所谓“劳动自治”就是在自由结社的基础上,组建具有垄断性代表权的功能性社团,劳动者通过这些组织参政。
    
    “自治”不是为了各自为政,而是为了有效的“合作”。合作的政治模式是多方协商或谈判体制,类似于法团主义体制,而不是多元主义的议会政治。在法团主义框架中,社会成员按照社会分工组成功能性团体,这些功能性团体与政府共同制定公共政策,作为对决策参与权的回报,它们要协助政府实施共同制定的公共政策,主要表现为主动约束自己的成员遵守协议。政府以中立的姿态主持阶级谈判,通过谈判解决社会冲突。
    
    欲使合作是平等的,合作各方必须能够相互制约,达到某种程度的“制衡”。在市场社会中,最危险的专制力量不是政府,而是资本或资产阶级。因此如何制约资本的势力,防止资产阶级对全社会实行单一阶级专政,是能否实现权力制衡的关键。权力自治或权威主义政治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金钱对权力的控制,切断金钱束缚权力的纽带。同时,市场社会也和一切社会一样,大众总是处于被压迫、被剥夺、被愚弄的境地,所以如何改善大众的处境,是能否实现权力制衡的另一个关键问题。为了不成为资本的奴隶,统治阶级有可能利用大众作为筹码制约资产阶级。权力与资本争权夺利的结果是,在合作主义国家中,大众的处境有可能比在自由民主体制中要好一些。
    
    阶级分权制衡的终极目的是各个阶级共享合作的成果。共享的核心内容是公平地分配财富和机会,特别是要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在制度建制上表现为建立福利国家。由于市场社会中最强大的力量是资本,因此共享的关键是“节制资本”。在这里“节制资本”具有双重含义,一是通过建立福利国家节制资本的经济权利,二是通过权威主义和法团主义节制资本的政治权利。
    
    简而言之,合作主义国家的基本公式就是:权威主义政治+自由市场经济+法团主义+福利国家。
    
    合作主义国家的优越性
    
    当代政治的基本事实是,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前社会主义国家、转型国家,还是第三世界国家,不平等既是全面的,也是普遍的。少数人压迫、剥夺、愚弄多数人是普遍现象。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单一阶级专政,在权威主义国家,拥有专政特权的或是君主,或是军阀,或是官僚;在神权政治国家是教士专政;在社会主义国家是党政官僚专政;在资本主义国家则是资产阶级专政。在各类国家中,财富与政治权利的联系似乎是普遍而持久的现象。要么财富控制权力,要么权力控制财富。总之双方都要积极靠拢,表现出强烈的亲和性。知识分子总是处于从属地位,或是作为附庸、帮凶,或是作为反对派,为民请命、伸张正义。而劳动大众总是处于被奴役、被愚弄的地位。处于不利境地中的总是多数。其实这些当代政治的基本事实也是人类政治史中的普遍现象。
    
    合作主义国家能够打破单一阶级专政,切断金钱和权力之间的纽带,实现阶级分权,并维护国家利益。在合作主义国家中,政府是国家利益的天然代表,由于政府具有独立性,因而有能力禁止资本或劳动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扩大本阶级的利益。这一体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大众的基本权利。这是因为,大众可以利用联盟选择权,通过提供政治支持或反对,与政治精英或经济精英交换实际利益。根据罗尔斯的“最大最小原则”,比较制度的公正性的准则是看各种制度对处境最不利的人的影响,也就是看各种制度中大众或社会底层的实际处境。根据这一标准,可以说阶级分权比单一阶级专权要好,合作主义国家比社会主义和自由民主国家要好。需要强调的是,在合作主义国家中,尽管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被剥夺,但是由于国家坚决维护市场制度和法治,经济精英的经济权利可以得到充分保障,所以社会的经济效率不会受到损害。
    
