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石林】“辱母杀人案”,我的那些很可能政治不正确的言论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7-03-26 1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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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石林

作者简介:许石林,男,陕西蒲城人,中山大学毕业,现居深圳。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深圳市杂文学会会长、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中国传媒大学客座教授,曾获首届中国鲁迅杂文奖、广东省鲁迅文艺奖、广东省有为文学奖。主要作品:《损品新三国》《尚食志》《文字是药做的》《饮食的隐情》《桃花扇底看前朝》《幸福的福,幸福的幸》《清风明月旧襟怀》《故乡是带刺的花》《每个人的故乡都是宇宙中心》等。主编丛书《近代学术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民族风俗卷》《晚清民国戏曲文献整理与研究·艺术家文献》《深圳杂文丛书·第一辑》。

 

“辱母杀人案”,我的那些很可能政治不正确的言论

作者:许石林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二月廿九日壬子

          耶稣2017年3月26日

  

【作者按:原本想写一篇完整的文字,评论“辱母杀人案”,一是没那个心劲儿了——你说的在有道理,有什么用!二是时间被切割成碎片。于是在微博上发了一些零散的评论和感想。现在把这些评论和感想敛巴敛巴发出来。这些散碎的言语,很可能“政治不正确”,所以,读者阅读须自己判断。】

 

  

 

必须承认,一见山东“辱母杀人案”的判决,就让我对整个社会和时代都绝望,并立刻不怀好意。

 

今天的法律,多是没文化的法呆子制定的,其特点是弃人伦大体,抱悖逆残碎,以至于司法者以及不读书而好议论者,无不以偏袒罪人、恶人来显示他的现代性云云。此案若在从前,决不会这样判。

 

中国不缺法治,缺的是人治。

 

当下法律条文,密若凝脂。吃法律饭的法呆子们,蜂聚蚁集。

 

司法者多不是人啊!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成色,它们是不够的。甚至,越是不是人,才能掺和到现今的法律当中去。

 

所以说,不缺法治,缺人治。

 

正常的、有人伦大义的人,掺和不到现今的司法当中去。

 

当今的所谓专业法律人士,凡事一定是意见与正常的人伦大义相左。

 

非如此不显示他们的专业。

 

他们为一切罪人、恶人、总之该死的一方争取权利的劲头非常大。非如此不能显示他们的专业。

 

他们的一切表现,都是在对正常的民众说:你们错了。只有他们对。只有他们,才是掌握法律的唯一活物儿。

 

尽管你们已经成功地革了文化的命,不相信青史审判了。但我还是主张今后的法院判决书,一定要把法院所有参与审理的人的名字都记载在文书上,并且公布出来。

 

毫不掩饰我对当今法律文书的鄙视、歧视和啥视。

 

我之所以宁愿窝囊吃亏也不敢去冒险、行险,就是怕犯法。

 

怕犯法首先不是怕受刑罚。

 

是怕跟当今的司法人员对话、怕看他们的文字。

 

一直以来,看当今的法律文字,都油然而生鄙视、歧视和啥视。

 

一些法律人士此时要秀他们超凡的冷血和所谓专业了。他们丧失人伦天理的变态心理,在为恶人、罪人找理由、寻开脱、争权利方面,个个像惊天地,泣鬼神的孝子。


  

 

法呆子们说:侮辱你,但不至于伤害你的生命就不算不安全。

 

这是让你不像人一样活着,给你一个动物的活着的标准。

 

为什么报案的人害怕黑社会报复?因为这个国家让他没有安全感。

 

你说我受到威胁,他说你不是没事儿吗?

 

等你被报复了、出事了,乐观地奢望:好的话,他会显示他的神威。

 

可是,他从不在你没出事的时候显示他的任何作用。

 

一切都在等你出了事再说。

 

“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

 

这是一个鼓励你长情商不长志节的国家,忍辱苟活、忍耻求利的情商,就是无血性的贱商。

 

我之所以鼓励人生二胎、三胎、N胎,重要原因就是:一旦你受辱,你有儿女能为你报仇!儿女多,报仇的成功率就大。


就这么简单。


至于世界上资源少人口多之类大话题,那不是咱考虑的。

 

//@绿卿儿: 介个~虽然如此,但生养孩子,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幸福快乐的过完自己的一生,而不是把孩子培养成复仇工具啊。

 

复//@绿卿儿:复仇不是唯一的工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功能。有仇的话,就当复仇工具。一代一代地这样担当复仇工具。记住,是复仇,而不是破坏。也不是有仇复仇,没仇找仇、创造仇。就是万一你有仇,得有人给你复。而不是你有仇,却万一没儿女,那不没指望了吗?

 

//@罗昌平:看刺死辱母者的遭遇,当公平和正义遥不可及,不妨重温马雅可夫斯基的名言:“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对!最后一个最坏的选择,是把自己当一个武器,扔过去,不仅不可耻,很壮烈。

 

//@北青梦无忌: 真的很令人失望,从失望到绝望!

——绝望了就对它不怀好意了。

 

//@小眼昏花:这也不够成故意伤害,这应该算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

——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事,而是诸恶兼有。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评“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

——伦理之所以是伦理,正是因为它没有困局。困的是法律。当代一切困皆源于法律困局。

 

//@袁腾飞: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就骂声他娘。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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