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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晓光作者简介:康晓光,男,西元一九六三年生,辽宁沈阳人。现任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著有《君子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阵地战——关于中华文化复兴的葛兰西式分析》《中国归来——当代中国大陆文化民族主义运动研究》《仁政——中国政治发展的第三条道路》《起诉——为了李思怡的悲剧不再重演》《NGOs扶贫行为研究》《法伦功事件透视》《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地球村时代的粮食供给策略——中国的粮食国际贸易与粮食安全》《中国贫困与反贫困理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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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类
               |  
             
              
              小类
               |  
             
              
              名称
               |  
             
              
              备注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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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性组织
               |  
             
              
              工会
               |  
             
              
              SG总工会
               |  
             
              
              国企工会
               |  
             
              
              北京
               | 
           
|  
              
              SG炼铁厂工会
               |  
             
              
              国企工会
               |  
             
              
              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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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K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  
             
              
              合资工会
               |  
             
              
              深圳
               | 
           ||
|  
              
              SD电子集团公司工会
               |  
             
              
              外资工会
               |  
             
              
              深圳
               | 
           ||
|  
              
              行业协会
               |  
             
              
              YY商业协会
               |  
             
              |  
             
              
              北京
               | 
           |
|  
              
              ZB行业协会
               |  
             
              |  
             
              
              深圳
               | 
           ||
|  
              
              商会
               |  
             
              
              WS投资协会
               |  
             
              |  
             
              
              深圳
               | 
           |
|  
              
              社区性组织
               |  
             
              
              城市居委会
               |  
             
              
              SY大院社区居委会
               |  
             
              
              大院式居委会
               |  
             
              
              北京
               | 
           
|  
              
              XX社区居委会
               |  
             
              
              普通居委会
               |  
             
              
              北京
               | 
           ||
|  
              
              宗教组织
               |  
             
              
              基督教三自教会
               |  
             
              
              YC区基督教会
               |  
             
              
              市内教会
               |  
             
              
              河南
               | 
           
|  
              
              BD乡基督教会
               |  
             
              
              农村教会
               |  
             
              
              河南
               | 
           ||
|  
              
              NGOs
               |  
             
              
              官办NGOs
               |  
             
              
              FP基金会
               |  
             
              |  
             
              
              北京
               | 
           
|  
              
              草根NGOs
               |  
             
              
              XY教育研究所
               |  
             
              
              本土组织
               |  
             
              
              北京
               | 
           |
|  
              
              FZ简报
               |  
             
              
              海外组织
               |  
             
              
              北京
               | 
           ||
|  
              
              非正式组织
               |  
             
              
              兴趣组织
               |  
             
              
              RD老年书画研究会
               |  
             
              
              单位内组织
               |  
             
              
              北京
               | 
           
|  
              
              SY大院腰鼓队
               |  
             
              
              单位内组织
               |  
             
              
              北京
               | 
           ||
|  
              
              QN太极拳兴趣组织
               |  
             
              
              公园内组织
               |  
             
              
              北京
               | 
           
|  
              
              考察指标
               |  
             
              
              考察指标的具体内容
               | 
           
|  
              
              登记控制
               |  
             
              
              禁止成立;
               
             
              纳入政府系列;
               
             
              纳入社团系列,严格控制;
               
             
              限制进入社团系列;
               
             
              实施间接控制。
               | 
           
|  
              
              治理结构控制
               |  
             
              
              重要人事任免权的归属;
               
             
              重大决策权的归属。
               | 
           
|  
              
              日常活动控制
               |  
             
              
              日常活动的决定权 ;
               
             
              外事活动审批权;
               
             
              对组织的监督、评估、审计。
               | 
           
|  
              
              资源控制
               |  
             
              
              人力资源控制;
               
             
              财政支持;
               
             
              税收优惠;
               
             
              直接干预收入获得的渠道和数量;
               
             
              其他资源的控制。
               | 
           
|  
              |  
             
              
              登记控制
               |  
             
              
              治理结构控制
               |  
             
              
              日常活动控制
               |  
             
              
              资源控制
               | 
           
|  
              
              工会组织
               |  
             
              
              国家自上而下强制组建,并颁布《工会法》予以规范,垄断工会组织的组建权;
               