    在霍布斯、洛克、卢梭、边沁、穆勒之后,除了民主政府,其他政府形态都被剥夺了正当性。被统治者的“同意”成为至高无上的政治正当性来源。“契约论”从“天赋人权”出发论证民主政府的正当性,而“功利主义”则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出发论证民主政府的正当性。但是,我们必须记住,这种论证的有效性的共同前提是“人人平等”,即一人一票的选举产生的政府的正当性依赖于“人人平等”这一前提。不幸的是,在市场社会中,“人人平等”是不存在的,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必然导致全面的不平等。富人的同意永远比穷人的同意更有力。普选只是掩盖而没有改变富人统治的本质。
    
    实际上,就政治正当性而言,“同意”是一个次级概念。在契约论和功利主义看来,“同意”或“普选”仅仅是实现各自的基本原则的手段或工具。“公正”是比“同意”更为深刻的概念。在市场社会中,最重要的政治行动者是阶级,而不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人,所以政治公正的“最低标准”就是政府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阶级。如果市场社会中的普选只能导致资产阶级专政,那么经由普选产生的民主政府就不可能是公正的。为了更大程度地实现政治公正,必须建立阶级分权制衡机制,而这正是合作主义国家的目的。所以说,某种权威主义体制,例如合作主义国家,有可能比自由民主体制更有效地保证公正。
    
    最坏的权威主义是无能的权威主义,整个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这就是霍布斯所谓的“一切人对一切的战争”的“自然状态”。这种权威主义既没有正当性,也没有有效性。次坏的权威主义是寡头政治,“精英勾结,盘剥大众”。它可能具有有效性,但绝不会具有正当性。再好一点的权威主义是一个垄断政治权利的“最小政府”或“守夜人”。它仅仅垄断政治权利,但不掠夺社会的经济利益,也不矫正市场的不平等。这是一个无为的权威主义政府。最好的权威主义就是合作主义国家。它垄断政治权利,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致力于矫正市场的不平等。它既有正当性,又有有效性。在合作主义国家理论中,权威主义的正当性不仅仅来自政府的政绩,也不仅仅来自新权威主义者宣称的阶段合理性——权威主义是从集权向民主过渡的必要阶段。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合作主义国家理论为“好权威主义”提供了正当性。
    
    四、中国的现实状况
    
    在毛时代,在国家与社会的力量对比格局中,政府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且这种格局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改革必然是“政府主导型改革”。在这种改革过程中,政府拥有很大的“自主性”,有能力根据自己的切身利益独立地制定并实施改革方案,所以改革必然是“渐进式改革”,而不会是“一场革命”,取代集权主义体制的只能是权威主义体制,而不可能是民主体制。“渐进式改革”也为政府和社会赢得了时间,使统治集团可以从容地探索制度设计方案,调整群体关系策略,甚至建立文化霸权。
    
    经济与政治的制度特征
    
    持续五百年的全球化使国家之间的制度竞争成为必然。制度竞争首先表现为制度的经济效率的竞争。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的失败,势必导致制度正当性的丧失。二战以来两大阵营之间的“和平竞赛”以计划经济的失败告终,并导致全球性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当性危机。邓小平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这种危机的反应。邓小平希望通过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加上有限的政治和社会改革,赢得经济增长,借此维持甚至强化政府的统治地位。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如今市场已经取代计划成为在中国大陆占据主导地位的资源配置模式。与此同时,法治也得到迅速发展,私人所有权获得了实质性保障。这标志着资本自治已经基本确立。
    
    与邓小平的初衷不同,改革不但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制度,也深刻地改变了它的政治属性。随着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在九十年代中期,中国大陆完成了从集权主义体制向权威主义体制的转变。在新体制下,政府仍然坚定地垄断政治权力并且严厉控制公共领域,但是它不再全面控制经济活动,不再固执地兜售意识形态,不再监控公民的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再发动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最重要的是,它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而且宣称“要与国际惯例接轨”。中国大陆的权威政治与一般的权威政治不同,它的“特色”在于,执行统治任务的党政官僚集团本身就是统治阶级,即统治集团就是统治阶级,代理人就是委托人。政治精英不代表任何阶级,他们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对所有的阶级实行“权威主义”统治。他们仅仅对自己的利益负责。
    
    市场化改革瓦解了旧的社会控制体制,毛时代那种国家与社会浑然一体的状态不复存在。国家权力不断收缩,相应地社会从国家的全面控制中逐渐脱出。如今政府已经放弃了对个人和家庭事物的控制。在国家和家庭之间,公共领域与经济领域的变化正好背道而驰。经济领域已经基本独立,“自由化”是经济领域改革的基本特征。但是,在公共领域中,政府则采取严厉的控制政策,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建党的权利始终由政府垄断。“”之后,政府更是毫不留情地镇压政治反对活动,与此同时着手建立一整套带有明显的国家法团主义色彩的管理体制,试图把社会组织置于国家的严密控制之下。由于政府几乎控制了一切使集体行动成为可能的资源,公众只能处于无组织状态,因此无论是普通大众,还是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在政治上都无所作为。政治领域对其他社会集团来说是封闭的。
    
    阶级结构的巨变
    
    在毛时代,党政官僚集团、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构成了主要的社会群体。在精英/大众结构中,党政官僚是社会精英,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组成大众阶层,而知识分子则处于最底层。市场的发育带来了深刻的社会分化,并产生了全新的社会结构。那些市场化过程中的赢家成为“新时代的精英”,而局外人和失败者则成为“新时代的大众”。改革首先解放了知识分子。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文化资源的占有和支配权。政治影响力、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的稳步上升使他们由原来的最低层一跃进入精英阶层。市场化改革还使一个在毛时代被消灭的阶级再度获得新生,并进入精英阶层。资本家和经理(包括国有企业的经理)占有或支配着越来越多的经济资源。工人和农民仍然留在大众阶层,但是相对地位大幅度下降,而且其中的一部分人沦为“贫困阶层”。简而言之,在后毛时代,精英/大众结构依然故我,但是依据对各类资源的占有情况,精英分化为三类,即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而大众分化为两层,普通大众和社会底层,前者指城市大众和农村大众,后者指城市和农村的贫困阶层。改革导致了精英/大众次序的“大翻转”。
    
    精英联盟
    
    社会结构“天翻地覆”的巨变意味着政府必须调整自己的阶级联盟策略,以便重新建立自己的统治基础。新的精英阶层产生了,而且日益壮大。更为重要的是,政权的延续严重依赖于他们的合作和成功。但是,政治的大门对他们却是关闭的。如何解决这一政治整合的难题?政府坚决地拒绝了民主化方式,继续剥夺新精英的民主权利,但是通过“行政吸纳政治”,满足了他们的利益要求,赢得了他们的支持,建立了精英联盟。
    
    正是因为意识到市场体制比计划体制能够更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政府才要发动以市场化为根本特征的经济改革,希望籍此缓解乃至消除来自资本主义的“示范压力”。在市场环境中,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需要资本家和经理阶层的不断壮大,并且必然给他们带来日益膨胀的经济资源。市场化改革带来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给政治精英带来合法性,给经济精英带来财富,因此中国改革的性质决定了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之间存在天然的亲和性。
    
    资产阶级最喜爱的东西是“钱”,而不是“民主”。事实证明,如果专制制度能够比民主制度带来更多的利润,那么他们将毫不犹豫的选择专制。通过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实施鼓励经济发展的政策,禁止独立工会,压制舆论,降低环境标准,政府为资本家创造了最有利的赚钱环境。此外,通过钱权勾结和裙带关系,政治腐败还为他们创造了可观的非法获利渠道,如侵吞国有资产、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等。通过吸收入党,安排进入政府、人大和政协,资本家和经理们的“面子”(政治地位的象征)也得到充分满足。因此中国大陆的资本家和经理们心甘情愿地接受了现行体制。可以说,在九十年代,经济精英已经成为权威主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根本不可能挑战这一体制,相反,还要极极地维护这一体制。实际上,在中国,市场经济支持专制政治,经济精英是政治精英的盟友。
    