             
              基层工会要接受上级工会及同级党委领导,总工会接受党中央领导。
               |  
             
              
              工会主席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工会副主席由所在企业党政部门任命;
               
             
              重大活动由上级工会系统及党政部门安排。
               |  
             
              
              国企基层工会日常活动以执行上级工会布置的任务为主,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监督评估,外事活动需经同级党政部门审批;
               
             
              合资、民营企业工会日常活动以文体活动为主,主要接受资方领导。
               |  
             
              
              人员编制、福利待遇由所在企业的党政部门或资方决定,工资由所在单位发放,办公设施由所在单位提供;
               
             
              《工会法》对活动经费来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所在单位拨付为主。
               | 
           
|  
              
              协会组织
               |  
             
              
              组织成立受到政府鼓励,但成立时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需接受年检。
               |  
             
              
              组织设有理事会,但理事会不是决策机构,而是“通过”机构,协会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命及年度计划、总结、经费使用状况要在理事会上宣布通过;
               
             
              协会重大活动事先需经主管单位审批;
               
             
              主要负责人由组织与主管单位协商后提名、并经理事会通过后产生。
               |  
             
              
              日常活动由秘书处自主开展,但需告知主管部门,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外事活动需经主管单位审批;
               
             
              需要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  
             
              
              部分协会的人员编制、员工福利待遇受到有关单位的控制,沿海地区部分协会的人事、人员的福利待遇由组织自主决定;
               
             
              经费主要来自会费和各种服务性收入,有偿收入要按规定交纳税费。
               | 
           
|  
              
              宗教组织
               |  
             
              
              组织成立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并纳入三自教会,接受年检;
               
             
              政府对未经审批的教会进行打击、取缔。
               |  
             
              
              主要负责人由教会任命,但与政府关系良好,并少有更换,有的负责人被吸纳为政协委员;
               
             
              重大活动由教会决定,但须经政府审批。
               |  
             
              
              聚会地点需经政府审批,聚会时间、内容需在政府部门备案;
               
             
              外事活动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并受到严格限制;
               
             
              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  
             
              
              专职人员的情况需在政府部门备案;
               
             
              经费主要依靠教会自筹,政府没有给予资助;
               
             
              政府严格限制教会接收海外资助。
               | 
           
|  
              
              社区组织
               |  
             
              
              政府自上而下强制组建,并颁布《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予以规范;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要接受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的指导,其职责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  
             
              
              普通居委会人员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但选举过程基本在上级部门的控制之中;
               
             
              单位制居委会人员以单位任命为主;
               
             
              重要活动由上级部门布置。
               |  
             
              
              政府法规对居委会的日常活动做了明确规定;
               
             
              日常活动以街道布置的任务为主,并接受街道的监督检查。
               |  
             
              
              普通居委会的人员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由街道决定,工资由街道发放,活动经费以街道拨付为主;
               
             
              单位制居委会的人员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由单位决定,工资由单位发放,活动经费以单位和街道拨付为主。
               | 
           
|  
              
              官办NGOs
               |  
             
              
              由政府发起筹建,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被纳入“双重管理体系”,每年要接受民政部门年检。
               |  
             
              
              设有理事会,理事会是由政府官员及社会名流组成;
               
             
              组织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会长的产生需要与政府部门反复商议后决定,并且会长多为前政府要员;
               
             
              重大活动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  
             
              
              政府有关部门经常对基金会活动做出指示;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多靠各级行政系统完成;
               
             
              需要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  
             
              
              组织的负责人、理事多为前政府要员担任,主要负责人有国家编制;
               
             
              成立之后组织的经费来源受到政府部门的强有力支持;
               
             
              开展的活动得到国内主要官方媒体的广泛报道。
               | 
           
|  
              
              草根NGOs
               |  
             
              
              组织自发产生,政府限制组织取得社团法人身份,组织只能注册为企业法人,接受工商部门年检。
               |  
             
              
              组织负责人由组织自行决定;
               
             
              重大决策由负责人决定;
               
             
              部分组织设有理事会,但对组织的影响不大。
               |  
             
              
              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定期上报组织的财务状况,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
               