    在现代社会里,专业人员特别是知识分子是一个有势力的群体,他们的政治态度对政治稳定具有重大影响。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与权威主义政治达成了妥协。如何理解这一现象?表面化的解释强调,政府的“迫害”和“利诱”是国内知识分子放弃反抗的主要原因。“”之后,激进知识分子或是流亡海外,或是关进大牢,或是下海经商,或是被媒体封杀。商业化和专业化大潮分散了知识分子的关注点,一些人下海挣钱,一些人埋头做专家。同时,政府的“大棒”和“胡萝卜”政策并用,对政治异议分子严厉打击,对合作者则大力奖励。但是,仅仅用这些来解释这一现象还远远不够。其实,“犬儒主义”并不是知识分子接受政治现实的唯一原因,甚至也不是主要原因。邓小平“南巡”重新明确了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取向,持续的经济增长为现行政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绩合法性”,前苏联的经验使知识分子看到了改革的复杂性,一些拉美和东南亚国家的民主政治的现实使知识分子看到了民主的有限性,知识分子意识到民主化是一个长期过程,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奉行“反华”政策……这一切改变了大陆知识分子的态度,并使他们在整体上日趋保守。
    
    大众的处境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基本上是一个“双赢”时代,精英和大众的处境都得到较大改善。九十年代的基本特征是“赢家通吃”。在经济、社会、政治等各个方面,大众的地位都在相对下降,而且其中一部分人的绝对地位也在下降。精英不仅通过不完善的市场掠夺大众,还通过政府的“再分配”进行“二次掠夺”。“劫贫济富”是中国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特征。其实,这是精英联盟的必然后果,或者说是“满足强者,剥夺弱者”这一统治策略的必然后果。
    
    改革前,工人和农民是政府的社会基础,并且分别是名义上的领导阶级和领导阶级的同盟军,享有很高的社会和政治地位。改革初期,尽管他们的政治地位有所下降,但是生活水平获得了较大提高。由于得到了“实惠”,因此他们拥护改革。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进一步下降,而物质生活质量却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一部分人还沦入绝对贫困状态,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与此同时,精英几乎攫取了全部的经济发展成果。在九十年代,中国大陆的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迅速扩大,目前已经进入了世界上最不平等的国家的行列。
    
    面对自己日益恶化的处境,面对精英们日趋疯狂的掠夺和腐败,面对不断扩大的不平等,大众已经忍无可忍了。但是在中国大陆不存在制度化的压力释放机制。通过压制独立的工会和农会、控制媒体和司法机构、禁止集会、游行和示威、加上党政官员与企业主和管理者狼狈为奸,政府几乎剥夺了大众合法地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任何手段。近年来,集体上访、聚众冲击地方政府、破坏公共设施、罢工、游行、阻断铁路、爆炸、仇杀之类的活动越来越多。但是面对强大的权威政权以及与其结成联盟的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大众只能发起分散的、短命的、局部性的反抗。这类反抗虽然此起彼伏,但是只能给统治者制造麻烦,却很难造成致命的威胁。
    
    五、走向合作主义国家的可能性
    
    只要将中国大陆的现实状况与合作主义国家理论模型进行简单的比较,就可以发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或“现实存在的问题”:第一,权威主义是既成事实,但行政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而且也缺乏正当性。第二,资本权力已得到充分发展,其利益也得到了充分保障,但缺乏完善的法治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私有资本并不干净。第三,知识阶级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利益,但并未获得充分的言论、出版和学术自由。第四,权力、资本、知识相互勾结,共同压迫大众。现有的工会并不是劳动者的利益代表,而是权力和资本控制劳动者的工具。既没有法团主义体制保障劳动的政治权利,也没有福利国家体制保障其社会经济利益。可以说,当今中国大陆属于以“精英勾结,盘剥大众”为基本特征的“次坏的权威主义”。
    
    要把这种“次坏的权威主义”改造成为合作主义国家,必须完成四项任务:第一,统治集团必须约束自己的权力、提高行政效率,即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权威主义政府。第二,限制经济精英的非法利益,同时完善法治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但要坚决限制他们的政治权利。第三,扩大知识阶级的权利,特别是要保证他们的言论、出版和学术自由。第四,保护大众的基本权利,建立法团主义体制和福利国家。
    
    有利的现实因素
    
    上述四项任务有可能同时完成吗?或者说,中国有可能由一个精英勾结的国家转变为精英制衡的国家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
    
    第一,市场化带来的多元化和有组织力量的发展,势必对行政权力产生越来越大的压力和约束。逐步壮大的资本、知识和劳动都将要求政府更加负责、更加廉洁、更加有效率。经济全球化也会迫使政府的所作所为“与国际惯例接轨”。全球化和现代化还将加剧来自西方的示范压力,迫使权威主义政府寻求统治的正当性论据。精英勾结型权威主义可以维持,但前提条件是经济增长,一旦出现经济停滞或衰退,则稳定将受到挑战。只有强调“合作”、“共享”的合作主义国家,才有资格要求公众在面对危机时同舟共济,才能抵御经济不景气或业绩低落的挑战。所以在内部和外部的多种压力下,为了维持权威主义,政府将不得不约束自己的权力、提高效率、减少腐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大陆的统治集团不但有可能约束自己的权力,也有可能维持自己的权力。这个政府具有深厚的根基。它不是一个外部力量强加于中国的傀儡政权,而是经过一个半世纪的探索最终脱颖而出的政治形态。而且在改革的最关键阶段,这个制度的创建者仍然执掌政权。这个政府保持了强大的统治能力。这种能力表现为高超的统治技巧、维护权力的强烈意愿、镇压反抗的残酷决心和强有力的镇压手段。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政府还具有出色的适应能力或学习能力。邓小平式的改革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每一项具体的改革措施都是对迫在眉睫的危机做出的应急性反应。由于政府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统治集团已经转变为“理性经济人”,因此政府总是在所有可行方案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加以实施。但是,来自文化传统的基因以及社会主义政党的遗产,也使它追求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福利。这一切使它得以成功地实行“渐进式改革”,而“渐进式改革”则为政府和社会赢得了时间,使其可以从容地探索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二,市场经济与权威主义政治并没有根本的冲突。虽然权威主义无法满足资本对政治权利的要求,但是资本的根本要求并不是民主而是利润。实际上,权威主义甚至可以比自由民主主义更好地满足资本攫取利润的要求。在权威主义体制里,通过精英吸纳、政策倾斜、决策咨询,政府能够主动地满足资本的种种要求,结果无需诉诸政治行动资产阶级就可以实现自己的要求。可以把亲市场的权威主义看作是资本的消极但有效的代表制度。
    
    如前所述,在现代市场社会中,最惧怕民主的显然不是大众,更不是知识精英,甚至不是官僚,恰恰是资产阶级——市场社会中的少数富人。资产阶级宣扬平等和民主,那是为了推翻贵族统治,一旦他们当道就转而反对平等和民主。中国的资产阶级或早或晚会明白,在现代市场社会中,可供他们选择的制度类型,只有自由民主主义、权威主义、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当自由民主主义不可得时,权威主义是最好的选择。在资产阶级政治家和政治学家眼中,大众政治、暴民政治、法西斯主义运动、社会主义革命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别,因此仅仅是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他们也有可能支持权威主义政府。
    
    第三,知识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而且社会的现代化还将不断提升知识的地位。随着知识力量的壮大,权力和资本将被迫放松对知识的控制,赋予它越来越大的自由权利。其实,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中,任何一种重要势力的利益都不可能被长期忽视和剥夺。另一方面,随着权力和资本的日益成熟,它们也将完善对知识的控制方式,例如减少强制、加大收买力度。
    