             
              日常活动由组织自主开展,很少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干预。
               |  
             
              
              人员编制、员工福利待遇由组织决定,工资由组织发放;
               
             
              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收入所得要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交纳税费。
               | 
           
|  
              
              非正式组织
               |  
             
              
              组织自发产生,成立时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直接控制(单位、社区内部的组织需在本单位、社区内登记);
               
             
              组织没有法人身份,也没有年检。
               |  
             
              
              组织的负责人由组织内部自发产生,没有受到政府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干预;
               
             
              重要活动由组织自身决定。
               |  
             
              
              日常活动由组织自主开展,很少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涉。
               |  
             
              
              活动的组织者义务性为大家服务,没有报酬;
               
             
              单位、社区内部的兴趣组织受到单位的资助。
               | 
           
|  
              
              考察指标
               |  
             
              
              考察指标的具体内容
               | 
           
|  
              
              提供的公共物品
               |  
             
              
              种类;
               
             
              数量;
               
             
              质量;
               
             
              受益群体;
               
             
              实施范围。
               | 
           
|  
              
              回应与负责
               |  
             
              
              回应谁的需求;
               
             
              对谁负责。
               | 
           
|  
              
              对社会的整体影响
               |  
             
              
              对立法和决策的直接影响;
               
             
              对解决社会问题的贡献。
               | 
           
|  
              
              活动领域与政府意愿的重合程度
               |  
             
              
              发起项目动机与政府意愿的关系。
               | 
           
|  
              |  
             
              
              提供的公共物品
               |  
             
              
              回应与负责
               |  
             
              
              对社会的整体影响
               |  
             
              
              活动领域与政府意愿的重合程度
               | 
           
|  
              
              工会
               |  
             
              
              国企工会的活动受到《工会法》约束;
               
             
              合资、外资、民营企业工会的活动以文体活动、开展劳动竞赛为主;
               
             
              非公企业中有很多名存实亡的“假工会”。
               |  
             
              
              国企工会主要回应上级工会的要求并对上级工会负责,但客观上也满足了工人的部分需求;
               
             
              非公企业工会的活动围绕企业生产活动开展,以调动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为目的。
               |  
             
              
              国企工会担负有调研任务,对工会部门的法规制定有一定影响,开展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工人队伍的稳定,对于缓解职工贫困具有一定作用;
               
             
              非公企业工会开展的活动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凝聚力,增强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  
             
              
              国企工会是国家稳定工人的工具;
               
             
              非公企业工会是企业提高员工生产率的工具;
               
             
              它们的活动属于政府要求或鼓励的。
               | 
           
|  
              
              城市
               
             
              社区
               |  
             
              
              维护社会治安、调节纠纷、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社区文化教育科普和体育、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社区共建和协调发展等。
               |  
             
              
              开展活动主要回应政府的要求,但客观上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求;
               
             
              居委会既对上级街道负责,也对社区居民负责。
               |  
             
              
              有利于基层稳定。
               |  
             
              
              居委会是政府部门在城市基层执行政府管理的组织,其活动属于政府要求的。
               | 
           
|  
              
              教会
               |  
             
              
              以信徒的宗教聚会为主,加强信徒之间的交往、互助;
               
             
              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
               |  
             
              
              主要回应信徒需求,并对信徒负责;
               
             
              行善主要回应社会的需求。
               |  
             
              
              客观上满足了部分人群的信仰和社会交往的需求,具有一定的社会互助、救助功能。
               |  
             
              
              宗教聚会活动并不是政府所鼓励的,但其活动控制在政府能够容忍的范围之内。
               | 
           
|  
              
              行业
               
             
              协会
               
             
              和
               
             
              商会
               |  
             
              
              提供咨询、人员培训、会员交流、政企交流、出国考察、组织参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政府法规等活动。
               |  
             
              
              主要回应会员需求并对会员负责;
               