    权力和资本需要知识为它们的现实利益提供正当性论说,所以权力和资本将与知识合作建立文化霸权。随着统治集团的文化霸权的逐步建立,亲权力和资本的知识将逐渐壮大,而批判性知识将日趋边缘化。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权力和资本来说,知识自治所产生的破坏性将大大下降,而建设性将大幅度提高。于是,权力和资本可以放心地给予知识自由权利,因为此时知识自治对于权力和资本来说已经是利大于弊。
    
    第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压迫的延续,劳动者的反抗意识和行动也将获得发展,以至于达到有组织反抗的阶段。另一方面,当大众的反抗达到某种程度时,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将被迫对大众做出必要的让步。
    
    随着资本力量与日俱增,资产阶级的胃口也将越来越大,当统治集团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时,资本将挑战官僚集团对政治资源的垄断权利。受到威胁的官僚阶级为了自保,为了不沦为资产阶级的附庸,会利用大众制约资本。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大众会共同推动法团主义和福利国家制度发育。历史上第一个福利国家出现在权威主义国家中不是偶然的。
    
    大众如果认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白日梦,就会采取现实主义态度,放弃不切实际的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目标。如果大众认识到合作主义国家可以使劳动者过得更好一点,例如比社会主义更富裕,比资本主义更有保障,那么大众就会接受这一制度。反正都是被统治,反正都没有政治权利,那么物质条件好一点就是劳动者可以企及的唯一要求了。这意味着,合作主义国家在大众那里具有正当性,因为这是他们能够得到的最有利的制度。
    
    可资利用的历史文化资源
    
    现实不是时间之流中的一个孤立的断面,而是历史之流的延续和流变。历史和文化深刻地制约着现实。值得庆幸的是,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与合作主义国家是相容的。儒家文化,一方面可以支持合作主义国家,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合作主义国家抵御自由民主主义的攻击。其实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
    
    儒家的人生哲学的核心是“天人合一”、“天下为公”和“精英主义”。“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宗教性的最高境界。它强调,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了解天道、实践天道,并通过了解天道和实践天道成神、成圣。儒家的终极关怀不在“来世”而在“现世”,它主张积极的“入世”而不是消极的“出世”,它要求精英自觉承当社会责任。人生的最高价值是自我实现,自我实现的归宿是实现“世界大同”,而这又要求“天下为公”。理想的个人成长模式被概括为“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与西方的个人主义形成鲜明对照,并对西方文化产生拒斥。儒家的“精英主义”强调贤人治国,强调精英的社会责任,而精英的最高的人生责任是替天行道,进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它把“立功、立德、立言”定义为人生的“三不朽”。儒家的人生哲学使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高度融合。在这种哲学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没有矛盾。自由主义以“人性恶”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儒家正好相反,它承认人有善良的一面,并致力于发展这种好的东西。它认为一个好的社会应该使人性中的善得到充分发扬。儒家也反对价值中立。实际上没有绝对价值就不可能有公正的舆论。儒家坚信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的价值必须得到充分肯定。
    
    官僚的道德追求、对社会的责任感、民族主义精神,也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不可或缺的条件。如今过分地强调法治,有意忽视道德。其实法律也需要道德支撑,不道德的法律是无法贯彻实施的,而且法律实施起来成本不菲,更何况行政和社会生活中还有一个广阔的领域不受法律约束。实际上,高效廉洁的政府只能存在于道德高尚的社会之中。由于权威主义政府缺乏直接的外部监督,所以“好人当道”尤为重要。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古今中外的政治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提出了一个方案。孔子也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也是煞费苦心。他一心一意要造就“一代新人”。宋明儒家在理论上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科举制则是实践这一理论的政治制度。可以说,儒家文化为合作主义国家体制提供了一种适宜的人生哲学。
    
    儒家的思维方式是“中庸之道”。这种思维方式反对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和处世哲学。与此相关的政治文化要求政府代表全民利益,而不能代表个别阶级或集团的利益。儒教国家中的执政党总是宣称自己代表全体人民,而决不会承认自己仅仅是某个阶级的代言人。所以这些国家只有“全民党”,不会有“阶级党”。党的政策的改变代替了主张不同政策的政党的轮替。因此,它不支持有实质意义的多党制,并使得“一党独大”、“有选举,无轮换”成为东亚式民主政治的典型特征。在当代,权威主义政治表现为一党制。一党制可以是名副其实的,如今日中国,也可以是“无其名,但有其实”的,如日本和新加坡。儒家的政治文化,特别是中庸思维方式,为一党制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在中国没有多党制存在的文化基础。
    
    此外,儒家崇尚精英意识,但要求精英的所作所为“以民为本”。与之相应的则是“父爱主义政府”。民本主义和父爱主义的政治文化有利于慈祥的权威主义。而儒家弘扬的“浩然正气”历来是中华民族抵御外来压迫的最强大的精神资源。“中华意识”或“天朝思想”使中国人自认为是天底下最优秀的民族,无论如何落魄,总觉得自己理应天下第一。这种自高自大的心态也赋予了中国精英拒绝西方文化、探索自己道路的勇气和信心。
    
    结束语:虚假的政治与真实的政治
    
    我们都有观察海洋的经验。最容易看到的是浪花和泡沫,喧嚣、热闹、永不消停。支配它们的是在海面下运行的暗流。正是这些暗流的冲突较量激起了无穷无尽的浪花和泡沫。这些深藏在几千米水面之下的、看不见的、听不到的、巨大的力量决定了海面上日夜不停的喧闹的表演。但是还有决定洋流命运的隐藏得更深的力量。这就是日地关系、地质构造、大陆漂移等天文和地质因素。正是地球围绕太阳的公转和自转引起的引力变化和热量变化、地球的构造及其演变,决定了洋底结构和洋流结构,而后者又决定了海面的景观。
    
    我们可以在海洋和政治之间作一个不太恰当的比较。多党制、竞争性选举、议会斗争、新闻“口水战”等自由民主制度的行头都是浪花和泡沫。阶级及其较量是洋流。决定政治秩序和政治行为后果的不是这些喧闹的行头或道具,而是各个阶级力量对比的格局。政治是阶级较量的结果。但是决定阶级力量格局的最主要的因素是经济体制和历史文化。它们才是拥有最终支配力量的决定因素,即支配政治海洋的天文和地质因素。
    
    民主政治的那些表演的确很热闹,也很好玩,但是并不能保证政治的公正,而只能掩饰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合作主义国家这一阶级分权方案主张,在权力、资本、知识、劳动之间分权制衡,进而强化各阶级合作并实现社会利益的各阶级共享。在这一体制中,分权制衡主要不是表现为主权行使过程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制约,而是各大社会力量之间的均衡。这种较量一方面表现为广义的阶级斗争,一方面表现为体制内的或行政过程中的各阶级之间的制度化的谈判活动之中。它不但比自由民主制度更公正,也更加诚实。它坦然承认现代市场社会中阶级分化以及随之而来的阶级冲突的事实,承认社会利益分配的结果取决于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并且利用制度化的阶级斗争寻求更为公正的利益分配结果。
    
    合作主义国家理论承认阶级分化,承认不平等,但是不向现实屈服。它不奢望穷人能够与权贵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共进晚餐,它仅仅希望穷人能在权贵的盛宴之后分到尽可能多的残羹冷炙。在这种最可怜的意义上,可以说这一理论还没有放弃对理想的追求,而是寻求最大限度地缩小不平等的方法和保证这种方法得以实施的制度。它希望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寻求一个中间道路,希望促成自由与平等的妥协与平衡。这是一种具有现实主义精神的理想主义,是一种不理想的理想。但是,即便是这种残缺的理想,也值得我们向往并为之奋斗,因为现实与如此不理想的境地相比还差得很远。
    
    2003年12月17日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m.katywinge.com)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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