             
              对于政府部门交待的任务,协会一般都积极配合。
               |  
             
              
              经常参与有关法规、政策的听证、座谈、修订等工作,有助于部门立法。
               |  
             
              
              开展的活动属于政府要求和鼓励的。
               | 
           
|  
              
              官办
               
             
              NGOs
               |  
             
              
              开展公益活动特别是与扶贫相关的活动。
               |  
             
              
              响应政府号召,回应社会需求。
               |  
             
              
              对缓解贫困和不平等有所贡献。
               |  
             
              
              开展的活动属于政府要求和鼓励的。
               | 
           
|  
              
              草根
               
             
              NGOs
               |  
             
              
              开展孤独症儿童早期教育、学前训练及家庭指导等社会服务;
               
             
              提供NGOs领域内的信息服务。
               |  
             
              
              主要回应社会的需求,并对社会负责。
               |  
             
              
              发挥了一定的倡导作用。
               |  
             
              
              提供的服务是政府能够容忍的。
               | 
           
|  
              
              非正
               
             
              式组
               
             
              织
               |  
             
              
              开展兴趣活动,促进成员交往。
               |  
             
              
              主要回应成员的需求,并对参加活动的成员负责。
               |  
             
              
              满足了部分社会成员娱乐和交往的需求。
               |  
             
              
              组织发挥的功能是政府所提倡的。
               | 
           
|  
              |  
             
              
              市民社会
               |  
             
              
              法团主义
               |  
             
              
              市民社会
               
             
              反抗国家
               |  
             
              
              分类控制
               
             
              体制
               |  
             
              
              极权主义
               | 
           
|  
              
              国家干预
               
             
              社会的范围
               |  
             
              
              国家不干预社会。
               |  
             
              
              国家不干预社会,但通过立法干预功能性组织。
               |  
             
              
              国家干预公共领域,但干预无效。
               |  
             
              
              国家干预公共领域。
               |  
             
              
              国家全面干预社会,干预范围遍及经济领域、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
               | 
           
|  
              
              公民的
               
             
              结社权利
               |  
             
              
              在法律上享有充分的结社权利。
               |  
             
              
              在法律上享有充分的结社权利。
               |  
             
              
              结社权利在法律上受到限制,但实际上不受限制。
               |  
             
              
              结社权利受限制,
               
             
              但是不同的群体享有不同的结社权利。
               |  
             
              
              禁止结社。
               | 
           
|  
              
              社会组织
               
             
              的自主性
               |  
             
              
              完全自主。
               |  
             
              
              完全自主。
               |  
             
              
              实际上自主。
               |  
             
              
              不同类型的组织拥有不同的自主性。
               |  
             
              
              完全不自主。
               | 
           
|  
              
              公共物品
               
             
              的提供方式
               |  
             
              
              国家与社会合作。
               |  
             
              
              国家与社会合作。
               |  
             
              
              国家与社会各自为政。
               |  
             
              
              国家主导,社会拾遗补缺。
               |  
             
              
              国家包揽全部公共物品。
               | 
           
|  
              
              政治决策的制定与实施
               |  
             
              
              社会主导,以议会为中心。
               |  
             
              
              社会主导,行政部门与功能性组织合作为主。
               |  
             
              
              通过非制度化的冲突影响决策的制定与实施。
               |  
             
              
              国家主导,但社会拥有一定的表达空间。
               |  
             
              
              国家主导,社会没有任何发言权。
               | 
           
|  
              
              国家与社会权力分配
               
             
              格局
               |  
             
              
              社会占据主导地位。
               |  
             
              
              社会占据主导地位,但政府的影响力大于市民社会模式中的政府。
               |  
             
              
              国家与社会势均力敌或分庭抗礼。
               |  
             
              
              国家占据主导地位。
               |  
             
              
              国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 
           
|  
              
              对应的主要政体形式
               |  
             
              
              自由民主主义。
               |  
             
              
              自由民主主义或权威主义。
               |  
             
              
              极权主义崩溃阶段。
               |  
             
              
              权威主义或后极权主义。
               |  
             
              
              极权主义。
               | 
           
|  
              
              典型国家
               |  
             
              
              美国。
               |  
             
              
              奥地利、墨西哥。
               |  
             
              
              转型时期的波兰、“六四”期间的中国大陆。
               |  
             
              
              当前的中国大陆。
               |  
             
              
              改革前的中国大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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